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代时期,虽然对庶民而言,以武较易产生阶级流动而进入统治阶级,但身居统治阶级者,不但多数兼习文武并兼仕文武,同时多也确能兼治文武,五代并不如想象中的重武轻文。虽然这些数据所赖史料仍然有限,不足成为定论,但当已足以促使我们反思传统对五代的认识。
五代重武,但似无轻文
若谓五代重武轻文,于阶级流动较为可信,于阶层流动则有待商榷。文应泛指文史和民事财政等,武指武艺和军务军政等。五代祸患相寻,战乱频仍,固然提供武人许多沙场立功之机会,使不少布衣得靠军功晋身统治阶级,但并不表示五代政权不需文治,统治阶级中的文官也不可能一体受到轻视。相信很少人会轻看作为天子心腹的翰林学士等文学侍从,但多会轻看只有文学没有吏学的文人。
细读墓志,我们发现志文中所呈现的五代固然重武,但似乎并不轻文,可从理念与现实两个面向来分析。从理念上说,皇帝和文人(墓志撰者)都提倡允文允武。例如郭进《屏盗碑》中可见,身为武人的郭进与帝王共理天下,不但能以武止盗,同时也能施行善政,后者主要包括对付官府内四种文贼、司法和民生等三方面,可谓能武能文。此碑由后周世宗下诏颁立,并由朝廷文官撰文,从碑文中可见当时朝廷皇帝与文官对武人允文允武之期许,并不见重武轻文之现象。由此可再进一步推论:若计公不计私,把个人才华转化为公共财,则文的表现应以公德和吏治为重,武应以军政和武功为重,而宋代渴求的理想将才,早就见于五代。宋太祖谓武人应多读书以明“治道”,毋宁说是五代在宋代的延续而非变革。文人对武人文武兼备的期待还可见于其他墓志,如宋彦筠身为五代高级武官,墓志撰者为后周文官县令,志文不仅称述其武功,同时也及于吏治:墓志中直接或间接提到吏治的共有三处,合计两事:一是管理属下严格,二是治理经济有术。宋彦筠这些允文允武的事迹,也同样呈现在正史中,墓志并非虚美。由此亦可推见,在观念上,从基层文人到高层文官,从私的领域如撰写墓志到公的领域如编纂官方史传,皆期待武人注意吏治。
这种帝王与文官所怀的文武并重理想,至少一直延续到宋初。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十一月所颁下之《文臣七条》和《武臣七条》,主要对象恰好是地方和中基层的文武官员,可见朝廷对文武官员的要求条目数量(各七条)、道德原则、治事原则等都无重文轻武的倾向。假如这是朝廷的政策或立场,我们可以大胆推论,直到宋真宗时期,朝廷并无明显的重文轻武,乃使文武并进仍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即使有人仕宦选择出现偏文,也多因个人因素,如刘永多任职边地,各种生活条件都较差,缉捕私盐等职务易致触犯武二条,中年后战场愈加危险,无法迎养老母甚至妻小或返家营葬等,并不能轻易归结为当时重文轻武。
不少五代武人本身亦不轻文,还有自幼即兼习文武,甚至曾参与科考者。如赵凤很可能出身自文武兼习之家庭,他自己从小便能读书,中童子试后,再修《春秋》三传,同时又修习武艺,以善射闻名;他数次科考不中后,乃全力向武功发展。有些武人亦乐于与文人交往,不见其轻文。以武人宋彦筠为例,有记载说他主动与文人李知损接触,遭其戏弄却误以为受李知损称赞而“喜甚”。虽是美丽的误会,但也反映有些位至顶层的武人并不轻文,乃至可能以得到文人赞许为喜。
而在现实上,五代真要重武轻文也颇有滞碍难行之处。从国家统治的角度而言,五代固为乱世,然国家与军队中的若干工作,如军粮管理等,仍须文人,故文途应该仍为不错的晋身之阶。例如锺公出身军人世家,祖、父两代均为职业军人,他自身则主要靠刀笔吏才,懂得商帐和理财,长期在朱温手下担任博易之类的财务工作,任官可能长达三十多年。
从地方统治的角度而论,藩镇治理地方亦需文人,由此可能促使有力之家兼顾文武教育。这类文武兼学的家庭,在五代墓志中随处可见。例如五代初因战乱辗转迁徙至洛阳的国礹家族,一家之中,不但兼资文武,甚至并仕南北:其家庭成员同时在北方张全义与南方王审知手下文武兼仕。由此或可推见,这两种对立也许在五代都不如想象中的严重。
其实有若干武人为了长久盘踞地方与中央对抗,在地方上采用“家族式”统治,让一些弟子和姻亲习武,一些习文,一些兼习文武,根本是一个文武混合体。例如张全义武人出身,本人已文武通婚,妻家储氏亦文武兼学。张家第二代中,长子继业作为张家的继承人,却把发展重心放在吏治而非武功;次子继祚似乎也能武能文;而假子继孙则纯走武途,但未继承全义的吏治,反替武人招来恶名。其侄张衍则纯走文途:他凭科举进入统治阶级,并攀升至翰林学士。若再以张继业之六子看张家第三代,六人文四武二,且武者亦好文,可见张家同时向文武两途发展,但至第三代似已偏文。又如冯继业之父冯晖曾任朔方节度使,一地军政大权、司法、刑狱、祭奠等重要部门和权力,均由其家族成员掌管。三子文武兼资,更可见武人之后已经习文。
乱世盗贼频仍,治理某些难治之地确需文武兼资,因为对付盗贼,剿要用武,抚之归农,则要用化。如任汉权治理济州,当地盗贼亡命萃聚,若非兼具一定文武之才,不易达成治理济州之任务。即使到了宋初,文武兼备的需求仍然存在,如刘永虽以文官出身,然任职之地多在边漠,要处理异族侵患与贩盐盗贩,都需要一定的武事能力。故自五代至宋初,理想的地方首长人选,均应具备文武兼资之才。
从阶层流动的角度而言,身处用武之世,布衣固较易以武起家进入统治阶级,但若要继续在统治阶级中进行向上阶层流动以至上层,可能真的需要文武全才,故有志的武人应不致轻文。如武人任汉权历任丹州、赵州、济州刺史,在前二地均有武功表现,但吏民没有请碑纪功,直到出守山东济州,才得到当地人的推举。功赏为何来迟?关键似是汉权直到出长济州才兼有武功与民治。碑文两次以贤人称誉汉权,乃值得树碑以示不朽。由此当可推见,武人轻文对自身仕途并无好处。又如萧、牛、张三家子弟中,能晋身高层官僚者,均能文武兼仕;若仅能文或能武,其仕途多止于中层,易于向下流动。朝廷还有不少需具备出众文才方能胜任的高层文职,既为帝王心腹,位高权重,若能阶层上流至此,可谓光宗耀祖,应该不会有人轻视。
从基层社会的角度而言,碑志的史料也提醒我们,若有志研究重文轻武之议题,需注意分别国家层级与地方层级,因为没有达到国家级地位的武人,仍可能在地方留下大名和治绩。如武人任汉权在国史无传,却在地方留碑和地方志留名,使其名声长久流传于地方。易言之,在中央政府不得志的武人,可能在地方受到重视,为武人发光,吸引好男来当兵。
故武人不一定轻文,研究者应进一步探讨朝廷如何栽培武家子弟,是否有意延续允文允武出将入相之传统。以孙汉筠为例,他少为文士,其兄汉英受郭威赏识,却英年早逝,也许爱兄及弟,郭威让汉筠从文职节度副使内调为武职控鹤左第一军都指挥使,可能有意让他多识军事,做个文武全才。他一生职务之比例可能是军4民4,任职时间是军10至11年而民8年,相差不大。对一位武二代来说,这样的比例不知是否出自在上者的个人安排(如郭威)或朝廷的用人政策。同样的,研究者也应探讨武人家庭如何栽培自家子弟,是否有意造成允文允武之家风。故累世出仕的武人家族既会产生文官,文人家族也会产生武官,两者应对五代的治和乱负上共同的责任。讨论宋代文治之根基,不能漏了五代有着文武材的武人;讨论宋代儒将的历史,也不能漏了五代允文允武的武人。
文武交流:价值理念与宗教信仰
由前述可知,五代武人并不轻文,文人亦不见得轻武,从墓志更可发现,两者之间的交流可能远超想象之广与深。以下分由价值理念与宗教信仰等面向论述之。
在面对许多人事时,文人与武人本有不少共同价值观,可能反映两者之间交流之密切。例如对家庭价值的肯定与追求,两者共同处甚多。武人国礹在唐末五代位至节度押衙,属统治阶级之中至中下层,从墓志中可看到国氏对家庭乃至家族之认同意识,诸如在乱世中仍致力于追求一族聚居、重视故乡、先茔与归葬等,与多数文人并无不同。又如出身职业军人世家的锺公,亦长怀慎终追远之意,故虽已远离家乡滁州逾三十年,墓志首题仍作“会稽郡锺公”,似有归根之意;铭文亦提醒子孙三十多年前的家族流离史,希望他们团结一致。这种对家庭价值的认同,在武人之间似乎颇为普遍,即使是那些素行不佳的武人也不例外,例如赵凤虽对百姓颇为残虐,最后甚至因此丧命,但他对家庭似乎甚为照顾,不但赵氏因他而兴,其与旁系家人之关系似亦颇为亲密,又以恩荫使其后代维持统治阶级之地位,其行为颇符儒家的家庭伦理。由此而论,对传统家族主义之服膺,致力家族成员团结,武人与文人何异?再如武人锺公在母亲过世后可能有解官持服,符合儒家之伦理和礼制,实不输文人。故孝道等家庭伦理价值观,亦常见于五代武人身上,与文人并无太大差别。
关于治国与治民,武人与文人亦分享不少相同的理念。首先,以严刑治国是当时文武官员都认同的方法。后汉隐帝的四位顾命大臣,二文二武,却在治国上都喜以严刑峻法作为手段,虽然目的各自不同。其次,有些文武官员也都不喜欢某些类型如“文礼型”的文人,但同时也都不反对子弟学文,故学人讨论重文轻武或重武轻文时,应明确指出所轻与所重的内容,不可模糊。而在治民方面,身处五代乱世,对严刑的偏好也是多数文武官员的共同特色。有人认为五代武人知州多乱政,宋祖乃以文易武。其实,至少在平盗事上,文人与武人可能有相同的想法和做法。如任汉权以武人治郡,在卫州刺史任上因治盗有功获立屏盗碑,其文由朝廷文官撰写,用“严”和“诛”字各三次,均带认同之意,似乎反映文人不以严刑殛杀为非。与此同时,碑文又用“化”字三次,反映文人认为知州既要以战除盗,也应以化服民。而五代宋初武人治民虽有较严者如郭进,然亦不乏宽厚长者如曹彬,后者出治地方,以仁厚见称,惟善是师。郭进与曹彬的治民方法虽不同,共同点似乎是以百姓为念。简言之,在治民的理念上,五代文人武人大都无别。
五代武人与文人在信仰上的差异亦不大,双方对鬼神多抱持相同的态度。刘再思墓志撰于再思死后五十年,讲述了墓主自身的灵异故事,此时刘家已至少连续两代晋身统治阶级,家族成员有文亦有武,然并不影响此一灵异故事在刘家流传。类似的故事其实也充斥于《夷坚志》中,主角遍及文武百官及他们的家人,相信的人也不分文武或士庶。在信仰的场域里,文人和武将同样述说灵异故事,也受到听众的同等待遇,不会只信文不信武,不会重文轻武。在面对鬼神的世界时,文人武人彼此平等,有助于文武交流和同舟共济、齐心找出抵抗邪魔外道的方法。
除鬼神之外,五代武人与文人均多有信仰佛教者。如武人出身的王建立好杀,其身边的文人诤言难入,反倒是佛教见效。然需留意的是,有些武人对文人文化、佛教文化以至各种文化,往往只择其于己有利者,不是全盘接受,甚至没有接受其核心价值,因此未必真能转化他们的实际行事为善行,故使用“儒家化”“宗教化”和“民主化”等概念时须特别小心。例如宋彦筠原不信佛,只因主妻索命,才相信因果报应,故其信佛有强烈的个人功利主义,未能胜过阶级或性别意识,缺乏慈悲济世之心,而仍会虐待婢妾。其信仰不但未能转为爱民之动力,反使其治下的士农工商既要供应彦筠的输贡,又要满足他的佞佛,更劳民伤财,人民受害更深。
五代文武双方在价值观念与信仰方面实有不少共通处,以上所勾勒的只是一幅极粗略的轮廓,其具体内容、历史影响与意义,都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
本文节选自《五代武人之文》,柳立言等编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8月,480页,1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