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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不修衙:为什么古时的衙门总是破破烂烂?

官不修衙”背后那种体恤民财、民力,以及将教育预算排在修衙项目之前的传统执政理念,毫无疑问属于永不过时的价值。

官不修衙:为什么古时的衙门总是破破烂烂?

如果我们有机会到宋代的城市逛逛,恐怕很难找到一座豪华的衙门,倒是破烂的衙门,在许多地方都可以见到,甚至有些州县的官衙居然成了危房。

著名的北宋城市风情画长卷《清明上河图》画了一百余栋楼宇房屋,包括酒店、商店、茶坊、旅店、寺院、医馆、民宅等等,最气派的建筑非“孙羊正店”莫属,这么多建筑物中,也找不到一栋可以确认为官署的豪华建设,画中城门口有一个三开间的平房,算是《清明上河图》长卷唯一画到的一处政府机关——税务所,但这个税务所看起来也很简朴,跟普遍平居差不多,比起临街的酒楼商铺来,逊色多了。

后来成为南宋都城的杭州,州衙更是破败不堪,实在不像是官府办公的地方。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苏轼到杭州担任通判(相当于副市长),发现州衙的屋宇“例皆倾斜,日有覆压之惧”。杭州曾是五代十国时期吴越国的首府,其时“官屋皆珍材巨木,号称雄丽”,但入宋之后“百余年间,官司既无力修换,又不忍拆为小屋,风雨腐坏,日就颓毁”。地方官只好在这“颓毁”的州衙内办公、生活。苏轼当了三年杭州通判,任期满另迁他州,期间未能修缮州衙。

十几年后,即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苏轼又到杭州当知州(市长),发现州衙仍未整修,更加破烂。他在打给朝廷的报告上说:“到任之日,见使宅楼庑,欹仄罅缝,但用小木横斜撑住,每过其下,栗然寒心,未尝敢安步徐行。”堂堂州政府办公大楼,破落到这个地步,确实有点匪夷所思。苏轼问他的同僚,这房子如何住人?同僚“皆云每遇大风雨,不敢安寝正堂之上”。

这一年六月,杭州州衙有一处房屋倒塌,压伤了衙门内两名书吏;八月,州衙的鼓角楼也倒了,“压死鼓角匠一家四口,内有孕妇一人”,自此之后,“不惟官吏家属,日负忧恐,至于吏卒往来,无不狼顾”。这衙门再不修缮,实在是不能够办公、居住了。所以元祐四年九月,苏轼不得不上奏朝廷,请求拨款修缮衙门——准确地说,是请求朝廷拨给杭州二百道度牒——在宋代,僧尼出家需要获官方颁发的度牒认证,而度牒是要收费的,官方常常通过出售度牒来弥补财政之不足。苏轼调查、计算了一下,杭州官衙至少有二十七处“皆系大段隳坏,须至修完,共计使钱四万余贯”,而要筹集四万贯钱,需要出售二百道度牒。

苏轼在给朝廷的报告上说:“臣非不知破用钱数浩大,朝廷未必信从,深欲减节以就约省”,然而,州衙“弊漏之极,不即修完,三五年间,必遂大坏”,到时再大修,就不是四万余贯钱所能解决的了。所以,苏轼“伏望圣慈(垂帘听政的高太后),特出宸断,尽赐允从。如蒙朝廷体访得不合如此修完,臣伏欺罔之罪”。但朝廷没有同意拨款,可能是因为这次修衙的预算数目太浩大了,四万贯钱,折成人民币,少说也有一两千万元。

次年,杭州发生水灾,又次生饥荒。苏轼再次向朝廷申请划拨二百道度牒。按照苏轼的打算,这二百道度牒卖成钱,可以购得二万五千石大米,再减价粜米,可得钱一万五千贯,用这笔钱来修缮衙门,虽然无法彻底翻修,不过“修完紧要处,亦粗可足用”。这样,朝廷只要拨给杭州度牒,既可赈灾,也可修衙,一举两得,一物两利。苏轼还特别说明了救饥的重要性:“设使不因修完廨宇,朝廷以饥民之故,特出圣恩,乞与二百道度牒,犹不为过。而况救饥、修屋两用而并济乎?”

这一回,宋廷才同意分配度牒给杭州,不过不是二百道,而是只有三十道。出售三十道度牒所募集的资金,肯定是不足以修整官衙的,我猜测杭州官衙最后应该是草草修缮了事。不过,苏轼在元祐五年主持修建的一处公共工程,则在青史上流芳千古,那就是杭州的“苏堤”。

现在的问题是,苏轼可不可以自作主张、挪用公款、大兴土木,将官衙修得漂漂亮亮呢?不行。因为宋朝不允许地方官擅自修建官衙。宋代之前,地方官还有自主修衙的权力,如唐代的李听当邠宁节度使时,发现“邠州衙厅,相传不利葺修,以至隳环”,李听不管三七二十一,“命葺之,卒无变异”。但到了宋朝,地方官要修建衙门,就必须经中央政府审核、批准了。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朝廷已诏令地方“无得擅修廨舍”。苏轼自己也明白:“近年监司急于财用,尤讳修造,自十千(即十贯钱)以上,不许擅支。”

如果地方官私自修建官衙,则将受到弹劾、处分。恰好宋朝的台谏监察系统具有独立而强大的力量,官员对待修衙之事,就不能不比较审慎了。来看两个例子——

还是在杭州,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知州薛映被人告发“部内女口,鬻铅器多取其直,广市绫罗不输税,占留州胥,在司擅增修廨宇”,意思是说,薛映的亲属经商牟取暴利,又逃税漏税,还占用公职人员,而薛映本人又擅自修建官衙。朝廷马上派遣御史调查,一查,果然如此,经大理寺议罪,薛知州被贬为“连州文学”,一个小地方的闲职。

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汝州知州李寿朋在春荒时节“令郡人献材木,修廨宇亭榭,重为劳扰”,也被御史弹劾,受到降职处分。

因为朝廷对地方官府修衙之事控制很严,慢慢便形成了“官不修衙”的惯例,这一惯例延续至后来的明清时期。如明朝万历年间,顺天府宛平县有个叫沈榜的知县,写了一部《宛署杂记》,据这部笔记的描述,宛平县虽然是京畿首县,但县廨却非常简陋:“廨仅一所,与民间比屋,曲直不齐,各佐领衙与市民联墙,声音可通。吏大半无廨地,僦借民居。顾不知创自何时,何所迁就,而因陋就简,粗备如此也。”

宛平县自永乐帝迁都北京、成为京畿首县,迄至万历年间,已接近两百年,这么长的时间,居然一直未能将县廨修建得象样一点。因为县廨实在太粗陋了,跟“天下第一县”的身份极不相称,沈榜只好在万历十八年重修了衙门的仪门,但想扩建,县财政却拿不出一两银子来。

清代中叶,成都的官署也是年久失修——“文官衙署向皆欹侧欲倾,破烂不堪”;“两县以下之各官署,或荒凉如僧庐,或朽蚀如陋室,虽列省会地面,而萧条僻陋之气,怆然满目”。为什么会这样?原因便是地方政府“无款培修”,而且地方官也缺乏修缮的动力,“因官任久暂无定”,谁也不乐意自己辛辛苦苦种树,让后来者白白乘凉。

官不修衙:为什么古时的衙门总是破破烂烂?

当然也不能说从宋朝开始,所有的官衙都不修缮。修衙之事,还是见诸史志。但总的来说,宋代官员对修衙极不热心,即便是非要修衙,也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再三强调原来的官廨破败不堪,非修不可,又申明在修建过程中并无扰民之事。也有地方官为了修衙,将自己的俸禄或财产捐献出来,作为经费,或者接受民间富民、士绅的个人捐助。这倒是政策允许的。事实上,古代不少地方官都有捐出薪水修整官廨的记录,苏轼修缮杭州州衙,便捐出自己的“公使钱”五百贯。公使钱,是宋朝财政拨给地方长官的特别费,由地方长官自主支配,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那古代王朝为什么要严格限制地方官府修缮官廨呢?首先是因为,传统社会的政府一直是一个“小政府”,财政规模非常有限,通常不设专门的修衙经费。苏轼想修整杭州衙门,只能一次次向朝廷申请拨款。清代则规定,地方官想修建衙署,一概由官员自掏腰包,从他们的养廉银中分期扣款,这种情况下,哪个官员愿意吃饱撑的去修官衙?

其次,旧时修衙,难免要劳民伤财,招募或征调民力。在宋代,科配民力,政府是需要按照市场人力价格支付工资的,但地方政府因为缺乏足够的资金,又免不了会出现“有司失职,往往不给价直”的情况,给地方百姓造成沉重负担,也埋下社会隐患,而这,又是与“恤民”的传统执政理念相违背的,也是开明的执政者所不乐见的。

最后一点更值得特别指出来,在旧时朝廷的工程立项与预算日程表中,修衙通常被列为“不急之务”,远远排在其他公共工程的后面。如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宋廷“诏京城内外除修造仓场、库务、店务、课利舍屋外,自宫殿、园苑以至百司廨舍、寺观等,并权停。过七年取旨”。即暂停京城一切官廨的修建,七年后再说,因为政府要优先建设仓场(贮存粮食的仓库)、库务(国库)、店务(公租房)、课利舍屋(税所)等公共项目。

还有学者从民国时汇编的《明代建筑大事年表》中统计出,明朝开国之后,洪武期间三十一年,各地新建和重修学校674所,而同一时期才修衙26所;到了宣德朝,官廨才大规模兴建,但也只是修了55所,而同期各地兴建或重修学校则有159所。

旧时“官不修衙”的惯例虽有种种弊端,比如可能导致地方官产生因循苟且、得过且过的习气,像杭州官衙那样破败到时刻有倒塌的危险,更是“不正常”。但“官不修衙”背后那种体恤民财、民力,以及将教育预算排在修衙项目之前的传统执政理念,毫无疑问属于永不过时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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