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下册)

第二节 魏收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二节 魏收 北魂“三才”之一

  魏收,字伯起,小字佛助,巨鹿下曲阳(今河北晋县西)人,以文才和史学知名,是北朝有成就的史学家。

  北魏宣武帝正始四年(507),魏收出生在一个世代为官的家庭。据他后来自称,其家本是西汉初年魏无知的后裔。祖父悦,北魏时官至太守。父子建,于北魏孝明帝正光三年(522)出任东益州(治所在今陕西略阳县)刺史。魏收自幼读书,十五岁时学习作文。随父赴边后,恰值四方多事,他转而“好习骑射,欲以武艺自达”①。有个叫魏伯的人看他习武没有多大进展,故意问他:“魏郎弄戟多少?”魏收很惭愧,也因此受到启发,就坚定了用功读书的志向。即使在夏日,他“坐板床,随树阴讽诵”,苦读不止。年复一年,板床磨损得很厉害,他从不怠惰。经过这一番用功读书,魏收学业大进,他写的文章也渐为世人所重。

  魏收二十一岁时,父亲被召回洛阳,他因父功而做了太学博士,讲授儒家经典。不久,因吏部尚书李神儶的推荐而成为司徒杨椿的记室参军。孝庄帝永安三年(530),被授予北主客郎中之职,掌藩国朝聘之事。次年,节闵帝要选拔近侍,诏试魏收撰《封禅书》。魏收不作草稿,下笔成章,将近千言而所改无几。黄门郎贾思同报告节闵帝说:“即使是三国时的曹植七步成诗之才,也没有魏收这样才思敏捷呵!”于是,魏收被授予散骑侍郎之职。继而改任典起居注,并修国史,兼中书侍郎。魏收开始跟史学有了联系,这年他二十六岁。

  这时,北魏政治上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动:权臣高欢率兵进入洛阳,废节闵帝,另立平阳王元脩为帝,是为孝武帝。高欢有个亲信崔■,很多人都巴结他。魏收没有主动登门拜访崔■,又恃才挑剔崔■的文章,因而受到崔■的排挤,险遭弹劾,因得辛雄为之周旋,乃免。魏收因撰《南狩赋》,“虽富言淫丽,而终归雅正”,深为孝武帝所褒美。郑伯对魏收说:“卿不遇老夫,犹应逐免。”既有崔■的排挤,又有孝武帝在授予高欢相国称号上的犹豫使人难测“主相之意”,魏收便辞去了职务。一年后,魏收被起用为孝武帝兄之子广平王元赞的属官,不久又兼任中书舍人。这时,魏收已有很大才名,他同温子昇、邢子才被世人号为“三才”。这时,孝武帝同高欢之间的矛盾日渐加剧,魏收称病辞职。其舅崔孝芬问他为什么辞官,他说:“惧有晋阳之甲。”当年有尔朱荣发兵晋阳之举,而今高欢的大丞相府亦建于晋阳,魏收是语出双关。永熙三年(534),高欢果然率兵南下,孝武帝逃往长安,在宇文泰控制下继续维持魏政权,史称西魏;高欢另立元善见为帝,迁都于邺(今属河南安阳辖境),史称东魏。这是魏收经历的又一次政治上的重大变动。

   在东魏时期的政治经历

  东魏孝静帝兴和元年(539),魏收应召赴邺,以兼通直散骑常侍的身份为使臣王昕之副出使梁朝。王昕风流文辩,魏收辞藻富逸,为梁武帝君臣所重。在他们之前,李谐、卢元明于天平四年(537)首通使命,二人才器,为梁所重①。所以梁武帝称赞说:“卢、李命世,王、魏中兴,未知后来复何如耳?”当时南北一度通好,互派使臣;使臣人选,极重才器、文辞,以显本朝人才之盛。魏收在仕途上沉默多年,此次复出,实与南北通好有关。然魏收使粱时,买吴婢入馆。梁朝馆司皆为之获罪,故人称其才而鄙其行。在以后的四、五年中,魏收因司马子如的推荐,来到高欢父子控制的晋阳,任中外府主簿。司马子如还曾当面向高欢说,魏收是“一国大才”,望其重用。魏收也因此转为丞相府属官,然终未受到高欢重视。魏收通过崔暹请求修国史。崔暹向高欢长子高澄建议说:“国史事重,公家父子霸王功业,皆须具载,非收不可。”高澄果为所动,推荐魏收做了兼散骑常侍,修国史。于是他又回到邺。武定二年(544),他升任散骑常侍,兼中书侍郎,修国史。这是他第二次担任皇家史职,这年他三十三岁。这期间,恰值高欢入朝,魏收奉命替他写了一篇辞让相国称号的上书。高欢阅后,很满意,指着魏收对高澄说:“此人当复为崔光。”崔光是北魏孝文帝、宣武帝、孝明帝时的名臣,官至司徒、侍中、国子祭酒、领著作。孝文帝曾称赞崔光之才“浩浩如黄河东注,固今日之文宗也”①。高欢这样看重魏收,是魏收政治生涯中的一大转折,从此他结束了前半生的坎坷经历。武定四年(546),高欢在西门豹祠宴请众官。席间,高欢对司马子如说:“魏收为史官,书吾等善恶,闻北伐时,诸贵常饷史官饮食,司马仆射颇曾饷不?”说完,彼此大笑不止。高欢又对魏收说:“我后世身名在卿手,勿谓我不知。”武定八年(550),高欢次子高洋以齐代魏,建元天保。这是魏收一生中经历的又一个重大的政治事变。这次事变,他是直接参加者之一,凡“禅代诏册诸文”,都出于魏收之手。事变的当年,他被高洋授予中书令兼著作郎的职务。

   在北齐:《魏书》的撰写和改正

  北齐天保二年(551),文宣帝高洋诏命魏收撰写魏史,这成了魏收在事业上真正转向史学的一个契机。文宣帝曾命群臣各言己志,魏收说:“臣愿得直笔东观,早成《魏书》。”文宣帝果然答应了他的要求。天保四年(553),又诏命魏收专在史阁撰史,不必参与行政事务。高洋还鼓励魏收说:“好直笔,我终不作魏太武诛史官。”①当时,负责监修的高隆之,不过挂名而已。参加撰述的还有房延祐、辛元植、刁柔、裴昂之、高孝幹。魏收等人参考了邓渊的《代记》,崔浩的编年体魏史,李彪的纪、表、志、传魏书体例,邢峦、崔鸿、王遵业等陆续撰成的孝文帝至孝明帝的起居注,以及元晖业撰的《辨宗室录》和当时残存的大族谱牒、家传,还有南朝史书②。他们“辨定名称,随条甄举,又搜采亡遗,缀续后事”,于天保五年(554)三月,撰成纪12卷,传92卷,合110卷(含子卷),“表而上闻之”。同年十一月,复奏十志:《天象》4卷,《地形》3卷,《律历》2卷,《礼乐》4卷,《食货》1卷,《刑罚》1卷,《灵征》2卷,《官氏》2卷,《释老》1卷,凡20卷,续于纪传,合130卷(如不计子卷,合114卷)。据《魏书·自序》说:“其史三十五例,二十五序,九十四论,前后二表一启”。

  《魏书》撰成后,在北齐统治集团中激起了轩然大波:有人说“遗其家世职位”,有人说“其家不见记载”,还有人指斥《魏书》“妄有非毁”,在“群口沸腾”中,《魏书》被这些人号为“秽史”。文宣帝诏魏收于尚书省“与诸家子孙共加讨论”,据说前后投诉百有余人。继尔文宣帝又亲自诘责了一些投诉者,太原王松年、范阳卢斐、顿丘李庶等皆获罪,或因以致死。最后文宣帝只好“敕魏史且勿施行,令群官博议。听有家事者入署,不实者陈牒。”而投诉者相次,魏收无以抗之。当时,因左、右仆射杨愔、高德正二人“势倾朝野,与收皆亲”,“不欲言史不实,抑塞诉辞,终文宣世更不重论”。尚书陆操从整体上看待《魏书》,认为:“魏收《魏书》可谓博物宏才,有大功于魏室。”杨愔对魏收说:“此谓不刊之书,传之万古。但恨论及诸家枝叶亲姻,过为繁碎,与旧史体例不同耳。”魏收说:“往因中原丧乱,人士谱牒,遗逸略尽,是以具书其支流。”他们的谈话,已部分地涉及到“众口喧然”的原因。

  《魏书》撰成当年,魏收被授予梁州刺史之职。天保八年(557),任太子少傅、监国史,参议律令。这一年,邢子才写了一首诗赠给魏收,题目是《冬夜酬魏少傅直史馆》,说明这期间魏收对于史事方面的工作,一直没有停止。“史馆”之见于历史记载,这是最早的。天保十年(560),除仪同三司。这年,文宣帝死;孝昭帝高演即位,改元皇建,魏收任兼侍中、右光禄大夫,仪同三司、监史如故。文宣帝的谥号、庙号、陵名,都是魏收所议。孝昭帝考虑到魏史尚未正式行世,诏命魏收“更加研审”,魏收也“颇有改正”。旋诏行魏史,一本置秘阁;一本付并省,一本付邺下,“任人写之”。这是《魏书》的第一次修改、行世。

  武成帝高湛时,魏收于大宁元年(561)加开府,河清二年(563)兼右仆射,还有诏于玄洲苑阁上为其画像。当时,邢子才被疏出,温子昇已死,魏收大被任用,独步一时。当初“三才”并世,常相訾毁,各有朋党。魏收每每贬损邢文。邢子才说:“江南任昉,文体本疏,魏收非直模拟,亦大偷窃。”魏收听到后就说:“伊常于《沈约集》中作贼,何意道我偷任昉。”这说明他们之间的不谐,也透露出当时南北文化上的联系。

  河清四年(565),武成帝传位后主高纬,他以三十二岁的盛年去当太上皇了。后主天统二年(566),仍有“群臣多言魏史不实”的情况,武成帝“复敕更审”,魏收又做了“回换”,凡所更改,涉及到列传中的个别体例、史文四五事。这是《魏书》撰成后12年中的第二次修改。经过这次修改后,《魏书》就一直流传下来。

  魏收从北魏孝明帝时入仕,经过三个皇朝,历事九个君主,至北齐后主时,掌诏诰,除尚书右仆射,总议监五礼事,位特进,达到了他四十多年宦途的顶峰。这时,他的生命也快走到了尽头。武平三年(572),六十六岁的魏收,在大致了却了《魏书》一案后的六年就死去了。后主追赠他司空、尚书左仆射,谥号文贞。魏收娶其舅之女为妻,无子,有一女。晚年,以子侄辈年少,申以戒厉,著有《枕中篇》,具见《北齐书》本传。他曾就《齐书》起元事,同李德林有过书信往还,事见《隋书·李德林传》。除《魏书》以外,魏收有集70卷,已佚。

   《魏书》的得失

  《魏书》的“三十五例”,因例目已佚,无由考察;“二十五序”,俱存,见《皇后传》、诸类传及“十志”之序;“九十四论”,今存九十三论①,以卷74《尔朱荣传》后论篇幅最长,有400多字;“二表”皆佚,“一启”即《前上十志启》,今存,编于志首。上述例、序、论、表、启,“皆独出于收”②。

  《魏书》记事起于北魏拓跋珪(太祖道武皇帝)登国元年(386),并以《序纪》的形式追叙拓跋珪先世历史至二十七代;迄于东魏孝静帝武定八年(550)四月,“诏归帝位于齐国”。它主要记述了北魏148年、东魏16年合计164年的历史,也从一个方面记述了北魏、东魏同东晋后期及宋、齐、梁几朝南北关系的历史。

  《魏书》首创《序纪》,叙拓跋氏的由来及北魏统治者历代祖先的历史,虽未可尽为信史看待,但它大致阐述了北魏皇朝的历史渊源,记述魏晋时期拓跋氏与中原地区的联系,它的目的是要从历史上说明北魏皇朝建立的合理性。《魏书》的纪称东晋是“僭晋”,表明北魏才是正统皇朝;称宋、齐、梁为“岛夷”,是把它们视为“自拟王者”的地方势力;以“私署”、“自称”的口气记张寔、鲜卑乞伏国仁等史事,是表明他们并没有得到北魏的策命和认可。“僭伪”、“岛夷”、“自署”等不同的书法,都是从政治上明确表明北魏是正统皇朝的继承者。《魏书》中还处处渗透了一种文化观念,有一种作为先进文化代表的姿态。它评论东晋皇朝说:“所谓夷狄之有君,不若诸夏之亡也。”③它论桓玄、刘裕等人则谓“其夷、楚之常性乎?”④夷夏之辨,由来已久,但这个问题由《魏书》提出来,其含义是不同寻常的。尽管这里有对立、贬损对方的用意,它毕竟反映了以鲜卑族为首的北方少数民族的历史进步。政治上标榜正统,文化上标榜先进,《魏书》作者的这两点撰述思想,是对北魏皇朝作为民族迁移及重新组合之重要历史阶段的新认识。

  《魏书》的纪,以《世租纪》和《高祖纪》篇幅最长。《世祖纪》写出了太武皇帝拓跋焘“廓定四表,混一戎华”的武功;《高祖纪》记载了文明太后、孝文帝拓跋宏的改革、变法的诏书和措施,所谓“帝王制作,朝野轨度,斟酌用舍,焕乎其有文章,海内生民咸受耳目之赐”。这两篇纪,在记武功、文治上,各有特色,它们反映了北魏历史发展上的两个重要阶段。《魏书》的纪写得零散而没有文采,惟其每于帝纪之后所补叙的史事往往有生动的记载。《高祖纪》后补记孝文帝数事,说他“尚书奏案,多自寻省。百官大小,无不留心,务于周洽。每言:凡为人君,患于不均,不能推诚御物,苟能均诚,胡越之人亦可亲如兄弟。常从容谓史官曰:‘直书时事,无讳国恶。人君威福自己,史复不书,将何所惧。’”《孝静纪》后补记孝静帝“禅位”的情景,写道:“帝乃下御座,步就东廊,口咏范蔚宗《后汉书》赞云:‘献生不辰,身播国屯。终我四百,永作虞宾。’”又写他至后宫诀别:“乃与夫人、妃嫔已下诀,莫不欷歔掩涕。嫔赵国李氏诵陈思王诗云:‘王其爱玉体,俱享黄发期。’皇后已下皆哭。……及出云尤门,王公百僚衣冠拜辞,帝曰:‘今日不减常道乡公、汉献帝。’众皆悲怆,[尚书右仆射]高隆之泣洒。”这两段补叙,分别写出了开拓之君的心志和亡国之主的悲戚。

  《魏书》的传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它具有突出的家传色彩。上引杨愔的话,说是在《魏书》中“诸家枝叶亲姻,过为繁碎,与旧史体例不同”。如卷27《穆崇传》列举传主家族66人,卷36《李顺传》列举59人,卷39《李宝传》列举50人等。以往的纪传体史书,也有多人合传的情形,但主要是对人物行事有密切关联者合而为传,最多也只限于数人。家传式的合传完全改变了本来意义上的合传的体例和性质,也起不到合传应有的作用,但这样的家传式合传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门阀时代的特点。第二个特点是对当时的民族关系和南北关系有广泛的反映。卷96至卷99,依次写了刘聪、石勒、刘虎、慕容廆、苻健、姚苌、吕光,司马睿、李雄、桓玄、冯跋、刘裕、萧道成、萧衍、张寔、乞伏国仁、秃发乌孤、李暠、沮渠蒙逊等人,包含了进入中原的匈奴、鲜卑、羯、氐羌各族建立的政权,东晋、宋、齐、梁四朝,以及没有进入中原的一些少数民族政权。这几篇传,写出了当时十分复杂的民族关系和南北关系。卷100至卷103,还写到了东北、北方、西北许多民族和外域的情况。它们反映了北魏、东魏在民族交往、中外关系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也反映了《魏书》作者在这方面的历史见识。

  《魏书》的志显示出特有的历史价值和文献价值。它首创《官氏志》,先叙官制,后叙族姓,卷末载太和十九年(495)孝文帝关于“制定姓族”、“决姓族之首末”的诏书,是反映北魏统治走向封建化和门阀化过程中的重要文献。《魏书》还首创《释老志》,这篇长达13000字的志文,记述了佛、道二教跟社会的关系,尤其是详载了佛教在中国传播的过程以及它在北魏的兴衰史。所记所论,主要在于阐明佛教和皇权、教化的关系以及佛教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作者最后写道:“魏有天下,至于禅让,佛经流通。大集中国,凡有四百一十五部,合一千九百一十九卷。正光已后,天下多虞,王役尤甚,于是所在编民,相与入道,假慕沙门,实避调役,猥滥之极,自中国之有佛法,未之有也。略而计之,僧尼大众二百万矣,其寺三万有余。流弊不归,一至于此,识者所以叹息也。”重姓族,崇佛教,这是南北朝共同的社会风尚和历史特点。魏收在《前上十志启》中强调这两篇志的内容是“魏代之急”、“当今之重”,可以看出他在这方面的历史认识所达到的高度。《魏书》的《地形志》、《刑罚志》、《官氏志》,或追叙秦、汉、魏、晋沿革,或以秦、汉、魏、晋制度为依据,以证“魏氏承百王之末”①;同时,也承认“及交好南夏,颇有改创”②的历史事实。这表明了作者对于历史发展中的客观联系的尊重。《魏书》的《食货志》、《礼志》中保存有极重要的历史文献。《食货志》载孝文帝太和九年(485)均田诏书,是关系到古代土地制度改革的大事。《礼志一》记:“魏先之居幽都也,凿石为祖宗之庙于乌洛侯国西北。自后南迁,其地隔远。真君中,乌洛侯国遣使朝献,云石庙如故,民常祈请,有神验焉。其岁,遣中书侍郎李敞诣石室,告祭天地,以皇祖先妣配。祝曰(下略)。……石室南距代京可四千余里。”《魏书》卷100《乌洛侯国传》记:“世祖真君四年来朝,称其国西北有国家先帝旧墟,石室南北九十步,东西四十步,高七十尺,室有神灵,民多祈请。世祖遣中书侍郎李敞告祭焉,刊祝文于室之壁而还。”又《世祖纪下》记:太平真君四年(443)三月,“壬戌,乌洛侯国遣使朝贡”。这件事,纪、传、志都有记载,说明它的重要性非同寻常。三处记载虽详略不同,但都吻合无误,有相互补充的作用。《魏书》所记此事,已在1980年为考古工作者的发现所证实:石室位于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境内,称嘎仙洞,在大兴安岭北段东麓。石室壁上所刻祝文,跟《礼志一》所记完全吻合,所署“太平真君癸未岁七月廿五日”也符合乌洛国朝贡时间的间隔,可补史书记载之所未详。上引《礼志一》所记及石室祝文的发现,可证《史记·匈奴列传》关于东胡史事的记载,以及《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裴注所引《魏书》关于鲜卑史事的记载,都是有一定的根据的。

  《魏书》是中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记载以少数民族上层集团为核心的封建皇朝的历史,它记述了鲜卑族拓跋部的发展、兴盛、统一北方和走向封建化、门阀化的历史过程,反映了4至6世纪北部中国的历史面貌和社会特点,是一部有很高价值的皇朝史。

  《魏书》在历史观上却是明显地宣扬“天命”、星占、灾异与人事相关和佛道的灵验。其《序纪》记拓跋氏先人诘芬与“天女”相媾而得子,是为“神元皇帝”。《序纪》后论还说:“帝王之兴也,必有积德累功博利,道协幽显,方契神祇之心。”《太祖纪》载:献明贺皇后“梦日出室内,寐而见光自牖属天,歘然有感”,孕而生太祖道武皇帝,而“明年有榆生于埋胞之坎,后遂成林”。这都是以神话、传说和自然现象来编■“天命”可信的故事。《天象志》序称:天象变化,“或皇灵降临,示谴以戒下,或王化有亏,感达于天路”,“今以在天诸异咸入《天象》,其应征符合,随而条载”,这是十分明确地宣扬天人感应。它记:太平真君十年(449),“六月庚寅朔,日有食之。占曰‘相将诛’。十一年六月己亥,诛司徒崔浩”。和平三年(462),“二月壬子朔,日有食之。占曰‘有白衣之会’。六年五月癸卯,高宗崩。”这样的记载,充斥于《天象志》。《灵征志》所记灾祥,也都与人事丝丝相扣,旨在宣扬“化之所感,其征必至,善恶之来,报应如响”,“神祇眷顾,告示祸福”①。《释老志》固然是一篇很有价值的历史文献,但它也宣扬了非佛致祸和名道寇谦之预言的灵验。这些,都反映了魏收在历史观点上的唯心主义倾向和特点。

  《魏书》在有的史事的处置和评价上有失实之处,这引起后人中有一派意见的激烈批评,以致把它称为“秽史”。李百药《北齐书·魏收传》提出魏收曾因得阳休之之助而为其父阳固作佳传、于《尔朱荣传》“减其恶而增其善”数事;以《北史》同传较之,李延寿对《尔朱荣传》颇有改正,说明李百药的批评是对的,而《阳固传》则无原则性改动,说明李延寿并不赞成李百药的批评。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13有《魏书多曲笔》条,列举数事证明《魏书》对高欢在魏朝时事“必曲为回护”,而《北史》凡此多不载,又说《魏书·孝静纪》末载孝静帝终以遇酖而死,疑系后人以《北史》所补,非《魏书》本文所有等,都证明《魏书》确有曲笔处。但自李百药《北齐书·魏收传》借“诸家子孙”之口把《魏书》号为“秽史”起,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篇,刘攽、刘恕等人所撰《魏书目录叙》,则把因《魏书》所记“诸家子孙”的先人、家世失实而引起的争论,说成是关于《魏书》“党齐毁魏”的争论,把“诸家子孙”之称《魏书》为“秽史”,说成是“世薄其书”、“时论以为不平”而“号为‘秽史’”,都已离开《魏书》引起争论的真象。后来章学诚《文史通义·史德》和上引赵翼的话,似都没有详察其中原委、变化,沿袭《魏书》是“秽史”之说。至于隋文帝说魏收《魏书》“失实”,那是出于“正统”观念的考虑,他命魏澹等人重撰《魏书》,“以西魏为正,东魏为伪”,就是明证。唐太宗集群臣讨论撰写前朝史,“众议以魏史既有魏收、魏澹二家,已为详备,遂不复修”①,事实上已对二家《魏书》作了肯定。李延寿撰《北史》,对《魏书》中的曲笔多有改正,又在《北史·魏收传》中批评魏收在《魏书》事件中依仗权势打击“谤史”者的行为,但他还是肯定了《魏书》的成就,说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深致远”。这个评价褒之过高,但可以说明众议“已为详备”的意见的存在。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65论《魏收魏书》条指出:“魏收手笔虽不高,亦未见必出诸史之下,而被谤独甚;乃其后修改者甚多,而总不能废收之书,千载而下,他家尽亡,收书岿然独存,则又不可解。”这实际上是对于《魏书》“被谤”的质疑。清四库馆臣也持近似的看法,指出:“魏、齐近世,著名史籍者并有子孙,孰不欲显荣其祖、父?既不能一一如志,遂哗然群起而攻。平心而论,人非南董,岂信其一字无私。但互考诸书,证其所著,亦未甚远于是非。‘秽史’之说,无乃已甚之词乎!”②《魏书》竭力反映门阀的家史而又不能尽如人意,这是它在当时招致“群口沸腾”的原因。“秽史”说由“诸家子孙”的“众口喧然”而起,千余年中而改变了原样,是应当重新加以认识的。

  《魏书》是一部有价值的皇朝史,它有一些明显的缺点,把它完全否定为“秽史”是没有根据的。

  

  ①以上见《魏书》卷104《自序》、《北齐书》卷37《魏收传》,下引二文,不另注。

  ①参见《魏书》卷12《孝静纪》。

  ①《魏书》卷67《崔光传》。

  ①魏太武诛史官,即崔浩国史案,事在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参见《魏书》卷35《崔浩传》。

  ②参见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第384页《魏收袭用南朝史书》条,中华书局1985年出版。

  ①中华书局《魏书》点校本于卷88、92、93、94之末,均标明“史臣曰”,并注以“阙”字,与今存之数合计,不符。

  ②《北史》卷56《魏收传》。

  ③《魏书》卷96《僭晋司马睿传》。

  ④《魏书》卷97后论。

  ①《魏书》卷111《刑罚志》序。

  ②《魏书》卷113《官氏志》序。

  ①《魏书》卷112上《灵征志》序。

  ①《旧唐书》卷73《令狐德棻传》。

  ②《四库全书总目》卷45《魏书》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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