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衣和食
冕、冠、巾
“衣”有广狭二义。狭义的“衣”,是指上衣。广义的“衣”,包含有冕、冠、巾,有上衣、下衣和鞋袜。
冕、冠、巾,都是帽子。周制冕为天子、诸侯、卿大夫的祭服。秦、西汉之冕,于史无征。明帝永平二年(公元59年),诏有司采《周礼》、《礼记》、《尚书》而制冕,规定皇帝之冕“广七寸,长一尺二寸,前圆后方,朱绿里,玄上,前垂四寸,后垂三寸,系白玉珠为十二旒,以其绶采色为组缨”①。三公、诸侯、卿大夫之冕,也广七寸、长一尺二寸,不同的是:三公、诸侯之冕七旒,青玉为珠;卿大夫五旒,黑玉为珠。皆有前无后。民间或谓冕为“平天冠”。
周制,贵族子弟年满二十,于宗庙中举行加冠之礼,以表示成年,可以从政。随着春秋战国时期世卿世禄制度的瓦解,选官制度的产生,冠礼失去了原有的内涵,备典而已。秦汉之时,自皇帝至百官所服之帽,亦多谓之冠,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通天冠。《晋书·舆服志》云:“通天冠,本秦制。高九寸,正竖,顶少斜缺,乃直下,铁为卷梁,前有展筩,冠前加金博山述。乘舆所常服也。”汉承秦制,通天冠犹为皇帝之常服。
法冠。又名“柱后”,“高五寸,以为展筩,铁柱卷。”②法冠原为楚王冠。传说当时有一种叫“獬豸”的神兽,一只角,秉性耿直,能别曲直,见有人争斗,即用角戳无理的一方;听到谁说假话,则咋之。楚王猎获到这种神兽后,仿制为冠。秦灭楚,赐与御史服之,盖寓执法公正之意。汉则为侍御史、延尉之服。
武冠。武冠又名“武弁大冠”,原为“胡服”,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时仿制,以金珰饰首,前插貂尾,为王冠。秦灭赵,赐与近臣服之。汉时为诸武官之服。
刘氏冠。刘邦任泗上亭长时,做了一顶高七寸、宽三寸,竹皮为里,漆丝而成的帽子,时常服之。刘邦做皇帝后,命名为“刘氏冠”,规定公乘爵位以上者,方可服之。大约从刘邦死后,刘氏冠成为祭祀宗庙时戴的一种帽子,并更名为“长冠”。 樊哙冠。传说在“鸿门宴”上,范增欲杀刘邦,樊哙闻之大惊,裂裳以裹楯,蒙在头上闯入军门。其后,仿造成一种冠,宽九寸,高七寸,前后各出四寸,制若冕,命名为“樊哙冠”,后为司马殿门卫士之服。
委貌冠。冠长七寸,高四寸,状若覆杯,前高而宽,后低而窄,皁绢为之。在辟雍行大射礼时,公卿、诸侯、大夫服之。
远游冠。其状若通天冠,有尺筩横于前,无山述。为诸王所服。
高山冠。又名“侧注”,形似通天冠,顶不斜却,直竖,无山述展筩。为中外官、谒者、仆射所服。
进贤冠。即古之缁布冠。前高七寸,后高三寸,长八寸,公侯有三梁:刘氏宗室、中二千石以下至博士,两梁;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皆一梁。汉画像石、画像砖上多见此冠。
却敌冠。前高四寸,后高三寸,长四寸,制似进贤冠,为卫士之服。
建华冠。铁为卷柱,贯大铜珠九枚,下轮大,上轮小。祀天地、五郊、明堂时,舞《育命舞》之乐人服之。
方山冠。状若进贤冠,以五彩绢为之,祠宗庙时,舞《大予》、《八佾》、《四时》、《五行》之乐人服之。
在先秦时,贵族服冠,庶人用巾。从秦开始,唯庶人服巾的传统礼制被打破。《续汉书·舆服志》云:“秦雄诸侯,乃加其武将首饰为绛袙,以表贵贱。”入西汉以后,自皇帝至庶人,皆可服巾。巾的用法是:用一幅纱或绢包在头上,两端在脑后打成耳状结,文官长耳,武官短耳。不同身份的人和在不同的季节,巾的颜色有所变异。
上衣、下衣和鞋袜
上衣,秦汉时名目繁多。大别之,有以下几种:禅衣。禅衣是一种单层的长袍,源于先秦的深衣而与深衣又有所不同。深衣由衣和裳缝合而成,肥大臃肿。禅衣上下相通,不别衣裳,较深衣轻便。秦、西汉之时,禅衣是一般地主和贵族的常服。据《汉书·江充传》载:“初,充召见犬台宫,自请愿以所常被服冠见上,上许之。充衣纱糓禅衣,曲裾后垂交输。”据《汉书·盖宽饶传》,至迟到宣帝时,司马等武官开始服用禅衣。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一件用素色纱做成的禅衣,衣长128厘米,袖长190厘米,重量只有49克。
襜褕。襜褕为禅衣之变种。禅衣曲裾,襜褕则是直裾,所谓“直裾谓之襜褕”①。在汉代,襜褕为妇女常服,男子虽也有服用者,但较少。绿林军将士服襜褕,三辅旧官吏和士人讥笑他们“服妇人衣”②。
袍。袍源出于深衣。《释名·释衣服》云:“袍,丈夫著下至跗者也。袍,苞也,苞内衣也。”又说:“妇人以绛作衣裳,上下连,四起施缘,亦曰袍。”袍有里有面,也谓之“复袍”。有时还填以绵絮。故袍多为春秋服和冬服。
襦。襦是一种及于膝的短衣,有面有里,也谓之“复襦”,为御寒之衣。古诗《孤儿行》曰:“冬无复襦,夏无单衣。”
汗衣。《释名·释衣服》曰:“身受汗垢之衣也。”汗衣是一种内衣,其作用相当于现代的背心,而样式则近似于现代的马甲。
下衣曰“裳”,所谓上衣下裳。裳主要有以下几种:袴。“袴,谓胫衣也。”①似后世的套裤,穿于两腿,分挂于腰带上。显贵子弟以纨作袴,故称“纨袴子弟”。
裈。袴之有■者,谓之“裈”。
裙。裙也作“帬”,男女皆可服用,但以女子为多。
犊鼻裤。裤腿较短的裈,曰“犊鼻裤”,近似现代的裤衩。司马相如在成都当酒保时即曾穿过犊鼻裤。这是一种盛夏之服。
秦汉时的衣和裳皆用带子系扎。用带子系扎,需用带钩。考古发现的带钩,长者几近半,短者仅二至三厘米。就质料而言,多为金、玉、铜、铁,也有石、骨、木、陶等。带钩的用法大致有三:一是将钩纽嵌入革带一端,钩弦向外,与腰腹弧度贴合,钩首钩在革带另一端的穿孔中。二是将两个或更多相同规格的带钩并联起来使用。三是带钩并不直接钩在革带上,而是在革带的一端先置一环,钩首挂在环上。
鞋,有单底、复底之分。单底的鞋称履②。履有三种:一种是用皮革制成,也曰“鞜”。其深而大者,谓之“裒”;薄革的小履,谓之“鞮”;以柔皮制作、头尖者,谓之“靸”。一种用丝制成,曰“绵履”,云梦出土的秦简《法律答问》说:“以丝杂织履,履有文,乃为绵履。”一种是用麻制成,也叫“不借”,所谓“不借者,小履也。以麻为之,其贱易得,人各自有,不须假借,因为名也。”③也有以草为之者。
复底的鞋,曰“舃”、“屐”。舃,乃履下有木底者,木底与履底大小相同,实心。屐则以木为之,或以帛为面,有的以漆画之,下有两木齿。《续汉书·五行志》:“延熹中,京师长者皆著木屐。妇女初嫁,作漆画屐,五色采作丝。”
据《搜神记》载,男鞋方头,女鞋圆头。但男女往往通用。从马王堆一号汉墓帛画中的贵妇人的鞋和出土的四双青丝鞋来看,女鞋的前头有两个昂起的小尖角。
袜,以布帛作成,也有以皮革制作者。袜一般高尺余,上端有两带,以缚系于足胫。
秦汉时有进门脱鞋的习惯。在屋中,多穿袜行于席上,不仅平时燕居如此,上殿朝会亦然。着鞋上殿,以为殊荣,汉时唯萧何、梁冀、曹操等膺此殊礼。
南方湿热,一般平民多赤足。如东汉时桂阳郡一带,民多“无履,足多剖裂”①。谢罪时也要赤足,谓之“徒跣”。
服色的等级性
在先秦时期,衣是用来区别尊卑贵贱的一个重要标志,“非其人不得服其服”②。否则,就是僭礼。至于秦汉,一方面,有些旧的等级有了变化,加以往唯庶人才服的巾,到秦汉之时,“上下群臣贵贱皆服之”③。另一方面,新的等级开始建立。秦汉时区分衣之尊卑的标志主要有三:一是服色。秦人尚黑。汉初尚赤。汉武帝时正服色,色尚黄。东汉则尚赤。此外,青紫也是贵族的服色①,平民不准服用,到西汉后期,才放宽了限制。一是质料。如秦简《法律答问》有一般人不得穿“绵履”之条文。汉初,刘邦曾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以卑贱之。一是形制。一般说来,长而肥者为贵,短而瘦者为贱。
主 食
中华民族素以擅长种植五谷而著称于世。以五谷为主。辅之以鱼肉、蔬菜的饮食习惯,由来已久。随着秦汉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的饮食生活也有所改善。
秦汉人一日两餐或三餐,主食是五谷②。由于自然环境的差异,各地区的食粮不尽相同。一般说来,南方以水稻为主;黄河中、下游地区以麦为主,其次是粟、黍、菽;关中地区以黍、粟为主,后来,麦子渐增,而食用大麻,则为天下之冠。粮食加工工具也有了改进,桓谭说:“庖牺之制臼,万民以济。及后世加巧,因延力借身重以践碓,而利十倍。又复设机关,用驴、驘、牛、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③汉献帝时,雍州刺史张既曾令陇西、天水、南安三郡“富人”造水碓以安民④。粮食加工工具的革新,有助于人们主食水平的提高。
主食的制作方法和品种很多,大别之,有饼、饭、粥三种。
饼的制作方法有三:一是蒸。颜师古注《急就篇》说:“溲面而蒸熟之,则为饼。”这是一种用水掺和面,不经发酵,捏成饼状,放入釜甑中蒸熟而成的饼。二是烤。至迟到东汉中、后期,出现了一种“胡饼”,汉灵帝及王公大巨等皆喜食之。胡饼是一种撒有胡麻的烤饼。三是煮。《四民月令》说:“距立秋,无食煮饼。”
饭,即用麦、粟、黍、稻等制作的干饭,亦称“糒”或“糗”,多为一般平民之食;贵族官吏食之者,则被目为俭约,如“公孙弘为丞相,食脱粟之饭”①。有的在饭中加入干果等以调味,如有加枣而称之为“枣糒”者。
粥,是在麦、粟、黍、稻、菽等食粮中掺水煮成,有把麦等磨碎做粥的,也有不磨碎做粥的。
由于畜牧业的发展,肉食品较前有所增多。
肉食、禽、鱼及蔬菜、瓜果
家养畜类有马、牛、羊、猪、狗等。马、牛多用于生产、运输和战争,一般很少食用,多食用羊、猪、狗等。野生的鹿、豲(獾)、黄鼠鼬(黄鼠狼)、兔、鼠等也是人们猎食的对象。人们不仅吃畜类的肢体,也嗜食其“杂碎”。在河西发现的一支汉简上记载着:头六十,肝五十,肺六十,蹄二十,舌二十,胃一百,心三十,肠四十,等等。对畜类的大、小与肥、瘦,也很有讲究,一般以小、瘦者为佳。
家养的禽类有鸡、鸭、鹅等。禽蛋也是人们喜爱的食品,汉墓中曾发现带有“卵笥”标牌的竹笥和变质的禽蛋。据说曹操善射,他在南皮(今河北省南皮)一天射杀了六十三只野鸡,可见当时的野生禽很多,其中主要有雉、雁、鹄、鹤、鸠、鸽、麻雀、鹌鹑、鹧鸪等,这些都是人们猎食的对象。
秦汉时期已开始较大规模地利用陂塘养鱼。如汉安(今四川省内江市西),“有盐井、鱼池以百数,家家有焉”①。南阳(今河南南阳)人樊宏,“池鱼牧畜,有求必给”②。陂塘养鱼也常见于汉画像石、画像砖。人工养鱼的产量很高,多者一年可达千石,与一个千户侯的收入相当。人们还捕捉江海湖泊中的鱼、鳖、螺、蚌、蛤等,方法有网捞、毒杀、线钓等。
上古物质生活简陋,蔬菜种类较少,很多植物被当作菜吃。至秦汉时,情况有了改善。这时的蔬菜主要有五种:葵、藿、薤、葱、韭,此即所谓的“五菜”。葵在植物分类上称冬葵,汉时葵有“百菜之首”之称。藿是大豆的嫩叶。此外,还有藕、笋,芥、芹、芋、菘(白菜)、萝卜、葫芦、菠菜、蔓菁等。还有从西域传入的胡葱、胡蒜等。内地的蒜叫小蒜,产量较低,胡蒜即今天食用的大蒜。据说,当时一个人要有“一百本■、五十本葱、一畦韭”③才能满足需要。在皇家的太官园内,蔬菜四季常绿。冬菜的种植方法犹如今天的温室栽培,“覆以屋庑,昼夜燃蕴火,待温气乃生”④。
人们解剖了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一具女尸,在她的食道、肠胃里发现了一百多粒甜瓜籽。甜瓜是秦汉众多瓜果中的一种,此外还有西瓜、梨、桔、桃、李、杏、柚、柿、杨梅、香橙、荔枝、龙眼、板栗、橄榄、核桃等。张骞通西域,又传入了葡萄、石榴、胡桃、胡瓜等。有的瓜果成片种植,并形成了一些特产区,如真定的梨,安邑的枣,燕秦的栗等。
烹饪技术的提高与灶及炊具、餐具的改进
对于饮食,时人是很讲究的,烹饪技术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张衡说南阳的菜肴有“百种千名”①,枚乘说吴楚的食馔为“天下之至美”②。烹饪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羹,即作肉汤;灸,是把肉用签子串起来放在火上烤;濯,是把食物放在热油中炸;脍,是把生肉切细生吃;脯,是做肉干;腊,是把肉烤熟再晒干;炮,是将带毛的禽兽包以泥巴放到火中烧烤;菹,是腌制瓜菜;,是做鱼酱。此外,还有类同于现代的蒸、煎、熬、煮等方法。
烹饪技术的提高与灶、炊具的改进是分不开的。从出土的陶灶模型和画像砖、画像石上的灶画像来看,灶面有圆形、椭圆形、方形和船形等几种形状,灶门有方形、长方形和券形等形式,灶面上一般有一个大火眼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小火眼,火眼上放置釜、甑等炊具。《汉书·霍光传》有个“曲突徙薪”的故事。“曲突”,就是在灶上装有弯曲的烟囱,这种灶不仅安全,且通风助燃,火苗旺,温度高。当作锅用的釜、甑向着轻薄小巧方面发展。据说,汉献帝建安年间,出现了一种复层的“诸葛行锅”,熟饭很快;还有一种一釜多味,号称“五味齐芳”的“五熟釜”。厨刀、勺、通火钩等炊具也已具备。
餐具有盛饭的碗,取羹的勺,盛菜的盘,盛酒的耳杯,夹菜的箸。箸有象耳箸、竹箸、木箸和铁箸。当时仍有用手抓饭菜的习惯。
①《续汉书·舆服志》。
②《续汉书·舆服志》。
①许慎:《说文解字》。
②《后汉书·光武帝纪》。
①《急就篇》颜师古注。
②《急就篇》颜师古注。
③《急就篇》颜师古注。
①《东观汉记》。
②《续汉书·舆服志》。
③《续汉书·舆服志》。
①《汉书·夏侯胜传》颜师古注:“青紫,卿大夫之服也。”
②关于五谷,有不同的说法,或曰黍、稷、麦、菽、稻;或曰粟、稷、麻、菽、麦。
③《新语·离事》。
④《三国志·魏志·张既传》。
①《汉书·公孙弘传》。
①《华阳国志·蜀志》。
②《后汉书·樊宏传》。
③《汉书·循吏·龚遂传》。
④《汉书·循吏·召信臣传》。
①《南都赋》。
②《七发》。
冕、冠、巾
“衣”有广狭二义。狭义的“衣”,是指上衣。广义的“衣”,包含有冕、冠、巾,有上衣、下衣和鞋袜。
冕、冠、巾,都是帽子。周制冕为天子、诸侯、卿大夫的祭服。秦、西汉之冕,于史无征。明帝永平二年(公元59年),诏有司采《周礼》、《礼记》、《尚书》而制冕,规定皇帝之冕“广七寸,长一尺二寸,前圆后方,朱绿里,玄上,前垂四寸,后垂三寸,系白玉珠为十二旒,以其绶采色为组缨”①。三公、诸侯、卿大夫之冕,也广七寸、长一尺二寸,不同的是:三公、诸侯之冕七旒,青玉为珠;卿大夫五旒,黑玉为珠。皆有前无后。民间或谓冕为“平天冠”。
周制,贵族子弟年满二十,于宗庙中举行加冠之礼,以表示成年,可以从政。随着春秋战国时期世卿世禄制度的瓦解,选官制度的产生,冠礼失去了原有的内涵,备典而已。秦汉之时,自皇帝至百官所服之帽,亦多谓之冠,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通天冠。《晋书·舆服志》云:“通天冠,本秦制。高九寸,正竖,顶少斜缺,乃直下,铁为卷梁,前有展筩,冠前加金博山述。乘舆所常服也。”汉承秦制,通天冠犹为皇帝之常服。
法冠。又名“柱后”,“高五寸,以为展筩,铁柱卷。”②法冠原为楚王冠。传说当时有一种叫“獬豸”的神兽,一只角,秉性耿直,能别曲直,见有人争斗,即用角戳无理的一方;听到谁说假话,则咋之。楚王猎获到这种神兽后,仿制为冠。秦灭楚,赐与御史服之,盖寓执法公正之意。汉则为侍御史、延尉之服。
武冠。武冠又名“武弁大冠”,原为“胡服”,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时仿制,以金珰饰首,前插貂尾,为王冠。秦灭赵,赐与近臣服之。汉时为诸武官之服。
刘氏冠。刘邦任泗上亭长时,做了一顶高七寸、宽三寸,竹皮为里,漆丝而成的帽子,时常服之。刘邦做皇帝后,命名为“刘氏冠”,规定公乘爵位以上者,方可服之。大约从刘邦死后,刘氏冠成为祭祀宗庙时戴的一种帽子,并更名为“长冠”。 樊哙冠。传说在“鸿门宴”上,范增欲杀刘邦,樊哙闻之大惊,裂裳以裹楯,蒙在头上闯入军门。其后,仿造成一种冠,宽九寸,高七寸,前后各出四寸,制若冕,命名为“樊哙冠”,后为司马殿门卫士之服。
委貌冠。冠长七寸,高四寸,状若覆杯,前高而宽,后低而窄,皁绢为之。在辟雍行大射礼时,公卿、诸侯、大夫服之。
远游冠。其状若通天冠,有尺筩横于前,无山述。为诸王所服。
高山冠。又名“侧注”,形似通天冠,顶不斜却,直竖,无山述展筩。为中外官、谒者、仆射所服。
进贤冠。即古之缁布冠。前高七寸,后高三寸,长八寸,公侯有三梁:刘氏宗室、中二千石以下至博士,两梁;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皆一梁。汉画像石、画像砖上多见此冠。
却敌冠。前高四寸,后高三寸,长四寸,制似进贤冠,为卫士之服。
建华冠。铁为卷柱,贯大铜珠九枚,下轮大,上轮小。祀天地、五郊、明堂时,舞《育命舞》之乐人服之。
方山冠。状若进贤冠,以五彩绢为之,祠宗庙时,舞《大予》、《八佾》、《四时》、《五行》之乐人服之。
在先秦时,贵族服冠,庶人用巾。从秦开始,唯庶人服巾的传统礼制被打破。《续汉书·舆服志》云:“秦雄诸侯,乃加其武将首饰为绛袙,以表贵贱。”入西汉以后,自皇帝至庶人,皆可服巾。巾的用法是:用一幅纱或绢包在头上,两端在脑后打成耳状结,文官长耳,武官短耳。不同身份的人和在不同的季节,巾的颜色有所变异。
上衣、下衣和鞋袜
上衣,秦汉时名目繁多。大别之,有以下几种:禅衣。禅衣是一种单层的长袍,源于先秦的深衣而与深衣又有所不同。深衣由衣和裳缝合而成,肥大臃肿。禅衣上下相通,不别衣裳,较深衣轻便。秦、西汉之时,禅衣是一般地主和贵族的常服。据《汉书·江充传》载:“初,充召见犬台宫,自请愿以所常被服冠见上,上许之。充衣纱糓禅衣,曲裾后垂交输。”据《汉书·盖宽饶传》,至迟到宣帝时,司马等武官开始服用禅衣。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一件用素色纱做成的禅衣,衣长128厘米,袖长190厘米,重量只有49克。
襜褕。襜褕为禅衣之变种。禅衣曲裾,襜褕则是直裾,所谓“直裾谓之襜褕”①。在汉代,襜褕为妇女常服,男子虽也有服用者,但较少。绿林军将士服襜褕,三辅旧官吏和士人讥笑他们“服妇人衣”②。
袍。袍源出于深衣。《释名·释衣服》云:“袍,丈夫著下至跗者也。袍,苞也,苞内衣也。”又说:“妇人以绛作衣裳,上下连,四起施缘,亦曰袍。”袍有里有面,也谓之“复袍”。有时还填以绵絮。故袍多为春秋服和冬服。
襦。襦是一种及于膝的短衣,有面有里,也谓之“复襦”,为御寒之衣。古诗《孤儿行》曰:“冬无复襦,夏无单衣。”
汗衣。《释名·释衣服》曰:“身受汗垢之衣也。”汗衣是一种内衣,其作用相当于现代的背心,而样式则近似于现代的马甲。
下衣曰“裳”,所谓上衣下裳。裳主要有以下几种:袴。“袴,谓胫衣也。”①似后世的套裤,穿于两腿,分挂于腰带上。显贵子弟以纨作袴,故称“纨袴子弟”。
裈。袴之有■者,谓之“裈”。
裙。裙也作“帬”,男女皆可服用,但以女子为多。
犊鼻裤。裤腿较短的裈,曰“犊鼻裤”,近似现代的裤衩。司马相如在成都当酒保时即曾穿过犊鼻裤。这是一种盛夏之服。
秦汉时的衣和裳皆用带子系扎。用带子系扎,需用带钩。考古发现的带钩,长者几近半,短者仅二至三厘米。就质料而言,多为金、玉、铜、铁,也有石、骨、木、陶等。带钩的用法大致有三:一是将钩纽嵌入革带一端,钩弦向外,与腰腹弧度贴合,钩首钩在革带另一端的穿孔中。二是将两个或更多相同规格的带钩并联起来使用。三是带钩并不直接钩在革带上,而是在革带的一端先置一环,钩首挂在环上。
鞋,有单底、复底之分。单底的鞋称履②。履有三种:一种是用皮革制成,也曰“鞜”。其深而大者,谓之“裒”;薄革的小履,谓之“鞮”;以柔皮制作、头尖者,谓之“靸”。一种用丝制成,曰“绵履”,云梦出土的秦简《法律答问》说:“以丝杂织履,履有文,乃为绵履。”一种是用麻制成,也叫“不借”,所谓“不借者,小履也。以麻为之,其贱易得,人各自有,不须假借,因为名也。”③也有以草为之者。
复底的鞋,曰“舃”、“屐”。舃,乃履下有木底者,木底与履底大小相同,实心。屐则以木为之,或以帛为面,有的以漆画之,下有两木齿。《续汉书·五行志》:“延熹中,京师长者皆著木屐。妇女初嫁,作漆画屐,五色采作丝。”
据《搜神记》载,男鞋方头,女鞋圆头。但男女往往通用。从马王堆一号汉墓帛画中的贵妇人的鞋和出土的四双青丝鞋来看,女鞋的前头有两个昂起的小尖角。
袜,以布帛作成,也有以皮革制作者。袜一般高尺余,上端有两带,以缚系于足胫。
秦汉时有进门脱鞋的习惯。在屋中,多穿袜行于席上,不仅平时燕居如此,上殿朝会亦然。着鞋上殿,以为殊荣,汉时唯萧何、梁冀、曹操等膺此殊礼。
南方湿热,一般平民多赤足。如东汉时桂阳郡一带,民多“无履,足多剖裂”①。谢罪时也要赤足,谓之“徒跣”。
服色的等级性
在先秦时期,衣是用来区别尊卑贵贱的一个重要标志,“非其人不得服其服”②。否则,就是僭礼。至于秦汉,一方面,有些旧的等级有了变化,加以往唯庶人才服的巾,到秦汉之时,“上下群臣贵贱皆服之”③。另一方面,新的等级开始建立。秦汉时区分衣之尊卑的标志主要有三:一是服色。秦人尚黑。汉初尚赤。汉武帝时正服色,色尚黄。东汉则尚赤。此外,青紫也是贵族的服色①,平民不准服用,到西汉后期,才放宽了限制。一是质料。如秦简《法律答问》有一般人不得穿“绵履”之条文。汉初,刘邦曾规定商人不得衣丝,以卑贱之。一是形制。一般说来,长而肥者为贵,短而瘦者为贱。
主 食
中华民族素以擅长种植五谷而著称于世。以五谷为主。辅之以鱼肉、蔬菜的饮食习惯,由来已久。随着秦汉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的饮食生活也有所改善。
秦汉人一日两餐或三餐,主食是五谷②。由于自然环境的差异,各地区的食粮不尽相同。一般说来,南方以水稻为主;黄河中、下游地区以麦为主,其次是粟、黍、菽;关中地区以黍、粟为主,后来,麦子渐增,而食用大麻,则为天下之冠。粮食加工工具也有了改进,桓谭说:“庖牺之制臼,万民以济。及后世加巧,因延力借身重以践碓,而利十倍。又复设机关,用驴、驘、牛、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③汉献帝时,雍州刺史张既曾令陇西、天水、南安三郡“富人”造水碓以安民④。粮食加工工具的革新,有助于人们主食水平的提高。
主食的制作方法和品种很多,大别之,有饼、饭、粥三种。
饼的制作方法有三:一是蒸。颜师古注《急就篇》说:“溲面而蒸熟之,则为饼。”这是一种用水掺和面,不经发酵,捏成饼状,放入釜甑中蒸熟而成的饼。二是烤。至迟到东汉中、后期,出现了一种“胡饼”,汉灵帝及王公大巨等皆喜食之。胡饼是一种撒有胡麻的烤饼。三是煮。《四民月令》说:“距立秋,无食煮饼。”
饭,即用麦、粟、黍、稻等制作的干饭,亦称“糒”或“糗”,多为一般平民之食;贵族官吏食之者,则被目为俭约,如“公孙弘为丞相,食脱粟之饭”①。有的在饭中加入干果等以调味,如有加枣而称之为“枣糒”者。
粥,是在麦、粟、黍、稻、菽等食粮中掺水煮成,有把麦等磨碎做粥的,也有不磨碎做粥的。
由于畜牧业的发展,肉食品较前有所增多。
肉食、禽、鱼及蔬菜、瓜果
家养畜类有马、牛、羊、猪、狗等。马、牛多用于生产、运输和战争,一般很少食用,多食用羊、猪、狗等。野生的鹿、豲(獾)、黄鼠鼬(黄鼠狼)、兔、鼠等也是人们猎食的对象。人们不仅吃畜类的肢体,也嗜食其“杂碎”。在河西发现的一支汉简上记载着:头六十,肝五十,肺六十,蹄二十,舌二十,胃一百,心三十,肠四十,等等。对畜类的大、小与肥、瘦,也很有讲究,一般以小、瘦者为佳。
家养的禽类有鸡、鸭、鹅等。禽蛋也是人们喜爱的食品,汉墓中曾发现带有“卵笥”标牌的竹笥和变质的禽蛋。据说曹操善射,他在南皮(今河北省南皮)一天射杀了六十三只野鸡,可见当时的野生禽很多,其中主要有雉、雁、鹄、鹤、鸠、鸽、麻雀、鹌鹑、鹧鸪等,这些都是人们猎食的对象。
秦汉时期已开始较大规模地利用陂塘养鱼。如汉安(今四川省内江市西),“有盐井、鱼池以百数,家家有焉”①。南阳(今河南南阳)人樊宏,“池鱼牧畜,有求必给”②。陂塘养鱼也常见于汉画像石、画像砖。人工养鱼的产量很高,多者一年可达千石,与一个千户侯的收入相当。人们还捕捉江海湖泊中的鱼、鳖、螺、蚌、蛤等,方法有网捞、毒杀、线钓等。
上古物质生活简陋,蔬菜种类较少,很多植物被当作菜吃。至秦汉时,情况有了改善。这时的蔬菜主要有五种:葵、藿、薤、葱、韭,此即所谓的“五菜”。葵在植物分类上称冬葵,汉时葵有“百菜之首”之称。藿是大豆的嫩叶。此外,还有藕、笋,芥、芹、芋、菘(白菜)、萝卜、葫芦、菠菜、蔓菁等。还有从西域传入的胡葱、胡蒜等。内地的蒜叫小蒜,产量较低,胡蒜即今天食用的大蒜。据说,当时一个人要有“一百本■、五十本葱、一畦韭”③才能满足需要。在皇家的太官园内,蔬菜四季常绿。冬菜的种植方法犹如今天的温室栽培,“覆以屋庑,昼夜燃蕴火,待温气乃生”④。
人们解剖了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一具女尸,在她的食道、肠胃里发现了一百多粒甜瓜籽。甜瓜是秦汉众多瓜果中的一种,此外还有西瓜、梨、桔、桃、李、杏、柚、柿、杨梅、香橙、荔枝、龙眼、板栗、橄榄、核桃等。张骞通西域,又传入了葡萄、石榴、胡桃、胡瓜等。有的瓜果成片种植,并形成了一些特产区,如真定的梨,安邑的枣,燕秦的栗等。
烹饪技术的提高与灶及炊具、餐具的改进
对于饮食,时人是很讲究的,烹饪技术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张衡说南阳的菜肴有“百种千名”①,枚乘说吴楚的食馔为“天下之至美”②。烹饪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羹,即作肉汤;灸,是把肉用签子串起来放在火上烤;濯,是把食物放在热油中炸;脍,是把生肉切细生吃;脯,是做肉干;腊,是把肉烤熟再晒干;炮,是将带毛的禽兽包以泥巴放到火中烧烤;菹,是腌制瓜菜;,是做鱼酱。此外,还有类同于现代的蒸、煎、熬、煮等方法。
烹饪技术的提高与灶、炊具的改进是分不开的。从出土的陶灶模型和画像砖、画像石上的灶画像来看,灶面有圆形、椭圆形、方形和船形等几种形状,灶门有方形、长方形和券形等形式,灶面上一般有一个大火眼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小火眼,火眼上放置釜、甑等炊具。《汉书·霍光传》有个“曲突徙薪”的故事。“曲突”,就是在灶上装有弯曲的烟囱,这种灶不仅安全,且通风助燃,火苗旺,温度高。当作锅用的釜、甑向着轻薄小巧方面发展。据说,汉献帝建安年间,出现了一种复层的“诸葛行锅”,熟饭很快;还有一种一釜多味,号称“五味齐芳”的“五熟釜”。厨刀、勺、通火钩等炊具也已具备。
餐具有盛饭的碗,取羹的勺,盛菜的盘,盛酒的耳杯,夹菜的箸。箸有象耳箸、竹箸、木箸和铁箸。当时仍有用手抓饭菜的习惯。
①《续汉书·舆服志》。
②《续汉书·舆服志》。
①许慎:《说文解字》。
②《后汉书·光武帝纪》。
①《急就篇》颜师古注。
②《急就篇》颜师古注。
③《急就篇》颜师古注。
①《东观汉记》。
②《续汉书·舆服志》。
③《续汉书·舆服志》。
①《汉书·夏侯胜传》颜师古注:“青紫,卿大夫之服也。”
②关于五谷,有不同的说法,或曰黍、稷、麦、菽、稻;或曰粟、稷、麻、菽、麦。
③《新语·离事》。
④《三国志·魏志·张既传》。
①《汉书·公孙弘传》。
①《华阳国志·蜀志》。
②《后汉书·樊宏传》。
③《汉书·循吏·龚遂传》。
④《汉书·循吏·召信臣传》。
①《南都赋》。
②《七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