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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特曼的《草叶集》不是一本诗,而是一个人

惠特曼的《草叶集》早已是经典,著名翻译家赵萝蕤在晚年花费12年时间,译成了第一个中文全本,然而这个全译本绝版多年。

【编者按】

惠特曼的《草叶集》早已是经典,著名翻译家赵萝蕤在晚年花费12年时间,译成了第一个中文全本,然而这个全译本绝版多年。近日,赵萝蕤的全译本《草叶集》再版,在此摘录赵萝蕤所写译本序的部分内容。

沃尔特·惠特曼

沃尔特·惠特曼

美国诗人沃尔特·惠特曼于1819年5月31日出生于长岛亨廷顿附近的西山村。他年幼时只在布鲁克林上过五年学,十一岁就当了律师事务所的勤杂工,后来又在几家排字车间学排字。在1836年夏至1841年春之间的至少三年里,他在长岛各地当乡村教师,更换过将近十二所学校。不久他开始发表一些感伤主义的“墓园式”的短篇小说和少量诗歌,并于1836年办了一个周刊《长岛人》。此后他短期编辑过纽约的《曙光》和布鲁克林的《黄昏闲话》,直至二十七岁当上布鲁克林《每日之鹰》的编辑。估计于1842至1848年间,他至少曾为十一家纽约和布鲁克林的报刊投稿或工作。1840年他参加了支持范布伦竞选总统的活动,并且获得了胜利。马丁·范布伦是激进的民主派,杰克逊的继承人。之后惠特曼仍热衷于政治,曾不止一次因和报刊老板意见不合而辞职。他的政治观点在当时是激进的,他信仰“自由土地”,反对蓄奴制。所谓“自由土地”是指允许老百姓去西部开荒而不允许新开辟的土地沦为蓄奴州。他同样主张“自由贸易”,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支持任何摧垮民族与民族之间壁垒的措施:我要求各国都大开门户。”(1888年5月)[1]又说:“为什么主张自由贸易……是为了团结:自由贸易促进团结。”(1888 年12月)这个立场和杰斐逊与杰克逊的民主主义没有两样,只是在惠特曼身上多一点人道主义和国际主义的味道(关于国际主义,作者在诗作和评论中还提出过许多激进的观点)。他为什么强烈要求民主?可以用他自己的两句话来概括,他说:“美国的光荣是由于她有四千万高明的普通人,他们是一些前所未有的最聪明、最伶俐、最健康、最有道德的人。”(1889年12月)参照他别的言论来说明,就是他认为这个时代这个国家的一个正在上升的阶层,就是广大的普通人,或称平常人(average persons),包括机械工、马车夫、船夫、渔民、海员、男女工人等等。他又说:“我要求人民……即那些成群的群众,人民的全体——男人、女人、小孩——我要求他们占有属于他们的一切——不只是一部分,大部分,而是全部——我支持一切能够使人民获得适当机会的任何措施——让他们过更加充实的生活……我要求人民享受应得的权利。”(1889年1月)这是他晚年说的话,足以说明诗人的这种热情与信念始终不渝,老而弥坚。

1848年是惠特曼一生中关键的一年。他受聘去南方名城新奥尔良当报刊《新月》的编辑。

他带着他的十四岁的弟弟杰夫经中部往南,但没有住上三四个月便辞职回到了纽约。这一旅行在惠特曼一生中是少有的,他很少长途旅行。但更加重要的是1845至1848年之间,尤其是1848年,惠特曼已在盘算是否认真当一个作家。他已发表过许多短篇小说和少量诗歌(多用传统格律)。小说中包括劝人戒酒的《富兰克林·埃文斯》(1842),据说曾畅销两万册。读书是他职业的需要:他在当《每日之鹰》编辑的时候曾写过四百二十五篇书评,其中关于小说的一百篇,历史的二十二篇,传记的十四篇,宗教的四十五篇,诗歌的二十二篇,等等。然而上述这些作品和1855年出版的《草叶集》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共同点。据西方学者考证,1845年至1848年间他已在笔记中记下了一些将成为《草叶集》内容的材料,但他还没有完全放弃编辑工作。1851年他还曾经营过一家小小的印刷店,并且兼营兴建房屋的生意。但是他已减少了政治活动,更多地转向了音乐、文学、绘画、雕塑等。十五年来(从19世纪30年代中开始),他欣赏了所有著名意大利歌剧演员——包括男高音贝蒂尼和伟大的女低音玛丽埃塔·阿尔波尼——在纽约的演出。惠特曼晚年曾说“没有意大利歌剧就没有《草叶集》”,可见影响之深。然而在文学艺术领域,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他还只是个学徒。在此前所写的东西只是一个新闻记者和报刊编辑的分内工作,算不得真正的文学。什么是文学?应致力于哪些内容,采取什么形式?这应该是他开始认真考虑的问题了。

考虑的结果是具有伟大划时代意义的1855年版的《草叶集》,其中包括一篇综述了作者崭新的文艺观点的长序和十二篇在美国文学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伟大诗篇。这两项成就说明作家的创作思想已经发生了质的飞跃。以序文为例,有些观点作家可能早就有了,不过在这里说得有声有色。几乎所有的观点都是离经叛道,闻所未闻的。例如,在19世纪中叶,绝大多数美国人和几乎所有的外国人都认为美国是毫无文化可言的,美国生活庸俗不堪,需要虔诚地向欧洲学习。但是作者却开宗明义地说:“在世界上无论什么时候,美国人的诗歌意识可能是最饱满的,合众国本身,基本就是一首最伟大的诗。”又说:“合众国的天才的最佳表达者是普通人……总统向他们脱帽而不是他们向他——这些就是不押韵的诗。”“一个诗人必须和一个民族相称……他的精神应和他国家的精神相呼应……他是她地理、生态、江河与湖泊的化身。”“国家的仲裁将不是她的总统而是她的诗人。”“他是先知先觉者……他有个性……他本人就是完整的……别人也和他一样完善,只是他能看见而他们却不能。”“人们希望他指出现实和他们灵魂之间的道路。”诗人也提出了政治自由的要求。他认为一个伟大的诗人所应有的态度是“鼓舞奴隶,恫吓暴君”;他的最大考验是“当前”,并从此而引申到漫长的未来。关于诗的格律,他说:“完美的诗歌形式应容许韵律自由成长,应准确而舒松地结出像丛丛丁香或玫瑰那样的花蕾,形状像板栗、柑橘、瓜果和生梨一样紧凑,散发着形式的难以捉摸的芳香。”这篇洋洋洒洒的八页长序(按照初版的对开本,双栏编排)约一万字,充满了激情,充满了新思想和强大生命力,揭开了新时代诗歌艺术,特别是美国诗歌的崭新一章。

……

初版的《草叶集》

初版的《草叶集》

初版的《草叶集》于1855年7月上旬出现于书肆。诗人送了一些给当时美国文坛的名流。7月21日爱默生给作者写了一封言辞恳切的致敬信:“这是美国至今所能提供的一部结合了才识与智慧的极不寻常的作品……我因它而感到十分欢欣鼓舞……我从中找到了无与伦比的内容用无与伦比的语言表达了出来……我向你伟大事业的开端致敬……”新英格兰著名的文人梭罗和艾尔柯特访问了这位初展才华的诗人。不过普遍而主要的反应是冷淡。谩骂式的评论如纽约的《准则》上的文章认为诗集的特点是“肮脏”“淫猥”。伦敦的《评论家》上的文章认为:“沃尔特·惠特曼和艺术无缘,正像蠢猪和数学无缘一样……他应该受执法者的皮鞭。”波士顿的《通信员》上攻击它“狂妄、自大、庸俗、废话”。波士顿《邮报》上说它沉溺于繁殖之神的厚颜无耻——崇拜“猥亵”等等。同年惠特曼自己也匿名写了三篇自评文章,用坦率而通俗的文字阐述了一些他最关心的论点。这并不奇怪:初版的内容和形式,对保守的文人和一般读者来说是十分陌生的;形式是奇特的,思想更加大胆。在清教主义仍占主导地位的当时,歌颂肉体,露骨地描写性行为,是不会得到人们的宽恕的。

1857至1859年之间,惠特曼时常光顾纽约的一家叫作“普发福”(Pfaff)的地下室饭馆。那里聚集了一群波希米亚式的文人与艺术家。惠特曼在那里和新成立的《星期六周报》(1858)主编亨利·克拉普交好。后者新从巴黎回国,蔑视清教主义,常常故意做出使那些彬彬君子不寒而栗的举动。惠特曼的名篇《来自不停摆动着的摇篮那里》就是在1859年12月27日《星期六周报》的圣诞专号上作为第一篇发表的。普发福饭馆以它的名酒著称,但是在这些不拘小节的作家、评论家、诗人、演员之中,惠特曼是比较沉默而拘束的一个,从来没有喝醉过。惠特曼的艺术家生活也到此为止。作为一个靠自学取得各种知识的作家,他熟读《圣经》以及荷马、莎士比亚、司各特、彭斯、乔治·桑和狄更斯等人的作品。但是他散漫的生活方式和强烈的自我意识远远超过任何师承关系。他接触过许多著名文人哲士的作品,包括爱默生、卡莱尔,甚至黑格尔,但是他的思想意识和艺术方法始终强烈地保持着他个人的独特风格。

为了介绍诗人此后的创作成就,必须把《草叶集》的各个主要版本和它们的编排作一些说明。一般学者习惯于认为《草叶集》有九个版本。极为重要的是初版,已如上述。1856年的第二版增加了二十首新诗(包括名篇《一路摆过布鲁克林渡口》《阔斧歌》和《大路歌》),并且把爱默生那封著名的来信连同自己的回信(并未寄出)作为附录与“代序”。引起爱默生十分不安的是惠特曼利用他的名声吹嘘自己,竟在书脊烫金印上了爱默生信中最关键的一句话:“我向你伟大事业的开端致敬。”第三版(1860)十分重要,因为它包括了《亚当的子孙》和《芦笛》两组诗和《来自不停摆动着的摇篮那里》。这两组诗中的大部分属于作家的最佳作。这一版的第一首诗后来被题名为《从鲍玛诺克开始》,带有自传色彩。第三版之所以重要也因为作者在这里开始对全集的编排有了一些新的想法。他渐渐放弃了按照写作日期的先后编排,而是按照诗的主题和内容编排;而且随着年事日增,这些诗歌渐渐发展为作者个人的传记,即他一生的经历与感受。早在第三版的《再见吧》一诗中作者已经说:“这不是书,谁接触它就是接触一个人。”1867年第四版收入了《鼓声哒哒》和《纪念林肯总统》(内战前后的生活经历)两个诗组。自此以后的两版增添了组诗《铭文》(阐明《草叶集》全集的主题思想),直至定稿版[2](第七版,1881-1882)。在第七版中作者作了内容和文字的最后修订,作品的题目固定了下来,每一首诗编排在什么位置也定了局。此后写的诗则作为补编一、二收在全集的后面,未及在生前发表的诗则成为补编三。这一最后编排完成了诗人成长的全过程。全集开始是组诗《铭文》,点出了全集提纲挈领的主要内容;《从鲍玛诺克开始》则是自传体的开始,接着是有极大代表性的个性的史诗《我自己的歌》。《亚当的子孙》和《芦笛》描写了诗人一直关心的人际关系:男女之间的情爱,男性之间的友情,特别是后者,即诗人终生歌颂的,也是被视为民主制度基石的伙伴情谊。十多首“歌”使“自我”转向世界,并形象地描写了作者一些至感兴趣的题材,反映了作者典型的价值观。“候鸟”“海流”“路边”又泛泛地以候鸟的形象和海与大路等地点命名,写诗人的各种深刻感受。《鼓声哒哒》和《纪念林肯总统》则是他的生活经历和个人感触;《秋天的溪流》写战后复原时的生活场景;然后从生命到死亡过渡,包括组诗《神圣的死亡的低语》《从正午到星光灿烂的夜晚》和《离别之歌》。这样的编排只勾勒了一个诗人生平的轮廓,并不是每一组诗都有严格的连贯性。每一首诗的写作年代更不在作者考虑之中。诗人自己说得好:“最好的自传不是建造成功而是自然成长起来的。”他甚至认为全集后面的两个补编[3]也应该是他那完整的一生的一部分,虽然它们的价值是无法和他的壮年之作比拟的。某些西方学者倾向于把一些结构松散的诗组说成高度有意识的安排,则显得比较牵强。这个最后编排是经过了作者七个版本的调整后才决定的,不是作者有意识地按照生活经历逐步写成的。有的西方学者把《草叶集》全集当作一首伟大的史诗,却有一定的道理。全集的这个“自我”要比《我自己的歌》中的“自我”更加宏伟,更加充实。诗人强调他的诗歌的个性力量,甚至说这不是一本诗而是一个人,这一点很重要。他说,“《草叶集》……自始至终是试图把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美国19世纪后半叶的那个我自己),自由、饱满、真实地记录下来。在当今的文学中我还没有发现任何一个使我满意的类似的个人记载”。

惠特曼的人生哲学中最强烈而且自始至终坚持不变的信念是美国式的民主主义。诗集名为“草叶”就是这种思想的具体表现(详见拙译《我自己的歌》译后记)。散见在他的谈话录[4]、书信、序文和评论文章中这种带浓厚感情和强烈信仰的言论真是太多太多了。专论至少有三篇:《论民主》(1867)、《论个性神圣》(1868)、《民主前景》(1871)[5]。定稿版的《草叶集》第一首诗《我歌唱自己》(1867)写于初版问世的十二年之后。自从诗人决心把诗集编排成自传样式以后,他就想把《铭文》这组诗放在卷首,阐明诗集的中心思想,而《我歌唱自己》是其中第一首。

我歌唱自己,一个单一的、脱离的人,

然而也说出民主这个词,全体这个词。

这是民主的两个主要方面:一方面是独立的个人或个性,另一方面同样重要的是民主,即全体。个人和个性是独立的,可以发展为完善或近乎完善;它导致多样性,导致一个一个接近于完善而各有所长的国民。民主则是全体,即集体,它要求一致性,是个统一体,即惠特曼所说的男子之间的友情,黏着性,不是涣散的而是凝结的伙伴之间的关系(诗人自称为“伙伴的诗人”)。惠特曼的民主思想不只停留在理论上。十多年的编辑生活使他熟悉了现实中的民主政体,他参加过许多政治活动,亲自经历过不少政治斗争,撰写过《第十八届总统选举》[6],主张普通劳动者进入美国政治。在《民主前景》一文中他充分揭露了美国民主政治的阴暗面,但是他相信民主政治的远景及其强大的生命力:这种信心从未动摇过。

我从头到脚歌唱生理学,

值得献给诗神的不只是相貌或头脑,我是说整个结构的价值要大得多,

女性和男性我同样歌唱。

这里诗人要求歌颂那完整的人,既有肉体,也有灵魂,整体比局部更有价值。

作者平等评价女性也是贯彻始终的。对于19世纪中叶的美国社会说来,这可能还是新鲜事物。

歌唱饱含热情、脉搏和力量的广阔生活,

心情愉快,支持那些神圣法则指导下形成的、最自由的行动,我歌唱现代人。

注释

1.引语后附有年月的均摘自贺拉斯·屈劳伯尔编录的《在坎姆登和沃尔特·惠特曼一起》(With Walt Whitman in Camden,by Horace Traubel)。已出六卷:1906,1908,1914,1959,1964,1982。

2.译者杜撰了这个名称是因为作者已于1881年把《草叶集》全集的主体定了稿,他虽谆谆嘱咐要以“临终版”(1892)作为今后的依据,但“临终版”只比“定稿版”多了两个补编,并未改动1881年版。

3.补编三是诗人去世后,屈劳伯尔补入的。

4.即前注《在坎姆登和沃尔特·惠特曼一起》六卷。

5.《民主前景》是前两篇论文的重写。

6.撰写于1856年,作者生前未能发表,直到1956年才收入文集中出版。

《草叶集》(全2册),【美】沃尔特·惠特曼/著 赵萝蕤/译,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后浪,2020年9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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