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们人头落地。”
这句话在历史上被重复的频率也许比“让他活着”更高,至少在刘易斯·卡罗尔的《阿丽思漫游奇境记》里,红桃皇后的名言就是这句话。然而,在这里,这句话并非由一个暴躁滑稽的小丑式人物喊出,而是出自一个7岁男孩之口。这个男孩亦非凡夫俗子,他是英国国王亨利六世和有着“红王后”之称的安茹公主玛格丽特的独子——英格兰的王太子爱德华。可惜的是,多舛的时世使这个男孩无法安坐储君之位,不得不具备这个年龄不应有的一些“品质”,包括对血腥和残忍的安之若素。
当他说出这句话时,一场残酷的大仗刚刚结束。1461年2月16日,在圣奥尔斯本爆发的第二次战役,是英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内战“玫瑰战争”中最血腥的屠杀之一。以“红王后”为首的兰开斯特党人,率领大军对阵她的死对头——不久前被她处死的约克公爵的同党沃里克公爵率领的约克军队。她的目的是从这些约克党人手里夺回自己的丈夫,被软禁的亨利六世。
超过2.5万人在战场上鏖战厮杀,这位7岁男孩目睹了灰色的天空下洁白的雪花覆盖着被血水染红的荒原,超过6000具尸体横在冻土上,被砍下的残肢断臂抛得到处都是。而现在,两个被押解着的骑士出现在他面前,他们是敌方的两位将领威廉·本维尔男爵和托马斯·克里爵士,男孩看着他们跪倒在自己脚下,他的耳边响起母亲的声音:
“我公正的儿子,你想如何处死这两位骑士呢?”
“让他们人头落地!”这就是这名7岁男孩的回答。这个回答显然让他的母亲非常满意,她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让这个年幼的孩子早日懂得王者应掌控的生杀大权。然而,被处决的骑士之一、被时人称为“高贵而正直”的威廉·本维尔男爵,却在临刑前发出诅咒:“愿上帝毁灭教唆你说这话的人!”
杀戮:必要的技术手段
对谙熟中国历史的读者来说,这场战后的杀戮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战后以敌方大将头颅祭旗、鲜血衅鼓,乃是早在孔子时代就懔尊恪守的战争准则。尽管“杀俘不祥”这句古训传承久远,但并不妨碍为消灭敌人有生力量而采取的杀戮行为照章进行。
然而,在玫瑰战争时期的英国,对本维尔和克里两位骑士的处决,却激起了普遍的愤怒和不满。因为这两个人都奉命行事,看护亨利六世不受伤害,并没有加入到战斗之中,严格地说并不算战斗人员,理应被豁免,并且亨利六世在己方得胜后也表示会保证他们性命无虞。然而,无论是中古时代的战争传统,还是国王的金口诺言,都被空中挥舞的斧头砍断了。
这件事影响深远,以至于20世纪的政治家丘吉尔在那篇以简洁有力著称的《英语民族国家史》中,特意辟出篇幅讲述这一事件的始末,并且在最后评价道:“人们已无怜悯之心,但求杀人雪耻。”
丘吉尔在书中将这个被引导着说出“让他们人头落地!”的7岁男孩,形容为“狂暴得与年龄不相称”(这与史实出入很大,实际上爱德华王子是个英勇无畏的人,而且天性公平),这与他对这一事件的评价一样,乃是一位保守主义政治家“从云端发出道德的隆隆雷声”。作为一位继承了西洋古典史家“殚恶扬善”观念的作者,他显然更关注这一事件的道德训诫。
然而,对新世纪的历史学者而言,在进行道德和价值判断之前,需要进行技术分析,最基于现实的判断,往往是历史人物最可能的动机。在这一点上,也许就不得不同意段宇宏的新作《血王冠:玫瑰战争》中对这一事件动机的简洁说明:“王后想培养一个比丈夫铁石心肠的接班人”。
这个说法显然不那么符合垂训后世的道德标准,然而从历史背景来看,这是最合乎情理的解释。爱德华王子的特殊身份,以及他所成长的战争环境,都要求这位未来的王位继承人必须从小学会如何在血腥的食物链中居于高层。按照中古时代的标准,一个7岁的男孩已经不应当再被看作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了。
根据中世纪史家J.C.罗素的研究,中古时代英格兰贵族的平均寿命大致在32岁,而底层平民的生命周期很可能只有21岁。这意味着在这个乱世中,纷繁复杂的人生经历,不得不被压缩在极为短促的生命里。相比起现在一个人16岁才勉强算是成年,在那个时代,12岁就要学会带兵打仗,而领主的儿子们常常在20岁时就要继承爵位,并且已经能够熟练地和觊觎权力的兄弟们明争暗斗了。
诚然,尽管中古时代诞育出最浪漫的骑士传奇,最辉煌的武勋诗歌,为日后数个世纪中的文学家和诗人提供了无穷无尽的灵感来源,其中也包括目前收视率一路狂飙的美剧《权力的游戏》,其真实历史来源正是这场玫瑰战争,几乎每个主角都能从中找到历史原型。尽管这部根据乔治·R·R·马丁的同名小说改编的美剧,对今天的观众来说已经足够嗜血,然而与真正的玫瑰战争相比,前者的嗜血不过是凝视战争过后大地上凝结的血痕,而后者则是伸出舌头舔舐刀锋上还带着温热腥气的殷红液体。
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一本撰写玫瑰战争的书,不能让读者感到它是用生铁蘸着鲜血写成的话,那么它在还原历史的角度上就是失败的。而段宇宏的这本书恰恰展现了这场追逐权力的战争中最冷酷、最血腥、最现实主义,可能也最缺乏道德感的一面,背信弃义、手足相残成为了权势者的标配,而忠诚和道德往往充当了盖在大厅血泊上的那块地毯。刚刚被抬出去的断头砧台上还淌着温热的鲜血,过一会儿又要被抬进来。
1471年5月4日,玫瑰战争中的图克斯伯里战役,兰开斯特的军队被消灭,王位继承人爱德华王子被杀害
砍头:贵族制的末日
直到他的红天鹅绒上衣领子被刽子手撕开,欧文·都铎才开始相信自己即将要同断头台来一场死亡约会。当他把脑袋放在砧台上时,他哀叹道:“这头枕在砧台上,就像躺在凯瑟琳王后的大腿上一样。”这句临刑前不乏骑士荣誉感和凄美的名言,后来成为威尔士诗人传唱吟咏的诗句之一。然而,它背后暴露出来的却是一个极具毁灭性的事实:贵族制的末日即将随着落下的斧头到来。
欧文·都铎口中的凯瑟琳王后曾是先王亨利五世的妻子,现任国王亨利六世的母后,在亨利五世去世后,她再嫁给了欧文·都铎(详情参见《血王冠》166-168页。关于太后再嫁这一点在中古时代并不值得奇怪,尤其是在英格兰,妇女在享有财产权和继承爵位、土地的权利上比欧陆还要更大一些,带着爵位和土地改嫁的事情屡见不鲜)。他既是国王的继父,同时也是国内德高望重的贵族,并且与当时尚武屡叛的威尔士有着姻亲关系。
一如段宇宏在书中所指出的那样,这样一位著名的贵族,按照当时的战争法则,乃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可以用他换取敌方的巨额赎金。在一个手握钱袋才能招兵买马的时代,通过俘虏换取赎金,乃是骑士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四下劫掠是另一项重要来源)。因此,处死欧文·都铎,从经济角度上来看并不值得。并且,处决贵族必须要经过适当的司法审判,证明其确实犯有叛国重罪才可以实施死刑。尽管“叛国罪”是一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罪名,然而按照正常程序,处决一名贵族是需要大费周折的。
但下达处决令的爱德华·金雀花,却甘愿放弃巨额赎金,弃战争规则与法律于不顾。俘获欧文·都铎的莫蒂默十字战役(发生于1461年2月1日),是这名19岁青年贵族第一次带领约克党人出战兰开斯特王军,旗开得胜。按理说这名初出茅庐的战士理应遵循战争法则,哪怕仅仅是装腔作势,然而他年轻的心却浸泡在复仇的沸腾苦酒里。
他的父亲老约克公爵理查,在一个月前被兰开斯特王军在战场上杀死。而兰开斯特军同样违背了战场上尊重贵族尸首的规则,首领克里福德伯爵不仅故意杀死了约克公爵的小儿子、爱德华的幼弟拉特兰伯爵,而且找到约克公爵的尸体,砍下他的脑袋,做了一顶纸糊的王冠戴在他的头上,把这个戴着纸王冠的头颅和其他两个约克党人的脑袋一起钉在城门的木桩上,并且嘲笑约克公爵觊觎王位的野心:“瞧,这是没有王国的国王。”
爱德华处决兰开斯特党的贵族欧文·都铎正是为他的父亲复仇。而从另一点上来说,克里福德伯爵杀死爱德华的幼弟,砍掉并嘲弄他父亲脑袋的举动也是在报仇雪恨,他报的仇是5年前1455年第一次圣奥尔斯本战役中,他的父亲老克里福德伯爵被约克公爵理查杀死,并且长久暴尸街头的奇耻大辱。当他兴奋地亲手捅死爱德华的幼弟拉特兰伯爵时,口中叫嚣着“以上帝之怒,你的父亲杀了我的父亲,约克家该死的血统见鬼去罢!”时,就已经在无意中喊出了这场战争的唯一规则:以报仇雪恨、消灭敌对的贵族血统为目的。
复仇:中古时代的骑士精神
必须指出的是,血亲复仇确实是中古时代骑士精神之一。身为子嗣,手刃仇家,为父亲报仇雪恨,在中古时代的道德中并无不妥。《圣经》中《旧约·民数记》里详尽规定了复仇的方法和地点,日耳曼法系里尽管允许以血金赔偿来代替复仇的规定,但是仍然将同态复仇列在法律上的第二顺位。
在征服者威廉的法令中,允许杀父或杀子进行血债讨还。在中古时代的史诗中,复仇往往是被大力称颂的骑士德行。就像《血王冠》中所细述的那样,我们可以从玫瑰战争的历次战争中发现一条复仇链:从1455年第一次圣奥尔斯本战役,克里福德伯爵被约克公爵所杀开始,1460年桑德尔堡围城战,小克里福德伯爵砍掉约克公爵头颅是为父亲报仇;1461年,莫蒂默十字之战,马奇伯爵爱德华杀死欧文·都铎,又是为父亲约克公爵报仇;一个月后,第二次圣奥尔斯本战役,7岁的王太子爱德华下令处决两名约克党骑士,又是为欧文·都铎复仇。
每一次贵族的复仇杀戮,都是在对贵族制大砍大削,而这一切却又都是以贵族最珍视的血亲复仇的荣誉感之名进行的,这不得不说是一个讽刺。
在战争中获得大胜的约克公爵之子爱德华,正是凭借这一点才得以登基为王。在第二次圣奥尔斯本战役后,他进军伦敦,3月4日,他在圣保罗大教堂行涂油礼,加冕为爱德华四世国王。25天后,在雪花飞舞、暴风袭面的陶顿战场上,克里福德伯爵一箭中喉而亡,爱德华四世算是报了其杀幼弟、辱父尸之仇,然而,复仇对他来说已经不再是生命的主题了。
已经加冕为王的爱德华四世,考虑得更多的是如何消灭敌对的贵族势力。当他在战场上对追击约克党敌军的士兵大喊:“放过那些普通人,放过普通人!杀死领主,杀死领主!”时,他不仅已经将长久以来形成的战争规则弃诸脑后,更显示出作为一个问鼎王权的君主对如何加强权力的考虑,就像段宇宏在书中所写的那样:“现在钱财已经不重要,歼灭敌人领主才是首要目的”。
在之后的战役中,爱德华四世一直坚持这种对地方贵族赶尽杀绝的严酷政策。1464年的赫克瑟姆之战中,被俘获的兰开斯特党贵族和骑士被6个一批或12个一批砍头。1471年的巴内特之战与图克斯伯里之战,是对兰开斯特贵族的毁灭性一战,为了达成自己“杀死领主”的冷酷口号,爱德华四世的军队甚至冲进图克斯伯里修道院,砍杀在那里寻求庇护的兰开斯特党人。
“估计有2000余名兰开斯特士兵丧命图克斯伯里,发生战斗的地方被称为‘血草地’,该名字一直保留到今天”。几乎所有的兰开斯特贵族都在这场战役中殒命,亨利六世国王的儿子,那位在文章开头提到下令“让他们人头落地”的爱德华王子,也在这场战役中被杀。据说,他被带到爱德华四世的面前,还义正辞严地宣称:“我来恢复我父亲的合法财产,他的王位遭人篡夺。”这个英勇无畏的小伙子,被愤怒的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兄弟重击脸部、割喉、捅死。
1485年8月22日的博斯沃思战役,理查三世骑着白马与敌军拼杀,最后惨死敌手。(1864年,彩色木雕)
这个残忍的情节被莎士比亚写进他关于玫瑰战争的名剧《亨利六世》中,是最令人叹息垂涕的情节之一。“我对你们三个说,我比你们高尚,你们都是叛贼。你篡夺了我父亲和我的王位。”莎士比亚在他的戏剧中,让爱德华王子如此痛斥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兄弟们,然后慷慨赴死。
上位的捷径只有一条,踩在敌人的尸体上,每一步都应当抛下几个被砍下的头颅。只有在贵族头颅垒成高山的顶端的王座,才是最稳固无虞的,如果你坐得不够稳,一定是有哪个头颅不安分。
结局:斩草必须除根
1485年8月22日,被后世赋予恶魔形象的理查三世在博斯沃思原野之战中被杀。2012年,从莱斯特一座地下停车场发掘出的尸骸,证明他尽管生前的所作所为与之前和之后的残忍冷酷的君主无甚两样,但却是唯一受到因果报应的君主,“浑身有伤口十处,其中八处在头部,后脑已经劈裂”。理查三世的惨死不仅宣告了玫瑰战争的终结,也让被战争和乱世蹂躏的道德感光荣复归。一个完美的邪恶形象被塑造出来,众恶皆归于一人。
至少在表面上,都铎王朝的君主维系着清正端方的道德仪容。然而,血腥的基因却一直流淌在他们的血管里,只是做得不像玫瑰战争时那样肆无忌惮。新君同样要用断头台来对付那些谋反者,大开杀戒仍然是必须的,哪怕是为了娱乐伦敦的市民也是很必要的,被砍下的高贵头颅,未必比玫瑰战争时的那些贵族要罪恶多端。写下《国王理查三世本纪》逢迎新朝、怒斥旧王的托马斯·莫尔,就是这些断头台上的冤魂之一。新的君主们同样谙熟权与血的道理。
尽管《血王冠》只写到亨利七世即位、开创都铎王朝为止,但是玫瑰战争的最后一位牺牲者,却是在战争结束的半个世纪后。爱德华四世的弟弟克拉伦斯公爵,曾因反叛国王而被淹死在一桶葡萄酒里,但他的女儿玛格丽特仍然活着,到1541年时她已经69岁高龄,早已淡出政治。但在位的国王亨利八世,却忌惮她纯正的约克王族血脉,于是下令将她斩首。但这位约克家最后的遗孤并没有安静地等死,她围着断头台左躲右闪,但最终还是被盛怒的刽子手追上了,揪住她的头发,用斧子活活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