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代史学者龙盛运的《湘军史稿》,成书于1980年代,虽有着时代痕迹,却是迄今有关湘军史研究著作中颇为少见的佳作。绝版多年后,近日,重庆出版社再版了该书。本文经出版方授权摘自书中第二章。
《湘军史稿》,龙盛运/著,重庆出版社,2024年8月版
清廷于咸丰二年(1852)十一月任命曾国藩为团练大臣:“着该抚传旨,令其帮同办理本省团练乡民,搜查土匪诸事务。”接着又另旨详细宣布办团练方针:“着各该督抚分饬所属,各就地方情形妥筹办理,并出示剀切晓谕,或筑寨浚濠,联村为堡;或严守险隘,密拏奸宄。无事则各安生业,有事则互卫身家。一切经费均归绅耆掌管,不假吏胥之手。所有团练壮丁,亦不得远行征调。”这是镇压三省白莲教大起义的故技重演,妄图以此来割断太平军与广大群众的联系,使之得不到人力物力的支援。而团练则是不脱离生产,不拿政府军饷,不离本土本乡的地主民间武装;同时,团练还要接受地方大吏的督促和管辖,团练大臣则只是帮同办理。
但是,曾国藩对这样的团练和团练大臣没有兴趣,决心另搞一套。咸丰二年(1852)十二月二十二日,曾国藩自湘乡抵长沙,次日即上折奏陈他的计划。折中虽然也谈了办团练、“查土匪”,但紧接着笔锋一转,大谈“省城兵力单薄”,“本省行伍空虚,势难再调”;他要在“省城立一大团,认真操练,就各县曾经训练之乡民,择其壮健而朴实者,招募来省,练一人收一人之益”;并指出绿营腐败不可用,“今欲改弦更张,总宜以练兵为要务。臣拟现在训练章程,宜参仿前明戚继光、近人傅鼐成法”。在曾国藩上此折的前三天,即十二月十九日由左宗棠草拟、湖南巡抚张亮基签发的奏折中,也提出因兵力不足,欲“委明干官绅,选募本省有身家来历,艺高胆大之乡勇一二千名,即由士绅管带,仿前明戚继光束伍之法行之。所费不及客兵之半,遇有缓急,较客兵尤为可恃”。
两折的内容虽有差异,但在这一点上完全一致,即要建立一支由士绅管带,以农民为勇,并用戚继光成法进行编练的军队。这与世兵制,将弁由清廷按定制委派的绿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军队。事实上,这就是曾国藩、左宗棠建立湘军的最初设想。这样的决策,固然是因为他们的个人才识与魄力高于一般官僚,但也与当时的全国形势,湖南地主阶级在咸丰元、二(1851-1852)年对抗太平军、镇压省内群众的反革命实践,有着重大的因果关系。金田起义以来,清军与太平军在各省,特别是在湖南的半年交战,彻底暴露了八旗绿营腐败,且毫无战斗力;而湖南地主士人,如江忠源、左宗棠、刘长佑、罗泽南、王錱、陈士杰等,或出谋划策,或亲临前线,或集团自守,不仅有效地镇压了境内的群众斗争,还屡当大敌,取得蓑衣渡那样重大的胜利。此时的曾国藩虽在家守制,未直接参与各项事务,但通过各种渠道了解了各方面的情况,对本县团练尤为关注。在致刘蓉的信中,他提出团勇不宜太多,要求对其进行整编,“壮勇贵精而不贵多,设局宜合而不宜分”,并表达了对罗泽南、王錱等人认真求实的办事作风的赞赏,“国藩寸衷自问,实不能及十分之二三”。
这就是说,湖南士人对八旗绿营的腐败十分痛恨,对其毫无信心,只能奋起自救,他们在镇压群众起义的战争中锻炼和发现了自己的才干与力量,从而极大增强了自救的信心,甚至萌发了充当整个地主阶级救世主的野心。曾国藩、左宗棠建立新军的决策,正是湖南地主士人这种精神最集中的体现。当湘乡团练调来长沙时,左宗棠却因张亮基升任湖广总督,随同北去了武昌,之后又一直家居,直至咸丰四年(1854)三月,方应骆秉章之聘,再入巡抚幕。这样,编练湘军的任务就只能由曾国藩一人承担下来。但是,曾国藩要完成这一任务,还存在种种困难,归纳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就个人学识才干而言,曾国藩虽一向关心经世之学,但对军事学既未深入讲求,更无实践经验可言。如在前引咸丰二年(1852)十二月二十二日的奏折中,曾国藩很推崇傅鼐。其实傅鼐只不过是镇压苗民的刽子手,在军事上并没有多少建树,更未经历过大的战阵,而曾国藩却把他与著名的军事家戚继光并列,这反映了曾国藩军事学方面的浅薄。这就是说,在军事方面,曾国藩还有一个学习前人,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过程。其次,就当时的省内外斗争形势而言,外有太平军压境,内有风起云涌的群众斗争。这就使曾国藩在编练湘军的同时,还必须与这两方对抗,否则,就不可能有筹饷练勇的安定环境。最后,就其所处地位而言,团练大臣固然是皇帝的钦命,也可以上奏言事,但诏书明言“帮同办理”团练,正如曾国藩自己所说“处于不官不绅之地”,地位很尴尬。曾国藩仅仅是“帮同”,对于编练新军,特别是省内政、财、吏、刑诸事务,各级官吏是不会容其插手的。而曾国藩却不安于本职,既要建军,又要干预军政事务,且遇事雷厉风行,这就导致他与省内大吏的矛盾日益尖锐。这种矛盾的加剧,又促使官吏在地方士绅中寻求支持,从而使曾国藩在士绅,甚至是湘军的士绅中,也难免遇到阻力。
总之,在完成建军任务的同时,曾国藩还必须做到:一要镇压省内的群众斗争,抗拒入境的太平军;二要处理好与省内各级官吏,特别是省中大吏的关系。建军是他事业的基础,也是他同省内官绅办交涉时赖以自重的资本。这两项则关系着湘军能否获得官绅政治上和物质上的支持,能否顺利建军。三者虽有主次之分,实则三位一体,缺一不可。
曾国藩
湘军建军可以分为长沙和衡州两个阶段。咸丰二年(1852)底,在张亮基的札调下,湘乡团勇千余人分两批,王錱先带一营到长沙,随后罗泽南、康景晖又各带一营前来。咸丰三年(1853)正月,张亮基赴湖广总督新任,由潘铎接署湖南巡抚。时太平军已由武汉东下,正围攻江宁,对湖南暂不构成威胁,且筹饷甚难,潘铎与曾国藩商定,裁撤新旧勇三千余人,康景晖营亦在被裁之列。四月中旬,骆秉章回任湖南巡抚后,又先后招募湘勇二营,由邹寿璋和曾国葆(国藩亲弟)分别管带。不久,又因江忠源之请,曾国藩令宝庆知府魁联及江忠淑在新宁、邵阳、新化招勇两千,令朱孙诒在湘乡招一千二百人。此批甫一召集,南昌被围吃紧,其中除邵阳、新化勇外,其他全部由郭嵩焘、江忠淑等带领,再加上罗泽南一营及兵六百,共三千六百人,分三批东援江西。这是湘军作为独立的军事力量,第一次大规模出省作战。其规模之大,成军之迅速,反映出湖南地主办事既认真,效率又高,这与清廷征调之缓慢,绿营行军之拖延,形成尖锐的对照。
与此同时,曾国藩还会不定期考察省城之绿营弁兵,力求加以整顿。他一面专折奏奖塔齐布、诸殿元,褒奖塔齐布“忠勇奋发,习劳耐苦,深得兵心”,诸殿元则“精明廉谨,胆勇过人”,要求破格提拔;一面专折奏参长沙协副将清德,“性耽安逸,不理营务”,当太平军攻长沙,“轰陷南城,人心惊惶之时,该将自行摘去顶戴,藏匿民房,所带兵丁脱去号褂,抛弃满街”,要求将清德“解交刑部从重治罪”。此举对湖南绿营虽未起到多大促进作用,但塔齐布从此对曾国藩感恩戴德,成为湘军得力大将。在塔齐布的带领下,数百绿营兵也加入湘军行列,后益以宝勇,塔齐布营遂扩充为两营。至六月,江忠源系统的楚勇在外,曾国藩经手编练的湘军已达三千多人。其中援江西的数营虽大部分不久被汰撤,但王錱、罗泽南、邹寿璋、曾国葆、塔齐布等营却训练有素,成为湘军的骨干力量。更为重要的是,曾国藩识拔了王錱、罗泽南、塔齐布这样后来对湘军发展起了重大作用的将才,其中塔齐布尤为重要。塔齐布不仅凶悍死战,“每战不令士卒出己前”,又能“与最下卒同甘苦”,深得军心,所部“杂用兵勇,皆得其死力”。而且,他还是满洲镶黄旗人,曾为三等侍卫。湘军初立,营官弁勇几乎全为湖南人,甚至多与曾国藩同县,塔齐布加入后,曾国藩又大加保举,咸丰四年(1854)即骤升为湖南提督,几成湘军副帅,这就冲淡了湘军浓厚的地方色彩,有助于减轻满族贵族的猜忌,从而在政治上,起到了其他将领无法实现的重大作用。
湖南是白莲教、天地会和少数民族反清势力三股力量的交汇区。少数民族的反抗力量虽在乾嘉大起义和之后的斗争中,遭到了很大的削弱,但白莲教、天地会的力量却在不断得到加强。金田起义,特别是太平军过境以后,虽然有的反抗力量因起义失败而有所损失,更有一部分人随太平军东去,但湖南境内仍蕴藏着巨大的革命潜力。正如曾国藩所说:“湖南本会匪卵育之区,去岁从洪逆去者,虽已分其强半,而余孽尚在伏莽。即素未入会之徒……亦且嚣然不靖,思一逞其恣睢。”据此,他预测:“土匪窃发之事,殆将月月不免,而东南山多之地,行且县县相继。”其后续事态发展完全印证了曾国藩的预测。正是从这一预测出发,曾国藩认为“刻下所志,惟在练兵、除暴二事”,把镇压群众与建立湘军同列并重。事实上,由于太平军东下,暂未构成威胁,再加上财政拮据,建军因饷缺而不能大举进行,在正月至五月间,曾国藩更侧重于“除暴”。他反复向官绅强调“方今吾乡之患,在土匪犹有未尽”,“芟除土匪为第一要务”。五月以后,太平军虽时而入江西,时而趋湖北,但他在扩军援江西的同时,仍加紧进行所谓“除暴”。
曾国藩在省内“除暴”,主要通过两项措施来实行:对于正在活动,或并未活动的“会匪”或嫌疑犯,依靠团练来捕杀和控制;对于起义的革命群众,则派湘军和其他兵勇前去镇压。
湖南团练,在金田起义前后,官府已大力举办,虽其中许多有名无实,敷衍从事,但也有不少在实力奉行,如常宁。太平军进入湘南,士绅李孝经(举人、知县)、唐训方(举人)等,立即“同盟于关庙,誓贼来而不杀贼者,明神击之”,并在县城设城局,主持全县团练;四乡共立三十二团,“有警每团十人入城守,有急则倍之”。又如湘乡县令与士绅商定:“团练无分大小,俱令先练族,随练团。”县令发给族长、房长札委,这使族权与政权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从而更严密地控制群众。咸丰三年(1853),蓝山更在办团练的基础上,建立县级武装,招募义勇,加上原有民壮,共达四百余人,号曰“蓝勇”;原有团练,“亦编为伍籍,期会操演”。
曾国藩就任团练大臣后,把团与练分开,“团者,即保甲之法也。清查户口,不许容留匪人,一言尽之矣。练则制器械,造旗帜,请教师,拣丁壮”。并定期操练,甚至还要立寨筑堡。前者费少事简而易行,后者费多事繁而难行。“方今百姓穷困”,经费难筹,故他力主“团则遍地皆行,练则择人而办”。一般县城条件较好,可以办练,用以守卫县城;乡间条件差,只办团。曾国藩还注意办族团,“以一方之正人,办一方之匪徒”;“以一族之父兄,治一族之子弟”。为此,他颁发了族团章程,并发给乡团、族团头目执照,令其稽查拘捕所谓“匪类”。此外,还在长沙、衡州两城,颁布街团章程,委派专人办理。
曾国藩上述办团练方针并未完全贯彻下去。有的州县官绅,除了在县城办练,还在乡村既办团,又办练。如湘乡,咸丰三年(1853)九月,在县城募勇二百名,严加训练,作为县级武装。复令每都选派“劲勇”百名,并在《百勇练局条规》中,对其训练、派费等项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又颁布《挨户团练章程》,令各乡各村普遍办团。这就是说,士绅积极性高涨,超过曾国藩的要求,自行加码。当然,也有敷衍了事,达不到曾国藩要求的。但曾国藩办团练的总精神在绝大多数州县得到贯彻,即依靠士绅,严密搜查监视,并残酷打击所谓“匪类”。士绅们纷纷告密,捕人送官,甚至擅杀。曾国藩不仅对此大加鼓励,号召士绅们不要管什么仁义,不要怕伤“阴骘”,要大杀多杀;同时,他自己也大挥屠刀,“一意残忍”,专门成立发审局,“匪类解到,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敝处所为,止此三科”。前两科自然是死,后一科非死即残。总之,就是杀!杀!区别只是杀的方式不同而已。这样嗜杀成性,又扬扬自得,人们就呼他为“曾剃头”。官吏们竞相仿效。如蓝山知县张嗣康在咸丰三、四年任期内,仅在清乡就屠杀群众数百人。又如,自称“秉性慈善”的宁远知县刘如玉,咸丰二年(1852)四月到任,至五年(1854)八月,“实共杀匪一千二百四十七名”。宁乡团练在全县八个都(共十个都)中大肆捕杀匪类,焚烧“匪巢”。在这样疯狂的屠杀下,不少地区的秘密会党宗教严重受挫,骨干力量不是被杀,就是外逃,极少数保存下来的,也只能深匿不敢活动。如太平军入境长沙、宁乡时,就无人敢于响应,“土匪不敢窃发”,“土匪无一起而应者”。
曾国藩的“除暴”,主要是镇压群众武装斗争。咸丰三年(1853)这一年中,湖南仍连续爆发武装起义。如湘阴周甲借团练的名义,聚众树旗,图谋起义,因过早暴露而失败。醴陵潘应光以斋教团结数千人,与团练和前来增援的湘军激战,牺牲数百人而失败。湘南仍是全省武装斗争的中心。正月就在常宁白沙堡揭开了本年斗争的序幕。地方官报告:“匪徒”四百余人,“旗帜枪械俱全,沿途张贴伪示,称受伪东王札谕,劫掠富户,裹胁村民”。曾国藩立令刘长佑、王錱带队前往镇压,行至衡州,此股起义已被当地兵勇击散。但衡山又有群众起义,遂移军前往,屠杀数百人,义军首领李跃亦被俘杀。五月,江西起义者入桂东,王錱军驰往堵击,越境袭杀起义者七百余人。这时两广天地会起义军迫近湘南,曾国藩命王錱屯扎郴州,张荣组领他支乡勇驻防永州,以为预防。七月,王錱击走攻占兴宁的广东天地会军后,即大力办团筑堡,张贴告示,反复强调“欲求可以保民之道,断非练团练族不可”;并告诫“倘仍疲玩不遵,或奉行故事”,就要“从重究办”。又传集士绅,商订练勇办团及劝捐章程,亲加督促检查。同时,还大肆进行所谓“清乡”,仅在桂东沙田墟一带,就屠杀五十余人,烧毁“匪巢”四十余所。王錱认为这是他成功的经验,以后“所至之处,每兼办团练辅之,其能以寡胜众,亦每借助于此”。
对湘南地主最大的威胁,不是两广天地会,而是本境天地会。曾国藩早在二月就指出:“衡、永、郴、桂尤为匪徒聚集之薮。”以后虽不断有群众起义和斗争,但真正显示自己的力量却在这年冬。十月,常宁天地会军围攻县城,曾国藩立令湘军一营增援。后来各种情报说明,湘南天地会是一个有机整体,以何贱苟为首,在常宁、桂阳、道州、宁远等州县设立据点,且与两广天地会及太平军都有联系。正如曾国藩所说,“实与太平贼相通”,其大旗二面,“上绘龙虎,中书大字四:一曰‘定中扫清’,一曰‘集贤招勇’……其各种印板,如号衣、腰牌,圣兵前几军、后几军之类甚多”。这与天地会传统的反清复明口号不同,而与太平天国《奉天讨胡檄布告四方谕》的思想颇为接近。其军队编制更是明显向太平军学来的。更令曾国藩等害怕的是,何贱苟等不仅有众四五千人,分布十余州县,且正在迅速发展,仅常宁洋泉一带入会者就不下四千人,有的地主,甚至士绅也被裹挟进来。这样强大的湘南天地会,一旦起义成功,其本身就足以对湖南的封建统治构成严重威胁;更何况它还可以南联两广天地会,北联正在湖北活动的太平军。这样,湖南地主家园就会被摧毁,襁褓中的湘军也行将夭折,两湖与两广的革命力量势必连成一片,从而对整个战局产生重大影响。曾国藩等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乘其初起,立脚未稳,调动两千多兵勇,在常宁、嘉禾、道州、蓝山等州县,跟踪追击,终于在十二月,将义军击溃。这次起义虽然使湘南天地会损失惨重,但何贱苟、何禄等首领仍然逃出了魔掌。
在咸丰二、三年,湖南官绅镇压了各次起义,捕杀了大批革命群众,从而成功地扑灭了太平军过境时所掀起的革命热潮,初步达到了他们“安内”的目的。
环绕着上述建军和“除暴”两大任务,曾国藩与湖南官府,特别是巡抚、提督和两司的矛盾,也日益加多和尖锐起来。早在京官时期,曾国藩就对官僚们的昏庸苟且、贪赃枉法深为不满,甚至十分痛恨。就任团练大臣后,更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认为正是这种作风酿成了当时的革命,“三四十年来一种风气,凡凶顽丑类,概优容而待以不死。自谓宽厚载福,而不知万事堕坏于冥昧之中,浸溃以酿今日之流寇”。因之,他办事时就力矫此习,“于是攘臂越俎,诛斩匪徒,处分重案,不复以相关白”。有的“犯人”已解送长沙府县衙门,他也派人强行提走,自行处置。有时甚至还直接拘杀官衙中的吏役,“奸胥蠹吏,亦时便宜诛之,牧令皆悚息”。这样跋扈的做法,既使巡抚、两司十分不满,也让他们感到难堪。绿营为经制兵,向归总督、提督管辖,各级地方官,甚至巡抚(抚标在外)也无权过问。但曾国藩却令驻长沙兵与湘军一同操练,长沙协副将清德按规矩,拒不听命,对听从曾国藩的命令并认真操练的塔齐布更是“伎恨次骨”,遂怂恿湖南提督鲍起豹下令禁止弁兵会操。但曾国藩毫不退让,针锋相对,奏参清德,奏保塔齐布。这就使曾、鲍之间形同水火,从而引发了兵勇武装冲突。“弁兵执旗吹号,操军火器械”,“寻湘勇而开仗”,甚至打坏曾国藩的行馆,“杀伤门丁”,危及曾国藩的人身安全。巡抚衙门与曾国藩的行馆紧邻,对这样“犯上”的严重事件,骆秉章初时却佯为不知,任弁兵哄闹;后来虽不得不出来敷衍一番,但对闹事弁兵却不认真查处。原来骆秉章对曾国藩一系列侵犯官权的行为,早就不满,甚至示意曾国藩,“不宜干预兵事”。这样,本来就对曾国藩不满,又善于迎意承旨的司道等官,更群起而攻之,怨曾国藩“操切”致变。
曾国藩与军政大吏的矛盾虽然很尖锐。但处于谁也赶不走谁,不能不共处的相持状态。骆秉章无明显可供人参劾的劣迹,曾国藩不敢轻易一试;而曾国藩既是全省士绅的头领,又在练兵办团中做出了成绩,得到了咸丰帝的嘉许,骆秉章自然也不敢轻易一参。更为重要的是,五、六月以来,不仅“内乱”时作,且太平军西征军时而袭扰江西,时而攻击湖北。在这种形势下,双方都不能不考虑省内政局的大变动,对“安内攘外”大局所造成的严重影响。正如曾国藩所说:“时事如此,若非同心协力,勉强支撑,愈不可问。”为了缓和矛盾,为了便于就近镇压湘南革命群众,曾国藩决计离开长沙,于八月二十七日移驻衡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