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战略和基本政策

(五)实施以质取胜战略

邓小平对外开放理论的实践 作者:刘向东


  诚实、重质、守信,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商品交换中形成的美德。新中国成立后,在对外经贸合作中,这种美德得到了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光大。建国初期,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反复强调,对外经济和贸易要“重合同、守信用,重质优于重量。”1958年12月23日,他在接见外贸部口岸外贸局长座谈会代表时又进一步指出:“一切货品都要重质优于重量,凡是次货不可随便出口。”此后,他又提出,外贸要进行基本建设,要建立出口商品生产基地,提高产品质量。1964年初,周总理访问非洲十国期间,宣布了著名的中国对外援助八项原则,其中有一条就是“中国政府提供自己所能生产的、质量最好的设备和物资,并且根据国际市场的价格议价。如果中国政府所提供的设备和物质不符合商定的规格和质量,中国政府保证退换。”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外经贸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都是把生产和出口高质量的产品作为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的,以体现和反映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和素质,维护我国对外的良好信誉。这一时期,出口商品质量和援外项目的质量都是比较过得硬的,建立了良好的国际信誉。

  “文化大革命”严重地扰乱了人们的思想,一些优秀的社会品德和优良作风受到破坏,某些投机取巧的思想滋长;生产秩序极端混乱,质量检验和监督体系被批判、冲跨。这必然要在产品质量方面反映出来。1975年,邓小平同志出来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时,有针对性的指出:“质量第一是个重大政策。这也包括品种、规格在内。”“质量好了,才能打开出口渠道或者扩大出口。要想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必须在产品质量上狠下功夫。”粉碎“四人帮”,特别是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后,各行各业对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许多企业直接走上国际市场,外贸出口的经营方式也多样化。现代化建设急需外汇,大家出口的积极性很高,创汇的任务也压得较重,但对国际市场不甚了解,缺乏经营和管理经验,又急于求成,出现了重视完成出口数量指标,而忽视质量控制的现象;加上某些惟利是图、投机取巧等错误思想的影响,后来在边境贸易中出现了比较严重的掺假作伪,使我国的信誉受到损害。为引导企业提高出口商品质量,1985年2月,外经贸部曾召开全国出口商品国外获奖表彰大会。表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在国外获奖的41种商品,这些商品包括粮油食品、土畜产品、轻工业品、纺织品、工艺品、丝绸、电子、设备、五金矿产等,涉及全国十几个省区市、50多个生产和外贸进出口公司。有17个商品是在有关国家举办的国际博览会上获奖,有的商品在国外多次获奖。同时,也总结了“梅林罐头”出名后,到处用“梅林”商标,不按“梅林”的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生产和出口,造成倒牌的沉痛教训。会议号召大家要互相学习,齐心努力,使出口商品质量能有一个迅速提高,创出更多的名牌商品,在国际上获得更多的金奖,为祖国争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的外汇。

  邓小平同志时刻关心着出口商品的质量。1985年7月11日,他在听取中央负责同志汇报经济情况时指出:“工业生产特别是出口产品的生产,中心是提高质量,把质量摆到第一位。乡镇企业也要抓质量。要提高质量,就必须改革。要立些法,要有一套质量检验标准,而且要有强有力的机构来严格执行。这一关把住了,可以减少很多弊端,卡住那些弄虚作假的行为。质量问题虽然经常提,但现在只是一般地提不行,要突出地提,切实地抓。”1986年6月10日,邓小平同志在听取中央负责同志汇报经济工作时再次指出:“中国有许多东西可以出口。要研究多方面打开国际市场,包括进一步打开香港、东南亚和日本市场。还要研究提高产品质量。我去年就说过,产品不能只讲数量,首先要讲质量。要打开出口销路,关键是提高质量。质量不高,就没有竞争能力。”贯彻邓小平同志这一指导思想,1989年2月21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并于当年8月1日起实施。1991年5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1993年2月2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于当年9月1日实施,并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94年5月1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保证商品质量又作了明确规定。我国外经贸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时期出口商品质量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项目质量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并于1989年到1991年,连续召开3次全国性的提高出口商品质量、重合同、守信用工作会议,分析情况,总结经验,制定管理措施,对总体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国外经贸管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坚持不懈地长期抓下去。并于1992年8月12日发布《全国对外经贸进出口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使实施以质取胜战略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质量是企业和商品走上国际市场的通行证。质量是在国际市场竞争成败的决定因素,优质的商品和良好的服务才能博得客户的青睐,不断开拓和扩大国际市场。尤其是在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情况下,提高商品质量是冲破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手段,因为多数的贸易保护是限量不限质、不限价的。有高质量的商品和良好的服务,才能争取到好的价格,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说,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要象珍惜和爱护生命一样重视提高出口商品和对外工作的质量。重视质量,坚持以质取胜对我国还有其特殊的重要意义。我国人口多,人均资源占有量有限,更要重视利用有限的资源,发挥劳动力充足,勤劳智慧的优势,通过加工增值,提高商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用同样单位的物质消耗,创造更多的外汇和经济效益。商品质量和工作质量,反映一个民族的素质,中华民族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要通过实际行动来使人们相信确实有这个能力,受到各方面的尊敬,建立相互信赖的友好合作关系。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是人类发展史上最先进的社会制度,有许多优越性,他反映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道德等各个方面,也应体现在出口商品的质量、对外经济合作的质量上。而且国际上对中国的了解、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了解,更多是在同中国人员的合作和购买使用中国的商品体会到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出口商品的质量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质量,对人们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起着重要作用。可见,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不仅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也有着重要的政治意义。

  质量的标准是国际标准,是由国际市场消费者认可的。既包括商品的内在品质,也包括外观的式样、花色等,还包括附带的包装、装潢质量,以及履约状况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好坏。不同发展阶段,对商品和服务质量有不同的要求,国际市场对质量的要求变化是很快的,必须跟上这种变化;不同的消费人群对质量的要求各有倾重,但对使用寿命、外观美感、及使用方便、安全卫生等都有基本的要求。具体说,不能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具备使用性能,符合在包装上注明的、或在合同中规定的产品标准,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符合卫生标准等。我们的要求是,在不同时期,对于不同的消费人群,质量都应该是最理想的,受到国际市场的一致好评。应该指出的是,我国长期以来是短缺经济,“皇帝女儿不愁嫁”,对质量的要求是比较低的。有企业标准、部颁标准(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几级,现在这些标准都必须向国际标准靠拢,因为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特别是我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是不可分割的,即使某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出口,在国内市场也同样面临着与国际市场上一样的竞争,消费者是在国内外众多的企业、商品中选择他们满意的商品和服务的。对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衡量标准要从观念上有一个根本的转变。

  实施以质取胜战略,需要着重做好这样几个方面的工作:

  (1)普遍推行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体系和认证。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70年建立了认证委员会,1985年又改名为合格评定委员会(CASCO),研究评定产品、过程服务和质量体系符合运用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方法,制定有关认证方面的国际指南,促进各国和地区合格评定制度的相互承认,以消除各国(地区)由于标准、检验、认证过程中存在的差异所带来的困难,并进一步制定出国际性的质量认证标准制度。1993年,扩展为合格评定制度。ISO9000系列标准,即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的影响最大的质量管理方面的国际标准。我国采用了ISO9000系列标准,并制定了GB/TI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双编号系列国家标准。质量保证模式有三种:GB/TI9000-ISO9001,为供方保证在开发设计、生产、安装和服务的各阶段应符合的规定要求。GB/TI9000-ISO9002,为供方保证在生产和安装阶段符合规定要求。GB/TI9000-ISO9003,为供方保证在最终检验和试验阶段符合规定要求。三种质量模式的差异主要是所涉及的质量体系要素的数量,使用价值是等同的,可根据需要、风险、费用、利益和运用的基础确定。质量认证分为产品质量认证,即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并颁发证书;质量体系认证,即证明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相应要求,并颁发证书。企业可自愿申请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认证。我国的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推动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申请质量认证。国际市场贸易竞争手段多种多样,从经济和技术的角度讲,主要是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非价格竞争主要是质量竞争,70年代以来非价格竞争已成为国际贸易竞争的主要手段。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和认证,是当今国际上保证产品质量的普遍欢迎的制度,贴有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标识的产品,是得到各国、各地区普遍认可的,享有相当高的声誉,出口时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也可以在国际市场上卖到好的价格。取得ISO9000质量标准认证,是我国企业和产品大规模走上国际市场,并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条件。

  (2)进一步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增加出口商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特别是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的出口比重。改革开放初期,受到经济技术水平的局限,我国出口商品主要以初级产品、资源性商品和粗加工品为主。80年代初,我国提出在出口商品方面要实现由初级产品出口为主向以制成品出口为主的转变。同时采取了扩大制成品出口的一系列鼓励措施,如享有较高的外汇留成比例,提供以进养出外汇、放宽取得自营出口权的条件等。到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经济技术水平的提高,实现了转变的目标。到1998年,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在全部出口商品中所占比重已经达到87%。但其中大部分还是加工程度比较低和粗加工的附加值不高的商品,且以劳动密集型商品为主,经济效益低。当前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国际商品市场结构变化的总趋势是,资源密集型的初级产品市场基本停滞,劳动密集型的轻纺产品市场竞争激烈,而技术密集型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的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需求量大、增长快、具有潜力。国内的情况也在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工资等要素成本升高,中低档的传统出口商品竞争力正在下降;而随着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水平提高,也具备了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条件。所以,要下功夫扩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机电产品出口,才能够使我国出口持续发展并提高出口的经济效益。当然,我国有相对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也不能放弃,要致力于提高商品档次,争取卖好价钱;储量确实丰富的资源性商品,如稀土、钨、锑、煤炭等,要在讲究经济效益的基础上,适量组织出口。从贸易方式上,在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保持加工贸易稳步发展的同时,要扩大一般贸易所占比重,以便更好地发挥对经济的综合牵动作用。吸收外资要与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出口商品结构调整相配合,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长远发展战略,提高技术密集型、出口型企业和基础工业、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比重,并提高外资项目的成功率。对外承包工程要逐步增加成套项目的比重,更多地带动国内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出口,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多创优质工程;加强劳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的素质,逐步扩大技术型劳务输出。要发扬国际主义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建设实施好援助项目,有条件的项目要发展互利合作,热情帮助受援国增强自力更生能力,使援外项目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增强品牌意识,培育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名牌商品和知名企业。品牌不仅是区别不同厂家生产的同一样商品的标志,而更重要的是代表商品的质量、水平和信誉。我国出口额虽已不少,但在国际上知名的品牌和知名度很高的企业几乎没有。商品繁多,形不成市场占有规模,而且随意更改品牌;多家共用一个品牌,没有严格的、统一的质量监督措施;一个牌子的商品出了名,很快就一拥而上,被搞垮了。这样就很难创出名牌商品和知名企业。这也是我国出口商品卖不出好价钱,经营秩序长期混乱得不到治理的一个致命伤,必须加以克服。国家对于在国内外市场有一定知名度和信誉的商品要在新闻媒体上给予确认,采取有效的保护政策。鼓励生产同样产品的企业与名牌产品企业联合,建立严格的统一质量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品牌要尽量与企业的名称相一致,以同时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发展名牌系列产品出口。争取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家用电器、电子、服装、机械等方面形成若干国际名牌商品和一批国际知名企业。

  (4)增强质量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保证质量。质量的重要性国内外都有许多实例。浙江的温州曾是假冒伪劣商品出名的地方,一时某些人也因此发了财。但好景不长,很快就被识破了,温州人付出的代价比得到的多的多。一段时间,温州商品声誉扫地,没有人敢买了。温州人痛定思痛,开始醒悟过来,还是要当老实人,做老实事,以质取胜,才能得到真正的长期发展。现在许多企业请外国有名的专家、工程师来当监理,温州又焕发出新生,出现真正的繁荣。二次大战后的日本,一度也因日货质量不佳在国际市场上受到冷遇。这使他们举国上下认识到要想扩大出口、摆脱困境,必须提高日货的质量,提出了“质量救国”的口号。大家都知道日本企业的质量管理是相当严格的,出厂产品的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他们认为,尽管只有一件商品质量不合格,这一件到消费者手中,就是100%不合格,会严重损害企业的信誉。这样才树立了日货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许多实例都说明,经济要振奋、出口要振兴,必须重视质量,以质取胜。我们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质量意识宣传教育,要使广大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人员,从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维护改革开放形象和振兴中华的高度来认识以质取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质量第一”, “重合同、守信用”的观念。要发扬主人翁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来对待每项工作和每件产品的生产。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好的产品,还要配合周到的服务。要切实克服“官商”作风,把用户作为“上帝”,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特别是某些耐用消费品、机电设备、车辆等售后服务。这些商品没有维修和零配件供应网络,没有使用指导培训服务,就很难打开市场和巩固市场。因此,特别要在这方面下功夫,采取同外商合作或独资等办法逐步在主要市场建立起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有的也可以同我走出去设立加工贸易企业结合起来,既搞加工装配,又兼售后服务。

  (5)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有关企业必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各个部门和全体职工参加,综合运用现代管理思想和科学方法,控制生产及贸易和合作活动中影响经营质量的因素,通过改善和提高相关的工作质量,保证以最佳成本提供客户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提高企业和社会的经济效益。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是指企业以保证和提高生产和经营质量为中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把各部门、各环节的质量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目标职责和标准,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质量管理网络。包括开展方针目标管理、建立组织保证体系、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要成立以总经理(厂长)为组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为副组长的全面质量管理小组(或委员会),全面负责企业质量工作,制订质量管理目标,建立质量责任与奖惩制度,指导、监督市场调研、生产、销售、储运、单据结汇等方面的质量保证工作,组织质量管理项目攻关,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对在全面质量管理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部门和职工要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必要的处分。使商品质量在企业各环节得到切实的保障。

  (6)加强质量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国务院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主管全国进出口检验工作。国家商检部门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管理所辖地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有关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格执法,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把好质量关。严格按照标准审查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申请,做好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工作;严格审查企业产品质量认证的申请,做好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要组织好对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的抽查,公布抽查结果。要鼓励群众对质量问题进行举报,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要根据外经贸发展需要,科学地制订和调整公布《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法定必须检验的,必须履行严格的检验;做好其他进出口商品质量的抽查检验工作。对于出现质量事故的企业、个人要给予应得的经济、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贯彻遵守《产品质量法》和《商检法》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和商检机构履行职责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奖惩分明。国家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引导外商投向和提高对外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质量的优惠政策,提高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水平。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有关方面的质量和国际竞争力一定会有很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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