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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文文字内容和形式相等的时候,英文可以译出中文的意义;如果中文的内容大于形式,那么译者就要选择符合内容的形式。这样,才能使人知之——了解原文内容;如果能使读者喜欢译文的形式,那就是使人好之;如果能够使人读后感到有乐趣,那更是使人乐之。知之,好之,乐之,是阅读译文的三部曲。孔子在《论语》中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我本人看来,如果译文能够使读者乐之,那就达到翻译的最高境界了。
澳大利亚人约翰·菲茨杰拉德在30年前只是一个身怀200澳币的学徒,现在却成了有千万平米土地的银行家。他的成功据称是受到了老子《道德经》的影响,由此可见,中国文化对两千年后的世界是可能起到作用的。菲茨杰拉德说:他最初读了不少《老子道德经》的英译本,都读得莫名其妙,后来,他读到北京大学出版社《〈老子〉译话》中的《道德经》译文,方才恍然大悟,深觉获益匪浅。一般《老子道德经》和《〈老子〉译话》的译文有什么不同呢?以北京大学出版社《老子道德经》为例,这个译本基本上是用对等或形似的译法,如“道德经”英译成the Book of Tao and Teh。这种译文谁能理解?如何能使中国文化走向世界呢?我们再看,《〈老子〉译话》中的英译文是:Laws Divine and Human(天道和人道)。因为《老子》第二十五章中讲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所以“道”指的是“天道”,而“德”指的却是“人道”。由此可见,《老子道德经》用的是“对等”或“形似”的译法,而《〈老子〉译话》用的是“优化”或“意似”,甚至“神似”的译法。对等法是西方语文互译时常用的译法。西方语文如英、法、德、意、西等,都是拼音文字,根据计算机统计,约有90%的语汇有对等词,因此翻译可以用对等法。而中文只有一半和西方语文有对等词,因此在翻译的时候,如果有对等词,可以用对等词;如果没有对等词,则不是原文优于译文、就是译文优于原文,所以翻译时要尽可能用优于原文的译文表达方式,这就是“优化法”或“意似”甚至“神似”的译法。下面举一些例子来说明。
老子《道德经》第一章第一句是:“道可道,非常道。”北京大学出版社《老子道德经》的译文是:
The Tao that is utterable
Is not the eternal Tao.
“道”字音译,不知所云,虽然加了注解——logos(逻各斯,理性,理念;基督或上帝的话),path(小路),road(大路),仍然很难理解。全句还原成中文大致是:逻各斯(或理性、理念,基督或上帝的话)是可以说得出口的,但并不是永恒的理念。这话毫无意义。再看《〈老子〉译话》中的译文:
Truth can be known,
but it may not be the wellknown truth
or the truth known to you.
(真理是可以知道的,但不一定是你所知道的真理。)
“真理”也可以改译为“道理”。这句话的意义可大了。无怪乎菲茨杰拉德认为老子思想可以大起作用。
老子《道德经》第一章第二句是:“名可名,非常名。”北京大学出版社版《老子道德经》的英译文是:
The name that is namable
Is not the eternal name.
译文还原后大致是:可以命名的名字不是永恒的名字。这种一个字对一个字的对等译法,翻译出来的句子简直不知所云,无怪乎西方读者要读得莫名其妙了。根据原文下面两句:“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意思是说:天地万物开始是没有名字的。回过头来再看上面一句:名可名,非常名。第一个“名”,指的是“天地万物”,第二个“名”是动词,是“取名”的意思;第三个“名”还是名词,还是天地万物,但是可以简化为一个“实”字。全句意思是说:万物是可以有名字的,但名字并不等于实物,这就是要讨论的“名不副实”的问题。所以可以译成英文如下:
Things may be named.
But names are not the things.
这说明早在两千年前,老子就有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看出名与实的矛盾、道与常道
的矛盾。而两千年后的翻译居然错得一塌糊涂,这样的中译英,如何能促进中国文化走向世界呢?
北大出版社版《老子道德经》第三句的标点也与众不同:“有,名天地之始;无,名万物之母。”英文译文是:
The Nothingness is the name of the beginning
of heaven and earth;
The Being(substance)is the name
of the mother of all things.
(无是天地开始的名字,有是万物母亲的名字。)
这里中英文都不容易理解。所以,改动如下:“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In the beginning heaven and earth are nameless.
When named, all things become known.
这两句的意思大致为:天地开始是没有名字的,有了名字,人才知道万物是什么。由此可见,《道德经》这几句是简单的认识论,如果翻译不好,外国读者是很难理解老子,也很难理解中国古代的哲学的。
老子不容易被理解,那么孔子呢?1988年,诺贝尔奖获得者们在巴黎聚会,其中88位获奖者认为:21世纪人们要过幸福的生活,就要到2500年前的孔子那里去汲取智慧。其实,早在两百年前,英国诗人Pope(蒲柏)就说过:
Superior and alone, Confucius stood,
Who taught that useful science, to be good.
(孔夫子超凡入圣,教我们如何做人。)
孔子是如何教育我们的?《论语》第一章第一句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悦)乎!”这句话如何翻译成英文呢?我们先看英国译者Waley(威利)的译文:
To learn and at due time to repeat what one has learned, is that not after all a pleasure?
这个译文是相当典型的对等译文:“学”翻译成to learn,“而”翻译成and,“时”翻译成at due time,“习”翻译成to repeat what one has learned,“之”是虚词不翻译,“不亦”翻译成is that not after all,“乐”翻译成a pleasure,“乎”是虚词不翻译。这个译文和原文相当对等,但是,根据《论语》上下文中的“不亦君子乎”来看,学习的人是一名“君子”、“学者”,放到现在普遍的语境中,甚至也可以指那些诺贝尔奖获得者。这样看来,“学”翻译成learn不如翻译成study,更不如翻译成acquire knowledge,“习”翻译成repeat不如翻译成put in practice。“悦”翻译成pleasure(高兴)又远不如翻译成delight(乐趣)。我们再来看看高等教育出版社的译文:
Is it not a delight to acquire knowledge and put it into practice from time to time?
举这个例子说明:当译文和原文有几个对等词的时候,应该用优化法选择一个最好的译语表达方式。如果没有对等词,那么自然只好用创译法来选用一个最好的译语表达方式了。甚至,即使有对等词,如果能找到比对等词更好的表达方式,也可以采用,那就能更好地传递这些中文经典语句的意思了。
其实,对等词的范围也可大可小,尤其是中文和英文的对等词。因为英文是比较科学的语言,内容和形式基本相等,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中文是比较艺术的语言,内容往往大于形式,说一可以指二,甚至指三指四。如“学”既可指学生学习,也可以指学者做学问;“习”既可以指学生温习功课,也可以指工人实习,还可以指学者把理论付诸实践。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当中文文字内容和形式相等的时候,英文可以译出中文的意义;如果中文的内容大于形式,那么译者就要选择符合内容的形式。这样,才能使人知之——了解原文内容;如果能使读者喜欢译文的形式,那就是使人好之;如果能够使人读后感到有乐趣,那更是使人乐之。知之,好之,乐之,是阅读译文的三部曲。孔子在《论语》中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我本人看来,英国译者威利的译文最多只能使人获得“知之”的阅读体验,高教社出版的中国人的译文可能使人获得“好之”的阅读体验,如果译文能够使读者乐之,那就达到翻译的最高境界了。
这个看法有人不同意。如《英语世界》2015年第三期第108页上就发表了美国Owen教授的看法:“中国正在花钱把中文典籍翻译成英语。但这项工程绝不可能奏效,没有人会读这些英文译本。”“译者始终都应该把外语翻译成自己的母语,绝不该把母语翻译成外语。”Owen教授的话对不对呢?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我们就来看看《诗经》第一首《关雎》的第一段内容和相应的译文吧。
关关雎鸠,
(对对斑鸠咕咕叫,)
在河之洲。
(爱在河中小洲上。)
窈窕淑女,
(姑娘啊苗苗条条,)
君子好逑。
(情郎和她想成双。)
威利的译文如下:
“Fair, fair,” cry the ospreys
On the island in the river,
Lovely is this noble lady,
Fit bride for our lord.
这是“把外语翻译成母语”的译文,能不能使读者知之,好之,甚至乐之呢?Ospreys(鱼鹰或白鹭)有没有“fair,fair”(美呀,美呀)叫的呢?没有。所以第一行完全翻译错了。原文的“关关”音译应该是gu-an gu-an(咕-安,咕-安),也就是说,水鸟是“咕咕”叫的,那么“咕咕”叫的不是斑鸠么?所以雎鸠不是水鸟,也不是白鹭,而是斑鸠。那么,“咕”字后面为什么要加个“安”呢?原因在于,“咕”是闭口音,在诗中不响亮,后面加个“安”音,就变成了“关”,“关”是开口音,“关关”就比“咕咕”响亮得多,更适宜入诗了。可见,中国早在先秦时期就知道诗歌中用开口音代替闭口音的语言感觉,可见中国古代的文化其实是多么发达。我想,这个例子足以说明这点了。
威利还说,“淑女”是“贵妇”,“君子”是“贵人”,但诗中第四段说:“参差荇菜,左右采之。”说明君子和淑女还在河中采摘荇菜,可见中国古代诗歌中,君子和淑女的所指也是包括劳动人民在内的,因此,中译文不妨说成是青年男女,那就范围更广,更有现实意义了。这也说明原文有不同的对等语时,应该选用更好的对等语,因此,中国译者对《诗经·关雎》第一段的翻译是这样的:
By riverside are cooing (一对斑鸠鸟)
A pair if turtledoves; (河边咕咕叫)
A good young man is wooing (年轻人爱上)
A fair maiden he loves. (苗条的姑娘)
这个译本已经由英国企鹅图书公司出版,可见Owen说“没有人读”,是不完全符合事实的。
英国伦敦大学教授Graham也说不能让中国人翻译中国诗。他在英国出版的《晚唐诗选》一书中收入了李商隐的《无题》,其中一首有“金蟾咬锁烧香入,玉虎牵丝汲井回”句,意思是说:金蛤蟆咬住门锁,就是富贵人家晚上锁门烧香的时候,诗人进门赴情人的约会来了;第二天早上用丝麻井绳打上井水的时候(玉虎是富贵人家井上的装饰品),诗人又离开情人回家了。怎么知道是约会呢?因为诗中上句“烧香”中的“香”字,和下句中“牵丝”中的“丝”字,合起来是“香丝”,和“相思”同音。由此知道,“入”和“出”都是指害相思病的诗人。再看Graham的译文,是这样的:
A gold toad gnaws the lock. Open it, burn the incense.
A tiger if jade pulls the rope. Draw from the well and escape.
(金蛤蟆咬住锁,开锁烧香吧。玉虎拉上井绳,打上井水逃走吧。)
这个译文就是字对字的译文,90%对等,10%错了,结果整个句子的意思就完全错了。英国译者对于这首唐诗的理解错了,如果对唐诗的理解只有50%是对的,那么无论英语表达能力多强,翻译结果都是很难超过50分的。而中译者的理解能力往往远远高于英美译者,如果说理解正确80%-90%,那么译文基本上也可以得80-90分,远远好于英美译者。同样是上面两行诗,中国译者的译文是这样的:
With incense burned at night, I entered golden gate, (带着夜里烧香的香气,我进入了大门)
When water’s drawn at dawn, I left my jadelike mate. (清晨打上井水时,我离开了我的玉人)
综合上述种种,我的结论就是:用中国优化译法或创译法,能够使得中国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
(作者许渊冲,为北京大学文学翻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