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化是明代宦官全面参政的前提和条件,也是明代中央决策系统“以内制外”权力结构的基本保障。明代宦官的知识化,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儒士的自宫或被强行阉割入宫,二是设内书堂对小内使进行系统的教育。
儒士自宫及被强行阉割入宫
虽然明代屡颁自宫禁令,对自宫男子及其亲属也有惩罚性条例,但自宫者一直是明代宦官的重要来源。陆容《菽园杂记》论及明代京畿地方成年男子自阉及阉割幼童的风气:
京畿民家,羡慕内官富贵,私自奄割幼男,以求收用。亦有无籍子弟,已婚而自奄者。礼部每为奏请,大率御批之出,皆免死,编配口外卫所,名“净军”。遇赦,则所司按故事奏送南苑种菜。遇缺,选入应役。亦有聪敏解事跻至显要者。然此辈惟军前奄入内府者,得选送书堂读书,后多得在近侍,人品颇重。自净者其同类亦薄之。识者以为朝廷法禁太宽,故其伤残肢体,习以成风如此。欲潜消此风,莫若于遇赦之日,不必发遣种菜,悉奏髡为僧。私蓄发者,终身禁锢之。则此风自息矣。
陆容显然对自阉及阉割幼童深恶痛绝。但从他的这段话,则可看出明代宦官的几个来源:京畿百姓的自宫及阉割幼童、在战争中掳掠的幼童。在自宫者中,自然也不乏落第文人及知识青少年。如弘治时的著名宦官何文鼎,“少习举业,能诗文,壮而始阉”。《酌中志》的作者刘若愚,幼年从父游辽东,于书无不读,因父兄相继去世,愁绪万端,“感梦而自宫,废儒业”。魏忠贤死党涂文辅,早年曾为塾师,后自宫冒姓入侍。
查继佐《罪惟录》不无愤慨地记载了宣宗强行阉割儒士之事:
程宗,宣庙时为翰林编修,以事逮狱。宗是夕梦青鸾集五凤楼,堕二卵而去。有百户者,善占梦,曰:“公其宫刑乎?”三日果然须脱成宦者,召入侍孝恭皇后。后以文臣罪此,为恻然,曰:“有子乎?”对曰:“有二子。”后曰:“赖有是。不然,后世谓陛下何?”……不意宣庙之日致负此刑!翰林官称太史公,乃真有马迁之腐乎?或曰:宗未尝有罪也,上酷(按:“酷”后当有“爱其文”数字),教宫人出此。即否,史不言其罪,罪未至腐刑,且刑不载腐律也。帝三失矣。宣庙好文,而词臣得此乎?时京师人王敏,以蹴踘幸上,与其伴同召。伴内畏窜,敏被宫刑。创愈而归,妻惊失髭,得其故,相抱恸哭。敏后守备南京,寿终。迹此,宣庙时亦或多强腐也。
关于程宗、王敏被宫刑事,《菽园杂记》也有记载,可见在当时影响甚大。按明制,为翰林院编修者只能是两种人:一为一甲进士的二、三名,直授编修;一为二甲进士中选入翰林院为庶吉士者,散馆时授编修。当然,洪武、永乐间也有以他官转翰林官者。无论哪一种情况,都说明程宗当时是以文采而为宣宗所喜,并被强行阉割入宫的。王敏是否为儒士,尚难断定,但因“善蹴踘”而受宫刑,可作为程宗等儒士被强行阉割的佐证。而王敏的同伴得知宣宗召其进宫,即先行逃窜,可见这类事情并非个别。
在自宫或被强行阉割入宫者中,还有一些出身于教官者。李诩《戒庵老人漫笔》记:“永乐末年,诏天下学官考绩不称者,许净身入宫训女官辈。时有十余人。”陆容《菽园杂记》(卷4)也说:“永乐中,始命吏部听选教官入内教书。”何良俊《四友斋丛说》等书也有类似的记载。可见并非传闻。但有关教官净身入内教习之事,《实录》等官修史书只字未载,很可能是编纂者的有意遮掩。因为这类事情无论从哪个角度说,对朝廷、对当事人都并不体面。由于不体面,因此李诩、陆容、何良俊也都没有记载净身教官的姓名。而查继佐《罪惟录》直指正统时的著名宦官王振为净身教官:
王振,大同人,始由儒士为教官,九年无功,当谪戍。诏有子者许净身入内,振遂自宫以进,授宫人书,宫人呼“王先生”。宣德中,使侍太子讲读,太子雅敬惮之。
关于王振的出身,史籍所载互异,虽然自宫说不甚可信,但永乐时选教官入内教习事,当是事实,而且儒士很可能是宫内教官的主要来源。然而,儒士自宫历来为士大夫所不齿,强行阉割儒士,更为社会舆论所谴责,且人数毕竟有限。因此,明代宦官知识化的主要途径,还是对幼年内使进行教育。而当对幼年内使的教育形成制度之后,也就鲜有强行阉割儒士之事,教官考绩不称者许净身入宫的做法也不再被提及。可见,二者之间其实有一个递进过程。
明 商喜 《明宣宗出猎图轴》(局部),北京故宫博物院藏。画明宣宗朱瞻基出猎时的情景,前驱、后卫多为内侍宦官。
宦官参政的培训基地:内书堂
在明代,有一个广为流行且言之凿凿的故事:洪武十年(1377)五月,有内侍以久侍内廷,言及政事,当即遭到明太祖的斥责,遣归原籍,终身不用。为此,明太祖定制:“内臣不许读书识字。”但是,明代对小内使进行文化教育,又恰恰是从洪武时开始的。早在吴元年九月初设内使监时,已有“典簿”一职,正八品。又有“纪事”,正六品。既为典簿、纪事,自然得识字,但当时多用自宫及因罪受腐刑的文人。至洪武十七年、二十八年定内府诸司职掌,内官监“通掌内史名籍”,司礼监“掌御前勘合”,这些文籍工作,皆“以通书算小内使为之”。小内使自幼入宫,欲使其“通书算”,只可能是在入宫后对其进行教育。正如明太祖一面禁止宦官干政,一面又不断差遣宦官出使、观军一样,他一面可能因一时之激怒而禁宦官读书识字,一面又不能不对小内使进行“书算”教育。由于资料的匮乏,当时教育小内使的具体方式尚不明其详,但陆容《菽园杂记》(卷4)记载了明代宫中教育制度的形成过程:
洪武中,内官仅能识字,不知义理。永乐中,始令吏部听选教官入内教书。正统初,太监王振于内府开设书堂,选翰林检讨、正字等官入教,于是内官多聪慧知文义者。
洪武时,内官的教育以能识字为限;永乐时,开始有教官入内教书,所授者自不限于识字;正统初年,王振正式开设书堂,教内官“文义”或“义理”。关于永乐时内官在宫中接受教育,在前引正统十一年(1446)英宗给王振的敕谕中可以得到证实。这道敕文录自成化时所修的《明英宗实录》,其真实性当无问题。根据这一敕文,王振永乐时已入宫,并先后侍奉仁宗、英宗于东宫,与《罪惟录》所说同。但敕文中所说的“教以诗书、玉成令器”,否定了《罪惟录》关于王振以教官身份入宫的说法,倒是印证了《明史·宦官传》中所说的“少选入内书堂”。或者说,《明史·宦官传》采纳了《实录》及王世贞的说法。但是,是王振当权时授意内阁或翰林院通过英宗敕谕的方式掩盖自己以教官身份入宫的不体面历史,还是《罪惟录》轻信嘲讽王振的传闻以遂快意?在没有发现新的佐证之前,尚难以定论。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形,永乐时有教官教小内使读书毋庸置疑。内书堂则无疑是在此基础上设立的。与内阁由临时措施到国家定制的演变一样,内书堂也有一个由初创到定制的过程。正是有这样的过程,其设置时间才有记载的互异。
前引《菽园杂记》说内书堂设于正统初王振当道时。但《明史·宦官传序》则认为内书堂的设置应在宣德时:
初,太祖制,内臣不许读书识字。后宣宗设内书堂,选小内侍,令大学士陈山教习之,遂为定制。用是多通文墨、晓古今,逞其智巧,逢君作奸。
《明史》的这一说法或出于刘若愚《酌中志》:“内书堂读书,自宣德创置,始命大学士陈山教授之。”按陈山以大学士受命授小内使书之事发生在宣德四年(1429)十一月,则内书堂也当设置于此时。但《御批通鉴》则据《明宣宗实录》所载“改行在刑部陕西清吏司主事刘翀为行在翰林院修撰……专授小内使书”,将内书堂之设置定于宣德元年七月:
洪武中设内官监典簿,掌文籍,以通书算小内使为之。又设尚宝监掌玉宝图书。皆仅识字,不明其义。及永乐时,始令听选教官入内教习。至是开书堂于内府,改刑部主事刘翀为翰林修撰,专授小内使书。其后大学士陈山、修撰朱祚俱专是职。选内使年十岁上下者二三百人,读书其中,后增至四五百人,翰林官四人教习以为常。
《御批通鉴》的作者与陆容的观点一致,均认为从宦官仅能识字、选教官入内教习,到刘翀、陈山、朱祚等专授小内使书,实为内书堂建置的几个步骤。宣德三、四年间,内阁开始拟票,内监也开始代皇帝批红,对宦官文字方面素质的要求更高、更为迫切。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内书堂的可能性自然更大。其实,到底将内书堂设置的具体年月定在宣德元年抑或四年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从宣德开始,明政府对小内使的培养已经走向制度化。或者说,宦官的知识化问题,已引起最高统治者的极度重视。
刘若愚《酌中志》对内书堂的基本情况作了十分详细的记述:
(内书堂)自宣德年间创建,始命大学士陈山教授之,后以词臣任之。凡奉旨收入官人,选年十岁上下者二三百人,拨内书堂读书。本监(按:指司礼监)提督总其纲,掌司分其劳,学长司其细。择日拜圣人,请词林众老师。初则从长安右门入、北安门出;后则由北安门出入。每学生一名,亦各具白蜡、手帕、龙挂香,以为束修。至书堂之日,每给内令一册《百家姓》《千字文》《孝经》《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千家诗》《神童诗》之类,次第给之。又每给刷印仿影一大张。其功课,背书、号书、判仿。然判仿止标日子,号书不点句也。凡有志官人,各另有私书自读,其原给官书,故事而已。派年长有势力者六人或八人为学长,选稍能写字者为司房。凡背书不过、写仿不堪,或损污书仿、犯规有罪者,词林老师批数目,付提督责之。其余小事,轻则学长用界方打手,重则于圣人前罚跪,再重扳着几炷香。扳着者,向圣人前直立弯腰、用两手扳着两脚,不许体屈。屈则界方乱打如雨。或半炷香一炷香,其人必眼胀头眩,错晕僵仆,甚而呕吐成疾者。此最酷、最不近理之法也。凡强凌弱、众暴寡、长欺幼者,每贿托学长,借公法以报私怨。此第一陋套,所宜痛革者也。……遇令节朔望,亦放学一日。每日暮放学,则排班题诗,不过“云淡风轻”之类,按春夏秋冬,随景而以腔韵题毕,方摆列鱼贯而行。有不知而搀越者,必群打诟辱之。别衙门官遇学生排班行走,必拱手端立让过。即司礼老公,遇之亦然。凡各衙门缺写字者,即具印信本奏讨,奉旨拨若干名,即挨名给散……凡内书房官人,已拨散将完,无人读书,该监题知,于二十四衙门官占官下及监工,改读书以补之。
刘若愚以宦官所记内书堂事,是迄今所见有关宦官学校的最翔实记载。结合其他资料,可知明代内书堂的基本情况。
内书堂始为内官监、后为司礼监的下属机构,由司礼监提督、掌司等官掌管学籍、学规。学生一般为二三百人,后一度增至四五百人。学生干部称为“学长”“司房”,由年长有势力或粗通文字者任之,有权对犯有小过的同学进行惩罚。
在内书堂接受教育的小内使主要有四种来源。一是在战争中掳掠而来的少数民族幼童。如永乐时英国公张辅征交趾,“以交童之美秀者还,选为奄”。在这些从交趾掳掠而来的少数民族幼童中,有几位后来享有盛名,如范弘、王瑾、阮安、阮浪等。《明史·宦官传》说他们“占对娴雅,成祖爱之,教令读书,涉经史,善笔札,侍仁宗东宫”。又如天顺四年(1460),镇守湖广御马太监阮让掳掠并阉割苗族幼童一千五百多人。二是外国进贡的被阉幼童。如洪武二十四年,明廷一次就向高丽“索阉人二百人”,皆为幼阉。三是籍没幼童。成化时的著名宦官、司礼监太监怀恩,就是坐族兄戴伦之罪而“被宫为小黄门”的。《明史》卷304《宦官传》。四是北方主要是北直地区被阉幼童。如前引《菽园杂记》所说:“京畿民家,羡慕内官富贵,私自阉割幼男,以求收用。”内书堂就是从这些幼年内使中挑选学员的。他们从小离开父母家人,身遭极刑,其性格的坚毅自非一般纨绔子弟及读书士子可比。况且在内书堂已无民族、门第的差别,主要靠个人的才智和钻营,因而往往能造就人才。
内书堂的学业教育由翰林院负责,以编修、检讨或修撰,甚至侍讲、侍读为教习,一般每轮四人。从师资配备看,内书堂高于明朝的最高学府南北国子监。业师欧阳琛教授从《明实录》《酌中志》《明史》及明人笔记中,共检得曾在内书堂任职的官员69人,其中有19人后来入阁为大学士。如景泰七年(1456)五月任命为教习的翰林词臣四人,其中岳正、万安、刘珝三人先后入阁。万历二十六年(1598)正月任命韩爌、朱国祯、沈三人为教习,其后竟全部入阁。万历三十九年四月任命了六位教习,有钱象坤、徐光启、李标、来宗道四人入阁。其中更有不少饱学之士,如钱溥、焦竑、朱国祯、徐光启等。
内书堂的法定课程,既有社会上流行的启蒙读物《百家姓》《神童诗》《千字文》等,又有所谓“举业”——《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这些课程,与一般的官学私塾相同。值得注意的是,内书堂还有三门更为重要的课程。一为“内令”,包括太祖、太宗以来明朝历代皇帝对宦官的戒谕。二为《忠鉴录》,收集了各朝各代奉公守法宦官的事迹,以为明代宦官效法的楷模。万历二十四年,四川按察佥事张世则还编纂了一部《貂珰史鉴》,备列历代宦官之善恶,有评、有考、有论。礼部认为:“(此书)善可为法,身享令名,国亦受福,读之令人慕;恶可为戒,国将受害,身先诛夷,读之令人畏。”故建议将其作为内书堂的必读教材。三是判仿,即对具体事务的处理意见,以便日后对外廷奏章进行判答、对阁票进行批红。从明政府为内书堂开设的课程可以看出,设置内书堂的目的,是培养小内使的传统道德观念和实际参政能力。
内书堂虽无固定的学习时限,但一般为三年。万历初年的司礼监太监冯保自言,他嘉靖十五年(1536)选入内书堂读书、十七年拨司礼监写字,在内书堂的时间为两至三年。万历、天启间为司礼监太监的王安,万历六年选入内书堂,后拨至冯保名下。按冯保于万历十年十月被籍没,王安拨司礼监当在此之前,其在内书堂的时间自然不会超过四年。如以每期学员二百人、每人在内书堂的时间三年计,从宣德到崇祯的二百年间,除去某些时间的变故,在内书堂读书的内使应有一两万人之多。
除了儒士自宫及内书堂读书,还有一些宦官是通过各种方式的自学而达到一定文化水平的。田艺蘅《留青日札》记载了正德时司礼监太监刘瑾的早年经历:
(刘瑾)景泰初以净身进。坐内臣李广奸党,充南京海子口军,夤缘取用。乾清宫灾,复发配。又召回佥书。正德元年(1506)十月,掌司礼监事。
从时间上推算,刘瑾初入宫时,年纪不大,属净身幼童。后既为“佥书”,自当“知书”,但并无其于内书堂读书的记载,很可能是入宫后进行自学。天启时的司礼监秉笔太监李永贞更是此类宦官的典型。永贞五岁时因家境困苦,由父亲做主被阉割,万历二十五年十五岁时进京,四年后选入皇城为内侍,二十一岁因事下狱,“始读‘四书’、《诗经》,后读《易经》《左传》《史》《汉》等古书”,如此在狱中度过十八年。天启间因魏忠贤名下掌班刘荣的推荐,见重于魏忠贤,先入内书房,旋升为司礼监秉笔太监。
(本文摘自方志远著《明代国家权力结构及运行机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