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上古史》于1999年年底出版以后,立刻受到西方汉学界和中国历史学界、考古学界的广泛注意,引起了各种反响,特别是学术书评。西方学术界很重视书评,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样大规模的书,引起不少西方学者写书评一点也不奇怪。据我所知。一共有八篇书评发表于学术刊物上,多半都是由权威学者写的,这反映出此书的重要性。这八篇书评多为短篇书评,但是也有一篇长达53页。按照发表时间的早晚,这八篇书评是:
·Lionello Lanciotti,"Review of Review of Michael Loeweand Edward L.Shaughnessy,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University Press,Cambridge,XXXII-1148"East and West(Istituto Italiano per 1'Africa e 1'Oriente[IsIAO])49.174(December 1999),312
·Paola Dematte,“Review of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or China:F'rom the Origins of Civilization to 221 B.C.Michael and Edward L.Shaughnessy,editors.1999.Cambridge University Fress,England.Xxxi+1148 pp.,19 maps,182 figures,17tables,bibniography,index.$130.00(cloth)ISBN 0-521-47030-7.”American Antiquity 65.1(Jan 2000)206-207
·Carine Defoort(戴卡琳),Review of Michael Loewe and Edward Shaughnessy,editors.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From the Origins of Civilization to 221 B.C.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xxix,1,148 pp.Hardcover$130.00,ISBN 0-521-47030-7,"China Review International 7.2(Fall 2000),496-507
·Sarah Allan(艾兰),"Review of Michael Loewe and Edward L.Shaughnessy,editors.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From the Origins of Civilization to 221 B.C.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p.xxix,1148.$130.00,”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106.1(Feb.,2001),144-145
·Edwin G.Pulleyblank(蒲立本),“Review of Michael Loewe and Edward L.Shaughnessy,eds.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From the Origins of Civilization to 221 B.C.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p.xxix,1148.$130.00(US),"The International History Review 23.2 (Jun.,2001),374-377
·Chun-shu Chang(张春树),“Review of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From the Origins of Civilization to 221 B.C.Edited by Michael Loewe and Edward L.Shaughnessy.(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p.xxxi,1148.$130.00,”The Historian 63.2(Winter 2001),435-436
·Robert L.Thorp(杜普),“Review of Michael Loewe and Edward L.Shaughnessy(ed.):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From the Origins of Civilization to 221 B.C.,"Bulletin of the 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64.1(2001),144-145
·David Schaberg(史嘉柏),“Texts and Artifacts:A Review of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Monumenta Serica 49(2001).463-515
史嘉柏的长篇书评对《剑桥中国上古史》提出了最尖锐比评。因此,我特意请了他的学生张瀚墨把它翻译成中文以便中国法了解西方汉学界的不同学术观点,在本书中首次发表为《文本与文物:〈剑桥中国上古史〉书评》。因为我在本书收入的《证2+证3=证5≡证=一(二重证据法加三重证据法等于五重证据法当且仅当终应归一的证据)——再论中国古代学术证据法》里头还要专门过论史嘉柏的书评和观点,所以在此就不做讨论了。其他七篇书评都比较简短,尽管基本的评价多为肯定,可是也有几点批评值得考虑。下面就谈一点较为共同的认识和两点特殊的批评。
至少有三个评论者特别讨论了《剑桥中国上古史》的结构,他们共同的看法是考古学和历史学实在不容易融合。前辈学者蒲立本(1922-2013)和艾兰都说《剑桥中国上古史》没能完全融合这两个方法,但是也都同意这个问题很值得思考:
像这样将考古论述与历史论述并用,有一点类似于试图将油和水融合起来,但是根据现在的知识,这大概不能避免。
因为没有史学理论的章节,这种二重证据构造也没有融合起来,所以这个方法有长处也有短处。长处是理解考古遗迹的时候可以避免史学偏见。短处是总是有一个没有解释的魔鬼在饭桌上,也就是一个世纪以来一直争论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历史传统及其与物质证据的关系?
与他们的评价不同,比利时鲁汶大学中国思想史教授戴卡琳说此书最成功的一点是能够融合这两个“分不开的”方法:
物质资料和文献资料的关系比此前所描述的更为复杂。《剑桥中国上古史》的作者之所以都承认这两个方法是分不开的,一个原因是:出土文献是一种文物,而物质文物是通过文献资料来阐释的。……这本书能够成功地融合这两个方法很值得以后的学术研究效仿。这本书可真是一座醒目的丰碑——一座几乎完全由文献建造的丰碑。
我不敢说《剑桥中国上古史》是一座丰碑,也不敢说书中的考古章节和历史章节都融合得很好,但是,我同意我们这样平等对待考古资料和文献资料的做法很值得效仿。
总的来说,七篇书评的评价都比较肯定。唯有美国密歇根大学历史系教授张春树提出了比较激烈的批评,他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不平衡。好的章节可真值得佩服,可是不好的章节就像是研究生做的一样。”张教授唯一的批评是针对鲁惟一的章节,却没有给出具体的意见。因此我有一点怀疑这两个汉代历史学家之间有某种私人冲突,张春树这样的评价与书的好坏恐怕没有关系。
艾兰提出了一点很尖锐的批评,她的批评是针对贝格立的章节。我直接翻译了她文中相关的两段文字:
贝格立的章节对中国考古学含有激烈攻击。这个攻击的对象是一种漫画,说中国考古学的目的仅是为了证明历史传统。然而,应该肯定的是,中国考古学从一开始就一直严格地区别田野资料报告与理论分析。文化分析基本根据陶器的类型(这是一个传统的、有点过时的方法,这样说并不是出于偏见), 报告都很直接、客观。并且,很多年以来考古学家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和积极的辩论,也有不同层次的学术成果发表在许许多多的地方性和国家性的刊物上。
贝格立攻击的目标之一是为了支持一种空虚的假设。他说中国考古学的发掘工作集中于一些历史悠久的地点,如果不是这样,商以外的其他文明也可能会被认为具有同样的控制力和文化优势。事实上,从20世纪60年代起,中国考古学多半是配合基本建设进行的。计划的发掘工作当然要针对可能会有文物出土的遗址,而近年的经济发展多在一般认为不会产生重要发现的地方,这样偶然的考古发现纠正了传统观点。我们当然可以批评中国考古学,中国考古学也还没有采用一些新的方法和理论,可是贝格立的这种批评是没有道理的。贝格立批评中国考古学家的政治目的。我们也可以问他自己的目的是什么,也可以问《剑桥中国上古史》为什么发表了这样不当的、激烈的作品。
我觉得艾兰的这一点批评很公道,我几乎完全同意。唯一不能接受的是她最后一个问题。贝格立的章节虽然对中国考古学含有激烈的批评(也可以说是一种“攻击”),可是我们不能说他的章节是“不当的作品”。其实,贝格立写的这一章是全书最好的章节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考古站站长唐际根也承认了这一点(见下面的讨论)。现在来看看中国学者对《剑桥中国上古史》的评价。
据我所知,中国学者就《剑桥中国上古史》只发表过一篇综合性的书评,另有四篇文章讨论《剑桥中国上古史》中的章节,两篇各针对该书里头的一章,还有两篇都针对另外一章。综合性书评是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谢维扬在《文汇报》上发表的,题目是《〈剑桥中国上古史〉读后——谁识庐山真面目》,这一篇书评也是我在本书收录的《证2+证3=证5≡证=一(二重证据法加三重证据法等于五重证据法当且仅当终应归一的证据)——再论中国古代学术证据法》里所讨论的,因此就不赘述了。四篇专门讨论《剑桥中国上古史》的文章原来是由北京大学中文系李零教授组织的一批中国中青年学者做的。李零原来请了十四个人作书评,每一位都要针对《剑桥中国上古史》里的一章。结果,只有三个人发表了文章:王志平讨论鲍则岳的“语言与文字”一章,即《鲍则岳〈剑桥中国上古史·语言与文字〉章评述》、唐际根针对贝格立的《商代考古》一章,即《考古学·证史倾向·民族主义》,以及李海荣针对狄宇宙的《中国前帝国时期的北部边疆》一章,即《〈中国前帝国时期的北部边疆〉一文介评》。除了李海荣这篇书评以外,吉林大学教授林沄先生也撰文讨论狄宇宙的文章,即《狄宇宙〈中国前帝国时期的北部边疆〉述评》。因为李海荣的文章基本上是介绍性的,所以我很高兴包括在本书中,于此就不打算多作讨论。而林沄的讨论相当专门,可是与《剑桥中国上古史》的核心篇章没有直接关系,所以也不讨论了。然而,王志平和唐际根的述评都牵涉《剑桥中国上古史》与中国学术界的不同的方法,值得多做介绍。
王志平先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的研究员,对鲍则岳的“语言与文字”一章提出了尖锐批评。王先生先对西方传教士和高本汉做了简单的介绍,然后对《剑桥中国上古史》的中国读者提出了一些挑战性的意见:
我们这里要评述的是鲍则岳为《剑桥中国上古史》所撰写的“语言与文字”章,它是该书的第二章。由于此书主要是面向西方读者,为其了解中国先秦历史而作,其中的不少观点自然都带有强烈的西方学术色彩,可以说,鲍则岳此文也代表了西方学者对于古汉语、汉字的典型看法,极富代表性。鉴于剑桥中国史丛书在中国读者心目中的权威性与神圣性,此书在中国翻译出版,而中国读者并非都是有关专业的行家里手,极有可能全盘接受书中的各种观点,但是《剑桥中国上古史》中的不少观点是与中国学者大相径庭的。为了免于读者有偏听之嫌,我们认为向读者介绍一下中国学者的有关看法是完全必要的。对于这种正常的学术讨论,我想读者们是能够谅解的。
湖北出土商周文物展
提出这样的意见以后,王志平针对鲍则岳的论述指出了某些具体的问题。第一点批评是关于鲍则岳所用的定义。鲍则岳在《剑桥中国上古史》第二章开端时候有这样的论述:
中国语文最早的确实无疑的证据不早于公元前1200年的商代。中国最早的文献是河南安阳出土的甲骨文,这是商代最后的首都。这些文献虽然很难读懂,可是我们可以确定它们的语言是我们所知道的“中文”的祖先。这标志着中国历史的开端。我们也可以推测使用这一语言的人是中国人,也是我们现在所认识的中国人的祖先。
中国语言和中国人不是在公元前二千年后半叶凭空而来的。当然,中国语言和中国人在华北地区,或许还有中国中部,早已经存在了。然而,因为我们没有语言证据,我们无法知道那个时候的中国性。所以,在最严格的定义之下,我们研究“中国”历史——无论是中国语言还是中国人的历史——的时候,只能从公元前1200年的安阳谈起。
王志平批评鲍则岳的这种定义,说“这当然是一个极为保守的看法”。虽然是保守的看法,但这也是《剑桥中国上古史》所采取的定义:“历史时代”是从有文字资料的时代才开始的。像鲍则岳所说,在这个时代以前当然有人,也有语言,们可以推测这个人和这个语言是中国人和中国语言,但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
王志平继续批评,说“此文中的这一看法实际上蕴含着一个错误的预设,即语言与文字的同一性问题。作者显然把语言与文字视为同一,但这实际上是与事实颇为不符的。语言与文字从来不是一致的,想从文字来推断语言甚至种族、文化还是非常荒唐的想法”。说实话,我自己觉得王志平的这个批评很奇怪。鲍则岳肯定不会“把语言与文字视为同一”。事实上,他的章节很明显地分成两部分。“中国语言”与“中国文字”,足以说明他认为语言与文字是要分开讨论的。他是加州大学卜弼德的字生,他们两个人八十年来一直强调语言与文字的不同。虽然如此,要说明中国古代(即《剑桥中国上古史》所讨论的范围)语言,如果没有文字应该凭什么来说明?唯一的证据就是中国文字。如果可以凭空设想,我们当然可以想象各种可能,但是这些毕竟只是设想。
……
王志平还用了相当的篇幅介绍鲍则岳对音韵构拟及其与形态学关系的论述,最后得到结论说,“现在断言古汉语有丰富的形态学证据还为时过早”。我觉得鲍则岳完全没有否认这点。
王志平也对汉藏语系的历史比较谈了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说:
我们即以梅祖麟、罗杰瑞所谓的澳亚语借词而论,他们认为“弩”是澳亚语的借词,但这是和考古学中的诸文化不相符合的。或者应该反过来说,越南语等中的“ná”反而是源于汉语的借词。这里有一个强势语言对于弱势语言的落差问题。梅祖麟、罗杰瑞等认为“江”是澳亚语的借词,“河”是阿尔泰语的借词,如果汉语贫乏到连“江”“河”这些基本词汇都需要向邻近语言借用的地步,那又当如何解释有文字可考的汉语历史要远远早于诸邻近语言呢?
我暂时不管“弩”是澳亚语系借词与考古证据是否真的是“不相符合的”。根据王先生自己提到的“语言与文字从来不是一致的”这一看法,我们也许可以问他这样宣扬“有文字可考的汉语历史”与语言学有什么关系?
更奇怪的是,王志平不讨论鲍则岳所写的第二部分,即中国文字部分,而仅仅说“其结论我们中国学者一般都能接受”。我不知道王先生指的“我们中国学者”都是谁。我认识的文字学家对鲍则岳的文字学理论非常有意见,但是因王志平的书评没有讨论这一点,所以在此我也不多做讨论了。
王志平的结论很简单,说:
总体来说,鲍则岳此文代表了西方学者对于汉语、汉字的共同看法,其中有一些不言自明的基本预设。这些基本预设能够说明西方学者有时并不能完全摆脱欧洲中心论的影响。如果硬要套用印欧语系中的某些规律去研究汉藏语,其结果很可能是南辕北辙。
我自己不知道鲍则岳此文是不是能代表西方学者的共同看法,也不知道这个看法是不是与印欧中心论有什么关系。结果可能不是“南辕北辙”,而是“中辕西辙”,或者相反。
谢维扬也采取了一种中西敌对的态度来综合地评论《剑桥中国上古史》,我在小文《证2+证3=证5≡证=一(二重证据法加三重证据法等于五重证据法当且仅当终应归一的证据)——再论中国古代学术证据法》中已有所讨论,在此就不赘述了。然而,不是每一个中国学者对西方汉学的成果都抱有同样的敌对态度。有关《剑桥中国上古史》另外一章的评价,即唐际根的《考古学·证史倾向·民族主义》,就不一样。
唐际根此文是针对贝格立《商代考古》一章写的。正如上引美国学者艾兰的《剑桥中国上古史》书评中所述的那样,贝格立对中国考古学和中国考古学家有消极的评价,按艾兰的原话就是“激烈的攻击”。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也许可以预想作为中国考古学家代表的唐际根会样采取敌对的态度做出反攻。然而,在《考古学·证史倾向·民族主义》一文里,他采取比较中性的态度,承认了贝格立的诸多贡献,但同时也提出了某些批评,下面稍作介绍。
唐际根此文一开始先谈了谈后过程主义考古学的理论:
后过程主义的批判揭示了许多现象,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便是考古学并不像新考古学所想象的那样是一门获取纯粹客观知识的学问。在世界上许许多多的地方,考古学被用来服务于民族主义目的或政治目的。因此后过程主义者主张,考古学不仅要研究古代遗留下来的物质遗存,同时还要反省考古学的知识体系本身。
唐际根指出贝格立说“安阳的发掘为考古学在中国赢得了一个安全的立足点。……但考古学获得立足点的代价是它成为了证史的工具”。唐际根还总结说贝格立的观点代表了大多数西方学者:
在贝格立教授等西方学者眼中,中国考古学的“民族主义”倾向不仅十分严重,而且带有普遍性。
唐际根承认中国考古学头七十年的历史确实反映了这样的民族主义倾向,也说“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在中国考古学中的最突出的表现,则是对所谓‘中国文化西来说’的讨伐”。但是,他也认为贝格立夸大了这个倾向的普遍性,说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中国考古学在夏鼐的领导下“埋头于发掘、整理田野资料”;从80年代以后,中国考古学家开始做出自己的解释,不过按照唐际根的看法,这些解释“都建立在考古记录的基础上”。贝格立批评中国考古学,说其重要对象是安阳、郑州、二里头这样的社会精英阶层,这表明黄河流域文明是中国的主流。尽管唐际根承认这个可能性,但是总的来说他“看不出这些工作与民族主义有什么必然联系”。他指出西方考古学也重视大型遗址,诸如两河流域的乌尔(Ur)和印度的哈拉帕(Harappa)。针对黄河流域文明反映民族主义倾向这个说法,唐氏提到80年代后期的中国文明起源“满天星斗”说。虽然如此,唐际根自己按照西方考古学标准仍然认为安阳是中国三千年前的最高社会。
贝格立还批评中国考古学,说它是历史学的附庸。唐际根没有完全否认这样的批评,但是指出应该分清两个概念,即“史学取向”和“证史偏向”。唐际根承认“中国考古学有明显的史学取向”,说他也要“将文献放在一旁,先由考古学独立地筑构一个中国古代社会的知识框架”。不过,他认为贝格立对文献和文字资料的观点走得“有些远了”,因为中国是一个“文献比较丰富的国家”,“对这些文献视而不见可能是更大的错误”。譬如说,贝格立根据甲骨文承认安阳是商遗址,可是因为二里岗遗址没有文字资料,就只愿称之为“二里岗文化”,而不称作“早商文化”。在唐际根看来这样过于谨慎。邹衡是在考察了二里岗文化的“年代、地望、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它与殷墟所发现的物质遗存的关系”之后才决定称之为“早商文化”的。唐际根承认中国考古学上存在“证史偏向”的问题,可是他说最经常犯这个毛病的学者不是纯粹的考古学家,而是“来自非考古专业”的学者,“在中国考古学中从来没有成为主流”。他最后还指出中国考古学在全球考古学界并不是异类。中国考古学的史学取向和欧洲的“旧世界考古学”很相似,而美国的人类学取向的考古学才是例外的。唐氏问道:“为什么要用美国的例外来评判和统一全球考古学呢?”
我自己觉得这个问题提得很好,不仅仅适用于贝格立在《剑桥中国上古史》中的章节,并且也适用于该书其他关于考古学的章节以及某些人(如史嘉柏)的评论。我在《证2+证3=证5≡证=一(二重证据法加三重证据法等于五重证据法当且仅当终应归一的证据)——再论中国古代学术证据法》一文中还会讨论这个问题。这里援引唐际根的话作为本小节的结论,他关于贝格立的章节最后的判断是很肯定的:
读贝格立教授的文章,深深感受到他作为一名纯粹的学者对考古研究客观化的向往。这篇文章敢以今天的面貌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受了作者的这种学术精神的鼓励。
(本文选摘自《古史新声:〈剑桥中国上古史〉的编撰与反响》,[美]夏含夷主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0年3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