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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地主、地方士绅:湘军骨干人员的集结

在咸丰三年(1853)和四年(1854),曾国藩等选拔大批文武人员,并把他们安插在湘军各个职位上。

在咸丰三年(1853)和四年(1854),曾国藩等选拔大批文武人员,并把他们安插在湘军各个职位上。这批人的实际情况和素质,既关系到湘军今后的发展与成败,也是深入了解湘军必须探讨的一个重要方面。现将他们的基本情况列表于下,其中,武职只限于营官,文职只列重要幕僚;各营帮办、一般委员之类的官员地位低,作用小,资料也缺乏,均略而不列。此表仅限于咸丰三年(1853)和四年(1854),咸丰五年(1855)以后另节讨论。为了能较准确地说明这批人参加湘军前的社会地位,在个人出身一栏,除了填注文武科举功名,还特别补入官职。

上表必须再作以下几点说明和分析:

首先,上表共七十九人,其中当时或后来为湘军大帅、统领、分统者,或位至督抚两司者,共四十一人,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一。其实,在当时营官以下的帮办哨官,甚至勇丁中,还有一批后来飞黄腾达的人。可见,在这两年中,曾国藩不仅成功地建立了湘军,而且还为其物色了一批骨干人员,为湘军建立奠定了组织基础。

其次,从表中人员的籍贯看,五人籍贯不明;外省有十五人,约占总人数百分之十九;湖南有五十九人,约占总数百分之七十五。其中,湘乡有二十人,约占湖南人的百分之三十四。这就表明,湘军以湘乡人为核心,基本由湖南人组建,因而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外省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以褚、夏、陈、李、成五人为代表,他们作为水师的专门人才,由曾国藩访求或奏调而来。湖南一般官士绅人于水师几于一无所知,不得不向外省访求。另一类则是官声较好、得到士绅认可,甚至与湘军关系很深的外省人:林源恩为平江知县,在任时官声甚好,热衷于办团练,还自己出赀练勇,颇有成效,又致书曾国藩,要求加入湘军。施恩实是曾任临武、新田等县知县的施富之子。施富为官、练勇均颇著声闻,为“永州三良吏”之一。李瀚章不仅为曾国藩在京师时所收门生,与之关系甚深,且在湖南永定等县为令,官声亦好。夏廷樾,历任湘阴、湘潭等地知县,大得士绅赞赏,左宗棠称其“历著循声”,与曾国藩也为至好,曾国藩自言与夏廷樾乃“金石至交”。朱孙诒是道咸之交湖南著名的能干县令之一,且王錱等人得以顺利办团练勇,与当时在湘乡为县令的朱孙诒的大力支持分不开。事实上王錱、刘蓉、罗泽南等在县内初露头角也是他识拔的结果。塔齐布的情况前已陈述。普承尧为湖南绿营下级军官。这七人虽以外省人加入湘军,但并未淡化湘军强烈的地方色彩,因为他们人数既少,又与湖南有这样的特殊关系。

再次,从家庭成分看(外省人不计),除去不能判定的十四人,其他可以判定为农民,如李成谋,“家贫,以补釜为业,父死不能殡葬”。魏崇德,“出身微贱”。另外还有行伍出身的人,当时家中如略有产业,显然不会去当兵,因之,也可以推定他们为农民。以上共六人,约占湖南人的十分之一。

可以判定为地主者,共四十四人,约占湖南人的百分之七十五。他们又可分为三类:

一类地主,如胡林翼等。从胡林翼上溯六代,俱为地主。其祖父胡显韶,更居于县中士绅前列,“邑中修城垣、书院、学宫等事,必推首领”。其父胡达源为一甲三名进士,官至少詹事,家中拥有田产数百亩。曾国藩家也是数代地主,其祖父曾玉屏因游荡而使家业一度中落,后又努力操持家务,不仅家业渐起,其祖父也成为当地使人“惮慑”的土棍。后来曾国藩为大官,更腾达于名门之列。王錱的祖父王燦为贡生,“家故饶”,“笃厚好施”,道光晚期其家因水灾中落,但其父仍“好行阴德,所周恤虽家人有不知者”,显然仍有不少产业。邹寿璋家族在其祖父时大约已颇有家产,到了其父邹立英时已为大地主,曾“减佃租千余石为母寿”,又捐田六十亩。分家后,邹寿璋兄弟几人的田产大减,但邹寿璋兄弟四人,中举人者二,为贡生、监生者各一,当仍不失为一个中等地主。储玫躬,其祖父与父亲俱为秀才,其父曾独资办育婴堂,“收养甚众”,他也一次捐谷五百石,甚至自己出钱办团练,镇压群众。邹汉勋、汉章、世琦三人是一家,为新化巨族,其族人在同治县志中立传或挂名举人、贡生、秀才之类多达数十人。从汉勋算起,上溯五代俱为地主。至汉勋兄弟辈,虽因分家而财产减少,但仍有相当资产,如世琦曾捐谷一千石。伍宏鉴,其父为秀才,“好施与,所耗散千金,家顿落”,但鉴“豪宕负奇气,力能开两石弓,好击刺诸技,又好客,有患难,以身维持之,以义侠闻湘沅间”,仍然是有钱人的气派。李新华,先捐赀为监生,继捐千总,后捐官知府,非有中等地主财力不能办此。刘蓉,其曾祖刘必?为“乡饮宾”,“好施与”,“捐赀不惜”;其祖刘暐为“乡约正”和族长,全族数万人,奉命唯谨;其父刘振宗咸丰初年领乡团镇压群众斗争。郭嵩焘,曾祖郭世“富甲一邑”,子孙为举人、副榜、贡生、廪生者以十计;至其父因屡遭水灾而中落,但其兄弟三人,分别为进士、举人、生员,并有名于时,政治地位反而上升了。丁锐义,其祖父丁宏会“性慷慨,急人之急,推解无所吝”,子孙数十人,“一门孝友,乡里矜式”;其父辈兄弟三人,均有名于时,曾国藩认为不仅可与新化邹氏、湘阴郭氏(即邹汉勋、郭嵩焘)兄弟比美并称,甚至凌驾而上,“殆将过之”。李元度之父及三代祖先俱为士人,其中秀才二,监生一;其祖父时,“家故不丰,而谨身节用,岁有羡余”;后虽因婚嫁、医药、丧葬频仍而中落,但李元度仍能就读岳麓书院,甚至远去京师活动,显然仍有相当资产。白人虎家世不详,但在咸丰四年(1854)数月之内,先捐赀募勇抗拒群众起义,后又捐米二百石作军饷,非有相当财产,不能兴办此事。江忠源、江忠淑兄弟,曾祖江登佐为监生,祖江献鹏“居常释讼平争”,“邑中治道成梁,率先为之倡首”,当有相当资产;其父江上景虽为贡生,但除了忠源,其他三子“皆以治生废学,牵车服贾以谋致养”,似家道有所中落,至忠源为举人、知县才扭转过来,且更发达了。刘长佑曾祖为秀才,祖为监生,但家产不多,至其父经商,“善治生所入,故日赢”,大办善举,上升为中等地主。李续宾,据其年谱,其曾祖李本桂“甚富”,祖亦捐数百金办善举,父李登胜“家中赀”。

二类地主,如左宗棠等。左宗棠祖先为监生、秀才,虽延绵六七代,但财产不多。其父死后,只有田四十余亩,兄弟苦读,宗植中进士,宗棠为举人,家产和地位也因之而增加提高。罗泽南家境贫苦,但中秀才后,又为廪生,终至孝廉方正,声名日盛,曾国荃在家信中也称罗泽南“有本有原,有体有用,真吾乡之典型”,从学者日多,束脩所入日高日多,家境有了根本好转,还娶了妾。陈士杰祖与父为一般士人,“好客乐施”,“邻里假贷”,虽“资恒不给”,也多有所报,但他少年时曾参加过田间轻微劳动,且就读岳麓书院时还有族人资助,可见资产并不多。唐训方曾祖唐侃为秀才,“望重一县”,但至其父唐棣林时,“产不及中人”,又“困场屋三十年”,再加上分家,财产更少了;唐训方中举人后,其家当又逐渐上升。彭玉麟父为巡检,原有田亩,但被族人吞没,后只追回二十亩;他中秀才后,为衡州知府、衡州协副将赏识,家境当有所好转。

三类地主,如诸殿元等。诸殿元为武举人,却能“书画弹琴雅歌”,甚至还能召集族中子弟为勇。杨载福之父为绿营高级军官――副将。何敦伍,“少倜傥有大志”,后协助常大淳在岳州办防务。胡嘉垣为商人,在湘潭有相当大的活动能力。钟近衡、近濂为兄弟,其母“出自名门”,又“乐周恤”,兄弟二人为其母六十生日祝寿。康景晖(斗山)兄弟两人俱从学于罗泽南,其父辈“昆仲怡怡一堂,后进皆彬彬有礼法”,道咸之间,十年内两次为其祖母祝寿。以上数家虽不能判定其为哪一类地主,但各家为地主当无疑义。

以上各类地主既相异,亦相通。

一类地主中,胡林翼家最突出,不仅财产较多,其父官位也较高,他又就婚于两江总督陶澍家,可以说是同类地主中最为典型的大地主。其次是曾国藩家,随着其官位的升高,至道光晚期,其家进入了大地主行列,但财产仍不多。这类地主中,一部分本来就是中等地主,一部分原来虽算作大地主,或接近大地主,但其中除储玫躬、邹寿璋之外,其他人在道光后半期,或因分家,或因天灾,或因挥霍,而逐渐下降为中小地主。这类地主家族财产较多,且多数习惯性延续数代,但他们大都亲自经营田产,规划田庄农事,监督雇工劳动,与佃户计较租谷成色,有不少甚至还兼营商业。如李续宾家既是经营地主,“田所佣三人,畜两犊牛,而躬率之耕”;又是商人,“诸兄懋迁”。曾国藩、江忠源等家也与李家类似。同时,这类地主中不少人的家业曾一度中落,经过奋斗经营,终于得以维持地主地位,甚至飞黄腾达。曾国藩祖父玉屏就是一个生动例证。曾玉屏青年时期,曾终日游荡,“与裘马少年相逐”;后痛自悔改,每日“未明而起”,督促长工,不顾“垄峻如梯,田小如瓦”的自然条件,“凿石决壤,开十数畛而通为一”。同时,又大力创造条件,督促子孙勤学苦读,以便猎取功名。结果,财产加多,子孙也做了高官。王錱、李续宾、郭嵩焘、李元度等家都曾一度中落,如李续宾家曾不得不出卖田地,但努力经营,刻意剥削长工劳动,再加上在宝庆开设店铺的商业收入,农业复兴,终于把出卖的田地赎买了回来。李元度之祖,连丧二子二女,孙子又年幼,家境日窘,但力事“樽节”,终于扭转危局。

二类地主,财产少,底子薄,在顺利的情况下,依靠剥削和其他收入,积少成多,还可以发家致富,进入中等地主行列;但如若家运多舛,或灾荒时作,即便不破产,也要大吃苦头。如左宗棠幼年时,家乡“大旱,母屑糠为饼食之,仅乃得活”。成年以后,又长期过着较为贫困的生活,不能按当时习俗,及时婚娶,后入赘湘潭富户周姓家,婚礼所用“袍褂冠履之属,皆假借得之”。周家也深感门第不相配,“喃喃詈媒氏误我”。左宗棠中举后,始“易欢容”。那些由贫民进入这类地主行列的人,所遭受的磨炼就更甚。如罗泽南少年时,“家业零落,四壁萧然”。为供给他读书,“恒典衣质物易食食之,大父一布袍亲持入典肆者六七次”。成年后为村塾师,由于家中“大故频加”,依然十分困难,有时甚至“无一米之存”。

这就是说,湘军初期的大小头目,虽然大多数出身于中小地主,甚至大地主,但与高高在上,过着奢华生活,将家业委人经管,与底层完全隔离的大贵族、大官僚、大地主不同。一类地主不仅要自己经营田产,有不少还兼营商业,且其中不少人都有家业一度中落,经刻意经营,方得回升的曲折历程。另一类地主所遭受的生活磨炼更远超前者。这一切,除养成他们刻苦耐劳,认真踏实,不怕挫折的习性之外,还使他们与商人、雇工、佃农保持接触,能较多较快地了解社会底层的情况。

其四,从政治地位看,胡林翼父亲的官位较高,但只是闲官,且为时不长。其他人的先辈,都是庶民地主,只有秀才、贡生、监生之类功名,有的甚至并此亦无。这样,他们在全国和本省,甚至在本县,没有政治地位和权势,但他们凭着这点最低功名,再加上自己的家产,在本乡本土却大多能获得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如刘蓉的祖父,“屈服其乡人,吉凶之礼,饮食之讼,靡纤靡钜,咨而后行”。邹汉勋祖父邹睿为监生,“岁时常施谷数十石,”又“性严厉为乡里所惮”。曾国藩之祖,“声如洪钟,见者惮慑”,常常调解“邻里讼争”,“厉辞诘责,势如霆摧而理如的破,悍夫往往神沮”。这就是说,他们已经成了判定一方是非、祸福本乡的士绅,是绅权的代表者。

绅权往往与族权相结合,或以族权为基础,即先控制同族,再以一族之势,影响本乡本土。事实上刘蓉的祖父就是族长。这在湖南具有普遍意义。省内居民大多聚族而居,又十分重视宗法组织的建设。邹汉勋与邓显鹤编撰的《宝庆府志》就以十一卷的篇幅,记载府内各族源流、里居和功名。而各族一般都通过森严的族规、联结屡代为一脉的族谱、大小不一的宗祠、名目繁多的族产以及定期的祭祀等活动,把族众紧密地固结在一起。利用这样强化的宗法组织、族长之类头面人物,平时可以控制族众,威福乡里;一遇非常变故,就可以诱迫族众,来维护本乡封建秩序;再通过大族之间的联合,大族对小族的影响,在大范围内形成强大的镇压力量。江忠源以“兵法部勒乡人子弟”,就是以族众为核心办团练;陈士杰也利用其陈姓大族办团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建成很有战斗力的团练武装。正因为如此,曾国藩才一再强调族团的重要性,并采取相应措施。

由以上可见,这批湘军骨干人员,虽非出身显赫家族,在全国、省内也没有什么地位,但他们在本族本乡,甚至本县却有一定权势,是不可忽视的地方士绅。这既培养了他们的权势欲、作威作福的习性,也锻炼了他们的组织才能,以及处理各种事态,观察、分析、判断社会底层动向的能力。

其五,从个人出身看(外省人不计),上表士人共四十人,占湖南人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八以上,可见,士人是湘军初建时期的骨干力量。他们有以下几点值得进一步加以说明:一是他们之中进士、举人仅九人,生员、贡生、监生之类也只有十九人,其他为无功名之人。这就是说他们绝大多数是地位较低的士人。二是在年龄方面,除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唐训方、储玫躬、罗泽南等少数人在四十岁以上外,其他都是二三十岁。三是他们之中的一部分人,虽然在道光朝前半期已中进士、举人、文生;但除极少数人之外,一般在后半期,地位仍有所上升,或不断升官,如曾国藩、胡林翼;或由举人而进士,如郭嵩焘;或由文生而知县、举人、贡生、孝廉方正,如唐训方、罗泽南、江忠源等。其他大部分人都是在道光朝后半期,甚至咸丰初年取得功名的。四是他们不仅笃信程朱理学,又受到热衷于经世之学的湖南学风的熏陶。其中,在岳麓、城南两书院就读的有曾国藩、刘蓉、郭嵩焘、李元度、陈士杰、刘长佑、江忠源、左宗棠、胡林翼、罗泽南等,而这两个书院正是这种学风的倡导者。有的人则有这方面的家学渊源,如江忠源之父江上景为塾师,对门徒“尤以存廉耻,重气节为勖”。左宗棠的曾祖左逢圣“以孝义闻”,祖左人锦“承家教”,又极重视“律躬”;其父既有家教,又就读岳麓。而罗泽南还把他笃守的程朱理学灌输给他的门徒,“从之游者数百人”,王錱、李续宾、蒋益澧、钟近衡、钟近濂、朱宗程、谢邦翰、易良干、罗信南等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唐训方、储玫躬也有类似情况,只不过门徒人数和影响不及罗泽南而已。

这种学风,再加上湖南地主好武斗狠的风气,他们就必然成为既顽固又强悍的封建主义的卫道士,抱定“居下,则排一方之难;在上,则息万物之嚣”的宗旨。江忠源、刘长佑、陈士杰、王錱、彭玉麟、唐训方等,在道光末年和咸丰初年,主动积极镇压群众起义,正是这种情况的生动例证。王錱二十岁时,就在本乡制定《乡约》,并力图以此来维护本乡的封建秩序。以后,“凡县中除盗及诸不平事,辄攘臂与焉。不但为杞人之忧,且常欲学移山之愚”。

总之,湘军初期的骨干人员,基本上由来自中小地主家庭的湖南士人组成。他们中的多数年龄较轻,地位较低,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又饱受理学、经世之学并重学风的影响。

(本文摘自龙盛运著《湘军史稿》,重庆出版社,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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