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被誉为“海洋的世纪”,海洋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关心和讨论。在网络媒体上,诸如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蓝碳经济、气候变化、海水酸化、海洋垃圾、台风、海上难民等议题会时不时将海洋推上台面,成为话题中心。2023年8月24日,日本正式开始向太平洋排放核污染水,一时间海洋污染又成了网络热搜的关键词,占据各类传媒报道的中心位置,海洋再次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当地时间2023年8月24日,日本福岛,日本核污水排海现场,海水呈两种颜色。
海洋本是许多人想象和赞美的对象,但现实展示给人们的似乎总是一幅“海洋危机”的画面。无论是美好的海洋抑或危机的海洋,很大程度上都与它自身的公共属性有关。海洋可以为每个人接近、拥有和使用,海洋不会区分人的年龄、性别和国籍。在不远的过去,海洋是人类的共有财产,它属于每一个人,但是限于各种困难,真正接触和利用海洋的主要是沿海渔民,广阔的海洋很少存在竞争和排他的问题。也是在不远的过去,伴随技术的进步,使用海洋的人越来越多,海洋不再只是渔民的渔场,它开始成为内陆人旅游的目的地和消费的对象,也成为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扩张和进军的对象,海洋开始变得越来越拥挤。
在《法义》篇中,柏拉图曾将海洋斥为城邦的威胁,因为海洋会助长人的贪婪,败坏人的德性。今天,海洋对人类的威胁并没有消失,但人类对海洋的威胁也在不断显现。在众多的海洋危机中,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是人们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历史上,沿海居民普遍会为海洋赋予大量文化含义,比如认为流动的海洋具有包容和洗涤一切有污染和不好的东西的力量。这种传统认知严重影响了现代人依靠海洋解决陆地污染问题的思维。纵观全球现代化的历程,可以发现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几乎全在沿海地带,而这些地区的优先发展和富裕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海洋环境为代价取得的。比如,早在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就将海洋作为倾倒城市垃圾的主要场所。类似美国这种向海洋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在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和地区依然还在上演,甚至愈演愈烈。如果大家在台风天过后去海边走一走,会看到大量不知来自何方的海漂垃圾堆积在沙滩上,这些流动的海漂垃圾成为潮间带生物以及沿岸居民生活的“麻烦制造者”。最近几年,我在中国华南沿海地区进行田野调查时,时常看到大小不同的各种养殖场,这些养殖场一方面需要抽取海水进行养殖,另一方面又会肆无忌惮地向滩涂和近海排放废水,殊不知这“一来一回”的海水早已改变其本质。对于全球而言,海洋污染以及过度捕捞让海洋生物资源消失的速度大大加快,海洋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威胁。
为了打破“海洋空荡荡”的魔咒,早在2004年联合国大会就开始召集讨论如何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公海区域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然而直到2023年,《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简称《公海协定》)才最终得以敲定。虽然各方同意签署协定,但是后续的细则落实依然会困难重重。为什么对全球海洋有益的《公海协定》持续了近二十年才得以通过?为什么各国已经普遍意识到海洋危机,但是却不能采取一致行动保护海洋?议论纷纷、莫衷一是的回答告诉我们,海洋污染已不仅仅是一个科学问题,更是一个社会学问题。从社会学层面而言,我们面对的海洋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相反是一个分割的海洋。
大航海时代的开启,使人类第一次建立起跨越海洋的全球性联系,海洋的重要性第一次在国家层面得到彰显。在大航海之前,海洋是人类共有之物,任何个人和国家都不能在海洋上建立任何私有权。在大航海之后,葡萄牙、西班牙、英国和荷兰等国家开始通过武力和法律等手段争夺海洋的控制权和所有权,对海洋的分割由此开始。1609年,荷兰法学天才格劳秀斯发表“海洋自由论”,主张海洋属于人类共有,不论是今天还是将来,海洋都应该保持其自然初创时的状态。与之相对,代表英国发声的约翰·塞尔登在1618年发表了“海洋封闭论”,塞尔登坚决反对海洋自由,认为海洋不仅可以为所有国家使用,而且还可以被分割和占有。海洋究竟是自由的还是封闭的,这一从16世纪延续到现在的讨论至今仍未得到统一答案。
然而,民族国家发展的事实告诉我们,“领土”概念的外延已然从陆地扩展到海洋,海洋已经成为沿海国家领土安全和边疆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海洋引发的各种争端和冲突几乎贯穿了18世纪以来的整个全球历史。20世纪中叶,伴随海洋资源开发力度的加强,尤其是油气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开采成为一种趋势,“边疆话语”开始出现在海洋上,向海洋新领土的扩殖被一些人认为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也是从这一时期开始,诸如可声索、可控制、可治理等概念被不断附加到海洋上,海洋开始变得越来越像陆地了,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出台无疑加速了海洋从开放的边疆走向封闭的边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宣布将海洋区分为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海底区域和群岛水域,并针对不同区域设置了不同的进入和管理制度。公约虽然规定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封闭性管理,但同时在许多方面的规定仍是模糊不清和存在争议,比如在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海床作为人类共同遗产究竟应该保持开放还是施行一种领土化管理?尺度和标准在哪里?这是当前海洋治理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它也意味着我们需要不断丰富对海洋的认识和知识的积累。
当地时间2022年8月16日,土耳其伊斯坦布尔,遭遇暴雨和风暴后,码头周围的海面上漂浮着塑料垃圾。
虽然说海洋的分割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海洋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是避免海洋走向“公地悲剧”的一个有效方式,但吊诡的是,海洋生态系统本是一个整体,根本无法分割,这种生物学上的事实与社会学上的事实之间的矛盾如何化解?表面上看,分割后的海洋属于不同国家和机构管辖,实际上海洋面对的乃是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意识形态、不同的利益诉求以及不同的制度和理念。作为一体的海洋如何满足这种差异性?在许多方面,公约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而且导致分割海洋的问题愈演愈烈,以至于许多针对海洋生物的保护行动无法有效施行。比如,一些海龟物种正面临灭绝的威胁,但由于海龟是一种高度迁徙的物种,会经过许多不同海域(政治辖区),因此任何一个组织都很难对其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跟踪保护。简言之,海洋管辖方面的不确定性成为海洋危机的一个重要来源。
对于分割后的海洋而言,最富争议之处是渔业资源如何管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针对如何养护、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设有专门的条款,其中提到“为当代和子孙后代确保中西部太平洋高度洄游鱼类的长期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特别是为人类的食品消费”,沿海国家应该建立合作机制。从现实来看,有效合作几乎没有,“囚徒困境”却在各地不断上演。从二十世纪初开始,沿海国家开发海洋渔业资源的速度就开始不断加速,海洋捕捞量不断上升,现如今大部分渔业资源的开发已经达到或超过临界点。在中国,大约是从1970年代开始,近海渔业资源就开始出现衰退的趋势。在经历了近二十年的高速增长之后,1998年中国海洋捕捞总产量首次出现下降,次年中国政府决定开始全面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同时提出了海洋捕捞产量“零增长”的目标。
在海洋渔业资源的利用方面,由于不同沿海地区的海洋资源禀赋差异较大,这种差异会造成不同渔民群体在利用海洋方面的知识、技术上的差距,有时候甚至还会引发矛盾、冲突乃至战争,穆盛博(Micah S. Muscolino)将其称为“渔业战争”(fishing wars)。与十六、十七世纪英、荷之间的渔业战争相比,当今世界的渔业争端是在海洋分割愈加清晰的情况下发生的。渔民就像海里的鱼群一样,流动性是其最大的特征,跨界流动及其引发的矛盾在所难免。以中韩之间的渔业争端为例,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专属经济区”的规定,中国与韩国之间存在部分水域的重叠。为有效解决中韩之间因水域重叠引发的渔民冲突,2001年中韩双方签订了《中韩渔业协定》。协定将中韩两国海域分别划分为三个部分,即暂定措施水域、过渡水域和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这种划界行为意味着两国渔民此后只能在各自的专属经济区范围内进行捕捞作业,昔日渔民习惯的自由的海洋逐渐成为了封闭的海洋。《中韩渔业协定》是对渔业问题做出的一种非正式划界的临时性安排,它虽然暂时解决了两国政府之间的海洋权益争端,但是并没有真正化解渔民遭遇的问题,双方渔民之间的渔业冲突在协定签订之后依然存在。类似问题在北部湾海域和南海海域更加突出。
当地时间2022年1月13日,韩国江原道,渔民正在晾晒鱼。
分割的海洋还有另外一个层面的含义,即人类与海洋之间关系的分割。自从海洋成为国家的边疆,海洋就渐渐化身为陆地的边缘,一群依赖土地为生的人自喻为海洋的主人。在这种以陆地神话为基础构建的地理学知识下,作为边疆的海洋展现的乃是一种基于权力配置的中心与边缘间的结构性关系,正是这种思维范式主宰着许多国家对于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断加剧着人类社会的陆地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情结。然而,也并非所有社会都是如此看待陆地与海洋之间的关系。在许多岛屿社会中,岛屿原住民会将自己看作“海洋的儿女”,他们与海洋之间是一体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基于这种关系本体论,一些海洋民族会利用神话、传说、宗教等各种方式来节制自己的生计行为,真正实现了人与海洋的和谐共生。位于印尼东努沙登加拉省(East Nusa Tenggara)的拉马莱拉(Lamalera)渔民是一个以驾驶木帆船、手持鱼叉捕杀鲸鲨和海豚为主要生计方式的海洋族群,1970年代,联合国粮农组织本着改善渔民生活的想法出发,赠送给当地渔民一艘带有机械鱼叉和探鱼器的捕鲸船,但在一段时间之后,当地渔民又将这艘机械船退还给了粮农组织,原因竟然是渔民已经连续好多天捕捉到鲸鱼,这让当地渔民感觉自己成了一个欲望无穷的人,他们担心新式捕鲸船会毁了他们分享鲸鱼的传统。
拉马莱拉渔民的案例也让我想到了自己在海南调研时看到的一座海神庙。在海南岛东部的琼海渔民和文昌渔民中间,有一种名为“一百零八兄弟公”的独特海神信仰,过去渔民远航至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作业时,在登岛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祭拜海神兄弟公,并按照祭拜的先后顺序分配渔场。前段时间,我在文昌东郊镇泰山村调研时,发现一座孤立在海边的一百零八兄弟公庙,庙前对联上写着“后面有余忘缩手,前面无路想回头”。一座海神庙,为何会书写这样一副对联?渔民的用意很简单,就是为了提醒村人们要控制自己的欲望,不可竭泽而渔。这些来自海洋社会的真实案例告诉我们,海洋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应该更多从地方开始,从文化多样性的视角切入,因为只有充分尊重地方性,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海洋治理。值得强调的是,当前关于海洋的“科学发现”越来越多,各种科学知识和数据的积累和增加在很大程度上让海洋变得更加清晰可见,海洋治理也变得有据可依,但与此同时,有关海洋的许多地方性知识依然隐没在渔村之中和海面之下,等待着被发掘和记录。
海上的渔船在撒网捕鱼
诗人特蕾西娅·泰艾娃(Teresia Teaiwa)曾说,“所流之汗、所落之泪皆为咸水,由此可知海洋流淌在我们的血液中。”(We sweat and cry salt water, so that we know the ocean is really in our body)海洋是孕育生命的摇篮,人类从来就不曾与海洋分离。面对危机的海洋和分割的海洋,过度索取与过度保护皆不是最佳方式,它们在本质上都是对于人类与海洋关系的一种分割,既无助于海洋资源的保护,也不可能改变民族国家背景下分割海洋的现实。真正意义上的海洋保护,应该是构建一种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体关系。
参考文献
[1] [荷]格劳秀斯:《海洋自由论》,马呈元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
[2] [日]赤嶺淳:《海参战役:从在地思考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童琳,陈佳欣译,台北:群学出版有限公司,2011年。
[3] [美]穆盛博:《近代中国的渔业战争和环境变化》,胡文亮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21年。
[4] [美]伊丽莎白·哈维斯,[加]安娜·扎利克:《编者的话:海洋边疆——认识论、管辖、商品化》,《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2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