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同治十二年六月初五(西历1873年6月29日),日俄美英法荷兰六国使臣在紫光阁觐见同治帝[1]。
外国使臣觐见中国皇帝并非新鲜事,但1873年这次,外使们首次没有依照中国传统的跪拜礼,而是通过作揖或鞠躬完成了觐见。
围绕“要不要跪”,总理衙门与诸国外使进行了漫长的交涉,“自正月二十七日……彼此往复辩论数十次,历时逾三阅月。其间面折口争,不下数千百言”[2]。
直到觐见前两天,跪拜礼节才终被放弃。
事实上,皇帝早已默许不跪。“跪拜”礼是总署与外使的博弈筹码。
鞠躬礼胜利了,过去对该觐见评价甚高,认为这是中国外交、王朝体制、甚至近代中国的转折点。[3]
然而,考虑到清廷准觐后仍保持的怀柔远人姿态,以及外国使臣对觐见意义的保守乐观[4],传统觐见制度虽然被放弃了,但跪拜礼的心态,没有变,甚至更强烈。
这次礼节上的变动,只是革新的漫长开始。
一开始坚持跪拜,但让皇帝决定
1873年觐见礼仪的交涉,从同治帝亲政的第二天开始。
总理衙门对于非跪拜礼觐见,一开始是拒绝的,觐见必须跪拜。
就像此前外使来华那样,双方“每以礼节不同,彼此议论未合”,争论不休。
不过,这次情况尤为特殊。
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廷与各国签订的《天津条约》中,包含了外使觐见的条款。只是这一拖,就是十余年[5],直到同治皇帝大婚、亲政,觐见才重新被当作急务提出。
外使觐见皇帝,其实已经是清廷在大环境下的默许与妥协,况且,地方督抚因处理洋务对此亦持开放态度。[6]
几经交涉,外使以“若坚持跪拜,更多的讨论都是浪费口舌”相逼,总理衙门遂以“事关中外大局,应否饬下廷臣会议,恭候训示遵行”,把球踢给了皇帝。
接下来,同治帝颁发的谕旨或朱批,引导着交涉的进程。[7]
球被踢回了总理衙门
皇帝要求继续交涉,这是同治帝的第一次朱批。
在总理衙门看来,皇帝没有反对,意味着已经放弃了跪拜的坚持。
但这并不意味着麻烦就没有了,得知外使觐见一事,言官们纷纷反对。
上海《申报》刊登的《觐见图》
翰林院编修吴大澄怒怼同治帝,指“跪拜礼”是“……列祖列宗所遗之制,非皇上一人所得而私也”。再者,“若殿陛之下,俨然有不跪之臣,不独国家无此政体,及在廷议礼诸臣,问心何以自安?不独廷臣以为骇异,即普天臣民之心,亦必愤懑而不平”,不跪的危害,从朝廷会延烧至全天下。
御史吴鸿恩以咸丰帝对觐见的推迟作为“深谋远虑”前例,表示如果允许外使觐见,必会“得步进步”,在之后,碰到任何问题,外国都会轻易地以觐见的方式来解决。
皇帝没有表态。
如何回应言官的指责,怎样预防可能存在的问题,如何处理觐见细节,还得让总署去办。
双方三个月交涉结晶浓缩在两个关键节略中,即“画押问答略”(Protocol signed by Chinese and Foreign Ministry)与“给各国使臣简明节略”(Precis of the Protocol)[8],其中后者是给同治帝看的简版,二者之间的内容差异,可见总理衙门的斡旋手段。
“模糊”与搁置策略
“中外礼节不同,如有碍于国体之处,不得勉强”是处理觐见跪拜问题的原则,而后面附有诸多交涉细节,则体现了总理衙门的态度与策略。
“问答节略”中,外国使臣倭良嘎哩、威妥玛、热福理认为“跪见实不能行”。总理衙门说“……叠次晤论,何尝不知”,但因奉有谕旨,需要将其他礼节一并讨论之后,入奏皇帝统一决断。
外使认为如果这个不谈妥,那么其他交涉,以后都不要再商量了。
衙门大臣则说,谈不谈,“本大臣等所不能知”,如今只是奉旨协商觐见诸事而已,等入奏之后一切都会有结论的。
总理衙门的策略是,对敏感的跪拜礼,先“不置可否”,不明确表态。而是绕开这一议题,讨论别的。
但在给皇帝看的“简明节略”里,同样谈及跪拜,则出现了“问答节略”里没有提到的“鞠躬礼”:
“各大臣云:各国臣工见本国君上,及见他国君上,并不拜跪,均三鞠躬。此次在中国请觐,改为五鞠躬,以昭格外诚敬。本大臣等云:不跪非中国礼节,如何办理,应候大皇帝谕旨遵行”。
事实上,这一“五鞠躬”礼,是外使于三月交涉中提出的,在大学士文祥看来,“一百次鞠躬都不如一个磕头”。之后双方再也没有讨论到,[9]外使并不抱期待的鞠躬礼,却在给皇帝看的节略中出现了,美国公使表示吃惊。[10]
这其实是总理衙门有意为之。
总理衙门希望皇帝看到他们在交涉中既有对“跪拜”的坚持姿态(不跪拜非中国礼节),也呈现出对外使的“妥协”(五鞠躬)。
恰在此时,日本使臣入京请觐,作为“同文国”的日本[11],打乱了跪拜策略,提出,五鞠躬条件之外,再“三作揖”[12]。商讨这一糅合中西礼节的变通方式,让清廷更难坚持“跪拜”。
放弃跪拜,“鞠躬礼”尘埃落定
不得不说,搁置“跪拜”制造的模糊地带,让交涉有了相当大的发挥空间,总理衙门亦获益不少,争取了不少权利:
1、接见时,国君行为自便
2、觐见时,外使不得随意论及他事
3、 各国头等钦差奉有国书者,觐见
4、觐见大典不宜轻易举行,应照此次五国同见之例
5、觐见礼应先期演习
6、觐见的时间地点由皇帝决定[13]
……
外使对每一条都有异议,但考虑到马拉松式“跪拜”交涉的艰巨性,也就放弃争取更多要求。[14]这的确是总理衙门的一项“胜利”。
进入六月,交涉进程开始加快。6月8日,总理衙门上奏皇帝,称已经劝告外使,若不在跪拜礼上妥协而皇上否定,将后悔莫及。但同时提醒皇帝,“各使臣仍未稍有活动,是其未能拜跪,已无可疑”。[15]要让他们真正妥协很难。
在这种情况下,5天后,6月14日,总理衙门接到了皇帝准其觐见的谕旨:“现在奉有国书之住京各国使臣,著准其觐见。”
这意味着清廷完全放弃了“跪拜礼”。
尽管如此,觐见仍未水到渠成。围绕措辞、外使的称谓、国书的处理、佩剑服饰、翻译随员等问题,总理衙门与外使又进行了半月余的交涉。[16]
同治帝接见西使铜板画
其中,最有意味的是关于国书的呈交问题。
西使要求,皇帝亲自接国书或由恭亲王奕?转交,但西使强烈反对后一种转交方式,因为转交时,恭亲王会跪拜皇帝。[17]
双方约定折中处理,即外使们将国书放在黄案上,皇帝表示收到。[18]觐见现场,皇帝以“点头”“鞠躬”表示“收到”。[19]
一切妥当。“鞠躬礼”终于在觐见前三天落实到了礼单之中。六月初一(6月26日)的“西使礼单”显示:“自入门致词、申名并问答之际至临退时,照原议行鞠躬礼,以昭格外诚敬之处”[20]。
“是否跪拜”这一核心礼节,直到最后一刻才确定。
未曾放弃的“跪拜”心态
回顾交涉进程,尤其是同治帝的谕旨,可以发现,朝廷对“不跪拜”的礼节,经历了从默许到确定的转变,“跪拜”其实早已被弃。
之所以模糊到最后一刻才放弃,则是总理衙门的策略,即以此作为缓冲御史舆论、争取觐见协商时间的工具。
最终,“鞠躬礼”看起来“胜利”了,“跪拜礼”失败了,但事实上,这是总理衙门为维护传统礼仪制度而有意为之的“以退为进”。
因为,27年之后,清廷仍然还在讨论各国使臣觐见皇帝的礼节问题。
1900年,经历了义和团运动的清廷,被要求在《议和大纲》上签字。其中提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必须更改革新,及诸国钦差大臣觐见中国皇帝礼节”、“皇帝应在乾清宫接见公使”“公使呈递国书时皇帝必亲手接收”,[21]可以说,1873年的觐见只是礼节革新漫长的开始,“以退为进”大为延缓了清廷革新的进程。
这一漫长的开始之际,其姿态仍然扭扭捏捏。自皇帝上谕准觐之后,御史大夫吴可读上奏皇帝,称准觐是朝廷“怀柔远人”之法,毕竟“君子与禽兽何难”?没必要与夷人过不去。
皇帝把这一意见交给了总署[22],与以往对待御史“不置可否”的态度迥异。
透过皇帝对吴可读修饰的默许,可知跪拜礼的心态,仍然贯穿着朝廷的对外意识与话语体系。
更值得一提的是,现有文献中,仍然看不到清廷“放弃”的直接证据。而除总署的交涉史料外,清廷官方文献极少提到使臣觐见的细节。
即便有提到细节的记录,亦未提及跪拜与鞠躬,倒是臆测了外使的失态:
“闻夷酋皆震栗失次,不能致辞,跽叩而出,谓自不敢复觐天颜。”[23]
更有报纸中传闻,外使见到皇帝:
“心怯倒地,起而复跌者数次,竟未能出一言也……使臣仍不能行动,惟伏地呼吸挥汗而已。”[24]
一副清廷仍然是天下中心,四方之夷前来朝贡觐见的模样。
相反,外国人十分详细描述了觐见现场,对奕?的跪拜与皇帝的鞠躬细节描绘甚详:[25]
“皇帝微微弯腰(bow)表示收到,恭亲王双膝触地跪(falling upon both knees)在御座前,而皇帝似乎在向他说什么……恭亲王再回到他的位置上跪下(fell upon his knees),皇帝又再一次以很小的声音跟他讲话。恭亲王则又一次从御座的楼梯上下来对我们说……”[26]
“当国书放置到桌上时,皇帝皇帝微微欠身(bent)作为收到国书的示意。而恭亲王则跪下(falling on his kneel),接受皇帝细声轻语的指示以转达外使国书已经收到。”[27]
这一中外记录中心态与事实上的差别,说明改变已经发生。
即外国强调的个体变化与中国强调的礼制变化逐渐混合,讲理的交涉逐渐与讲礼的传统对话。
譬如,以恭亲王奕?为核心的跪拜记录中,是否可以推测,交涉过程中中国大臣也在争取不跪之理?这没有留下史料和痕迹的记录,或许正在剧烈冲击传统。
即如外使们都强调觐见的重要意义,认为中华帝国首次打破了传统,不过,威妥玛不太乐观,“反对对于觐见过于积极的或近或远的乐观估计”[28]。美国使臣也认为,觐见之后外交关系将会有新的开始,但并不会立刻发生。[29]
长达半年的交涉过程及结果表明,清廷的传统觐见制度虽然被放弃了,但觐见中“跪拜礼”的心态、维护传统礼制的意愿,仍然还在,甚至更加强烈。这一对传统既坚持与放弃的矛盾,勾勒出中国近代化的艰辛历程。(文/浪劷)
注释
[1]《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五三。
[2]李书源整理:《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中华书局,2008年,第3646页。
[3]【美】何伟亚著,刘天路、邓红风译:《英国的课业:19世纪中国的帝国主义教程》,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159-162页;王开玺:《清代外交礼仪的交涉与论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12页;曹雯:《清朝对外体制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247-248页;何新华:《威仪天下——清代外交礼仪及其变革》,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265-267页。
[4]Area Studies,British Parlimentray Paper,China 5, Diplomatic Affairs, Session 1860-1899, Ivish University Press,1971, p33。也有美国外使的态度,如It is too much to expect or hope for that audience of the Emperor will cure all the ills from which foreign intercourse and trade suffer in China, 见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1861-1893(series II),Political and Internal Affairs,Scholarly Resources Inn,1979, p89.
[5]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96页。
[6]《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中华书局,1979年,卷五十,五十一。
[7]第一次是在三月十八日(4月14日),总署上奏外使联衔觐见的当日给出朱批奏折,“朝觐应议事宜,著该衙门妥议具奏”,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文化部恭亲王府管理中心:《清宫恭王府档案总汇》之《奕秘档》,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第274页;第二次是在三月二十八日(4月24日)御史吴鸿恩上奏拒绝洋人请觐之后,谕军机处大臣将觐见事如何豫酬办理交李鸿章“妥议具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咸丰同治两朝上谕档·同治朝上谕档》,第二十三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第297号,第93页;第三次是五月二十日(6月14日)的谕旨,“著准觐见”,《咸丰同治两朝上谕档·同治朝上谕档》,第455号,第123页;第四次是五月二十五日(6月19日)将御史吴可读上奏各国使臣请觐礼节的奏折“交总理事务衙门……”,《咸丰同治两朝上谕档·同治朝上谕档》,第466号,第125页。
[8]分别见《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3644页,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1861-1893(series II),p77;《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3643页,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1861-1893(series II),p85。《筹办夷务始末》中误将这两个节略的上呈日期归到五月二十五日(6月14日)上谕准觐见的那一天,通过《奕?秘档》的考证得以更正,两个节略是于五月十四日(6月8日)上奏给朝廷的。
[9]英文原文为One hundred reverences are not equal to one kneeling.,,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1861-1893(series II),p82.
[10]英文原文为The subject never was referred to afterward, hence our surprise when we saw that matter brought up again.,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1861-1893(series II),p82。
[11]不仅在威妥玛写给英国议会信件中可以看到其对日本交涉成绩的称赞,而且日使自己的书信中也可以见到。British Parlimentray Paper,China 5,p31.《对华回忆录》,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35-37页。
[12]《晚清洋务运动事类汇钞》,第785-788页。
[13]《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3643-3644页。
[14]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1861-1893(series II),p88
[15]《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3640页。
[16]British Parlimentray Paper,China 5,p31.
[17]《晚清洋务运动事类汇钞》,“外使请觐抄案”,第794页。
[18]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1861-1893(series II),p89;British Parlimentray Paper,China 5,p31。
[19]British Parlimentray Paper,China 5,p33.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1861-1893(series II),p89;British Parlimentray Paper,China 5,p91.
[20]【清】佚名编,《晚清洋务运动事类汇钞》,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微缩复制中心,1999年,“各使请觐抄案”,第803页。即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1861-1893(series II)中的Memorandum of Etiquette to be observed at the Audience,1861-1893(series II), p34. 外文礼单谈及鞠躬部分:[Foreign Minister]when they come into the door[of the hall], when they are speaking, or stating their names, as also when questions are addressed to them, and when they make answer, also when they retire, will, in token of extraordinary respect, make reverences, as it was originally agreed(or proposed) they should.
[21]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981页。
[22]《咸丰同治两朝上谕档·同治朝上谕档》,第466号,第125页。
[23]如董恂的《还我读书室来人手订年谱》,卷二;李慈铭的《越缦堂国事日记》,同治十二年六月初五日。
[24]《申报》,1874年7月1日,“西使入觐遗论”。
[25]British Parlimentray Paper,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对华回忆录》都有专门的记录,如对最后交涉中谈到的呈递国书的过程。
[26]British Parlimentray Paper,China 5,p33.
[27]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1861-1893(series II),p91.
[28]British Parlimentray Paper,China 5,p33.
[29]American Diplomatic and Public Paper,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1861-1893(series II),p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