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孟森的政治身份,以往为人知者约有二,一是清末江苏咨议局议员,二是民初国会议员。他在1922年曹锟贿选发生后,南下提倡省宪之说,发起自治团体,领导江苏地方自治运动。1927年,国民革命军克复上海,以国民党员身份被委为中央政治会议上海临时分会委员,又出任江苏民政厅秘书主任。作为曾在国会与国民党恶斗的进步党骨干,当“大革命”之际,孟森实现政治身份转换,直接进入国民党政治系统,跨度不可谓不大。重审这一段短暂而少为人悉的政治经历,给我们理解孟森及其走过的大时代带来新的契机。
小引
上世纪九十年代,年逾八旬的孟森次子孟鞠如(1911-1996)在接受族人访问时,就乃父生平讲了下面一段话:
俗云,金无赤金,人无完人,瑕瑜互见,方近实际。心史一生,优点不宜夸大,缺点不必隐讳,一事之首尾,有始而终善者,有始善而终误者。例如,始以袁世凯为正统,终以其称帝而声讨出亡,其于日寇之深恶痛绝,何待多言?终以老病之躯,屈于强暴,不克以性命相搏,又何必深究,为之带帽定性哉?其于共产党,则始终同情,悼瞿秋白一诗,真情跃然。与杨杏佛交情至深,亦属同气相求也。(1994年8月31日,孟蔚彦:《孟家的故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
所论未及孟森为一般人熟悉的学术研究,而着眼于事功,专门评点他之于“洪宪”“抗战”等重要时事的作为以及“始终同情”共产党的关系,隐寓“瑕瑜互见”之褒贬,言近而旨幽。
孟森(1869—1938)在今人眼中的形象(或言历史位置)主要是清史大家、重量级的民国学人。不过,作为由传统士大夫脱胎而来的近代知识分子,孟森的学术研究很难脱离政治关心,他本人更直接从事过政治活动,有着丰富的政治阅历,活跃于晚清、北洋、国民政府时期这三个历史阶段,用旧之标准衡量,相当于横跨了三个朝代,可见近代中国变化的急速和剧烈。
孟森(1869-1938)
孟森为人所熟悉的政治身份大概有二,一是清末时期的江苏咨议局议员,二是民初当选的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他在北大时期的学生吴相湘为撰传记,内称:“民国二年(1913)十一月,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国会实际陷于瘫痪,孟南下上海,从此逐渐脱离政治生涯——虽然,民国五年(1916),国会议员资格仍旧维持,孟为维护国家法统也曾几次北上赴会,但自民国十二年(1923)拒绝曹锟的邀请,不参加‘贿选’而毅然南下,就完全与实际政治绝缘。”(《明清史权威孟心史》)孙家红辑录孟森在晚清、民国时期大量政法著、译作品及报刊文章,质疑早前一种流行看法,即“孟森在进入民国后,便不再关注政治,而将全部精力倾注于明清史研究”,相反,“孟森对于国家社会、政治法律、内政外交的热情,丝毫没有改变,或者说是一以贯之,或者说是有增无减”(《孟森政论文集刊》上册,中华书局2008年,前言)。
其实,不止民国前期,横跨1910-1920年代,甚至直至北大时期(1931-1938),孟森对于政治的关心和评论也没有停止过。相比于公开发表的文章,《赵凤昌藏札》中保存的孟森函札(总计七十二通,约作于1916年11月至1932年3月之间)更具私密性,议题也更加广泛、深刻,为我们理解孟森其人及与民国政治的关系提供了新资料与新视野。
《赵凤昌藏札》,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
本文之作,直接起因于《清代毗陵名人小传稿》所录孟森传中的一句话:
民国十六年[1927],国民军北伐,平定苏、浙。苏省主席钮永建聘森为秘书。不一年又因某事离职。 晚年北京大学聘为讲师,专教明清间历史。
《清代毗陵名人小传稿》卷十《孟森》,常州旅沪同乡会,1944年
按该传出于孟森同乡友人之笔,记述传主从辛亥到北伐的政治活动,此处提示信息为他处未见,至今似无人特别留意,或加以注释。往者言及孟森与政治关系,多注目于清末、北洋两阶段的立宪、议会活动,循此条材料追索,却发现孟森在北伐时期深度介入江苏、上海地方的自治运动,在上海克复前后加入国民党,进而进入国民政府,担任要职。“大革命”前后孟森政治身份的转换,也折射了他对于“党军”“党国”体制的认知变化。
“曹锟贿选”之际选择南下(1922.6-1926.6)
民国时期,作为众议院议员的孟森有过两次近似于逃离的出京南下。一次在袁世凯称帝前,一次则在曹锟贿选之际。这两个背景事件都是对民国宪政的重大冲击,而后者直接带来了颠覆性结果,也造成孟森政治生涯的转折。
1922年,第一次直奉战争,直系战胜,掌握北京政权。黎元洪再任总统,恢复民国六年(1917)解散的第一届国会,号曰“法统重光”。旧国会议员重集北京。不久,曹锟贿选发生。1923年初,孟森对赵凤昌言:“曹三要做总统,不必多生支节,彼此老实说穿,‘曹锟’两字欲我写入选举票中,其势不能为。……总之,直接买票之事前所未有,必欲行之,彼此疑忌,断难得公道均沾之办法,其中不愿卖者亦必有人,连鸡不能俱究,恐非旦夕所能奏效,能在其间将宪法交卷,总算有交代,即可一哄而散,愿卖者如果占多数,听其做此生意可矣。”当时孟森固不赞成曹锟,但尚寄望在国会任上完成修宪,以为“交代”。但不到半年,已不安位,被迫“为去计”。6月13日抵常州,次日致函赵凤昌,吐露此次南下心迹:
因京师事益离奇,日为去计。……得贿既非所愿,被迫到场,便成选举会,又岂能甘?即日出京,以避其丑,昨日到常,暂住商业银行内,拟稍停,当来沪畅谈。……匆匆出都,深以未被邀阻为幸,颇恐再缓,即有不能成行之悔。曹氏今俨然天与人归,八百议员已三分有二已上,特恐近日冯以武力相助欲卖身者,亦未必值钱。
函内交代京中政治见闻,对冯玉祥、吴佩孚、段祺瑞诸“武人”均有评论。出于对国会政治的失望,孟森借用传统所谓“剥极将复”的观念或言说策略,认为至民国十二年(1923),“一切政治之罪恶,将于此作一大结煞”(《民国十二年剥极将复之政局》),批评“以八百人之集合体,欲其有四万以上之人类意识,恐为世界绝无之事”(民初国会众、参两院议员总数约八百人,亦称“八百罗汉”),“欲以民选议员解决政局,昔人所谓人多食狼,狼多食人,真不可救药之病也”。政治罪恶至此,已达极端,其结果必是“军阀破、政客散”,卖身议员“名誉、资望概已破产”,孟森屡谓“曹锟等皆民国之首功也”“曹竟不成,机会正佳,曹竟有成,机会更佳”,将来只待“未染政治污点”的清白国民来收拾局面。戏言之下包藏深痛。
孟森致赵凤昌函(众议院用笺)
南下不久,孟森即担任《申报》馆特约撰述,发表大量时评文章。其制宪思路转向地方,颇倡省宪之说,强调“今日之为今日,国会制宪之迷梦已醒,国民制宪之事实可成。夫天下万国,本无国会包办宪法之先例。……强省以抑中央,为国民自救之计,且各省健者,视在本省有所主张,不似在中央之任呼不应。”(《今日为制宪较相当之时期》)1924年元旦献辞,开宗明义:
吾民有可以求治之把握,则可望其自治。自治之纲领,已规定于宪法。吾耳目接近之江、浙两省,已亟亟谋制定省自治法,此为最有效之自治。(《民国十三年之元旦》)
1923年10月,曹锟当选总统。包括孟森在内的留沪议员联合声明“未预此事,对此不负责任”,继而宣言谴责曹锟及国会中“卖票败类”,“大声疾呼,追随全国人民之后,明正贿选之罪,一致声讨”(《移沪国会议员宣言》)。本月10日,为谋求“贿选风潮之下”的苏省自治,孟森与同省议员组织“全社”,寓意“俗以十为全数,国庆节为双十,有全之义焉”,“冀本诸君子之所以自保其人格者,以保全我苏”(《发刊词·全社成立之经过及其主旨》,《江苏》1924年第1期)。
第二次直奉战争后,直系倒台,段祺瑞就任中华民国临时执政。1925年4月,执政府宣布“民国法统,已成陈迹”。自1913年4月开幕以来,前后存在长达十二年的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宣告结束。民国不再有总统,《临时约法》、曹锟宪法同归于尽,“至是人琴俱亡,议会完全消灭,民国初期之议会政治,乃告一段落焉”。法统既废,旧议员的法理依据不复存在,孟森的议员身份同时完结。
1926年2月,江苏全省各法团召集会议,成立江苏省宪会议组织法筹备会,并公推省宪组织法起草员二十二人,孟森名列其中,该组织法草案十二条,即由孟森主稿。4月,章太炎、张一麐、孟森等人联名通电,发表对于时局看法:
窃谓根本改造,当俟贼平而后,就各军所据之疆域,维持不动,各修内政,互止侵陵,俟他日各省自治完成,再图建置中央政府,自有盘石之安。现虽暂缺,不必怀三月无君之忧也。如必求建设,惟有拥护约法,俟贼平后,请黄陂补足八十三日任期,以合法之总统,下令改选过期之议员,循轨顺则自免纠纷。
当时政治情形相当复杂。直系主张“护宪”,即承认曹锟颁布的“宪法”,然可接受曹氏退位,即所谓“旧法新选”;另有人主张以更早的“约法”为国家基本法(即不承认“宪法”),是谓“护法”,两者都牵涉到已不存在的国会问题。孟森对国会制宪失望,惟尚赞同章太炎“恢复法统”的做法,试图拥黎元洪复位,不过,实际政治运作中,他们仍坚持各地分治观念,甚至提出“暂缺中央政府”的主张。二人不同的是,章太炎与各在野人士组织“反赤救国大联合”,不信任中央政府能够“讨赤”,成为他主张分治的理由(罗志田《中外矛盾与国内政争:北伐前后章太炎的“反赤”活动与言论》)。孟森对共产主义很早关注,似并无多少成见。1924年前后,鉴于苏俄对华废约的宣言和行动,一度拟参加东北议员牵头的苏联考察团,表示“视察赤俄,弟在赞成之列,倘有成,将携小儿至俄国一行。共产公妻,劳工制度,不可不亲往一观,虽不能一过了然,目击究胜于耳闻也”(《赵凤昌藏札》第四册,页94)。他在《申报》上发表相当数量讨论共产主义与中苏关系的文章,持论亦较正面(见《世界党魁之模范》《东洋各国社会情状与过激主义之影响》《共产主义复活之试验》《劳农共产与劳工共产》《中俄通好后政治与经济》《主义之战胜》等,关于孟森与共产主义的离合过程,牵涉面较宽,拟另文专论)。
孟森一度寄望于先制省宪,再建中央,由“未染政治污点”的清白国民来收拾局面,但现实结果却是党军北伐,由新型党国体制收拾局面。李剑农以后见之明评述这段历史:
[1923年]10月10日曹锟就任总统,吴景濂等也在那一天举行公布宪法的仪式了。但这种‘遮羞的宪法’,国民哪个理它呢!国会既已实行最后的自杀,从此法统也断绝了,护法的旗帜,也没有人再要了,便是联治的运动也到了日落西山的景象了。此后的新希望,就是一个中国国民党。
主持苏沪自治运动(1926.7-1927.3)
1925年11月,孙传芳在浙奉战争中取胜,宣布出任苏、皖、赣、闽、浙五省联军总司令。同时,国民党宣布改组,广州国民政府成立,南方革命力量迅速壮大。1926年7月9日,国民革命军誓师北伐,全国形势为之一变。9月,北伐军与孙传芳的五省联军在江西交火。为避免战祸,旅沪浙人率先倡议,联合“东南五省士绅及川、鄂、湘诸省热心大局者”进行“大规模之和平运动”,目的纯为自保,方向则“向宁孙、粤蒋双方并进”。孟森所在的江苏公会予以响应,10月间更名新苏公会,孟森当选为理事。
《江苏全社同人摄影》,《江苏》1924 年第1期
11月8日,北伐军克复南昌,孙传芳退保江浙。11日,以新苏公会、全浙公会、安徽旅沪同乡会三团体为主,苏浙皖三省人士聚会讨论“对于时局积极进行方法”,孟森作为江苏代表出席。会上主张“划皖苏浙三省为自治区域”,“三省军事当局,应即请其停止一切战争行为”。而后成立的“苏皖浙三省联合会”在相当程度上承担了自治政府的职能,设有处理军、民政务的专门委员会,孟森为事务委员会文书股的负责人。该会活动采“中立”姿态,实则配合北伐军行动,其主要人物多与国民党有密切关系,如始终未公布名单的军事委员会,反面证实负有某些秘密使命,有论者指出,“对照外交委员会的名单,可以推想是任命了与浙江军队和北伐军队有联系的国民党系的军人”(笠原十九司《北伐时期的上海自治运动》)。
沪上自治团体在北伐军到来之前,有很多迹象证明其配合国民党的行动。11月28日,上海各界在南市公共体育场举行市民大会,到会者包括苏浙皖三省联合会、新苏公会等二百余个团体,国民党方面也有江苏省党部、上海特别市党部出席。大会提出反对奉鲁军南下、保护地方和平、上海划为特别市等主张。本日,包括孟森在内的新苏公会全体理事邀宴上海海陆军领袖,表示“奉鲁军南下,本埠地方治安岌岌可虑,应请慎重考虑,以地方民意为重”。当晚,同样包括孟森在内的三省联合会主要成员,便接受国民党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特别市四党部联合宴请,双方于“拒绝奉鲁军南下,要求三省自治、上海设特别巿,否认孙传芳继续主持军民政治诸要端”达成共识(《四党部宴请三省联合会员》)。此后,三省联合会致力于“倒孙(传芳)拒张(宗昌)”,在宣示“三省民治”主义的同时,矛头直指直奉军阀。
1926年底,张作霖宣布就任安国军总司令,奉军、孙传芳之五省联军、直鲁联军以及阎锡山之晋军组成安国军,以“反赤”为口号,与国民革命军对抗。12月6日,上海特别市市民公会成立。该会以“实现上海特别市民自治,谋市民福利”为宗旨,集结了当时上海所有较有力量的社会团体,皖苏浙三省联合会为主要发起团体之一,孟森作为代表出席。19日,市民公会会议,应对直鲁联军南下,讨论决以三种办法:(一)发表宣言,说明孙传芳即是鲁军,孙如来沪,战端必启,并陈述各界所受痛苦;(二)告各界民众书;(三)罢市宣言。孟森、沈衡山、杨千里、汪寿华四人为起草员。
1927年3月7日,上海特别市民公会召集三省联合会、总工会、学联会、学总会、各路商总联合会等五团体代表会议,孟森被推为主席,会上决议通过“上海市民临时代表会议组织法”。12日,上海临时市民代表大会召开,公推孟森、林钧、王梅卿三人为主席团,发表对外宣言书:
吾上海之革命民众,本民主国主权在民之原则,以全市农工商学军警各职业团体,公举代表,组织市民代表会议,受国民政府之节制,建设民选市政府,为全市市民利益之保障。今全市市民以求民选政府之实现,爰有本会之组织,故本会之责任,即在执行全市市民之意旨,接收上海政权,建设民选市政府,而对于军阀之走狗、官僚、土豪、劣绅之流,当依国民政府颁布之条例行之,为民除害,决不宽容。(《临时市民代表大会开会纪》)
本次大会选出执行委员三十一人,孟森名列其中。另推举市民正式代表会议组织法起草委员会,孟森、汪寿华、林钧为选为起草委员。3月15日,执行委员第一次会议,讨论分配职务,公推孟森、林钧、汪寿华、王晓籁、陆文韶五人为常务委员,会务分秘书、宣传、组织、财政、市政五股,孟森主理宣传。
参与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海政治分会(1927.4-1927.6)
在北伐军到来前夜,上海自治运动的发展步伐加快。但在“自治”旗帜下,实际暗潮汹涌,各方政治势力角逐业已上演。
1926年9月4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成立江苏特务委员会,以钮永建主其事。钮到沪后,设立办事机关,全权代表国民政府与各方接洽,策应北伐军。中共上海区委在1926年10月、1927年2月,与钮永建等合作,连续组织上海工人武装暴动,意图“推翻当地的军阀政权,建立地方的人民政府”,北伐军进入上海前,又策动第三次工人总罢工,据《中共上海区委宣传大纲》,其旨在发动民众,造成革命形势,“并不是简单的欢迎北伐军,而是与北伐军合作,铲除军阀余孽,取得民众政府,建立民选的市政府”。
3月21日,北伐军克复上海,标志着蒋系势力全面进入上海。22日,上海市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宣布组织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选出临时市政府委员十九人,其中中共党员与共青团员十人,占多数位置。29日,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举行委员就职典礼,同时发起“欢迎蒋总司令案”,但实际结果是蒋介石一脚踢开了临时市政府,成立由其亲信吴稚晖、钮永建、白崇禧、陈果夫等十五人组成的“上海临时政治委员会”(后改称中央政治会议上海临时分会),“以会议方式决定上海市一切军事、政治、财政之权,并指导当地党务部”,作为国民党在沪最高党政机构,全面接管上海。吴稚晖、白崇禧先后为上海临时分会代理主席。4月12日,开始实行“清党”。
4月21日,南京通电:
(中央)政治会议议决案,加委潘公展、孟心史两同志为政治会议上海临时分会委员。
《孟心史潘公展任政务委员》,《新闻报》1927年4月22日
孟森何时加入国民党,难究其详,但他靠近国民党,最可能由于钮永建、吴稚晖二人关系。吴、孟系武进同乡,1898-1901年间在上海南洋公学共事,后同为中国科学社社员。1926年8月,中国科学社第十一届年会在革命发祥地广州召开,吴、孟应邀在广州大学发表演讲,前者演讲“科学与洋八股”,后者演讲“改正不平等条约”,广州市政委员长孙科宴请社员,致辞谓“诸君在京沪方面不为谣言所惑,远道来粤,在此间举行第十一次年会,此种勇气及诚心令人无任钦佩。近日适值北伐,诸君抵粤之第二日,此间即接到克岳州之捷报,以后又接到北伐入鄂顺利之好消息,故今晚之会除欢迎中国科学社社员外,实含有祝捷之意”(《中国科学社社员抵粤开年会》)。
吴、钮早年在南菁书院订交,为“同舍未成年而所志同者”(《〈寒厓诗集〉序》)。钮于1899年由吴稚晖推荐,入南洋公学,“暂充南洋公学师范班教习”,后二人均投身革命,在东京、横滨、上海、广州多有交集。1926年末,吴稚晖由粤返沪,时钮永建以国民革命军总参议身份在沪策动,吴亦“负敌后政治责任,故与钮永建共同负责主持”。另,同时在沪的上海市党部委员、赵凤昌之婿杨杏佛,也是与孟森关系密切的国民党人之一。
1927年4月初,已见孟森参加上海市党部会议的公开报导。自4月25日中央政治会议上海临时分会第七次会议开始正式出席,至最后一次6月2日的第三十次会议,孟森承担多项调查、审查、拟议工作。最吃重者,是会同郭泰祺、潘公展审查《上海特别市暂行条例草案》四十五条,并形成修正案提交政治分会通过。
此外,孟森还是上海政治分会下设上海宣传委员会常务委员。上海宣传委员会成立于1927年4月26日,为上海最高宣传指导机关,5月2日推定郭泰祺、潘公展、孟森为常务委员。5月4日,宣传委员会会议,孟森为主席,安排会员工作,包括筹备五五游艺大会、五四纪念大会及各科工作。5月10日,孟森向宣传委员会呈送《改正条约会刊》及《抵制英货具体办法》,条陈对外宣传意见。24日,发表关于对英问题文件三种。
表:1927年5月上海宣传委员会会员工作(资料来源:《宣传委员会消息》,《申报》1927年5月5日)
国民党实行党治,但党政并行,在训政时期,中央实行“以党领政”,地方实行“党政分治”体制。“清党”造成内部分裂,即党的组织系统的相对激进和权势部门的相对保守,这一点在地方党政关系上表现得尤为明显(王奇生《中政会与国民党最高权力的轮替》)。也几乎在“清党”过程前后,孟森本人完成政治身份转化,从上海地方自治权力组织转入国民政府行政系统。他的经历,似可印证当时国民党中央对地方党政人员的一个印象——“凡行政人员皆老成,凡办党同志皆幼稚”。
中央政治会议上海临时分会具有临时过渡性质。至1927年7月7日,上海特别市正式成立,临时分会宣告结束,“所有未了事件,概移交上海特别市市市政府政府接办”。孟森在此前已离开上海,转赴南京,即前引传稿所谓“国民军北伐,平定苏、浙,苏省主席钮永建聘森为秘书”。
出任江苏民政厅秘书主任(1927.6-1927.10)
孟森南京之行,实际是随钮永建进退的结果。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钮永建出任国民政府秘书长,5月2日,江苏省政府成立,为政务委员兼民政厅长,6月4日正式履任民政厅长。6月8日,孟森被委为江苏民政厅秘书主任,旋离沪赴宁。
钮永建(1870-1965)
钮永建以国民政府秘书长兼江苏省民政厅长,职重事烦,需照顾多头,而办公精力分配,以情理论,势必“在国府之时多,而在省府之时少也”。他请孟森赴宁就职,当然出于故谊,同时也看重老友的行政长才。孟森到职后,在民政厅秘书处独当一面,江苏省政府召开政务会议,钮永建不能分身之际,往往也由他代表出席。至10月,江苏省政府改组,钮永建改任省政府主席。约同时,孟森结束在南京的工作。现不确定离任的具体原因。有谓“森不善辞令,其见解又往往与人不合,与政客相处稍久渐渐厌之”,或是一因。孟森与钮永建的作风、政见未必尽合,相处可能出现问题,但更直接的理由,应是民政厅长易人,他也不安其位,思另择出路。
孟森从政经历不长,但身处政治风云诡谲的南京,却有机会对党国体制作近距离观察。当时致函赵凤昌,内称:
奉二日书,历六日始达,盖宁垣自二十五以后至昨日七号,始见邮函也。……此间尚甚疑于武汉,以唐生智有力取江浙之意,疑汪(精卫——引者注,下同)等或与同情,又所宣言,明为以蒋(介石)为离叛,以李宗仁辈为拥戴,故深致不满。迨五号七人既到,始信无对宁用兵之事,然痕迹尚深。至今政府委员以下,无有与汪等通谒者,似乎将静观其合作之程度,则弟何人斯敢奔走访候于其间耶?
此函用“江苏民政局用笺”,落款作“九月八日”。据内容判断,当作于1927年9月8日,正处在所谓“宁汉合流”前一阶段。“胡展堂”,胡汉民,南京国民政府主席;“蒋”,蒋介石,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汪”,汪精卫,武汉国民政府主席。先是宁、汉分立,而宁方内部,桂系与蒋介石有隙,李宗仁等认为非蒋去职,宁、汉不能合作,迫蒋辞职。蒋因北伐军受挫徐州,声威有折,遂于8月15日发表下野宣言。南京方面一时群龙无首,孙传芳乘机反攻,江北很快为孙军所占,即函内所谓“孙军来逼”。蒋介石下野后,宁汉合流加快,双方达成协议,武汉政府迁往南京,与南京政府合而为一,9月15日国民党召开二届四中全会。“五号七人既到”,即指汪精卫、顾孟余、徐谦、陈公博、朱培德等汉方要人于9月5日抵南京。孟森对当时当地的政治前景有所分析:
新局若何而定,各方诚意如何,俱未可知,但既落其中,亦愿观其变。所可知者,诸人才具虽短,而人格则高,绝无军阀养死党、占地盘之故态,果欲求光明之路,终不能舍此而他求。当其抛弃一切之时,孙军来逼,尚能合力拒之,此有主义之故也。此弟所谓既落其中,愿观其变者也。
十五会议之期,未知能如约否?北伐是否能宁汉合作?汉之中何以处唐(生智)?将来政府似又不能纯守俄国之衣钵,则组织未知用何方式?党务与政务夹杂,终非久计。文、武两途,军、民两政,何以使之就理,此皆在观变之中。政治停顿,吏牍稀简,无可奈何手一编自遣。双方政客,无从会见。弟来宁后,无意中曾一晤胡展堂,蒋介石始终未见,无所谓应酬,无所谓报谒,未知他人之在宁者如何。但弟自觉在此,亦不甚觉其可怪,或者风气已有变迁,不一定沿京都及省会之旧习,此皆弟之所云有望者也。
党军竟不肯宁汉相残,蒋欲宁伐汉,竟不可得,而不免一去谢罪,有主义者如此,无主义者如彼,吾终信事之必成,但未知果在何人之手耳。
孟森对南京国民政府颇有正面观感,对国民革命军的组织能力、军事素养评价不俗。他感觉南京当地“风气已有变迁”,不同于北京及他处“旧习”,国民党人“才具虽短,而人格则高”,皆为“有主义之故”;又认为“宁汉不肯相残”、蒋以下野为代价与汪的合作,是“有主义者”的表现。但同时,对宁汉合作前景,包括宁方内部汪(精卫)、唐(生智)之间人事矛盾,也怀疑虑,尤其以在南京亲身经历为验证,不满于训政体制下“党务与政务夹杂”的现状,以为“终非久计”,将来政府组织恐难“纯守俄国之衣钵”,文武、军民关系如何协调,仍需观望。
孟森从民政厅秘书任上卸职后,回到上海。1928年春,大学院召集之全国教育会议,“聘请国内各专门学者及教育专家,组织一提案预备委员会”,孟森被聘为下设出版物组常务委员。11月,为江苏省政府特派员查办愚斋义庄公产。同年底,省府设立江苏通志编纂委员会,被聘为编纂。至1929年3月,辞去上述两项工作,完全脱离江苏省政府。自1929年夏,孟森始任教于南京中央大学历史系,讲授清史。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前夕,应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之聘,至北平担任北大史学系教授,直至1938年去世。
余论:“党国已造成不解之结”
综上,大致可厘清以下事实:曹锟贿选发生后,孟森离京南下,出于对国会制宪的失望,提倡省宪之说,参与江苏地方自治运动,发起组织全社、江苏公会、新苏公会等自治团体。1926年11月,北伐军与孙传芳激战江西之际,苏浙皖三省联合会成立,宣布划三省为“民治区域”,发起“倒孙拒张”运动,孟森为骨干成员之一。而后,以划上海为特别市、实现“市民自治”为宗旨的上海市市民公会、上海临时市民代表大会相继成立,孟森历任常务委员、执行委员。北伐军克复上海前夕,中共主导成立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孟森一度为市政府委员候选人。1927年4月8日,中央政治会议上海临时政治委员会成立,成为上海最高权力机关,并成为蒋介石在上海分共前后,藉以抵制临时市政府和进行“清党”决策的工具。孟森约在此时加入国民党,被委任为政治会议上海临时分会委员,兼上海宣传委员会常务委员。同年6月,应江苏省民政厅长钮永建之邀,赴南京任江苏民政厅秘书主任,至10月卸职。后任江苏省政府查办愚斋义庄公产特派员、江苏通志编纂等职。1929年3月,正式脱离江苏省政府。
以往关于上海国民革命的研究,多聚焦于以中国共产党、总工会、共产国际为中心的三次上海暴动,对于在上海自治运动浪潮中产生的市民公会、临时市民代表大会、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等机构,也倾向于认为是以工人为主体的、吸纳了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参加的市民联合政府。如深入观察,可发现上海自治运动的展开过程即构成了国民革命的一个环节,而且这场运动也成为后来政治会议上海临时分会、上海市政府建立的主要政治基础之一。作为民初国会中进步党系统的骨干、上海自治运动的全程参与者和组织者之一,孟森在“大革命”高潮将落的阶段实现政治身份的转换,直接进入国民党政治系统,其跨度不可谓不大。尽管时间不长即退出,而且离开的方式也不见得光彩(1929年3月1日江苏省政府第一八六次会议决议:“风闻孟森假藉本府名义、在外招摇、除派员密查外、所有该员请辞愚斋公社总干事之职、应予照准。”[《苏省政府会议》,《申报》1929年3月2日]近有学者对“愚斋义庄解散案”做过细致研究,但“一直负责查办愚斋义庄案的孟森究竟为何突然被江苏省政府解职”,仍“限于材料无法查证”。参见彭晓飞《1931年上海盛氏愚斋义庄解散案研究》,《近代史研究》2019年第2期),但孟森与国民党的这段少为人知(或事后有意讳言)的因缘,却颇值得后来者追索、思考。
1931年,孟森北上,到北大任教。他对赵凤昌说“弟在此日以读书为消遣,中国文化自在故都,见所未见,惟日不足,不日将有拙著问世,虽无高议,亦读清史者之括针也”。(《赵凤昌藏札》第二册,页272)其学术生涯翻开新的、且堪称辉煌的一页。
孟森致赵凤昌函(国立北京大学用笺)
然而,孟森并未完全忘情于政治。九一八事变后,他对国府深致不满,谓“东事发生,将匝月矣,毫无措手之法,坐待他人之拯救,而此固未真能舍己芸人。此次之卸底,真可云尽净”。国民党宁、粤两方和谈,蒋介石下野,南京国民政府改组,四届一中全会选举孙科为行政院院长,其所组内阁因得不到蒋、汪支持,很快下台。孟森私信中指孙科为任人宰制之“傻哥”,批评毫不客气:
傻哥高兴,为触藩之年,亦可以播乃父之丑。……惟有傻哥自命为真命太子,初意虽无左右两丞,亦有命在天,今殆知其不然。但依现状,现制度之下,虽诸悍毕集,又将如何?此番乃真无政府,静听他人之宰割而已。
一·二八事变后,国民政府一度迁都洛阳,召集近似政治协商会议性质的国难会议。关于“训政”体制动员全民抗战,时论有两种方案,一是结束训政、实施宪政,成立民意机关,保障人民政治自由;一是延续和加强原有一党训政体制,实现战时权力集中,军事独裁。孟森对国民党“护党论调”极为反感:
洛阳开会,能去者不免较少, ……近彼党时发护党论调,即稍放开,亦必谓不悖三民主义而后能容,其意可见。
日本近已餍足,卖一面子与国联,兵火或竟可息。惟国内不平不稳之支节,恐纠纷更甚于暴日,党国已造成不解之结,自作自受,而吾人供其牺牲,想亦共同造孽之故,全国危如累卵,救难会何以救之?……汴会是否能成?闻此间主张,不改党之俄式,即不到会,则亦相持,而未必能以会解决国事也。
前述1927年孟森在江苏省政府任职时期,对“党军”“党国”体制有耳目一新之感,评价不俗,但至抗战爆发,观感已明显跌落,对“一党训政”尤多批评,感喟“国民对国有直接之痛苦,党国之人自以党为更亲于国”。同时期,孟森在《独立评论》上连续发表文章,参与“士大夫”“现代化”“有为与无为”诸议题讨论,与“胡适派学人”多有互动,对于“主义”的理解复有变化。
民国廿六年(1937)五月廿八日北京大学孟心史先生七十大寿纪念合影,胡适敬记
1938年1月14日,孟森病逝于日军占领的北平城中,殁前以病榻日记示友人,“虽在病中,不忘吟咏,而无时不以国事为念”(《郑天挺西南联大日记》)。陈寅恪为王国维遗书作序,尝叹“今先生之书,流布于世,世之人大抵能称道其学,独于其平生之志事,颇多不能解,因而有是非之论”,提示读者当自觉越出自身所处时间、地域,与立言者“神理相接”,从而想见其人其世(《王静安先生遗书序》)。孟森身后以学术名世,而其学术所由生之“平生志事”反湮没不彰。“大革命”前后的孟森,经历了政治生涯的最末一章,也构成中国近代史上一个短暂而奇异的片段。理解这一个片段,要在能知“一事之首尾”,论定人物贤愚不肖,本治史之余事,能由其人推及其世,从个人的出处抉择探察晚清、民国历史的连续与断裂,进而理解“革命史”的展开与翻转,则近道矣。本文只是这项工作的一个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