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过去,回到三四线城市的“阿宝”、“贝贝”、“狗蛋”、“瓜娃子”又要涌入一线城市成为摩天大楼里的Vivian、Nancy、Dior。不过伴随假期后遗症而来的,还有突然从故土环境中抽离出的一点点不舍。有人说:“长大后,乡愁就成了一张蓝蓝的车票,我在这头,故乡在那头。”
离年前抱怨七大姑八大姨的时间还不远,但真要分别时,又有无尽的情味在心头。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作家笔下、口中的故乡。他们之中,有人对故乡“深恶痛绝”,也有对乡土的无限想念,文字话语之间,作家笔下到底有怎样的故乡?
老舍《想北平》
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黏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多少风景名胜,从雨后什刹海的蜻蜓一直到我梦里的玉泉山的塔影,都积凑到一块,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
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几乎是什么地方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
从“北京贫民小胡同中生长出来的作家”老舍,对北京一直富有深情,笔下的不少作品也都充满北京独特的风味。除了这篇被收录于语文教材中的《想北平》,他还写过《我热爱新北京》、《北京》等多篇散文。
1930年,老舍在英国、新加坡授课后,回到国内,出任齐鲁大学教师,自此开始寄居山东。1936年,因山大在抗日救亡态度上的妥协与软弱,老舍辞去山大教职,在青岛黄县路12号成为“职业作家”,《想北平》一文写作时间大致于此。
在《想北平》中,老舍没有提及北京雄伟的古建筑,而是怀念北平的“自然”、“不太僻静”。即便怀念风物,也不是怀念我们今天熟知的烤鸭、脆皮香酥鸡,而是青菜、白菜、扁豆、黄瓜等。评论家认为,因为这是一篇从“平民”视角看出的北平,因而有此表现。
萧红《失眠之夜》
为什么要失眠呢!烦躁,恶心,心跳,胆小,并且想要哭泣。我想想,也许就是故乡的思虑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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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乡那边,秋天最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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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到朋友们的地方走了一遭,听来了好多的心愿——那许多心愿综合起来,又都是一个心愿——这回若真的打回满洲去,有的说,煮一锅高粱米粥喝;有的说,咱家那地豆多么大!
“9·18”事变后,一批东北作家离开黑土地,开始流亡之旅,思乡、抗争成为这一创作群体中重要的主题之一,萧红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
萧红的《失眠之夜》创作、发表于1937年,当时她与萧军情感不和,独居日本。语言不通、身体多病让独处异乡的萧红更加落寞。只有伴随文字走回故乡时,她才找到生命活力,创作过《家族以外的人》后,她感慨“自己写的不错,所以很高兴”。
《失眠之夜》一文讲述她和萧军共同的思乡经历,他们常常一起回忆东北时代的故事,“我们讲的故事,彼此都好像是讲给自己听,而不是为着对方。”
莫言的抱怨
十五年前,当我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高密东北乡贫瘠的土地上辛勤劳动时,我对那块土地充满了仇恨。它耗干了祖先们的血汗,也正在消耗我的生命,我们面朝黑土背朝天,付出的是那么多,得到的是那么少。
……
所以,当我坐上运兵的卡车,当那些与我一起入伍的小伙子们流着眼泪与送行者告别时,我连头也没回。我有鸟飞出笼子的感觉。我觉得那儿已没有什么东西值得我留恋了。我希望汽车开得越快、开得越远越好,最好开到海角天涯。
和老舍、萧红的深情不同,莫言在年轻时代对自己的故乡可以说是“深恶痛绝”,在1993年载于《当代作家评论》中的《我的故乡与我的小说》中,莫言如是说。
但他此后人生中对“故乡”态度的变化,和我们之中的大多数人相同。在十年之后,他与王尧先生对谈,感慨道:“我能不断地写作,没有枯竭之感,在农村生活的20年给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几乎莫言创作的每一部小说都以山东高密东北乡为背景。
追问为何会对故乡态度发生截然不同的前后变化,“距离”成为最重要的因素。于莫言,空间上是因为“只有你离开这个地方,你才会发现这个地方的独特,发现你的故乡与别的地方不一样,发现故乡的美”;而与空间相并对的时间,“隔了10年20年,你再来回忆这个地方,反而更加真切。如果没有空间的距离和时间的延续,你总是沉醉在其中也就无所谓故乡了。”
莫言一针见血地道出所有作家“乡愁”的来源,只有距离分隔,才会带来对故乡的追忆。但所有的“乡愁”,倒不如身在其中时,好好珍惜来得重要。
异域的乡愁
“乡愁”题材在中国作家范围内十分普遍,也有着悠久历史,从儿童启蒙诗第一句“床前明月光”开始,它似乎就烙印在每个中国人文化记忆中。但它也不是一个中国特有属性,世界多国作家都有回归乡土,在故乡中寻找写作素材的作品,最有名的当数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除了这部恢弘大作,笔者还找到两位较为小众的“异域”作家,他们的流亡故事与故乡追忆也别有意韵。
自传作品常常最为集中地展现故乡情景。埃及女作家纳娃勒·赛阿达维的两卷自传作品《伊昔斯的女儿》和《在火中穿行》讲述知识女性的一生,虽然她的笔下常带有激烈的社会、政治批判,但她却对自己的文化属性十分热爱,“我为我深色的皮肤而骄傲。那是一种美丽的褐色,就像尼罗河水冲到我们国家的河沙,我从不用任何化妆品掩饰它。”
俄裔美籍作家纳博科夫因小说《洛丽塔》赢得世界文坛的声名,其短篇小说《菲雅尔塔的春天》也收获西方评论界的高度赞誉。在这部短篇中,纳博科夫与诸多乡愁作者相似,将可望不可及的俄罗斯托喻为频繁出现、魂牵梦绕的恋人,小说中的女人尼娜即是如此,在“我”路过的车站、出差的旅馆甚至是某个陌生人的别墅中,她总会与“我”相遇,拂之不去。
其实,对比中外的“故乡”,我们还会发现,在中国作者的笔下,故乡常常是以“母亲”姿态出现,之于西方作者,又多是较为“平等”的“恋人”形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