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志怪小说”,是相对于“志人小说”的,它的重点不是记现实中的真人,而是记奇怪的事。所谓“奇怪的事”,很大一部分是我们说的灵异事件,包括鬼、仙、妖怪等,但是也不限于灵异事件,有什么奇怪的事都可以记,有珍奇动物可以记,有陨石、地震也可以记。当然我们今天会感兴趣的肯定不是陨石、地震,除非我们是研究这个的,我们感兴趣的是志怪小说里的灵异事件,特别是有故事情节的这种。
我们今天知道,灵异事件是没有的,是不真实的,但是最初人们写志怪小说的时候,并不认为它是不真实的。包括我们今天在网络上传灵异故事,有时候也认为是真实的。所以志怪并不等于有意的虚构。当然后来有人开始有目的地编一些灵异故事,都是有现实目的的,比如弘扬佛法,这种可以算是有意的虚构了,但是这也不是文学性的虚构,他不是为了讲一个美丽的故事,他编出这个故事来,是不愿意别人认为他是虚构的。所以在六朝时代很多人的心目中,志怪小说跟志人小说一样是真实的,我们读六朝的志怪小说,就把它当城市传说来读,不要认为它是有意的虚构。
志怪小说的读法,我现在感兴趣的有两条线索:一条是探讨灵与肉的关系,另一条是从中发掘士族文化。
先说灵与肉的问题。既然是灵异故事,就涉及鬼魂,那么,一个人死了以后,他的灵魂和他的肉体是什么关系呢?是还附着在他的肉体上,还是跟他的肉体分开了呢?按照中国传统的道教信仰,是跟肉体在一起的,那么我们在坟墓附近就可能遇见鬼魂。按照佛教的信仰,灵魂和肉体没有必然的关系,人死了,灵魂就离开肉体了,去投胎转世了,那么按说我们在坟墓附近就是遇不见鬼魂的。当然一般人不会想这么多,但是你是不是相信在墓地能遇见鬼魂,你是不是相信鬼魂死了以后还保持着他死时候的肉体状态,比如被砍头的变成鬼也没有头什么的,这个信仰反映你内心深处的看法。你平常说你不信鬼神,这不一定是真的,最后你死的时候选择用什么方式埋葬你的尸体,才反映你内心的真实想法。
佛教传入以前的志怪小说,可能没有想太多,在灵与肉的问题上比较混乱,一般来说,是倾向于灵魂跟肉体在一起的。而且那时候的志怪小说没有什么目的,不是有意虚构的,所以好多事是想不清楚的,这就产生了很多有意思的问题。齐梁时代,佛教传入以后,志怪小说一般都有点弘扬佛法的使命,这时候的小说,在坟墓间遇见鬼魂的概率就小了。
再说士族文化的问题。好多志怪小说的主人公都有高大上的姓氏,崔、卢、李、郑什么的,或者是王、谢这种现实中存在的大人物。我们现在也是,大人物的故事比较容易流传下来,实在不行也得是北大、清华的学生。这些故事里往往传达出一些微妙的家庭观念,比如姓卢的就是娶个鬼,也得娶个姓崔的鬼。在这些故事里,非人类的存在也是有隐喻的。比如仙女经常是隐喻妓女,狐狸经常是隐喻胡人,如果是个鱼精,那有可能是江南土著。
比如东晋时候,干宝的《搜神记》里的鬼就很有生命感。他写宋定伯遇见一个鬼,骗鬼说,我是鬼。但是他是活人,他有身体,鬼背着他会发现他有体重,渡河会有水声,鬼没有身体,是不会这样的。但是他跟鬼说,我是新鬼,结果鬼还真信了。这说明鬼也相信鬼可以有身体感。后来他吐口唾沫,鬼还变成了有肉体的羊,还就被卖了。这说明鬼魂和肉体还能互相转化。
《搜神记》
再比如里面写的,死了的公主紫玉,她的灵魂跟韩重相爱,可以把坟墓里的东西送给韩重,只不过她出现在活人面前的时候,活人要抱她,她像一团烟一样,抱不住。但是她送给韩重的东西是实实在在的,不会像一团烟一样。这里的鬼魂跟物质之间的界限是不分明的。
《搜神记》里还几次写到,女鬼来找书生,吸了他的阳气,她的白骨上就会长出肉来。书生不用去把她的坟墓挖开,就在自己家里,就能照见这个女鬼的骨头和肉。这些女鬼可以跟书生睡觉,有的女鬼还可以生孩子,如果不是中间出了岔子,她们还可以就此起死回生。这说明这些鬼魂也是有身体的。
又比如卢充的故事,卢充可以到坟墓里去跟女鬼结婚。首先说明女鬼就是住在坟墓里,跟她的身体在一起。其次说明有身体的活人跟鬼魂的世界没有界限。这里面也出现了拿着坟墓里的东西出来的桥段,说明这是当时灵异故事的常用桥段,也说明当时人的灵魂观。
志怪小说特别爱写鬼魂把坟墓里的陪葬品送给活人,今天看起来,有人就会想,这帮人会不会实际上是盗墓去了?其实,这里的陪葬品就是一个凭证,证明鬼魂确实跟活人有过交往,就像今天的灵异都市传说喜欢写鬼魂用冥币付钱一样。
有意思的是,这个卢姓男虽然娶了个女鬼,但是这个女鬼姓崔,还是他的表妹,这说明了当时人们的婚姻观,即使娶个鬼,也要门当户对。这也说明在东晋这个时候,卢和崔也是让人羡慕的。虽然渡江了,但大家还记得崔、卢是高门。
又比如东晋的《荀氏灵鬼志》里写嵇康的故事。说嵇康夜晚独自在一个闹鬼的亭子中弹琴,引出了一个鬼魂,跟他讨论弹琴。嵇康非要让鬼魂现形,鬼魂就现形了,然后弹琴。按说,鬼是没有肉体的,是没法在琴弦上拨出声音的,但是讲故事的人好像不考虑这个。
更有意思的是,鬼魂的形象是“手挈其头”,手里拎着自己的头。鉴于就这个亭子闹鬼,可见这个鬼魂是死在这个亭子里的,他的灵魂不能离开他死的地方。而之所以脑袋掉了,可以想见,他是被砍头的。这就透露出了作者的观念:一个人如果肉体被砍头了,那么他的鬼魂也必须提着脑袋出来。肉体被砍成什么样,鬼魂也就是什么样。
刘宋的《裴子语林》里有一个类似的故事,故事里的鬼魂这次有了姓名,就是蔡邕。这个蔡邕倒不是断头的,但他是戴着镣铐的。也就是,死的时候肉体什么样,鬼魂就什么样。
《裴子语林》
当时无神论者王充就笑话这些鬼故事说,老说鬼还穿着生前穿的衣服。如果说鬼是人死了以后灵魂变的,那难道鬼穿的衣服是衣服的灵魂变的吗?其实我觉得他这句话有漏洞,因为如果真的有鬼的话,可能鬼不愿意光着身子,可以再做衣服。但是无论如何,戴着镣铐死的鬼,肯定没必要再打一副镣铐出来。这说明当时的人对于灵魂与肉体的观念是很模糊的,没有深想过。他们自然地认为死的时候戴镣铐,做了鬼也要戴镣铐。
甚至在这个时候就算有志怪小说写到转世,人物转世也会带着前世的形貌特点。如《裴子语林》说蔡邕是张衡托生的,证据是他们“才貌相类”。转世的主体是灵魂而非肉体,如果要证明蔡邕为张衡后身,只要证明“才”近似就可以了,最好的办法是让蔡邕记着点做张衡时候的事。但这里却想象,上辈子长什么样,下辈子还长什么样,这其实是不符合佛教的转世观的。不过,“下辈子还长这样”的桥段好像在中国的鬼故事里很流行,这其实是中国人保留的灵肉合一的思维定式。
但是,就从刘宋开始,志怪小说中鬼的形象开始变化了。它虽然仍是灵异故事,还是得写坟墓,而且好多故事就是继承前代的,但是这时候鬼魂的肉体感越来越淡漠。比如在刘义庆编撰的《幽明录》里,鬼魂出现的场所不再围绕着坟墓,而是可以出现在祠庙、山间,可以离开尸体现形。书中提到,“人殡时,鬼无不暂还临之”,所谓“暂还”,就说明远在入殡之前,灵魂已经离开肉体了;到入殡的时候,才会回来看一下;而且在入殡之后,灵魂还会离开肉体。
《幽明录》
又比如书中提到,晋人阮瑜之的姐夫的鬼魂在往生之前,寄居在阮家,四五年后才离开,而且阮氏看不到鬼魂的形貌,只有在鬼魂自报家门后才知道其身份。这样的鬼魂,早已不以坟墓为家,也彻底地脱离了肉体。
《幽明录》里,还出现了“器官交换”类型的故事。比如,书里提到,晋元帝的时候,有一个某甲,是高门士族,有一天他死了,司命跟他说,你想活命的话,只要跟那边躺着的那个人交换双脚就可以了。某甲想活命,就答应了。结果,躺着的那个人是个胡人,那双脚长得特别难看。而这个某甲是个士人,平时都把手脚保养得漂漂亮亮的,当成玩物。这回换上了这么一双大臭脚,虽然捡回一条命来,但是一看见这个脚,就又不想活了。更滑稽的是,那个胡人死了,他的儿子知道父亲的脚换到某甲身上了,每到了哀悼亡人的日子,就过来抱着这双脚哭父亲。
这个故事是佛教文化对中原本土观念的反讽。在佛教看来,中国的旧观念太执着于肉体了,是可笑的。某甲虽然换了一双脚,但他还是他,还是衣冠士族,并没有变成胡人。但他太看重肢体了,把原来那双漂亮的脚看成了自己的本体,没有那双脚就不想活了,这是愚蠢的。胡人的儿子,则是另一个蠢法,他把父亲的脚直接当成了父亲,没有意识到,这双脚已经没有父亲的意识了,不能把脚的主人当成自己的父亲。决定了某甲是谁的不是这双脚,而是某甲头脑里的意识。某甲认为自己是某甲,那么即使换了双脚,也不影响他继续做某甲;虽然胡人的脚留下来了,但胡人的意识不在了,那么胡人也就不在了。
从轮回的观念来说,我们一般理解的、灵魂囫囵个儿去投胎的轮回,还能记得前世的这种灵异故事,其实就是同一个灵魂变换居住的肉体。肉体不断改变,但灵魂还是原来那个。执着于肉体是没有意义的。同样,一个文化也是如此,执着于一个人的肉体血统里有多少胡人的成分、多少汉人的成分,是没有意义的,重要的是他的灵魂是什么样的灵魂,他在思想意识上认为自己是谁。
在讲故事的人看来,灵魂并不存在于肉体中,某甲和胡人的儿子都是可笑的,他们都太执着于肉体了。
还有一个类似的故事,一个叫贾弼之的人,也是士族,也很俊美。他干脆在梦中被换了头颅,但他的自我意识仍然是贾弼之。
在这个故事中,连头颅也不再是自我意识的栖身之所了。这些故事的出现,突出地代表了灵肉分离的观念。这个观念来自新兴的佛教信仰。
又比如任昉的《述异记》,很多地方体现的是佛教的灵肉分离观念。比如他写,一个人的灵魂被从身体里推出来,落在鞋上,这个灵魂的样子就像个蛤蟆。灵魂有形状、大小,这显然不符合佛教的教义。但这个故事的作者认为,灵魂是独立于肉体之外的,甚至可以轻易地从肉体中掉出来,这也是一种灵肉分离的观念。
《述异记》
《述异记》里也有反映传统灵肉合一观念的故事。比如有时候他认为,你焚烧了人家的尸体,尸体的鬼魂就会来找你报仇,并且有能力摧毁你的身体。这种故事反映的还是传统的巫术观念。
在齐梁的另一些专门宣传佛教的志怪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故事都反映灵肉分离的观念。比如王琰的《冥祥记》,是一个典型的“释氏辅教之书”,为了宣传佛教才写的。汉明帝梦见佛的这个段子,就是从他这儿出来的。《冥祥记》经常会写到亡魂获得机会重返肉体,但是到了跟前,受不了尸臭,心生厌恶而放弃重生。这就是在宣扬佛教的肉体肮脏的观念,灵魂跟肉体是分离而且对立的。
又比如他写羊祜能记忆前世的事,五岁时要求乳母从自己前世的墓穴中取回他前世玩的一个指环。这是在宣扬佛教的转世观念。在这个故事里,灵魂没有守着坟墓,而是自己去转世了。跟佛教关系越密切的小说,其灵肉分离的观念越明确。
志怪小说的生命力很强,在唐以后继续发展,到清朝还出了《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这样的经典作品。我说的这两条志怪小说的线,在唐朝的志怪小说还在继续,唐朝志怪小说主要是虚构性变强了,成了“唐传奇”。
本文摘自《张一南北大国文课:六朝文学篇》,原题为《我怎样读志怪小说》。
《张一南北大国文课:六朝文学篇》,张一南/著,岳麓书社·浦睿文化,2022年9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