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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王詹姆斯一世的著作

詹姆斯一世(1566年6月19日-1625年3月27日)1604年,莎士比亚戏剧《一报还一报》上演。

詹姆斯一世(1566年6月19日-1625年3月27日)


1604年,莎士比亚戏剧《一报还一报》上演。戏剧一开场,是文森修公爵对老臣埃斯卡勒斯的一番政治交待——“关于政治方面的种种机宜,我不必多向你絮说,因为我知道你在这方面的经验阅历,胜过我所能给你的任何指示;对于地方上人民的习性,以及布政施教的宪章、信赏必罚的律法,你也都了如指掌,比得上任何博学练达之士,所以我尽可能信任你的才能,让你自己去适宜应付”(第一幕第一场,朱生豪译)。这一套政治话术,据莎学家考证,几乎是当时官方文件的翻版,连语气口吻也酷似当政的詹姆斯一世。作为“国王剧团”的首席剧作家,莎士比亚以此向这位不久前登基的新君致敬——既出于恭谨礼貌,也是应尽义务。

受国王恩惠的不止莎士比亚一人。莎士比亚的竞争对手、剧作家本·琼生在《黑色假面剧》中颂扬詹姆斯是“不列颠的太阳神”,随后获赐一笔年金(日后英国“桂冠诗人”待遇仿此)。玄学派诗人约翰·邓恩则因为在与天主教论战中力挺国王,“表现突出”,获封为圣保罗大教堂教长。像前朝伊丽莎白女王一样,詹姆斯一向以诗人自居——1603年,陪护詹姆斯前往伦敦入承大统的队列中,除了亲信廷臣,还有罗伯特·艾顿(Robert Ayton)、戴维·默里爵士(Sir David Murray)、威廉·亚历山大爵士(Sir William Alexander)等苏格兰名诗人。正如时人所言,国王“公开的爱好是狩猎,私下的喜好(private delight)则是诗歌”——在国王看来,奖掖同好之人不但能满足文人的虚荣心,同时也能收获同行的赞美和政治忠诚。

詹姆斯在苏格兰被尊奉为首屈一指的大诗人,南下继位之前已有两部诗集行世——但平心而论,其诗才乏善可陈。1584年,詹姆斯(时年十八)出版《神圣诗艺:尝试集》,1591年又推出《国王闲暇诗集》——前者收录大多为诗歌习作,后者则间杂诗歌翻译(译自拉丁文和法文),皆难称佳构,至多只能算是音韵和谐。他的长诗《勒班陀》(Lepanto)描绘“神圣同盟”与奥斯曼帝国的海上决战,其中名句如“出于怜悯,我的笔不能书/出于恐惧,我毛骨悚然/想到无数的基督徒/惨死于异教徒之手”备受赞誉,但亦有明眼人指为“剽窃”——据说窃自同时代法国著名诗人巴尔塔斯(Du Bartas)。此外,《国王之书》(The King's Book)号称詹姆斯诗歌代表作,描述一位苏格兰国王与英格兰交战被俘并被长期关押的不幸遭遇(亦是国王本人被大贵族羁押长达一年的真实写照——他曾在监狱墙壁写下,“我是一名囚徒/渴望重获自由”)。诗歌言辞哀婉,然而无论如何也达不到时人吹捧的苏格兰“史诗”的高度。

随着年龄渐长,詹姆斯的兴趣也由纯文学转向学术著作(尤其是神学和政治学)——他在此领域大显身手,硕果累累——历史学家普遍认为他是当时公开出版著作“数量最多的”作家,也是历任英国君主中著作最丰的国王(超过百余年后的“女作家”维多利亚女王)。以1614年为例,这是国王加冕的第十个年头:本·琼生要等到两年之后才推出他的首部文集,莎士比亚戏剧集还要再过十年才能在身后问世,而此时詹姆斯已有二三十种著作出版(其中一些被翻成外文),影响深广。洛克曾在政治著作中大段引用詹姆斯在议会发表的演讲(1610)——国王每次演讲后,讲稿经“国王印刷厂”(King’s Printing House,KPH)两名“御用印刷商”(Royal Printer)罗伯特·巴克(Robert Barker)和约翰·比尔(John Bill)等人修改润色,再以单行本在全国发行;伏尔泰称道詹姆斯是“欧洲最博学的君主”(据说此君每日用餐及临睡前必命人诵读经典以广见闻);霍布斯赞誉他是“我们最聪明的国王”,洵非溢美之辞。

《魔鬼学》是詹姆斯神学研究的集大成者,共分三册,以苏格拉底问答法形式讨论猎巫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内容则关涉招魂术、吸血鬼、狼人、变狼狂患者(lycanthrope)——约翰·韦伯斯特《马尔菲公爵夫人》中阴险冷酷的费迪南便患此症——以及癔病、忧郁、疯癫,多为时人迷惑不解之话题,的确能够展示詹姆斯学问渊深的一面。值得注意的是,本书于1597年首印,1603年(国王当政的头一年)重印——可见在詹姆斯心目中,魔鬼学既是宗教/神学,也是政治学。1604年,根据詹姆斯的旨意,英国政府重新颁布《反巫法令》。与伊丽莎白时代反巫法令相比,新法不仅增加了入罪的行为种类,更扩大了死刑的适用范围。该法令规定:“任何与恶魔订立协约,雇用、喂养或回报恶灵的行为,使用巫术行非法活动的行为,都将被剥夺个人权利和相关利益,并处以重刑,与其他重刑犯一样接受惩罚,让其感受死刑之苦。”该法令无疑是对国王著作的即时回应:国王在《魔鬼学》开篇便将巫术定性为“一种非法的存在”,会扰乱合法统治甚至危及君王——巫师是“魔鬼的代理人”,必须加以严惩。作为基督教王国的捍卫者,詹姆斯认为猎巫是他义不容辞的职责。此外,作为举国公认的魔鬼学专家,詹姆斯曾亲临女巫公审大会,在现场穷根究底,令嫌犯破绽百出,最终不得不认罪伏法——国王展现出所罗门王般的智慧,自然也乐在其中。不仅如此,相比于需要确凿罪证的贪腐罪名,行巫术的罪名无疑更为简便。在震惊朝野的“奥弗伯里投毒案(Overbury Affair)”中,为防止案情隐私牵连宠臣,詹姆斯令大法官培根对一名仆妇严加审判,最后以“猎巫”之名成功了结此案。

1598年出版的《自由君主的根本大法》(The True Law of Free Monarchies)作为詹姆斯施政的纲领性文件,此后也屡屡再版。在书中,詹姆斯“以一种神学家的自傲和一个国王的自命不凡”鼓吹“君权神授,是一切法律的来源,自然也高于法律”,并以此驳斥苏格兰人文主义者布坎南(George Buchanan)等人倡导的契约论——这一理论将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视为契约关系,因此政府权力的合法性须建立在被统治者同意基础之上。与此同时,该书既反对加尔文教的反君主立场,也反对教皇的最高权威。本书卷首的十四行题诗已宣示主旨:国王受命于天,他以“神的方式”掌握并行使权力,统御万民。换言之,国王是“小号神祇”(little gods),是“神的副使”。因此,即便他是一位坏国王,人民也无权推翻——他是上帝派来对民众的惩罚。值得一提的是,书中彰显了无条件服从君主的政治原则——“无论国王是否邪恶,都不能由那些受他审判之人来审判”——在当时颇能体现詹姆斯的霸气和自信,然而仅半个世纪后,当他的儿子查理一世企图凭借这一原则逃避清教革命法庭审判时,却遭到众人耻笑。这显然是极度自信的詹姆斯始料未及的结局。

《自由君主的根本大法》(The True Law of Free Monarchies


似乎感到意犹未尽,或出于舐犊情深,一年之后,詹姆斯又推出《君王的赠礼》(Royal Gift)——这是他写给长子亨利王子的书信集。该书信集从基督徒的基本职责、行政管理责任和日常行为规范等几个方面,阐述了作为一位君主的必备素质。在书中,詹姆斯以圣经《使徒行传》为依据,反复强调并灌输君王高于常人(而近于神)的观点。这也成为他念兹在兹的“碎碎念”——此后每当议会开幕之际,詹姆斯演讲都要重复以下内容:“君主为可见之上帝,上帝为不可见之君主。”久之,乃成为政治笑话。

为了自抬身价,詹姆斯闹出不止一个笑话。1604年,詹姆斯发布《关于不列颠国王尊号的宣言》,宣称英苏两国合并是“上帝以其旨意赋予我本人的福祉”。为表明统一大业是顺天之举,詹姆斯组织一班古文学家进行考证,结果学者托马斯·莱特(Thomas Lyte)发现詹姆斯本人是传说中苏格兰第一任国王弗格斯一世(King Fergus I)的后裔——系出名门,根红苗正,可惜拿不出佐证,只堪自愉悦,却难以服众。在詹姆斯重赏之下,又有学者发现苏格兰诗人威廉·邓巴(William Dunbar)所作《蓟与玫瑰》(The Thrissil and the Rois,1503)一诗“大有深意”——据研究,该诗是为国王曾祖詹姆斯四世迎娶都铎王朝玛格丽特公主婚礼所作贺诗——诗中蓟是苏格兰象征,玫瑰则是英格兰象征。更为神奇的是,诗人预言这两个常年处于交战状态的王国将在一百年后(1503-1603)“合而为一”。遗憾的是,这一套说辞既未能打动议会,也未能感化民众——前者一向紧捂钱袋,后者排外思想严重。事实上,詹姆斯关于英苏合并的愿景还要再等一个世纪(1707年)才能实现。

像所有吹毛求疵的神学家一样,詹姆斯喜欢上纲上线,哪怕极小的问题也会被他任意夸大,并上升到政治高度。以作为美洲“舶来品”(由沃尔特·罗利引进)的烟草为例,它在人民中间大受欢迎。但詹姆斯经过研究,却发现在烟草背后,隐藏着巨大阴谋,倘若不加以禁绝,恐将动摇王国根本。1604年,詹姆斯发表《讨烟檄文》(A Counterblaste to Tobacco),为在全国范围开展大规模禁烟运动奠定思想基础。在文中,他首先剖析了烟草的弊端——他将吸烟恶习描述为:“目之可憎,吸之可恨,对脑有害,对肺有毒”——它不仅毁损爱人的容颜,而且使得满屋乌烟瘴气,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正如《讨烟檄文》“卷首语”中所说,“和平与富足……使我们沉溺于各式各样的闲情逸致和美味佳肴,它们是颠覆所有伟大王国的根源……君王(作为其国家名副其实的医生)理应清除所有那些弊病”。在喜好打猎和作诗的詹姆斯看来,吸食烟草之人多为游手好闲之徒,这一行为“于己有害,于国无益”,并且败坏社会风气和伦理道德,是可忍孰不可忍。不仅如此,詹姆斯还以他的学识考证烟草来源,认为它不仅源自野蛮的印第安人,更与英国的海上仇敌西班牙人紧密相连——沃尔特·罗利后以“私通敌国”的罪名被处死。当然,这些都是詹姆斯禁烟冠冕堂皇的理由——私下里,詹姆斯曾透露他对烟草恨之入骨的真正原因:一是罗利桀骜不驯(以功臣自居,并坚称引进烟草得到伊丽莎白女王恩准);一是詹姆斯宠爱且寄予厚望的王储亨利极有可能因吸烟而早夭——否则英国的历史必将改写。詹姆斯一声号令,立竿见影——就在《讨烟檄文》发表的当年,英国政府对进口烟草加征惩罚性关税,“由以前的每磅两便士增加到六先令八便士”。詹姆斯龙颜大悦,各地烟草商则欲哭无泪。

詹姆斯平生最得意的著作首推1608年出版的《为效忠宣誓辩护》,这是他向罗马教皇发出的宣战书。在书中,詹姆斯强调,英国臣民效忠宣誓包括七项确认——其核心内容是排除国内天主教徒因为忠于教皇而伤害国王的可能。由于军备方案未得议会首肯,国王在欧洲大陆事务及军事冲突中一改伊丽莎白时代的强势,转而被迫采取“和平”外交政策,引发民众不满。通过向外强中干的教皇开战,詹姆斯不仅可以转移视线,而且能够在民众面前重塑“国教捍卫者”的形象。国王本人对这部专著高度重视:他一方面要求御用印刷商加大发行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一方面又责成专人将本书翻译成拉丁文和法文,销往海外。正如传记作家弗雷泽(Antonia Fraser)所说,詹姆斯认为向英国人民展示他的学问已远远不够,他还要借机向欧洲大陆人民炫耀:书中随处引用《圣经》和早期基督教父著作,对枢机主教贝拉明(Robert Bellarmine)的“教皇至上论”严加驳斥——贝拉明是耶稣会士,曾主持布鲁诺及伽利略审判,在天主教世界以学识渊博而著称。按照法律,天主教徒的著述在英国不能公开发表,因此詹姆斯可以单方面宣布,他在本次论战中“大获全胜”。

1610年,詹姆斯步入晚年——像所有老年人一样,他这一阶段的著作也发生显著变化:变得絮絮叨叨,令人厌烦。他在当年的议会演讲中强烈要求增加王室开支预算(使得国王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其理由是,“国王是君父,国王的需求就是国家的需求,因此强化国王就是保全国家”。然而议会一帮人耳朵上早起了茧子,根本不为所动。詹姆斯被迫取消议会,强行征税——很显然,这一打破王朝政治规矩的逆天之举也为三十年后的英国内战埋下了祸根。

与议会的长期冲突令詹姆斯心烦意乱。数年后,他在《马修沉思录》“题记”中说,“不要奢望从王冠中寻找羽毛枕的柔顺,记住那是一顶荆冠,代表无尽的烦恼忧愁”。这是詹姆斯的心声,但与此同时,他爱管闲事的毛病却未见好转。1617年,詹姆斯发布《体育宣言》,详细规定民众礼拜日可以从事的体育运动——包括射箭、跳舞、单足跳等“有益的”活动,至于斗牛、逗熊、草地滚木球等“有害的”活动,则一律禁止。为确保社会秩序稳定,詹姆斯严令礼拜日男女信众必须前往教堂聆听布道文、高唱赞美诗——未得教士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教区。

教会当然也不是法外之地。针对教士(特别是基层教士)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和管理模式,詹姆斯于1622年致函坎特伯雷大主教和约克主教——即《教士训饬》,严格规定各级教士的行为规范。国王强调,他是上帝在人间的代理,统管僧俗事务。作为大家长,他有责任对僧俗两界(包括伦敦上流社会及教会高层)的言论进行管控。随后,詹姆斯“建议”对布道内容作相应调整:每天下午的布道仅限于经文阐释,上午的布道“也不准涉及政府事务”——对胆大妄议的教士,轻则诫勉谈话,重则监禁收押。

事实上,詹姆斯此前已陆续颁布多项法令,严禁讨论政治事务。1620年的一则法令指出,“每个人,不论尊卑贵贱,都必须认识到他们已经用笔或言论干涉了国家事务或王国机密,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时隔一年即1621年,詹姆斯再次严令,禁止“任意谈论国事”,并警告“任何人也别想因获罪者众多而逃脱惩罚”。詹姆斯晚年因身体欠佳而“倦于政务”,又因爱子心切,导致大权旁落——国柄乃操持于刚愎自用的查理王子和宠臣白金汉公爵之手。此二人年少轻锐,缺乏詹姆斯的手腕,又容不得他人评判和异议,结果两颗人头先后落地。“身死而为天下笑”,作为君父的詹姆斯一世显然难辞其咎。

作为一名“外来”君主,自登基之日起,詹姆斯一直担心“难以服众”,这也是他终其一生不遗余力鼓吹“君权神授”的根本原因。撇开性格原因——据伏尔泰说,“他在每次讲话中炫耀他的威严,但又不能用行动来维护”,属实是个“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詹姆斯一世最大的问题在于水土不服:尽管学富五车,但却“昧于大势”。他罔顾英苏两国国情差异,妄想穿旧鞋走新路——用苏格兰专制主义那一套来统领“生而自由的英国人”,犯了刻舟求剑的路线错误。正如柯克大法官(Edward Coke)在“沃尔特·罗利审判案”中反驳国王时所说,“国王虽居于万民之上,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即“王在法下”。而詹姆斯意欲突破这一政治底线,难怪英国人抵死不从——最终导致他的继承人和他的议会只能兵戎相见,以命相搏。

在政治实践中,詹姆斯玩弄两面派手法,表面上承诺“须按照本王国的法律和习俗来统治英格兰”,骨子里却抱定王权专制不放松——他所有对内对外政策无不以此为旨归,严重伤害了“英格兰的民族情感”,最终激起人民的强烈反抗。诚如史书所言,正是由于他的不识大体和一意孤行,使得他从法国国王亨利四世那里得到“基督教王国中最聪明的傻瓜”的绰号。

1625年,詹姆斯病逝。林肯主教在葬礼布道文中称颂他是“不列颠的所罗门”——该文随后以单行本形式在全国发行,可谓精准把握并继承了詹姆斯的“遗志”:唯恐其令名不彰也。国王生前有《詹姆斯一世选集》(Selected Works)行世,温切斯特主教欣然为之作序,宣称“将国王作品结集出版乃国家之幸,必将惠泽千秋万代”,或许已寓涵微讽之意。据说詹姆斯临终之前,已口不能言,但仍以手势命人取书来读——不知他最后一刻想要读的,是否为自家这部著作?

《国王詹姆斯政治著作选(影印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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