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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与行动:胡适董事任上记

胡适一生任过多种职务:国文系主任、文学院院长、杂志社编委、图书馆馆长等。在诸多职务中,胡适的董事身份还未被充分关注和深度研究。其实,胡适出任董事的经历,可以极大丰富对其基本面相的认识。

胡适一生任过多种职务:国文系主任、文学院院长、杂志社编委、图书馆馆长等。在诸多职务中,胡适的董事身份还未被充分关注和深度研究。其实,胡适出任董事的经历,可以极大丰富对其基本面相的认识。因此,梳理、辨析胡适董事任上的主张与行动,应该不是无谓之举。

青年胡适

青年胡适

北京绩溪会馆董事

1918年7月14日,在致母亲冯顺弟的信中,胡适提到:“我是会馆中董事,又是同族,定当尽力为他照料。”这里的“会馆”,指的是北京绩溪会馆,当时设在北京椿树头条路北,是徽籍人士在京的重要联络处。胡适于1917年7月回国,到1918年7月,无论是在北大校内,还是在全国学界,都已成为很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由胡适出任会馆董事,对绩溪乡亲来说,当然求之不得。

一向重情厚德的胡适,出任会馆董事后,对馆务很是热心,并经常探望、帮扶乡亲。如信中所照料的“他”,即是胡适同村贞仲娘的儿子蕙生。蕙生忽患重病,缺人照应,胡适便与同族生辉公、成亭叔等商议,把他送入首善医院。信中,胡适告诉母亲:“(蕙生)入院已两日,病势未减。我今早亲去看他,据医生云,这是一种利[厉]害的热病,由于血管中有毒菌(菌即是微生物)所致。”7月21日,胡适又写信告诉母亲:“前信说贞仲娘之子蕙生叔之病状,现他的病已大有起色,热已退清,想不日当可起床,现尚在病院中调养医治,望转告贞仲娘,令其放心。”一个星期后,胡适第三次向母亲反馈蕙生近况:“贞仲娘家的蕙生,病已好了,现已搬出医院,在会馆中调养。”到了8月初,胡适欣喜地告诉母亲:“蕙生叔之病已好了,但体气尚弱,未能复原。前日他已能出门,坐车来吾家申谢。我看他两手尚有点发抖,劝他安心调养。”从7月中到8月上,半个多月里,为了蕙生的病,胡适忙前忙后,嘘寒问暖,从中可见胡适为人古道热肠之一斑。

“平生不解掩人善,到处逢人说项斯。”作为师长,胡适对年轻人的支持总是不遗余力,林语堂、许德珩、陈之藩、罗尔纲等,都曾得到过胡适的帮助。对于徽籍学子,胡适自然十分上心。如,1923年9月9日,胡适写信告诉江冬秀,请她于绩溪会馆存款中借一百八十元给胡敦元作学费。这个胡敦元是安徽绩溪人,当时在清华学习,日后留学美国,成了博士,回国后当了经济学家。胡适把奖掖后学作为一种“投资”,“永远有利息在人间”,这是令人感佩的。

胡适出任会馆董事期间,最浓墨重彩的一笔当是营救陈独秀。1919年6月11日,陈独秀因散发传单被捕,胡适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营救过程中,胡适巧妙借助了徽籍名流的力量。因此,不少与陈独秀没有知识连带感、思想认同感的人,也站出来为陈说话。有的甚至与陈独秀相左或相对,如马通伯、姚叔节等,也给予陈独秀很大的同情。这种做法,让胡适感念不已。日后,他在给陈独秀的信中感慨:“我觉得这个黑暗社会里还有一线光明:在那个反对白话文学最激烈的空气里,居然有几个古文老辈肯出名保你,这个社会还勉强够得上一个‘人的社会’,还有一点人味儿。”不能不提的还有时任京师警察厅总监的吴炳湘。吴炳湘是安徽合肥人,虽然充当的是“爪牙”,与陈独秀无私交,更非同类,但念在同乡份上,也有意关照了陈独秀。对于胡适的四处策动,疏通关系,唐德刚也有过相关补充:“我的祖父便是为陈氏暗中奔走最出力的朋友之一。因为那时自段祺瑞以下的‘皖系’巨擘与我家长辈都有点私交。”

胡适出生在上海,前前后后在绩溪生活不到10年,但他始终对家乡倾注了无限的感情,除了对家乡的人亲切,对家乡的事也热心。1923年秋,胡适联合胡近仁、胡鉴臣等乡贤创建上庄毓英小学,还自出年俸两百四十元的高薪,聘请长于教学还能担任国文、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的鲍剑奴到校任教。1926年10月,胡适联合乡人上海亚东图书馆经理汪孟邹一同致函旅沪绩人及各地的绩溪同乡捐赠图书,在家乡建立绩溪图书馆,初藏书即有三千余册。1930年10月,胡适又与胡近仁商议,要在上庄开办图书馆阅报社,并表示愿将自己位于上庄杨林桥桥头南端的祖房捐出。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当然,胡适忙于教书育人与著书立说,后来更是各类事务缠身,用于处理会馆人事的时间和精力日渐减少。1936年底,胡适辞去担任了近20年的会馆董事职务,推荐曹根泰、胡成之为会馆副董事。其中,“曹根泰行使董事权利,负责往来账目,处理会馆及附属产业的日常事务。胡成之负责保管会馆契据。胡适还移交了自己从1917年12月起曾经管的会馆余款两千多元。”1937年7月,北平沦陷之前,胡适特意嘱咐江冬秀将会馆账目、契纸及公印文书等随身携出,妥善保管。

胡适具有浓厚的乡土情怀,这种情怀既包含一个游子主动积极对家乡力所能及的物质贡献,也包含一个学者对徽州文化的认同和宣扬。作为安徽人,胡适关爱和保护徽籍乡亲朋友,关切和支持家乡文教事业,其心可鉴,其情可明。胡适多次言及自己是安徽绩溪人,要做“徽骆驼”“绩溪牛”,也表明他的品格和性情中沉淀了深厚的徽州文化成分。事实证明,徽州文化对胡适的做人与治学产生了深刻而深远的影响,无怪乎他的日常意识、政治意识、民族意识等都烙上了乡土印记。

胡适题词——努力做徽骆驼

胡适题词——努力做徽骆驼

中华图书馆协会董事

1925年4月25日,中华图书馆协会在位于上海市北四川路横浜桥一带的广肇公学宣告成立。作为一个全国性的图书馆学专业组织,协会旨在研究图书馆学术、发展图书馆事业,并谋图书馆之协助,以期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达成专业化、标准化与技术化。

协会成立前后,袁同礼、胡适等人,用力尤多。1925年5月7日,协会召开第一次董事会。会上,胡适向袁同礼提议,为奖励图书馆学术起见,对于有特殊贡献者,均聘为协会名誉委员。于是,协会招纳了王国维、罗振玉等在社会上深有影响的学者、名流。1925年7月6日,胡适又与梁启超等联名向政府呈文,内称:“拟先从分类、编目、索引及教育四端着手。惟寒儒奋力,终不易于经营……仰恳执政顾念国学,特予殊施,俾所策划,早得观成,士林幸甚,为此敬呈。”不久,政府筹拨五千元对协会予以补助。

袁同礼(1895-1965)

袁同礼(1895-1965)

胡适出任中华图书馆协会董事的时间不长,因为1929年2月协会举行第一次年会时,对协会的组织架构做了调整,取消了董事部。虽然胡适的协会董事身份解除,但他并没有与协会脱离关系,而是被协会聘为名誉会员。之后,胡适一如既往地关心与支持协会工作。如,在1930年6月,在协会第三次常委会上,胡适作了即兴演讲,指出“(学校)所授予学生者毫无真正东西,能供给真正之知识者惟有图书馆耳”,强调图书馆是获取知识的重要场所,可视为与学校同等的教育机构。

有人说,胡适是自中国有图书馆称谓以来,对图书馆最为醉心的图书馆专业以外的学者。一般人对图书馆感兴趣多是因为图书馆能“为己所用”,这当中的“自私”成分,十分明显。胡适同样有“私心”,但他比一般人的可贵在于,他对于图书馆还有近乎专业的关注。如,1928年7月31日,在上海东方图书馆举办的图书馆暑期见习班上,胡适作了题为《中国书的收集法》的演讲,指出“古董家的收集法”有太奢、范围太窄等毛病;“理学家的收集法”则有门类太窄、因人废言、言因辞废等弊端。他倡导的是“杂货店的收集法”,好处是“把收书的范围扩大”“免得自己去取”“保存无数的史料”“所费少而所得多”等。又如,在胡适的引荐下,图书馆学名家王重民到北大任职。两人多次商讨后,在北大中国文学系创办图书馆学专科。这为以后图书馆学系的孕育奠定了基础。此外,胡适在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任职期间,大力支持中基会资助和推动国立北平图书馆、北大图书馆、清华图书馆等众多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

胡适的中华图书馆协会董事身份,只是我们探讨胡适图书馆学理论与实践、胡适对中国图书馆转型与发展的历史贡献等话题的一个切入点,综合季维龙、韦庆媛等学者的研究,基本上可以认定:胡适是图书馆事业的热情关注者,是藏书建设理论的大胆提出者,是图书馆工作的具体实践者。在中国图书馆事业进程中,胡适尽量利用各种机会参与图书馆的理论和实践建设,民族危难之际注重对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教育机构的保护,强调图书馆的开放性,努力实现图书馆社会功能的最大化等,为中国图书馆实现从封建藏书楼向现代图书馆转型做出了重要贡献。

北平辅仁大学董事

胡适晚年与秘书胡颂平曾经谈起北平辅仁大学。胡颂平在《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中记载:“北平辅仁大学是天主教办的大学,但我也是辅仁大学的校董,不是奇怪吗?远在三十年前,陈垣(援庵)和一位美国传教士来看我。他们说国民政府颁布的《私立大学组织法》必须设有一个校董会,请我担任他们的校董。”作为一所教会学校,辅仁大学起先按照北洋政府教育部规定制定了《董事会章程》,明确董事会担负学校全责。后来,辅仁大学又根据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有关规定,重组董事会。但前后两届董事会,胡适都不在其中。那么,胡适是何时出任辅仁大学董事的呢?

胡适与陈垣

胡适与陈垣

1933年12月30日,时任辅仁大学校长的陈垣到访胡家。胡适日记记载:“陈援庵先生来谈,谈了两个多钟头。他是辅仁大学的校长。辅仁现改组校董会,他来请我做一个董事。”这次见面,胡适与陈垣还谈了清代朴学方法的来历。胡适称,陈垣“似乎不很相信西洋耶稣会士与清代治学方法无关”。胡陈二人的这次见面,应该就是胡适晚年回忆的“远在三十年前”的“陈垣和一位美国传教士来看我”。

后面证明,胡适接受了陈垣的邀请,做了辅仁大学的董事。1934年3月22日,因辅仁大学校务已由本笃会改为圣言会接办,又正值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乃再次重组董事会。这次重组,胡适正式成为辅仁大学董事。据胡适回忆,“到了校董开会的一天,我看见一位穿红衣的主教坐在上头。主席是张继(溥泉)。我知道张溥泉也不是天主教徒,我放心了。”这一届辅仁大学董事会,有张继、陈垣等15人。合影时,胡适坐于前排,左边为傅增湘,右边为刘半农。

辅仁大学董事会合影(前排左二为胡适)

辅仁大学董事会合影(前排左二为胡适)

胡适晚年还曾回忆:“这个校董会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开过之后,他们把校董的姓名呈报教育部立案了。”这里,胡适的记忆不准。这个校董会之后也有开会,只是有的会胡适可能没有参加,有的会是参加了却忘记了。如,1936年5月,董事会开会,因刘半农、穆尔菲两名董事已经去世,于是推举于斌、雷冕继任,其余董事连任。又如,1937年5月31日,胡适自己的日记显示:“辅仁大学开董事会。因董事长张溥泉不在,我代主席。参观辅仁大学,甚有进步。”辅仁大学校董会记录原件也有记载:“公推胡适主席;报告及议决事项:一、董事胡适、陆伯鸿、满德贻任期已满,复选连任,至民国二十八年任满……”在另一张辅仁大学董事会董事合影里,胡适站在中排,前面是傅增湘、张继等人,此亦为证据。

辅仁大学董事会记录原件(1937年5月31日)

辅仁大学董事会记录原件(1937年5月31日)

出任辅仁大学董事前,胡适已与辅仁大学有过关联。试举一例:1934年1月11日,胡适在辅仁大学国文系作了题为《考证学方法之来历》的演讲。这次演讲,显然与陈垣到胡家登门拜访有关。演讲中,胡适证明了“朴学方法确是地道国货,并非舶来品”。末了,他还自我调侃:“天主教研究神学,有一很好的习惯,就是凡立一新说,必推一反对论者与之驳辩,此反对论者称做‘魔鬼的辩护师’,今天,我就做了一次‘魔鬼的辩护师’。”出任辅仁大学董事后,胡适与辅仁大学关联更多。除了参加董事会会议,还经常有参观、接待、演讲等活动。如,1936年6月,胡适为辅仁大学毕业学生题词,内容为“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要怎么收获先怎么栽”。思想和研究都得要讲究证据,天下没有白费的努力,这都是作为师者的胡适一贯主张和强调的。

胡适题词(1936年)

胡适题词(1936年)

胡适出任辅仁大学董事,涉及“胡适与教会教育”问题。胡适认为,“凡是好的学校,都是国家的公益事业,都应该得国家社会的热心赞助。学校只应该分好坏,不应该分公私”“近年中国的教会学校中渐渐造成了一种开明的,自由的学风”“他们(教会学校)的长处我们应该充分认识,他们的困难我们也应该充分救济”,等等。长期以来对教会学校的认识存在严重的偏见,胡适能够客观地看待教会学校,必要时还以实际行动支持、推动教会学校的发展,无疑是可贵的。

新月书店董事

1928年1月28日,在写给徐志摩的一封信中,胡适拟对新月书店董事会提出几个请求。其中,第一个请求是“请准我辞去董事之职”。据胡适所言,他是“仔细想过”才“决定主意”。从中,我们知道,胡适做过新月书店董事。

1927年6月,新月书店成立。这是由胡适、徐志摩等人合伙创办的一个出版机构。成立之初,他们有过集资,大概是五十元为半股,一百元为一股。出资人里,胡适是百元大股,另外还招进三股——江冬秀、胡思杜和张慰慈。三人中,一个是胡适的妻子,一个是胡适的儿子,还有一个是胡适的好友。实际上,胡适一人四股,具有相当分量。既然实行股份制,也就有个董事会。论威望,论股份,胡适出任董事,都是理所当然。

徐志摩与胡适私谊甚厚,接到胡适意欲退股的消息,想必十分意外。这个时候,距新月书店成立才半年多。换句话说,如果这时胡适退股,后果不堪设想。好在徐志摩智商不低、情商也高。他向胡适做了一番粘合工作,退股风波很快平息。而且,一个多月后,也就是1928年3月,他们在新月书店成立的基础上创办了《新月》月刊。

《新月》月刊

《新月》月刊

新月里的成员,除了胡适、徐志摩,还有罗隆基、梁实秋、潘光旦、储安平、闻一多等人。他们大多属于“强烈的个人自由主义者”,基本上谁也不愿追随谁,谁也不能领导谁。梁实秋日后坦白:“有人说我们是‘新月派’,其实我们并无组织规程,亦无活动计划,更无所谓会员会籍,只是一小群穷‘教书匠’业务之暇编印一个刊物而已。”编印刊物如此,经营书店亦然。所以,新月这个团体,说是“一盘散沙”也不为过。至于新月书店董事会,就算存在,也是有名无实。当然,他们在形式上也有过“会”,有过“议”。如,1930年7月25日,胡适日记记载:“新月书店开董事会。店事现托给萧克木与谢汝明两人。”1930年7月27日,胡适日记提到:“新月书店股东会,到者五十四权。我主席。”1930年8月21日,胡适日记又载:“新月董事会在我家集会,举潘光旦为主席。”

而从新月书店的经营和《新月》月刊的编印过程可知,新月中最关键的人物是胡适与徐志摩。两人当中,胡适又在徐志摩之上。也就是说,新月同人,论时事、写文章、编杂志、出著作,固然各有各的灵活性、自由度,但很多时候,掌握大局、手握大权的,还是胡适。举个例子:1929年1月19日,梁启超在京病逝。一部分新月社的成员准备把即将出版的《新月》月刊第二卷第一期作为纪念专号出版。其中,徐志摩尤为卖力,做了相当周到的考虑和安排,“按照徐志摩的部署,《新月》二卷一期梁启超专号已几近完美,梁启超的墨迹、肖像、论文、遗稿、传记和怀念文章都在徐的计划之中,甚至连出版日期都已定好,但纪念专号最终却因遭到部分成员的反对没有出成,并把已付排的稿件从印刷厂抽了回来。”而反对者当中,胡适就是一个。甚至可以说,是胡适的不支持直接导致了梁启超纪念专号的“流产”。可见,胡适的分量虽然谈不上是“一票否决”,但也是“片言九鼎”。

在新月,徐志摩算是有头有脸的主事者了,他的“面子”尚且可以“驳回”,一般的人、一般的稿,就更不容易入胡适的“法眼”了。如,1930年8月29日,徐志摩致信胡适:“张寿林屡函催问诗选,新月正苦无书,如可将就,先以《欠愁集》付印如何?又《断肠集》一文,可交本月月刊先印,要亦无甚大疵也。如兄同意,乞即寄秋郎送排。”徐志摩对这个张寿林很“推崇”,而胡适对这个张寿林颇“怀疑”,最后结果可想而知。

胡适致徐志摩信

胡适致徐志摩信

当然,胡适在新月的“自以为是”“独断专行”,毕竟只是少数。这少数案例,也不能说他就是“一言堂”。相反,说明他不是一个“和事佬”,他有他的考虑或顾忌,有的原则和立场,他是坚持、坚守的。我们讨论胡适与新月,重点是放在新月书店经营中(含《新月》杂志编印),胡适的作为。新月书店从1927年成立到1932年结束,前后六年时间。新月书店的最大贡献是,为同人著作的及时出版提供了有利条件和保障,为宣传新月知识分子的政治、文化主张提供了一处公开的阵地,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这群知识分子在社会变革中建立自己发言位置的欲望。

无疑,胡适是新月书店的主要贡献者,也是较大受益者。据不完全统计,胡适在新月书店出版了《白话文学史(上卷)》《庐山游记》《淮南王书》《人权论集》《中国问题》等著作,数量虽在徐志摩、梁实秋等人之后,但功劳确实不小。而且,胡适的《白话文学史(上卷)》《庐山游记》等一版再版,有力提升了新月书店在业界的影响。胡适日后广为人知的自传《四十自述》中《我的母亲的订婚》《九年的家乡教育》《从拜神到无神》《在上海》《我怎样到外国去》等,也都是在《新月》月刊先行发表。尤其对胡适以及新月书店、《新月》月刊产生了重大影响的是,胡适在《新月》发表了《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有宪法——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等重要论文,以至于一时之间让自己处在了风口浪尖。1933年9月,几经周折的新月书店遭遇被迫关门转让的命运。胡适与王云五商定,由商务印书馆出资弥补新月书店的亏空,新月书籍一律转交商务继续出版,所有存书无偿交给商务处理。至此,新月书店画上句号。而作为新月书店的灵魂人物,胡适也算做到了善始善终。

目前,学界关于新月的研究已经十分丰富和深入。胡适与新月书店、《新月》月刊的关系,也零零碎碎有所揭示。不管怎样,在20世纪初期的出版界、文化界,新月书店、《新月》月刊都是有一席之地的。具体到胡适个人,他在新月书店出版的著作和在《新月》月刊发表的文章,多数是在主张人权、呼唤自由、争取法治、提倡民主。这部分文章,连同早期的《好政府主义》《假使我们做了今日的国务总理》等,以及后来的《论宪法初稿》《政治改革的大路》等,组成了他“政治理想”和“政治思想”的全部。胡适不是一个政治家,他的一生甚少参与实际政治,但他却是一个“政治热心家”(季羡林语)。正如胡适自己所言:“在我成年以后的生命里,我对政治始终采取了我自己所说的不感兴趣的兴趣(disinterested interest),我认为这种兴趣是一个知识分子对社会应有的责任。”

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董事

1928年7月27日,蔡元培在国民政府会议上提议改组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7月30日,国民政府令准大学院改进中基会章程,取消原有中基会,任命胡适、孟禄等15人为董事。这就表明,胡适正式进入中基会董事行列。而中基会董事身份,可以说是胡适所有董事身份中最有分量的一个。

中基会是北洋政府负责保管、分配和监督使用美国“退还”庚子赔款的机构,于1924年9月成立。首届董事会由颜惠庆、张伯苓、贝克、贝纳德等15位中美文化教育界专家组成。胡适虽不是首届董事会成员,但在中基会成立前后,实际上已有一定程度的介入。只是1928年8月正式成为中基会董事后,他的相关运作也就更加名正言顺了。之后数年,胡适为中基会劳心劳力,算是劳苦功高。

改组中基会是胡适的第一个“大手笔”。1928年7月的中基会改组,虽然胡适当选董事,但对于原有董事颜惠庆、张伯苓、周诒春等人的被免,胡适表示不满。几经斡旋,胡适想出了一个巧妙的解决办法:一是自己提出辞职,建议由任鸿隽继任;二是根据辞职董事的任期,在辞职董事和新董事之间做一个搭配。1929年1月4日,中基会第三次常会成功召开。董事的辞职和改选,完全按照胡适所拟的名单通过。会议还通过了胡适所提的章程修改案。胡适认为,这次会议最大的收获是“摆脱了政治的干预,重建了一个教育基金会之独立与自由的基本原则”。显然,胡适的想法偏于乐观。因为中基会本身就是政治干预的产物,单是董事由政府委派,便不可能做到完全的“自由与独立”。不过,日后的中基会大体上还是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和自由度。因此,这次改组算是比较成功。

主持编译会是胡适的又一个“大手笔”。胡适有着良好的英文底子和文学修养,知道外国作家的长处,自己也曾动手翻译过都德、哈特、莫泊桑、契诃夫等人的作品。中基会为“供应教育文化上之需要”将原科学教育顾问委员会改组,定名编译委员会,这就为胡适一展身手提供了大好平台。胡适根据自己早年的翻译构想及编译委员会的章程,拟定了编译计划,详细规定了编译主旨、进行程序、选书、译者、审查、译费与审查费等内容。甚至,胡适还制定了《译书规约》,要求一律采用白话文及新式标点符号。在胡适等人的精心筹划与悉心付出下,编译委员会仿照美国教科书编译大中学校教材,组织翻译西方文学、历史以及哲学类名著,为近代中国出版事业、教育事业做出了相当的贡献。到1939年底,编译委员会编译的书籍就已多达182种。

补助老北大是胡适的第三个“大手笔”。20世纪二十年代,北大在学术运动、思想革命等方面无疑居于领袖地位。但由于经费短缺、人才不足等原因,北大的学术发展呈现落伍趋势。尤其是在当时国立大学、私立大学数量激增、质量遽升的背景下,北大的学术地位已是岌岌可危。鉴于北大财政赤字严重、学科建设滞后、师资力量削弱等,蒋梦麟、傅斯年、任鸿隽等人都有心改变北大的困局。胡适知悉后,也是积极响应。经过多方协调,中基会与老北大进行了“亲密合作”,设立了“合作研究特款”,用于设立北大研究教授,扩充北大图书仪器及他种相关的设备,设立北大助学金及奖学金等。从1931年起,中基会每年拨款二十万给北大(1934年调整为十万,直到1937年),这实在是一笔雄厚的资金。到1935年,北大已然焕然一新,“本校自民国二十年(1931年)承贵会之协助设立合作研究特款,五年之中,不惟物质方面如图书,仪器,校舍及其他设备得以扩充,即精神方面若学风之改变,研究之养成,课程之提高以及教员之专任,莫不赖之得有显著之成绩。”蒋梦麟日后证实:“从民国十九年到二十六年的七年内,我一直把握着北大之舵,竭智尽能,希望把这学问之舟平稳渡过中日冲突中的惊涛骇浪。在许多朋友协助之下,尤其是胡适之、丁在君和傅孟真,北大幸能平稳前进,仅仅偶尔调整帆篷而已。”

蒋梦麟(1886-1964)

蒋梦麟(1886-1964)

从1928年到1949年,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胡适占据中基会董事、秘书等要职、实职,深度参与了中基会的人事变更、政策制定、计划实施等重大事宜,并在不同程度上掌握着中基会的重要资源。这就注定了胡适要遭遇正反两方面的评价。

誉之者,说他是中基会的“灵魂”“功臣”。在中基会这个“圈子”,胡适扮演着“修理工”与“马前卒”的角色,“当在某一问题上存在分歧导致裂痕出现时,胡适就会利用自己的人格魅力与个人私谊来悉心‘修理’破损的‘圈子’。当来自政府的压力与来自公众的误解威胁到‘圈子’及中基会的存在与正常运作时,作为‘马前卒’的胡适又会挺身而出,运用自己所掌控的资源与个人影响力来尽力化解威胁。”不得不说,一个“四面奔走”的胡适,也是一个“八面玲珑”的胡适。

而毁之者,说他是中基会的“学阀”“霸王”。中基会有着比较雄厚的财力,有着极其丰富的资源,胡适又自始至终处于核心位置,也就长期具有话语权、决定权。仅以中基会对北大的补助为例,中基会对外宣称:“合作办法之用意,在于指定一个有历史地位之大学,试办大学教育之根本救济。试办虽限于北大一校,其影响所及,必将提醒全国大学急起直追,与北大为学术上之竞争。”言之谆谆,听之藐藐。胡适与蒋梦麟的交谊,胡适与北大的关系,不是明摆着?就算他公事公办、不愧不怍,不也可能“众口铄金,积毁销骨”?都知道胡适名满天下,谤亦随之。

其实,很多时候,之所以遭人诋毁,实在是因为胡适的“背景”过于复杂。哪怕心境澄澈、心底无私,他的“背景”在那里,抹不了,洗不掉,他又能怎么办呢?况且,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要是确实有同情、感恩、报答等心理,那就更无法做到“纯粹”了。

如果抛开中基会的政治色彩不论,客观地说,中基会致力于兴办科学事业、支持科学研究、推动科学应用,无论是自办事业、委办事业,还是合办事业,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中基会的成功,一个重要原因是蔡元培、任鸿隽、蒋梦麟等“圈子”同人的齐心协力、和衷共济。至于胡适,他尽心尽力,任劳任怨,在台前与幕后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切实实发挥了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虽“八面玲珑”却“四处奔走”,能“以身作则”而“金身不破”,其允乎?其不允乎?

结语

谈到胡适,我们已经习惯地称他为20世纪中国著名的学者、思想家和教育家。而在不断发掘、不断发现的过程中,胡适也是名副其实的社会活动家。北京绩溪会馆董事、中华图书馆协会董事、北平辅仁大学董事、新月书店董事、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董事等,几乎都是胡适主业之外的社会兼职。这类董事身份,有的是短期的,有的是长期的;有的是徒有虚名,有的是实权在握;有的是无关紧要,有的是举足轻重。但无论哪个组织,胡适只要参与其中,基本上都尽力而为,尽可能地取得理想成绩,尽可能地发生积极影响。

同时,从胡适以董事身份参与的各类社会活动中,我们更多面地了解了他的思想、情感、智慧、操守种种。因此,也可以更确定地说,胡适能够成为一个时代高标硕望、领袖群伦的人物,有天时、地利和人和,更多的则是仰赖他对自己的高度期许,以及铢积寸累、日久年深的身体力行。

主要参考文献

[1]胡适.胡适全集[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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