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读抄》,周作人著,上海三联书店2019年5月出版,48.00元
前年年底从网上买了不同出版社的几种周作人自编集,因为都没有出全,也就选了几本,和床头那套河北教育版的混杂在一起,可以随时翻翻。时间既久,便有了些感触,对上海三联书店的那几本情有独锺。首先是封面招人喜欢,我不怎么注意上面画的是什么东西,只是那白纸一角的略微浓艳的彩色就让人心动,不由想起鲁迅说的那只电灯上的灯罩,“雪白的纸,折出波浪纹的叠痕,一角还画出一枝猩红色的栀子”。周作人的文章涩而不枯,实际上更多的是腴,一味的素淡也未必合于他文章的本色。书中的版式设计和精美的插图都很见匠心,堪称巧而倩。我平素看的是河北教育版,两相比较,上海三联本(以下称“新版”)的行距疏朗和天地开阔真让人悦目。河北教育版呢,——人家白送我的书,我真不应该那么挑剔——可惜多用了琐碎的“题花”“尾花”,就不止点污素面,甚至有些让人感到举体拖沓了。
以上说的是新版让人喜爱的地方,真的不必去看书的内容,翻阅起来就让人产生愉悦的。所以前几天当当的“书香节”,我就想再把新出的品种补齐,可是奇怪的是,好像对前年的品种没有什么增加。正好一个偶然的机会和上海三联驻京的周青丰先生在电话中聊了聊,听他的意思,好像这书还是要继续出下去。我顺便说了我对这套书的好感,也提出一些疑问,周先生做了些解释。在电话中我也没有办法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只好说另等机会吧。
我想对周青丰先生说的是书的文字部分,具体些,就是指此书采用的底本和校订方针等近于技术性的问题。因为这套书既然还要出下去,如果愚者千虑或有一得,也算对这套自己喜欢的书表示些芹献。于是就厚着脸皮,不管人家爱听不爱听,说将下去。
这套书的“出版说明”中说:“周作人作品,版本众多,各有优长,而以讹传讹、有些错误一再延续的,亦不鲜。为更切近作者、原版之意旨,本次再版本着‘周作人自编文集原本选印’的原则,一律按照周作人‘自编’的目录进行内文的梳理编排,同时以世间流行的诸多版本互为印证,以求‘正本溯源’。”
这立意是极好的,但执行起来却难免有些走样。先看对周氏原版本文字的编排处理,我觉得前后出入甚大。只以《夜读抄》一册为例,请看《一岁货声》中的一页(新版78页):
再看民国二十三年北新书局版的同一内容,因为原版不很清晰,我把它录成简体横排如下:
(前页……)即其一例。又如卖硬面饽饽者,书中记其唱声曰:
“硬面唵,饽啊饽……”,则与现今完全相同,在寒夜深更,常闻此种悲凉之声,令人抚然,有百感交集之概。卖花生者曰:
“脆瓤儿的落花生啊,芝麻酱的一个味来,抓半空儿的——多给。”这种呼声至今也时常听到,特别是单卖那所谓“半空儿”的,大约因为应允多给的缘故罢,永远为小儿女辈所爱好。昔有今无,固可叹慨,若今昔同然,亦未尝无今昔之感,正不必待“风景不殊,举目有山河之异”也。
自来纪风物者大都止于描写形状,差不多是谱录一类,不大有注意社会生活,讲到店头担上的情形者。《谑庵文饭小品》卷三《游满井记》中有这几句话:
“卖饮食者邀诃好火烧,好酒,好大饭,好果子。”很有破天荒的神气,《帝京景物略》及《陶庵梦忆》亦(……下页)
可以看出,两种的差异是很明显的。新版把引文全部提出,另成“悬空”的一段,并改变字体,益显突兀。这样的大幅改变是“更切近作者、原版之意旨”么?作者在写作此文之时已经是上世纪的三十年代,早在十几年前他就知道把引文提出另成一段的格式,而且在他的文章中大量使用。如果作者认为这种格式能够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意旨”,他完全可以自己来做,何须后人代庖?至于把字体特别改为“楷体”,我认为也没有什么必要,“一宋到底”,便是大家风范,反此就未免小家子气了。
这类代庖的拆迁工程,普遍施行于全书,虽然起码有几十处之多,但形貌完全一致,无须多说。下面再说一下“诸多版本互为印证”,也就是对书中文字的校勘问题。校书时如果要对原文有所改动,当然应该有“校记”,指明某字改为某字,补或删也是一样;而更重要的是,要在校记中写明改动的理由,也就是要证明你改的有理有据。无理无据就只能叫臆测。臆测也不是绝对不可以,但只能以存疑的态度写下来,不能直接改动原文。
新版《夜读抄》对原版的文字有些改动,不多,有当有不当,但都没有校记。窃以为多有可商榷之处,仅举三例请大家指正。
一、《一岁货声之馀》新版84页倒数第二行:“同样的批评可以应用于卖碎煤的,更不必说那些收破玻璃和砖屑的了。”其中的“收”字为周氏原文所没有。此文最初刊于1934年2月17日的《大公报》,我请祝淳翔先生代查《大公报》所刊本文,也没有“收”字。祝兄说,这段话采自阿狄生(即周氏文中所说的“爱迪生”)《伦敦的叫卖声》,此书现有刘炳善译本,一查即可。很快他就发来书影,刘译的原文是:“同样的评语也适用于那些卖煤末的、更适用于卖碎玻璃和砖渣的小贩。”我反复读了几遍,觉得知堂本文说的正是这意思,这小贩是“卖”而非“收”碎玻璃和砖渣。
这“收”字当然也不能说是“妄加”,按我们的生活经验,还真没见过沿街叫卖碎玻璃的,而收购废酒瓶子和碎玻璃的却是常见。如果没有人向我提供刘炳善的译文,我也觉得知堂的原文中大约漏掉了一个“收”字,或干脆漏上两个字“收买”或“收购”,可是这见解也只能在校记中存疑,直接把原文改补的胆气我还是不足。
二、《姑恶诗话》,新版270页中间,引毛晋题所刻《放翁题跋》后的一段,中有“放翁怅然赋一词云”,下文就是有名的《钗头凤》。但知堂此文中的原句是“赋一调”而不是“赋一词”。那么到底哪个对呢?这就容易多了,一是“赋一调”这话没有毛病,我问了几位年轻的朋友,没有不明白的;二是毛晋所刻《津逮秘书》中收有《放翁题跋》,书末有毛晋所题,正作“调”字无疑。
那么为什么好端端地要把“调”改成“词”呢?也许觉得“赋一调”不如“赋一词”通俗易懂,也许认为“赋一调”有些不通。但这都不能成为改换原字的理由,要想改,就要查书,如果嫌查书麻烦,那就只能忍住不改。说实在话,知堂的文章虽然被某大学者嘲笑为只是“谈龙谈虎的闲适文字”(大意如此),但在我看来,一方面“谈龙”“谈虎”的文字并不闲适,另一方面,他的文字读起来大多不那么轻松。这除了那些文章涉及到我很多不懂的知识之外,也很可能有他自己的原因,即他在行文或编集时不那么认真,写的时候就难免有错字,再加上“手民”的误植,印出来以后也不肯细心校改,结果错字漏字衍字的事时有发生。所以惹得编辑同行对原书疑神疑鬼,我觉得是再正常不过了。但大胆怀疑可以,落笔纠正时还是小心为好。
三、《猪鹿狸》一文,在新版52页倒数第7行有“此外”二字,我发现原书乃是“此他”。这“此他”现在读起来有些不习惯,或者以为还是改成“此外”或“其他”较好。但作者已经不在,无法和他商量,也就只能如此,因为“此他”这词并没有错,并且一直为周氏兄弟所常用。如鲁迅《域外小说集·略例》“此他有虚线以表语不尽,或语中辍”,“此他不关鸿旨者”,又《中国小说史略》第十四篇“此他事状,则多本正史纪传”,第二十四篇“此他续作,纷纭尚多”。而知堂也有“此他虽几边一小物举不及顾”(见《苦竹杂记·市河先生》),“此他虽皆是篇章之珠泽”(见《苦口甘口·我的杂学·四》)。“此他”这种因为时过境迁而很少使用的词语,按照规矩也只好让它保持原样为宜。
这种不该改而误改的还有一些,不再一一列举。下面说一个该改而未改的。
《颜氏学记》,新版33页第五行,周氏引颜习斋语:“文章之祸,中于心则害心,中于身则害身,中于国家则害国家。”但这句话里的两个“国家”,其实都是“家国”之误。我读《夜读抄》一类的文章都很吃力,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喜欢把周氏所谈的书找出来,不敢说读,只能是涉猎一下。这不大容易做到,中国的古书,知堂说得津津有味,可是有不少却是找不到的;至于外国的书,有一些至今没有翻译,如《夜读抄》中提到的安度阑的《习俗与神话》,还有就是翻译出来了,却很难买到,或者价格被炒得很高。我对朋友说起这事,他说,可能有一些人就是追着知堂的书单来阅读的吧。有鉴于此,我如果找到了这类书,自然就要把周氏文章中提到的段落或字句前前后后复习一下,于是往往就能抓知堂先生一个“现行”,找出他抄错抄漏的字句。《夜读抄》中这样的“现行”还有几处,比如《百廿虫吟》,有兴趣的读者不妨抓个试试。
对那么精心做出来的新版吹求出以上这些瘢疵,我自己都为此书的校订者感到冤枉。何以言之?因为段落的拆迁和把一些字当成了钉子户拔掉,都是只要“清净无为”或少动些手脚便不会自己冒出来的,说起来真是费力不讨好了。而最后说的一条,要想彻底解决也是很难做到,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很多书或者藏在国家图书馆中或者还没有人翻译出来,那就只好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因为要做的事还有很多。我对周青丰先生说,知堂版本中的文字错误,可能并不是最难解决的,真正难解决的是在对现有标点的处理上。他不大以为然,可能是因为新版的制作还没有触及标点的问题吧。
《夜读抄》的“出版说明”最后说:“我们努力呈现最好的版本给读者诸君,唯能力时间有限,错误在所难免,也欢迎读者诸君批评指正。”我是把这些话认真对待的,而且确实很喜欢这套书的设计和制作,所以说了那么多,希望不会被人笑我犯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