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金寿福译注的《古埃及<亡灵书>》新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在导论部分,金教授对《亡灵书》的形成和发展、古代埃及人的来世观念和西方学界对《亡灵书》的解读和研究做了系统的介绍。澎湃新闻经授权摘发导论中的部分内容。
在古代埃及人的想象中,通往来世的路程不仅遥远,而且充满了各种危险,更加让人不寒而栗的是,死者必须在没有其他人陪伴的情况下独自走完这段路程。死者的亲属和朋友们可以把尸体做成木乃伊,可以给死者提供各种供品,但是对于死者如何从墓室走向来世,他们则无能为力。在一篇中王国时期描写冥界的铭文中,作者把从现世到来世的距离测定为约今天的1200公里。在这1200公里的路途上,死者需要通过各种险关狭隘,还要回答许多把守关卡的“妖魔鬼怪”们提出的问题,应对他们的各种刁难。显而易见,成为木乃伊的死者安然地躺在棺材里并不能到达来世。在一篇描写通往来世路上的12道关卡的宗教铭文中,活着的人祝愿死者:“愿你挣脱开木乃伊的绷带;愿你拿掉面罩;愿你那双像神一样的眼睛重新看到光明;愿你摆脱困乏无力的状态,用双手抓住生命的权利。”
《古埃及<亡灵书>》
尽管易于理解但依然需要强调的是,虽然《亡灵书》的根本目的是引导死者顺利到达来世,但是这个来世具体是什么样子且究竟位于何处,书中没有也无法给出详细的描述。没有人去过这个地方,或者说即使有人死后到达这个地方,他也没有办法返回人世向活着的人讲述,这个地方到底是一个类似“桃花源”一样的美好地方,还是令人无法忍受的、阴森森的深渊。应当说,这个来世实际上就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地方,是一个生者虚拟的与死者依然会有着某种关联的地方。人们之所以要刻意制造这样一个幻境,就是因为每一个生者都会在某个时间成为死者,而对于死亡的惧怕以及对身后的一无所知导致人们想象出这样一条无可奈何的出路。许多篇章描写死者通往来世的路途上关卡林立,暗流涌动,险滩、火坑等防不胜防,那里充满了危险和恐怖。但是通过了所有这些险关,死者就有可能到达奥西里斯所在的地方,那里是与今世没有什么两样的地方,死者在那里像在世时一样劳作,并且逐渐与随他而来的家人团聚,然后一起享受天伦之乐。有些经文把死者享受永生的地方与古代埃及重要的宗教中心如阿比多斯、布塞里斯等联系在一起,如经文第138篇;而另一些篇章所描写的来世则是死者乘坐夜行船通过暗无天日的冥界,在第二天清晨伴随新生的朝阳获得再生。
可以说,《亡灵书》是古代埃及人对来世想象的集大成之作,其中既有祈盼个体的生命在太阳循环往复和尼罗河水岁岁涨落为主要标志的永恒宇宙里能够生生不息的强烈愿望,也有惧怕短暂而美好的人世生活随着死亡的来临便永远消失的无比恐慌。与之相关,来世显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画面,一方面是物质比今生更加丰富、起居比今世更加安逸的乐园,另一方面则是被鬼魅魑魉横加阻拦、被水淹火炙甚至被无名怪物生吞活咽的噩梦般的结局。
《亡灵书》的编纂者构想了一个从来没有人去过的地方,他们试图跟随着那个象征光明和生命的太阳进入那片无疑存在却无法确定所在位置的冥界,那片土地一会儿表现为无法忍受的地狱,一会儿又转化为乐园,经文中交织着希望、恐惧、担心,但很少表现出绝望。经文第115篇说“看到太阳射出的光芒,就可以看见黑暗中的存在物”。
在《亡灵书》许多篇章中,虽然经常提到有人拥有和掌握经文,并告诫他们不要把经文中的内容泄露给任何外人,《亡灵书》却决不是类似密宗等具有排他性组织的神秘文献,而是一个人在渡过生死交界处必需的知识汇编,即基于今世生命经历构建起来的有关如何赢得再生、如何到达来世的指南。
通往来世的路途坎坷不平,道路两旁不仅潜伏着危害死者再生的鳄鱼、毒蛇和毒虫,许多路段还设有门、陷阱和山头,并且由手握尖刀利器的鬼神把守,这些鬼神具有或者象征超人的力量。它们面目可憎,经常呈集人形、动物形和鸟形为一身的混合型。作为通行的最基本条件,死者必须说出他们的名字,这些名字表明其主人的恐怖之处,如“靠吞吃蛇为生者”、“血中乱舞者”等。死者说出它们的名字意味着了解它们的本质,相当于掌握了制服它们的办法。《亡灵书》不同的篇章对路途上的关卡数量说法不一,第147篇说一共有7道大门,而第145篇和第146篇则列出了21道门的名字。
《亡灵书》第145篇和第146篇的附图表现三个守护来世入口的门卫。他们双手都握着锋利的尖刀。第一个门卫显出孩童的样子,第二个长着河马的头,而第三个显现为侏儒神贝斯。这些门卫所守护的门口里面就是充满生机的芦苇荡,露出孩童面容的门卫也向死者预示着生的希望。从某种意义上说,冥界里显现出凶相的魔鬼和善面的神灵基本上都遵循同一原则,他们对有资格进入来世的人高抬贵手,而那些生前犯下罪恶的人则休想逃过他们的眼睛和手。《亡灵书》第149篇的附图展现的是一个蹲坐着的神灵,他的头表现为一个喷出熊熊火焰的炭盆,他手里还拿着一把扇子,头上喷着火舌。这具有两方面的含义,即他既担当惩罚没有资格进入来世的死者的责任,也具有为获准进入来世的死者照亮路途的能力。《亡灵书》中的许多篇章事实上就是供死者在冥界使用的咒语,这些咒语可以化险为夷(第93篇),其中包括针对蛇(第33篇、第34篇、第35篇、第40篇等)、针对毒虫(第36篇)甚至针对把死者引入歧途的妖女的咒语。
《亡灵书》第149篇附图之一
古代埃及人的居住区域分布在尼罗河两岸,这条河既是生命的源泉,也是横亘在人们眼前的一条难以逾越的障碍。《亡灵书》中的许多篇章涉及死者在来世路途上如何渡过开阔且布满漩涡的水域。从《棺材铭文》开始,古代埃及人想象今世与来世之间有一条类似尼罗河一样的大河,这条必须由死者跨越的河流有时被比作难以战胜的死神,渡过了河水就等于征服了死亡。加上尼罗河具有一年一度泛滥的水文特征,古代埃及人对水有着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充足的水象征了丰盛,而超过限度的水位会冲破坝堤,同时,河道里没有水又意味着搁浅,即转世愿望和所做的所有努力化为泡影。
因为乘坐渡船是主要的出行方式,说教文包括不许向乘客索要过高船费的劝诫,甚至要求船主免费为那些无力付费的人摆渡,以体现说教文向年轻人灌输伦理道德的宗旨。很多官吏们在自传里声称,他们设法让那些没有渡船的人到达想去的地方。可见,拥有船只成为实现愿望甚至梦想成真的特定表达形式。在讲述伊西斯女神帮助儿子荷鲁斯与赛特博弈的神话里,这位被认为充满智慧和魔法的女神不得不把自己的金戒指送给艄公,以便让后者把自己摆渡到儿子荷鲁斯即将与赛特搏斗的地方。可想而知,想渡过横亘在今生与来世之间的广阔无垠的水域,其难度有多大。《亡灵书》中的许多篇章还讲述了在这片水域摆渡的神灵如何漫不经心甚至百般刁难,他们或者说渡船尚未准备停当,或者索要死者承当不起的费用,甚至说死者没有权利乘坐他们的船。这时,死者必须说出能够让这些面目可憎和铁石心肠的神服软的密码暗号,而安放在棺材或墓室里的《亡灵书》里备有所需的全部信息。来自希腊化时期和罗马帝国时期埃及的木乃伊,形象生动地表达了这种法老时期的传统如何传承下来并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许多死者手里握着一枚或者多枚金币,这些钱是活着的人为死者准备的乘船费。
通过以上各种关卡之后,死者便来到奥西里斯举行审判的地方,也就是说进入奥西里斯审判庭的大门是通往美好来世路途上的最后一关。《亡灵书》中的许多篇章描写了走近审判庭的死者受到守卫大门的鬼神们各种盘问和刁难的情况。此外,经文也表达了死者在接近审判庭时复杂的心情,一方面他因顺利走过了冥界坎坷的路而庆幸,另一方面则担心在审判庭被判有罪而丧失再生机会。
再生的可能性以死后通过审判为前提,这无疑是古代埃及人对生命延续这个生物学问题在社会框架内予以解决的伟大尝试。应当说,早在古王国时期,古代埃及人就已经形成了来世审判的观念。有些活着的人感觉受到了某个死人的困扰,在这种情况下,生者给自己死去的亲人写信,希望后者把那个同在冥界的惹是生非者告到由神主持的法庭里,从而为生者讨个公道。此外,在死者生前以第一人称撰写的自传里,墓主或墓碑的主人警告那些有可能破坏墓室或墓葬设施的人,只要有人胆敢不顾警告仍然加害于他,那么他就一定会在冥界的审判庭控告对方。古王国的来世审判庭与现世的即世俗的审判庭无二致,它只是在有诉讼者或控告者出现时才开庭。
到了第一中间期,随着社会的动荡和墓室、墓葬设施屡遭破坏,人们对纯粹以物质形式为来世做准备的方式提出了疑问。人们相信神灵会通过审判决定哪些人有资格进入来世,死者生前的品德被视为进入来世决定性标准的观念逐渐形成。古代埃及人把一个人应当遵守的伦理道德规范概括为“玛阿特”。一个人生前的优良品德可以概述为“说了玛阿特、做了玛阿特”。遵守“玛阿特”原则的人不仅在今生得到家人、亲人和邻人的喜欢和尊重,而且具备了死后进入来世的最根本条件。伦理道德构成能否通往来世的决定因素以后,人们依然试图使用魔法、巫术等方式防止可能因道德上的污点而被拒之门外,甚至通过这些不合乎伦理的手段绕过审判。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否认古代埃及人死后受审的来世观念在约束世人言行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求生毕竟是人类最原始和最强烈的本能,在对死亡的惧怕和对永生的渴望双重作用下,即使自认为生前清白的人也会采用其他手段来增加再生的可能性并排除不确定因素。
从《亡灵书》第125篇和相关的附图判断,奥西里斯充当审判庭的审判长,荷鲁斯、阿努比斯和图特在审判庭担任重要角色,他们引导死者进入审判庭,称量他的心,记录称量结果并向奥西里斯汇报称量结果。此外,称量心脏的画面上还可以看到命运之神沙伊,生育女神梅斯荷娜特和哺乳女神瑞内奴泰特站在沙伊的后面。陪审团的42个成员可以在死者陈述过程中提出质疑。死者在通往审判庭的路途上与其中的一些神已经打过交道,比如那个在通往来世的巨大水域上充当艄公的神,他被死者称为“向后看的家伙”。
死者以不同的身份接近审判的神,而且他掌握着不同场合所需的知识,他声称自己是熟知奥西里斯神话的祭司,或者说自己是众神的随从之一,或者说自己是替拉神冲锋陷阵并与阿普菲斯搏斗的勇士,或者说自己是解救奥西里斯并替他报仇的荷鲁斯,或者说自己是荷鲁斯的信使,甚至说自己就是奥西里斯本人(如经文第69篇)。
《亡灵书》第125篇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了古代埃及人试图以法律的形式争取再生权利的朴实和美好的念头。死者以否定的语句声称自己生前没有犯过任何过错,这些过错从杀人、亵渎神灵、娈童等重罪到撒谎之类的小节不一而足,合起来大约有80项罪过。这篇经文的根本目的在于不让那些审查死者身世的神找到任何阻止后者进入来世的理由甚至借口。在该经文的中间,死者以第一人称且以肯定的语气叙述自己在世时所做的值得参与审判的诸神称道的事情,其中最有意思的是经常出现在官吏自传中的如下语句:“我给饥饿的人面包,给干渴的人清水,给裸身的人衣服,给无法过河的人渡船。我为神敬献了供物,我给死去的人奉献了祭品。”善待弱势群体、敬奉神灵和祭奠死去的人,这些是一个遵守社会行为准则的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它们构成了说教文的要素。可见,《亡灵书》有其借助魔术、巫术得到以正常的手段不能获取之物的迷信倾向,但是它对促进人们伦理观念的形成和对他们言行举止的约束作用不言而喻。《旧约》里许多阐述古代以色列人行为准则的法律都是以神谕的形式颁布,《亡灵书》第125篇中的条规只是古代埃及社会长期积累起来的世俗的规范,但是一个人生前是否依据它们说话和行事,因而他有没有资格进入来世,最终要由神灵进行裁决。从某种意义上说,后者的神圣性和有效性超出了前者。
《亡灵书》中的来世审判庭常年开庭,一个人不管生前有没有罪,不管是否有人控告他,他都必须通过审判。接受众神的审查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但是一旦顺利通过,便能获得第二次生命,而且像神一样在来世永生。《为马里卡瑞撰写的说教文》用如下的话描写来世审判庭里的神:“最可怕的是明察秋毫的神明们充当审判官,不要侥幸经年累月使他们的记忆淡漠,在他们的眼里,人生的漫漫岁月只是一瞬间。”关于通过审判的死者,同一篇说教文又说:“假如一个人生前没有犯下罪过,通过了审判到达天国,他将像主宰永恒的神明那样理直气壮,在那里像神一样享受永恒的生命。”
死者在众神面前陈述生前好善乐施只是审判的次要部分,因为他空口无凭的声明不能完全说服参与审判的神。所以,死者的心作为记忆和情感的中枢机构必须被放在天平的一边予以称量,而另一边则是象征真理和秩序的女神头像或表示女神名字的、呈一根羽毛形状的象形符号,即一个因为纯粹和洁白而没有任何重量的物体。假如死者无罪,他的心应当与玛阿特对称,即天平会保持平衡;只要他生前犯过罪,尽管他现在声称清白,天平上放置他的心脏的那个秤盘会即刻下坠。古代埃及人在这里所强调的并不是称量过程,而是形象地表达人的意识或者良心要直面无所不知的众神,换句话说,任何侥幸的心理都是徒劳的。
古埃及象形文字
一个人只有可能在两个方面为来世做准备——伦理上的积德与物质上的支出,包括建造坟墓、准备墓葬设施等——他才有可能获得再生。古代埃及用来教育年轻人的说教文,经常把《亡灵书》第125篇中的行为准则称为“法律”。无独有偶,新王国时期一位官吏的自传明确地提到了“来世审判庭里的法律”。这里所说的法律实际上就是来世审判庭里的神裁决死者时所遵守的原则。有一个官吏在自传里用如下的话总结他的一生:“我生前尊重玛阿特,努力遵循审判庭的各项规则,因为我打算顺利通过来世审判。没有任何人曾经诅咒我的名字,没有人暗地里指我的后背,也没有哪个神曾经指责我。”与古代以色列人不同,古代埃及人并没有法律由神颁布或由某个圣者受神灵启迪而制定的说法,但是这里所说的审判庭里的法律与神所制定的法律又有什么区别?与古代两河流域不同,古代埃及没有如《汉谟拉比法典》一样的书面形式的法律汇集,但是古代埃及人依然创造了辉煌的文明,而且他们的政治和社会制度以稳定和持久而著称。
心脏在古代埃及人的来世观念中起到过极其重要的作用,它被看作思维以及协调各个器官的中心。在来世审判庭上,主持审判的神决定死者能否进入来世,主要是通过称量死者的心脏。《亡灵书》第30篇的附图表现称量死者心脏的场面,图的上方刻画着42个来自上埃及和下埃及的神,死者在经文里以第一人称请求属于自己的心脏不要向参与审判的众神说出不利于自己的话,在审判过程中不要做任何不利于自己主人的事情。为了做到万无一失,古代埃及人经常把《亡灵书》第30篇刻写在一块呈心脏形状的石头上,然后把这块石头作为护身符放在死者的木乃伊裹布夹层中间。其用意可以做两种解释:一是古代埃及人希望这颗刻写着祈祷文的心脏代替真正的心脏接受称量;其二,一旦死者的心脏有意或无意透露了死者生前的过错,从而被等候在天平旁边的怪兽吞吃,那么这颗备用的心脏可以代为发挥应有的功能。有时心形的石头被雕刻成蜣螂的样子,因为蜣螂在古代埃及象征生命的循环,死者将永远拥有其心脏的意思可谓无以复加。在有些纸草上,与第30篇相应的附图显示一颗偌大的心脏与玛阿特女神并列,而这位女神两边分别是象征重生和永生的蛇和凤凰。
经文第26—29篇表现死者手里拿着一颗心,跪在地上显出祈祷状。事实上,他不仅祈求参与审判的诸神手下留情,同时也希望即将在秤盘上接受称量的自己的心不要背叛自己。这些经文描述了古代埃及人对死后无法通过审判的担忧,死者担心自己的心脏会把自己生前犯过的过错全盘说出来,甚至成为控告者。也有学者认为,这个图画表达死者已经顺利通过了审判,作为他业已获得进入来世之权利的凭证,他把自己的心托在手掌上。
正因为心脏在死者的来世转生中发挥如此至关重要的作用,保存心脏便成为制作木乃伊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木乃伊制作师把死者的心脏取出来,进行防腐处理以后再把它放回胸腔。有时,人们把死者的心脏取出来以后,用一个石头制作的呈蜣螂形状的心脏代替,究其原因有两个。其一,在古代埃及人的心目中,蜣螂象征自我繁殖的能力和旺盛的生命力;其二,古代埃及人相信,当神把心脏和象征公正的羽毛分别放在天平的两端称量时,一旦心脏揭发自己的主人生前所犯的罪孽,那么死者便永无再生的可能。一个呈蜣螂形的石制心脏不仅具有重生的功能,而且与死者生前的罪过没有任何牵连,因此它也不会以不利于死者的方式做证。
通过了审判,死者就会被引进奥西里斯的国度。在那里,死者拥有了神性,可以像神一样享有永恒的生命。有时,这个犹如天堂的地方被说成“芦苇地”,一个古代埃及人依据他们所熟悉的现世构建起来的冥界里的人间,那里有河沟交错的田地,生长着可作为死者供品的各种谷物。在这个地方,死者与其妻子一起通过犁地、播种和收割等体力劳动来自给自足,有时甚至能够与其他家庭成员和亲属团聚,因为众神赐福的结果,谷穗比现实中要大得多,而且显得特别饱满。
这个活灵活现的来世想象,显然与死者的尸体僵卧在棺材里的现实相互矛盾。为了调和这一矛盾,古代埃及人设想一个人由躯体、卡和巴等要素构成。“卡”和“巴”是一个很难翻译的概念,因为很少有哪个民族就来世绘制出如此复杂的景象、创造出如此多样的称谓。简言之,“卡”指代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再生的力量,它随着人的降生而问世,主要在其主人死后发挥作用。古代埃及人来世想象中另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是“巴”,它是一个人精神和灵魂的综合体,相对于僵死的尸体,巴尤其强调每个人身上积极的和自由活动的本质和机能。为了充分表达这个含义,在新王国时期官吏的坟墓壁画上,巴表现为一只长着人头的鸟。巴的主要活动区域是天空和人世,而到了夜间,它回到属于自己主人的墓室与其实体团聚,同时享受供桌上的物品。死者之所以能够与巴结合以后再生,至关重要的是卡这个潜在的因素。
人的精神被认为是不死的,它化为巴可以白天飞出墓室并享受阳光和空气,夜间回到墓室与其主人团聚。但是,这不能完全消除古代埃及人担心死后便彻底变成一具僵尸的恐惧。他们希望死后借助所有最有效和快捷的形式离开墓室,比如变成一只隼、一条蛇、一条鳄鱼、一只燕子,甚至一只蝗虫等。总之,他要随时且尽情地活动,自由地享受活着时曾经拥有的权利。其实,古代埃及人把尸体制成木乃伊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木乃伊产生于古代埃及的原因概括起来不外乎有两点。其一,人们希望木乃伊能防止尸体的腐烂,为死者的巴提供一个栖息之处。其二,根据神话传说,面临尸体腐烂和生命彻底终止之厄运的奥西里斯死而再生,其原因就是伊西斯把他的尸体制作成木乃伊。古代埃及人相信,假如死者的尸体制成像奥西里斯神一样的木乃伊,那么死者就有可能尽快战胜死亡。复杂而耗时的木乃伊制作过程结束以后,古代埃及人的注意力马上就转移。他们试图让再生的人不受木乃伊的约束,真正像活着的人那样享受生活。《亡灵书》第68篇描写了死者重获对自己躯干、肢体的支配权的过程以及之后的状况。
在新王国时期,墓壁上还有描写死者挣脱裹尸布,并且从死亡般的睡眠状态中苏醒过来的场面。有时为了凸显这一过程,画面上一系列的尸体呈现出不同程度的蜷曲状。在拉美西斯六世和拉美西斯九世的陵墓里,一连串的图画表现呈木乃伊形状的国王的尸体先是横躺在棺材里,然后头部离开棺材底面,再后来尸体呈现半蹲和全立的姿态。这些循序渐进的体态变化,让视者对画中人物产生一种动感,象征国王从昏睡状态中苏醒并重获自由活动的能力。在古代埃及人的想象中,挣脱开木乃伊裹尸布束缚的尸体应该像初生的婴儿离开母体一样。与此相关,古代埃及人在呈木乃伊形状的棺材与主司天空的努特之间进行联系,再生后离开棺材的死者被视为天空中每日更替生命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