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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溦萌:中古正史的“文献法医学”考察

《中古官修史体制的运作与演进》,聂溦萌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4月版,388页,108.00元


《中古官修史体制的运作与演进》,聂溦萌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4月版,388页,108.00元

《中古官修史体制的运作与演进》,聂溦萌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4月版,388页,108.00元

2021年5月15日下午,首都师范大学讲师、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邀访学者聂溦萌博士携新著《中古官修史体制的运作与演进》(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于复旦大学邯郸校区西主楼1901会议室,做了题为“中古正史的‘文献法医学’考察”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徐冲主持,复旦大学中文系研究员唐雯、历史学系教授仇鹿鸣、副教授马孟龙、青年研究员陈晓伟等参与座谈。

讲座伊始,聂老师指出这次演讲的标题“文献法医学”概念,来自唐雯老师的书评(《唐代成熟的国史制度在魏晋南北朝时代漫长的发育》,“文汇学人”公众号2021年4月16日)。书评把官修史的研究理路分为外部和内部两种:“静态地描述某一时段的史馆制度及其运作方式是所谓外部研究,则内部研究是基于现存史籍自身的分析与研究,如果加以类比,我愿意称之为‘文献的法医学’。”聂老师认为“文献法医学”的提炼非常精妙,这种方法也是本书得以完成的关键。

聂老师介绍,本书是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完成的。2012年博士论文开题时,中古史学界对传世文献的关注远不及当下热烈,中古正史看起来是陈旧的选题,老师们也认为比较难做。由于自己一直参加《晋书》的修订工作,版本、校勘、考证方面的长期训练使她在阅读史书时,关注点总会和多数读者有所不同,对史书文本的形成过程比较敏感,因此当时认为这是适合自己的选题,可以做出与前人不同的研究。那年正值徐冲老师的《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出版,但那本书或徐老师的博士论文并不是她选择史书作为研究课题的原因。能够选择这类题目的基础应该是掌握一种合理地对待史书、史料的态度和处理方式,这就是唐雯老师“文献的法医学”所说的,对文献本身进行剖析,让文本自身诉说其形成过程。在她看来,徐冲老师的《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新近出版的《观书辨音》以及《中古官修史体制的运作与演进》,都是基于此而完成的;如果还用法医学做比喻的话,是利用法医技术(和其他各种可能的手段)破案后,把案情呈现给大家。技术手段本身不提供真正的历史学问题意识,因此提出和回答什么问题,也有个人学术兴趣的差异。

在讲座中,聂老师主要分享了她对于作为基础技术手段的“文献法医学”的理解,尤其希望说明在解剖汉魏南北朝时代的文献时特别面临的情况以及相应对策。

以下是讲座内容的整理摘编。

讲座现场

讲座现场

一、“文献法医学”的方法

这本书的背后,作为研究者更会关心的技术方法问题,也就是所谓文献法医学的方法。文献法医学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条记载来自什么材料?经过了怎样的改编?这是有文献工作经验的研究者阅读史书时自然而然首先关注的。而这条记载说明了什么历史问题,这个历史事件或历史现场本身是怎样的,这些史学角度的关注在下一步才会产生。上面提到的“改编”大体有两方面,一是因书写方式或语言习惯对具体文字的改动,这一现象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编纂者中非常普遍;二是结构重组,即同一份文本可以分解成很多单元,史家常把这些不同的单元进行再调整,并重新编排在一起。解决这两个核心问题,大体有三方面证据可以依凭:直接证据、总体的文献学证据以及个体的文献学证据。

所谓直接证据包括历史的和文献的直接证据。历史证据就是对一部特定史书的史源、编纂过程的记载。一本书是如何编纂的,可能会留下一些直接的记载描述,尤其在书序、作者传记中。文献证据指有史源关系、可资比对的文献。这两方面证据往往要配合使用,尤其是文献证据,校对结果只能看到异同,但如何解释异同的产生通常需要旁证。例如哪本书时代在前、哪本书在后,它们各自的编纂背景等。由此能够综合判断这些文本的关系,是谁因袭谁,或像苗润博老师强调的是线性传抄还是同源异流等。而历史证据如果能有实际文本比对的验证,也会更可靠、更具体。

在直接证据以外,文献学的方法还可以为判断史书形成过程提供两类帮助。第一类姑且称为“总体的文献学证据”,是指了解整体文献学规律。古人的编纂活动有一定习惯,一些文献类别有更具体的编纂模式,都是考察史书编纂过程时需要注意的。了解不同类别文献的结构特征,还能够帮助我们辨析史源。这就引入到另一类方法,姑且称为“个体的文献学证据”。史书的编纂是从文本到文本的过程,史家利用的源头材料,本来就有不同类型、不同特征。史家把这些材料从它们原来的书写环境里抽出,整合成新的文本,往往也会留下一些拼合的痕迹。因此可以通过分析对象文本的叙述逻辑、结构,区分出不同的文本单元,分析它们可能来自哪些类别的史源。这个过程中,文本内在的矛盾、不妥之处往往成为复原史书文本生成过程的线索。

二、如何处理中古文献:中古文献的模糊感

处理汉魏南北朝时期的历史文献,往往没有充足的直接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对总体文献学规律的把握以及对具体文本自身的分析就显得格外重要。对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献,如果仍然按照后代文献的研究思路,力求坐实各种文献的传承关系,很容易掉入陷阱当中。应当基于材料条件设定合理的目标,接受中古文献的模糊感。

有关魏晋南北朝史书成书过程的记载(即直接的历史证据)相对匮乏,而且比较零散。好消息是前人对相关材料的搜集已经相对完备,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是重要的参考书。这里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史通·古今正史》的记载。此篇详细记录了唐以前各王朝史的编纂过程,但其中一些内容是刘知幾综合其他史料的“研究成果”,甚至可能包含误解。对《古今正史》的使用要小心一些,尽量追溯到更原始的材料。

魏晋南北朝时期传世史籍稀少,导致直接文献证据也很匮乏。在做史料溯源工作时,很难找到一批文献进行系统比对,这时佚文便进入人们的视野。清人对魏晋南北朝佚史做了不少辑佚工作,成就最高的是汤球。前面提到的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也往往会提示佚文出处。

但佚文作为文献学证据有很多缺陷。首先是零散佚文脱离了它原本所处的文本环境,无法反映原书的结构体系。而史家编纂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剪裁拼接、组织自己的结构,这方面信息通过佚文就很难追溯。第二个缺陷是佚文与原文之间存在距离。类书旧注引用中古佚史,除了忠实抄录,还常常采用缩写或改写的方式,都是类书或注释的作者根据他们的编纂需要保留最主要的信息。缩写一般是节引原文,可能整句整段跳过,也可能只跳过一些字词。改写在旧注中更多见,注释者的主要目的是解释正文,有时只是撮述某书记载的大意进行说明,常用以辑佚的裴注、刘注、李善注等都有这样的现象。第三个陷阱是误标书题。以《太平御览·逸民部》为例,其中收录的晋代人物都标称为出自王隐《晋书》,但把这些条目与唐修《晋书》对比,前半明显不同,后半则非常相似,后半很可能不出自王隐书。又如《太平御览·人事部·孝》收录的南朝梁陈人物,虽标称出自《梁书》和《陈书》,经校对,实际多出自《南史·孝义传》,也有半条与《陈书》《南史》皆有异,情况不明。总之,类书旧注中的佚文与原文经常存在差距。

由于直接证据不足,处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历史文献更要凭借前述总体的和个体的文献学证据。这里通过两个案例加以说明。一是对唐修《晋书》列传东晋部分史源的辨析。唐太宗《修晋书诏》对《晋书》史源说得比较宽泛,通过《群书治要》摘引的臧荣绪《晋书》文字,可以确认臧书是唐修《晋书》的蓝本,再通过体裁、篇幅等旁证可以大致推测臧书主要依据王隐《晋书》和《晋中兴书》。观察唐修《晋书》东晋列传的编排方式,可以发现卷七三至八〇主要根据家族编排,卷八一至八五各卷传主事迹有明显关联。前者是延续了《晋中兴书》以家族为“录”的结构。《文选·王文宪集序》注引《琅琊王氏录》云:“王氏之先出自周王子晋。秦有王翦、王离,世为名将。”即便是一般认为门阀自我标榜更为严重的南朝,宋齐梁陈诸史也不大会上溯家世到先秦,可以推测《晋中兴书》的“录”颇受东晋兴盛的谱牒家传的影响。唐修《晋书》东晋中期人物传的记事缺乏历史的主线感,也印证其基本源头恐怕是围绕家族、人物的叙述。与此同时,沈约《上〈宋书〉表》说明刘宋旧国史中有一部分晋末人物传记,名单与唐修《晋书》卷八五基本一致,结合编排方式和记事风格与此前诸传的差异,可以推测卷八三至八五记载的晋末人物取自刘宋旧史。

第二个案例是吐鲁番出土晋史写本的复原。1972年吐鲁番阿斯塔那151号墓出土的晋史残卷,其内容为晋惠帝永康元年(300)三月至四月贾后杀愍怀太子于许昌、赵王伦又废杀贾后及朝臣诸事,在编年记事中混有人物传记,记载的详细程度超过唐修《晋书》。在梳理残卷文字后,可以发现它虽然大体为编年记事,但在时间的叙述主干上附加了大量围绕个人的记载,很明显这是经过了多重编纂的文献,这些记载源自不同的体系,编纂者尽管进行了一些调整与改编,并希望将这些文本组织在新的结构和逻辑中,但仍不能完全将它们融为一体。在尝试对这一残卷进行复原时,需要首先厘清作者的叙事逻辑和编纂方法,否则复原的努力可能是南辕北辙。

对于中古文献,应当适应它的模糊感,很多情况下只能做定性推断。一是对每个文本单元的史源类型进行定性,比如是属于编年系日的记录还是围绕人物组织的记录。二是对史源关系的定性,比如有时虽然无法准确说出两部具体的书之间是怎样的关系,但却可以判断一类文献和另一类文献关系的远近。想要详实地描述汉魏南北朝时期某部具体的佚书非常困难,而模糊的、定性的判断往往需要特定的历史问题意识和视角才能凸显其价值。也可以说,对于材料不算丰富的魏晋南北朝研究而言,找到有解的问题是最关键的,寻找答案和寻找问题是互动的过程。

三、评议与讨论

在讲座后半部分,几位老师围绕《中古官修史体制的运作与演进》一书,以及对史源的文献学考察展开了讨论。

唐雯老师指出,学界此前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官制度的研究,主要是一种静态的外部研究,但现存的这些史书究竟有多少贯彻了当初的制度设计?倘若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从史书内部去解析。目前来看,从文本本身出发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本书是其中之一。其次,二十四史修订的工作,需要修订组成员把这些史书中的每一条史文都系统检索,并仔细阅读与其相关的一些文献,这个工作使得有修订工作经历的研究者们很自然地把目光投入到史书本身当中,并将追溯史源以及思考编修语境变成一种本能反应。我们现在用“文献法医学”这一概念,就是要沿着掌握的线索一步步追查史文的来源,换言之,即要时刻怀疑每一条史文到底出自哪里。最后,对于史料情况复杂独特的魏晋南北朝来说,这一溯源性的追问显得非常困难,倘若真正要将每一条史料的形成过程及史源都能坐实,也是比较危险的。唐老师认为本书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与思考方式,同时也提醒史学工作者在运用每一条史料时都要分析它的史源以及真实性,对其进行定位,要对史料有一颗敬畏心。

仇鹿鸣老师提出文献的“批次感”。例如可否在具体分析《晋书》的文本与史源时,勾勒出唐修《晋书》的编纂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对史料利用的批次感?又如对于《御览》等类书,其中固然存在许多可疑的记载,但也有很有价值的材料,如果今后能把可靠的、存疑的、完全不可信的不同层次的材料剥离开来,系统分析,可能会推进相关研究。对于本书讨论的唐以前正史的史源追溯工作,仇老师认为还有进一步精耕细作的空间,并举出顾江龙、董刚等学者对晋史编纂的个案研究。

马孟龙老师认为,早期史料的编撰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可以尝试抓住一些共性规律,但同时要有一种警惕,不能忽视其复杂性。除了以佚文寻找史源线索外,马老师还以《汉书·惠帝纪》为例展示了在没有佚文的情况下,根据记载的具体格式、用语等可以判断史家将几种不同类型的史源拼合成篇。对于《史记》《汉书》的史料来源,马老师还提出司马迁修史或许只是便于利用太常系统的资料,而班固纂修《汉书》因有皇帝支持,能够使用更多机构的档案资料。

陈晓伟老师提到,相比于史书中其他部分的内容,志的史源相对容易勾稽出一个框架,但这一框架之外的内容如何被填入,还需要做更精细的分析。在唐以前修史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这些史料、文献是如何被保存下来并被史家整理成为史书,也是需要继续思考的问题。关于用文献学方法考察史源,陈老师也感到其中的隐忧。近来对这方面的关注一路走高,陈老师认为这作为基础训练是必须的,但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学位论文选题则很危险。在史料没有新增长的情况下,考索史源的研究不可能无休止进行,后来的人该怎么办?以及不做史源考订的学者会怎么看待这些工作呢?

陈老师抛出的质疑引起热烈回应。唐雯老师首先强调了考察编纂过程和史源对于一般历史研究运用材料的基础性意义,很多常见文献的史源并未经过认真清理,未来研究还可以对其材料的形成背景、性质提供更多信息。

仇老师指出“文献法医学”的具体分析方法尚需进一步提炼。针对讲座中提出的处理魏晋南北朝文献的模糊感、主张多做定性分析,仇老师在肯定的同时也抱持一定担忧,这种做法如何自证其科学性。是否还是要尝试在更细致地清理文献,落实于具体文本,使他人能够随时检验。仇老师提示,有丰富的文献校勘整理经验的学者在文献处理方式上会有共鸣,如何把这个共鸣清楚地表述出来,呈现出一套可以遵循实践的处理文献、辨析史源的工作规范,使这类工作走上真正科学化的道路,是今后要继续努力的。

陈老师提醒同学们不能局限于史源学。作为一种学术训练,史源学的方法是基础的也是必要的,但在具体研究与学习过程中,培养自己的历史问题意识并真正解决历史问题,这一方法的意义才得以突显出来。

聂老师认为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是史源清理的工作虽然有其限度,但如唐老师所说,目前是处在进程中而非已饱和的状态。这些工作完成后,将为今后凡是使用这些资料的研究提供基础参考。二是过去的研究者虽然也重视文献学功底,但往往只作为隐含规则,不明确表述,这也与过去历史文献学工作的滞后有关。近年很多优秀的研究都是从检讨前人对核心材料使用不当开始的,如果能更普遍地强调历史研究的文献学基础,对今后研究会有很好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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