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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以降淮北社会民性的衰变

明清以后,淮北社会不但物质环境满目疮痍,处处荒芜,民风民性方面也创深痛巨。

明清以后,淮北社会不但物质环境满目疮痍,处处荒芜,民风民性方面也创深痛巨。古代慷慨悲歌、奋发有为、朝气蓬勃、一诺千金的民众被苟且偷生、慵懒怠惰、萎靡不振、坑蒙拐骗之辈所取代。这种衰变的罪魁祸首是明清两代统治者,但他们却把罪责轻易地推给没有话语权的淮北民众头上,并把他们贴上“泼妇刁民”的标签。

晚清穷苦百姓


啙窳偷生

古代发达的经济,孕育了淮北发达的文化和醇厚的民俗。明清时代,伴随着生态的衰变,淮北地区的人文精神与民风习尚也在发生堕落。崩溃的生态培育出了畸形的人文素质。有人写道:“予于咸丰庚申九月杪客游淮平,至辛酉秋仲,阅一岁矣。所交皆名利场人。窃怪濠泗间,古多慷慨悲歌之士,何今不逮昔,而名流之不予观也?”淮北的一部方志中论曰:“所谓瘠土之民莫不向义者乎?无教化以维之,吾恐其趋而愈下也。……新进儒童不随地方官谒文庙,终身不知有师生之谊。”

乾隆年间,淮安府地方官推行纺织未果,慨叹:“斯亦淮人啙窳之一端也。”值得注意的是,“啙窳”一词,在汉代以前,本是专门用来描述江南人的。

由于共同贫穷,读书家庭稀少。如灵璧,“地滨睢河,十年九荒,绝无温饱读书之家”。明清以来,淮北成了文化极为落后的地区。据统计,清代安徽的学者中,籍贯为安庆府的达24人,徽州府40人,而淮北泗州、颍州和凤阳三地竟均无一人。

教育的缺乏,自然难以产生与江南地区类似的士绅阶层。缺乏自为的士绅阶层,“使其与民众的亲和力大失,传统士绅的功能便日愈减弱”。许多依靠士绅来动员的公共事业无法进行下去。更为重要的是,底层民众的思维和心理无法得到正确的引导。

许多方志认为淮北农民“宁忍饥寒,不勤力作”。灵璧等地向有“种田靠天”之谚,有人视此为“致穷之本”。据20世纪20年代调查,华北、华中地区农民每年直接用于农作的时间很少超过90整天,许多人仅有70—80天。与之相比,江南地区的沙地上则大量种植棉花,农民在农作方面所花费的劳动时间,要高于北方农民3—5倍。而在农隙时,人们经常看到江南农民挑上担子,走街窜巷地卖小吃,夜里宿在庙中或露天而卧,每日赚取几个铜板。淮北地区做这种生意的事明显少于江南地区。

民国前期一位治水工程师也曾对淮海地区农民听天由命的心态颇有微辞,他说:“民国二十一年前后,兄弟从安徽到江苏海边,都跑过了,发现了一般农夫的通病,有句土话说:‘三顿饭饱,眼睛佯佯’,可以代表这种性格。同时有许多人告诉我同样的结论。”但这位工程师却给出了以下的断语:“人类固然可以改变地形,但人类的性质也受地理的影响。……我细细的想,一定是因受了水灾的影响。无论造了多好的住宅,有了多大的贮蓄,大水一到,完全取消。所以一到丰年吃喝赌都来,用完大吉;有了灾,要求政府和慈善机关救济;大水去后,永久是灰心丧气,绝少积极建设和贮蓄的心理,所以变得怠惰和消极。”

物质上的大肆掠夺,使淮北地区的百姓不但贫穷,更被人视为愚笨。有人写道:“海属人民,向来都是以强悍著名的,但其实质,穷和愚实较强悍为甚。”在淮北,人们经常挂在嘴上的话是:“穷将就。”关于淮北农民的心态,裴宜理的论述尽管貎似有理,但毕竟是浅尝辄止。

赛珍珠曾描写淮北农民王龙“拼命地耕种田地”,尽管他极为勤劳,但由于没有雨水,缺乏灌溉设施的麦苗,“到最后就黄萎,成为荒废的禾稼了”。这种情形在皖北极为普遍。寿县和霍丘是皖北仅有的少数产稻区。据安徽寿县农会致重庆中央赈济委员会函称:自1938年以来,该地“无岁不遭黄患”。1944年亢旱,由于两三个月间未下过一次透雨,“所有高阜之产稻区分,靡不田土龟裂,淯塘干涸。即夙称天然水利之芍陂,亦复源流枯竭,滴水无存用,致早稻迟禾,多成枯槁”。地势较低的近水湾田,“又以黄水续涨,间成一片汪洋”。除了水旱交攻之外,虫灾也十分严重,“蝗蝻到处滋生,近复有长逾四寸之青虫,遍地皆是,豆苗、芋叶,咬食殆尽”。农民以收获无望,只得弃地不耕。许多地区,“多数田庐鞠为茂草”。生态遭到普遍破坏,政府不愿承担应尽的责任,不能兴修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设施,在此背景下,农民个人的力量是非常弱小的,这也是他们变得消极的客观因素。

遇到荒年(其实这里大部分年景都是荒年),百姓流浪四方,“或因贫而乞食,遂因乞而为匪。鼠窃狗偷,所在多有。强梁者乃越境贩盐,公行市集,酗酒打架”。

由于淮北作为“局部”利益被国家所牺牲,在财政状况许可的前提下,中央政府常会对这一地区予以赈蠲。这种行为对百姓的短期生活无疑大有裨益,但对淮北的社会生产及百姓心态无丝毫益处。在清代,像灵璧等地的水旱凶荒极为频仍,在康乾年间,“未有蠲租赈贷,动辄数十万如近岁之优渥者”。使得百姓反而不愿花费大力气于防灾减灾,发展生产,“皆待泽于下流而不知灾之可惧”。有人认为:“夫不知灾之可惧,此乃灾之所以数也。”1935年鲁西南10县水灾时,“各县收容所灾民,因在济南车站食用细面馍首,到县竟援以为例,藉事要挟”。

洪水对普通民众心理的打击极大。洪水到来时,那毁灭一切的浑然气势,让人类顿觉自身的渺小。少数拥有救生器材的人,是不敢对他人施以援手的。他们很担心被救者会成为分食者或劫食者、甚至是恩将仇报的谋杀者。

据洪泽湖畔一位在20世纪30年代洪灾中幸存下来的老人叙述:

大水下来后,洪泽县(时为淮安县——引者注)全给泡了起来。……船在大水上漂,没个落脚的地方,没有火,没有柴,没有粮,人饿得趴在船上起不来。那时这里像大海一样,没边没际的。水面上漂了数不清的死人,还有活人。一天,我饿得发晕,迷迷糊糊时候,突然觉得船身猛然颠簸起来,睁眼一看,船两边扒着好几个人,苦苦哀求着要上船。我们一家人本来就够多了,吃没吃,喝没喝,上来不也是死吗,我就听见父亲大声叱骂他们,母亲就掰他们的手,但他们不听,把船猛烈地晃着,还要硬上船来,差点把船给弄翻。我这时就见父亲扬起船桨猛砸那些人的手,但他们死不松,我看船桨把那些人的手都砸得血肉模糊的,流得船上哪都是,但他们还是不放,一边把船摇得更厉害。最后,父亲火了,就朝他们头上砸,一个个砸得开了瓢,倒掉在水里,一大团一大团血污在水面上漂着。

洪灾过后,即使幸存下来,百姓心理的创伤也是至痛至巨……

与洪水的破坏性一样,当土匪到来时,一般无所依恃的平民,从个体而言,同样是非常渺小的。事实上,淮北一些地方的方言中,“水”与“匪”是同一个字。根本没有抵抗能力的平民只能汇入跑反的人流,以避匪祸。有人记述咸丰年间山阳民众的跑反情形:他们“仓卒不能携一物,父子夫妇出门不相顾,望野而奔,所过人家多空舍。饥疲极,姑冒居之,日将出,旁匿墟墓间。日入,人马声寂,乃敢出为饮食。去家近者,或夜归视门户,遇贼劫杀及类,仆以死者甚众。贼复穷加搜刮,所在絷戮,少免者。时天大寒,雨雪风霾,道中泥深尺许,驰逐奔走,折肢戾足,妇女以粪蔑涂面,自掷泥水中。婴儿弃田野,饥冻蹂躏,死者相望。壮夫十百持刀杖结队行,贼单骑大呼,皆失气投刃、伏不敢起。或牵牛马、负担,累累然随之行,少迟则斫以白刃,驱至营。壮者从劫掠,老弱供炊爨。或数日逃,或去不反,或被戮,无虑数万人”。

作家戴厚英写道:“淮河教会我的第一种能耐就是逃。土匪来了,逃。大水来了,逃。日本的汽油划子来了,逃。……我从来不说‘逃’字这样低下的字眼,只说‘跑反’。”

“刁风悍俗”

为了对抗官府的苛剥,也为了在有限的生存资源中多占些份额以便生存下来,一些地区的民风变得“刁悍”起来。

靳辅在奏疏中指出:“江南徐、泰、海、山四州县,地广民刁。”像徐州地区,百姓“凡遇催征辄多逃避境外,相习成风,恬不知怪”。洪水的洗刷,使百姓身无长物,而政府管理与服务的严重缺位,无疑是其变刁的客观需要和现实诱惑。多年来,这里的地丁仓粮,年年拖欠不完。知州等官员对此无可奈何,“只得听其顽梗”。他们唯盼在此待上二三年,便考成呈误,调到别处做官。“故凡为徐州者,虽有长才,无从处置,反视官轻一叶,绝无顾恋振刷之心矣”。

由于缺乏某种程度上维持社会公正的士绅阶层,淮北充斥着攫夺不当利益的社会边缘人物。

清朝,饥荒下的百姓向官员求助


海州滨海地区的渔盐之利,本“足以补瘠土之穷”。但当地人很难分享这些利源,“乃为山东、河南桀黠之民所夺,连舻累毂,莫敢谁何。其尤强者名曰青皮,肆行横暴。东南诸镇数被其害。西镇与郯城兰山接壤,则有游手狡悍之徒,十百为群,持械剽掠,曰掖刀手。扰害集市,侵劫行旅,追胥畏缩,居民苦之”。

邹鲁之邦济宁,“行家铺户坑骗外客。济宁百货聚集之地,客商货物必投行家。或时值行情迟滞,岂能悉得现银交易?不得不将货物转发铺户。一经发出,堕骗局者十有七八。非行家移取使蚀,即铺户相通分啖。即至临后清结,或将后客抵空,委曲弥缝,百计掩饰。久之水落石出,则一人飘然逃遁,其不逃者尽委之在逃之人。既无对证,难以坐追。客商不能久等,折本衔恨而去。彼探其去后,复又行其诓骗故智”。拐卖人口也屡见不鲜:“每有外方奸徒,串通本处地棍,或方略而诱取,或和同而引赚。将妇女、幼童冒称儿女、弟妹,转嫁转卖,得银分肥。甚有贩去异域,落于水户者。”

反过来,也只有从不以法纪为是的社会边缘人物才能在这个社会获得较多的利益。河务工程中,用于办料的钱粮数量非常大,自然成了被骗领的对象。河务工地上总有一班河棍,有时自称木商,来此处领银买木;有时自称草户、柳户、麻户,需要领银买草、柳、麻等。一旦钱财到手,肆意花费,至于河工所需的物料却不见踪影。

长期以来,沿洪泽湖堤岸的一些居民,有的仅是与沿堤之人有隙,便偷偷决堤放水来淹没仇家;有的因自家田中干旱而盗挖以便进行灌溉。周桥、翟坝则一向有“奸民”盗决堤坝以便于商贩逃避淮关关税的传统。道光二年五月,阜宁县监生高恒信,贡生张廷梓等,因田亩被水淹没,纠集30余人,携带铁鞭,包围巡兵及把总杨荣,强行将黄河陈家浦四坝堤工挖开放水。同年八月十二日(1822年9月7日)曹考厅兰阳新旧埽段,被堤北居民偷挖放水。原因是夏秋久雨,田中积水较深,为了减轻水患。据掌贵州道御史韩椿奏,道光十二年(1832),奸匪陈端曾窃决河堤,贻害生民。最为严重的是,道光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1832年9月15日)四更时分,洪泽湖桃南厅龙窝汛十三堡附近民众,架乘船只多艘,携带鸟枪等器械,到十三堡拦截行人,强行将洪泽湖大堤挖开。兵夫进行阻止,被其捆缚堤旁。领导这次挖堤的赵步堂、陈堂、陈端、陈钦、张开泰、海东楼,均为桃源县的生监或大户。桃源县共分48图,分隶黄河南北两岸。南岸河堤内,共有20图,均系民田,虽距洪泽湖边较远,但因连年湖水涨漫,民田多被淹没。道光十二年湖水长至2丈1尺,各村图均被没入水中,其中包括赵步堂等户人家的大片土地。他们遂聚众起议,决定强行挖堤,放水淤地。这次人为地破坏造成全黄入湖,湖内被淤,下河各地非常危险。后来堵复决口的费用就高达100多万两白银。

至于治水工作者被匪抢劫,更成了司空见惯之事。

政府曾寄希望于“教化”,试图把百姓的思想行为纳入到符合其道德的轨道中。如乾隆八年(1743),淮北被灾,“民俗刁顽”,乾隆帝专门于翰林、科道中,“拣选品行端谨、通晓民事者四员授为宣谕化导使”。邓时敏、倪国琏被派赴凤、颍、泗地区;涂逢震、徐以昇被派往淮、徐、扬、海地区。“道府以下,听其节制”。可以想见,这种空口道白的教化是不会有任何绩效的,只能是自欺欺人。

20世纪30年代,那些到淮北的外地人,仍普遍感觉到当地人的刁诈。中央大学的一班师生到淮安调查时,不到1华里的路程,人力车夫却大肆婪索,且态度恶劣。胡焕庸写道:“江北人力车夫之诈欺难制,余等在扬州、高邮已熟知之,而以淮阴为尤甚。”可惜,胡当年没有在徐州再乘人力车,否则,他的遭遇可能更惨。在徐州地区,多年来一直流传着乾隆皇帝对此地的评价:“穷山恶水,泼妇刁民。”这种欺诈之风想来是有历史渊源的。

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就必须把物质利益看得重于友情、重于性命、重于道德。因此,男人动辄拨刀相向,妇人则时常诟詈。《聊斋志异》描述的沂州刘某,“有田数亩,与苗某连垄。苗勤,田畔多种桃。桃初实,子往攀摘;刘怒驱之,指为己有。子啼而告诸父。父方骇怪,刘已诟骂在门”。这种詈人者在淮北如恒河沙数。如邳县妇女,“未嫁不出户,窥嬉寡妇或诟詈攘袂”。宿迁黄勤烺,“邻某以其子片言之郤,詈其门三日”。淮安府斯年,“有恶少年詈其门者,乡人共忿”;赵甲,“日得百钱必巿酒肴进母,母饮辄醉詈其妇。妇好言慰母,而詈愈甚”。

有人骂人之刻毒,直至置人于死地而后已。铜山董金兰,“继姑嫠也,遇金兰虐,每食必詈,二载抑郁死”。沛县沈某妻赵氏,“被邻人袁五保秽詈,气忿自缢”。丰县李氏,“因郝某丑言詈辱,遂自缢”。赣榆徐本姐,“孙某秽詈,羞忿自尽”;朱某妻孙,“李小得秽詈,羞忿自尽”。宿州孙基女,“伯(罗)玳调奸不从,姑逐玳。玳寻衅秽詈,忿而缢”。

我们在淮北调查时,经常遇到有些农家因孩子打架、物品遗失等细琐之事,或举家械斗,或坐门谩骂数日。戴厚英描写的颍上县,“女人们会骂人”。有位烂眼女人,想把自己的男人从赌桌上拉回去,男人不走,打了她,“她就坐在蓝二爷堂屋骂起来了。骂得凶啊”!赛珍珠的《大地》中,王龙的叔叔和婶子,在敲诈侄儿时,也无中生有地坐门大骂。

“毛人”“水怪”

千百年来,淮北是“毛人水怪”之类谣诼的多发地。这一地区也是中国历史上开业帝王最密集的诞生地。这里的民众不但需要赐给他们阳光雨露的代表,更需要他们敬之仰之的偶像。从狐鸣篝火到独眼石人,反叛者多制造并利用民众的恐惧心理,打破旧的偶像崇拜,以动员推翻“旧”政权。

水怪传说在淮北虽早有记载,但至近代影响达到了登峰造极地步,甚至经常造成个别区域性的社会恐慌和民众心理崩溃。

春秋时代,“睢水受汴,东经陈留、梁、谯、沛、彭城县入泗。此水次有妖神,东夷皆社祠之,盖杀人而用祭”。唐德宗建中三年(782)秋,“江淮讹言,有毛人食其心,人情大恐”。元顺帝(1333—1370)时,宿迁顺德乡皂河,“水怪杀人,里人闻虹县朱山有神能除之”。后官府设立朱山大王庙以祀此神。正统年间(1436—1449),宿迁有二只铁钟浮于河中,“声吼如雷,居民以为水怪,杀牲祀之”。康熙二年(1663),沭阳“河四决,西北水兽出没,有火光起波上,平地水深丈余”。光绪十四年(1888)秋,“淮水泛涨,浮山下水高于上游者尺许。或见有水兽拦阻,下游水不得下注。盐局许观察萨阿使祭之,水遂退”。清代亳州的水神庙,“俗呼为水兽庙”。1921年5月,《申报》载洪泽湖发现水怪,“连日淮阴西南境滨湖居民,皆见有形似巨蟒之水怪游行湖面。据接近湖滨农人云:该水怪身长数丈,腰围径一尺有余。初自泗阳曹家嘴湖面南来,现已出入顺河集湖面云”。1931年,有人在洪泽湖边询问关于湖边铁牛的作用,“或云铁牛以驱怪,当日许真君追捕水怪时,曾骑一神牛。怪见真君即骇走,遥见有牛卧于堤上,仍疑真君在其处,即奔窜不敢稍停”。同年发生在淮北的伏汛大水,“事前曾传洪(泽)湖发现牛首怪物,登载各报”。1935年,地方报纸“又载淮安二堡湖滨有谢姓,运柩过湖,复睹该物,目光似电,吼声如雷”。

20世纪四五十年代,是淮北“毛人水怪”事件的多发时段,几乎所有地方均有“毛人”“水怪”的传说,许多孩子、妇女、甚至成年男子晚上不敢出门、不敢独住。“有些村庄集体睡觉,设岗自卫,一夕数惊,恐怖异常,有时自相惊扰,打斗致伤”。

1947年,淮北堤东一带盛传“毛人水怪”,传说怪物“来无影,去无踪,时大时小,时有时无。每到夜间便从河中爬上来,它有铜爪子、铁爪子,挖人眼睛,扒人心”。

不言而喻,“毛人水怪”事件的出现,是源于人们群体性的心理恐惧。这种恐惧与长期的征战、杀伐、洪水、匪患有极大的关系。自周至唐,朝廷对淮夷的征战不绝于书;南宋以后,洪水泛滥;明以后,苏北匪患深重。

一方面,朝廷对淮北的征伐带有较多的恐怖手段。王充指出:“(周)成王之时,四国簒畔,淮夷、徐戎并为患害。夫刑人用刀,伐人用兵,罪人用法,诛人用武。……德劣故用兵,犯法故施刑,刑与兵犹足与翼也。”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民众的普遍恐惧,淮北社会精英为了动员民众,又经常利用神秘力量相号召。如淮夷三十二世君徐偃,神迹卓著,被说成“威德日远”。传说徐偃为弃卵所生:“徐君宫人娠而生卵,以为不祥,弃之水滨。独孤母有犬名鹄苍,猎于水滨得所弃卵,衔以东归,独孤母以为异,覆暖之,遂昲成儿。”后鹄苍临死生角,并长出九尾,由狗变成黄龙。徐偃“欲舟行上国,乃通沟陈蔡之间,得朱弓矢,以已得天瑞,遂因名为弓,自称徐偃王。江淮诸侯皆伏从,伏从者三十六国”。

刘邦称帝后,就塑造了大量的神话。包括其母梦与神遇,其父曾见乃母在大泽之陂与龙交;在丰县大泽中斩当道大蛇(白帝子),等。朱元璋称帝后,也被“发掘出”许多神迹:“高皇在(皇觉)寺,尝戏书九字于伽蓝背,云:发你去三千里外充军!伽蓝夜来托梦于僧,致心乞赦。僧遂呼高皇话其实,皇言有之,乃洗去。伽蓝复来谢去。”

淮北水怪的超现实形象,多少带有淮地治水中被妖化的淮涡水神巫支祈的影子。但即使是水怪领袖巫支祈,也是天命君主大禹的囚禁物。《西游记》中以“妖猴”形象出现的孙悟空逃不出代表正面力量如来的手心,具有深刻的政治历史寓意。

中国传统政治家一向推崇孔子所说的“不语怪、力、乱、神”。一部关于《易经》的著作写道:“苟达乎道,则牛鬼蛇神、蛟人龙伯非怪也;不明乎道,则指之屈伸,拇之运动,无非怪也。”有人写道:“牛鬼蛇神,惑民诬世。”长期以来,各级封建政府更以打击虚拟世界的牛鬼蛇神为己任,以体现其正统性。沈元炼《溧邑侯吴公(鹤山)遗爱碑记》:“正气足以除鬼魅,如前马村之赛会,有禁一举,而焚其牛鬼蛇神、怪怪奇奇之傀儡也。”“毛人水怪”现象说到底是对怪力乱神的崇拜,比历史上江南的“淫祀”之风要恶劣得多。说明在近代知识比较普及的时代,淮北民众不但仍然缺乏基本的常识;更严重的是,淮北的这种风习的根源是普遍的社会恐惧,是缺乏对合法政权的信赖。

绘画作品中的“毛人水怪”


“毛人水怪”这类群体性恐惧癔想,根源于淮北地区特殊的历史、社会土壤,即人们长期生活的不安全感,合法权力的长期严重不作为或乱作为。

历史上,难以数计的社会动员者利用民众的普遍恐惧,不断打破旧的偶像崇拜,以达到改朝换代之目的。而在新的王朝建立后,统治者势必重塑对自己的崇拜。因此,淮北既由行政权力统治着社会,又由政治权力塑造着社会。但刘邦、朱元璋式的偶像重建,并没有消除民众的普遍恐惧,仅是重构了对新政权的恐惧,并渲染了迷信色彩。这又为新的动员者提供了进一步反叛的资源和沃土。

赌博、鸦片和酒

在刁风悍俗中,大部分民众又真切地感受自身的弱小,即使最强悍之人也有时处于无可奈何的绝望中,自然就不认为自己有改变现状的能力,因此而习惯于苟且偷生。从淮北民众喜欢赌博、吸食鸦片之类,可以推导出这种消极心态的根源。

拥有大量空余时间的淮北农民,尽管贫穷,却极嗜赌博。在淮北民谚中,与其他地区对赌博劝诫不同,这里居然流行“家有三场赌,实如做知府”的说法,可见人们对赌博的向往。淮安府,“尤多浮费子弟,博塞嬉游,莫之或禁。曩者浮靡之习,独未尽革”。海州风俗,“好争斗,乐饮博”。1934年的阜宁方志称,“赌风昔日亦盛,叶子戏随处有之,摇宝、摇摊赌额颇巨。俗又有‘倾家牌九,送命骰子’之谚”。盐城“监所男犯,其习惯大都承亡清之旧,平时烟赌通融,机诈百出”。清代在苏北“招徕游闲无籍之辈为屯户,将所领于官之牛种博赌一空”。雍正十年,两江总督尹继善奏:“寿州周围千里,民俗刁顽,命盗频闻,私铸赌博,叠经发觉。”

反映赌博的民谣在淮北俯拾即是,如“小板凳,夺夺捱,招个女婿不成才。喜吃烟酒好打牌,又受外面女裙钗”。沛县的风俗在明代时,“俗尚赌博,无赖子三五成群,不事生业,藉此以供衣食”。清末徐州马某,“先世为富家,尝食廪饩,善音乐,狎妓嗜赌”。民国初年,被安武将军行署判处死刑的寿县万得胜,“前因聚赌监禁,……嗣后肆行抢劫”。20世纪30年代,沭阳农民所谓的“娱乐”,仅有吃酒与赌博两件事,“正当者可说无有”。该县县立初中,曾有师生聚赌,“该县赌风可想而知”。淮北某些地区更流行“单嫖双赌”之说。司马中原小说《路客与刀客》中那位嗜赌的更夫邬矮子在淮北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在海州青口,赌局与妓窟、烟馆极为常见。较大的赌场,就有十数处。在淮阴西坝,赌博同样盛行,并被视为“三害”之一。从当时上层人物到搬运工和普通居民大多参赌。有些地痞流氓,还私设赌局,邀请赌客到自己家里赌博,从中索取“头钱”(抽头聚赌)。

20世纪80年代,中日学者组织的对山东巨野县的联合调查中,村民们回忆,在1949年以前,一般农民均参加“押宝”之类的赌博,薛扶集乡曹庄首富曹作宾家就是因赌博而衰败。

清末至民国前期,以徐州为中心的地区是著名的鸦片产地。1889年镇江的海关报告称:“本口商人之获利者,全在土药(即国产鸦片,进口鸦片称“洋药”——引者注)。砀山之土药最盛,闻得该处遍种莺粟,收成丰足。本口商人在彼购办之土药,计值银一百五十万两,试以每担值一百九十两,核计约有八千担及一万担之谱。该土药全由本口商人出售,然运至镇江者,不过三分之一。”1891年的镇江海关报告称:“土药本年收成极丰,浆力甚足,大约有一万担之谱。……上等之土药多由丰县、沛县、萧县、砀山县所产,每担价值关平银二百二十一两。次等土药多由睢宁县、铜山县、桃源县、宿迁县所产,每担价值关平银一百八十三两。以上各县,除桃源外,均属徐州府属地。”作为近水楼台,淮北人吸食鸦片之普遍也就可以想见了。

清末,一位在凤阳考察的外国人写道:“看到独轮车夫(他们中的许多人是聪明的农民和失去现行职业的商人)荷着、推着,并随着沉重而笨拙的货物摇摇晃晃,对那些相信适者生存理论、并对那些习惯于欧美运输方法的人,实在是一次教育。不过,这些人几乎全是鸦片吸食者。他们白天的路程走完,吃了饭、茶或是汤后,他们就急忙赶到鸦片室,并在那里过夜,他们谈笑着、抽着烟并进行赌博。”

但有的对中国一知半解的外国人竟然认为:“当中国人想自我逃避或摆脱烦恼时,他就会自然而然地去抽鸦片而不是去酗酒。”估计此人连中国的通俗小说《水浒传》也没有读过。酒是水浒世界好汉们的通用语言。固然,江南民众多不酗酒;但在淮北,酗酒与抽鸦片同样普遍,而酗酒的历史显然更早。济宁州志称:“浮浪子弟不务本等生业,三五成群,结交生事,侧帽披衣,耸肩邪步,口无正言,行无正事。窥探人妇女,引诿人子弟酗酒行凶,无所不至。俗谓‘闯将’是也。”

盐城地区,“各场灶贪煮海之利,有恒业而无恒产,好逸恶劳,贸易不轻去其乡,以游荡酒食相征逐”。司马中原回忆淮阴的文章,认为那里人的秉性就是“嗜酒如命”,“乡野上的人,经常留连在酒铺里,喝得醉里马虎。妇人把酗酒的男人称为醉猫子,骂他们灌黄汤、喝猫溺,惹骚!如今虽出门在外,淮阴老乡劝酒闹酒的本领仍独领风骚”。

苏皖两省的名酒,大多产自淮北。如洋河酒、高沟酒、双沟酒、口子窖、古井贡等。民国前期,邳县有酒池240口,每池每月收税3000文;宿迁烟酒公卖税每年约征银洋400余元;阜阳每年有征税酒约4000市担。

究其原因,正是普通百姓无法得到行政权力的有效保护,反而不断承受其盘剥和掠夺,并时时遭受水患、洪灾和土匪等的摧残,终日生活于恐惧不安之中。由于宗族观念的淡漠,他们甚至连家族的支持都难以得到,更感觉自己的孤寂。而淮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极为紧张。这样一来,心理疾病的泛滥也就不难理解了。赌博、酗酒、抽鸦片,既是自我麻醉,也是消除孤寂、紧张、恐惧的手段。

(本文摘自马俊亚著《被牺牲的“局部”:淮北社会生态变迁研究(1680-1949)》,四川人民出版社,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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