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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对于作家意味着什么

对于爱书之人而言,理想世界必然以书为中心。当然,以书为中心的,并非只有图书馆,还有书店。不过,书店的意义并非仅仅是占有,对于爱书人中的作家这个独特群体而言尤其如此。

对于爱书之人而言,理想世界必然以书为中心。有名的爱书人博尔赫斯便曾有过颇受推崇的论断,他在《关于天赐的诗》中说:“我心里一直都在暗暗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博尔赫斯的这种想象,无疑来自其亲身经历——他早在1921年便任职于布宜诺斯艾利斯一家市立公共图书馆,而这首《关于天赐的诗》,是他在1955年被任命为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时写就。博尔赫斯在国立图书馆的任职,直到1973年方结束。或许可以说,他漫长一生的大半时间都生活在天堂里,与书相伴。

当然,以书为中心的,并非只有图书馆,还有书店。在很多人眼里,书店是比图书馆更适合称为理想世界的所在,其原因在于一个人与书发生关系的不同:在图书馆中,书的权属是明确的,而且不易发生变化;对于爱书人而言,无论对一本书有多么喜欢,有多么渴望,他与这本书的关系都只能是借阅,即在有限的时间内将书中无形的内容化为己有,而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书这一物质形式的所有权。面对一本极度渴望拥有的书时,这种情况无疑是令人沮丧的。书店则完全不同,这里的书的权属也是明确的,但随时可以变更——在金钱交换的基础上,爱书人能够随时将喜爱的书收入囊中,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是一种能由自己掌控的愉悦。爱书人可能都是自私的,对于真正喜爱的书总是想要据为己有,坐拥书城,而且独自欣赏就好,概莫外借。书店所提供的这种由合法占有带来的愉悦,是图书馆无法给予的。

不过,书店的意义并非仅仅是占有,对于爱书人中的作家这个独特群体而言尤其如此。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书店经常扮演着推动者的角色。在这一点上,一个绕不开的例子便是莎士比亚书店与詹姆斯·乔伊斯。《尤利西斯》的出版,是一项极为艰巨的工作。在毕奇女士的回忆中,乔伊斯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随时在对自己的作品大加修改,这无疑给所有人带来极大的困扰,无论是打字员还是印刷商。然而,毕奇女士“坚决不愿”“约束他对校对稿的嗜好”,认为“《尤利西斯》的方方面面都必须符合乔伊斯的意愿”。她的这种坚持,是因为她认定,自己“要出版的是最伟大的一部作品”,她“所做的努力和牺牲都应该能配得上这部作品”。正是毕奇女士的付出,成就了文学史上一部不朽著作。

莎士比亚书店与乔伊斯皆为世上独一无二,然而这种书店成就作家的事情,并不罕见。在《我的书店》这部文集中,有不少作家就将自己作家之路的成功归于曾给予他莫大帮助的书店,例如约翰·格里森姆。今天,格里森姆的作品在世界上共售出近三亿册。谁又能想得到,1989年,当他出版第一部小说时,印的五千本书有大部分都没能卖出去,他的“新职业刚起步便遭遇了瓶颈”。对于一个从事律师职业近十年、刚刚转行要打出点名声的新作家来说,这绝对是个严峻的挑战。正是几家书店的热情支持,让他重拾信心,继续创作,第二部作品一举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榜,成为年度畅销小说。如今,他已有四十余部作品面世,真正的著作等身,近三亿册的作品销量更是少有人能及。二十余年来,当初曾给予其支持的书店之一“布莱斯维尔的那家书店”一直让格里森姆念念不忘。这样的书店遍布美国各地,每一家都有自己的故事。

格里森姆的经历告诉我们,书店在作家职业生涯之初起着怎样的关键作用。而在作家心中,书店并非仅仅是那个在他们还是菜鸟时猛推他们一把的人。于作家职业角度而言,书店的角色是复杂的,也可以说渗透进作家职业的各个角落。在琼·威克沙姆看来,位于新罕布什尔州彼得伯勒的伞菌书店是一个放松灵魂、认识自己的所在:写作的时间里,作家是自由的、兴奋的,但是孤寂与疲惫会交织出现,而当这种孤寂与疲惫变得无法承受时,这家书店的温馨氛围和丰富藏书让作家疲惫感全无,感受到自己真正所属的世界——书店中的每一本书,“都曾经是创作中的作品”,而她自己的写作,正是这书之世界的一部分。里克·阿特金森则认为,当他写完一部作品的初稿,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从写字台边站起身来,到位于华盛顿特区的政治与散文书店,“寻求其他作家的陪伴,或者至少通过他们的作品来交流”。

是的,交流,是书店最重要的作用。书店中的书,让作家与古今中外的同行作无形的精神交流。在这种交流之中,他们找到自己创作上的传承,与同行产生精神共鸣,也发现自己在创作题材、风格、技巧上可以探索的全新空间,从而开辟出一条专属自己的独特创作之路。而在书店这个有形场所中,作家并非全然自主探索,有时,为他们与书之间搭起一座桥的,是那些默默无闻的工作人员,我们可以称之为“书店人”。真正的书店人并不以单纯应付工作的态度来对待书,他们也是名副其实的爱书人,每日行走于群书之中,对每一本书了若指掌,对书、对人都有自己别具深度的见解。他们爱书,也爱爱书的人,会热心帮助每位有需要的顾客。有些顾客,包括作家,面对书山籍海时,常有无处着手、不知该作何选择之感。此时,书店人与之交流,了解其人其需,或者帮其觅得欲看之书,或者根据各人不同,推荐适合顾客的新书,助顾客发现前所未见的新世界。在《我的书店》中,不少作家正是通过这些书店人拓展了自己的视野,二者是站在同等高度、以书为媒介进行交流的。弗朗辛·普罗斯钟爱的是纽约的斯特兰德书店,她说:“现在,我有些朋友就在那儿上班,他们的建议和对话都价值千金,我喜欢和他们打交道。”

同时,书店也是提供有形交流的理想场所。在美国出版业中,一本书出版之后,最重要的工作或许就是作家的巡回签售。作家在短时间内密集地奔波于全国各地书店之间,与无数读者见面,为其朗读作品片段并在书上签名。签售自然意义非凡,这是提升图书销量的必需手段。但这过程中更为重要的是面对最终阅读自己作品的人,畅谈对自己创作或者作品的感想,以及下一部作品的打算,听听他们读完手上所捧之书后有何看法,对于作家下部作品有何意见,并据此来适当调整创作方向。这才是一个完整创作流程的结束:不在画下最后一个句点时,不在书运出印刷厂时,也不在摆上书店书架时,而是创作者和阅读者最终见面,就书展开交流之时。也正是在这一时刻,一本书才形成了一个交流的闭环。对于作家而言,高强度的签售旅行是疲惫的,而在书店中暂停脚步、面对读者的一刻让一切疲惫都具有了价值。在这个过程中,作家得到了共鸣,收获了他人对其职业的最高肯定。

如果我们将眼光放得开阔一些,从作家这个群体身上延伸出去,把所有来到书店中的人囊括进来,会发现,书店之于交流的意义已使之成为,如安·帕切特所说,“读者所在社区的心脏”。作家群体有其特殊性,但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与其他光顾书店者一样,也是广大读者群的组成部分,也是社区的普通成员。《我的书店》中所谈及的书店,规模有大有小,历史有长有短,地理位置各异,都市乡村、山间海边都有其身影,每一家都个性十足,但之于其所在社区而言,它们都确可称得上是“心脏”。书店融入每个人的生活,人们在这里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与心灵上的慰藉。书店与读者相互扶持,共同塑造起一个社区的文化环境。于是,我们看到,经历两次大火之后,马萨诸塞州南哈德利的奥德赛书屋都能在热心读者的帮助下,从废墟之中再度站起;肆虐新奥尔良的“卡特里娜”飓风之后,读者在重新开张的奥克塔维亚书店中团结一致,共抗灾难;加州洛马普列塔地震之后,读者们戴上安全帽,将他们钟爱的圣克鲁斯书屋的书“带到安全地带,清理它们身上的灰尘和伤痕”,帮助这个城市的心再次跳动起来。无疑,书店与读者、与社区已经结为一体,真正成为一个社区乃至城市的心脏。而有些读者甚至将这种对于书店的热爱延伸到自己的孩子身上,将他们也培养成爱书与爱书店之人。于是,人与书店之间的情谊跨越了时间的界限。

不可否认,当下书店面临着多重压力,生存上颇为艰难。这些压力中,有房租、人力成本上涨带来的运营压力,也有人们阅读习惯变化带来的市场压力。后者尤值得关注,因为这将直接影响书店所赖以生存的顾客群体。虽然Kindle所代表的电子阅读器带来的冲击渐趋稳定甚至有所消退,但是手机这块屏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投向电子化阅读,而这种电子化阅读并不限于书籍:社交软件信息的阅读一定程度上可能还侵蚀了书籍的空间。在这些压力之下,有些书店黯然离开,如上海的季风;有些仍然在坚守,如南京的先锋;也有些新加入进来,并开拓新的生存空间,如广州的方所和苏州的诚品。这样的变与不变,其实和许多其他行业并无不同。只是,变动之间,人们更加珍视对于书的那份热爱,并让这份热爱在一家家留存的实体书店中汇聚起来,共同为社区、为城市守住一个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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