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的名篇《起死》,乃是根据《庄子·至乐》篇中的一断寓言改编而成的。庄子去见楚王,路上口渴,在一个水溜边喝水时发现了一个髑髅,然后一边当鼓敲一边念念有词:“您是贪生怕死,倒行逆施,成了这样的呢?还是失掉地盘,吃着板刀,成了这样的呢?还是闹得一榻胡涂,对不起父母妻子,成了这样的呢……”总之话里话外甚是不恭,结果招来了鬼魂,双方好一顿啰嗦,直到庄子请来司命大神才把鬼魂赶走。司命大神嫌庄子多事,庄子这个时候反倒替髑髅说起话来,意思是它暴露于野实在可怜,能否“请大神复他的形,还他的肉,给他活转来,好回家乡去”……
庄子的所见与所请,看似是志怪文章常有的荒诞不经,细究起来却又是某种现实的投射。古代不仅战乱频仍,而且瘟疫、饥荒常常导致大量人口的丧生,“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乃是社会的常态。而怎样处置这些白骨,则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一、埋骨不慎惹鬼上身
清末咸丰年间的上海,历经小刀会起义和太平天国战乱,百姓死亡惨重。当地本来就有“多停棺不葬,或盖以草,或砌以砖,置之内外城根及田野间”的习俗,现在累尸既多,时间一久,死者的子孙日益穷困,自顾不暇,更没有时间和能力给死者下葬,于是“每致棺木朽脱,尸骨暴露”。
咸丰乙卯年,学者汪道鼎回上海拜见做县丞的父亲,父亲很严肃地对他说,自己前几天散步郊原,见原上累累尸骸,无人掩埋,心中甚是不忍。于是与包山甫学博商量,捐出一部分官俸而葬之,具体的工作就交给汪道鼎和贡生李吟香办理。
汪道鼎退下来,跟李吟香商议时,李吟香面露难色,悄悄告诉汪道鼎:“检骨之难,稍一不慎,立致奇祸。”说着还给他讲了一段典故。
原来乾隆年间,有位姓周的知县来上海做官,跟汪道鼎的父亲一样,“观暴骨而惨之”,于是捐钱买了块坟地,找人检骨分埋。由于具体经办的主事之人不够称职,拿了钱就想早点把事糊弄完了,于是雇了一群毫无检骨经验的民工胡乱检拾,“男女不分,彼此不辨,颠倒混淆,零星抛散”,有的把此人的腿骨和彼人的肘骨装在一个坛子里,有的把“女足男头,合为一具”,更有甚者,对那些保存尚且完整的棺材动了歪心,用斧头强行劈开,搜光棺材中的陪葬之物后,将尸骨随便挖了个坑一埋了事……
工作刚刚结束,具体经办的主事之人就病倒了,“病中见男女无数,或折一臂,或跛足,或男子而双翘(脚)纤小,或女貌而躯干雄奇”,还有瞎了一只眼的、缺了嘴唇的、后背前胸都有洞的,聚在一起围拢着他的病榻诟骂不已。病人厌烦这些鬼物的骚扰,索性闭上眼睛不看它们,谁知鬼物们竟来拧他的耳朵,拔他的眉毛,令他不胜其苦,“百方祈祷,毫无应验”。更加糟糕的是,没过多久,周知县也生病了,“病中辄闻呼冤声,众口哓哓,不可细辨”,费了好大的力气,总算听清它们喊冤的内容,大约就是骨殖被错乱地搭配、掩埋,有的还横遭抛散,已经跟司命之神控诉,少不得要劳烦县令大人亲自到冥界说明情由……没过多久,周知县和主事之人都一命呜呼,“凡与斯役者,数年中无一存者”。
听完李吟香的话,汪道鼎吓得心惊肉跳,原来即便动机是好的,想做一件好事,但要是所托非人,用非得法,不以实心实力行之,反而会招致灭顶之灾,所以捐资埋骨的事情,还是缓办慎办为妙。
二、吊骨不慎梦见亡魂
搞不清李吟香是出于什么理由,向汪道鼎编造了这么一个埋骨不慎、冤魂报应的故事,也许是嫌此事油水少而耗力大,也许是害怕遭到当地人的反对,抑或真的有周知县埋骨死于非命的传说。但是对于汪道鼎而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正在撰写笔记《坐花志果》的他,本来就坚信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于是不仅发了一通“为善不慎,反受冥谴,似足辜人向善之诚”的牢骚,还把这段事写进了书里。
牢骚归牢骚,博学的汪道鼎心里也有数,人命天定,有人荣华富贵享乐一世,有人劳碌一生死无葬身,这原就是没法子的事。但要说到死亡,那可是人人平等不分贵贱的,就算某人比芸芸众生墓坑更大、寿衣更华,但作为尸骨,却是完全一样的存在,半点亵渎不得的。
明代学者江盈科在笔记《雪涛小说》中将此事讲得格外分明:“佛家谓之人生也,形神二者而已,生则神守其形,死则神散,不复知其有形……然余以冢墓一事推之,则死者之神,盖有久而不灭,还复恋其形骸,欲其全,不欲其毁者矣。”也就是说哪怕是人死去了,对自己的尸骸,还是有所眷恋的。江盈科以《晏子春秋·内篇杂下第六》中的一则记载证明之。齐景公曾经梦见五位身材伟岸、身披甲胄的男子向自己跪拜,醒来问晏子这梦征兆着什么?晏子说先王(齐景公的父亲齐灵公)曾经冤杀了五位将军,将他们的首级砍下埋在梧丘,可能大王您梦见的就是他们吧!齐景公“使人掘之,果得五人首,具礼葬焉,其夜五人复见梦致谢”。
这种事不仅古代有,近代亦有记载。郭则沄在《洞灵小志》中记载:民国初年,北京进行疏通水道的大工程,“自象坊桥(今宣武门附近)至西直门,皆大明河沟”,疏通水道的工人由南往北清理水道,在这条河沟里发现了大批的白骨,虽然服装多已腐烂,但看身上饰物,“盖明末闯贼犯阙时,都人投河死者”。当时风传“西人方收骨炼兽炭,愿以钱易之,每斤钱三文”,听到这个消息,光绪年间的翰林学士、曾任京师审判长的马冀平不干了。他当时在象坊桥畔的观音寺开设了佛教灾振会,不同意让洋人买走这些骨骸,“谓枯骸可悯,商于市政公所,出资赎之,亦每斤三文”。这一下收骨甚多,都堆积在观音寺旁边,“中有两部完整者,又一部甚巨,全躯无损”。这部巨大的尸骸不好跟其他的碎骨放在一起,一时间又无处安置,于是用绳子吊在观音寺里面。
恰好观音寺的住持正在闭关清修,并不知道外面收集尸骸之事,更不知道那具巨大而完整的尸骸被吊在寺里,却晚上做梦梦见“一甲胄者言悬身甚苦,乞为解释”。一开始,住持没当回事,但“继而连夕皆梦”,还说:“已经连续吊了我三天了,苦不堪言啊!”住持这才从闭关之所出来,找人问怎么回事。马冀平听说之后,赶紧把那具巨大的尸骸解下来,装进一具棺材里,当夜住持就梦见那个“甲胄者”来致谢。马冀平“嗣以所收骨及是棺丛瘗于龙泉寺外隙地,署其碣曰古人冢”。
这件事情的真相,如果了解到民国初年的某种时代特征——随着西方文化的引进,尤其是科学思想渐渐被人们了解和接受,引起传统文化的强烈反击,这种反击也夹杂了不少糟粕在内,导致各种迷信特别猖獗,尤其是一些寺庙为了香火的需要,极爱给自己增加各种“神迹”以招徕香客——所以,那位主持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悬骨于寺的好机会了。不过也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人对未尝入土的骸骨,总觉得如果它们不安,活人也会不安的。
三、弃骨不慎祸致子孙
虽然像周县令那样埋骨不慎可能会招灾惹祸,但总的来说,遇到没有掩埋的骨骸,像马冀平一样善意地处理,还是会避免麻烦上身。如果反其道行之,那可真的是自找不痛快了。
江盈科在《雪涛小说》里举过一正一反两个例子。宋代的时候有个女人死了,装进棺材寄放在一座佛寺里。恰好一位考官也住在佛寺里,偷偷对他的一位参加今科考试的朋友说:“你在考卷上,开头连用三个生僻的古字,我就知道是你了,一定让你中举。”没过多久,一位书生也来到这寺中借宿,静夜独坐时,见一女子翩然而至,说自己就是寄存在佛寺里的那具棺材中的女死者,由于家人无力把自己下葬,希望书生“助妾归骨”。善良的书生答应了,女人便把考官的“中试秘诀”告诉了他。书生考试时,于考卷开头连用三个生僻的古字,果然金榜题名,当然书生也如约将那女子的棺材运回故乡安葬。
反面的例子则是江盈科亲历。他的家乡桃源县有个名叫杨竹里的人,乃是当地的豪强,他看上了县城西郊一个风景很美的地方,要在那里盖一座别墅,可是此地原本是块坟地,杨竹里平时霸道惯了,竟“掘得死骨,皆投道路”。没过多久,有个疯疯癫癫的乞丐跑到城隍庙里,“诉杨氏弃骨事”,接着又跑到集市上大发狂言,说什么“尔弃我等骨,我诉于神,神将罚汝”!其后三四年的时间里,“竹里子孙死者四五辈,仅留一孤如线”,时人都说“丐者之言,盖鬼托也”!
对他人遗骨的不尊重的最可怖后果,要算清代常熟一个名叫孙君寿的人的遭遇。袁枚在《子不语》中记载,孙君寿“性狞恶,好慢神虐鬼”。他跟人游山,突然肚子胀痛,想要如厕,按理说荒郊野地,你找个地方方便不就完了,可这人心理变态,非要在一个荒坟边大解,还把坟里的骷髅挖了出来,蹲踞其上,“令吞其粪”,还戏弄问之:“咋样,你觉得好吃不?”谁知那骷髅突然张口说:“好吃!”孙君寿大骇,提上裤子就跑,骷髅像车轮子一样跟在他身后滚动,紧追不舍,直到孙君寿跑到一座桥上,骷髅毕竟爬坡能力有限,“不得上……仍滚归原处”。孙君寿回到家,面如死灰,一病不起。每天解大手时,都抓粪往嘴里吞食,一边吞还一边问:“咋样,你觉得好吃不?”三天后就死去了。
所以,庄子如果真的像《起死》当中所写的那样,凌辱一个髑髅,按照古代笔记中“一贯”的风格,后果将是非常可怕的。对死人遗骨——尤其是对那些葬身于乱坟岗中的遗骨的不敬,往往被视为富户对穷人、恶人对好人至死不肯放过的欺压和压迫,不可能不遭到报应。当然,也可能正是这种情愫,当清末洋务派致力于在全国铺设铁路、架设电线时,一旦需要移坟迁墓、掘尸弃骨,往往会遇到民众的大力反对,成为国家走向科学与文明的障碍,而最终历史的发展证明,大规模的迁葬并没有造成僵尸围城,笔记小说中固然包含了一些真实的因素,但终究还是有太多撰写者难以成真的愿望。
只是,当今天的我们将遗骨的报复一律看作荒诞不经的“鬼话”时,有没有因此而增长几分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勇气呢?倘若是,那么恐怕只能说,当文明成了野蛮的凭仗时,文明本身也就可悲地走向了自己的反面。(文/呼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