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上册)

第三节 特殊民户的户籍:白籍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三节 特殊民户的户籍:白籍

  关于白籍,周一良的解释是:“以蘖汁染纸,谓之入潢。则纸不生蠹虫,缝不绽解。盖土著户籍原为保存久远,故用入潢之黄色纸。侨人户籍原系临时性质,故用普通白纸”②。此为籍分黄、白之一因。东晋为招怀流民,对侨人给予免除赋役之优待,与南方土著有不同,在户籍上自然也应有所区别。这是户籍分为黄、白的另一原因。关于白籍,文献记载甚少。《晋书·范汪传附子宁传》称:“昔中原丧乱,流寓江左,庶有旋返之期,故许其挟注本郡。”允许在户籍上注明本人的原籍,似乎此为白籍在内容上的一大特点。由于在白籍上注籍的人免除正常赋役,所以在白籍上登记的事项可能较黄籍少一些。

  

  ②《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第2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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