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周初的武装殖民与“国”“野”之分
周初东征与武装殖民
周族本是以今之洛阳以至径渭一带为根据地的“小邦周”(《尚书·大浩》),公元前十一世纪下半叶取代了“大邦殷”(《尚书·召诰》)而为天下共主。为了巩固西周政权,周公东征,摧毁商殷及其同盟者淮夷的残余势力后,又在全国要冲大封同姓、异姓和古帝王之后于新占领的东方,“以蕃屏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周公东征,其土既非周人所有,其民也与周族不类,因而周族及其同盟者在被征服的土地上建立新政权时,如果没有武装力量为其后盾是支持不住的。周初的这种“分封”是一种武装驻防事业,目的在于捍卫周族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实际上具有武装殖民性质。《史记·齐太公世家》载姜齐太公被封到东方营丘就国时说,“夜衣而行,犁(黎)明至国,莱侯来代,与之争营丘。”营丘边菜,莱人夷族,新来的统治者占有其土地,统治其人民,莱人当然要起而反抗。太公在此情况下,建立据点颇具偷袭性质,所以才有“夜衣而行”的必要。周虽败殷,但是周族势力还不及东土。所以又说他“与之争营丘”。《诗经·大雅·悉民》说:仲山甫出租,四壮业业,征夫捷捷……王命仲山甫,城彼东方。(指齐之临淄)宣王命南仲殖民方地即朔方时,也说:王命南仲,往城于方。出车彭彭,旂旐央央。(《诗经·小雅·出车》)仲山甫和南仲都是周室中衰以后时人,其武装殖民风气犹存,周初的“封国”情况,颇可想见。
筑城镇戍与“国”“野”之分
那时被封的奴隶主贵族及其所率领的公社农民进驻广大占领区后,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军事据点,这在古代文献中名之曰“城”,只有如此,才能进行武装镇压。《诗经·小雅·黍苗》中记述召穆公营谢(今之河南信阳)时的军旅集镇的情况说:我任我辇,我车我牛。我行既集,盖云归哉!
我徒我御,我师我旅。我行既集,盖云归处!
周人及其姻戚联盟,造邦筑城,镇戍征服地区,也见于西周金文。《中甗》铭虽然残泐颇甚,很难卒读,但其大意却可通晓,即王派中巡省南国,筑城殖民,并派兵镇戍。《班殷》铭记毛公伐东国膺戎,遣令班“目(以)乃族从父征,■(出)■(城)卫”。毛公东征“三年静东国”。这里的■即城,就是征服筑城之证。
周人拓殖建立的这种“城”,在先秦文献中也名之曰“国”,“国”外广大田土称之曰“野”。西周王朝和各诸侯封国都有这种“国”“野”即“乡”“遂”之分。王畿以距城百里为郊,郊内为多,郊外为遂。王朝六乡六遂,大国三乡三遂,周代的“国”和后来的商业城市不同,它对“野”没有调节生产的功能。其生计一般都要仰赖对“野”的剥削,所以周人的殖民营国也兼阂野。《周礼·天官·冢宰》序的“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就是这个意思。当时的氏族奴隶主就是依存在武装殖民据点的“城”上,因而有城就有贵族,有贵族就有周族的势力。《左传》文公十二年鲁国的襄仲说:“不有君子,其能国乎?”当是历史事实。
殖民营国和公社血缘关系的合一,是氏族社会的遗习,所以周族每到新拓殖民地就要建庙立社。《诗经·大雅·緜》说:乃召司空,乃召司徒,卑立室家。其绳则直,缩版以载,作庙翼翼。这里所说氏族公社成员定居后,立刻版筑城墙,城墙完固,则要营建庄严穆穆的宗庙,周族东向移民的情状,大概也当若此。所以,春秋时期,列国有难,经常盟大夫或“国人”于“大宫”(《左传》成公十三年、襄公二十五年),出发争战的前夕,“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左传》闵公二年)。庙社因周族统治族与殷族被统治族的不同而有“周社”、“毫社”之分,但其由于公社组织的存在而含有氏族血缘纽带关系则是一样的。这种氏族遗习,横亘西周以下五百多年未尝衰歇,只有到了公社开始解体,这种特征才逐渐消失。
周初东征与武装殖民
周族本是以今之洛阳以至径渭一带为根据地的“小邦周”(《尚书·大浩》),公元前十一世纪下半叶取代了“大邦殷”(《尚书·召诰》)而为天下共主。为了巩固西周政权,周公东征,摧毁商殷及其同盟者淮夷的残余势力后,又在全国要冲大封同姓、异姓和古帝王之后于新占领的东方,“以蕃屏周”(《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周公东征,其土既非周人所有,其民也与周族不类,因而周族及其同盟者在被征服的土地上建立新政权时,如果没有武装力量为其后盾是支持不住的。周初的这种“分封”是一种武装驻防事业,目的在于捍卫周族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实际上具有武装殖民性质。《史记·齐太公世家》载姜齐太公被封到东方营丘就国时说,“夜衣而行,犁(黎)明至国,莱侯来代,与之争营丘。”营丘边菜,莱人夷族,新来的统治者占有其土地,统治其人民,莱人当然要起而反抗。太公在此情况下,建立据点颇具偷袭性质,所以才有“夜衣而行”的必要。周虽败殷,但是周族势力还不及东土。所以又说他“与之争营丘”。《诗经·大雅·悉民》说:仲山甫出租,四壮业业,征夫捷捷……王命仲山甫,城彼东方。(指齐之临淄)宣王命南仲殖民方地即朔方时,也说:王命南仲,往城于方。出车彭彭,旂旐央央。(《诗经·小雅·出车》)仲山甫和南仲都是周室中衰以后时人,其武装殖民风气犹存,周初的“封国”情况,颇可想见。
筑城镇戍与“国”“野”之分
那时被封的奴隶主贵族及其所率领的公社农民进驻广大占领区后,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军事据点,这在古代文献中名之曰“城”,只有如此,才能进行武装镇压。《诗经·小雅·黍苗》中记述召穆公营谢(今之河南信阳)时的军旅集镇的情况说:我任我辇,我车我牛。我行既集,盖云归哉!
我徒我御,我师我旅。我行既集,盖云归处!
周人及其姻戚联盟,造邦筑城,镇戍征服地区,也见于西周金文。《中甗》铭虽然残泐颇甚,很难卒读,但其大意却可通晓,即王派中巡省南国,筑城殖民,并派兵镇戍。《班殷》铭记毛公伐东国膺戎,遣令班“目(以)乃族从父征,■(出)■(城)卫”。毛公东征“三年静东国”。这里的■即城,就是征服筑城之证。
周人拓殖建立的这种“城”,在先秦文献中也名之曰“国”,“国”外广大田土称之曰“野”。西周王朝和各诸侯封国都有这种“国”“野”即“乡”“遂”之分。王畿以距城百里为郊,郊内为多,郊外为遂。王朝六乡六遂,大国三乡三遂,周代的“国”和后来的商业城市不同,它对“野”没有调节生产的功能。其生计一般都要仰赖对“野”的剥削,所以周人的殖民营国也兼阂野。《周礼·天官·冢宰》序的“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就是这个意思。当时的氏族奴隶主就是依存在武装殖民据点的“城”上,因而有城就有贵族,有贵族就有周族的势力。《左传》文公十二年鲁国的襄仲说:“不有君子,其能国乎?”当是历史事实。
殖民营国和公社血缘关系的合一,是氏族社会的遗习,所以周族每到新拓殖民地就要建庙立社。《诗经·大雅·緜》说:乃召司空,乃召司徒,卑立室家。其绳则直,缩版以载,作庙翼翼。这里所说氏族公社成员定居后,立刻版筑城墙,城墙完固,则要营建庄严穆穆的宗庙,周族东向移民的情状,大概也当若此。所以,春秋时期,列国有难,经常盟大夫或“国人”于“大宫”(《左传》成公十三年、襄公二十五年),出发争战的前夕,“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左传》闵公二年)。庙社因周族统治族与殷族被统治族的不同而有“周社”、“毫社”之分,但其由于公社组织的存在而含有氏族血缘纽带关系则是一样的。这种氏族遗习,横亘西周以下五百多年未尝衰歇,只有到了公社开始解体,这种特征才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