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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布朗大学,做个布朗人:《走出肯尼亚》

《走出肯尼亚》讲述了一个人在不同文明中寻求自我认知、相互理解与宽容的动人故事。它不仅是奥巴马总统同父异母兄弟的自传。作者以惊人的充满魅力的真诚笔触再现了他在非洲的童年,在美国的成长以及后来移居中国的经历。的确,马克奥巴马有过一段非凡的人生旅程,值得向世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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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肯尼亚》讲述了一个人在不同文明中寻求自我认知、相互理解与宽容的动人故事。它不仅是奥巴马总统同父异母兄弟的自传。作者以惊人的充满魅力的真诚笔触再现了他在非洲的童年,在美国的成长以及后来移居中国的经历。的确,马克·奥巴马有过一段非凡的人生旅程,值得向世人一说。

 ——热尼·马什

父亲老奥巴马早年也曾习惯于用芒果树叶揩屁股,放牧时两脚被扎出血也不在乎。然而他志存高远,终于走进了哈佛大学。有其父必有其子,我相信我也能远走高飞。老奥巴马后来沦落,默默无闻了,但那又怎样?他曾一度达到其学术生涯的顶点。我同样可以做到。

当年我刚满十七岁,对自己的才华很有自信。我相信,无论是上哈佛,还是上斯坦福,这在我自然是应该的。然而,当我向别人提及我的志向时,我知道,别人对此是颇感疑虑的。

“你以为你是个天才啊,狄善九。你以为你是天字第一号的天才?你会失望的。”有人说。听了这话,我只耸耸肩。我脸皮厚;一旦被刺痛了,我就躲进自己的屋里。在我看来,说这话的人就如同围着父亲放牧的畜群嗡嗡叫的牛虻,不值得我放在心上。

读高中那阵子,我成了班级里一个多才多艺的怪人。我不懂滚石,相反,我喜欢古典音乐(许多人称之为僵死的音乐)。我不懂斯瓦希里语,但我却记得住那些拉丁语和古希腊语词汇。我不会被撂倒的,即使戴维那么跟我较劲,还是不成。我打台球,因为我的肤色不够黑,人家也不让我加入学校的足球队。但最重要的是,我不想跟他们套近乎;根据我有限的经验判断,他们只会让我感到痛苦和受排挤。

有几年的时间,我每天一连数小时埋头于书本。在所有重要科目的O–级考试中,我都拿到7分,这在全世界都算是很好的成绩了,在我们学校就是尖子。在SAT考试前三个月,我每天早晨六点起床,一直学习到晚间。这对我来说没什么难的。我只有一个目标,就是进世界上最好的大学。这之后,谁知道我能成龙成凤?平庸不在我的考虑之中。肯尼亚从不会奖励失败者;任何行业,任何肤色,任何阶层,莫不如此。

“人在二十八岁之后,大脑细胞就开始死亡。”高中的一位同学告诉我,“这就是为什么那些伟人年纪轻轻,就已初露锋芒。”

我珍惜每一寸光阴。我马上就要到十八岁了。我很快就要老了!我要马上显露出我的锋芒。

1983年,圣马利亚中学开设IB国际文凭预科课程。当这一年结束时,我即申请去读大学。这让老师颇感失望。

“你得完成预科课程。你会有更好的机会的。如果你再耐心等一等,会有更多学校录取你的。”

可我当时很任性,不同意。

后来我认识到,好的推荐书很关键,有了这些推荐书,人家就会把我当作一个多才多艺、颇有造诣的学生看待。我所获得的全国性奖项——其中有许多是音乐方面的奖项——对我建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也是很有帮助的。

我向哈佛、普林斯顿、耶鲁和布朗等大学提出申请,所有这些东部沿海地区的大学都靠近波士顿外婆家。结果,只有布朗大学录取了我。老师是对的。我大失所望,悔恨之余,我打算再等一年,准备来年再战。我决心读哈佛。就在这时,母亲介入了。

“布朗是美国最好的大学之一。你应该去。没有谁不想上布朗大学的。”

这我不敢肯定,但我开始思索。“布朗,那算什么大学?伙计,我可从来没听说过。”同学们纷纷议论说。

我开始研究这所大学。那个时候,布朗大学是美国的一所非常受欢迎的大学本科院校。这所学校的报考率与录取率之比,在全美高居榜首。布朗大学还是常青藤联盟成员。令我不解的是,我既然能考入这所全美竞争最激烈的大学,可为什么进不了普林斯顿、耶鲁或哈佛。

“这些大学可能相互协作。他们可能已经讨论过你的情况,决定让你上布朗。”有个同学说。

经过数天的自思自想,我去了布朗。父母拿部分学费,另外大半外婆负担一些,其余再申请一些贷款。后来,我获得一笔福特奖学金。

动身离开肯尼亚的那天早晨,母亲来到我的房间话别。她有些忧伤,可脸上仍挂着抑郁的微笑。她没多说。我或许说了这样一些话:“我会想念你的。离开家真让我心里难受。”可这不是心里话。我高兴离开家。我既因此而洋洋自得,同时又感到些许的歉疚:我因自己的进步而心花怒放;然而在家人面前这么高兴,不免又令我有几分自责。露丝说服西米翁把他那只结实、贵重的皮包送给我,我拿在手上好不气派。那天,皮包终于到手了。

七岁的弟弟一蹦一跳进了屋,一下跳到床上。

“我会想念你的,马克。”理查说,脸上难过了好一阵。

“我也会想念你的,理查。”我回答说。母亲默默地靠门站着,交叠两手,一双红红的眼睛湿润了。阳光透进窗缝,照射在母亲为我捆扎好的绿被子上,照射在我多年来搜集到的二手书和密纹唱片上。就像我视为天堂的园中的那些花朵,我也要飞向太阳。但我不像它们,我没有深固难徙的根。我啪的一声把箱子盖上。

以前,我只去过美国两次。第一次是在1966年,那年我才一岁大。母亲离家出走,回到了波士顿。后来,在露丝和西米翁结婚时,我们又去美国小住了几日。第二次去美国时,母亲带我去了当地的社会保障办事处,作了选征兵役制登记。

“所有的美国人都要登记。”她向我解释说。我看着这个小小的闪着银光的绿皮本,皱起了眉头。我带着恐惧的心情读到其中的内容:战时,所有登记者都需自愿加入美国军队。我感到一阵恐惧,我被一个庞大、无形的官僚机构抓了丁。

“这样,你就可以获得一份美国的护照了。你是美国人。”母亲告诉我。

最后,我终于被麦当劳的奶昔、汉堡、鲜奶和奶酪烤面包片俘获了。

“你一定要尝尝牛奶,马克。这里的牛奶是全世界最好的。”一进外婆的家门,母亲就说。

她给我倒了一杯。确实,这儿的牛奶浓浓的,浮着一层泡沫,甜甜的,营养丰富,正像美国自身所显示的那样。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虽远隔重洋,全都为之怦然心动,而我也是其中之一。

初来布朗的几个月,可能是我在那儿度过的最幸福的日子。我们新生初来乍到,还没形成团伙,因而相对来说,大家还能坦诚相待。我们全都是新生;我的疏远以及沉默寡言被视作正常现象。

我很快就发现,尽管美国有那么多好吃的食物,环境也十分宜人,这里也有着更为深刻、复杂且令人头疼的社会结构,并非像我所预料的那么单纯。

面对其他卓有成就的同学,我遇到了一场严峻的竞争。我是个完美主义者。先前,B级在我看来是不可容忍的,可现在已变得稀松平常;A+是必须的,可如今这个分数处于稀有与遥不可及之间。这既让我丢脸,又让我感到悲哀。尤有甚者,每次我拿出一份颇为得意的作业,或弹奏一段自觉完美无缺的音乐,教授总能在拼写上挑出毛病,或指出哪个音符弹得不准;总之,只够得上中等水平。这些本来也未尝不可容忍,我甚至庆幸自己因此而有进步的机会。可还有个政治正确问题等着我呢:作为一名少数种族的学生,我希望能够坦诚地跟那些白人教师讨论问题。在这样的场合,你会对每个词语、每个肢体动作都很敏感;至于讨论到种族问题,其情形简直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你实在没法做到坦诚地交谈,双方能够公开谈论的观点,其真诚度自然要大打折扣。

“这是个愚蠢的想法。”有的时候,这句话倒是挺管用。可是,他们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明白,我明白。是的,你说得不错。”

只要我两脚一踏进办公室,有些教授就不由得会冒出这样的念头:这个人脑筋不灵光,在班上有些吃力,却挺在乎人家这么说。我多么希望能跟这些教授们坦诚地交谈啊!有的时候,我常常保持沉默。我太骄傲,太敏感,以至不敢向教授们承认:有些问题即使已经详细讲解过了,我还是不懂。

我知道我不笨,只是学习方法有所不同而已。我从前一直被教导说,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多问。可在这儿,布朗大学的数百名学生每晚点灯熬夜地苦读;出于与生俱来的良好的自我感觉,或者说出于机敏的直觉,他们绝不会寻求帮助。美国学生全都小心地保持着顽固、傲慢的沉默——他们担心提问会暴露自身的不足。至于我,在长达一个钟头的课堂上,我也许是班上唯一举手提问的学生。

过了一段时间,我渐渐觉得,班上那些沉默的大多数人希望我也闭嘴:我应该安安静静坐在那儿听讲,别出什么风头。我感到自己正置身于一个广大而陌生的土地上。我知道,我必须一步步给自己打拼出一条路。

是音乐将我从孤独中解救了出来。

在布朗读到大二,也就是1986年的暑期,我获得了一个在曼哈顿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录制古典音乐的实习机会。我在纽约大学生活了几周,我要拿出一些时间到我工作的布莱克罗克下城,其余时间则留在城里。

有一个星期,我从小道消息打探到,大提琴演奏家马友友与钢琴演奏家伊曼纽尔·阿克斯将在马萨诸塞州的韦尔斯利女子学院联袂录制勃拉姆斯的大提琴奏鸣曲。

我的艺术指导通过关系,让我参加到这个录制组,除上述两位大演奏家之外,还有制作人斯蒂芬·爱泼斯坦、几个工程师和我。友友与曼尼是挚友,他们在专业上有过多年合作的经历。这一次,他们将在霍顿纪念教堂——建造于1899年的糅合多种拜占庭和哥特文化元素的一座罗马式建筑,高大的尖塔雄踞在一旁——进行录音。

“教堂的音响效果是一流的。”斯蒂芬跟我说,“录制勃拉姆斯的作品,简直再理想不过了。”

我静静地坐在教堂的长凳上。一种深沉的宁谧笼罩了整座教堂。当乐曲开始演奏时,这些演奏者面上的表情完全变了,他们仿佛在聆听内心的那个上帝的声音。我完全被乐曲声所震撼。第一遍演奏便完美无缺。马友友总是追求最佳的艺术效果,音高准确无误。

中午,我们在一旁的咖啡店一边就着软性饮料吃汉堡包,一边聊起了音乐。

“实际上,这次录音我是在给曼尼伴奏。”这位著名的大提琴演奏家悄悄跟我说,“曼尼很喜欢吃汉堡包……他的演技的确让我自愧弗如。”

“我听见你说什么了。”身材魁梧的曼尼微笑着,摇摇头,“我们一直相处得很好,我们全都喜欢演奏。可话又说回来,这事有一大半要靠乐器帮衬。友友太幸运了,因为他可以背着琴满世界跑。我就只好将就了,弄到什么琴弹什么琴。”说完,他大笑起来。他们相处得很好,彼此都很谦虚;他们对对方的演技也很有把握。

我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还有其他一些值得纪念的会面。一天,正在办公室听莫扎特的当儿,有个满头白发、扎领结的高个子男人走进来。他见办公桌上放了几张格伦·古尔德的唱片,不禁眼睛一亮。

“哇,你居然搞到了他的一张肖邦,还有几张斯克里亚宾的唱片。这可是不容易弄到手的呀。”

来者是著名的音乐制作人塞缪尔·卡特,跟我一样,十分喜爱格伦·古尔德这位加拿大著名钢琴家。卡特录制了古尔德一生最后的几张唱片,包括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我们俩聊起音乐,并成了朋友。为了表达对钢琴家的敬意,卡特与广播公司的公关部一同协助我专门在布朗大学放映了一场电影。

在广播公司工作期间,我看到那些堆放密纹唱片的橱柜积满了灰尘。

“噢,唱片都来自希望与我们联络的那些人。有些在那儿放了许多年。”有个秘书跟我说。

我挑拣一些来听,其中有些品质之高让我震惊。即使是这些才华卓越的人们,也难免遭受冷遇。我终于慢慢体会到录音这一行业的复杂及签订一份合同的艰难。

倘若连这样的艺术家都没机会,我怎么可能会成功呢?我一遍又一遍地反躬自问。对我来说,音乐简直如同呼吸一样须臾不可或缺,然而要想以此谋生,如何可能?我五味杂陈地返回布朗,继续我的学业。

在那些年,艾达·贝克一直是我心灵的慰藉。

布朗大学距波士顿的外婆家大约一小时的车程。每个周末我都搭车去看她,以此来缓解学习上的压力,逃离我在布朗感受到的那种排斥。我们通常在一起谈论食物,弹琴,或去波士顿逛街。一到周日晚上,我就只好再乘上长达一个小时的公交车,去听任命运的安排。

不过,我仍记得她对我充满信心的话语:“马克,你总有一天能当上非洲总统!”

“外婆,非洲是一片大陆,而不是一个国家。”我笑着回答说。

“那无关紧要。”她简短地回答说。然后改变话题,指着她的鲍德温牌钢琴说:

“去,亲爱的,弹一支胖子沃勒的乐曲。或者来一支肖邦的抒情曲。我真是喜爱这些乐曲。”

我顺从地弹起来,艾达则敞开前门,为的是让所有邻居都能听到我的琴声。

倘若没有了外婆,波士顿会变得凄清、苦涩和不友好。以前,每次在洛根机场下了飞机,倘若没有外婆,我真不知该怎么办。尽管来美国时我的运通卡仅有二百三十美元(这点钱很快就用光了),艾达常常会接济我。即使后来我参加了学校的工读计划,能挣不少钱了,她也常常会给我二十五美元的零用钱,周末和假期连房费都免了。

1986年的某个周末,我猛然发现外婆家异乎寻常地寂静。外婆死了,她的死因不明。母亲认为她是在浴缸里睡着了。医生则认为,艾达死于脑动脉瘤的猝然发作。

外婆的死对我的打击太大了。我失去了那个勉励我、赞扬我、支持我、督促我并将我迎接到这片陌生土地上的亲人。

一旦遗嘱得到确认,我就可以使用艾达的汽车了。周末,我常常驾车走很远,很晚才回来。我在波士顿的红灯区和成人用品商店漫游,努力忘记这个半夜洗盘子、在美术馆弹钢琴(而且常常是为了孩子们才去那儿的)的小老太太。

艾达死后我没哭,也许是因为我觉得哭天抹泪是软弱的表现,或者说显得过于多愁善感了。相反,一种深刻的抑郁情绪弥漫了我的身心。每当有至亲至近的人去世,我总觉得仿佛是受了冤屈,因为我感到自己是那么软弱无力,完全于事无补。

最先失去的是戴维,然后是苏雷,这次轮到了外婆。如今看来,外婆的死我没流泪,这本来应该引起我的警觉,可当时我继续机械地忙于学业。似乎我仍不知道我在哪儿遇到了阻碍。

外婆去世后,学习也变得更具挑战性了。我有意加大了课程的难度。我要获得物理和数学两个学位。我知道,无论是我自己还是我的家庭,都无力支持我读完两个独立的学位;于是,我决定选修双学位。

“为什么要修双学位?”有人问我。

“因为我有能力完成。”我反驳说。

一旦身处绝境,我就可能创造出奇迹。我选了一门高等数学。我发现这门课很难,差点没通过期中考试。

“这是根硬骨头。也许,你现在应该考虑一下是否放弃。”一天,在教授的办公室听完一堂令人沮丧的辅导课之后,他几乎用抱歉的口气说。

我知道他是真诚的,是出于好意,可话语背后似乎掩藏着这样一层含义:他预料我会通不过考试。考试前几周的那段时间,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竟会有这么大的干劲。期末考试我考了个优等,教授大吃一惊。这让我既感到高兴,又不免有些失望;我倒宁愿自己考不及格。若是那样的话,我就有了放弃数学的理由,因为我一点也不喜欢数学。就当时的处境来看,我的心灵在朝着某个方向前进,而我的过于兴奋的大脑则选择了另一个方向。不管我朝哪个方向努力,我都会获得成功;我似乎既因我所具有的天赋而获得祝福,同时亦因此而遭受诅咒,其结果便是我拿不定主意到底该朝哪个方向走。心灵与大脑之间的这种冲突日后还将给我带来不小的痛苦。

我是通过音乐交朋友的,如约翰·杜瓦尔,我们是在小学期的音乐课上认识的,两人一见如故。尤其是听说了我是个格伦·古尔德的粉丝之后,我们俩更成了莫逆。

“我才不在乎是不是A等呢,伙计,我喜欢古尔德。他的确够让人敬畏的!”约翰说。

出于共同的爱好,我们一起听古尔德、霍洛维茨、李帕蒂、波利尼、米凯兰杰利及其他音乐家的作品,一起订比萨饼和可乐,谈绘画和音乐直至深夜。

四年级的时候,我选择住在研究生中心,一座冰冷的四四方方的建筑,只会吸引那些无趣的、年老的、不合时宜的大学生,以及像我这样寻求独处的人。我的业余时间大都是在楼下的酒吧里度过的。

在这片狄俄尼索斯式的狂欢气氛中,一架小型的竖式钢琴就静静地立在一个角落里。一次,就在午夜的钟声敲响的那一刻,我走到钢琴前。我喝醉了,心情落寞,我弹起格里格的一支协奏曲的华彩乐段。我足足弹了半小时之久。我沉醉在这支乐曲中,也不知弹错了多少处。我再也记不起同伴们和这些酒鬼们的存在了。乐曲终了,我才被一阵热烈的欢呼声惊醒。

我终于又找回了我自己。尽管我对物理仍缺乏热情,但在学习上已有所改进,并在最后的半学年闯过了难关。我完成了双学位所要求的全部课程,但我无力承担一份数学文凭所需的费用,于是,学校便在我的毕业证书上注明我已达到数学本科毕业生的要求。

我对自己将来要做什么,实在一无所知。我不想再学物理了,可我更不想马上就业。我当时便处在这种两难境地,就像风中飘落的一朵玉兰花。就像其他胸中无数的毕业生一样,我申请读研。一天,我接到斯坦福大学的电话通知,他们欢迎我去读书。

在布朗大学的最后一段时日,同时也预示着我和母亲之间要有一次不愉快的清算了。这四年时间,是我第一次离开母亲这么久。

当母亲飞到美国来参加我的毕业典礼时,令我大感失望的是,我没能取得“以优等成绩毕业”的称号,像高等数学、英文经典这类非必修课程风险性较高,把我的平均分拉下了一些。原本应该是多么欣悦的一天啊,如今却变成了令人沮丧的时刻。在毕业的种种热闹中,教授、毕业生及他们的亲人,一个个喜气洋洋。我当然也拿到了一份美国名校的毕业文凭,可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尽管我即将毕业,可我觉得在母亲面前仍是个失败者。确实,我既不知道自己这一生究竟要做出怎样的成绩,也不知道母亲对我的期许。我只知道我再也不是当初离开肯尼亚时的那个男孩了。母亲立刻注意到我情绪低落,但什么话也没说——她只不时问问这个是谁,那个是谁,我们在哪儿。

“为什么不高兴,马克?”最后,她终于问了一句。颁发毕业证的仪式结束后,我们到希望街的一家美食店吃午餐。

“我那么努力地学习,可他们就是不给我‘优等生’的称号。他们说,优等生的平均分是3.5,而我的平均分只有3.48左右。我不知道……只差那么一点儿。我恨他们!我在这儿读书的这几年,他们一直在压制我!”

母亲继续吃着。她小心、缓慢地舀起汤,吹一吹,哧哧溜溜地喝着。我真希望她说点什么,可她就是不搭腔。

“你不在乎吗?”我问。我朝店里张望了一眼。我们一进来,就引来一些当地人的目光。总是外来者,我想,总是这种外来者的感觉,从没感受到自己是其中的一员。我望着母亲的脸。母亲避开我的目光,继续喝着汤。

“我在乎。我希望你快乐。”她满脸通红地说。我茫然地望着窗子。窗外细雨蒙蒙,而主宰命运的上苍则被笼罩在一片灰暗之中。这座城市既沉闷,又乏味。我注意到,住在这座城里的人们常常要忍受雨雪的侵袭,奋力在苦闷的人生道路上挣扎。我很高兴马上就要离开此地了。

“但愿我再也不回这鬼地方了。”我说,“我本来就应该再等一年去读哈佛的。是你说这里也行的。”

“我当时觉得这个决定是对的。”“哼,我恨这地方!”我狠狠地跟母亲这么说了句。母亲注视着我的眼睛。

“发生了什么,马克?”过了一会儿,母亲问。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以前,你常常把每一件事都告诉我。后来,你就停了。你信里……”

“什么?”

“你不像以前说的那么多了。以前,我们俩相互间从来都是没有秘密的。我想听听你这些年过得怎样……”她的话语声渐渐低了。

“妈妈,我不想讨论这些。”

她垂下了目光。我们俩默默吃完午饭。我们离开小食店,要穿过马路。路上车很多,可我一点没在意。母亲小心翼翼、笨手笨脚的样子让我心烦,我真想摆脱她。我迅速穿过了马路,母亲没赶上来,我回头望了望。

“妈,快来。快过来!你这是怎么搞的!”

母亲气喘吁吁地朝这边赶。汽车朝她鸣喇叭,街上的人朝这边望着。有辆车几乎擦着母亲开过去。那一刻,真觉得那辆车马上就要撞上她了。可是,我一点都没警觉。我猛然醒悟到,在那一刻,我竟然暗暗希望那辆车撞上她!我望着她的脸。她紧张得满脸通红。我看到,母亲在流泪。我意识到,我的一部分想永远离开她,而另一部分则希望继续留在母亲身边。我感到一种深深的自责。我想把手伸过去,可我却不能。这对我来说太难了。母亲一下子痛哭失声。

“你到底要我怎么样?”我愤怒地叫喊道。

“我只希望你快乐,马克……我只希望你快乐!”

我望着母亲。她的两眼周围又多了一些皱纹。我伸过手去,可母亲挡开了我的手。她的头发比我记忆中的更白了,腰也比以前更弯了。

她究竟要的是什么呢?我不禁感到有些惊讶。要是我得了高分,或取得其他成就,那会怎么样?这些不都确实是她以前要求过的吗?我意识到,母亲的目标也许不在我赢得的那些奖牌和喝彩;她只是觉得这些成绩能让我感到快乐。这么久以来,我从未真正理解母亲。

从小到大,我是在母亲的悉心呵护下长大的。倘若有一天记忆在我的脑海中消失,母亲的形象仍会伴随着歌声回到我的心里:

我十月怀胎,无怨无悔。

“你看,似乎你还欠着我呢。”以前,她总习惯这么说。

我确实感到我欠着母亲的一份情意,可是,直到那天我才终于弄懂她所希望的回报究竟是什么。

在那一刻,望着她挂满泪水的两颊,我感到,我爱她胜过世界上任何其他人;而尤为令人感到莫名其妙的是,我恨她也胜过世界上任何其他人。我模糊地感觉到,我们如今已到了分手的时刻。我走在自己的道路上,母亲则不在;确实,至少这四年中的部分时间她不在。我想让她离开我,让她放我走。尽管我对此并不完全理解,然而,我已强行将我和母亲之间的纽带扯断了。双方为此都受到了伤害,但我知道,没有其他的路可走。

(本文摘自《走出肯尼亚——一个人和一个家族的奋斗》[美]马克·奥巴马·狄善九著,韩慧强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年6月第一版,定价: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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