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个体》,[英]拉里·西登托普著,贺晴川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1月出版,496页,88.00元
拉里·西登托普(Larry Siedentop, 1936—)是政治哲学和现代政治思想史领域的知名学者。他师承以赛亚·伯林,以自由主义政治传统,特别是十八、十九世纪自由主义思想为主要学术旨趣。《发明个体》是西登托普最晚近的著作(Inventing the Individual: the Origins of Western Liberalism, London: Allen Lane, 2014),中译本于不久前问世(《发明个体:人在古典时代与中世纪的地位》,贺晴川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如其英文原副标题所示,这本书意在通过对前现代西方思想和历史的回溯来找寻“西方自由主义的起源”。西登托普的论点十分明确。在他看来,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的政治-社会-宗教生活的基本组织单位是家庭或城邦而非个人,私人领域和公共生活以人与人之间的自然不平等为前提,体现为父家长制、贵族制、奴隶制,以及以等级秩序为特征的宇宙论。基督教的出现,特别是保罗对“基督徒的自由”的阐释,颠覆了古典时代的人性图景和世界想象,以对灵魂的平等、个体意志和道德良心的推崇取而代之,西登托普所谓的西方世界的“道德直觉”由此奠基。这种“平等的自由”理念在欧洲中世纪的千年时光中一步步地重塑了西方的政教关系、社会结构、法理观念、国家形态和形而上学。解说对这个历史进程构成了本书的主体内容。在西登托普看来,十八世纪以降思想和舆论中的反教会倾向,遮蔽了西方自由主义及其产物——政教分离(信仰基于个人意愿而非外部强制)与世俗主义的基督教渊源。
西登托普所讲述的“欧洲自由的故事”有明确的现实指向。他认为,由于文艺复兴以降的历史叙事刻意夸大了现代欧洲与中世纪之间的道德与智识断裂,西方丧失了对自身传统的道德深度的理解。自由主义和世俗主义沦为崇拜市场的消费主义和放弃公共参与的个人主义。欧洲社会因此无法回应信仰与世俗主义之间日益剧烈的冲突,这被西登托普称为“欧洲的内战”。西登托普希望通过回溯以平等、互惠和个人能动性为特征的主体观念在前现代西方的源起、发育与影响,即所谓“发明个体”的进程,从历史的维度上为自由主义找回其原初的道德意涵。
《发明个体》英文版封面
西登托普的现实关怀与明朗的语言风格赋予了《发明个体》打动读者的激情。但是,中译本封底所引的首条推荐语称本书的“核心论证具有引人入胜的原创性及情感力量”,无疑是言过其实的。事实上,《发明个体》基本可以被视为是一部综述之作。作为一本以古代和中世纪为主要考察对象的著作,从书末注释中可见,对于十五世纪之前文献,即便是英译本(更不必说原文),西登托普也很少征引。大部分注释反复指向若干经典论著。对古代宗教与城邦的阐述基本脱胎于库朗热的《古代城邦》;对早期中世纪蛮族国家的论述主要援引富朗索瓦·基佐;关于早期基督教史,依托彼得·布朗的《西方基督教世界的兴起》;关于所谓“教宗革命”,依托哈罗德·伯尔曼的《法律与革命》;关于教会法与自然权利问题,依托布莱恩·蒂尔尼的《自然权利的观念》……西登托普从这些成书年代不一、方法视角各异、(以今天的标准衡量)学术参考价值参差的论著中择取论断来搭建自己的故事,同时,并不在意后世学者对相关论题的批判、修正和推进。这样的工作方式不能不使读者因与原始文献的隔膜而产生“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细微曲折之处,不免有点似是而非”之感,同时,也不能不使《发明个体》的史学可信度有所折扣。至于西登托普的做法是否也算是一种阅读经典、对话经典的有效方式,只能说是见仁见智了。
无论如何,作为一位以现代思想史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者,西登托普能够针对前现代社会与思想的宏观历史进程提出一家之言,这已然是值得敬佩的成就。抛开史学技艺、学识与深刻性不谈,单就论点而言,西登托普“发明个体”的故事颇可与坎托洛维奇“两个身体”的故事对照阅读,尽管坎氏和他的名著在《发明个体》中一次也没有被提及。如果说《国王的两个身体》揭示了基督论在中世纪乃至现代政治体观念建构(拟制的、不朽的国王的政治身体)中扮演的枢纽角色,那么,西登托普则意在突显保罗神学作为西方自由主义人性形态的渊源。在这样一种人性模型中,自然天赋与社会身份的差异因每位基督徒与最高存在者之间的根本性关系而被夷平,“爱人如己”是共同体建构的基础原则,个体凭借自然权利赋予的道德能动性行事,并在自愿的前提下接受政治、法律与社会的约束,但以内心信仰与道德意志为内核的神圣自我不容任何形式的外部干预或强迫。如果说在坎氏的故事中,不朽的政治身体最终能够脱离可朽的君主身体而长存,那么,在西登托普的故事中,抽除了信仰的自由主义足以为现代世俗社会奠基,只要它没有丧失原初的人性理解。
总的来说,阅读《发明个体》不失为一次不乏启迪和趣味的西方/现代文明寻根之旅,前提是读者在学术严谨度和原创性上不做苛求。比较令人遗憾的是,本书的中译存在多处硬伤。除一般性的英语句法、短语或单词误译外,译者似乎对中世纪历史比较隔膜,因此犯下诸如将哲罗姆的女赞助人的名字“保拉”(Paula)理解为沙龙的名字(133页),说“987年,雨果·卡佩加冕称帝”(196页,卡佩加冕成为法兰西国王[rex],并无帝号[augustus或imperator]),将基督“羔羊”(lamb)译作“圣体灯”(200页),将“万灵节/亡人节”(the Feast of All Souls)译成“万圣节”(218页),将“宗主教/教区”(patriarchate)译作“父权制”(231页),将“私人虔敬”(private devotion)译作“私人献身”(250页),将“教廷”(papal curia)译作“教宗法庭”(303页),将“主教品级/等级”(episcopal order)译作“主教级枢机”(380页)这样的错误。此外,中译本中的若干年代错误也令人扼腕。其中一些是作者本人所犯,如将亚戈巴德出任里昂主教的年份(816年)误写作806年(184页);但更多无疑是中译本编辑和译者的责任,如把西罗马帝国陷落于蛮族的时间(五世纪)错写为四世纪(111页),把《伪伊西多尔教谕集》的成书时间(九世纪中叶)错写为十世纪中叶(210页),将教宗约翰二十二世谴责方济各会使徒贫困理论的时间(十四世纪二十年代末)错写为十三世纪二十年代末(338页)。译事虽艰辛,可不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