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微信公号11月19日消息,国家新闻出版署近日公布了“质量管理2018” 社科、文艺、少儿、教材教辅和生活类编校质量不合格出版物,涉及41家出版单位的65种出版物。相关出版单位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须全部收回不合格出版物。
今年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开展了出版物“质量管理2018”专项工作,重点围绕社科、文艺、少儿、教材教辅、生活和地图类出版物开展编校质量检查,共组织抽查出版物355种,其中社科类71种、文艺类71种、少儿类73种、教材教辅类72种、生活类64种、地图类4种。经专家审核,认定65种出版物编校质量为不合格,其中社科类12种、文艺类16种、少儿类10种、教材教辅类10种、生活类17种,涉及41家出版单位。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相关出版单位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全部收回不合格出版物。依据《关于开展出版物“质量管理2018”专项工作的通知》,连续2年在抽查中有不合格出版物的出版单位或同一批次抽查有2种不合格出版物的出版单位不得参加当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
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通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出版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出版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不断加大质量管理力度,狠抓出版质量保障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更有营养的精神食粮。
(原题为《刚刚,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65种编校质量不合格出版物 责令30日内收回(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