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录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读书网-DuShu.com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历史

吕海寰与“联涌案”

光绪二十五年正月初一(1899年2月10日),本是清朝驻法使馆举行拜牌贺年庆典的时候,却被一场“离奇命案”取代,法文学生伊里布枪杀参赞联涌,随后举枪自尽。

光绪二十五年正月初一(1899年2月10日),本是清朝驻法使馆举行拜牌贺年庆典的时候,却被一场“离奇命案”取代,法文学生伊里布枪杀参赞联涌,随后举枪自尽。随即而来的事情更加诡异,法文学生世敏试图投江,所幸被救,但在四月候讯时又再次举枪自尽。远在北京的联涌幼子庆颐听闻父亲遇害,悲伤绝食而死。舆论在联涌亲属的几次“京控”之下,迅速发酵。

此案从正月爆发,到十二月定谳,风波持续了整整一年,包括受害者联涌、凶手伊里布、证人世敏和联涌幼子在内的四人身亡,堪称一代奇案。驻德公使吕海寰受命调查此案。经过艰苦而纠结的调查,吕海寰将调查结果上奏朝廷。然而朝廷依旧以伊里布、世敏精神失常定谳。研究者注意到,这一结果“疑窦丛生,殊不足信”。

随着相关历史资料逐渐披露,更多细节浮出水面。朱家英注意到总理衙门(亦称总署)大臣致吕海寰的两封函电,认识到庆常在该案之中的挑拨作用。总署官员极力保全庆常,指示吕海寰将此案“大略了结”。而吕海寰则领会总署意图,为庆常开脱。但是吕海寰的调查、此案的定谳的相关细节,仍旧隐藏在迷雾之中。

吕海寰在使德期间,有定期向总署汇报工作的惯例。其公函稿本便是现藏于大连图书馆的《奉使公函稿》。这份资料详细地记录了吕海寰的调查过程,为今人“重审”此案提供了可能。当然,吕海寰亦有自己的立场和情感,他的调查并不意味着就是真相。尽管如此,案件的基本情况、吕海寰的个人想法,以及影响调查的内外因素,都隐藏在该文本中。

吕海寰


凶案经过

联涌,字文泉,汉军镶白旗人,光绪五年(1879年)前便已从同文馆法文馆肄业,光绪十八年(1892年)被总理衙门选任为翻译处的法文翻译官。次年经薛福成奏调出洋,先后在驻法使馆担任翻译官和参赞官。光绪二十五年正月初一(2月10日),被法文学生伊里布轰毙。有外媒在次日(2月11日)便报导这一案件,身在伦敦的张德彝当晚读到这则新闻,“览阅之余,殊深诧异……又不胜为之悲惨而惋惜之”。

正月初四(2月13日),案件再起波澜,使馆同事世敏投江,所幸遇救。驻法公使庆常将这一消息发回北京,将案件定性为“学生伊里布因‘疯迷’将参赞联涌轰杀”,联涌十岁的幼子“闻父被戕,昼夜号哭,至绝饮食”,于正月初十日(2月20日)身死。联涌遗属对庆常的说法不满,采取京控的方式抗辩。联涌之弟联治在呈控中,指出了庆常奏报中的疑点,指责他是挑拨凶案的罪魁祸首,引起了朝廷的关注。

庆常,字霭堂,汉军镶红旗人,同文馆法文学生出身,光绪三年(1877年)赴德任翻译官,次年(1878年)由崇厚奏派为驻俄法文翻译官,后经洪钧、薛福成提拔为参赞,屡次代理使事。甲午战争之后,驻法公使改为专差,庆常被任命为驻法公使,乃是第一批由翻译官经由参赞而升任公使的外交专才。事涉重要的外交使节,各种不知来源的流言开始流传。《申报》声称于“巴黎友人处”得到“真情”,庆常派伊里布取代联涌的翻译差事,导致二人结怨,才发生了命案。世敏“误信人言”,害怕被牵连,因此投江。该报道对庆常甚为偏袒,将庆常的责任推卸干净,反而指责联涌“年少气盛”、“傲上凌下”、世敏“误信人言”。这则消息无法服众,来源也甚为可疑,不能排除是庆常导演的舆论战,因为他是其中唯一的受益人。

二月初四日(3月15日),总署转来电旨,令吕海寰赴法查办。吕海寰的调查活动共有三次。第二次在柏林举行,世敏到案。四月十九日(5月28日),他再次举枪自尽,并留下绝笔禀词,从而引爆了“联涌案”的案中案——“世敏自尽案”。

随着案情的激化和舆论的喧腾,联涌遗属再次京控。五月初二日(6月9日),联涌之妻联布氏通过都察院呈诉“夫死不明,负冤难伸”。七月初二日(8月7日),吕海寰接到由总署转电的联布氏原呈。该呈也将矛头指向庆常,并且更为详细地列举了9条疑点。

八月初六日(9月10日),吕海寰调世敏之兄世增来德,问讯“世敏自尽案”。据世增自陈,他本是庆常从驻俄使馆咨调而来,负责看管世敏。因受庆常逼迫,替世敏请假,入德国疯病院“疗养”,又以世敏之名提供假口供,乃至为世敏身患精神疾病背书。世敏死于非命之后,世增翻供,转而替世敏鸣冤。世敏的绝笔禀词也指向庆常。这两封呈控和一封禀词,便是吕海寰需要在调查中回答的问题。

第一次调查

二月初四日(3月15日),吕海寰接到总署转来电旨,令其赴法查办,“有无起衅别故”。此时他正患病,“恐延迟则风声渐露,更难查询”,二月初六日(3月17日)便立即前往,次日到达巴黎。

吕海寰先在使馆内问讯“华洋弁仆”,又将相关人等带回旅馆,“彻夜研讯”。又将各员分别审问,“如是六七日”。直到二月二十一日(4月1日),返回柏林,此案搁置。此为吕海寰的第一次调查。由于身处海外,他只能采取温和的讯问手段,“又无刑威,只用甘言引诱,几穷其技”。对于庆常,“身为大臣,未便讯问,只用咨文,以资查究”。而联治原呈,尚未送到,吕海寰只能根据电旨中的寥寥数语进行讯问。

在这次调查中,吕海寰表现出对庆常的尊重。此时投江遇救的世敏,已被庆常送至德国“养病”。二月十一日(3月22日),柏林的下属发来电报,言及世敏“有要言”,“并可对证”,询问是否将其送回法国候讯,十二日(3月23日),他的下属再次请求将世敏送回巴黎接受问讯,但这个提议遭到了吕海寰的严厉批评。十三日(3月24日),吕海寰回电:“此事本不应预闻。世敏系法馆之人,应否传讯,当知照庆使。嗣后德馆诸君,务要一切避嫌,切嘱!”十五日(3月26日),吕海寰电调下属陆恩长赴法帮同查案,但却指示他“毋令世敏知”。

根据柏林下属的汇报,世敏的病症已逐渐康复,并且急于将所知情况告知吕海寰。但吕海寰出于避嫌考虑,放弃了这次机会。这一情节,甚为隐秘,此后吕海寰一直在遮掩此事,将未能传讯世敏的原因推脱为庆常的阻挠。

此次调查结果,见于吕海寰第三十三号公函,有三个要点:第一,谋杀动机。伊、联两人,素有嫌隙,“去腊廿七日,(联涌)因病禀请销差,伊哩布恐其回京后欲肆倾轧,致其差事有碍,因之积虑生疑,积疑生忿,致有元旦轰毙联涌之事”。第二,庆常的责任。庆常负有“失察之咎”。“庆使平时不能约束,失于宽纵。且堂属之间,平时不常见面,彼此情意阂隔,以致猜忌互生,殊失推诚接物之道。此次遽成命案,虽系猝不及防之事,而失察之咎,无可免也。”第三,世敏投江。世敏与此案“并无干涉”,“乃以伤感联涌,惊悸而致昏迷”。

总体而言,第一次调查期间,吕海寰出于避嫌考虑,并未深究此案。在接下来的三十四至三十六号公函中,此案都未曾被提及。

第二次调查

然而,世敏毕竟是关键人证,不讯问此人,便无法结案。根据吕海寰的公函稿,他对世敏有所关注,曾派人打探世敏情况,闻其“病情尚不甚剧,惟闻神思恍惚,语言无力,因之传讯听其休养”。原稿上的“神思恍惚”四字,又被改为“身体疲倦”,盖因在此案中,世敏的精神状况将会成为争论的焦点,吕海寰本人并不认为世敏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

直到四月初,驻俄公使杨儒途经德国,在柏林小住,世敏两次过来拜谒,吕海寰眼见世敏状态尚佳,便打算趁此机会传讯众人,以了结此案。与之前一样,吕海寰没有绕开庆常的打算,仍旧咨询庆常。庆常推脱世敏并未痊愈,请将世敏“免讯”,让其兄世增代为候讯。吕海寰不许,依旧电咨庆常,请其到案,并“派员来德,共同质对”。庆常无法推脱,于四月十四日(5月23日)致电吕海寰,言已咨调世增带同世敏到案。四月十七、十八日(5月26日、27日),吕海寰传唤世敏等人过堂。这便是吕海寰的第二次调查。四月十九日(5月28日)早上九时,世敏持枪自尽。

这令事态更加严重,吕海寰在五月初九日(6月16日)所发的第三十七号公函中,详细描述了当时的复杂状况和他的处置措施,这是离事故发生最近的现存第一手文献。吕海寰记录的问讯情形如下:

十七日过堂一次,十八日又覆讯一次,查世敏所供各节,与法馆各员有异。询问之顷,有欲言之意,又嗫嚅而不肯罄吐。论及当日联涌之死,颜色凄惨,有盈盈欲泪之象,或其思伤故友,悲从中来,亦正莫明其故。

吕海寰于上午十时得知世敏自尽的消息,随后他亲自带人去询问证人,查验世敏遗物。世敏的德国房东供述,“晨九钟时,世敏在房中掣铃,云要咖啡,见伊极其恭敬”。自尽之时,桌上放有一封致房东的书信,“云平日极承优待,现在作践伊房,甚属抱歉,然实出无奈,望乞原恕等语”。并留有一枚德国金钱,作为酬谢房东的小费。论及平日情形,房东还说,“平日极守规矩,除读书以外,别无他好。时常与男房主讲究算法,不爽毫秒。房东甚为器重。断看不出有疯迷情状”。吕海寰还检视世敏所留致房东、致世增书信,以及一封绝笔禀词,“条分缕析,绝不杂记。其遗世增之信,处分身后之事,亦有条理”。自尽之前,还自己铺下褥毯。种种迹象表明,“世敏就死之心,似已胸有成竹蓄意,匪伊朝夕推原其故,绝非无因,不能以西医士谓脑气不清,一概抹煞”。

目睹世敏惨状,吕海寰表达了想要彻查的意愿,“此事若不澈底根查,不但不足以成信谳,亦无以明死者之心”。但是他又考虑到实际存在的困难,除了刑讯手段的限制之外,还害怕再引发其他命案。更重要的是,他还要考虑到公使一职的体面:

禀内牵涉星使,尤为难办。缘星使职分较崇,西人观瞻所及,不能不予以体面。若一再亲赴巴黎,彼族必疑为该大臣非朝廷所信任,将来遇有交涉,恐启轻视之心。倘播诸新闻,更为非宜。且此事以华官而自相残杀,已贻外人以笑谈。反复思之,不无瞻前顾后之虑。外洋情形与中国迥不相同,早在堂宪洞鉴之中。

吕海寰为此案感到“旁皇莫知所措”,要求总理衙门大臣继续给予指导。五月初三日(6月10日),吕海寰接到由总署转来的联布氏原呈。五月初四日(6月11日),总理衙门大臣许景澄发来电报,主张庆常为“联涌案”幕后真凶,因私人恩怨挑拨伊里布对付联涌,不想伊里布失控,杀死联涌:

再联涌一案,驯至三命。联涌之子十余龄,因悲成病夭没,情事甚惨。此间舆论必谓庆常主使毙联。联决不至此,然庆、联嫌隙甚深,庆之私事,联则知之。适因请假回京,虑其挟嫌谤毁,用术阴构联、伊、世三人,使之不和争闹。彼乃据以告署。则联到京即有所言,人必以为蓄怨而然,不复信之。其意不过如此。而不料伊里布竟蛮横,致联于死。此固非庆之本意矣。赓韶甫来函,谓庆厨夫周姓为厉阶。遥揣即往来行间之人。然案内无名,不便传讯,使庆疑为周内。现署电已请阁下无庸赴巴黎通筹此案。若所问人证将暧昧情形和盘托出,则人命所关,亦只好据实具覆。

许景澄身在北京,他的消息必有来源,极大可能就是引文中提及的赓音泰(韶甫)。赓音泰是许景澄的老部下,也是世敏表兄,很可能会因世敏枉死而发出激愤之言。许景澄提出指导意见,“其势须照原电查讯语意收束,似宜于文字结处略叙,在洋呼应,不便无凭□讯,藉以自留地步”。

据吕海寰之后的调查,伊、联之案由庆常故意挑拨之说查无实据。当然,吕海寰在第三次调查过程中揭露了庆常的其他严重罪行。

五月十日(6月17日),朝廷诸公施展谋略,以庆常任期已满为借口将之免职,此举缓解了吕海寰对处理此案“有损公使体面”的担心。关于接下来的查办策略,总理衙门大臣袁昶为吕海寰指示机宜,令其“查办不可太认真”,“现两全其事,邸堂、枢堂拟霭使去年今日三年期满应瓜代之来文,据以入告,作为照例使任期满,不露撤任痕迹,以全体面”。因此,吕海寰的调查工作又渐中断。

第三次调查

七月初三日(8月8日),吕海寰收到总署转来的联布氏原呈,本欲再赴巴黎,但总署指示在德国调查。于是他在七月中旬传讯驻法使馆诸人。这便是第三次调查。八月初六日(9月10日),吕海寰传讯世增。八月二十四日(9月28日),庆常上奏,以西医医结为据,力主世敏自尽乃是出于“受惊狂迷”。九月初二日(10月6日),联布氏又一次“京控”,都察院代奏。在这种气氛之下,吕海寰加紧调查,按照联布氏原呈和世敏绝笔禀词逐条讯问。这次调查的结论,大部分载入第四十三号公函稿之中,吕海寰在公函稿结尾处还询问拟上奏的奏折“不无言之过长,未知有碍体裁否?”可知这便是日后吕海寰奏报此事的主要信息来源。至于更加隐秘之事,则记于其后的附笺之中。

据该公函稿载,经吕海寰详细调查,厨夫周顺并非在伊、联之间播弄是非之人。汪璋“虽无唆使实证”,但“平时出言漫无检束,致启同侪猜忌,殊属失于检点”。汇谦、双茀及其他工作人员,皆与此案无关。另外,联布氏原呈中还指责庆常“结联外国,每逢礼拜偕妻女入堂诵经”。这种攻击颇具时代特色,而且屡试不爽,毕竟郭嵩焘的先例已人所共知。事关驻外公使的权责体制,吕海寰并非为庆常一人,而是为驻外公使群体与洋人交往的行为辩护,“庆使在洋年久,酬酢较多,联络外交乃使臣分内之职,从未闻有别项情事”。而轻易调查庆常出入天主教堂之事,则有招致洋人干涉的风险,“现在中国禁令大开,本无阻止入教之说,且法国尽皆天主教中之人,万一访查,其事泄露风声,彼族以为与教事攻击,群起为难,是为查案而反与邦交有碍,殊非弥衅防微之道。故此事在洋不易追究,似亦无庸追究也”。

经过以上所述的种种调查,吕海寰认定,“联布氏呈内所称各节,原系痛夫情切,半多传闻”。而世敏的绝笔禀词对案情的调查是值得参考的。于是吕海寰将世增调至柏林,讯问世敏死因,并抄录要点,咨询庆常,他的答复与世增“各执一说”。吕海寰通过反复研究,推定世敏自尽,确是由庆常压迫所致。至于庆常指示伊里布杀人灭口一节则并无其事,应承担失察之咎。在公函稿的正文之中,吕海寰出于他心中的“大局”考虑,对庆常的评价还算客气。

而在附笺之中,吕海寰则忍不住透露更真实的想法,他对众人的某些证词持怀疑态度。在关于伊、联二人关系的论述中,吕海寰已通过汪璋、吴寿全的供词,察觉出伊里布长久以来深恨联涌。凶案发生以前,汪璋似乎早已察觉风声,“有匆忙避祸之象”。但是这次查办,众人却一致主张伊、联二人“并无口角,亦无嫌隙,众口铄金,不能强而与之争辩”。似乎使馆众人的口供,皆在庆常的操纵之中。更为卑劣的是,庆常还有污称世敏“狂迷”而将他强行关入疯人院的骇人行为:

至庆使谓世敏“狂迷”,实亦未敢深信。自来神志不清谓之迷,手足舞蹈谓之狂,世敏自有病以来,未尝有不安详之一日。查验医士医结,亦仅谓“世敏身弱体倦,说话无力,看不出系何疯症”等语。是“疯”之一字,西医亦不肯贸然加称,甚属有理。其投江之由,始因不肯随众具结,触怒庆使。纵闻庆使有归罪之说,惧而投江,当时为具结一事,谅必有与庆使驳辨之语,惜世敏始终未肯明言。遇救后,庆使恐其多言,故以狂迷惊狂等字一概抹煞。因之送入疯病院,授请疯病假,逼具疯病结,处处装点,煞费苦心。

更有甚者,庆常将世敏送入法国的疯病院还不算完,竟然采取赶尽杀绝之势,再将世敏送入德国疯病院。并且挟洋自重,以德、法医生为羽翼,隐含以洋人干涉来威胁查办大臣之意:

后又知照德外部,仍令世敏入疯病院。若查办大臣不照办理,势必耸德、法两国之医士群起相攻,诸多掣肘,未可知也。惟世敏到德之后,医治逐渐向愈,众所共知。其自戕之由,实缘疑惧交深,固结莫解之所致。世增为“疯狂”二字,力辨其诬。弟则凡西医之所论说,绝不加以驳斥,无他,时局如斯,外人事事皆可干预,苟或不慎,恐又题外生文,或致借端生隙,不可不防其微耳。

由于洞悉了庆常惯于污人“疯迷”的伎俩,吕海寰又对伊里布“疯迷”的说法产生了警觉。他找来精通法文的翻译金楷理(Karl T. Kreyer,1839-1914)详细考察庆常送来的西医医结,发现了庆常修改医结的伎俩:

再查庆使来文,谓伊里布枪毙联涌,实系“陡起疯迷”,西医皆出具结验结为凭等语,旋饬金楷理将洋文医结前后三张,逐句循阅。据云,细绎结内字义,第一次洋文结不过谓伊里布“心昏意乱,病到极处,可以皂白不分”,并未有“陡起疯迷,信而有征”之语。二月间补送第二次医结,洋文即有“陡起疯迷”四字之意,七日间第三次又补送医结,洋文词意与第二次同。世敏医结,亦无“疯狂”字样,仅云其心神恍惚,夜不成寐,思烦虑乱,不能定其为系何疯病,亦不能定其将来得何病症等语。又洋文有“语言絮聒”字义,而华文则译成“心思昏乱”,华洋文不甚相符。庆使系精通法文者,不应如此疏忽。

吕海寰还令金楷理将医结之中,凡洋文、华文不对之处,都整理出来,一并照录,呈寄总理衙门。这次查办,挖掘出如此阴私之事,已经突破了总理衙门大臣们“查办不可太认真”的指示,吕海寰还特意为此向总理衙门作出解释。

除了正义感之外,吕海寰认真调查此案的另一个原因在于,他已将庆常看作是办理外交的威胁。在他看来,查办“联涌案”,既为办理皇差,也为消弭中外衅端。吕海寰对此甚为忐忑,请求总理衙门务必保密,“若风声稍露,不特招怨,更恐外人借端挑剔,再生枝节,为可虑耳!”

纵观吕海寰的整个查办过程,他所担心的洋人干涉并没有到来,或者也可以说,他成功地避免了洋人干涉。这是吕海寰处于外交颓势中的表现,他为存在于想象中的“洋人干涉”而惴惴不安。

定谳及余波

吕海寰将最终的调查结果在本年十二月十八日(1900年1月18日)上奏朝廷,该折现存有军机处录副。折底则存于影印版《吕海寰奏稿》一书中,上面遍布修改痕迹,部分地体现了成稿过程。本节旨在基于吕海寰的调查,参照他的奏报,展现他办理此案的思路和心态。

紫禁城军机处值房


从结构上来说,《奏折》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联治呈控、联布氏呈控和世敏绝笔禀词的回应。

《奏折》对联治呈控的回应,是第一次调查结果的体现。由于吕海寰并没有认真进行这次的调查,所以《奏折》只能对庆常和在他影响下的使馆各员、洋医洋官的供词全盘接收。而经过认真的调查,《奏折》认定联布氏的原呈,也是“所称各节,原系痛夫情切,半多传闻”。只是在“洋医为何能在伊里布死后验出陡起疯迷”这一重大疑点上,吕海寰隐晦地表达了怀疑,“臣查外洋如伊里布行凶之事,实所惯见,西医每谓为脑气病所致。……惟众证佥同,未便以疑似之见轻为悬断”。

而《奏折》对世敏绝笔禀词的回应,则集中反映了吕海寰对此案的深入调查结果。对于“庆常令联涌销差”“汪璋说联涌短处”的指控,庆常和汪璋皆否认。《奏折》则认定,联涌销差确有疑点,“虽众供佥称因病,汪璋亦供未尝说其短处,殊难凭信”。

对于“伊里布与联涌平日有无口角”一节,庆常否认。《奏折》揭露出庆常强令各员以“伊里布多疑,与联涌并无口角”之词具结的事实。并通过对比各员口供,认定“伊里布与联涌平日均有口角”。

对于世敏所言之“汪前后误事、周多说话、伊愚、世无知、联太冤”,庆常斥之为“情虚之语”。《奏折》通过分析各员供词,认定汪璋“最善谈论他人是非”,而与周顺无涉。这一节论述,《折底》颇为简短,而且并未特意指出庆常供词的谬误,而《奏折》则非常详细地指明了庆常说法的错漏。

有关“世增代世敏请假赴德,禀稿系庆大臣亲笔修改”一节,庆常否认,并称没有见过禀稿的底稿,更未修改。《奏折》根据世增口供,揭露庆常“涂改数处,有狂迷、发狂字样”,而世增不得不照缮呈递。这一节不见于《奏底》中,而《奏折》论述详晰,并且认定,“世增言之确凿”。

对于“世增为人所愚,擅自具结”一节,庆常称世增为其弟具结、请假,皆出自手足之情。《奏折》根据世增的供词,揭露了庆常因世敏坏事,而将之“送入疯病院,幽禁成疾,已图灭口”的情节。世增为救其弟,不得以听从命令,在庆常的要求下具结、请假。这一隐秘情节,不见于《折底》。

对于庆常毁信、追信的指控,庆常依旧否认。《奏折》详细考察追信的可能性,认为“世敏寄世增之信未曾收到,追信之说,不敢谓一概无因”。对于庆常令学生具“伊、联并无口角”之结,庆常否认,而《奏折》查明确有其事。

细考《奏折》与吕海寰的调查结果,除了掩饰自己在第一次调查时并未传讯世敏的失误之外,他在《奏折》中并没有隐瞒其他重要事项。唯独弱化了庆常的作恶程度,即第四十三号公函之附笺中所载的情节,污世敏“疯迷”、挟西医威胁,以及篡改医结。《奏折》里都谈到了这些情况,只是没有把最骇人的细节放入。这并不是为庆常个人开脱,而是一种官僚手段,目的是为了降低影响、维护总署和公使体面。相比于《折底》,吕海寰正式提交的《奏折》反而是一个更尖锐的版本。从《折底》到《奏折》,体现了吕海寰在办案过程中向公平正义的偏移。

《奏折》的第二部分,便是吕海寰对此案所作的结论,“就现在所查情形而论,除伊里布业经自戕,应请毋庸置议外,所有庆常之事前失于觉察,事后之迹近弥缝;汪璋之信口多言,不知检束,似均有应得之咎”。奏报一经发出,吕海寰便焦急的向人打听朝廷的反应。不久,皇帝发下谕旨,并不理睬《奏折》中有关西医医结的各种疑问,以“驻法使馆学生伊里布轰毙参赞联涌,复自轰殒命,暨学生世敏怀疑自戕各节,既据西医验结,均系心思迷乱所致”定谳。庆常“应得革职处分,著加恩改为革职留任”,汪璋“应得降三级调用处分,著加恩改为降三级留任”。此后庆常滞留法国不归。

对总理衙门而言,维护总署体面、避免洋人干涉,便是查办此案的最大成功。然而,即便案件已了,洋人干涉的阴影依旧存在。当年十一月,裕庚履新驻法公使,然而他抵达巴黎两月之久,法廷却仍不接受国书,两国外交中断。吕海寰在与总理衙门的沟通中,对此事有所猜测,首先便是“联涌案”:

不知彼族究因何故?刁难一至于此。若因之决裂,彼此均应撤使。若为前次查办之事而发,则事非交涉,尤属不应干预。且朗使(笔者注:裕庚,字朗西)系局外未经过问者。

其公函稿又将此句划去,猜测“大约为广州湾之事,借此要挟”。裕庚国书之事,总署竟然还请了已经离职的庆常来“居间调停”。在这个“时局如斯,外人事事皆可干预”的坏境之下,弱国外交,“曷胜愤懑”之事当不少见。

对于联涌的家人而言,唯一值得高兴的事情,便是吕海寰在《奏折》后附片,请皇帝嘉奖随父而去的幼童庆颐,“特予旌表,以敦伦常而维风纪”。皇帝从之。

结语

此案的真相,或许还存留在历史迷雾之中,纵使吕海寰也“殊不敢以信谳自居”。而对此案作一历史考察,则可为认识当时的官场氛围、外交环境提供新的角度。

此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或许是晚清唯一一例发生在驻外使馆的重大案件。尽管《万国公法》已经载明,“服化之国,皆准他国使臣驻扎,不归地方管辖”。案件发生在中国使馆,涉案人员全部为中国的外交官员,显系中国内政。然而庆常身负对法外交重任,上至朝廷,下至奉旨查办的吕海寰,都担心洋人干涉,而对其投鼠忌器。若非联涌遗属屡次“京控”,此案必定从一开始就被遮掩过去。即便是事态升级之后,总理衙门大臣依旧指示吕海寰“查办不可太认真”。

吕海寰的调查经历了一个逐步认真的过程。第一次调查,他还想着“避嫌”,以维持官场和谐。“世敏自尽案”爆发之后,出于同情心和责任感,他开始认真研讨世增等人口供,获取了不少案情。但出于对洋人干涉的担心,吕海寰又将调查范围限制在极为有限的程度,直至“凡西医之所论说,绝不加以驳斥”。调查结果,止步于庆常对世敏所作的阴私之事,即篡改医结、利用西医污蔑世敏为“疯迷”,以及利用疯病院拘禁世敏。从吕海寰的角度来看,这便是他在避免外人干涉的情况下能做到的一切。

吕海寰在查办该案的奏报中,除了弱化庆常的作恶程度之外,并未有原则性的隐瞒。或许他曾动摇过,所以才留有那封相对温和的《折底》。但他正式上奏的版本,则是基于调查结果的公允陈述。朝廷的处理,没有顾及吕海寰提供的案情,致使庆常逃离惩罚。

此案定谳之后,吕海寰获得总署嘉奖。袁昶致信吕海寰,“霭使事之奏,站稳地步,于涵蓄之中,存直道之公,斟酌煞费苦心”。这一评价,极为贴切。只有对此案进行过系统的历史考察,才能体会这句话的真正内涵。“煞费苦心”之说,想必吕海寰本人也会赞同。


致谢:本文在选题阶段受到复旦大学高晞教授的启发,在史料收集过程中得到汉堡大学滕宇宁、中山大学杜玉菲博士的帮助,初稿曾提交至汉堡大学傅敏怡教授(Prof. Michael Friedrich)主持的汉学讨论课并获得悉心指正,谨致谢忱!


(本文摘自《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3年第08期,作者黄田(汉堡大学汉学系)。澎湃新闻经授权发布,原文注释从略。)

热门文章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