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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通识·窥见英伦丨英国国印的历史

英国或许曾“为幸运之神眷顾”,自工业革命以来创造了一系列发展与扩张的“奇迹”。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以后,虽然其昔日的辉煌不再,而英国历史仍旧给人类留下了丰富的遗产。

【编者按】英国或许曾“为幸运之神眷顾”,自工业革命以来创造了一系列发展与扩张的“奇迹”。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以后,虽然其昔日的辉煌不再,而英国历史仍旧给人类留下了丰富的遗产。复旦大学通识教育中心组织“窥见英伦”系列,邀请校内外不同学科的学者,从历史的角度为主、辅以政治、经济、社会、文学等多种视角,通过一系列个案与问题的讨论,尝试窥见英伦。以下是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许明杰与硕士研究生吴广俊的文章,原题为《英国国印的历史》。


英国是世界上典型的君主制国家,国王的大御印(Great Seal)充当国印。作为一个关键的政治器物,大御印象征着君主的至高权威,在国家政府的运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系列需要君主同意批准的重要文件,包括国家法令、外交条约等等,都会加盖大御印。例如著名的中英《南京条约》原件便附有时任英女王维多利亚的大御印。换言之,大御印的使用直接体现了君主对于国家政治的参与。因此,通过对大御印演进历程的回溯,我们可以揭示出英国君主制乃至国家历史的丰富面相和生动片段。

一、大御印的诞生及其功能

英国国印的诞生可以追溯到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末期。伴随着英格兰结束分裂、形成统一的王国,以君主为核心的中央政府也逐渐确立起来。为了更好地治理整个王国,君主政府需要经常使用政治文书来处理各项事务,维系政权的正常运转。但是国王日理万机,不可能事必躬亲,故而最可行的方式是由国王的秘书部门制作文件并在最后的审批环节加盖国王的印章,这便是大御印的由来。

据学者考证,大御印的这一运行机制到11世纪中叶虔诚者爱德华时期(1042—1066年在位)便已基本形成。国王的核心秘书部门称作“国王文秘署(King's Chancery)”,负责人是文秘署大臣(Chancellor)或掌玺大臣(Keeper of the Great Seal),代表国王掌管大御印。自此之后的数百年时间里,文秘署一直是君主中央政府最核心的实权机构之一,其负责人往往也是国王的心腹重臣。

中世纪是英国王权持续扩张的时代,君主中央政府的规模随之不断增长,职能也日渐膨胀,因此对于政治文书产生了更大的需求。在这一时期,君主政府制造的文书不仅在数量上持续增长,而且在种类上愈加复杂多元,大御印的作用也进一步提升。诸多重要的君主政府之文件都要加盖大御印,例如王室律令(royal ordinance)或国家法令(statute)、确认臣民权益的特许状(charter)、王室法庭诉讼所需之令状(writ)、发给地方官员的公函(letter patent)等等。

我们需要特别强调大御印对于政府文书的意义。一方面,从政治程序上说,上述诸类文书只有加盖此印,才意味着得到了君主的批准并得以完成制作,如此方能正式发布。另一方面,从功能的角度说,这类政治文件的最终目的是传递国王的政治信息,而此信息要想顺利传递到接收方,需要以后者确认此文件确实出自国王为前提,而大御印无疑是最直观、最重要的证据。这种作用在如下案例中有直接体现。爱德华一世在1297年正式发布了《宪章确认书》,明确了《大宪章》作为国家法律的地位,此文件明确说:“爱德华,受命于上帝之英格兰国王……告知汝知晓……在朕之父王亨利在位之时经整个王国一致同意的自由宪章与森林宪章的每一条款均应准确无误地遵守。朕决定将这两份宪章盖上朕之御印,寄往王国各郡郡守与朕之所有其他官吏,以及朕之城镇。……为朕之王国的富足(须将)大宪章看作普通法。……朕还决定将这些宪章盖上朕之御印,寄往朕之王国各地的主教座堂,由其保管并向人民宣读,每年两次。”其中所说的“朕之御玺”便是大御印,而文件特别提及正式发布的大宪章盖有大御印,便体现了此举之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英王的大御印是典型的西方旧式印章,其使用之基本原理与中国古代帝王的御玺十分类似,但此器物的制作和具体使用之技巧却有独特性。从形态上讲,大御印本身是个金属模具(matrix),呈圆形盒子之形状,加盖时会将熔化的蜡和一根连接文书的绳带放入模具中,待蜡凝固后便形成蜡状大御印,悬挂在文件之下。其具体形态可参考下图,此系上文提及的加盖有大御印的1297年版大宪章。

加盖有大御印的1297年版大宪章


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大御印是君主政府文书制作的关键物件之一,对于国家的正常运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故而有学者称之为“王国之匙”(key of the realm)。鉴于其重要性,大御印颇受统治者重视,在发生激烈的政治斗争时,不同的政治势力甚至会就此展开争夺。亨利三世是个能力平庸却又独断专行的君主,他的专断风格在其统治前期大御印的使用上有直接体现。大御印作为国印,体现较为突出的公共性,本应用于君主政府各类公共文件的制作,但亨利却时常用来加盖君主个人的私函(letter close)。换言之,亨利有将大御印视作个人政治工具的倾向。亨利治国昏聩,导致反对派贵族在1258年发难。后者在西蒙·德·孟福尔的领导下一度掌控政局,并对亨利提出一系列改革要求,包括组建24人摄政委员会。反对派贵族意识到大御印的重要性,曾迫使时任文秘署大臣亨利·德·温汉姆宣誓,加盖令状等政府文件不得仅仅遵照国王的意愿,而应该经过御前会议和摄政委员会的同意。随后,反对派贵族还推选了新的文秘署大臣,试图将大御印彻底掌控在自己手中。面对反对派咄咄逼人的攻势,亨利三世也并未坐以待毙。1259年,他在教皇亚历山大四世的支持下,抓住机会,成功地夺回了大御印的控制权。国王随即使用大御印发布文书,就此曾一度取得对于反对派的主动。在这起事件中,两派政治势力对于大御印展开争夺,既展现了斗争双方的政治敏感,也从侧面凸显了此物件之重要作用。

到中世纪后期,随着英国君主中央政府职能的扩张和文书类别的增加,又出现了两类新的御印,分别是秘印(privy seal)和指环印(signet)。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御印地位和作用的下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三类御印的功能不同,更多体现的是分工之差异。大御印主要用于政府公共文件的制作,而秘印和指环印则更多用于加盖更具君主私人色彩的文件,例如私人信函或密令。当然这三类御印具体的使用较为复杂,不同君主也呈现不同的倾向。不仅如此,在中世纪后期,大御印的使用相比以往更多、更频繁。实际上,使用大御印制作政府文件可以给君主带来收入,例如令状或特许状的获得者是需要向文秘署交纳费用的,这便是盖印钱。最初,这类收入一般会成为文秘署大臣的津贴,但自亨利三世在文秘署另设专门负责盖章和收取费用的“令状处(Hanaper)”后,则进入了君主的口袋。据统计,在爱德华一世时期,盖印钱年均收入为1000英镑,此后有所波动,但到理查二世时期增至近3200英镑,这在当时是一笔颇为可观的钱财。此外,大御印的地位还体现为其制作费用之高昂。据史料记载,1461年,爱德华四世在继位后不久便下令制作一套新的御印,其中大御印花费10英镑,秘印2英镑,指环印仅需1/6英镑。

二、大御印中的王权文化

大御印是王国文书政治运行的关键物件,君主在正常情况下对其使用享有绝对的主导权,这本身就展现了中世纪英国王权之强大。不仅如此,御印的使用和设计之细节亦处处显露出君权至上之政治文化。首先,与中国古代的国玺(例如和氏璧)世代相传不同,英王的所有御印,包括大御印只能存有一套,新王继位后会毁掉先王的御印并同时设计制作新的御印,在任君主有时也会制作新的御印,但也要以毁掉此前的御印为前提。可见作为王权象征的御印只能由现任君主独享。这也就意味着,英国历史上的御印,除现任君主当前所使用的之外,均未得到留存,这是极大的遗憾。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大量盖有大御印的文件得以留存,通过上面的蜡印,我们可以还原绝大多数大御印的形态。

在中世纪,大御印有着独特的设计,特别是其中的图像和刻字集中展现了当时封建君主的权力信息。我们不妨以爱德华一世国王的大御印为例(如图2所示)。该御印的两面均印有君主的形象,一面是身披戎装的骑士,象征军事领袖,另一面是身居王座的法官,象征最高法律统治者。这既反映了当时君主的身份观念,也体现了王权的基本构成,即包括军事权力与法律权力两类,分别对应武功和文治。不仅如此,爱德华一世又来自金雀花家族,此家族之元素在大印玺中亦有明显体现。首先,代表金雀花家族之三狮图案出现在君主的戎装像之盾牌和战马盔甲上。此外,御印两面的外圈都有一段拉丁文刻字(legends),内容是“EDWARDVS DEI GRACIA REX ANGLIE DOMINVS HYBERNIE DVX AQVITANIE”,中文含义是“受命于天的爱德华,英格兰国王、爱尔兰领主与阿奎坦公爵”。这是爱德华一世的正式头衔,对于金雀花这个中世纪封建家族的特征有集中展现。其一,说“受命于天”,凸显王权的神圣性,这体现了基督教的影响。其二,爱德华的三个政治称号分别对应英格兰、爱尔兰和阿奎坦(位于法国),说明金雀花家族的跨地域特点,也彰显了其政治野心,并不偏安英格兰一隅。

爱德华一世的大御印


纵观中世纪英国历任国王的大御印,我们能够明显发现其设计呈现愈加精美复杂之趋势,可见君主对此物的持续重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世纪是英国乃至西欧文书政治快速进步的时代,除君主之外,统治阶级的几乎所有群体对于文书制作和印章使用都有着或大或小的需求。不过,若论印章使用之频繁、价值之高昂以及设计之精巧,大御印无疑冠绝英伦,这彰显出封建等级君主制之下国王之卓然地位。

颇有趣味的是,伴随君主文书的大量制造,在社会上亦出现了伪造政府文件和大御印的现象。例如有的贵族或组织机构伪造国王的特许状,以此证明自己享有诸多合法权益。一些伪造者们,特别是诸多精通文件制作的修道院,便特别擅长此事,他们伪造的文件甚至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甚至让王室官员也难辨真伪。此行为一旦成功,对于伪造者而言无疑获益极大,但对国王而言则造成伤害。因此,君主政府时常会对这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据史料记载,在亨利二世之时,伪造大御印之人会被处以绞刑,除非获得国王的宽恕。1325年的王座法庭卷档记载了一则真实的案例,对当局的态度和做法有直接反映。汉普郡有位小教堂牧师名为菲利普·伯顿,在当年被当地郡长逮捕入狱。伯顿供认,曾从文秘署购得两份盖有大御印的令状,随后心起邪念,决定伪造令状以陷害仇敌。他先是制造了不利于其仇敌的令状,然后小心翼翼地用小刀将原令状上附有的大御印封蜡取下,再放到伪造的令状上。他本想蒙混过关,但被地方官员识破。不仅如此,地方当局还调查出伯顿与其同伙拥有一套伪造的国王御印之金属模具,因此罪加一等。虽然档案并未记录对于伯顿的判决结果,但鉴于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恐怕难逃劫难。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也能看到伪造国王御印和政府文件的难度并不太高,连一个普通的小教堂牧师便可做成,可见此现象在当时并不罕见。有鉴于此,当局于1352年订立的《叛国法》正式将伪造大御印之行为同谋杀国王、通敌谋反一道定为叛国罪。此举一方面固然体现当局对这类行为严厉打击之态度,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此现象难以禁绝。

三、大御印背后的历史延续和变迁

大御印虽然只是一个细小的物件,却有着近千年的悠久历史。它的演进历程鲜明体现了英国历史延续性与变革性并存之特点。首先,大御印的形态及其使用机制至今仍然留存,充分展现了传统的影响力。大御印目前仍为英王频繁使用,而且文秘署大臣(亦翻译为大法官)这一职位仍在,并继续担有负责掌管大御印之职责。而且现今大御印仍然保留中世纪的诸多基本元素。图3是目前所知的最早的大御印,出自11世纪中叶虔诚者爱德华王,而图4是刚故去的伊丽莎白二世的大御印。我们不难发现,后者距前者约有千年,相比而言确实精细美观得多,但两者仍有诸多相似之处,例如正反面图像的基本设计和君主的姓名头衔刻字。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伊丽莎白二世大御印中的头衔刻字仍然使用拉丁文而非英文,内容是“ELIZABETH II D[EI] G[RACIA] BRIT[ANNIARUM] REGNORVMQVE SVORVM CETER[UM] REGINA CONSORTIONIS POPVLORVM PRINCEPS F[IDEI] D[EFENSOR]”(少数单词有缩写,笔者用中括号中的内容加以补全,下文类似情况亦如此处理),中文含义是“受命于天的伊丽莎白二世,不列颠及其统御的其他王国之女王、英联邦首脑以及信仰守护者”,可见英国对于政治传统之坚守。

虔诚者爱德华王的大御印


伊丽莎白二世女王的大御印(1953-2001年)


英国的历史虽然以渐进性和延续性为特色,但在其漫长的历史上也不乏重大变革,其中许多在大御印中亦有直接反映。一个例子便是英法百年战争。1337年,英王爱德华三世对法宣战,开启了两国长达百余年的对抗和战争。为论证自身战争的正义性,爱德华宣称法兰西王位本应由自己继承,但为时任法兰西王腓力六世篡夺,由此他在1340年自称法兰西国王。爱德华随后重铸大御印,将这一称号加入头衔刻字之中(见图5)。此外,他还将新设计的家族徽章亦添加到图像之中,而新的徽章除包含家族传统的三狮图案之外,还融入代表法国卡佩王朝的百合花标志。此后英国数代君主一直宣称拥有“法兰西国王”这一头衔,并在大御印的头衔刻字和图像中加以反映,直到大革命时期法国波旁王朝被推翻后方才放弃。

爱德华三世的大御印(1340-1377年)


另一个例子是亨利八世统治时期(1509-1547年),这是英国历史发生重大变革的时代。16世纪初,马丁·路德的学说在欧洲大陆迅速传播,引发了反对天主教的新教改革。亨利选择大力支持罗马教廷,专门著书批驳路德的学说,罗马教廷为奖励其功绩,专门授予他“信仰捍卫者(Fidei Defensor)”之称号。然而颇具戏剧性的是,之后亨利八世因为离婚案与罗马教廷交恶,随之建立起独立的英格兰教会,并自封为此教会的“最高首脑”(Supreme head)。在1535年,亨利八世又宣称在爱尔兰建立王国,并自封爱尔兰国王和爱尔兰教会的首脑。由此,这位好大喜功的君主相比先王获得了三个新的头衔,而他也相应铸造了新的大御印,将这些头衔尽数添加进去。下图显示的是亨利八世统治末期的大御印,其中的拉丁文刻字是“HENRICVS OCTAV[V]S DEI GRATIA ANGLIE ET FRANCIE ET HIBERNIE REX FIDEI DEFE[N]SOR ET [IN] TER[R]A ECCLESIA[E] A[N]GLICANE ET HIBERNICE SVPREM[VM] CA[PVT]”,中文含义是“受命于天的亨利八世,英格兰、法兰西和爱尔兰国王,信仰守护者,现世英格兰和爱尔兰教会的最高首脑”。

亨利八世的大御印(1535-1547年)


更为典型的例子是英国革命。1649年,查理一世被处死,君主制随之被废除,英国建立起共和制,克伦威尔担任护国公。随后克伦威尔重新制作了大御印,如图7所示。很明显,此印相比此前有明显的变化,例如两面的图像不再是君主,而被共和国地图和议会所取代。不仅如此,刻字也改为使用英文,内容是“THE GREAT SEALE OF ENGLAND 1651/IN THE THIRD YEARE OF FREEDOME BY GODS BLESSING RESTORED”,中文含义是“英格兰国印(1651年),受上帝福佑而自由得以恢复之后的第三年(即第1651年)”。这些变化充分体现了新政府的革命气象。不过到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大御印的旧传统又全面恢复。

共和国时期的大御印(1651年)


本专栏内容由复旦大学通识教育中心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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