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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婚姻与社会资本,精英稳住了本族地位

由于政治压力阻碍了公开袒护自己族人,因此并不容易鉴别所有此类任免行为,在传世史料中难以发现。在一些情况下,此类关系可通过不同来源的谱牒进行重构。

本文摘自《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美]谭凯著,社科文献出版社,2017年4月

利用婚姻与社会资本,精英稳住了本族地位

图源于网络

家庭关系——包括代际与联姻——总是以各种方式在唐代中国扮演着重要角色。精英家庭的孤儿通常由他们的叔伯抚养长大,后者也会安排好他们的婚姻。没有男性嗣子的人往往过继一个侄子或其他近亲的宗子。当丈夫死后,寡妇们可能会返回本来的家族,与父母或兄弟、叔伯一起生活。当战争或叛乱爆发时,族人之间会互助逃生,乃至汇集资源赎回身陷敌营的亲人。最后,正如墓志频繁提及,人们通常承担礼葬族人的责任。因此,当李端友(811~851)*死于延州州府任上时,他的兄弟护送其遗体回到洛阳,他的一个叔父资助了葬礼,而其侄子则出面主持葬礼。当卫景弘(812~855)*去世时,他的长兄从四川寄了200贯钱资助葬礼,并委托一个堂兄弟撰写墓志铭。无数墓志皆由兄弟、儿子或堂兄弟撰写。

但并非每次有需要时,都只能向父系亲族寻求帮助。许多精英家庭的孩子在他们父亲死后(或者像某个例子一样,在其父亲出走之后),会与外祖父母或母亲的兄弟姐妹共同生活。在一些例子中,某个人可能会正式抚养其姐妹的孩子。还有一个例子,某个年轻人娶了抚养他长大的舅舅的女儿。另有一位妇人将其妹妹留下的孤儿养大,其墓志中明确表达了一种普遍的看法:“子如甥焉,甥如子矣。” 而没有族亲的寡妇,则可能求庇于其姻亲,或其姑姑的家族,更经常的是与其女儿和女婿一起生活。通常来说,这类寡妇没有成年儿子,但这在某些例子中,仅仅是因为这些儿子逃避他们的赡养责任。比如来自长安的李氏(740~815)*的例子,她与在四川的女儿和女婿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她的葬礼最终也由外孙女主持。在她的墓志中,记载了对自己这种情形的愤慨:“吾不幸有子三人,皆不由王训,游荡异土,邈如他人。”而当一个男人出门在外,或穷困潦倒、无家可归时,同样可能在其妻子的亲人那里度日。

像血亲一样,姻亲也可能参与葬礼事宜。数百方九世纪墓志即由这些姻亲,往往是女婿撰写,葬礼亦由他们主持。李虞仲(772~836)的例子很有趣,他唯一的儿子三岁时夭折了。故当他与自己女儿的那些追求者面谈时,首先强调要保证当他寿终正寝时,会负责葬礼。当他在吏部侍郎任上死于长安时,他的女婿忠实地履行了诺言,将李虞仲及其妻子的遗体运回洛阳安葬。这个女婿及其妻子后来抚养并教育了一名失去双亲的小女孩,之后安排她与一位受人尊敬的官员结婚。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在范弈(739~795)*的例子中,就是其第二任妻子的舅舅在范弈死后十年负责将其迁葬洛阳。姻亲也可能会资助丧葬费,如张氏(761~817)*的葬礼,由其女儿和兄弟操办,她的女婿慷慨地支付了300贯钱抵销部分丧葬费。此外,当不方便或不吉利将死者遗体祔葬本家族茔时,有些孩子就被埋在了他们母亲的族茔中。类似的包括韩愈的弟妹韦氏(771~802)*与她女婿的族人葬于一处,还俗僧人王元贞(781~860)*长眠于他舅舅的墓旁,武将青陟霞(760~852)*葬于其岳母家族的土地上。

鉴于亲戚在不同场合中为个人提供支持的重要性,可以预料他们在帮助年轻人仕途高升方面也发挥着作用。在官僚机构中取得品级通常分两步。首先,该人需要获得一个出身,即获得终生入朝为官的资格。获得出身的一个重要途径为“荫”(hereditary),即给予高品官员选择特定数量子孙入仕的权利。但还有其他入仕途径,包括长时间担任低级吏职,或考取某一科,尤其是下文将要描述的“进士”(civil service)科。

然而,即便取得出身资格,也不保证某人能得到一个有俸禄的官职。实际的任免取决于一套独立的选拔程序。在整个一至九品官职序列中,对于五品及以上的官员,由宰相决定,或多或少他们认为合适即可,没有人监督。相反,由吏部主持的“铨选”(assessment and selection)主要针对五品以下官员,这是为大部分的官员,特别是所有刚刚入仕的青年人设计的。这一选拔——与进士科不能混淆——在洛阳和长安举行,贯穿整个王朝。其内容为对身、言、书、判进行考察,且具有高度竞争性。据八世纪中叶史料记载,仅有1/8或1/9的人能够胜出,从而出任有品级的官员。

在这一系统中,京城精英比地方精英更占优势。这种优势部分依赖于文化因素。通过他们的教养及社会背景,他们总是能够掌握微妙的清流言谈,以及具备在京城这种谄上欺下的社会环境下,如何自我保护的潜能。比如,某位来自东南地区的倒霉青年在公共场合向一名路遇的宦官致以问候,但他没有意识到此举可能导致其葬送良好仕途。此外,铨选中的语言评估环节更有可能青睐带特定的京城口音之人。总之,无论如何,京城精英受益于他们的社会关系。表3-4梳理了九世纪各位宰相和吏部尚书的安家之处,他们对官员的晋升有最大的影响力。这些人几乎都来自京城家庭,其中定居于洛阳的人所占比重最大。九世纪时两位最著名的宰相牛僧孺(780~848)和李德裕(787~849)可能分别来自在长安和洛阳长期定居的家族。产生吏部尚书最多的三个家族的分支,荥阳郑氏、兰陵萧氏和清河崔氏,皆定居于洛阳。表3-4也指出,大部分高官与图3-3中所描绘的集中于京城的大型社会网络有显而易见的关联。在官员选拔过程中,134这些重臣的亲戚们总是处于有利位置。关于宰相干预其某位族人、女婿或外甥升迁的例子数不胜数。譬如权德舆(776~815)拜相后,就任命其女婿独孤郁(776~815)*为考功员外郎这一“清要”之职,使独孤郁能够迅速升迁至更高的官职。

低品官员的选拔程序更为程式化,但政治关系仍旧重要。

表3-4基于父子链定居地与婚姻关系统计的九世纪高官甚至五品以下官员的任免,都需要首先获得五名京官的举荐。

 

利用婚姻与社会资本,精英稳住了本族地位

说明:“与京城网络相联系者”(Ties to capital network)指代图3-3中提及的父子链,以及与这些家族有婚姻关系的父子链(后者被排除于图3-3,因为他们成员数量少于十五)。宰相身份根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卷71~75)和《宰相表》(卷62~63)来判定。知贡举的认定利用了徐松撰、孟二冬补正的《登科记考补正》,但不包括徐松根据后世地方志认定的两位知贡举。吏部尚书的认定利用了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第二册,第514~533页,但基于近年新出一方墓志增加了一个人。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史料“不详”(no data)的人也是京城婚姻网络的一部分。比如,根据渡边孝的考证,李德裕的属官刘三复应该就是那位给自己的洛阳女性亲属撰写墓志的刘三复(参见第四章的讨论),如果这一结论成立,那么刘三复之子,曾任唐末两位皇帝之宰相的刘邺(去世于880年),也是婚姻网络中的成员,虽然本表尚未将其列入此类人。

这一要求对于出身名门的京城精英来说轻而易举。虽然无法系统评估选拔中的个人关系,但当时的各种记载证实了提携者的重要意义。在提拔人才和官员升迁上,吏部尚书比其他任何人更具话语权,导致他们的影响力盖过了其他文官。毋庸置疑,正是这一原因使得玄宗朝晚期权相李林甫(683~752)兼掌吏部,从739年起直至去世。基于类似原因,像宰相李绛(764~830)的侄子李璩(814~871)*这样的人,都能平步青云。据其出土墓志显示,他曾出任一系列政府要职,包括令人垂涎的长安府万年县和河南府河南县。但事实上,人人都说,他似乎有些痴呆,不可能在科举中具有竞争力。当时人嘲笑他是“纨绔”(profligate descendant)子弟,仅会糟糕的语言和书写能力。由此可以推测,其成功的职业生涯最初凭借的是其叔父的干预。

除了常规的正式任命程序,还有非正式的选拔途径,包括直接举荐。相关逸事表明,家族关系在这里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譬如,担任冀州某县的县尉(county sheriff)的李少安(759~808)*即“为所亲者荐”。同样,崔茂藻(836~875)成为太原附近交城县尉,也源于其“再从昆仲”崔彦昭(去世于879年)的推荐。支谟(829~879)*即使在获得了明经头衔后,也需要其“外叔祖”代他向皇帝请求,才能获得“内作史判官”一职。

通过非正规渠道帮助亲戚,对那些不幸身陷地方官职的京城家族子孙来说至为重要。李公(764~820)*来自一个居住于洛阳的家族,其祖父葬于东都以北的北邙山上。但他父亲大概在安史之乱期间迁居到河北北部。李公在那里长大,并最终在河北自立藩镇中担任了一个小官。他能够回到京城出仕唐廷,仅仅因为“诸舅皆在清显”。卢绶(751~810)成长于长安西北部的邠州,他父亲或在那里任官时获得了一定的财产。父亲去世后,卢绶丧失了门荫入仕的机会,故先求职于当地使府。他入朝为官的最后希望寄托于他兄长,一位成功的官僚,最终成功帮他找到了一个正式的文职。

由于政治压力阻碍了公开袒护自己族人,因此并不容易鉴别所有此类任免行为,在传世史料中难以发现。在一些情况下,此类关系可通过不同来源的谱牒进行重构。譬如,通过卢湘(去世于787年)*的墓志可以知道,一个叫裴腆的人利用自身影响力,让卢湘主管四川地区的税收与运输。然而,通过查阅卢湘族人卢处约(780~834)*的墓志,并结合《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我们就会发现,卢湘的侄子卢士瑛娶了裴腆的族兄裴谞的女儿。类似的例子还有卢溥(786~850),他的墓志仅显示其在湖州刺史张文规府中任职。但据其他资料,张文规是卢溥父亲堂兄的女婿。有理由相信,在这两个例子中,传世文献并未记载将他们联系到一起的其他婚姻关系。如果能有更多此类记载存世,那么在家族和婚姻关系影响下的类似网络,几乎将要贯穿于整个唐代社会上层。

虽然上述选官制度很大程度上加剧了政治独断,但中唐时期的一些制度变革,通过提供新的上升渠道,威胁到了旧世族对权力的把持。其中一种渠道即藩镇节度使绕过正式选官程序而采取的辟署制,详见第四章。而被史家最为普遍提及的变革却是科举考试的滥觞。武则天在此中被认为扮演了一个特别重要的角色,这也许是她削弱世家大族权力并提拔“新兴阶级”(newly risen class)的深谋远虑之一。武则天退位后的唐朝200年统治期间,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科举入仕,以替代“荫”。虽然朝廷中大部分官僚从未取得功名,但在最高层的官员中确实有很大比例的科举出身者。甚至那些已经通过门荫入仕的官员,也经常参加科举,并将其作为资格象征,增加成功概率。

确实,到了晚唐,科举已经成为精英文化的重要一环。早在九世纪的文本中,就已经涌现出在中华帝国晚期将变得十分普遍的从白衣至卿相的故事。韩愈曾在一篇墓志中描述过这种人生:“公始以进士,孤身旅长安,致官九卿,为大家,七子皆有学守,女嫁名人。”当然,晚唐时期也有一些多次应举却仍然名落孙山的悲剧故事。卢衢(815~857)*的父亲六举进士不第,最后将希望寄托于儿子们身上。他对儿子们说:“兴吾宗者,当在汝辈。”十世纪时,科举构成了精英文化中如此重要的因素,以至于很难设想没有科举的时代将会如何。有一则笔记即虚构了一次唐太宗(627~649)时进士中第后游行之事,而太宗对唐代中国的数十年统治,还要在这一惯例出现之前。

关于科举促进社会向上流动的观点,尚且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正如我们所见,这些考试仅能保证任官资格;随后的任命程序,包括单独的铨选,对于决定某人在官僚机构中的实际职位更为重要。第二,正如砺波护所指出的,科举很大程度上被旧时大族所把持,并未如在以后的世纪所呈现出来的那样发挥全部效用。对此,有多种因素。在十一世纪印刷业普及之前,只有富裕及出身名门的人才能接触到手写版书籍。如果一名应举者想要取得功名,就得将这些书籍的内容内化为自己的东西。譬如,九世纪时宰相牛僧孺在隋朝的祖先,曾获皇恩得到长安城南数顷土地以及千卷藏书。这些财富在该家族手中保存了三个世纪,且据牛僧孺的墓志记载,在他年轻时的学业中起了关键作用。此外,在这些当权者的影响下,科举制度被调整为更有利于京城精英。因此,在京兆府解(Chang an prefectural exam)中取得前十名的应试者,会取得“等第”(degree worthy)的身份,这往往能确保其在全国性考试的及第名单中占有一席之地。另一种策略谓之“拔解”(freeing the dispatch),即允许住在长安或洛阳的人,完全通过外地州府解送礼部应试。

但是,在科举中有优势并不仅限于居住在京城这一条件,一个人的社交网络起着同样重要的作用。荐请关系(Patron瞔lient bonds)在科举过程中的所有阶段都很重要。应举之前,应举人需将诗文散章呈递给荐举人以及知贡举,希求获得权贵的荐举。而后,及第考生会私下以“谢恩”礼拜谢座主。这一仪式的展现揭示了他们的成功更多取决于政治关系,而非一次公正的考试。关于最后中榜名单内定的传言,导致对科举公平性的持续质疑。特别而言,也能很好理解与知贡举者保持紧密关系,具有特殊的优势。因此,当836~838年的知贡举高锴之子在拥有这些优势却再三落榜时,这位公子却被其他考生用一句俗语责备为:“一百二十个蜣螂,推一个屎块不上。”

高锴并非唯一一位与科举机构有家族联系的人。表3-4显示,所有能确认为世族出身的知贡举,都居住于京城地区,其中居住于洛阳的人比居住于长安的多三倍;而且,其中84%(61/75)在京城精英的婚姻网络中。事实上,在长安和洛阳的出土墓志中,有818年和819年知贡举庾承宣的从兄弟和侄子,827年和828年知贡举崔郾的父亲和孙女,840年知贡举李景让的叔父和侄女,856年和859年知贡举郑颢的妹妹等人。

因此,虽然来自全国各州的应举人要赶赴长安参加科举,但成功之人基本被生活于京城的人所垄断。根据晚唐时期出身居住于洛阳某个家族的孙棨(约生活于889年前后)的观察,即使在850年代科举范围扩大之后,依然少有留给新人的晋身空间:“自大中皇帝(唐宣宗)好儒术,特重科第……故进士自此尤盛,旷古无俦,然率多膏粱子弟,平进岁不及三数人。”沈既济(约生活于870年代前后)在其著名的《枕中记》中,突出描述了京城家族对进士科的垄断。在这个故事中,一位来自河北道南部地区邯郸的有钱的富家子弟,将其伟大的政治抱负告诉给了一位道士,后者送给他一个瓷枕。当这位年轻人枕上它后,以另一种人生苏醒。在此中,他娶了著名的清河崔氏家族女性,并在妻族的帮助下,于来年进士及第。随后,他长期居官,并操办所有儿子的姻媾,其中还包括“天下望族”。直到临死,他才从梦中醒来。所有进士及第、长期居官以及令人难忘的姻缘,都只是这位地方精英子弟的南柯梦。

总而言之,京城精英在保持其仕宦影响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功。他们是门荫特权和科举考试两者的主要受益人,使他们能够主导官员出身资格。一旦他们获得了任官身份,比那些努力获得任官资格的局外人,在铨选上更具优势,任命至更好的职位。在某些情况下,京城精英所享有的这种优势会被制度化,正如“等第”身份的出现。然而更重要的是,他们具有广泛的宗亲和姻亲网络。这些血缘和婚姻关系,在多种背景下互为支持。在这样一种环境下,对于藩帅、卿相和知贡举考官主动成为他们年轻亲戚的举荐人,就不足为奇了。

作品简介

 

利用婚姻与社会资本,精英稳住了本族地位

《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美]谭凯著,社科文献出版社,2017年4月

中古中国的门阀大族主导了中国数个世纪,关于他们在十世纪的完全消失,长期以来困扰着历史学者。在本书中,谭凯利用新的数据手段分析了大批量的史料,解开了他们消失的谜团。他通过所掌握的地理信息系统(GIS)和社会网络分析手段,系统地探究了近数十年前出土的数千方碑志,其中大部分从未被学者研究过。谭凯广泛地采用了摘自墓志、散文和诗歌中的轶事,来丰富其论证,从而将一千年前的男女形象变得鲜活起来。

《中古中国门阀大族的消亡》揭示了在七至八世纪的社会、经济和制度变迁下,唐代门阀大族比我们之前所认为的更加成功。只有在880年黄巢占领长安后伴随而来的三十年大动乱时期,他们的政治影响力才因大范围的肉体消灭而崩溃。唐朝并非亡于安史之乱,而是因黄巢叛乱造成的政治精英(肉体和精神)的彻底消灭而无法复辟。

谭凯(Nicolas Tackett),现任教于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1998年毕业于斯坦福大学,2002年、2006年先后在哥伦比亚大学获硕、博士学位,博士论文为“The Transformation of Medieval Chinese Elites”。曾先后执教于田纳西大学(2006~2007)、斯坦福大学(2008~2009)、伯克利加州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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