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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钟与历法:现代时间观是如何确立的?

时间让圣奥古斯丁感到困惑:“没有人问我,我倒清楚,有人问我,我想说明,便茫然不解了。”测量通常是针对某些本身很独特的事物,比如一百米的道路、牧场或湖泊,但是一百个小时,无论是悲是喜,都是一百个小时的…

时间让圣奥古斯丁感到困惑:“没有人问我,我倒清楚,有人问我,我想说明,便茫然不解了。”测量通常是针对某些本身很独特的事物,比如一百米的道路、牧场或湖泊,但是一百个小时,无论是悲是喜,都是一百个小时的……时间。

时间没有实体,不光圣奥古斯丁难以理解它,我们也是一样,但正因如此,人类便可将自己的片面理解强加在时间上。在测量时间的过程中,西欧人会在实用计量学方面迈出一大步并不奇怪。同样不奇怪的是,他们的这一大步出现在测量“小时”方面,而不是历法改革上。“小时”不受自然事件的制约,而是人为规定的持续时间,容易受到人为定义的影响。相比之下,“天”(day)则以黑暗和光明为其边界,此外,历法还是几千年文明的产物,受制于习俗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属性而难以改变。

举例来说:1519年,在尤卡坦半岛的玛雅人中间被困多年之后,热罗尼莫·德·阿吉拉尔(Jerónimo de Aguilar)终于见到了一些基督徒,当时,他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今天礼拜几。当救援人员说是礼拜三时,他哭了起来,因为回答和他想的一样,这证明他尽管与外界隔离,但仍能知道现在是一周中的哪一天。他之所以如此激动,并不是因为他知道根据星象来看他用的历法是正确的,而是因为他在那些不信神的人中间还能坚持做祷告的时间表。这位历法的守护者,是他那个时代和时代之人的典型代表,他感兴趣的不是准确性本身,而是传统和得救的可能性。

对农民来说,日程安排只是粗略的:天气、黎明和日落决定了他们的行动节奏。但对城市居民来说,“小时”具有核心重要性,他们的买卖活动已经开始有了量化的风尚。他们的时间当时就已经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后来所说的金钱了,而这些城市居民早已预示了富兰克林这类人的出现。

1314年,卡昂城在一座桥上建了一座时钟并在其上题词:“我让时间发声/以使平民欢欣。”(请记住,那时所说的平民包含除了贵族和教会成员外的所有人。)15世纪,一份请求为里昂市民建造一座城市时钟的请愿书宣称:“如果建了这样的一座钟,那就会有更多商人来到市集,市民们会感到安慰、振奋和愉悦,生活也会更加有序,市镇也会有一处风景。”

英语中的clock一词与法语中的cloche、德语中的Glocke有关,都是“钟”(bell)的意思。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城市生活的节奏是由钟声支配的——就连不守时的拉伯雷也说:“没有钟的城市就像没有手杖的盲人。”但是,在第二个千年开始时,钟声响起的具体小时时间是根据宗教规定确定的,也是不精确的,而且每天的敲钟次数也太少,无法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合适的节奏。

这些市民了解时钟在实际生活中的价值,也对量化思维和大型机械很熟悉,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是他们发明了机械时钟。如果历史是合乎逻辑的,那么发明机械时钟的应该会是一名占星家或一位修道士,因为在中世纪的欧洲社会,他们各自所属的群体都试图在夜间这个难以判断时间的时候,也按照时间表行动,无论阴晴。例如,占星家必须在国王、教皇和富有的恩主出生、死亡、打仗的时候,确定行星之间的相对位置。修道士必须在夜间起床,在适当的时间点诵读合适的祷词。新的一天要从晨祷开始,但这并不容易——圣本笃会规规定:“谁若在第九十四篇圣咏的光荣颂后才赶到做晨祷(正因如此,我们才愿把圣咏缓慢地拖长声音念),他将不得站在唱歌班的本席位,而该站在末位,或站在院长特为此疏忽之辈所指定的地点,让院长及众人都能看见。”

法国斯特拉斯堡圣母大教堂天文钟


早期的机械钟都非常巨大和昂贵,我不认为是哪个占星家或天文学家建造了最早的时钟,尽管如果有某位公爵或主教的赞助,可能会有类似的奇才。我猜最早建造时钟的可能是个修道士,是一个庞大而富有的组织的成员。如果历史合乎逻辑,他应该是技术先进的熙笃会的修道士,该修会的院长确信恩典与效率有某种关联,因此,也就与水磨和风车、齿轮和机轮有关。

从逻辑上讲,我们可以进一步推测这项发明是在北方完成的。在那里,白昼时长的季节性变化和小时时长的不规则程度比欧洲地中海地区更大,而且水钟里的水也更容易结冰。法兰西北部,这个哥特建筑和复调音乐的故乡似乎是一个合理的选项,在那里,创新在13世纪开始突飞猛进。

逻辑推理也就到此为止了,而历史经常忽略逻辑。我们不知道是谁建造了我们这种机械时钟的欧洲原型,也不知道是在哪里建造的,也许永远也不会知道。至于什么时候建造的,应该是在13世纪的最后几十年,就在眼镜发明前后不久(这绝非巧合:西方就是从那时开始了为人类感官设计技术辅助设施的长期狂热)。我们不能确定具体的年份,但很可能是在1270年代。开始时,罗伯图斯·安格利库斯(Robertus Anglicus)讲到过试图制造转轮的例子,这个轮子每24小时会转一圈。同一时代,在西班牙阿方索十世的宫廷里,有人绘制了一架重力驱动的时钟,其由水银流量调节,水银会从空心齿轮的一个齿槽流向另一个齿槽。大约在当时或此后不久,诗人让·德·默恩在《玫瑰传奇》这部他与人合作的作品中描写了一位皮格马利翁式的人物,一个相当出色的机械工,而这本书也是那个时代的“畅销书”。这位“皮格马利翁”发明了好几种乐器,例如,一种小型风琴,他会在“唱经文歌、第三声部或固定声部”时为其泵气并演奏,他还发明了几架时钟,这些时钟“借助精致设计的齿轮而永不停息地转动”。即使这位诗人没有见过时钟,那他也一定听说过。

公元1300年以后,毫无疑问,机械时钟已经实实在在地出现了,因为当时提及时间测量机械的次数激增。但丁在写于1320年左右的《神曲·天堂篇》的第二十四歌中,使用减速齿轮来隐喻那些喜悦的灵魂,它们在狂喜中旋转:

正如一架时钟中的各个齿轮都同步运转那样/最里面的齿轮,如果仔细看/似乎静止不动,而最外侧的齿轮则转得飞快。

1335年,加尔瓦诺·德拉菲亚马(Galvano della Fiamma)描绘了米兰圣母玛利亚礼拜堂中的一座“美妙的时钟”,有一个小锤子,夜以继日地报响24个小时。

夜晚的第一个小时,它敲了一下,第二个小时,它敲了两下,第三个小时,敲了三下,以此类推;如此一来,就能知道不同时候的敲击具体指的是几点,而这对人的所有生活和工作来说是最必要的。

这些时钟只有钟声,没有表盘和指针,尽管如此,西欧已经进入了量化时间的时代,或许已经走得足够远,以至于无法再走回头路了。

大多数发明都是对以前装置的改进或改造,但是机械时钟,就其关键装置来看,是真正的原创发明。对大多数人来说,时间似乎就像无法分割的流体。因此,实验者和工匠们花费了几个世纪的时间,试图以模仿其流动的方式来测量它,也就是说,模仿水流、沙流、水银流、碎陶粉末流,或者蜡烛在无风状态中缓慢而稳定燃烧的过程。但是,从来没有人设计出一种实用的方法,可以用上述手段测量长时段的时间。运动中的物质会结霜、会被冻住,也会蒸发、凝结,而蜡烛也不受控制,要么烧得太快,要么太慢,有时还会渐渐熄灭——总之,都会出问题。

当人不再把时间看作一个流畅的连续体,而是开始把它看作由一连串单位量组成的连续不断的事物,这个问题才可能得到解决。圣奥古斯丁提出,比如,人们可以将一个长音节量度为一个短音节的二倍:“但如果两个音节一前一后发声,第一个短而第二个长,那我该如何把握那个短音节的长度呢?”从技术上说(而不是从哲学上说),答案就是擒纵器。如此一来,短音节的长度就是“嘀”和“嗒”之间持续的时长。

罗伯图斯·安格利库斯曾描述过一个时间测量装置,其由一个重锤(weight)驱动,重锤由一根绳子吊着,而绳子另一头则缠绕在一个圆柱筒上,而那个时候,西欧到处都是磨粉机、杠杆、滑轮和齿轮,肯定有不少原初的机械师都想到了利用类似技术测量时间。难题在于如何保证罗伯图斯那台机器里的重锤不会突然下落或滞后下落,以及能够坚持规律地运动。重锤下降的速度可以很容易地减慢,但如何才能保证它的运行能使圆筒平稳转动呢?人们怎么能保证这样测量下来的第一个小时和最后一个小时,它们的持续时长是相同的呢?

答案就在我们所说的擒纵器之中。这个“简单的”摆动装置会有规律地打断钟表重锤的下降运动,每天重复成千上万次,如此便保证了重锤的能量可以被均匀地

消耗。擒纵器并没有帮我们解开时间的谜团,但它的确驯服了时间。

西方人并不是第一个发明了机械钟表的。早在公元10世纪,中国人就有了好几个巨大的钟表。事实上,可以想象,这些消息启发了西方第一批钟表的发明。无论事实如何,毫无疑问的是,西方之独一无二,在于其对时钟的热情(我们稍后会讨论这一点)以及从不均等小时到均等小时的疾速转变。据我们所知,从一开始,西方的机械时钟就以均等小时(equal hours)来衡量时间,无论冬夏。这并非因为人们无法制造一种会随着季节变换小时长度的钟:机械时钟从欧洲传入日本后,日本人就开始这样做了。那是几个世纪以后的事了,而中世纪的技术可能无法胜任这样的任务。即便如此,有趣的是,现有记录都没有提到这样的尝试。也许早期的资本家希望每个小时的长度是均等的,这样他们就能在冬天最阴沉和最短暂的日子里压榨工人整整一个小时的劳动。也许西方人当时已经开始认为时间是同质的,就像13世纪的复调音乐暗示的那样。

尽管如此,早在1330年的德意志和1370年的英格兰,均等小时就开始普遍取代不均等小时了。法兰西国王查理五世在当政后期就颁布法令,规定巴黎的所有时钟都应该与他安装在斯德岛宫殿里的时钟同步计时。(钟塔码头现在还有一座时钟在那里。)专研百年战争史的历史学家傅华萨(Jean Froissart)在撰写其著作《编年史》的中途——猜测很可能是在1380年代——抛弃了之前使用的祷告时间,转而使用新的时钟时间。

1862年,伦敦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一幅由重物驱动的大型钟楼时钟的设计作品


A.J.古列维奇说:“正是在欧洲城市,时间,在历史中首次被‘分离出去’,成了一种纯粹的形式,处于生活之外。”时间,虽然无形无相,却被束缚着。

时钟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也是异常巨大的。时钟是一种复杂的机器,它的建造和维护都需要优秀的机械师和精于实践的数学家发挥本领。为了证明这一点,我要向各位介绍沃灵福德的理查德(Richard of Wallingford),他于1326年到1336年任圣奥尔本斯的修道院院长,为他的修道院建造了一座塔钟,还写了一篇有关时钟制作的论文。与其说他是个修士,不如说他是个机械师,他必定切割过、锉过、调整过、紧固过又检验过许多小块金属,而且出于必要,他还会用数字说话:

白天工作的重锤齿轮有72个齿。齿轮的中心与基座之间距离13个齿,是一个距离整个设备中心线6个齿的弦,轴榫上的主轴是长度为15齿的弦。

这位有量化思维的修道院院长是希腊化历史的幽灵,或者,更有可能是未来的幽灵。

时钟为西方人提供了一种新的想象方式——一种元想象方式。罗马诗人卢克莱修早在公元1世纪就创造了世界机器(machina mundi)的形象,从那以后,其他人就时不时地使用这一概念,而现在许多人说已经是西方文明主导隐喻的“机械宇宙”这一概念,却直到14世纪才出现。

奥雷姆在其理论和技术中,都预言了16世纪和17世纪那些伟大的天文学家,尤其是在他提及上帝的时候,他说上帝创造了诸天,所以它们才能运行得“如此平静、如此和谐……这情形很像是一个正在制作时钟的人,他让钟表跑起来并让它靠自己持续运动”。三个世纪后,当约翰内斯·开普勒试图解释这个指引了他那些惊人推测的想法时,他写道:

我旨在告诉诸位,那天体机器不是什么神圣的、有生命的存在,而是类似一架时钟(而且他认为时钟有灵魂,并将制作者的荣耀归于作品),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几乎所有的各类繁杂的运动,都由一个最简单的、富于吸引力的物质力量所引发,正如一台时钟的所有运动都由一个简单的重锤引发一样。

奥雷姆的隐喻指导了那些经典物理学创立者的思想,而且有人可能会说,其对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也产生了同样重要的影响。

关于那些天才的故事就说这么多;其他人的情形又如何呢?他们在量化时间方面做出的最终选择,就像对所有事情的最终选择一样,将是决定性的。对于人口占大多数的农民,我们几乎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看待时钟的,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城市居民对时间机器是非常敬重的。每个大城市和许多较小的城市都会主动承担重税,就为了至少能有一座时钟,在刚有时钟的头一个世纪左右,这些时钟都很巨大,通常安置在塔楼里,而且都非常昂贵。也许在17世纪以前的整个技术史上,没有哪种复杂的机器像时钟那样传播得如此之快。

傅华萨也迷上了这种新机器,对研究中世纪欧洲的社会历史学家来说,这位品位一般却很多产的作家相比于其他任何天才都更有价值。他的诗歌《含情脉脉的钟》

(“L’Horloge amoureuse”),就将时钟描绘成恋人的心。诗中那位心之所爱的女士,其美貌激励着她的恋人,就像重锤驱动着时钟。他的欲望如果没有忧惧的束缚,就会失去控制,就像擒纵器会控制重锤的下落一样。傅华萨在这个新的时间机器装置中,为爱情国度中所有拟人化的居民——忠诚、耐心、荣誉、礼貌、勇敢、谦卑、青春——都找到了合适的意象。这首诗本身就相当于一首送给时钟的情歌,因为即使没有太阳,时钟也会报时:

因此我们认为他勇敢又聪慧/第一个发明了这个装置的人/运用他的知识,他着手制作出/一件如此高贵而宝贵的东西。

一些堪称壮观的时钟是由擒纵器发明后的头几代人制造出来的。著名的斯特拉斯堡时钟,始建于1352年,完工于两年后,它可以报时,还有一个自动星盘、一部万年历、一台可以演奏赞美诗的钟琴、圣母怀抱圣婴以及东方三博士来拜的雕像、一只会啼叫并能扇动翅膀的机械公鸡,以及一块显示黄道十二宫与身体各部分对应关系的石板,用以指示放血的正确时间。说这座城市的时钟除了报时外没有其他作用,就像是说这座城市主教堂的彩色玻璃窗除了让光照进来外什么都不做一样。

几代人以来,市镇的时钟,这一复杂的机械装置,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看到,每日每夜都要一遍遍地听到它的声音。它教会了人们:那看不见、听不见,似乎永不停歇的时间,是由单位量组成的。如同金钱一样,时钟教会人们量化。

现代风格的严格的工业化时间,早在14世纪上半叶就出现了。例如,1335年4月24日,腓力六世授权亚眠的市长和市政官员以钟声来颁布命令和实行管理,包括在早上的什么时候城市的工人应该去工作,什么时候他们应该吃饭并在吃完后继续工作,以及什么时候应该下工。两百年后,当拉伯雷笔下的庞大固埃宣称“没有什么钟会比胃计时更准确”时,他是在量化的城市荒野中呐喊。

伊维塔·泽鲁巴维尔的一句话特别精当,他写道:“历法是社会这张布的经线,通过时间沿着纵向运行,并承载和保护着纬线,也就是人们之间的关系结构以及我们称之为制度的东西。”尽管如此,西欧人改革历法的速度慢于建造和遵守时钟的速度这件事其实不足为奇。事实上,他们做了这件事比他们一直拖着没做更令人惊讶。

公元六世纪到九世纪,位于墨西哥恰帕斯州托尼纳 (Tonina) 的考古遗址的玛雅历盘


路德宗的改革者菲利普·梅兰希通曾提到一名“博士”(大学学位的持有者),这名“博士”说没必要对一年的时间做精细划分,因为“农民完全知道什么时候是白天,什么时候是黑夜,什么时候是冬天,什么时候是夏天”。许多人可能会同意他的说法,但是博学而虔诚的梅兰希通宣称,应该有人在前面说的这位博士的帽子里“拉一坨屎”,“然后再戴回他头上”。这位新教神学家宣称(天主教徒热罗尼莫·德·阿吉拉尔对此也会表示赞同):“这是上帝赐予的伟大礼物之一……人人都能把教历上每一天对应的字母挂在墙上。”

上帝以基督道成肉身的方式进入时间,这就圣化了某些日期,特别是复活节。尼西亚会议已经宣布,复活节的日期应当是春分后紧接着第一个满月的第一个礼拜天。这个日期不是很好算,但也没难到算不出来——如果你知道哪天是春分的话。但是儒略历的制定者们误判了太阳年的长度,这一错误导致闰年有点儿多,而且使得春分日在日历上的日期偏离了实际的天文学事件而更接近夏天。这意味着人们会在错误的礼拜天庆祝复活节,这对于一丝不苟的虔诚教徒来说是无法忍受的。基督教的天文学家和数学家——罗杰·培根、库萨的尼古拉、雷戈蒙塔努斯、约翰内斯·舍纳(Johannes Sch?ner)、米德尔贝格的保罗(Paul of Middelburg),以及哥白尼——无论何时被问及,都会指出历法不靠谱的问题。到1582年,儒略历和实际的太阳时间事实上相差了11天。

那一年,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召集了一场罗马天主教专家会议来改革历法。他们辩论、沉思,并向教皇提交了一份修订版的儒略历,而这版日历此后一直被称为格列高利历。根据专家们的建议,教皇宣布,1582年10月4日星期四之后的那一天确定为1582年10月15日星期五。至于抽象的日历年一年的全部天数与实际的太阳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多一点儿的天数之间的差异,格列高利的改革保留了儒略历系统每四年多出的一天,但有一个小却重要的修正:只有当纪年数能被400整除时(如1600年和2000年),这一年才是闰年。

许多人对这次改革感到不满。天主教徒蒙田就曾抱怨道:“我认了,但是我的思想总是超前或落后十天,它总是在我耳边嘀咕:‘这次调整关系到那些尚未出世之人。’”东正教和新教的基督徒仍像坚守真十字架那样坚持使用儒略历,而且在许多情况下,他们一直如此,坚持了几个世纪。伏尔泰曾写道:“英国的普罗大众坚持使用他们自己的历法,宁愿与太阳唱反调,也不愿与教皇一致。”专家,无论是真的还是自诩的,他们围绕着格列高利历发表了大量的论文。加尔文主义者约瑟夫·尤斯图·斯卡利杰尔认为,因为不想制订一个好日历,所以用这个新日历来搪塞,十分蹩脚,他还称新历法的主要捍卫者耶稣会信徒克里斯托弗·克拉维乌斯(Christoph Clavius)是一个“德意志的大肚子”。克拉维乌斯用《格列高利历补充释义》(Romani calendarii a Gregorio XIII P.M. restituti explicatio)这一长达八百页的著作堵住了所有人的批评之声。

斯卡利杰尔和克拉维乌斯作古之后很久,论战仍在继续,而格列高利历最终胜出。它之所以获胜不是因为它完美,而是因为它实用:在长达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它都能将太阳年的所有天数囊括在内。约翰内斯·开普勒是数学家、天文学家,也是新教徒,他发现改革后的历法对确定阴历月——这是确立教会历法的基础——来说不甚完美,却可以接受:“复活节是一个宗教节日,而不是一颗行星。”

正如我之前所说,比起迟来以及经常不被接受,格列高利改革能够完成本身更令人惊讶。如果儒略历从来没有被调整和修正过,我们今天与太阳年只会相差两周左右,这还不足以改变农民和渔民这类人的生活。和现在一样,当时穆斯林使用的一种太阴历,就很好地解决了问题,这种太阴历把宗教节日指定在太阳年的日子里,除了细心的天文学家,这种做法对任何人来说都是轻率的放纵。神圣的斋月(Ramadan)每隔32.5年就会从太阳历的尾转到头。历法的混乱似乎并没有扰乱安拉的实际崇拜者。出于某种原因,存在一些平信徒的历法,它们是为那些需要太阳日的人准备的。

但四百年前在确定复活节日期方面的小小混乱引发了西方的一场重大改革,在西方,上帝进入时间使得基督教编年史家再也不能安心,而罗马的蛮族继任者后裔仍然对他们中东宗教的旧观念感觉不适。

从历法上说,格列高利改革对历法的重新校准是一个巨大的改进,但还不足以令那些真正教条的量化思维者(quantifiers)满意,比起任何其他社会,西方这类人都要更多,对于将数学应用于实际的年代学家来说,他们不仅狂热而且热衷于此。16世纪另一个历法改革的例子就是所谓的儒略周期(Julian period),它尽管更接近完美,但对于通常使用来说,却惊人地不实用。

约瑟夫·尤斯图·斯卡利杰尔,之前我们提到的天主教新历法的批评者,他是群星闪耀时代的一位不朽学者:同时代的人称他是“科学的海洋”,“学识深不见底”。他的勤勉和专注力近乎超人。1572年圣巴托洛缪大屠杀那天他在巴黎,但据他自己描述,他太过专注地学习希伯来语,甚至几乎没察觉到对教友的屠杀行动,一段时间都没注意到“兵戎相见……孩子们痛苦的呻吟……嚎啕大哭的女人,[或者还有]大声叫喊的男人”。

约瑟夫·尤斯图·斯卡利杰尔


他父亲是16世纪中叶最杰出的学者之一,年轻时,他便耳濡目染,掌握了多种语言——最终学会了大约十几种——并通过编辑卡图卢斯、提布卢斯、普洛柯比乌斯的作品来磨练自己的本领。他成了他那个时代最伟大的语文学家和古典文献学者,后来,他将自己那高度的注意力转向了年代学(chronologia,和America一样,这个词也是为回应新需求而创造的术语)。他瞧不上之前和当时的年代学家,说“他们好像全都发誓永远不说真话”,并在他的皇皇巨著《时间校正篇》(De emendatione temporum,1583)中为他们的遗毒提供了解药,这本书将年代学从伪科学变成了一门真正的科学。

斯卡利杰尔收集了最古老和最好的年代学经典,还有所有能找到的历法,合计超过50种,不管它们起源为何,也不论是基督教、伊斯兰教或者其他什么宗教的。虽然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但他并不特别相信《圣经》,还宣称真理是神圣的,哪怕出自不信教者之口。他想要做的不是发现历史上的神圣秩序,而是要努力使历法变得精确无误,并找到各个重要的日期测定系统之间的关联。

他创造了他所谓的儒略周期(以恺撒命名),作为一种新的时间体系的基础。他将人们熟悉的三个年代周期相乘得出了这一周期,分别是28年的太阳周期、19年的月亮周期,以及过去罗马人为征税而设计的15年周期。这三个周期年数相乘得到的乘积就是7980年,这就是所谓的儒略周期。所有这三个周期会在这一完全抽象的发明开始之时一起启动;直到这一周期结束时,它们才会再次如此同步。以这三个周期中任何一个所确定的任意事件的日期,都能对应一个儒略周期的日期,而这一日期还可转换为另外两个周期中的一个特定日期。希伯来的、基督教的、罗马的、希腊的、阿拉伯的,以及其他的年表就都相互关联起来了。

经过研究和进一步推算,斯卡利杰尔断定,基督诞生于儒略周期内的第4713年。我们可以说,这个周期开始于公元前4713年。它还有大约1700年要走。当然,这个周期甚至开始于最早的犹太——基督教所确定的创世日之前,这让经律主义者(literalists)感到不安,但斯卡利杰尔寻求的是一种数学意义上的方便性,而不是创世的神运行在水面上的确切日期。他想要的是一个足够长的周期,以便在一个系统中纳入一切有记录的事件,在这个系统中,前述三个周期可以精确地相互关联。

《时间校正篇》是年代学的一部杰作,也许是所有年代学著作中最伟大的一部,但它从未被广泛阅读。这本书对读者来说很难理解,而且儒略周期对于非数学家来说也太过烦琐和陌生。之后,当古埃及事件的一些日期据说出现在公元前4713年之前时,斯卡利杰尔不得不在他的儒略周期之前加一个周期,这就使他的体系失去了本来的整洁性,而这正是儒略周期最重要的优点之一。17世纪,耶稣会士狄奥尼修斯·佩塔维乌斯(Dionysius Petavius)最后完善了我们现在使用的公元/公元前系统,他消解了起始日期,从而解决了要去选择一个起始日期的难题,此后,一种令人满意的年代测定方法才得以推广。

但是斯卡利杰尔的系统并没有被丢进垃圾箱。天文学家采纳了这一系统,他们被那些常用历法的复杂性弄得心烦意乱,这些历法的一周都有七天,而这与其他任何事物都无法协调,并且十二个月的长短也不一。想象一下,从1835年11月16日哈雷彗星掠过太阳,到1910年4月20日再次出现这一现象,要说出这中间经过的确切天数有多么困难。如果使用儒略周期中唯一的单位量,也就是所谓的平均太阳日(儒略日),那么天文学家就可以说,19世纪哈雷彗星两次造访太阳之间正好有27183个儒略日。

对时间精确度的痴迷也有代价,那就是焦虑。14世纪的著作《农夫皮尔斯》(Piers the Ploughman)中有一位智者,他宣称“在地球上的所有事物中,真的没有什么比浪费时间更让天堂里的人痛恨的了”。生活于文艺复兴早期的莱昂·巴蒂斯塔·阿尔伯蒂(Leon Batista Alberti,我们在第九章还会讲到他)曾说:“我逃避睡眠和懒惰,我总是在一些事情上忙碌。”早晨起床后,他会就一天所要做的事项列一个清单,并分配好做每件事的时间(这可比本杰明·富兰克林要早三百年)。

彼特拉克以一种非常不传统的方式严格地关注时间。因此,我们知道他出生于1304年7月20日周一的黎明时分,知道他与劳拉相爱是在1327年4月6日,而劳拉死于1348年4月6日,他本人死于1374年7月19日。我们知道,时间从来没从他的指尖溜走,“倒不如说时间是从我身上扯走的。甚至当我卷入了一些事务或享受愉悦之时,我仍然会想,‘唉,这一天已不可挽回地过去了’”。

他告诫读者摒弃旧有的观念,不要认为自己的生活就是“一艘随波逐流、随风而走的船”。他坚持说,事实并非如此,相反:

生活在稳速前进,既没有回头路可走,中间也不会稍作停留。我们勇往直前,无论狂风暴雨。无论这一路是容易还是艰辛,是短还是长,贯穿始终的都是一个恒定的速度。

三个世纪后,这种抛却绝望的时间观,成了经典物理学的时间观。1687年,牛顿将会这样定义这种时间:“绝对的、真实的数学时间,就其自身及其本质而言,是永远均匀流动的,不依赖任何外界事物。”这句话是我在第2449828个儒略日,格林威治时间22点38分写下的。

(本文摘自艾尔弗雷德·W. 克罗斯比著《万物皆可测量:1250-1600年的西方》,谭宇墨凡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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