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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连科:作家写作时要考虑读者吗

在我看来,文学中所有的故事,都不是所谓情节的叠加、延续和收场,不是人物命运路线的延宕和描绘,而是作家与读者关系契约的履行、破坏与再形成。

伟大作家最初的作品,几乎都是在浑然不知中履行着故事与读者的契约关系。好作家必备的写作能力时已知契约的存在,但在写作中忘记契约的写作。而如果一个作家写作时,故事和读者的无字契约,就铺在他的眼前和稿纸的上方。故事在契约的履行中产生了,故事就沦为了故事。

阎连科:作家写作时要考虑读者吗 | 品读

阎连科文集

文│阎连科

文学起源于倾听与讲述。没有听者,也就没有讲者。从原初去说,听者远远重要于讲者。是因为有人愿听,也才产生、培育了讲述者——讲故事的人,而非先有一个满肚子故事的讲者,徒步走在远古的旷野去寻找那些要听、爱听故事的听众。这也正如,是婴儿对世界的好奇,培养、挖掘了母亲唱歌的能力和父亲编造与讲述故事的才情,而非父母天然都有那样的才华与能力,调动了婴儿对世界的好奇。婴儿对世界的好奇是一种本能,人类所有的才华,都最早起源于这种本能,包括写作与讲述。

如此,是故事创造了文学,而非文学产生了故事。是听者培养了讲者,而非讲者培养了听者。

《一千零一夜》中,当山鲁佐德为拯救无辜的女子同意嫁给国王,用讲故事的方法吸引国王使国王“听”不忍杀时,表面看是山鲁佐德满肚子的故事和讲故事的能力控制了国王,其实,是国王爱听故事的需求控制自己,并调动、滋生了这位讲述者讲述的天赋与能力。薄伽丘不是天生就是薄伽丘,而是那个时代、社会的读者/听众,孕育、产生了薄伽丘。《十日谈》中的一百个故事,是因为鼠疫流行,佛罗伦萨城里十室九空,一片凄苦,这七女三男逃离到城外的穆尼昂河畔因寂寥而对故事的需求,也才有了每人每天讲一个故事的条件。于是,《十日谈》产生了。薄伽丘成了今天的薄伽丘。

听故事的人,要“听个明白”,是他们天然对故事的要求。合理、逻辑、吸引人,这些对故事最低的要求,正如婴儿对母乳甘甜的最本能的需要。为了满足读者(听众)的基本要求,作家/讲述者,就必须是一个“无所不知”的全知者。文学面对人类最初的读者或听众,全知是作家的一种责任,而非作家天然就有的能力。在古希腊神话中,人们不知道人是从哪里来的,天地是从哪儿来的,风、雨、雷、电和自然万物,到底为何而生,又为何而日日地存在,这就要求讲述者回答这些。所以,那些神话的讲述者就被听众创造出来,他“无所不知”,几乎能够解释听众所有的基本疑惑和疑问。

普罗米修斯踏上了大地,他是被宙斯废黜神位的老一代神的后裔,是地母与乌拉诺斯所生的伊阿珀托斯的儿子。他清楚地知道,上天的种子就蛰伏在泥土里,于是他掘了些泥土,用河水把泥土弄湿,然后按照世界的主宰天神的形象揉捏成一个人体。为了让这泥做的人体获得生命,他从各种动物的心里取来善与恶的特性,再把善与恶封闭在人的胸中。在天神之中他有一个朋友,这就是智慧女神雅典娜。雅典娜很欣赏这个提坦之子的创造,便把灵魂即神灵的呼吸吹进了这仅有半个生命的泥人心里。

这样,就产生了最初的人,不久他们便四处繁衍,充满了大地。

这是人类留为文字的早期神话。既是神话,却也是人类早期的创作和讲述。在这个丰富的创作、讲述过程中,需要的不仅是它要回答听众(读者)对类似于“人是从哪里来的”的种种疑问,更重要的,是作为讲者“万能所知”的“全知”。

知道并能够讲述,这就是听众和读者对作为作家的讲述者最基本的要求。于作家而言,“全知全能”是你面对读者和听众必须承担的讲述责任。如果不能全知,你就不配为一个作家的角色。

从前,宇宙混沌,随着宇宙沧桑巨变,天地有灵。随着“天”乌拉诺斯和“神”特拉(即该亚)的结合,在奥林匹斯山,产生了天地间十二大神主宰宇宙的局面。神都居住在人们无法攀登的奥林匹斯山上……大神们就选择了这块地方来建造他们的宫殿,并在那里统一宇宙……

在古罗马的神话故事中,《传说中的众神》回答了听众与读者对天地万物来源的疑问。时间是“从前”,地点就在人无法攀登上去的奥林匹斯山上,人物是十二众神,事件是“在那里统一宇宙”。言之凿凿,有根有据,无论这些神话的作者是谁,首先是他的“知天知地”的全知,“说服”了听者和读者,得到听者、读者的“信任”。一如我们中国人对《山海经》的“坚信不疑”。我们从文化上相信女娲补天,相信后羿射日,相信一个女人在远古蛮荒的河边,手持树枝,在泥水里沾沾打打,就有了无数无数的泥人儿。这也就是华夏人类的起源。

之所以我们从来都不会从文化上怀疑这些神话故事真伪的实在性,是因为无论那些神话的第一作者是谁,他都与我们的祖先——那些最早的听者或读者建立了“信任”的关系。他们以“全知”的智慧、想象与思维,用故事的方法,回答了人类共同的疑问。于是,从那个时候起,听者和讲者形成了一种天衣无缝的无文契约。在这份契约上,清楚地写着:我作为听者,会给你以充分而足够的信任;而你作为讲者,要给我愉悦与解惑。

于是,故事在听者和讲者中间产生了,而非单单地产生于讲者(作者)一边。在这儿,与其说故事是人物命运的演绎或说是文学中情节对情节的延续,倒不如说是故事的讲述者与听众(作家与读者)之间契约履行的过程,是讲者面对听众全知契约的兑现与展示。

时间在流动,听者在一代代的消失与产生。当新的听众彻底地成为读者时,荷马在古希腊大地上边走边唱的脚步停顿了下来。听众在漫长的一个世纪和又一个世纪中,把自己听众的角色,转化为了读者。而讲者,也终于成为“作家”。在读者的身上,虽然还流动着听者的血液,但他的脉管里作为读者脉动的频率,已经高到成形并占有着主导。于是,那份讲者与听者最早的契约,就被时间的更替所完善。到了19世纪,这份无文的契约,使几乎所有的作家与读者,都能看到属于自己的条款,并能尽力地享受着自己的权利,履行着自己的责任与义务。

读者,在尊崇作家的条件下,要求作家的写作——故事,必须满足其以下的要求:一、写我。写我和我的生活,使我在阅读中身临其境。二、吸引我。使我在阅读中得到愉悦。三、思我所思。让我想到或将要想到及是我所思而我又长久无力表达的思考在故事中清晰呈现。

在我看来,文学中所有的故事,都不是所谓情节的叠加、延续和收场,不是人物命运路线的延宕和描绘,而是作家与读者关系契约的履行、破坏与再形成。无非在19世纪的写作中,这种契约多在忠实地履行。到了20世纪后,这种关系多在摇摆、破坏和再形成。19世纪的写作,读者和作家一直在巩固着前世百年留下的契约关系。这种巩固的默契,一如子女对父母血液的继承,达到了高度的认同和一致,使得文学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走向了顶峰的辉煌。而在这辉煌的光耀中,故事无疑是最为明亮的一柱。所有伟大的作家与作品,成败都几乎取决于作家向读者所承诺的故事的契约兑现。随之而来的读者为作家无私所献出的掌声和荣誉,也与这个兑现成正比。兑现愈多,读者给作家的荣誉愈高;作家在这种荣誉中也就愈发伟大和被尊崇。反之,则相反。与之相对应的作家的作品,也亦是如此:兑现愈多,你的作品便愈为成熟、杰出与不朽;兑现愈少,你的作品便愈为黯然与短寿。这就使得小说中的故事,在19世纪的百年间,更为清晰地呈现着对彼此契约遵守与履行的样貌。

两个小邻居,一男一女,都出生于大户人家,年龄也相当,很可能有朝一日结成一对儿好夫妻。两个人在一块渐渐长大起来,双方的家长都为日后的结合满心欢喜。谁知道,没过多久,做父母的便发现自己的希望快要落空了,因为在两位可爱的小人儿之间,产生了某种特殊的敌意。

歌德的这段文字,源自他出版于1809年的长篇小说《亲和力》的第十章,原名叫《两个毗邻人家的奇怪儿女》,是小说男主人翁伯爵的旅人朋友住到他家里后,给他的妻子夏绿蒂讲的故事。这个故事在小说中对女主人翁的内心变化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因为这个故事是“真实”的,而又和小说中的人物们的经历有相似之处。但这个故事,又是相当独立完整的一个短篇小说,可谓是小说中的小说。但实在说,作为短篇来阅读与讨论这《一对奇怪的小邻居》,这篇小说无论是与歌德伟大的成就、地位相论相比,还是将其放在19世纪的伟大作家的那些不朽短篇中相论相说,都未免略逊一筹,但它所体现的作家与读者在践行契约的关系上,却是那么地忠实作家对读者承诺的遵守与践行。这样一篇小说的开头,匆匆一读,就可以体会到作家在故事中对“讲者”身份的继承。“你听我讲”和“全知的责任”,都可以在这一则浪漫的恋爱故事中,风光显现,山峰兀立。小姑娘与小男孩两小无猜,却又因为无猜而产生莫名的敌意。于是彼此分开,各自成长。在小姑娘成长为大姑娘之后,她的身边出现了一个人见人爱、出类拔萃的年轻人。一切都以水到渠成、波澜不惊的方式使他俩成为门当户对的情侣。也就这时,完全如读者的所料所企,那个分开到外乡的男孩,长大了,回来了,彼此发现对方才是自己真正的所爱。少年时彼此的缝隙敌意,原来是相爱真正的开端。于是,浪漫、传奇和戏剧性的误会与波折,在他们中间激荡起落……而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就是伟大的歌德在19世纪之初呈现给我们的《一对奇怪的小邻居》的故事。今天说,这个故事充满了庸俗的浪漫和戏剧,对读者的尊重似乎含着讨好的寓意。但把它放在《亲和力》中就恰如其分了。回到《一对奇怪的小邻居》,因为在《亲和力》中它是一个别人讲的“故事”,而这儿,它是一篇完整的小说。自然,这个完整中就会有着缺憾。然而无论怎样,从这篇小说中,我们可以清楚地读出故事中作家与读者契约履行的笔迹。浪漫、传奇、戏剧性的误会与矛盾,兑现的是作家对读者“吸引我和愉悦我”的承诺。青春、婚恋题材的选择,兑现的是作家向读者许诺的“写我和我的生活”与“我在其中,身临其境”的条约。这也正如神话与传说,表面回答的是人类对自身和世界的巨大疑问,其本质,那巨大的疑问,正是我们的祖先当时对自身最为日常的困惑与关心。而在文学从故事中产生雏形并最终形成后,故事摆脱了神话与传说,进入了人和人所处的时代与社会,婚恋便成为几乎所有人的“我的生活”。从这一点上说去,二百年前伟大的歌德写作《一对奇怪的小邻居》,不仅不是对读者的妥协与讨好,而且正是以最好的方式,兑现和更清晰地勾勒着作家与读者逐渐写就的关系契约的图表与条款。为了这些条款的订制和承诺,1774年,25岁的歌德写就并出版了那部当时轰动整个欧洲的杰作《少年维特之烦恼》。在这部杰作的扉页上,歌德明确地给读者写下了这样两段话:

有关可怜的维特的事迹,凡是我能够找到的,我已经尽力搜集,并把它呈献在你们面前,我知道你们会因此感谢我的。对于他的精神和品格,你们不可能抑制自己的钦佩和爱慕,对于他的遭遇,你们不可能吝惜自己的眼泪。

至于你,善良的灵魂呀,你正在感受像他那样的苦恼,从他的悲痛中汲取安慰吧。如果由于命运或者你自己的过错,无法找到一个更亲密的知己,那就让这本小说做你的朋友吧!

在这两段明了的话音中,天才地明了着作家与读者、小说(故事)与读者的那种无字的契约:作为作家,你要从读者那里获得至高的荣誉,那你就要最大限度地兑现契约中读者的要求:写我、吸引我、思我之所思。《少年维特的烦恼》无疑是这种契约兑现最好的实践与范例,为19世纪的作家履行故事与读者的契约关系,树起了典范的大旗。在维特与绿蒂的故事中,与其说那是维特与绿蒂的故事,毋宁说是青年才俊歌德与夏绿蒂·布甫及约翰·克斯特纳和一个名叫耶路撒冷的青年的故事。与其说这是二百年前的几位青年男女的故事,倒不如说是当时整个德国乃至整个欧洲青年们的故事。在这部小说中,故事最大限度地在“写我”中写了几乎所有的读者,替所有读者完成了所谓“揭露当时德国社会封建贵族的虚伪、庸俗和腐朽,抨击这个病态社会”及对宗教禁欲主义的反抗与思考。借此,也超乎想象地完成了“写我、吸引我”的条款。从这个层面去说,自1774年开始,在欧洲所掀起的经久的“维特热”,也正如一百多年后《青春之歌》在中国掀起的“道静热”——欧洲的青年,不仅要穿维特式的蓝色燕尾服和黄色背心,而且还要学着维特去讲话,甚至有人模仿维特去一枪毙命地自杀。这种狂热的学习与模仿,是读者赠予作家的最高荣誉,也是读者于歌德对故事与读者关系的无字契约履行的最大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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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1749—1832)

我在很多场合不断地遇到记者会问同样一句话:“你在写作中会想到你的读者吗?”开始,我是犹豫一会摇摇头;后来,再听到这样的问,我就斩钉截铁、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不为读者所写,我只为我的内心而动笔。”换句话说,文学在跨过19世纪后,是不是故事作为作家在写作中履行的与读者的契约已经不再存在了?是这样。也不全是这样。作家在写作中,没有想到他的读者,并不等于那份故事与读者的契约不存在。一如歌德在写《少年维特的烦恼》时,他心里想的只是他的情感、苦恼和故事中人物的内心和世界,他一点都无法料到这部小书将在欧洲掀起的狂热和对19世纪文学的影响。然而,之所以产生这种狂热与影响的巨大波澜,正是因为歌德在写作中高度暗合了故事与读者契约履行的无文无言之条款。如果不是这高度的暗合,读者自然不会对它抱以那样的热情和拥戴。这也正说明了以下的景况:当我们不是从小说文本物理的层面把故事视为小说情节的叠加、组装之和时,而是从精神的层面、从作家写作的本身,把故事视为作家履行与读者契约——“写我、吸引我和思我所思”的过程时,这个履行的过程,就呈现出不同的写作状况了:一、完全不知契约存在却又在写作中履行着契约的写作,如这儿反复讨论的歌德在二十几岁写作的《少年维特的烦恼》,托尔斯泰在二十几岁写作他的最伟大的小说《战争与和平》等。19世纪的文学,伟大作家最初的作品,几乎都是在这种浑然不知中履行着故事与读者的契约关系。二、已知契约的存在,但在写作中忘记契约的写作。这是许多作家“视而不见”的经验。是好作家必备的写作能力,也是他们面对读者的一种讲述故事的态度。于是,故事超越了故事,转化成了文学或伟大的艺术。三、在写作的过程中,故事和读者的无字契约,就铺在他的眼前和稿纸的上方。于是,故事在契约的履行中产生了。这一结果,故事沦为了故事(也可能升华为文学),一如咖啡豆只是停留在果豆上,而不成为咖啡;葵花籽只是停留在果籽上,而不成为对人体有益的食用油。让故事在文学中成为一部作品的皇权,还是让故事仅仅成为作家履行与读者契约的过程(作家在写作中,有无数的契约需要履行),这将预示着截然不同的写作结果。

原标题为《故事:一种讲述的责任与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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