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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史研究:1956-1958年上海的中药材采购

不同于一般意义上商品的自由流通和交易,1949年后多次开放的自由市场受到国家力量的诸多制约。近年来,学界关于1949年后的自由市场问题研究,取得重要进展。

不同于一般意义上商品的自由流通和交易,1949年后多次开放的自由市场受到国家力量的诸多制约。近年来,学界关于1949年后的自由市场问题研究,取得重要进展。自由市场政策实行伊始被认为是中共缓解城市物资供应和农民生存压力的重要对策,政策的最终退出除意识形态因素外,还受国营与合作社商业(以下简称“国合商业”)、税务部门与部分商贩利益损失影响。此外,论者还关注到市场上各利益主体的经济理性与市场弹性问题。新近的这些研究并不否认1956年自由市场的开放具有构建“大计划、小自由”的市场体系的意图,而是在此基础上丰富了我们对自由市场政策的工具性、策略性及新市场结构内在张力的认识。不过,既有研究对自由市场政策的跨区域实践、结构张力下国合商业的内部关系和市场角色及其影响等的考察相对较少,仍有进一步探讨的余地。

中药材是小土产中品种繁多、地域性强的门类,与粮、油、棉等大宗农产品相比,经济价值虽小,但属于重要的医疗卫生资源,其产地分散,讲究“道地”,可替代性差;供销复杂,往往需要远距离跨区域贸易。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怎样把各地多样的产品“集中起来,分配出去”,是商业领域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而中药材购销正是考察这一问题的绝佳对象。本文以1956年至1958年自由市场开放前后上海的中药材采购为个案,聚焦跨区域的药材流动,借以勾勒中药材销地的采购努力及其与产地的利益分化,揭示自由市场开放后国合商业的市场参与及导致政策收缩的内在逻辑。

一、原有供销关系的“新”利用

1949年以前,上海已是国内最大的中药材交易市场,尽管社会主义改造后市场格局变化较大,但传统市场体系并未因此崩溃,全国药材贸易网络的运作仍需依借上海枢纽性的流通能力。事实也证明,这种能力的发挥对全国药材供应至关重要,如上海市工商联合会曾报告,1956年上海药材外埠销售比重仍占业内营业额的66%。在外地纷纷奉行本位主义,维护自身利益时,上海强大的药材集散功能反而成为劣势:在药材长期短缺的状况下,产地倾向于优先完成自身计划或满足本地需求,像上海这样的销地比较被动。且上海本地几乎不产药材,其80%以上的药材资源常年需从外埠调入,1958年江苏10县划入上海后才开始大量引种和收购本地药材。此外,上海当时有着全国最大的制药与食品加工业,两者均消耗大量药材,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上海的药材采购负担。

社会主义改造前,上海小土产采购环节衔接比较紧凑:一般由零售商向批发商进货,批发商下乡采购或委托产地代理行收购,产地坐商、代理行向农民收购。其中多数小土产由代理行收购,自行下乡采购者较少。但药材业比较特殊,采购需丰富的知识与经验,自行下乡采购者反而较多。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后,原由私商运作的商业网络在改造过程中受到严重破坏,国家通过控制批发环节逐渐主导了商品流通,中药材等小土产名义上成为产地供销合作社或国营商业独家收购的商品。然而,一些小土产却因这些机构力量有限导致有货而无人收。在中药材采购领域,国合商业也无力完全取代私商。据统计,1955年7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营的药材品种只有105种,而各地药铺备存的中药材一般在300种到500种之间。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国家对资源的控制力加强,与之相伴随的是社会上物资供应的紧张状况呈加剧之势。从中央层面看,高层对短时间内大规模改造的后遗症有着清醒的认识。为舒缓快速改造对物资供应构成的冲击,国务院为大合营后企业运营与市场管理预留了半年左右的缓冲期,强调这段时间内,私营工商企业继续按原有制度或习惯生产经营,原有的供销关系也应保持,实际上已开始调整工商业政策。

就上海而言,1956年1月20日,全市药材业146户、从业人员1020人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但在看似完成的改造背后,上海药材的供应状况却很不乐观:中医配方不齐,部分丸散膏丹无法配制,停工待料的情况相当严重。由于上海成药和食品生产数量大,可消化或转移部分成本,故而即便价格上涨,上海也有动力大量采购药材。

药材采购方面要保持原有的供销关系,上海方面的具体做法即包括延续之前公私联购的办法,再次调用私商的采购经验和市场网络。虽然农业集体化和各地商业改造后,合营私商原有采购网络遭到破坏,个体的市场直觉、冒险精神等被削弱,但私商们具有专业的药材鉴别知识、宽广的信息渠道以及丰富的购销经验,仍能发挥很大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公私合营后他们所在药行的社会性质发生了很大变化,已被认为是“国营公司的所属单位”。

为尽快缓解紧张的药材供应状况,在国营药材公司推动下,上海的采购力量很快投入到药材的“深购远采”,甚至部分销售力量也加入了采购队伍。从1956年第二季度开始,中国药材公司上海市公司组织了川汉、西淮、南广、山浙4个草药采购组,共计49家药材批发商参加,先后派出采购人员45人,分别深入13个省和1个自治区。后来,外派采购人员增加到70人左右,采购也深入到各专区、县、乡镇的基层产区。除西藏、新疆、青海等当时尚在计划派员前往外,国内绝大部分地区都有上海采购人员的身影。

外出采购的成效证明了合营私商采购经验和市场网络的重要性。1956年4月以后,公私合营企业中药材到货逐月增加,二季度到货总额比一季度增长约两倍。采购到药材383种,其中38种是当时供应紧张或经常脱销的品种。如食用和出口量大、药用经常不足的甜杏仁,5月份由合益药行私方人员通过当地旧有关系,在陕西华县采购了1000余斤,可供应上海市场两个半月。不仅如此,合营药材商下乡采购,还打通了某些药材“产地积压、销地脱销”的人为阻塞。如上海一度脱销、使用广泛的草药荆芥,德丰、宝源两药行在浙江萧山一个农业生产社购到6000斤。据反映,因当地不收购,这批荆芥积压已近两年,有的农民甚至准备当柴烧掉。采购之外,合营私商还为国合药材商业部门提供了产区药材市场信息,成为它们的“千里眼”“顺风耳”,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些部门市场信息获取方面的短板。

当然,国合商业也为合营私商提供了一些帮助,如中国药材公司上海市公司就曾消化仁丰、源兴、福昌泰等行商积压的存货,缓解其资金压力;还曾联系上海市商业局为美廉药行赴黔西采购开具证明,并转请有关方面批给运输吨位,协助其将搁置在万县的药材运回。国营药材公司为合营私商搭桥铺路的系列举措,客观上强化了对合营力量的控制。自由市场的开放对小土产等商品流通十分重要,但在市场开放前,合营私商的采购实际上已缓解了部分供应压力。由此可见,结合行业特点,在国营商业领导下充分发挥合营力量的经营优势,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

虽然药材采购量有所增长,但外部的大环境仍有不少限制。如上海久和永药行在巢湖采购好中药材木瓜后就被当地阻止出境。虽然陈云早已要求各地纠正市场中一切管理僵硬和地区间相互封锁的办法,但现实情况是,上海外出采购仍遇到不少阻碍,且相关措施明显超出当时对“管理药材”的相关规定。由此可见,虽然计划经济体制有集中统一的优势,但地方间相互封锁的现实,仍表明其在地方层面面临着权力碎片化的困境。

为缓和与产地的矛盾,上海方面尽量避免冲突,鼓励采购人员采办药材力求双赢。上海方面的谨慎和互利举措,在自由市场未开放前确实收到过善意的反馈,一些地区欢迎上海的采购力量,称他们为“专家”“老法师”。但能否顺利购得药材,关键仍是让产地得利。故而,上海国营公司时常提醒合营私商,采购中不能违反政策,要服从产地部门管理,以争取他们的照顾。应当看到,自由市场开放前,药材采购量虽有增加,但短缺的趋势没有根本扭转,如上海市新成区国药业即因业务发展迅速,供应要求更为迫切但一时无法满足,并估计情况将继续恶化,药材供应问题的继续改善仍有赖市场政策的进一步调整。

二、药材自由市场的开放与收缩

开放自由市场延续了前期商业政策的调整,它是国家通过放宽政策,改造流动性弱的计划体制,使商品与其他非国合商业主体建立联系,以拓宽流通渠道的办法。针对市场上物资供应紧张的情况,刘少奇在中共八大的政治报告中提出,要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的一定范围内,允许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的存在和一定程度的发展,以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这使得1956年自由市场的开放具有了探索新市场结构的意涵。即便政策效果具有刺激生产、增加供应的工具面向,但宣布探索“主体—补充”的新市场结构,仍表明此次开放并非只是对自由市场的策略性利用,不宜以后来政策的退出作为对其定性的全部依据。

针对价格问题,陈云曾以中药材供应为例向党内同志说明他对自由市场开放后价格变动的看法。他认为若干种中药材价格猛涨,说明国合商业没有能力独家购销小土产。允许一部分小土产自由采购、自由贩运,价格上涨是暂时现象,且这种上涨将促进小土产增产而实现供需平衡。从对价格变动一定程度的容忍来看,中共高层对开放自由市场后国合商业利益受损有所预期,因为本质上,开放自由市场就是国合商业在迅速扩张后退出一部分领域成为自由市场的活动空间,让出一些资源成为自由市场上流动的商品,其利益受损是必然的。更何况中药材生产和购销较为分散,国合商业当时并无力完全经营,而国合商业这方面长期的能力短板,也决定了中药材等小土产的自由购销将长期存在。

实践证明,按照中央政策建立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对习惯于行政管制的各地政府而言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自由市场是中央定政策、地方依据各自情况择机铺开的,自1956年7月至11月,先后有11个省份开放了自由市场。虽然限制仍多,如“管理药材”并没有放开,但各地开放自由市场,对上海采购“管理药材”以外的品种还是提供了很大的政策空间。

此时,中国药材公司上海市公司对合营私商采购作了相应调整,副经理单裕民在传达相关指示时提出,必须坚持深入国营、合作社的基层单位收购药材;同时特别强调除了国合牌价外,行商、坐商的市价也是合理的。对新出现的交易空间,单裕民要求在产区的采购员发挥“独立作战”的能力,根据原则“自行定价”,适当提高品质优良的药材之价格,尽量争取货源。之后,上海国合商业增派人员下乡,远赴贵州、云南等地,利用市集、庙会,跋涉山区直接与药农见面,鼓励农民采挖药材,外派采购员从10月以前的97人增加到后来的216人。自由市场开放后,上海药材来货渠道大为扩展,除了国营内部调拨外,还有国营采购组、公私联购处、合营药材行及农民、商贩来货等重要渠道。如针对农民、商贩的上门药材,上海可以挂牌坐收,除当时中央掌握的十几种“管理药材”不能收购,理论上其余药材都可放开,因之上海方面很快便决定挂牌收购49种紧缺药材。

整体来看,自由市场开放后,上海药材采购量增长明显。1956年上半年合营企业采购金额平均每月9万元,下半年平均每月40万元,是上半年平均数的4.44倍,其中11月最高达到60多万元。而且,随着市场逐渐放开,第四季度采购总值174万元,又比第三季度66万元增加1倍多,到货品种从原来每月200多种扩大到500种左右。不仅如此,挂牌收购后,毗邻地区的农民及小商贩来货逐渐增多,减少了省、专区、县供销社等转运环节,脱销药材从35种减少到19种,有些长期紧缺的药材如儿科常用药材僵蚕等,也恢复了供应。到1957年一季度,脱销品种再减为10种,紧张品种减为28种。有些药材因流转畅通而价格下降,如黄芩、柴胡等市价低于国营公司调拨价约三成。

对自由市场开放后的药材采购,多方评价积极。中国药材公司上海市公司副经理张善章(原私营元康药行老板)在总结1956年第四季度以来的采购工作时,肯定了自由市场下合营私商发挥了很大作用。国营方面还表扬了一批合营采购人员,如1956年第四季度社会主义劳动竞赛,除卢湾区外,药材业得奖的职工和私方人员共计73人,其中从事采购的更是达到50人,占比近70%,表明国营药材公司对自由市场开放后的药材采购情况应是满意的。

从全国层面看,中国药材总公司也认为自由市场减少了商品流通的障碍,活跃了地区和城乡交流,对发展中药生产、增加品种、缓和供应等,起到很大作用。据其观察,自由市场开放以后,全国大部分地区的药材供应品种、数量显著增加,紧张情况有所缓和。其中,上海取得的成果尤为显著,通过自由市场购进了75种约42万余斤长期供应断档的药材。其他地区外出采购或流入的品种最少者也有50种左右。广东省脱销的秦艽、款冬花等药材陆续上市,该省出产的地龙、紫苏叶等上市量也有增加。湖北利川1956年8月脱销药材121种,以后降为17种。比较普遍的反映是:过去收不到的品种,在自由市场上出现了;长期断档的药材减少了,一些积压的药材也通过自由市场找到了销路。如福建原产但长期脱销的桑白皮,浙江金华收购不到的商陆,湖南长沙长期买不到的安痛藤、琥珀、乌梅等,自由市场开放后都有到货。浙江诸暨在没有放宽市场管理前,当地出产的药材也经常脱销,自由市场开放后,该县126户中药店与药农恢复了原有的购销关系。鉴于市场开放效果良好,各地国合商业更加积极地行动起来改进系统业务。如广西召开了商业系统业务改进会议,会后许多县药材公司又分别召开了供销社、合营店、联诊所、小商贩的座谈会,改进工作以扩大收购。自由市场还降低了许多药材的价格,有些地区小商贩贩运的药材,价格低于国合商业内部的调拨价,如有小商贩由山西运到河北邢台的灵芝,每斤售价0.36元,比当地调拨价低55%,黄芩、柴胡低于调拨价30%左右,其他市场也有类似的情况。此外,由于销货变得顺畅,农民生产、采集药材的积极性也相应提高。陕甘两省交界的长武、正宁一带农民积极生产秦艽、小茴香等药材,陆续运到市场出售。

自由市场虽已开放,但很多药材仍是地方国合商业的“独家资源”和提高本地购销优势的重要筹码,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倾向明显,销地采购往往被产地认为于己不利。例如,自由市场开放前,南宁地区掌握收购的药材品种一度减为12种,但市场开放后,反而扩大到38种,连长于山野间的铁皮石斛、钩藤及冷门零星药材木蝴蝶等都被列入掌握收购范围。再如,广东惠阳盛产石决明,上海合营商下乡与惠阳水产公司发动渔民收购,但货到上海经媒体报道后,惠阳管理部门就提出上海方面到惠阳采购是“你们优点,我们缺点”,不准上海方面再去收购。短缺之下,有些产区把当地所产紧缺药材作为筹码的倾向越发明显,要求外地以货易货,且现象普遍,已成风气,这让作为销地且本身几无药材生产的上海采购药材更加困难。

高度管控的经济体制下,自由市场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极易被“放大”。除了市场上出现药材掺假、以次充好等不良现象外,价格上涨问题还是不可避免地成了各地争议的焦点。按当时河南、浙江、广西、陕西、河北、辽宁等11个药材市场的资料,紧张商品牌价、市价脱节的幅度从25%至300%不等。由于牌价、市价的差价大,不少农业合作社选择远途运销短缺药材,湖南平江从1956年10月27日至11月10日有120个农业社向河北、山西等地运销白术;河南的生地,浙江的贝母、白术,陕西的白芷,也出现远途运销的情况,影响了国合商业的药材采购与省际供应合同的执行,导致国营公司与农业社、产地公司与销地公司、下级公司与上级公司间都有不少意见。但整体来看,中国药材公司认为开放药材自由市场是一项新的工作,短期内发生一些问题难以避免,因而肯定药材自由市场的发展是正常的、健康的,成绩是主要的。

然而,国合商业体系对重要药材的购销优势还是要维护,1956年11月14日国务院发出指示,要求各地不得自行提高国家统购的农产品和委托国合商业统一收购的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如果不能提价收购,那么统一收购的农副产品,大概率要在计划任务完成后才能自由采购,而一旦收购计划偏大,自由采购便成了“无期徒刑”。这种制度设定,大大增加了上海采购药材的难度和交易的不确定性。面对国务院的指示,上海国营方面要求合营私商在各地收购价格尚不稳定时,暂勿向外发信报价;同时立即拍电报给各产区采购员,要求他们服从当地领导,不能抬价。由于收购受到一定限制,为了完成任务,中国药材公司上海市公司选择向各地增派人员,在药材集散重点地区成立采购小组,加强货源组织。

1957年2月上海的采购到货数,相较1月显著减少。到货减少,可能与春节期间农民来货稀少、部分采购员回沪过节有关。但联系到后来采购量续有收缩,可以认为自由市场政策的收紧影响了药材采购。舆论转向也昭示了这种变化,当时的报章“对于管的方面讲得多了一点”。但整体来看,自由市场的开放对药材采购仍有正面的促进作用,1957年4月上海对外埠销售药材64.2万元,仍在发挥“百年来形成的集散”作用。

由上可见,自由市场开放后上海整体的药材采购量大为增加,进一步缓解了紧张的供应状况。但由于部分药材一时难以增产,短缺下自由竞购的市价往往超过国合商业的调拨价,无形中增加了国合商业的外部成本。为了维持国合商业的竞争优势,国家对自由市场政策作了调整。此外,自由市场的开放也加剧了内部分化,与之相关的国合商业跨区域的产销矛盾和市场参与情况尤其引人瞩目。

三、国合商业跨区域的产销矛盾和市场参与

上海传统药材业按具体业务不同,分为“行”“拆”“客”“号”四大类,其中又以“客”数量为多并居全国之首。跨区域的药材贸易原来主要由这些客商沟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改由国合商业主导。但国合商业主导的药材贸易在区域协调方面常存在不少矛盾,折射出国合商业系统内部的分化及其复杂的市场参与状况。

在跨区域采购活动中,上海曾与浙江、江苏两地围绕“管理药材”产生过较大矛盾。浙江是中药材生产大省,该省的道地药材“浙八味”(白术、白芍、浙贝母、杭白菊、元胡、玄参、笕麦冬、温郁金)是当时市场的紧缺品种。“浙八味”虽为浙江地产药材,当地供销社却发现收购不易。据该省商业厅反映,上海市青年会九层楼和河南路如意楼茶室有较大规模的药材黑市,许多药材收购价超过该省牌价数倍以上,引使药农远途运销。

为解决双方矛盾,1957年5月浙江省商业厅致函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要求上海对下属各类商业单位(包括合营药行、药店、行商)进行教育,明确“浙八味”已列为统一收购药材,凡非政府核准的均不得到浙收购,或用各种通讯方式及高价引诱浙农远途运销。浙江还点名上述影响较大的茶楼黑市,要求上海取缔。自由市场开放后,很多商品供不应求,掮客、黄牛等中间人十分活跃,许多茶楼、旅社又成交易空间。大量已回乡的“中间人”返回城市谋生,甚至有些已被改造的“中间人”,白天是国营机构职工,晚上却当掮客。他们活跃在茶楼等场所引购紧俏物资,自然容易引起关注。另外,浙江要求对农民远途运销、商贩伪装走私或邮包寄递的“浙八味”,由上海国营药材公司按产地收购价加运杂费收购,并请上海市税务局及有关部门加强车站、码头及邮包检查,对无产地商业部门或业务单位证明之药材及时扣留、处理。虽明知让销地配合降抑市价不现实,但浙江仍向上海方面提出了要求。而上海表示,自5月份以后一直配合浙江方面管理,但贩卖者追求高利润不愿药材被收购,另行运销外埠或在上海市内自由市场转售,还有的先在市内隐蔽地点谈妥交易,再到南翔、真如等地交货。故而,地区间配合管理难以发挥作用,产销间的合理差价亦不能保持。

不仅本地市场影响浙江药材供应,上海深入浙江的采购活动,也引起两地间的不合。当时“采购员满天飞”,上海方面到浙江建德专区采购山茱萸,一度有30多人。由于产地部门普遍不欢迎外地采购,上海外出人员可能隐匿身份,其真实人数应该比产地掌握的还要多。

浙江以外,上海与近邻江苏围绕“管理药材”产生的纠纷同样引人关注。江苏海门与上海一江之隔,舟船往来,水路便利,对上海的药材价格十分敏感。自由市场开放后,海门反映作为“管理药材”的玉竹,当地按每担25元、40元、55元三个价位收购,上海市场的价格却为30元、50元、70元、75元四个级别,且每个级别对应的价格都比海门高。另据海门反映,外地个别国营公司、公私合营单位、投机商贩曾到该地套购“管理药材”。如国营南汇县药材公司刘姓经理,曾在海门通过陈姓亲戚套购玉竹。海门方面发现后制止,但该经理并未罢手,而是让亲戚请人将30多担玉竹扛到隐蔽港口,雇用小船偷运到了上海。上海市合营药行吴锦记在海门收购药材时,一定要有“管理药材”才搭收其他品种。海门商贩坦言,只要有“管理药材”,马上就会有人接洽交易。“违法”活动日渐猖獗,起初是商贩在身上藏一点,箱子物件中裹一点,发展到后来,商贩开帆船从江边或小港整船偷运药材到上海,以致海门方面认为加强管理也无济于事。

针对一系列产销纠纷,商业部指示配合产地管理,上海方面虽表示同意,但仍希望商业部能从销地角度审视产销矛盾。首先,上海方面认为采购过程中产地管理过死,除了药材总公司后来掌握的38种药材外,各地尚有省管、区管甚至县管品种。如浙江有“浙八味”为省管药材,但金华专区又有佛手、枳壳、茯苓等区管药材,专区下辖黄岩县又有蝉蜕、香附、橘红、覆盆子等县管药材,皆不准自由采购,形成层层设卡、环环相扣的局面。其次,对产地反映强烈的价格问题,上海方面认为事实上各地市价都较高,并非上海一地现象。如当时北京药材公司麝香牌价为每两58元,而市场上三个等级的麝香价格却为每两82元、98元、120元。

市场管理僵化和高价竞购都是国合商业系统性问题的表征。透过这些表征,可以窥见国合商业系统内部之分化及其市场参与样态之丰富。从内部关系来看,药材问题与国合商业系统各经营主体不履行合同、到货不足密切相关。如中国药材公司掌握的38种药材,分配给上海的数量就曾明显不足。1957年4月全国药材会议上,上海提出统一收购的38种药材全年要货金额2036万元,中国药材公司只分配了需要量1/3左右的药材。“管理药材”分配不足直接造成了上海部分药材脱销断档。中国药材公司协调能力欠缺,有些产地就不完全执行产销合同。如河南1957年二季度应交上海山药220担,实交10担;应交怀牛膝17担,实交8担。河北二季度应交上海酸枣仁40担,结果全部未交。产地不执行合同,不一定是外地采购影响产地货源,而可能是产地在打自己的算盘。如上海与浙江1957年二季度订有浙贝母合同100担,浙江方面声称无货只交82担,而宁波采购站却在4月份到上海推销,售给合营义兴厚药行浙贝母300斤、元胡600斤,同时搭售野菊花2800斤、乌药2000斤以及其他药材若干。因而,实际可能并非产地无货,而是当地药材部门拿紧俏药材作搭售滞销药材的“武器”,最大化自身利益。此时国合商业之间的协调已退居次席,部分药材资源计划化难以推行,市场化又遇阻碍,各地围绕紧俏药材的行政化操作愈发明显地表现了出来。

各地国营药材机构在自由市场上普遍的高价竞购行为,成为影响市价不可忽视的因素。如在浙江东阳玉山区供销社,中等白术1956年平均收购价每担134.8元,但河北省供销合作社邯郸专区办事处土产收购站收购价却为每担490元。由于地区差价悬殊,靠政治教育及市场管理解决不了农民的远途贩运问题。当地农民反映,“政府的地区收购价格如果不相差这么大的话,我们也就根本不会去远途贩卖。这主要是你们政府自己内部的矛盾”。河南温县的农民也质问当地供销社干部:“你们说生地、山药是国家统一收购的商品,我们运到外边,也还是卖给国家,并没有卖给美国,为什么不让我们出去。”远途运销利润丰厚,但农民到外地、城里卖药材实际上困难重重:社会主义改造后,货栈、大车店、代理行和交易市场大多转业或被淘汰,农民进城有时找不到适当的交易场所和机会。许多人无处安身,流浪街头。即便如此,仍有不少人趋利而往,向难而行。

黑市的情况也比较复杂。因为上海市场具有集散功能,故而在上海药材黑市活跃的采购者并不只是上海方面的人员,外地药商甚至国营药材公司也参与其中。如北京市药材公司王姓采购员,曾通过上海黑市行商先后以高价向温州农民购进温郁金2824斤。给商业部的报告中,上海方面亦表明黑市参与者包括兄弟公司采购员。各地国营商业介入黑市的现象,从侧面反映出这一“灰色地带”对它们有一定“吸引力”。但在前述浙沪矛盾中,黑市被浙江方面全然表述为上海的问题。各方都站在本地区、本部门的立场发表意见,印证了国合商业的二重性:一方面是国家代理,另一方面也是利益主体,内部分化已相当明显。

各地国合商业基于自身利益的市场行为已为系统内部所认知。由于当时大多数商品供应紧张,各地国营、合作社、公私合营企业和机关单位派员在市场上争夺货源的情况十分突出。如上海1956年9月统计,各地到沪采购人员达17万人次之多。不少采购人员急于完成任务,不论质量、不计价格,见货就收,通过掮客、小贩、儿童在零售市场上套购。采购盲目,甚至出现了同一商品两地间往返流转的现象。而上海市场上活跃的“中间人”,实际上主要是为国合商业服务,纯属私私交易的估计只占一二成。中国药材公司经理李生文也说,“药材市场比较乱的原因,主要是我们药材系统互相抬价抢购引起的”,要求各级药材经营单位不要直接在自由市场上采购,而应通过当地行栈、交易所成交。针对公营机构之间竞购物资的现象,有人甚至提出管理原则应当是“对内部严,对农民宽。把内部管住,问题就不大了”。可见,市场的“混乱”与公营机构的竞争行为密切相关,而这种内部争购,实际上增加了国合商业整体的交易成本,也影响了内部协调。为解决公营单位竞购问题,1957年8月7日国务院发出指示,对规定的计划收购和统一收购的两类物资,国家只委托一定的国合商业执行收购任务,其他企业、机关和团体,不准收购。

1957年9月,身为经济学家和重要经济官员的薛暮桥曾建议主管部门不要用过于烦琐的审批手续束缚商业等部门“应有的灵活性”。考虑到药材国合商业有限采购力量下巨大的供应压力,它们参与自由市场高价竞购和黑市采购,从侧面看不仅有其自身理性,也体现了某种灵活性。上海国合商业就曾发挥“灵活性”到自由市场“随行就市”,如1957年4月至6月,中国药材公司上海市公司在自由市场购进全蝎、天麻、鸡内金等药材品种,金额72871元,亏损56427元,其中仅天麻一项,即亏损31506元。营业上虽有亏损,药材公司仍以保障供应为首要考虑。上海市商业局也认为应向自由市场组织货源,只是在国务院提出38种药材统一收购后,才强调只收38种以外的其他紧俏品种。

虽然“灵活性”解决了部分供应问题,但如前所述,国合商业整体的成本却提高了。药材是医药卫生治理的重要资源,关系民众健康和中央卫生方针的贯彻,所以即便亏损,药材公司仍有一定动力收购,但这种收购也受到了越来越强的规则约束。因为商业系统整体的亏损,直接影响国家积累,如工商管理部门曾估计,1957年因上海自由市场“自发势力吃得过饱与投机违法”,国家的经济损失就达2000余万元。面对巨大的经济损失,政策似有其他选项,比如通过加征货物税来增加国库收入,而不特别强调国合商业的利润上缴。果如此,便可为市场化留下较大空间。但当时中共中央选择的发展战略是通过国家汲取资源以推动工业化,为此国家必须“掌握为实际推行这种战略所需的行政力量”,故而国家不愿降低其已掌控的“高效率的汲取体系”的运转速度,也不愿让推行其战略的“行政力量”利益受损。从自由市场政策构想开始,国家希望看到的就只是一个能够解决难题的作为助手的自由市场,而不是一个与之竞争资源的不受控制的自由市场。但自由市场开放效应复杂,大大超出了政策原来的预期。可见计划经济主导的“主体—补充”的市场构想在既定的发展战略面前,实现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

由药材自由市场的事例可见,政府本意通过自由市场解决药材供应问题,但市场开放的效应外溢,影响到药材国合商业的利益及其资源掌握。根据上述分析,将不易控制的外部因素内部化,强化国合商业的资源控制很容易成为政府的政策选择,其根源在于既定的工业化战略要求维护国家的资源汲取体系及其相关力量。其副作用也很明显,随着自由市场政策的退出,很多物资再次出现供应紧张的情况。药材自由市场的关闭与后续的药材采购情况也说明了这一点。

作为小土产的中药材,其自由市场随着大环境的变动而改变。上海药材自由市场的关闭无确切时间,但药材交易所的重设与废置,可以看作上海药材自由市场衰微和最后关闭的标志。药材交易所重设为各方交易提供了空间,也为上海方面“消灭集中管理上的空白点”提供了有力抓手。1957年8月19日上海药材交易所恢复,有效制止了高价拦收、套购牟利等“投机”活动。高价被“消灭”,但进入交易所的药材量也在减少,交易额从1957年8月的平均每天1.5万元降为1958年2月的平均每天1000余元。1958年全年成交金额只有455058元,1959年前9个月只有78569元。成交品种减少,后来大部分药材由上海市药材公司收购,所内人员也由12人逐步减少到2人或3人。交易所的牌子虽未摘掉,却只附挂于药材收货处一个仓库里。至此,除了一些市场管理活动外,交易所实际上已与药材收货处合并,业务几近尾声。

与药材交易所逐渐丧失交易能力、自由市场渐趋退出相伴随的,是国营药材机构的重新扩张和市场干预的加强。自由市场开放后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改前期让步态度,强调自由市场不是农民和商贩独占的市场,国合商业应积极参与,以自身经济活动指导生产和领导市场。国合商业开始大力扩展跨地区的商业网络,完善各层级商业网点。上海药材合营批发商亦由药材公司扩网吸收,完成改造。1958年10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了百泉、樟树、安国等三个全国性药材交流会,通过复兴传统药市以便落实药材公司制定的药材生产、调拨计划。这些举措都加强了国合商业对药材资源的掌控。之后随着公社化高潮的到来,国营机构控制药材生产、购销的局面很快便形成了。

四、结语

中药材因其品种繁多、购销复杂,国合商业只能部分经营,药材短缺长期无法缓解。1956年开放自由市场前后,上海方面利用合营私商和自由市场开放政策,大大增加了药材供应量,但上海与一些产地围绕药材采购产生了诸多矛盾,表明市场开放的效应外溢,无形中增加了国合商业的外部成本,同时也提高了其内部协调难度。在计划化不足、市场化遇阻的情况下,紧缺药材呈现出行政化加剧的趋势。同时,众多公营主体参与自由市场和黑市采购,成为影响市场秩序的重要因素。为解决这些矛盾,政府的政策选择是将外部因素内部化,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国合商业的药材管控,药材自由市场政策随之收紧。从上海药材交易所的重设和悄然关闭来看,政策收紧导致了药材交易量的下降。随着国营药材机构重新扩张,药材购销也一定程度上回到了由国合商业控制的状态。

为推动既定的工业化战略,国家特别强调资金积累、重生产而轻流通,所以自由市场的开放,无论目的是增加城市商品供应还是缓解农民生存压力,中央自始至终都在强调生产的重要性,认为供应问题最终还是要由生产来解决。开放自由市场,根本上是为了刺激生产,体现了经典社会主义体制和计划化思维的巨大影响力。在此影响下,这次开放自由市场不会导向更大范围的市场化改革。开放自由市场期间,商业系统出现的一些问题实际上并非全由市场开放所引发,也与国家的物资供应本就紧张有关,但因事关集体化的巩固和工业化战略的推行,市场开放后的张力与冲突让新市场结构显得很不稳定,其“负面”影响使直接增加生产变得更有吸引力。

因此,对接国家一再强调的生产增长诉求,以计划方式推动生产上的“大跃进”,为商业系统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资,从而维护流通和消费领域的“正常”运转,似乎成为一种水到渠成的政策选择。后来的“大跃进”运动也就有了维护计划经济体制正常运转的逻辑上的自洽。事实上,“大跃进”时期各地中药材的“异地引种”“就地生产”,就是通过计划增产解决药材短缺的一次尝试。如果开放药材自由市场的尝试能够说明国合商业欠缺使多样的药材流动起来的能力,那么此后药材“异地引种”“就地生产”的实践则表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物种移植、缩短产销空间与行政距离的大生产方式满足各地多样的药材需求同样存在不少问题。总之,“多样性”的生产与流通对计划经济体制构成了挑战。此外,1956年的这次自由市场开放,表明自由市场虽然有存在的必要,但其能否持续运行,还是取决于决策者的工业化路径选择及其对与之相关的国家资源汲取体系运转状态和趋势的研判,这一动态视角与相对静态的意识形态归因既互为表里,又有所区别,为理解市场政策的变动提供了一种体制机制的思考维度。

(本文首刊于《中共党史研究》2022年第4期,原题《小土产与大市场:自由市场开放前后上海中药材采购研究(1956-1958)》,作者周永生系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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