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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工匠精神这个议题广受关注。现阶段,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能更好地振兴中国制造,使其在新一轮的经济全球化中体现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体现出较高的附加价值,摆脱处于全球价值链分工低端的窘境。
对工匠精神提出的两个问题
但是,对于工匠精神也有人提出一些问题。
比如,经常有人问:在工业化以前的手工作坊生产中,因为对匠人有技艺上的精湛娴熟和精益求精的要求,因而追求工匠精神的情怀和行为是被社会褒奖的。然而,当人类社会进入了大机器生产的工业化时代后,自动化、智能化和科学管理方式的推广应用,已经可以将各种原本复杂的工作,分解为各种简单的要素和工序进行作业,从而实现高效率的专业化分工与合作生产。这时,我们还有必要过分去强调这样一种执着的精神吗?
再比如,有人会提出:当今经济社会已经进入创新驱动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上,我们需要更多强调原创性、突破性、颠覆性的创新能力,应该塑造个性化、差异化、多元化的鼓励创新文化,而非继续强调在旧有分工秩序下的工匠精神。这是因为,旧有的工匠精神,强调的是在现有框架和秩序下注重细节和精益求精,可能会不利于鼓励那种破坏式的、颠覆式的文化和创新活动。这一看法具有一定普遍性和代表性。
工业化改变的,其实是个人英雄主义式的工匠精神
先看第一个问题。其实,无论是手工作坊的旧式小生产方式,还是在大机器生产的工业化时代,工匠精神都不可或缺。而且随着时代的进步,那种努力工作、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会变得越来越重要。追求工匠精神的形式可能会发生变化,但其本质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它们在原有基础上会更加发扬光大。
据马克斯?韦伯在其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的详细阐述,在发生工业革命的18世纪末之前的欧洲,信奉天主教的教徒们,往往倾向于呆在一个传统的旧有行业中艰苦修炼,以成为本行业的大师傅为骄傲。显然,他们的工匠精神,是与那个时代的小而全的分工方式相联系的,如追求精湛的个人技艺、对技术的全面掌控等,但它所对应的是作坊式产出,生产率不高。英国工业革命之后,大量新教徒们奉行新教伦理中努力工作的道德义务,积极投身于近代工业,成为熟练工人或管理人员。显然,这个时候的社会分工方式,进入了专业化分工与合作时代,每个匠人原先的技能、每种产品的生产,被机器设备分解为很多系统化流程和细小分工环节。这时,工匠精神的本质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但是,更多的不是以个人英雄主义,而是以群体的专业化、合作分工等形式表现出来。
大机器生产的工业化时代,对工人的体力要求大大降低了。原来很多属于不可编排的、对隐性知识要求较高的技艺和技能型工种,也在科学管理、智能机器等现代生产方式面前,逐步褪去了神秘的光环。但是,现代产业发展中对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的要求,却没有丝毫的放松,而是更加严格。绝大部分高附加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活动,依然与生产者的工匠精神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众所周知,在机器设备和驱动软件中,往往内含有丰富的、高度专业化的人力资本、技术资本和知识资本,它们是对过去体现在工匠个人身上的、精湛的技艺和技能的系统化、编排化和科学化的总结和提高,是产品品质和效率提升的基础和前提。同时,以现代工匠精神所进行的组织创新、流程创新或工艺创新,又开创了大规模、低成本生产的现代产业运作方式。从高度重视工匠精神的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德国或日本的工业成就中,不难得到这一结论和印证。
例如,日本以丰田汽车为代表的“精益生产”,就打破了“质量与效率不可兼得”的悖论,精致而又廉价的日本产品以其高性能、高质量赢得了世界市场。管理学家一般认为,日本工人对工艺的熟练和创造力,构成了日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再如,为了适应大机器主导的生产组织方式,德国尤其重视职业训练和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上学期间有一半时间是在工厂实习,毕业后可以直接成为技术工人。20世纪初的美国,随着科学管理方式的应运而生,工厂的作业传送带将一人一岗式的分工连接起来,复杂的匠人技能通过科学的测定和定量的分析,被分解为一系列简单的标准作业。这个时候的科学管理方式,替代的是作坊式的工匠技能,但科学管理方式自身所体现的一丝不苟和精益求精,恰恰是工匠精神在机器生产中的发扬和光大。
创新时代是否要强调工匠精神,取决于创新的形式
再来回答第二个问题。进入创新驱动时代还要不要强调工匠精神?其实这个答案并不复杂,主要取决于创新的形式:如果是那种维持现行秩序下的渐进性创新(这种创新主要广见于生产工艺流程的改进之中),则需要学习和强调日本式的工匠精神;如果是那种从无到有的或带有破坏性的突破性创新,则需要学习和强调美国式的企业家精神,这种创新主要体现为产品的创新,较多地出现于技术和市场变化迅猛的新兴产业的初创期。上世纪70年代后期,管理学家阿伯内西在其《生产率的窘境》一书中对这两种创新都有所阐述。
一些学者从日本和美国的案例比较中指出,日本式“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虽然在机器化大工业生产中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但是却会阻碍那种具有破坏性和革命性特征的成果诞生。从美国硅谷与丰田汽车的比较中,大致可以看出日本“工匠型创新”的局限性。他们认为,在传统制造业中,日本无疑是遥遥领先世界的;但在进入21世纪后的高新产业方面,引领世界前进的是美国而不是日本。
本世纪初,美国哈佛大学的克里斯坦森在《创新者的窘境》一书中,再次提示人们:过于倚重于精益求精式的技术改进的做法,其实蕴藏着巨大的危机。克氏把技术创新分为产品的创新与工艺流程的创新两大方面。他认为,在产业发展初期,产品创新是占主导地位的。但到了某个临界点上,一旦主流设计确立下来,工艺流程的创新就逐渐开始占据主流。比如20世纪的汽车,主流设计确立以后的竞争,就主要是工艺流程与生产方法的竞争了。而日本的工匠们所擅长的技术创新属于后者,是连续型的、精益求精式的。所以,在传统的机械制造行业中,日本企业具备很强的竞争力。
其实,在对既存产品选择持续不断改良并进行连续型创新,还是选择以破坏既有产品价值、创造全新价值的创新之间,不同类型的企业态度也往往不同。一般来说,产业内处于垄断竞争支配地位的大型优良企业,为了不断满足既有顾客们的需求增长,往往会倚重前者而轻视后者。但也可能正是因为这种倾向,这类大企业往往会错过进入新市场、发展新产业的良机。等到大量顾客突然接受了新的价值,其原有的市场份额就会受到严重威胁。这时再幡然醒悟,往往已经时过境迁、为时已晚,这些企业会被那些创造全新价值的新兴企业甩到脑后,从而丧失多年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飞跃式的破坏性创新,某些时候必须以打破旧有的有序性为前提。譬如,美国硅谷的苹果、谷歌、脸书等诸多著名IT企业,员工持续在同一公司就业的平均年份是5-7年,在那里,流动成为常态。在这些企业中工作的员工,从上下班时间、工作地点到业务量等许多方面都有很大的自由度。因此,从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在以IT、交通、生物、材料技术等为标志的新技术变革中,强调发挥企业家精神的美国企业,其天然的破坏性创新特性,使其创造了更多的新产品、新市场和新的商业模式,从而在全球化的国际分工中取得了主导的地位。
工匠精神与创新活动,不能在观念、理论和政策上相互排斥,而需兼而有之
在西方发达国家业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的今天,我国现在整体上正处于工业化的加速期。对我国而言,工业化时代的工匠精神,以及与工业流程创新相适应的累积性创新能力、工匠型熟练技能,都是不可或缺的。另一方面,我们在网络信息、生命科学等高新技术产业的领域之中,也已部分取得了发达国家未能实现的飞跃性发展,凸显出了较大的后发性优势。可以说,实现更多的工艺流程创新,是加快推进中国工业化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实现更多飞越式的破坏性创新,则是中国迅速追赶发达国家的不二法门,也是这个时代赋予我们的不可推辞的光荣责任。
也就是说,在工业化、创新驱动并存发展的时代,我们对那种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不断地加以改良的工匠精神,与具有飞跃式的、破坏性特征的创新活动,不能在观念、理论和政策上相互排斥,而需要兼而有之。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同一组织中类似于美国式的制度与管理和类似于日本式的制度与管理之间,并不是完全的互补关系,而极有可能是互为冲突和内耗的关系。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具有怎样的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才能同时支持两类不同的创造性呢?为此,可以提出以下三个主要的政策建议:
一是从宏观战略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应该充分利用我国拥有几千家大型国有企业的优势,尽可能去推动它们做具有连续型积累特征的创新工作。对那种具有飞跃式的、破坏性特征的创新活动,可能更多的是要鼓励或是推动民营企业去承担。民营企业在这个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可能要比国有企业更加合适。
二是从产业发展阶段看,在那种市场、技术和管理相对比较成熟的产业中,如机床、汽车等产业,比较适合更多地提倡和发扬光大工匠精神;而对那种市场、技术和管理相对来说比较年轻、成长性较高的现代新型产业,则更多地要强调发挥飞跃式的创新精神。这是既能保持经济具有潜在增长动力又能持续稳定增长的前提和基础。
三是从创新的微观主体看,那种有利于充分发挥工匠精神的持续性创性活动,如果在其成长的初期,能够得到来自政府的、自上而下的纵向产业政策的规划和支持,无疑会有助于这些产业的技术和能力的最终突破,并形成竞争能力;而那些具有颠覆性、飞跃性特征的创新活动,实践证明,不太可能来源于政府的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或预先计划,而是主要来源于微观企业,来源于企业家精神,来源于基层员工的自发进取精神,以及活跃的自由探索,因此在促进其发展方面,宜多用横向的竞争政策。(文/刘志彪 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