抗日战争是中国历史上一场全民族抵御侵略的战争,其中占人口半数的妇女是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当时,作为中国妇女主体的农村妇女长期以来生活在本乡本土,国家和民族观念淡薄,如何动员她们进行革命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关注的问题是,在延安时期,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张大型日报和中共中央机关报的《解放日报》,建构出何种女性形象以适应革命发展的需要。
本文采用社会建构论的视角。依照社会建构论的观点,社会性别来源于社会力量的建构,“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媒体对于妇女问题的报道同样是一个社会建构的过程,“一种意识形态的建构”。因此,本文主要采用文化分析的方法,以延安《解放日报》的妇女报道为文本,揭示其建构的妇女形象及其背后的意识形态,作为认知延安时期革命文化生活的一个侧面。
1943年,延安大生产运动中,妇女们在纺线。
妇女主义与民族主义
1941年5月整风运动发起后,《解放日报》发表《略谈妇女工作作风》一文,针对延安妇女工作中的“妇女主义”倾向,批评“妇女主义”把妇女解放孤立化,“不从社会经济基础上去探究妇女被压迫的根源,而把妇女被压迫受痛苦归咎于男子他们不从民族解放社会解放运动中争取妇女解放,而认为只要妇女觉悟起来,向男子斗争就够了。”文章认为,“妇女主义”过于强调妇女群体的独立和个人要求,势必造成妇女解放与根深蒂固的男权观念形成激烈冲突,破坏乡村社会的稳定,进而提出“在抗日高于一切,一切服从抗日的总原则下,妇女共同抗日为第一最高原则”。
为解决妇女主义与民族主义的矛盾,当时采取的主要方法是动员妇女生产和参政。早在1940年2月,毛泽东给中央妇委的信就要求边区的妇女工作者“注意经济方面”,提高妇女在“经济”和“生产”上的作用,并由此“引导到政治上,文化上”。这一转变使得整风时期延安《解放日报》的妇女报道由两性斗争的话题转移到经济根源上,即宣扬女性的受压迫地位并非由性别对立所造成,而在于女性没有占有任何生产资料,妇女要想获得解放,必须参加生产争取经济独立。
《解放日报》将妇女参加生产劳动作为报道的焦点。报道中,这些女性参加的劳动既包括传统家庭女性的活动,“全家人的茶饭,针线,抚育娃娃”,也包括此前不允许女性尤其是年轻女性参与的犁地、开荒、治家等活动,她们在边区“像男子一样的劳动着”。这些女性由于参加生产,大大提高了在家庭以及社会中的地位。她们在生产实践中不仅获得了可以独立生活的能力,而且可以拿出自己的劳动成果为整个家庭的生活做贡献,赢得丈夫和婆婆的尊重。
马杏儿是边区政府评选的第一个妇女劳动英雄。在《解放日报》的话语里,马杏儿被建构为一个人人敬仰崇拜的偶像式人物。“马杏儿穿着一身崭新的黑色衣裳、黑鞋、白袜、鲜红的荣誉的奖花衬着红润的脸庞,在人们面前像太阳一样辉耀。”当这个英雄式的人物真正出现在崇拜她的拥挤的人群中时,“像海潮般的澎湃的掌声响起来了”。人们向对偶像一样尊敬着她,羡慕着她。不仅仅是社会地位得到提高,马杏儿在家中也备受丈夫和婆婆的尊重,“她是被娘家和婆家一样的珍视着。”在觉悟到生产劳动的意义后,无论老幼,妇女们纷纷投入大生产运动中。尤其是纺织运动,“全区绝大多数的妇女,不论是年老的,年轻的或者是小女子,都尽可能的把她们每一秒空闲的时间,参加到纺织战线上去了。”
我党将动员妇女参战与保护妇女切身利益相结合的另一个成功方式是引导妇女参政。1939年,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通过《提高妇女政治、经济、文化地位案》,提出发动妇女参战和提高妇女地位的办法,“鼓励妇女参政,各级参议会应有的女参议员,各机关应大量吸收妇女工作”。政权的直接参与将极大地拓宽妇女抗战实践的空间和内容。正是在这种切身实践中,民族意识才会在妇女心中扎根,“她们今天努力于生产和职务,不仅像过去一样只是为的个人生活问题,而且是担负了抗战建国工作的一部分”。
《解放日报》中的女性被建构为一个积极参政的群体。这些妇女从刚开始消极认为“选举是属于男人的事”,到后来逐渐觉悟到要争取自己的权利和地位,参选热情高涨。在选举报道的描述里,“有些老太婆骑着毛驴翻过几架大山区选举她们拥护的人”,也有“一个人投票经过将近半点钟的时间”才慎重做出抉择的中年婆姨,选举现场甚至还出现了“平日很少见人的青年媳妇”,就连“小媳妇也胆大了,都能认真的选出想好了的人”。通过参与边区的民主政治活动,妇女们活动的范围不再局限于狭小的厅堂院落,而是更广阔的社会场所,妇女们的关注焦点也不再仅仅是为自家生活更好,而是包括了边区建设和妇女群体的切身利益。在选民大会,不少妇女不仅针对自身的切身利益提出了疑问和意见,包括妇婴、卫生、纺织、做军鞋等,而且敢于大胆地向政府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在选举运动中,很多生产业绩突出的妇女当选为乡代表、县及边区参议员。生产业绩成为妇女当选的一个重要指标。当选的妇女们在工作和生产拥军运动中也更加热情高涨。“正因为妇女获得了民主的权利,所以她们竭诚拥护和爱戴边区政府,在各种工作上,都曾给抗日政权极大的帮助。”在妇女的抗战实践中,参政和生产拥军成为彼此推动的两大力量。女干部刘桂英工作努力,出色地完成了征粮任务和拥军工作。当得知县府要奖励她,她誓言以后要做得更好来报答县府的奖励,“今年的工作,是以发展经济建设为主,因此我自己至少开三亩荒地,以响应政府的号召”。在民主运动中,妇女们提高了自己的社会地位,同时学会了处理小家与大家利益的关系,“在盏县某村,有七个母亲送儿,在深泽某村有七个妻子送郎”,她们知道了当小家与大家的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以大家的利益为重。
《解放日报》将主要话题集中在妇女生产和参政上,其目标是抵抗外侮,建设一个伟大的民族国家,妇女本身首先是作为民族共同体之成员的形象而出现。民族国家成为报道建构妇女形象的最高价值。同时,民族主义虽将妇女主义关心的妇女地位与男权观念之间的矛盾搁置一边,但并非对妇女主义的否定,而是通过妇女生产和参政提升其自身社会地位的大批实例来表明民族主义实为实现妇女主义的一种现实方式。
“贤妻良母”与革命“新女性”
在抗战的特殊时期,女性和男性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共同抵御民族的敌人。她们和男人站在同一战线上,在后方支援着共产党的革命。由此引发出《解放日报》对女性评价的重新定位,即不再将评价女性的标准定义为“贤妻良母”,而是以其是不是革命“新女性”中的一员。
1942年“妇女节”出版的《解放日报》副刊中,丁玲对贤妻良母的观念进行了批评。她认为“一个有了工作能力的女人,而还能牺牲自己的事业去作为一个贤妻良母的时候,未始不被人所歌颂,但在十多年之后,她必然也逃不出‘落后’的悲剧”。在丁玲看来,“贤妻良母”已经不能满足女性进步和争取幸福生活的需求了。因此,她呼吁广大女性走出家庭,参与社会事业,因为“女人要取得平等,得首先强己”。同期的一篇文章《回家庭?到社会?》则回应了这一观点,呼吁广大妇女离开家庭,才能真正独立。
何谓“新女性”?《解放日报》上发表《新女性的典型——前驻苏邵大使谈》一文对此做出解释。文章将苏联女性列为“新女性的典型”。苏联女性很好地处理了家庭和社会的矛盾,她们不仅具有深厚的家庭观念,而且拥有自己的社会事业。“在苏联,妇女一方面是社会人,一面仍然有家庭生活,两者并不冲突。”她们并不只是专注于自己的小家,“她们有责任心,把自己当作国家的一人,社会的一人。”“新女性”概念,一方面强调女性身负抚养教育子女成才的重任,另一方面则认定女性与男性一样对国家、家庭、自己享有同等的义务。对此,《救救母亲》一文有着精确的概括:新女性不仅是个“好母亲”,而且是“各种学问与事业的创造者”。
《解放日报》对“贤妻良母”的否定主要着眼于其社会地位上。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传统家庭性别秩序,迫使妇女被束缚在家庭里,丧失了一切生产资料,毫无社会地位可言。周恩来在1942年11月8日的《解放日报》上发表《论贤妻良母和母职》一文,明确提出反对旧的贤妻良母,并一针见血地指出“贤妻良母主义”的社会意涵:“它是专门限于男权社会用以作束缚妇女的桎梏,其实际也的确是旧社会男性的片面要求。”因此贤妻良母并不是促进了妇女的解放,相反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妇女解放的羁绊。
对“贤妻良母”的否定并非对妇女在传统社会中责任的完全抛弃,而是在原来的基础上为其增添了新的含义。周恩来在批评“贤妻良母主义”的同时,仍然视女性最主要的社会角色是繁衍后代的“母职”,只是提出要超越这一角色。他认为,妇女应兼顾家庭与社会两面,“我们提倡母职,绝非视妇女于尽母职之外,便无他职可尽”。
在此背景下,《解放日报》塑造了大量的革命“新女性”典型,贤妻良母和社会责任在这些典型身上得到有机结合,如女工英雄李凤莲。出身贫寒的李凤莲加入革命队伍后,先后在女工厂负责做饭买菜、称棉花,后被调往被服厂和中央印刷厂工作。曾经的女工厂厂长评价她说:“那是个好娃娃,一二百女工做活,她一个人称棉花,从早忙到晚,可是她总是耐烦细心地做,没有说过累,工作始终如一。”在印刷厂,李凤莲依旧起早贪黑地工作,抓紧一切时间生产,“她生产的数量最多,质量也最好,摺页子她每天能摺到四千五六百页,并且摺得整齐,号码对得好,当时装订部十七八个工人每天都是仅能摺两千多页,要比她少一半。”报道不仅强调李凤莲在生产战线上是一名劳动英雄,也突出她在家庭中的“贤妻良母”角色。其丈夫赵永奎“工作上吊儿郎当,还有爱吃喝赌博的毛病,有时还向李凤莲同志发脾气”。面对丈夫的这些坏毛病,李凤莲对他进行“和气”但“严正”的说服和批评。在李凤莲的帮助下,丈夫改正了毛病,工作走上了正轨。同时,报道刻意突出李凤莲也是一位好母亲,“对娃娃也照管得很好,第一个儿子现在三岁多了,就像五六岁的,脸蛋红胖,从来没有生过病”。
女党员陈敏是一个有着两个小孩的母亲。白天,她“凭自己的力量进行生产”,来供给全家“一切生活费用”,“还影响和组织了许多女同志也参加生产”,“晚间,她学习文件和给孩子补缝衣服,她房间里的灯,总是十一点以后才熄的”。“每天黎明即起,还忙于给大孩子做饭,洗孩子们换洗的衣服。”因此,报道所建构的女劳动英雄陈敏集母职、生产和参政于一体。
从传统的“贤妻良母”向革命“新女性”的转化,使女性介入政治社会领域并使其社会地位得到提高,她们从一个困于家庭内的身份提升为民族国家构成的身份。《解放日报》极力将传统性别观同革命需求相结合,打造出贤良、富有智识和社会责任感的新女性形象,它不失时机地展现和号召女性逃离家庭的狭小空间,同时又以新的意识形态重新规范她们的行为。只是,这种“新女性”形象导致了女性的双重负担问题,即在承担社会工作的同时,也承担家庭劳动。
性别与阶级
在1942年大生产运动的宣传报道中,《解放日报》赋予了这些革命“新女性”最光荣的称呼——“妇女劳动英雄”。“劳动英雄”这个词汇经过《解放日报》革命和阶级话语的重塑,在文本里被重新赋予了新的阶级意义。“好的劳动者被称为英雄,比中状元还光荣,而他们在经济上的贡献和在政治上的作用,又是旧社会里的状元之流不能比拟的。状元之流是剥削者,是社会的寄生虫,而劳动英雄们却创造了新社会,这才是真正的主人。”“妇女劳动英雄”在《解放日报》的文本里代表了一个新的社会,具有崭新的阶级意涵。
在对“妇女劳动英雄”的报道中,《解放日报》特别强调这些妇女的极度贫困,生活很苦,特别是一些童养媳认为婆家地主的生活相对好得多,用阶级框架将妇女生活穷苦的根源归于地主阶级身上。上文提及的李凤莲就有这样的苦难生活:父亲从小就给财东家揽工,一年到头劳作,然而“父亲挣的工钱养活一家七口是很困难的,因此我家常年吃的是糠和野菜,穿的更是破破烂烂”。在李凤莲十三岁时,家里无法养活她,就将她送去比较有钱的婆家做了童养媳。在未婚夫家,幼小的李凤莲不仅要承担沉重的家务活,“我虽年纪小,抬水,做饭,推磨,什么都要做”,还常被婆婆虐待,“吃剩饭,喝洗锅水”。婆婆脾气很大,嫌弃李凤莲脚大不好看,经常指着她父亲的名字骂“穷鬼,对女子从小没管教好,留一双大脚”。地主不劳而获却可以享清福,婆婆对李凤莲的打骂和虐待,与李凤莲的贫穷和可怜被《解放日报》置于同一时空,突出体现了两个阶级的冲突,以及旧社会对女人身心的压迫和侮辱。最终,李凤莲终于觉悟到:“这样的日子,实在苦极了。”正是由于苦,“她知道了穷人要翻身,要走到没有人压迫人的社会去”。
在《解放日报》的文本中,这些“妇女劳动模范”拥有相似的生命轨迹,出身贫苦,食不果腹—做童养媳,挨打受骂—向往革命—参加革命得翻身—积极生产劳动—成为劳动英雄。她们是一步步获得解放的,最终靠着革命的力量获得了人生的价值。如《解放日报》在报道模范妇女李玉花时,重点强调是“土地革命使她新生”。在革命的暴风雨来临前,她的前半生是在阶级压迫中艰难熬过来的,“李玉花由十二岁起做童养媳,饿肚子,吃粗糠,砍柴,担水,上地,挨打受气,做难民,喂孩子”。然而,未曾料到一场土地革命彻底改变了她悲惨的命运。革命使李玉花不再是从前那个没有生产资料、挨打受气的童养媳,“她分得了两孔石窑,两间房子,也分得了土地和菜园子”。《一个女人翻身的故事——记边区女参议员折聚英同志》一文更是将革命推翻旧阶级,重塑女性形象说得具体直接:“折聚英!你,过去的难民;你,过去的童养媳;你,过去的文盲;你,过去只值两斗粗谷子的女人呵!你,现在是学习的模范;你,现在是劳动的英雄;你,又是边区的参议员;你,是全边区百万妇女的代表之一呵!”革命不仅帮助她们推翻了旧的压迫阶级,还帮助她们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被选为人人敬仰的“妇女劳动英雄”。在《解放日报》的文本中,这些获得“新生”的劳动模范妇女都积极投身于革命的事业之中,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并且拥军爱党。她们不仅把自己融入革命的大家庭,而且积极推动其他女性解放,在革命的实践中一步步确立了革命信念,成了一个个具有真正革命思想的革命者。
妇女劳动英雄在《解放日报》的典型化传播中被建构为无所不能。她们似乎是每条战线上的全能手,生产、生活、学习样样全能。她们既在家中是贤妻良母,又在工作中是生产战线上的佼佼者,她们样样都是其他妇女学习的典范。这些妇女劳动英雄就像一台台为革命忘我服务的机器,任劳任怨,努力生产。她们的生活完全围绕着生产的目标“没日没夜的劳动着”,她们也没有任何意见和个人情绪,“始终尊重组织的调动,满意的接受组织所分配的任何工作”。她们有着坚定的革命信念,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革命,就连婚姻的结合,革命也是起决定作用的。女工英雄李凤莲选择婚姻另一半的态度就是“我不赞成一定想要和地位高或有钱的人结婚,只要是革命同志,工作能互相帮助就好了……”李凤莲选择与被服厂工会的文化委员和俱乐部主任赵永奎结婚。她坦言自己选择赵永奎是因为看重他的文化程度,“我和老赵结婚,他文化比我高些,我想他帮助我提高文化”。在这里,爱情中的情投意合被阶级意识的契合所取代,结婚的意义不是爱情的结合,而是提高文化更好地为组织服务。
从《解放日报》的妇女报道主要内容看,抗日战争这场全民族的抵御外族之战在女性与国家关系的发展中充当了“黏合剂”的角色,两者通过抗战而结合得愈加紧密。借助抗战,女性跳出了性别、家庭的樊笼。她们不再是只知道围着锅台转、不关心时事的家庭妇女,而是与爱国男性一样,成为建设民族国家的脊梁,具有了阶级的意涵。通过参与救亡方方面面的活动,中国农村妇女的“小我”得以和民族国家的“大我”充分结合。《解放日报》成功地借助话语权利,使妇女在观念中形成了对抽象的革命和民族国家的认同,从而将中国农村如散沙般的个体妇女化约为一个整合在民族国家下的共同体,实现了在一个男性占据权力中心的社会,弱势女性与强势男性并肩作战的神话。
(本文摘自唐海江著《转向媒介:中国传播史的探索与反思》,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