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今百年的震惊中外的二七大罢工中,有52位工人及其领袖殉难。其中林祥谦、施洋既是工人领袖,也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据考证他们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牺牲的首批烈士。施洋生前职业为律师,工作体面,收入不菲,社会地位高,为什么会成为工人领袖而牺牲呢,他牺牲前后的社会反应又是如何?这需要从他的生平经历讲起。
施洋烈士就义时的蜡像。视觉中国 资料图
施洋,字伯高,1889年出生于湖北竹山县一个耕读之家。家境贫寒,工读兼行,深知民间疾苦。6岁他开始从事园艺种植,9岁从父读书,未满一年即废学务农。11岁,入乡塾读书,仅三年又辍学。后半工半读,直至17岁。1907年,考入郧阳府立农业学堂,毕业后转入中学。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学校停办,他回乡办国民学校,自任校长和教师。同时创办本县农务会,任会长兼宣讲员,他“在乡演讲,动辄集数千人,听者无不感动”,练就一副好口才。但他觉得在家乡没有大的发展前途,于1914年游学武昌。初入警察学校,次年考进武昌法政专门学校法律科本科。毕业后呈请律师证书,与同道组织法政学会。1919年,他正式执业,成为一名律师。
2021年7月18日,北京,观众参观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展出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肖像照片为林祥谦、施洋。
该年五四运动爆发,武汉学生积极响应,上街游行演讲,被当地军警惨杀,施洋非常愤怒,拍案而起,仗义执言,向律师公会建议,提起公诉,最终惩办凶手,使学生的爱国运动得以重新提振。而他自己也投入五四运动中,组织武汉罢市,发起湖北各界联合会,并作为代表赴京请愿,反对北洋政府派代表赴巴黎和会签字。请愿无果,他便到上海组织全国各界联合会,被推举为评议长。次年,施洋从上海回到武汉,组织平民教育社,创办平民学校,办武汉《星期评论》,为灾民筹赈,发起湖北自治运动,凡是对百姓、社会、国家有利的事,无不殚心竭虑,尽力提倡。因此,他为湖北官僚所忌恨,屡遭打压,但毫不屈服,奔走呼号益力。有朋友替他担心,劝他收敛,他说:“我只要不犯法,当道断不敢置我于死地;即令把我当做眼中钉,也不过捉去坐几天牢罢了。”
1921年,湖北督军王占元为非作歹,恶贯满盈,引起众怒,施洋发起驱王自治运动。他赴洛阳,向吴佩孚请兵遭拒,乃转向湖南组织湖北自治临时政府,被选为省总监和省务院秘书,并组建湖北自治军,参与驱王战役。他还起草自治临时约法,一时声名大振。王占元被驱逐后,施洋回武汉仍执旧业,但湖北黑暗局面如故。他由此省悟单纯政治运动之无效,思想起了变化,从而“笃信社会主义,实行社会民众组织与宣传运动”。在汉口,车夫是境遇最凄惨的劳苦大众。施洋认为要改造社会,“惟有在此最下层、最被压迫之群众是赖”。于是他抱着身入地狱之宏愿,与车夫们生活在一起,指挥他们几次发起反抗外国资本家剥削的罢工运动,每次都获得圆满胜利。他又为车夫组织工会,拟通过教育与训练,以增进其知识能力,提高其生活水平。车夫工会需要办公场所。为建造工会会所,施洋亲力亲为,忙于各种事务,并为此负债累累,备尝艰苦,但他毫不怨悔,坚持到底,终于建成。这不仅使车夫拥有自己的活动场所,产生了归属感和认同感,而且由武汉工团联合会改组的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也在此办公,有力地促进湖北工人运动的发展。
武汉施洋烈士陵园。IC 资料图
施洋既笃信社会主义,又积极从事社会活动,“国内社会主义之同志,深为敬服,乃请君加入社会主义之团体”。这个社会主义团体即中国共产党。入党后,施洋对于工人运动“更为猛勇精进”。湖北各工团组织,他都参与谋划;凡工人法律上的事务,他负全责办理,所以各工团都聘他为法律顾问。他也利用这一合法身份,深入工人中去,为他们排忧解难,谋取利益,深受欢迎和爱戴,工人们“视之如明星,依之如保姆”。
1923年,京汉铁路沿线各工会筹备组织总工会,聘施洋为法律顾问。2月1日,成立大会在郑州召开。施洋与武汉工会代表、来宾等前往参加成立仪式,沿途一路演讲,影响很大。京汉路一带为直系军阀吴佩孚的势力范围,他公开宣称保护劳工,对工人的工会活动也采取不管态度,但在开会前夕突然变卦,派军警包围会场,阻挠开会。尽管如此,会议当天,施洋同与会代表还是冲进会场,宣布总工会成立。会后总工会会址遭捣毁查封,代表们被驱离。于是总工会决定提出“为争自由作战,为争人权作战”的口号,于2月4日举行全路总同盟大罢工。总罢工如期举行后,为便于指挥,总工会将办公地点迁往武汉,这样武汉的罢工更加声势浩大。施洋是罢工的领导者之一,他四处发表演说,揭露军阀势力摧残工会的野蛮行径,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号召工人为自由民主而战。铁路工人的罢工怒潮,给外国资本家和军阀带来极大的恐慌和不安,威逼利诱不成,他们决定武力镇压。在武汉,2月7日午后,湖北督军萧耀南派军警包围江岸分工会会所和工人居住区,大肆搜捕,并实施枪击,造成数百人伤亡,江岸分工会领袖林祥谦当场被杀害。
晚上,施洋也以“煽动工潮”的罪名遭逮捕,拘于武昌陆军监狱。他被捕后,各方营救,均归无效,于2月15日(阴历除夕)晨七时被枪毙。24日,上海《时事新报》报道说,泉州律师公会曾致电上海律师公会,说施洋无故被逮捕,请“联络沪上各团体设法营救,以保人权而平公愤”,“可惜迟了”。第二天,《申报》以《鄂当局枪毙施洋》为题报道了湖北军法处审讯及处决施洋的过程:
汉黄镇守使、汉口警察厅、武汉稽查处会呈,拿获迭次煽惑工人罢工犯施洋一名到处。当经本处讯明,该犯施洋供认迭次参加工团,公然演说,煽惑工人罢工等情不讳。据此,兹经呈奉督军命令,施洋一名,既经迭次公然演说,煽惑工人罢工,供认不讳,自应从严尽法惩治,而遏乱萌。该施洋一名,准即按照刑律第十六章《妨害秩序罪》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项,从重处以极刑,以昭炯戒而儆效尤。仰即遵照执行等因,奉此,除将该犯施洋一名,遵令提案,宣布罪状,当庭验明正身,于本月十五日上午七时,绑交卫队连,押赴行刑场执行枪决外,合亟布吿,仰军民人等一体知悉。当施洋未死以前,经武汉各法团及汉口商会、律师公会等,均派代表、赴督军署运动救彼一命。讵洛阳吴使急电萧督,以施洋为过激派之党魁,命速枪决,以便维持治安。是日午后军法处即提出枪杀。(《鄂当局枪毙施洋》,《申报》1923年2月25日第10版)
由上可见,施洋身陷囹圄后,本、外地相关团体的确设法营救,但吴佩孚、萧耀南必欲置其于死地,遂英勇就义。据称在对施洋行刑前,一个执法官叫他写信回家,他大声回答:“中华民国就是我的家!我有什么信可写?我只希望中国的劳动者早点起来,把军阀、官僚资本家和你们这班替他们做走狗的人,一起都食肉寝皮!”那个执法官羞愧不堪,连吼开枪。施洋中第二枪时,还高呼:“劳工万岁!”十分惨烈。
对于施洋的牺牲,上海媒体比较重视,除上述外,还关心其身后事,并办专号进行纪念。26日,《民国日报》紧随《申报》之后,报道《施洋惨死后之各方面》,有三方面内容:一是施洋遇害后,其妻儿被驱逐出湖北,已来到上海;二是上海工商友谊会为施洋被杀鸣不平,三是上海律师公会不代办其他团体有关施洋案的诉求。同日,《时事新报》也报道《施洋夫人到沪》的消息,内容与《民国日报》基本相同,但与事实稍有出入,实际是施洋夫人只身从上海转道北京,找北洋政府总统黎元洪告状,而5岁多的女儿则被军警强行送进武汉的一家妓院。
2022年6月17日,武汉,“红旗飘飘——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湖北红色档案文献展”在湖北省档案馆展出。图为施洋牺牲情况登记表。
施洋身后问题,《申报》在上述《鄂当局枪毙施洋》一文中,曾提及一句:“其夫人闻耗,当由汉渡江,就军法处前棺殓”。显然未了解详情,含糊了事。而《民国日报》则有具体报道:施洋“被萧耀南惨杀后,其家属前往收尸。施之两目大张。嗣其家属在其棺盖上大书一联云:‘义冲天地,志满环球’,中间书有‘劳工运动会流血者律师施洋之灵柩’。现厝江神庙”。湖北各界联合会定于3月1日在抱冰堂开会追悼,希望施洋生平友好届时驾临,“倘能更赐挽幛,则祈是日带下为盼”。8月1日,《民国日报》又刊登施洋安葬消息,则云:施洋就义后,其遗体“由该友人领尸,安厝于文昌门外之江神庙中”,与前一报道稍异。灵柩暂厝半年多后,施洋友人刘浑吾、黄里千在武昌洪山买了块地皮,择定7月31日在江神庙祭奠其英灵,次日下葬。至此,施洋得以入土为安。
1924年2月15日,施洋殉义一周年时,《民国日报》在其副刊《觉悟》上开辟专号纪念施洋。共8页,刊文10篇,目录如下:《发刊赘言》《施洋先生传略》《施伯高年谱》《纪念施伯高年谱》《伯高之死》《挽联》《诗(一首)》《施洋先生就义周年纪念日之感想》《悼施伯高烈士》《施洋先生遗稿之一》。在《发刊赘言》中,鲁纯仁开门见山地说:“施洋先生就义已经一周年了,到今天我们来纪念他有什么意义?”接着他根据阶级斗争的理论,指出中国存在压迫阶级和被压迫阶级,两者的斗争你死我活,被压迫阶级处于弱势,需要勇士一马当先向压迫阶级发起进攻。施洋就是这样的勇士,“却因上前冲锋而就义了”,对此,“我们能不悲哀,能不愤恨?”然而施洋已就义一年了,压迫阶级的战线不但未被冲破,反而更加坚固了,这何以面对烈士忠魂,所以勇士们和被压迫阶级必须奋起抗争。
这篇言简意赅的《发刊赘言》奠定了整个纪念号的基调,除施洋遗稿以外,所有的篇什都在回顾施洋短暂而光辉的一生的基础上,探讨什么是施洋革命精神,他有哪些英勇事迹,其牺牲的意义和价值何在等,以更好地继承其遗志,投身伟大的革命事业。其中恽代英的《纪念施伯高兄》最为情真意切,感人至深。他说自己是五四运动后认识施洋的,一直对施洋存有误解:“我只知道他是热心奔走的人,我亦曾怀疑他是爱出风头,我亦曾讥笑他是专门开会家。我因为他是一个法政毕业生,而且比较活跃而规模宏大一点,我总觉得他像一个政客;我在初不相信他有甚么诚心,我在初不相信他真能为社会上做出甚么切实事情”。直至施洋牺牲前的一两年,恽代英看到“他热烈而勇敢的胆气,与那种坚定而不移易的精神”,“才有些半信半疑地赞美他的为人了”,但仍坚持认为他长得像政客,“终少不了有一些政客们的缺点”。当施洋因为援助工友而遭惨杀的消息传来,恽代英不但感觉是一件可惜的事,还深深自责,禁不住反思和检讨自己来:“我疑议人家,我不满意人家,但是世界上只有像我这样的人,真做得成甚么事么?……到人家死了才相信人家是一个真诚的有志的人,这样的相信,有甚么用处呢”?由此他深刻地认识到“人对于一切生活性格与他自己不同的人,每每会发生些无根的误解”,这是人性的弱点。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一样,不免有许多缺点,如果想做事,重要的是“能集合各种缺点不同的朋友,以我所长补人之短,亦以人所长互补其短”。尤其我们应当欢迎能补正我们缺点的人,“我们偏于冷静了,正需要活跃的朋友;我们偏于拘谨了,正需要规模宏大的朋友”。唯有如此,才能凝聚更多的人,取长补短,干出一番志同道合的革命事业。
施洋蒙难一周年的当天,除《民国日报》开辟专号纪念外,京汉路二七惨案同人也在上海假斜桥局门路工界救亡会举行施洋纪念会。下午2点,来宾向施洋遗像行三鞠躬礼后,由杨德甫、周无为演说施洋生平,“演说至壬戌岁除夕日清晨枪决时,痛哭失声”。陈天则追述“施洋与武汉劳动界之关系,并为租界车夫、英国香港烟厂、粤汉铁路、汉阳铁厂、棉花厂、扬子机器厂、京汉铁路等处工人争利益之大略事实”。此外,高汉声、徐锡麟、方荆俗、陈钟柔等也分别演说,“均极沉痛”。最后,郭启向来宾致谢,希望同人团结起来,继续奋斗;并向来宾赠送施洋遗像,还拟翻印多张遍寄全国工团, 以让人们能够保留对施洋的记忆,从而更好地发扬和传承其革命精神。
但翻印的施洋遗像毕竟是纸质的,不仅难以恒久保存,而且时过境迁,易于忘却。欲让死者不朽、精神永存须借助记忆之场,即纪念性建筑物。1949年5月中下旬武汉解放,成立人民政府。6月11日,武汉职工代表会议即通过决议,委托中原职工总会负责修建施洋与林祥谦两烈士的陵墓,以纪念这两位中国工人运动中的先烈。上文业已提及,施洋遗骸由其友人安葬于洪山,这次修建,将其墓地迁移至洪山南麓的坡顶上,墓前修有一条依山势筑成的甬道,拾级而上,可以直达。整个陵墓坐北朝南,于1953年建成。进入墓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施洋烈士半身雕像,头戴瓜皮帽,身着中式服装,大理石的基座上镌刻着董必武1957年的题诗:“二七工仇血史留,吴萧遗臭万千秋。律师应仗人间义,身殉名存烈士俦。”沿雕像后石阶往上走,小山顶上屹立着巨大的方柱形纪念碑,高10.8米,正面镌刻“施洋烈士纪念碑”七个金色大字,两侧记述“二七”大罢工的经过和施洋烈士的生平。纪念碑后,为烈士墓,墓顶呈圆形,基部为六角形,墓碑上书“施洋先生之墓”六字。
1993年“二七”前夕,相关部门为施洋烈士墓新立一尊高4.28米、基座上刻有董必武题诗的全身塑像,而将原来半身雕像移往他处。在塑像通往纪念碑和墓地的甬道上,新铺上红色的地板砖。纪念碑全部用天然汉白玉大理石重新装饰,烈士陵墓覆盖黑白两色花岗石。同年将施洋烈士墓改名为“施洋烈士陵园”。1997年,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又对陵园进行重新设计、拓建,利用原有轴线布置瞻仰广场、纪念馆、牌楼,拓宽甬道等,并增添绿色植被,将陵园整修一新。这个项目设计格调典雅优美,“力求在纷繁复杂的城市界面创造出一段亲切的人文环境,一个给后人瞻仰、休憩和活动的城市开放空间”,获武汉市优秀建筑设计二等奖、湖北省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 2009年,国家发改委拨专款对施洋烈士陵园再次进行全面维修改造。
经过多次整修,施洋烈士陵园整体布局严谨大方,建筑造型庄严肃穆,不仅是武汉市的纪念性园林景观,为市民休闲游览提供便利,而且成为国家级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一个重温革命记忆、传承红色基因的“记忆之场”。
(作者系上海社科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