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下午,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和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于北京大学静园二院208会议室共同举行题为“深度比较历史分析的贡献与局限——《通向现代财政国家的路径》”的读书会。会议由《通向现代财政国家的路径》一书的作者、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副教授和文凯作引言,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张长东、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田耕、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杜宣莹、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韩策、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讲师崔金柱进行评议。限于篇幅,本次读书会文字稿分三篇呈现,本文是和文凯教授对几位学者评议发表的回应。
我们谈到的很多问题互有关联,我大致按照顺序逐一来进行回应。杜老师对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很多描述,我完全认可和接受。其中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一般说到1590年都铎时期的时候,“state”一词与我们今天使用的含义基本一致,也就是说讨论这部分时,“国家”(state)指的就是作为“国王的公共体”,与国王的“私人身体”有了区分,我觉得这一区分至少在16世纪末的英国已经比较清晰了。这部分的论述我完全用的是英国史的研究。另一方面,在都铎时期,英国严格来说还没有“税”的概念,王室政府的所有费用按理说是要从国王的土地、矿产、关税上获取。英国是经过内战以后才变成税收国家,虽然打着“家产国家”的外壳,还用着“经常性收入”和“非经常性收入”的名义,但实质内容都已经变成实际的税收了。因此,从财政制度来说,都铎时期与内战后的英国有很大区别。
这里涉及的问题就是,所谓的“国债担保人”到底是指国王个人的私房钱,还是指国家的债务和税收?我认为这要看内战之后国王举债是用何种税收来做担保。如果国王是用自己的经常性收入,但是这一经常性收入实则已经变成税收的一部分了,我们就可以说这的确是国家收入的担保,是一种国债,而不再是国王的私人钱财了。英国的情况略为复杂一些,与清朝不同。起码清朝的内务府和户部的钱财是分开的,而英国基本上不分,王室的费用与政府的费用混杂在一起,一直到很晚才区分王室年俸(civil list)。
杜老师关于“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讨论非常精彩,因为我的重点是放在1640年之后,而且在英国的官僚制方面我只论述了一个机构,即国产税局(Excise Department), 其官僚制特征可能不适于其他部门的分析。但国产税局又与其他非制度性的因素存有联系,这是英国比较独特的表现之一。我们看到,要成为国产税局的官员,需要考核记账、几何测量等科目,而且许多技能秘不外传,只传给自己的孩子或亲戚。然而,一旦进入到这个体系内部,尤其是在约翰·布鲁尔的研究看来,它是非常理性的一个官僚监督机构。
杜老师特别谈到“国王身体”的分离,我觉得这个分离过程从16世纪已经开始了。从内容上来讲,这本书没有特别谈这个问题,而我第二本书(Public Interest and State Legitimation:Early Modern England, Japan, and China)特别讨论了这个问题,重点阐释了分离以后国家权力的正当性问题。其中有趣的是,无论是在门客系统、商人家庭,还是在特许权经营和国产税局官员的招录过程中,都体现出了“双轨政治”中“私”的一面,但是当我们进入到财政体系中去看的话,又会发现它是一个高度理性的官僚机构。
杜老师论及的内廷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我认为二者的关系一直延续到后面,现在需要研究的是要看政府税收的哪一部分是放到了王室年俸里,而王室年俸的哪部分是去支撑了国债。这些需要之后再进行讨论。
还有,特许公司与官员的私人关系,亦是极其有意思的话题。因为英格兰银行就是一个特许公司,银行里头的这些人与王公贵族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双方有一些利益输送,充斥着大量的贪腐行为。从这个角度来讲,国产税局一面是有效地支撑了英国的现代财政制度,另一面则是造就了英国前现代财政国家的特殊腐败方式。因此,我们只能说英国在财政一个方面展现出了现代国家的特征,而在其他方面可能远未达到现代国家的要求。
英格兰银行
崔老师提出的问题,也是之前很多人向我表达的困惑,就是说日本与英国不同,它是后发国家,有学习西方国家的丰富经验,特别是具有一批学习能力强、年富力壮的年轻政治家和改革家,具有很强的理性和个人能动性。为了回应这一问题,我在书中做了两个处理,第一个处理是,日本不是盲目的学习和简单的模仿。因为日本有内在的基础,即在江户时期形成了很多财政管理的经验,如管理大名领主发行纸币的经验,像由利公正、大隈重信这些人在明治维新之前,已经是藩政府里面管理纸币非常成功的官员。但即便如此,他们的理性设计仍然具有局限性。如果我们从明治维新前后开始看日本整个财政金融制度的设计实验,涉及的问题有究竟是采用金本位还是银本位,是否要发行纸钞,是否要用银币代替纸钞等。从中可以看出,这些日本改革家实则没有太多自信。
从这个角度讲,我觉得日本一方面是有学习能力,但另一方面这一学习能力是建立在之前丰富的财政管理的经验基础上。换言之,明治政府基本上是将原来大名领主的财政措施推广到全国。总之,日本是在自身内生性知识或本地知识的基础上再去借鉴国外的经验。
为什么强调后发的日本不一定有优势呢?即便站在后发的位置上,可供选择的样本非常多,比如日本没有借用英格兰的中央银行体系而恰恰选择了高度分散的美国国民银行体系,这与其当时面临的问题紧密相关。所以,后发国家不是简单的模仿过程,站在后发的角度依然会有很多问题需要思考。因而,我们的研究重点应该要放在后发国家的学习过程以及思考问题的视角,去看它是怎样参考其他国家的经验,进而观察它的思考和消化能力。
我强调的是,即便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日本的纸币问题也推动了财政制度的发展,进而造就了现代财政国家的诞生。日本的财政集中管理体制,包括集中征收清酒税的官僚机构早已在明治十四年政变之前就建立完成。换言之,在1881年政治大洗牌之前,日本就建立了初具雏形的现代财政体制,只是剩下如何将财政体系与中央银行结合起来的问题。1881年时,伊藤博文和大隈重信对此有完整的讨论,松方正义只不过接着既有的思路往下做而已。其中要特别注意松方正义的表述与所为的区别,虽然他强调了举借外债的风险,但说出此话的前提是松方正义两次举借外债的企图是失败的。
简言之,通过1881年之前的日本国内状况考察可以看出,在没有战争和未进行战争准备的情况下,日本现代财政国家的制度要素基本已经建立起来。我是从这个角度挑战了蒂利的理论学说。还有一点是,武力推翻幕府或许可称为“战争”,但这一“战争”无需发行纸钞,且是偶发性事件,属于外生性因素。
将纸币的兑换性问题与财政制度发展、政治制度变迁的结合,可能是日本史学家最喜欢我这本书的一个部分。从中能够看出,明治政府的这帮官员真的非常精通财经问题,他们的档案里可以找到大量的财政图表,相反,清朝户部档案里就缺乏这一图表。这里面有趣的问题是,我们看到的,实际上是被筛选过后的官员。因为明治政府在初始阶段就遭遇了纸币危机,等到明治三年、四年,尤其是选择金本位之后,纸币兑换的危机对政府内部官员来说是极其紧迫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现代财政金融知识和管理纸币的能力,谁也不敢去做大藏卿。这里有许多案例,如大久保利通。涩泽荣一、松方正义和大隈重信等人的改革措施和管理经验,我在书中也进行了详细的讨论。而且从大隈重信的改革方案中可以看出,许多成功的经验措施都直接来自他之前在藩政府内部的财政管理经验。这种管理的连续性显著影响了后续明治政府的金融改革。
刚才崔老师和韩老师都提到,为什么中国户部的主导官员(如翁同龢等人),都缺乏最基本的理财能力?清代有名的理财专家是指阎敬铭等人,但即便如此,这些人都极为排斥纸钞、外债。一个有趣的例子是,翁同龢担任户部尚书是在中法战争之后,担任时间长达十余年。那么,一个对理财毫无经验的人怎么能长期担任户部尚书呢?原因就在于当时清朝面临的财政问题,基本是靠督抚在地方解决。所以户部并不会管地方督抚是怎样解决户部的指拨,只要能解决指拨问题就万事大吉。而像英国则不同,在财务大臣位置的官员就要具备相应的财政管理能力,否则就不能担任。
翁同龢
再说另一个问题,即清朝到底有没有集中管理财政的能力?没有动力是一种叙事;有动力但没能力,则是另外一种叙事。我在书中论述到的是清朝缺乏相应的动力。原因是在太平天国之后,财政运作整体是以鞘银解送为主,票商的汇票局限于京饷和省际之间官款的传送,户部从来不会用票号来处理指拨。如果是用汇票,效率会提升很多。但事实是清朝基于辽阔的疆域,依旧实行分散财政和鞘银解送,结果便是就近指拨。这对清朝来讲是最合理的方式。
但是,清朝有没有能力去实现集中征收税收呢?有时候它是可以做到的。举例来讲,洋药(即国外进口的鸦片)的关税是被严格限定的,但对其所征收的厘金则通过谈判是可以加征的。最初征收的方法是由每个省去收,但是清廷发现征收效率太低,后来就变为鸦片在进口入关时,实行一次性征收的方法,然后再分给地方的督抚。这不仅做到了集中征收,而且还极大提升了征收效率。此外,1895年之前,清廷对于厘金就有一个统一征收的设想,还进行了试验。在厘金统一征收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官员,之后还被提拔到了中央。
另外,清朝还有像赫德这样的洋顾问。赫德向清廷提了很多建议,还帮清朝买了蒸汽的铸币机,结果清政府不要,于是铸币机就运到了日本大阪。在清朝官员看来,赫德的建议显得有点隔靴搔痒。就如铸银币这个问题,清朝官员认为这并非一个必要的事情。其实,当时中国境内分布的银两样式很多,流通和兑换情况非常复杂,以铸银币来取代市面上流通的银两,不仅需要足够的铸币能力,设置分散于全国各地的铸币厂,而且还需要取得民间的信用,即老百姓愿意将银两兑换成银元。在此情形下,可以理解为何清廷放弃了铸币之设想。这也回到了之前的那个问题,即后发国家并非简单的模仿,而是根据本土的经验来消化问题。对于清朝政府来讲,前面已经有了咸丰朝发行纸币的失败经历,再次面临铸币情况时,它需要在本国的背景下去考虑是否施行的问题。
关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我觉得韩老师提出了非常好的解读思路。正如韩老师所说,无论是中央管理地方有效还是无效,都可以找到足够丰富的案例和材料。问题就在于,我们怎样将这两种思路并置在一起展开讨论。我想到的办法就是“挪移”,挪移成功的就是中央管理有效的案例,不需要挪移、能拖则拖的则是中央管理无效的案例。其实这是一体两面的问题,因为挪移越成功,拖延也就越有效。挪到最后,中央政府无法获知真实的地方财政情况。
韩老师还提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即不同类型的督抚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和讨价还价的能力。我们能看到,京官出身的督抚在与中央讨价还价的过程中有一种“摆事实,讲道理”的意味,比如督抚会跟中央辩论说,地方事务同样是国家事务的一部分,对国家来讲,海防重要,地方治理同样重要,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所以不能任意将治理地方事务的资金挪至海防事务。这些辩论的话语和过程从许多督抚的奏折中均能看到。这些与中央政府讨价还价的辩论,跟京官出身有没有关系?这是个问题。未来,这方面的档案资料非常值得进一步的发掘和解读。
我赞同田老师刚才提及的问题,即改革过程中改革派与保守派之间的派系斗争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在本书中采取了一个“简单粗暴”的办法来梳理这一复杂问题,在面临纸币危机和巨额债务危机的情况下,如果保守派无法解决问题,那就只能靠边站,让能解决问题的官员上台。我们本次读书会的题目叫作“深度历史比较的贡献和局限”,我觉得“局限”可能就在于此,因为财政这个问题太特殊了,能不能将财政问题抽象为一个普遍的理论问题应用于其他方面,我暂时还无法提供答案,我只能说财政问题有上述特点。
回到甲午战后的制度建设,根据晚清甲午赔款体现出来的行政能力来讲,如果在甲午战前发行两千万、四千万两的公债,其实对清廷没有太大的偿还难度。但之后是否会引发制度变革,我们就无从知晓了。这是一个反事实的假设。有趣的是,我后来在阅读资料时发现,当时反对举借外债的人不仅有翁同龢、阎敬铭这些本土的财政官员,竟还包括许多出洋的公使(如薛福成),他们虽然承认西方有优越之处,但仍然认为清朝没有国债是优于西方国家的一点。正因为此,所以当时最想借外债的李鸿章面临到层层制约,即便他军功出身,且长期控制淮军和海军,但在财权方面依然受到中央的限制。从中可以看出,晚清的确有很强的制度惰性,而这一惰性严重的制度,恰恰又能解决很多社会问题。总之,在甲午战争之前,不仅清朝的高层官员没有感受到任何危机感,而且社会上也看不出有任何危机感。
那么清朝为何将俄国而非日本视为重点威胁对象呢?不单是清廷,日本其实也将俄国视为重点威胁,这与当时的全球地缘政治环境密切相关。1884年朝鲜甲申政变之后,伊藤博文到天津跟李鸿章谈判,签署了《天津条约》(又称《天津会议专条》),条约的重要背景之一是中、日、英三国的非正式的协调外交,以共同对付俄国。在此情形下,日本的外交重点是协调与西方国家的条约改正谈判,不再就朝鲜问题挑衅清廷,而且还帮着清朝政府赶走流亡到日本的朝鲜亲日改革派。地缘环境和日本的做法直接影响了清廷的军事判断。影响程度之大可从下面例子中得以一窥。1894年北洋海军在渤海进行军事演习,日本派一艘军舰前来观察,北洋海军甚至欢迎日本军舰就近观察演习。在此之前,清朝的定远舰、镇远舰曾访问过长崎,日本舰队也回访过旅顺,双方对来访舰队都进行了热情的招待。在两国海军如此友好的情形下,李鸿章去向户部申请资金扩充海军,定然会遭受不解甚至猜疑。因此,将视角放在当时的历史情境下而非甲午战败的时间点,就能感受到问题是否具有紧迫性了。
还有,田老师讲到了“信用危机”有“长时段危机”和“短时段危机”之分,这需要在具体事情上加以分析。于清朝来讲,太平天国的破坏性无需赘言,其破坏性的最大方面便是白银外流,国内极度匮乏。而到了1860年之后,巨额白银又涌入东亚,内战的破坏性减少很多,尤其是战争之后随着经济秩序的复兴,内战的影响变得微乎其微。日本明治维新的内战也如是,属于“短时段的危机”,即持续一年多的国内战争造成的破坏性非常有限。而真正长期影响国内经济的事件是明治政府发行的纸钞,及其造成的纸币兑换性问题。日本的纸钞问题存续了二十余年的时间,深刻影响了人们对纸钞的信任。
最后,简要总结一下,我觉得与国别史的专家讨论问题,有助于社会科学的学者丰富案例研究的内容。我个人最有兴趣,同时也感到最具挑战性的一点就是,将历史案例研究纳入到社会科学的比较分析框架中的过程。许多历史案例存在相似和差异之处,但详细考察下来会发现,许多时候仍然具有社会科学意义上的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