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保持前行动力
从维也纳到巴黎——和平条约面面观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9)一直被定义为“终结了战争的战争”。事实上,对于一战的最好描述应该是“遗忘了战争的战争”。正是灾难性的决策最终导致了战争的爆发,之后的和平协议问题也不少。但无论你怎么看,战争的记忆已经模糊,教训也逐渐被人遗忘,结果是多么悲剧。大家都在说一战结束时巴黎的那场谈判有多少失误,特别是在如何对待战败国德国的问题上,对他们煽动二战起到了怎样的重要作用。当然,我们是站在未来的角度来回望、评价历史,这是我们的特权,倒有点“事后诸葛亮”的意思。的确,如果那些胜利国有能力把问题看得更清楚,谈判的协议结果可能大不一样。唉,他们确实把问题看明白了——但并没有什么作用。
欧洲大陆在一战前近百年冲突相对较少,因此这片土地格外引人注目。虽然也有冲突,但是没有升级成为多方参与的持续战争,也没有带来大规模人员伤亡。至少,这可以归因于谈判,终结了之前大型的军事冲突。拿破仑战争于1814年结束,英国(Great Britain)、俄国、普鲁士(Prussia)和奥地利四个战胜国齐聚威尼斯,来决定战败国法国的命运。与此情况类似,105年以后,战胜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和美国一齐来到巴黎,决定战败国德国的命运。从两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都是由战败国来为战争造成的破坏担责。另外,大多数谈判都是一边倒的情况:和平条款基本都是由战胜国决定的,而且强加给战败国,战败国讨价还价的余地也非常之小。至少这是一个关键的思考问题的维度,让这两个谈判的结果没什么不同。
为什么1814年的好战者能够避免战后动荡的发生,而1919年的和平条约缔造者却让动荡随之而来?你该如何阻止罪行的发生,修补信任,不让毁灭性的战争发生?
不伤财,不劳神
维也纳会议(以及同年早些时候在巴黎签署的条约)迫使法国放弃在近年征服的领土,但此会议允许归还其1789年失去的广阔边境。法国虽然被认定为侵略国,但战胜国没有在一开始向法国索赔战争损失,唯恐赔款的负担削弱了法国,然后激起他们的好战心,使其在将来发动侵略,抑或被其他国家征服。1815年,拿破仑被流放后逃了出来,重新发动战争,导致最初的索赔政策发生了变化。法国第二次战败后,虽然要被迫支付赔款,但是他们还是全部赔偿了。更重要的是,在他们赔偿完毕后的1818年,他们受邀加入国际组织,也就是后来大家所知的“欧洲协调”(the Concert of Europe)。当时像“欧洲协调”这样的多边会议,同一百多年后的联合国或者欧盟组织非常相似。虽然法国是战争罪犯,但还是给他们在谈判桌上留了一席之地。
但一个世纪之后,等到一战结束,同盟国对待德国的方式同之前相比大相径庭。讽刺但在预料之中的是,1870年普法战争之后,同盟国对德国的怀疑和敌意愈加严重,鉴于这种情况,法国在和平谈判期间先发制人地进攻了德国。硝烟平息后,德国不仅接受了严厉的军事限制,还要割让其大约13%的领土,10%的人口,以及所有欧洲以外的殖民地。
另外两个条款更好地解释了该协议的精神。一个是《凡尔赛和约》第231条款(又称为“战争罪责条款”),该条款要求“对于德国和其盟国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和破坏,德国要承担所有责任”。以GDP的比例计算,德国要赔偿逾万亿美元(以当前美元计算),如果以占GDP的比例计算的话,这比1815年法国的赔款数额高出太多。然而,无论在象征性还是实质性上都更具影响力的还是第二个条款:不允许德国加入国际联盟(the League of Nations)——也就是联合国的前身。
对于这样“要么接受,要么挨打”的条件,德国人如何看待,我们从外交大臣布洛克道夫·兰曹(Brockdorff-Rantzau)就能知晓。他把条款总结为:“德国为了生存,不得不向所有条件低头。”
为解决余留矛盾而创建流程
对于德国能否按照要求偿还赔款,大家争论不断——德国或许能赔偿——事实上,这些赔款要求为之后的冲突埋下了种子。正如拿破仑战争之后法国赔款事件那样,强征巨额赔款并不是未来冲突爆发的充分条件。赔款和其他惩罚措施或许只是增加了冲突发生的可能性,但如果有体系、有方法去和平处理余留的冲突或者潜在冲突,完全可以避免未来的战争。在与德国谈判时的潜在失误不是要求他们赔款,而是对他们的孤立,结果却是火上浇油,同时冲突的处理和应对也受到限制。的确,这时对敌人的孤立,远不止要求敌人赔款,这就是巴黎谈判和维也纳和平谈判的区别。
1814年的维也纳会议上,最具影响力的与会代表们都认为有必要向前看。会议上的政治家们更注重防范未来战争的发生,而不是惩罚过去战争的罪恶者。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后代而保全和平,而不是仅仅为了当下的受害者报仇雪恨。更值得注意的是,欧洲人又让法国加入了国际大家庭,并建立了一个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权利的平衡不会影响战胜国和战败国,欧洲人也因此给自己带来了长久的和平。然而1919年并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许多谈判案例,甚至是成功的谈判案,都在一开始就制造了持久的冲突。要建立渠道和流程来应对随之而来的冲突的爆发和潜在的矛盾出现。
留在谈判桌上
在所有类型的冲突中都有这样一个问题:谈判者没有为谈判继续而寻找办法。当和平谈话出现分歧后,特别是造成了武力冲突之后,大家中断了所有对话交流和谈判,而不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以便未来有机会调解。正因如此,之后即便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增加,但缺乏信息和理解还是会愈加严重;缺少对关系维护的投入,让之后的协议更难达成。至少从历史来看,在体育界有这样一种倾向:当新的劳资谈判协定出现,谈判者才会和对方见面,而不是临时(the interimyears)建立信任。类似地,近年来美国和伊朗之间的核谈判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阻碍,原因就在于之前几十年中双方缺乏联络。一些销售人员也是这样,当和顾客签好协议(或没签成协议)之后就不再联络了,直到下一次协议开始时才重新建立联系。
在这些案例中,最明智的策略是让自己留在谈判桌上。即使协议达成希望渺茫,或者金子到手遥遥无期,如果不是实质性参与谈判,也至少得是象征性的。尤其是在“失败”谈判的余波下,关系自然会进一步恶化,信任缺失,观点出现更多分歧。继续谈判对于保持双方关系良好非常重要,对于各方检查潜在的利益变化和制约因素,以及探索新谈判的可能性也至关重要。而且即便信息共享会给对方带来谈判优势,谈判者也不用担心这些。所以,当实质谈判还没有进行的时候,获取信息、建立互信会更加容易。我对谈判者的建议是抛开结果,保持双方联系;当然也有这种可能,你所达成的协议会在未来进一步优化,或者即便协议没谈成,结局也会出现反转。
留在谈判桌上,特别是当谈判失败后,目的是维持双方关系,理解对方的视角,并且寻找机会重新谈判。
要么坐在餐桌前,要么待在餐盘里
在一战的谈判案例中,和平协议的潜在问题并不是完全无法预见的。德国与会代表公开表示担忧,担心自己为将来的战争播下了罪恶之种。最与众不同的就是法国了,他们竟然觉得惩罚条款过于宽大仁慈。当时一位英国官员韦弗尔伯爵(Earl Wavell)用了满满负能量的诗句来描述1919年发生的故事:“在这次‘结束了战争的战争’之后,他们在巴黎成功签订了‘结束了和平的和平条约’。”抛开疑虑不说,为什么和平条约以这个形式呈现?
德国几乎被排除在谈判之外,这是另外一个重要原因。与之相反,1814年法国在一开始就参与了谈判,尽管他们的话语权跟其他国家相比小很多,但能获得这样的谈判结果,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法国外交大臣塔列朗(Talleyrand)的出色能力。1919年的谈判现场没有出现德国的声音(当时正在起草协议),谈判各方都想制约德国,而且制衡他们的心思也酝酿了许久。意料之中,谈判参与者有时会无视或剥削没来参加谈判人的利益。有句话刚好在外交界和政界反复提到,而且非常在理:你要是不在桌上,那你就在菜单上。在这个案例中,德国就沦为了被人分食的可口菜肴。
所有类型的谈判都是这个道理。想想美国体育劳资谈判的那些典型案例。经过数月焦灼谈判,实质性的妥协被拒绝后,双方终于从他们空缺的位置(opening positions)移开了。你觉得他们首先会做怎样的妥协?你不需要了解体育,也不需要知道在讨论哪种运动,就能精准预测:球员方首先做出了巨大让步——与新晋球员的薪水(rookie salary)和合同相关。为什么新晋球员(刚刚加入联赛的新晋球员)的利益常常在劳资谈判中沦为首当其冲的牺牲品?正因为他们不在谈判桌上。
要么坐在餐桌前,要么待在餐盘里。
不在谈判桌上该如何谈判
聪明的谈判者会想尽办法参加谈判。如果实在没辙,还能用其他办法左右谈判战局。比如2011年的NFL谈判,退役球员没有表决权,但是他们利用媒体对退役球员健康的关注,来影响NFL球员协会和NFL联盟。更普遍的是,如果你在实质性谈判里没有正式的角色或者四两拨千斤之力的话,那你就应该学着去影响那些掌控谈判的人。你的影响力,源自你在谈判之外帮助谈判者的能力。比如,在场的谈判者感兴趣的可能是当下谈判之外的事情,而你可以在这方面给予支持,作为交换,他们可以在当下的谈判中助你一臂之力。或者,在场的谈判者也可能需要你帮助推销当下的协议,就像NFL案例中退役球员所做的那样。如果他们看好你在谈判期间(或者到了谈判批准通过或推销协议的节骨眼时)所提供的帮助,或者不希望你对他们持反对意见,那么你就拥有四两拨千斤之力了。
如果你没能来到谈判桌,你或许可以创造协议之外的价值,或者帮助他们推销、履行当下的协议,通过这些方式来影响谈判桌前的交易者们。
和平时期却对谈判流程投入不够
亨利·基辛格(Henry Kissinger)在他的《大外交》(Diplomacy)一书中,讲到了1919年和1814年两次和平谈判如此不同的第二个原因。1814年,战争的记忆在欧洲人脑海中历历在目。在之前数百年当中,因为欧洲势力的强大,每几年就会经历一次战争。大家都觉得长时间、严重的冲突在所难免,除非通过巨大努力才能防止其发生。1919年的情况截然相反,人们把第一次世界大战视为意外或反常事件,而不是按照规则发生的事件。这好像更需要理解(为什么会发生?),而不是需要蛮干(如何防止未来发生冲突?)。谈判者没能充分理解的是,长久以来的和平是因为一战戛然而止的,这是精心策划而生的“体系建立”的结果,而不是因为历史探求启蒙而不可避免发生的结局。
在双方长期关系中商议协定,会遇到这种很常见的问题。若是大家忘记协议背景,将记忆抛诸脑后,对未来的谈判者来说,他们更难理解原始协议背后的逻辑,而且也不明白其存在的原因。于是,协议开始出现瑕疵,其价值也不复存在。根据基辛格博士的论述,能够解释清楚为什么英国人在维也纳会议之后和平的数十年,不再担当平衡欧洲势力的担保人;同样也阐明,奥地利两代人为何参加维也纳会议,冒险加入决定他们存亡的联盟体系,来追求短期的成果和诱惑;还解释清楚了为什么德国巩固了自己的势力后与俄国人交换了条约,以此来争取英国的支持。在每个案例中,政治家都没弄明白自己付出了不必要的代价(除了战争)来购买和平。比如,英国因为看到了和平,所以觉得对欧洲的投资没有必要,由此可见,它不是把和平看作投资所带来的结果。相似的还有奥地利和德国,对于根植在联盟里的自由,他们尽情挥霍,一点也不珍惜。
我们来从企业背景看这个问题。想象一下一位刚刚上任的CEO走进办公室,发现过去10年公司没发生过法律纠纷,因此认为没有任何理由组建律师团,也没有理由同销售商和顾客认真起草合同。或者从体育界看这个问题,想象一下某支足球队发现对手在上半场一球未进,所以下半场干脆让守门员下场休息。这两个案例中的决策的确不可思议,对吧?不幸的是,在冲突交加的情况下,人们确实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当“成功”没法依据可衡量的“好处”来评估,而通过保持积极现状(如和平、持续合作关系等等)来评估的话,努力与成功之间的因果关系则很难察觉。如果不认真审视,你很难发现是什么让万事保持在既定轨道上进行。而且,如果促进合作的政策代价巨大——经济上、政治上或者官僚上——会诱使人放弃投入。我们就会明白:在没有审慎投资的情况下,合作关系、制度以及合作企业会非常容易走下坡路。
公司处于天时地利状态的时候,不去努力加强与各位股东的联系,直到冲突出现,股东略带敌意,才肯下功夫加强与他们的关系。在武装冲突当中,暴动事件的爆发通常因为暴动者在政治上受到排挤,或者在程序上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始作俑者正是那些把和平现状看作理所当然的优势群体。在完全不同的条件下,相同的原则可以很好地解释美国在近年来所经历的反疫苗接种热潮。一旦像麻疹这种疾病得到根除,面对疾病带来的破坏,人类毫无经验,那么抵制疫苗的人,很容易会对抑制疾病并带来健康的疫苗产生藐视情绪。以上案例的问题,并非不愿意为了维持和平而投入,也不是轻视了和平本身的价值,而是没能认识到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有这样一种倾向(特别是在和平时期),对维持关系的流程投入不足,对帮助维持和平的机构投入也不足。
专注于流程的谈判者有多少,得根据他们的谈判的准备情况。有的谈判者完全无视流程,有的则深谋远虑,备好策略来谈判流程。认识到了谈判流程的重要性,并不代表不能过分强调谈判流程。下一章我们会讲到,可以把更多的焦点放在流程上。当流程具有很高的重要性,并被过多赋予了意义和象征性,那么流程会严重破坏谈判的实质进展。
作品简介:
《哈佛商学院谈判课》,(美)迪帕克·马哈拉(Deepak Malhotra) 著,湖南文艺出版社,2017年6月
在本书中,哈佛商学院教授、谈判专家迪帕克•马哈拉(Deepak Malhotra)展示了如何解决最艰难的谈判问题,在看似不可能的情况下获得成功。
书中提出了打破僵局、化解冲突的三大关键法则:架构之力、流程之力、同理心之力。用20多个引人入胜的经典真实案例,讲述最基础但也是最关键的谈判方法,引导读者应对一切艰难的谈判局势,且这些方法对于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交往也同样具有借鉴意义。
正如马哈拉提醒读者的,无论摆在桌面上的是什么议题,从根本上说,谈判始终是人的互动。无论风险有多大,纠纷有多持久,谈判的目的都是通过与他人互动,达成理解和认同。无论你处于何种情境之下,本书介绍的原则和策略都能帮你有效地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