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中古时代·隋唐时期(上册)

第一节 服 饰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一节 服 饰 隋唐时期,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之间交往频繁,中外文化交流融会,从而使精神和物质的双重产物——服饰,无论是统治阶级制定的服制如品色服,还是民间流行的服饰如胡服,都呈现出兼容并蓄、绚丽清新的特色。

   服饰制度 隋唐统治者为体现封建社会的尊卑等级制,于是对大小官员的官阶等级进行了严格的划分,进一步发展了创始于北周武帝时的品色服制度,可以使官吏平民的身份在社会生活中一目了然。

  隋炀帝经常外出巡游,左右随从官员为了方便,就不穿朝服而穿戎服,致使天下士庶,不分贵贱,都爱穿戎服。隋代为了分别官吏庶民的等级和身份,就把戎服的服色按品级区分,大业六年诏曰:“五品已上,通着紫袍,六品已下,兼用绯绿,胥吏以青,庶人以白,屠商以皂,士卒以黄。”

  唐朝建立后,在服饰制度上,仍沿袭隋朝的品色服,而且加以完善。高祖武德四年(621)八月颁布敕令,规定以服饰的质料、颜色及带饰来区分官吏的品级和平民的身份:“三品已上,大科绸绫及罗,其色紫,饰用玉。五品已上,小科绸绫及罗,其色朱,饰用金。六品已上,服丝布,杂小绫,交绫,双,其色黄。六品、七品饰银。八品、九品鍮石。流外及庶人服绸、、布,其色通用黄,饰用铜铁。”至太宗贞观四年八月,又下诏令,规定凡官吏三品以上的穿紫色官服,四品、五品以上的穿绯色官服,六品、七品的穿绿色官服,八品、九品的穿青色官服。这样用紫、绯、绿、青四色定官品的尊卑,从而正式确立了品色服制度。到了高宗上元元年(674)八月,对官吏的品级高下、人们的地位尊卑,从服色佩饰上作了更细致的区分和规定:“文武三品已上服紫,金玉带,十三銙。四品服深绯,金带,十一銙。五品服浅绯,金带,十銙。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并银带,九銙。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并鍮石带,八銙。庶人服黄,铜铁带,七銙。”到这时,人们可从各级官吏所穿官服的颜色上,一目了然地知其官阶品级,就像明人胡震亨说的:“唐百官服色,视阶官之品。”而且从这时开始,也彻底禁止了臣民穿戴黄色的衣服饰物。原来在隋代,还不禁用黄色,臣民士庶都可以服黄。《隋书·礼仪志》说:“百官常服,同于匹庶,皆著黄袍,出入殿省。高祖朝亦如之,唯加十三环,以为差异。”到了唐代武德初年,因隋旧制,高祖以黄色袍衫为常服,后又渐渐用赤黄色,于是开始禁止士庶百姓穿戴赤黄色的衣服饰物。但是服黄的禁令,并不很严格,如太宗贞观四年(630)及高宗龙朔二年(662)还规定说:“虽有令,仍许通著黄。““朝参之处,听兼服黄”。只是后来因洛阳县尉柳延在一个夜晚穿着黄衣行走,被部人殴打,高宗知道了,认为章服品色紊乱,便下令“一切不得著黄”。从此,黄色被皇帝所独占,而黄袍成了帝王的专用服饰,一旦加身,就象征着登上皇位了,延续一千多年,直至清朝灭亡才废止。

  品色服制度不只是规定了大小官吏要依据服色表明身份,而且还规定了他们的母亲、妻子要依据不同的等级身份而穿戴不同品色的服饰。在太宗贞观四年定制时,要求“妇人从夫之色”,也就是官吏妻子的命服颜色依从丈夫的颜色。到玄宗开元十九年(731)八月,又有了更加明确详细的规定:“妇人服饰,各依夫、子。五等以上诸亲妇女及五品已上母、妻,通服紫;九品已上母、妻,通服朱。”另外,五品以上官员的母亲、妻子所穿衣服的领口袖子上,可以使用锦绣,凡间色衣裙不能超过十二破,单色衣裙不能超过六破。这样对上层社会的妇女们在品色上所做的划分,不仅是对品色服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更完善了作为封建社会统治基础的等级制。

  品色服虽在太宗贞观年间就被确定下来了,但对它的补充和发展却从没有停止,除了用色彩、织料来区分官阶品级,到武则天时,又翻出了新花样,就是用不同的绣饰纹样来标明身份。《唐会要·舆服下》说:“延载元年(694)五月二十二日,出绣袍以赐文武官三品已上。其袍文各有训诫,诸王则饰以盘龙及鹿,宰相饰以凤池,尚书饰以对雁,左右卫将军饰以对麒麟,左右武卫饰以对虎,左右鹰扬卫饰以对鹰,左右千牛卫饰以对牛,左右豹韬卫饰以对豹,左右玉钤卫饰以对鹘,左右监门卫饰以对狮子,左右金吾卫饰以对豸。文铭皆各为八字回文”。这种胸前有禽兽花纹,背部有文铭字样的异文袍衫,在玄宗时上面的文字被废止了。但针对不同职务的官员,袍服上绣饰各种禽兽纹样以区别文武品级的做法还是延续了下来,如开元十一年(723)六月,玄宗敕令千牛卫饰以瑞牛,左右卫饰以瑞马,等等。不仅使品色服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而且为明清时期官服“补子”所承袭。

  隋唐时期,随着社会风气的变化,服饰也受着影响,总的看来,服饰在前期比较朴素,后期则日渐奢华。唐代后期,社会风气日下,奢侈之习渐长,不遵律令,超越本分,穿戴不合身份的贵重衣料饰物的人越来越多,致使表现在服饰上的等级差别越来越混乱。如在天宝年间,只是玄宗和杨贵妃能穿着绣有金乌的锦袍,可到了文宗时,一般富贵人家都有这样贵重的衣服。如此超越品级的奢华,无疑要对尊卑等级制度产生破坏作用。所以,为了恢复封建礼法,严肃服饰制度,文宗于大和六年(832)六月再次下令制定官员服饰:三品以上官员的衣服可以绣上鹘衔瑞,用孔雀绫制做袍袄,佩戴雁衔绶带;四品、五品官员的衣服只许用地黄交枝绫来制做;六品以下官员只可穿用小团窠绫和无纹绫等织料做的衣服。除此之外,其他所有奇文异制的华贵袍服,一律禁止。外任州府的四品以上官员,可以穿丝布衣服,但不能有花纹。这是文宗试图通过重新制定衣服的形式来确立表现在服饰上的礼制,不过在晚唐世风日侈的情况下,诏令虽严,却难以实施。

  品色服是伴随着封建统治的强化,作为划分封建等级尊卑,体现封建统治秩序而产生的。而品色服在隋唐时期的发展,则表明封建统治较之前代有所加强,并为后代专制统治的进一步强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官服形制,从而得以补充、完善,到明、清时代,就形成一套十分繁缛而完备的服饰制度。

   男子服装 隋唐时期的男女服装,既有定制,也有变化。而且,服装在形式上的发展变化之大,花样之多,习俗形成之快,往往使当时人感觉跟不上潮流,下面的一段描写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情况:“吾小时,南市帽行见貂帽多,帷帽少,当时旧人,已叹风俗。中年至西京市,帽行乃无帷帽,貂帽亦无,男子衫袖蒙鼻,妇人领巾覆头,向有帷帽、羃离,必为瓦石所及”。由此一端,即可想见服饰习俗新潮迭起的一般情形。

  隋唐时期,一般男子的装束是头戴幞头,身穿圆领袍衫,脚登乌皮六合靴,既洒脱飘逸,又有英武之气,这是当时中原汉人与北方少数民族相融合而产生的服装形式。

  幞头是隋唐时期男子首服中最为普遍的样式,从北朝沿习下来后,在形制上不断有所变化。幞头最初是人们为了便于劳动而用巾帛向后包裹头发。到北周武帝时,才在绢帛上加上四脚,或者将前两脚系于脑后,后两脚系在髻上,或者两脚系在脑后下垂,故又称作折上巾。隋代初年,皇帝贵臣,官吏士庶大都戴乌纱帽。后来用桐木黑漆为巾子,使它相当于一个假发髻,裹在幞头里面,以便裹出固定的幞头外形,一时间流行于天下。“乌纱帽渐废,贵贱通服折上巾”。到了唐代,幞头随着时代风尚习俗的变化,人们审美情趣的转移而不断地改换形制,这通过《唐会要·舆服上》、《旧唐书·舆服志》等有关文字记载和一些唐人绘画作品,再结合出土文物如唐代的陶俑、墓室壁画等资料,可以清楚地看到。高祖时的幞头顶上巾子很低,太宗时的幞头甚至有平顶的,所以流行于唐初的幞头样式被叫做“平头小样”。武则天时的幞头顶上巾子加高,分成两瓣并呈一定程度前俯,号称“武家诸王样”,也被叫做高头巾。中宗时有巾子顶部又大又圆,分两瓣俯向前额的“英王踣样”,玄宗时有巾顶更高而前倾不明显,顶上缩小呈尖圆头状的“开元内样”。从隋到唐中期,幞头的两脚都是用轻薄柔软的织料做成,称作“软脚幞头”。而到了玄宗时,开始用铁丝横撑幞头的两脚,称作“硬脚幞头”。自中唐以后,幞头两脚的式样还在变化,或下垂,或上举,或斜耸一边,或交叉在后,初为梭子式,继而腰圆式,几种式样区别得很明显。唐末,人们为了使幞头用起来方便,就用薄木片制成架子,纸绢村里,铜铁为骨,做出一种固定形的幞头,随时可戴。这种固定幞头和硬脚幞头就是宋明时官帽的前身。

  隋到唐初,男子在穿着上,最流行的是一种受胡服影响而产生的圆领袍衫,上至皇帝,下至百官,乃至士庶,都经常穿。它的式样一般为圆领、右衽,领子、袖口及襟边有缘边,衣长至膝或至脚,而袖子随着时尚变化而有宽窄之分。穿上这种紧身、适体的服装,行动方便,所以很时兴。但它毕竟是受北朝游牧民族服装影响而产生的服式,所以,隋唐统治者从有利于巩固封建政权考虑,需要弘扬儒家礼仪,遵守传统礼制,从而对袍衫加以某些改革,以迎合中原汉人的传统文化心理。太宗时,有人建议采用汉人服装上传统的深衣之法,在衫上加襕,也就是在袍衫的腰下加一道宽边作为上衣、下裳的区别标志。又在衣袖处加褾,也就是在袖口处加一段硬衬,当手运动时可以自如地折叠伸缩以便行动。于是这种“襕衫”被定为一般士人应穿的上服。同时为了使从事生产劳动的平民方便于行动,就规定在衫下两边开叉,穿这种叫做“缺骻衫”的衣服。还有人提议在官服袍下加襕,襕的颜色与官品服色一致。从此,襕袍、襕衫渐渐成为男子中不分官吏士庶的流行上服。到盛唐以后,由于胡服的影响减弱,一般世俗又兴起了魏晋时的宽袍大袖。

  脚登靴子,本来是北方游牧民族的穿着习俗,后来中原汉人为便于打仗,着戎装时就着靴子,日常生活中还是着履。但到了隋唐时期,靴已不限于戎装,无论帝王官吏及庶民百姓都通行穿“乌皮六合靴”。它是一种短靿黑皮靴,用七片皮革缝制,有六道接缝,所以又叫六缝靴。不过,隋至唐初,为了维护中原汉人文化传统礼仪,臣僚们上殿廷见君,进官署办公,仍要着履,禁止穿靴。到太宗时,经马周一番改制,改长靿靴为短靿靴,使靴筒变短,里面再衬上靴毡,于是允许“着入殿省”。这样一来,靴子就可以不算作胡服而穿它上朝办公了。《旧唐书·王锷传》:“尝听理,有遗匿名书于前者,左右取以授锷,锷内之靴中,靴中先有他书以杂之。”《新唐书·李白传》说:“[李]白尝侍帝,醉,使高力土脱靴。”可见唐代穿靴子的风尚。

  女子服饰及胡化风尚 隋朝妇女通行的服装是小袖长裙。至于社会上层妇女的衣着式样,还受着南朝齐梁风气的影响,一般仍穿没有袖端的大袖衫子。那些身份地位较低的妇女,大多穿小袖上襦,而且这种式样已成为流行趋势,日益普及。贵族妇女出行时多是穿着大袖服,另外又在肩上加披风式小袖衣,而这种披风式小袖衣都是翻领,里外的颜色不同。

  由于社会风气开化,唐朝的妇女受封建礼法限制最少,又因深受北方游牧民族习俗的影响,所以,表现在服饰上,唐代妇女不仅十分讲究服装款式的多样化,追随时代风尚的变化而变换服装式样,而且还出现了被封建礼教视为有伤风化的袒露服装。

  唐初妇女的装束,多近于隋代,平常是小袖长裙,长裙向上束至乳部以上,外面穿着短袖衫,有绣带双垂,常常裙束在外露腰。长裙多是用两色绫罗拼合,形成间道裥褶效果。“东邻起样裙腰阔,剩蹙黄金线几条。”就是描写这种裙式的。同时,在社会上日益流行一种足以表现妇女思想开放的袒胸窄袖服。穿这种服装时里面不穿内衣,袒领开得很低,使胸脯半露于外。最初多为后宫妃嫔、歌舞女伎所服,李群玉《同郑相并歌姬小饮戏赠》中诗句就对此有所描绘:“胸前瑞雪灯斜照”。但很快就受到官宦人家妇女的崇尚,并流传到民间女子中。方干《赠美人四首》之一有诗句说:“粉胸半掩疑晴雪,醉眼斜回小样刀”。周昉《逢邻女》诗写道:“日高邻女笑相逢,慢来罗裙半露胸。莫向秋池照绿水,参差羞杀白芙蓉”。欧阳炯《南乡子》词写道“二八花钿,胸前如雪脸如莲。耳坠金镮穿瑟瑟。霞衣窄,笑倚江头招远客”。这些都是描写做如此装束妇女的形象的。除此之外,贵族妇女中也有穿宽袖袒胸服装的,同样是袒露胸脯,只是袖子更大,并有很宽的绣花缘边,这可从唐懿德太子墓石槨浅雕上看到。另外在贵族妇女中又出现过一种新服饰,即不穿内衣,袒胸而系团花长裙,用轻纱蔽体,露肩裸背,从披纱中透出细腻的肌肤。这种“绮罗纤缕见肌肤”的服装,在周昉《簪花仕女图》中就有具体描画。袒胸服的流行,表现了唐代妇女对美的大胆追求,也是对封建礼教的无声抗争。这种力求摆脱封建礼法束缚的行为,在整个封建时代是绝无仅有的。

  中唐以后,妇女服装又新潮迭起。先是窄袖的服装式样不时髦了,代之丽起的是宽衣大袖,且颜色艳丽。元稹在《叙诗寄乐天书》文中说:“近世妇人,晕淡眉目,绾约头鬓,衣服修广之度,及匹配色泽,尤剧怪艳”。记述的就是这种时兴女装。但女装衫袖加宽之风愈演愈烈,民间甚至达到四尺,以至使皇帝出面来制止这股追求宽大服式的热潮,于是在文宗大和元年,规定妇女襦袖不准超过一尺五寸,“诏下,人多怨者”。结果是禁而不止,皇家礼法不敌世俗风尚。随之,妇女的裙式又发生了变化,就是变得比以前宽阔许多,往往在腰际不得不掐上褶纹。这种式样的宽裙,行动时飘然如风,荡然如水,深得中晚唐妇女的喜爱。

  隋唐时期妇女的巾帽,最初流行羃,接着风行帷帽,后来又盛行胡帽。《隋书·文四子传》:秦孝王杨俊曾“为妃作七宝羃”。《旧唐书·舆服志》:“武德、贞观之时,宫人骑马者,依齐、隋旧制,多著羃。”可见隋至唐初。羃为妇女流行的服饰。羃源自北方游牧民族,通常是用黑色纱罗做成,戴上后上覆于顶,下垂于背,在近脸面之处开孔,露出眼鼻,以便视物和呼吸。它除了可以遮住脸外,还可以障蔽身体。这种服饰是符合封建礼教要求的,即宫女和贵族妇女不可为外人偷看。随着风俗的转移,羃又被帷帽替代了。帷帽产生于隋代,一般用皂纱制做,帽顶很高,有一宽檐,檐下周围缀有一层网状面纱,直垂到脖颈。但到唐高宗时,在贵族妇女中流行的帷帽已不是原来的样子,帽檐四周下垂的网状面纱向上缩短,以至脸部面容都显露出来了。于是,“递相仿效,浸成风俗”。这下可惹恼了封建统治者,把它看作是一种有伤风化的服饰,认为“过为轻率,深失礼容”,屡屡下令禁断。可是禁来禁去,“则天之后,帷帽大行,羃渐息,中宗即位,宫禁宽弛,公私妇人,无复羃之制”。更有甚者,到了玄宗时,宫女们干脆把多少有点面纱遮脸的帷帽也丢弃了,戴上了胡帽,露出化过妆的面容。《旧唐书·舆服志》云:“开元初,从驾宫人骑马者,皆著胡帽,靓妆露面,无复障蔽。士庶之家,又相仿效,帷帽之制,绝不行用。”上行下效,戴胡帽成了妇女们的风尚。胡帽的顶部略成尖形,帽身织有花纹,讲究的还镶缀上各种珠宝,而且戴胡帽时必配穿胡服或窄袖衫襦。“织成蕃帽虚顶尖,徊胡衫双袖小”;“绣帽珠稠缀,香衫袖窄裁”,就是描写这种戴胡帽装束的。从“全身障蔽”的羃,到“渐为浅露”的帷帽,再到“无复障蔽”的胡帽,明显地表现了唐代妇女在比较开放的社会风气下,为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所作出的大胆尝试。

  唐代妇女服饰受胡人风俗的影响很大,特点是女穿胡服、女着男装。盛唐时期,被称为胡人的西域一些民族的舞蹈在中原地区已非常流行,为社会各阶层所喜爱,而跳胡舞时所着的胡服也受到人们的注目,于是穿胡服之风日盛。如《旧唐书·舆服志》所记载的,玄宗开元以来,“士女皆竞衣胡服”。当时无论贵族人家或普通人家的妇女都喜欢簪上步摇钗,穿着窄袖胡装,模仿胡女的妆饰,以胡服为美。另外,女着男装也是受西域少数民族生活习俗的影响而出现的。《新唐书·五行志》说,“高宗尝内宴,太平公主紫衫玉带,皂罗折上巾,具纷砺七事,歌舞于帝前,帝与后笑曰:‘女子不可为武官,何为此装束。’”描绘了太平公主着男装而歌舞的情形,同时也反映出女着男装在高宗时还不很多见。到玄宗开元时,有关女着男装的情况,在《旧唐书·舆服志》中有了明确记载,说当时的妇女“著丈夫衣服靴衫”,而且尊卑贵贱,浑为一体。至天宝年间,更是盛行一时,妇女们穿着男子的靴衫,宫内宫外部一个样了。而女着男装的具体形象,则在张萱的《虢国夫人游春图》和周昉《挥扇仕女图》中有所描绘。这种开放的风气,突破了封建礼法男尊女卑的束缚,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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