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巴记: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系列展·贰”当前正在位于上海的中国航海博物馆开展。除了展出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十大镇馆之宝中的战国青铜器“錞于王”和鸟形尊外,还展出一套造型独特的食器。这套2002年出土自重庆涪陵小田溪墓地的“俎豆夹组合”为目前国内仅见,被形象地称为巴王“小饭桌”,反映了巴人上层社会饮食、礼仪文化风俗。
在古代,俎和豆是祭祀或宴飨时常用的两种器具。《说文》:“俎,礼俎也”;“豆,古食肉器也”。后世常将这两类器物并称,用来泛指各种祭祀场所使用的礼器,并几成祭祀礼仪行为的代名词。《论语·卫灵公》:“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何晏集解引孔安国注:“俎豆,礼器。”《史记·孔子世家》:“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张守节正义:“俎豆以木为之,受四升,高尺二寸。大夫以上赤云气,诸侯加象饰足,天子玉饰也。”由此可见,这两种器物在中国传统礼仪中具有重要地位。但历史文献并未说明这两种器物具体的使用、组合、摆放等情况,以往发掘的考古材料中也未见这方面的详细信息。重庆涪陵小田溪M12出土的一套青铜俎豆组合,为我们提供了关于古代祭祀的实物资料,有助于我们了解巴人上层社会的祭祀习俗。
俎豆夹组合
俎豆夹出土情况
迄今为止,国内考古发现的先秦时期的俎用材大多为木质,形状为长方形或近长方形,并且带有长支脚,类似案几。如湖北包山楚墓M2出土窄面俎、宽面俎、带立板俎共7件,均为木质长方形俎。这也符合文献记载,《礼记·明堂位》云:“俎用梡、嶡。”陆德明《释文》:“嶡,居卫反,又作‘橛’,音同。” 《方言》卷五:“俎,几也,西南蜀汉之郊曰杫。”而小田溪墓地M12出土的这种铜俎在文献记载及考古材料中均少见。20世纪70年代发掘的小田溪M1曾出土有同类器物(M1:61),简报将其定为“灯台”。该 “灯台”与M12出土的铜俎形制、大小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底部不带矮小支脚。原简报未说明其具体功用,发掘者可能认为与灯具有关,故有此定名。
小田溪M1出土的同类器物
根据M12墓室内随葬器物摆放情况及组合关系,我们认为此类器物并非灯具,而是与祭祀有关的礼器。首先,从器物摆放情况看,小田溪墓地M1、M12铜俎出土时,都有铜豆相伴。M12中的8件铜豆或放置于铜俎上,或散布于铜俎周边。M1的4件铜豆亦散布于铜俎周围,只是清理时未见置于铜俎上。虽然由于填土挤压造成随葬器物错位或离位,我们已无法完全复位,但它们相互之间的临近关系是很明显的。《韩诗外传》:“不出俎豆之间,折冲千里之外” ,表明在先秦时期,不论祭祀或宴飨场合,俎与豆都是紧密排列的。小田溪M1、M12随葬情况亦不例外。其次,从器物特征看,小田溪墓地出土的俎与豆应为配套使用的器皿。两墓出土的铜俎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特征,即俎面中心铸有一个较大的圆芯,围绕大圆芯一周有4个等距离小圆芯。模拟实验表明,若每个小圆芯上各置1个铜豆,便在俎面上形成一组规则、稳定的铜豆排列。在清理M12时,发现8件铜豆中尚有3件置于铜俎上。俎面中部的大圆芯上放置何种器物,目前尚不清楚,推测是用来放置较铜豆体形更大的壶、尊之类的容器。因此,可以断定它们是一套基本组合。最后,在使用功能上,M12出土有铜俎、豆、夹组合。置于俎盘内的2件铜豆内各均放置有1件夹取食物的铜夹,说明这是一套与食物(祭品)摆放有关的器皿。
豆内的鱼骨残留
综上,小田溪墓地出土的“灯台”实为铜俎,虽与常见器形不同,但其形制、组合及摆放情况表明,它与铜豆是一套祭祀礼器。换言之,在战国至汉初巴人上层贵族的祭祀活动中,俎、豆是较为固定的组合。特别是铜俎,在铸造时就已考虑到与铜豆的搭配使用。俎的用途很广,既是盛食器,祭祀时直接用以载牲;也是承托器,上面可承放各种器皿。在重庆地区,少见战国、秦汉时期的俎出土。根据小田溪铜俎的特征及相关器物排列,可知该墓地出土的铜俎并非直接载牲的盛食器,而是专门用来承载祭祀容器的承托器。《说文》将豆训为“食肉器”。《诗·大雅·生民》:“卬盛于豆,于豆于登。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胡臭亶时?”毛亨传:“豆,荐葅醢也。”郑玄笺:“祀天用瓦豆,陶器质也。”可见,这类器皿用途很广。铜豆的形制属巴人墓葬中的典型器物——矮柄豆,其功用与其他类型的豆无异:既可以盛放肉食,也可用来盛放菹醢(腌菜和肉酱之类);既可为日常生活用器,也可为祭祀礼器。矮柄豆在战国——汉初的巴人墓葬中常见,但普通墓葬出土的多为陶豆,并与陶釜、陶罐等日用器皿形成基本组合。小田溪M12铜俎、铜豆、铜夹三者配套使用,可以完成祭祀或宴飨活动中取用、盛置、摆放的全部程序。圆俎、圆豆并以俎面上的圆形内芯将二者精确定位,体积不大,节约空间,共同形成一套稳重端庄的祭器组合。M12铜俎上的一件铜豆内尚可见少量植物叶茎类遗存(图三),推测此豆应用于盛置腌菜之类的菹醢。这类食物(祭品)用较长工具夹取较为方便, 两件铜夹应该就是为此而备。铜俎盘底另铸了5个隐蔽的小挂钩,应该是为张挂綪幔所设。《仪礼·即夕礼》:“豆西上,綪;笾蠃醢南北上,綪;俎二以成南上,不綪,特鲜兽。”贾公彦疏:“若綪,则宜先设羊于西南……,”由此可知铜俎在仪礼中分可“綪”可“不綪”两种情况。《说文》释“綪”为“赤缯也”,也即红布,说明巴王在盛大隆重的场合会把铜俎和铜豆围上红布。
铜俎盘底铸了小挂钩
目前,重庆地区仅小田溪墓地M1、M12两座较大型墓葬出土有青铜俎豆组合。早期发掘的M1,除了随葬青铜俎豆外,还有14枚一组的青铜错金编钟、铜罍、铜壶等,是重庆地区战国——汉初典型巴人墓葬中唯一出土整套编钟的墓葬。先秦时期,祭祀场合的俎豆组合与鼎、簋一样,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礼记·燕义》:“俎豆,牲体,荐羞,皆有等差,所以明贵贱也。”祭祀时,对不同等级的贵族用豆的数量也有明确规定。《礼记·礼器》:“礼有以多为贵者。……天子之豆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上大夫八,下大夫六。”M12出土有8件铜豆,若按周礼,则合上大夫之制。该墓未出土编钟等整套乐器,但墓中出土的多组璜玉组佩,在春秋战国时期也是国君与高级贵族的等级标志之一;玉具剑身、茎比为5:1,属于上士之剑,也仅见于汉代诸侯王等级的墓葬。因此,M12墓主身份之显贵是确定无疑的。
按周礼,在贵族祭祀中,对俎豆配套使用的数量有明确规定,一般俎为奇数,豆为偶数。《礼记·郊特牲》:“鼎俎奇而笾豆偶,阴阳之义也。”战国楚人使用俎豆的情况亦同。湖北包山楚墓M2东室置“窄面俎”5件,有盖豆4件、无盖豆4件。该墓中266号(整理号)简文记载墓主随葬器物有:“五皇俎;四合豆,四皇豆。”其奇俎、偶豆的情况表明,在使用俎豆祭祀方面,楚礼与周礼相合。关于巴人使用俎豆的情况,未见于文献记载。小田溪M1、M12青铜俎豆组合,分别为1俎4豆和1俎8豆,由此可以看出,巴人上层社会遵循周礼、楚礼中单数俎、偶数豆的祭祀传统。
春秋战国时期,巴楚两国临近,双方关系十分密切,《左传》中多有记载。《左传》昭公十三年:“初,共王无冢適,有宠子五人,无適立焉。……乃与巴姬密埋璧于大室之庭,使五人齐(斋),而长入拜。” 上层社会的交往并通婚必定带来文化的交流与互融,小田溪作为巴人上层贵族墓地,历年发掘出土的青铜器具有明显楚文化因素。如M1出土14件青铜编钟,被认为“与信阳长台关楚墓出土者完全一致。” 虽然关于巴人贵族祭祀活动的内容未见诸文献,但楚国的材料较多,可略作对比。《楚辞·大召》中,为了招“魂魄归来”,摆出了丰盛的祭品,展现了楚国贵族祭祀活动的豪华场面:“五谷六仞,设菰梁只;内鸧鸽鹄,味豺羹只……”为承托丰盛祭品,自然需要如包山楚墓M2中随葬数量较多的俎。与楚地风格不同,目前,小田溪墓地仅M1、M12中各出土一件铜俎,且其体形均相对较小,只能承托较少的祭品。这可能是因为巴国力弱小,即使是贵族阶层,在祭祀活动中也无法如楚国贵族那般排场和奢华。但以青铜为俎并随葬,则显示了巴人上层社会对祭祀礼仪的高度重视。圆型铜俎不类楚俎,其器型近似于包山楚墓中的无盖漆豆(M2:145)。两者可能有一定借鉴、因袭关系。矮柄豆则为巴人常用器皿,而不见于典型楚墓。这说明古代巴人上层社会在使用祭祀器皿时,善于借鉴吸收,却又保留有自己独特的风格。
湖北沙洋塌冢楚墓出土漆豆
湖北沙洋塌冢楚墓出土漆豆线图
西汉武帝以前,位于西南的重庆地区仍属“蛮夷之地”。《汉书》记载:“巴蜀广汉本南夷,秦并以为郡。”这里的礼仪制度虽不如中原及江汉平原地区那般严谨,但亦深受先进地区文化的熏陶与浸润。特别是自战国晚期以来,中原礼制逐渐崩坏,但在相对偏远的西南地区仍有所保留。从小田溪M12的发掘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到,晚至汉初巴人上层社会仍遵循较为严格的周礼制度。M12出土的青铜俎与豆,为我们展现了秦汉之际巴人贵族祭祀的庄重。这套组合的使用、置放方式也丰富了我们对中国古代祭祀礼仪的认识。
(本文原刊于《文物》,作者略有修改,原文有注释,此处未予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