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王安石一千年华诞。一千年来,围绕王安石的争议似乎从未停止,他究竟是“一世之伟人”还是招致“靖康之祸”的祸首?他给后世留下了怎样的政治遗产,又在何种程度上影响了宋代以后中国历史的进程?为了厘清上述问题,澎湃新闻·私家历史特别推出“千年王安石”专题,邀请多位宋史学者从政治、文学、哲学等层面多维度展示王荆公的面貌,以飨读者。
关于王安石变法,有一种流行的误解就是王安石的理财思想重开源不重节流,主张“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司马光的理财思想重节流,主张“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而开源,增加的只能是民众负担,因为北宋不是现代社会,财富总量不增长,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所以理财问题的实质是分配问题。赵冬梅《法度与人心:帝制时期人与制度的互动》就指出,王安石主张“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就是发展生产这种观点,是“现代人对王安石理财政策常见误解”。
首先,北宋社会的财富总量不增长就不是一件不证自明的事,研究者需要提供证据,不能想当然。其次,司马光社会财富总量恒定的思想并不是仅就北宋社会而言,而是就从先秦至北宋的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而言,是一种历史观,我们如果同意司马光的意见,就得同意从先秦至北宋,社会财富总量没有增长。不仅如此,因为北宋的财政收入比之前的历代都要多,如果同意司马光的意见,还得同意北宋政府对民众的剥削比之前的历代政府都要严重,因此普通民众生活困苦。明清倒是有一些学者是这么看待北宋的,认为北宋政府对民众剥削严重,他们完全接受了司马光社会财富总量恒定的思想。再次,即使社会财富总量是恒定的,也并不是只在公家和民间分配。这是南宋陆游提出的不同意见,他说社会财富既不在民又不在官者多了去了,“自古财货不在民又不在官者,何可胜数?或在权臣,或在贵戚近习,或在强藩大将,或在兼并,或在老释”。(《书通鉴后》)显然,司马光和陆游对“民”的范围认识不同,司马光说的“民”包括权贵和豪商在内,而陆游说的“民”是指普通民众。可能需要多说一句,因为对“民”的范围认识不同,古代所谓“不与民争利”声音的背后,有一部分其实是在为权贵和豪商代言。我们不能一看到史书中“不与民争利”的声音就无条件表示赞同,把古代政府有些正常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行为也视为“与民争利”,而是要根据具体的语境进行分析。
王安石的理财思想就是发展生产,同时解除阻碍生产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所谓“富其家者资之国,富其国者资之天下,欲富天下,则资之天地”。(《与马运判书》)葛兆光《中国思想史》错误理解了“资”的含义,将这句话解读成“按照王安石的思路,国家应当控制一切资源与民众”。其实王安石并不认为国家应当控制一切资源与民众,他用免役法取代差役法,就是在还民众经济自由,解除民众不敢致富的制度性障碍。事实上王安石变法期间,北宋社会生产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例证之一是农田水利建设,王安石变法时期是北宋农田水利建设的兴盛期,根据漆侠的研究,仅从熙宁三年(1070)至熙宁九年(1076),北宋水利田就开发了10793处,灌溉民田36117888亩。斯波义信《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说,“北宋后期兴起的水利工程才是江南经济兴起的原因”。例证之二是矿冶业,王安石在矿冶生产中改劳役制为招募制,在矿产品分配中改课额制为二八抽分制,只是制度上的改革,就激发了北宋矿冶生产的积极性。宋代有史料可考的铜、铁等矿产品生产的最高数额,都出自熙宁、元丰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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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生产上的发展,也能反映到人口数字上。根据吴松弟的研究,宋神宗朝的人口增长率为17‰,是北宋历朝最高的,而传统作为北宋仁政典范的宋仁宗朝的人口增长率是8.7‰。宋神宗朝的人口增长率比宋仁宗朝足足高了一倍!我们要注意的是,宋神宗朝的人口增长不只是数量上的增长,质量上也很高,反映到主户数量上,宋仁宗在位42年,主户数量净增120万余户,宋神宗在位19年,主户数量净增192万余户,宋神宗朝年均增长的主户数量是宋仁宗朝的三倍!还要快于人口增长速度。或许有人会说,宋神宗朝主户数量的增加是因为王安石推行免役法,地方官员违规将客户升为主户的结果。王安石反对者对免役法的核心批评之一就是违规升等,地方官员将原来不用服差役的下户纳入缴纳免役钱范围,增加了底层民众的负担,被很多研究者采信,作为批评免役法的证据。但是所谓下户在实施差役法时不用服差役本身就不是事实,宋代史料中有很多当上户数量不足时地方官员将差役负担向下户转移的例子,且这种负担不会因为灾伤而免除。其实经过王安石变法生产的发展,到元丰后期,需要承担免役负担的主户标准是很高的。按照元祐更化司马光也同意的意见,城市家庭要月房租收入15贯以上,农村家庭要年粮食产量100石以上,才达到缴纳免役钱的标准。这个标准对于历代民众来说,是一个什么样的生活水平,我没有查阅相关资料进行比较,但是我相信这个标准代表的生活水平绝对不会低。
王安石和司马光在理财思想上的冲突,研究者引用最多的就是熙宁元年(1068)八月他们关于两府辞南郊赏赐的廷对辩论。郊祀对于中国古代王朝有特殊的意义,是宣扬“君权神授”思想的一部分,花费巨大。宋神宗上位,面临的头等难题就是国困民乏,政府在短时间内两经皇帝大丧,财政空前困难。所以曾公亮代表两府大臣提出辞去陪祀郊赐,数额不多,司马光说是二万匹两,王安石说是三千匹两,不知孰是。宋神宗最初的意见是“减半无益,大臣恳辞,不若尽听之”,而司马光则认为,郊赐“下至卒伍皆有之,而公卿更无,恐于体未顺”,建议赐其半。等到几天后司马光和王安石作为翰林学士同进呈《郊赍劄子》,司马光按照宋神宗的意见,提出应该听从两府大臣辞去郊赐,“节省冗费,当自贵近为始”。王安石则提出,“大臣郊赍所费无几,而惜不之与,未足富国,徒伤大体”。他认为宰相应该考虑的是从根本上解决北宋面临的国困民乏问题,而不是作作样子辞掉于事无补的郊赐。这其实就是王安石的学术主张,解决问题需要具体的办法,善意要通过善法来实现。
王安石说“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就是想从根本上解决北宋国困民乏问题。他在熙宁元年(1068)四月越次入对给宋神宗上的《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反思北宋历朝政事时,就指出宋仁宗的问题是“虽俭约而民不富,虽忧勤而国不强”。委婉批评宋仁宗没有建立善法来实现善意。我们可能要注意的一件事,虽然当日王安石的反对者,包括今天的研究者,都认为王安石变法的出发点是为了“富国强兵”。但是我们看王安石的作品,他反复强调的是“民富”:在《本朝百年无事札子》中,他的提法是“民富”、“国强”;在《周礼新义》中,他的表述是“任民以其职,然后民富;民富,然后财贿可得而敛”,国家财政收入建立在民富的基础上;在卫湜《礼记集说》引用的王安石《礼记》注解中,是“孔子为富而后教之者,民窘于衣食,故不可驱而之善也。故富有者,王道之始”。——一再强调的是以富民为先务!富国只是民富的结果,不是王安石变法的出发点。而如何富民是需要办法的,这是他自庆历二年(1042)科举考试中第进入政坛后就始终在思考的问题,所谓“春风生物尚有意,壮士忧民岂无术”。(《和中甫兄春日有感》)
司马光则认为“民不加赋而国用饶”是桑弘羊欺汉武帝之言,“司马迁书之以讥武帝之不明耳”。在他的理念中,社会财富总量是恒定的,“天地所生货财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间则在公家。桑弘羊能致国用之饶,不取于民,将焉取之?”这里司马光已经是在有意误导宋神宗了。“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出自《史记·平准书》,原文为“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是司马迁的史评,并不是对桑弘羊的批评,司马光却曲解成是司马迁“书之以讥武帝之不明”。其实司马光的理念经常是凌驾于事实之上,为了说明观点,不在乎事实或有意裁减事实。举个例子,司马光一直强调王安石变法导致国困民穷,民穷是不是事实暂且不辩,这是当日反对者批评王安石变法的主要理由之一,可是国困在经过王安石变法后也是事实吗?连推许他的赵冬梅都看不下去,说司马光所言并非事实,王安石变法大大增加了国家财富。
经过廷对辩论,宋神宗最终采纳的是王安石的意见,“朕意与光同,估且以不允答之”。即“我的意见与司马光一致,但是这次暂且不同意两府大臣辞去赏赐”。这句话的前半句宋神宗不过是客套,安抚司马光罢了,康震却错误解读了意思,说宋神宗同意了司马光的意见不赏赐大臣,还说王安石在拟旨时违背了宋神宗的意思。(《康震讲王安石》)在王安石变法研究中,类似的史料解读错误很多。例如在青苗法实施中,王安石说如果发生抑配就惩罚几个官员好了,“抑配诚恐有之,然俟其有,严行黜责一二人,则此弊自绝”,显然王安石是在预设,叶坦却把这句话解读成王安石自己也承认了青苗法抑配的存在。(《大变法:宋神宗与十一世纪的改革运动》)
北宋政府的财政困境并不是始于宋神宗朝,最迟在宋真宗朝末期就出现了。按照《文献通考》作者马端临的意见,宋代财政支出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养兵,二是宗俸,三是冗官,四是郊费。王安石变法,一方面是开源,发展生产,解除阻碍生产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则是节流,针对养兵、宗俸、冗官、郊费等问题进行系统性改革,减少财政支出。这一点很奇怪,明明史料中有如此多王安石变法采取的节流措施,且卓有成效,可是为什么我们看到的多数历史研究作品,以及一般读者对北宋史的认知,会认为王安石不主张节流?
由于推行募兵制,养兵费用是宋代财政支出的第一大项,占到宋代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七十至八十。治平四年(1067)闰三月,曾两度担任三司使的张方平对刚上位的宋神宗说,“利害安危之体,究其本原,冗兵最为大患”,要“保泰丰财,安民固本”,就要从裁减兵籍开始。王安石、陈升之也多次与宋神宗讨论裁军事宜,把这件事当作节流的优先选项。我们知道,任何时代,裁军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考虑退伍军士的顺利安置,还要考虑军队的战斗力不能因此下降,所以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北宋立国于忧患,一方面是军费开支巨大,财政不堪重负;另一方面是面临来自辽和西夏的军事压力,需要保持足够数量的军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王安石变法大刀阔斧地进行军事改革,一是裁军并营,整编军队;二是提高军士待遇,用仓法整治克扣军粮行为;三是加强军士训练,提高军队战斗力;四是设置军器监,改善武器装备质量;五是推行保甲法,发展民兵。到熙宁末,北宋的禁厢军数额是80.7万余人,比宋英宗治平时的116.2万人减少35.5万人,比宋仁宗庆历时的125.9万人减少45.2万人,大大节省了养兵费用,同时提高了军队战斗力。正如王安石变法出台的每一项政策,裁军也遭到了大臣的激烈反对,认为“兵骄已久,遽并之,必召乱”。但事实上宋神宗朝并没有发生因为裁军而出现的变乱。其实反对者的意见也并非杞人忧天,我们可以想一想,几十万军士解甲归田,如果不是因为王安石变法大大发展了生产,因此顺利容纳了这些退役军士转行改业,裁军能够波澜不惊,不生变乱吗?
关于如何节流,摆脱财政困境,宋神宗首先选择的是司马光。熙宁元年(1068)六月,宋神宗命司马光置局看详裁减国用制度,司马光提出国用不足主要有五个原因:一是用度太奢,二是赏赐不节,三是宗室繁多,四是官职冗滥,五是军旅不精。但是他推辞了任务,说财政支出不是他一朝一夕所能裁减的。这正是宋神宗起用王安石的原因,能指出问题的人很多,他需要的是能解决问题的人。
针对宗俸、冗官、郊费等问题,王安石变法也一一给出了解决办法。宗室费用是北宋财政的主要支出之一,按照熙宁元年(1068)九月的数据,北宋首都开封的财政支出,官员月俸是4万余贯,诸军是11万贯,而宗室费用是7万余贯,比官员月俸还高。王安石变法宗室改革,宋神宗拿自己的宗亲开刀裁减开支,这其实就是司马光说的“节省冗费,当自贵近为始”了。通过限制宗室特权,鼓励宗室成员出宫为官,参加科举,一方面是减少了宗室费用开支,另一方面是让有才能的宗室成员不做皇室的寄生虫。我们可以比较历代的宗室政策,王安石的改革是理性的,北宋在历代王朝中最少发生诛杀宗亲事件,且宗室费用负担相对合理,靠的正是不断改革完善宗室制度。王安石变法宗室改革,触动了赵氏皇亲的利益,有宗室成员在路上拦住王安石表达反对,这并不让我们意外,意外的是王安石的好朋友曾巩也表达了不同意见。他写《宗族议》,反对王安石过度裁减宗室恩数,说宗室成员众多是国家之庆,宋代宗室费用开支虽多但多不过西周封建之时,“其名书于宗籍者,繁衍盛大,实国家之庆。有司虽费,非多于天下之国七十有一,而姬姓独居者五十三人也。其亦求中以节之而已”。熙宁初,正是曾巩抱怨王安石听不进反对意见的时期,如果从他对宗室改革表达的不同意见来看,曾巩对王安石其他改革政策的反对就一定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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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其实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观察王安石变法在地方实施得失的案例。他在熙宁初反对变法,很快离开首都开封,在越州、齐州、襄州、洪州、福州等多地为官,兴修水利,勤于吏事,元丰三年(1080),他写《移沧州过阙上殿札子》,夸宋神宗“履祖宗之基,广太平之祚,而世世治安,三代所不及,则宋兴以来,全盛之时,实在今日”。这让南宋对曾巩文章评价很高的朱熹不满,说此文是“力为谀说”,拍宋神宗马屁。但是,为什么曾巩所说不可以是部分基于事实?
针对冗官,熙宁元年(1068)九月,宋神宗颁布新的奏荫条格,限制官员特权,提高注官难度,减少荫补人数,同时王安石变法撤并州县,也减少了官员职位数量。终宋神宗朝,实际撤并22个州级行政区,118个县级行政区。撤并州县还可以减少民众徭役负担,这是当年范仲淹庆历新政想做而没能做成的事情。宋神宗元丰初的官员人数是24549人,宋英宗治平时是24000人,间隔十余年时间,官员人数仅增加549人,但是户数与官数之比却由538户提高到668户。裁减冗官成效显著。针对郊费,王安石变法期间沈括奉命考礼沿革,修定《南郊式》,通过建立制度节省财政支出,史书说“所省万计”,实际上熙宁郊赐费用比皇祐、治平郊赐费用每次要减少400万至532万贯匹两,数额可观。
王安石变法研究中有太多似是而非,经不起史料辨析和史事考订的意见,认为王安石的理财思想重开源不重节流,只是其中一例。本文涉及王安石变法成效的数字,主要来源于马玉臣的博士论文《开源与节流——关于熙丰理财的几个问题》。作一点说明。王安石变法采取的节流措施还包括通过技术进步节省开支,例如在官营酒务中推行连灶法,节省燃料使用,被司马光《涑水记闻》讥为营利,也不知道有何可讥?马克思说,“历史的事实是从矛盾的陈述中间清理出来的”。由于王安石变法被南宋以来的历史主流否定,中国史没有任何一段历史像王安石变法一样,史籍中有如此之多的矛盾陈述。而王安石变法的真相,正隐藏在这些矛盾的陈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