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通典》的编纂
《通典》是顺应时代潮流而产生的一部历史名著。
杜佑少时亲眼看到过开元、天宝的盛世,但他一生的主要活动是在安史之乱以后,唐朝迅速走向衰落的时期。这一时期,整个社会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集权统一的政治局面转变为藩镇割据的政治局面;维系集权统治的均田制度和府兵制度瓦解了;从前震慑于唐朝声威的边疆各族也转而多事了。这些变化促使当时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曾经赫赫一时的唐帝国,已是岌岌不可终日了。这就使得当时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不能不为此而惊心动魄,焦虑苦思,极力想把唐朝的统治从风雨飘摇中挽救出来。首先是刘晏、杨炎等人在财政上成功地进行了改革,接着王叔文、柳宗元等也想在政治上着手革新,但是他们遭到腐朽势力的反对而失败。生活在这种形势下的杜佑,也就极意讲求经世致用之学和“富国安人之术”。他曾为杨炎所引,赞襄两税法的推行。认为两税法使“赋有常规,人知定制”,“诚适时之令典,拯弊之良图”①。这就不难看出杜佑在政治上的抱负和主张,具有一定程度的进步性。
杜佑虽位极将相,而好学不倦。他为学不重术数,不尚章句,以为诸经率多记言,罕存法制,故究心于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得失,意图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以为施政的张本,这就是他编纂《通典》一书的动机。他自己在《通典·序》中说:“所纂《通典》,实采群言,征诸人事,将施有政。”在《进通典表》中,他也提到“将施有政,用乂邦家”的话。十分明显,他著书的目的,在于“经世”,在于“政治”。所以他论田制则深慨兼并之弊,论军事则力主强干弱枝,论边防则极诫穷兵黩武,凡此之类,无一不反映出他对现实政治的究心和主张。
杜佑编撰《通典》是在刘秩《政典》的启示之下进行的。刘秩是著名史家刘知幾的儿子。他在开元末年,仿《周礼》六官之法,采经史百家之言,分类诠次,著《政典》三十五卷。杜佑十分重视这部书,但又觉得它的内容还不够详备,因此就以它为蓝本,博采诸书,扩充整理,而成《通典》。他从大历元年(766)开始编纂,到贞元十七年(801)成书,前后经历了三十六年的时间。《通典》进献以后,德宗下诏嘉奖,命藏书府,在社会上流传也很广。
《通典》凡二百卷,分为九门,以食货居首,次为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每门又各分子目。专叙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迁,从远古时代的黄帝起,到唐玄宗天宝末年止,肃宗、代宗以后的变革,有时也附载于注文中。书中不但载入前人的有关议论,而且每篇之首,皆有序引,并用说、议、评、论的方式①,提出撰者的见解和主张,以示劝诫。《四库全书总目》评论此书“详而不烦,简而有要,元元本本,皆为有用之实学,非徒资记问者可比”②。指出了《通典》不同于一般资料性的类书,这是很对的,但它的价值还有比这更为重要的地方,值得注意。
第一,创立了史书编纂的新体制。自从《史记》创为八书以记典章制度,历代相沿,许多纪传体的史书,都列有书志一门。但历代典章制度的演变,都有着前因后续的关系,而各史断代为书,不相照应,这样就如梁启超所说,发生了两种困难:不追叙前代,则原委不明,追叙太多,则繁复取厌。况各史非皆有志,有志之史,其篇目亦互相出入,遇所阙遗,见斯滞矣,于是乎有统括史志之必要,其卓然成一创作以应此要求者,则唐杜佑之《通典》也”③。《通典》综合历代史志中有关典章制度的资料,分门别类,竟委穷源,可以收会通之效,为史书编纂开辟了新的途径,确是一部具有创造性的著作。继之而起的有郑樵的《通志略》、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以及清朝一再续修的“三通”,都是沿袭《通典》的体例而编纂的巨著,在中国历史编纂学上曾经起过重要的作用。
第二,发展了史书自注的方法。自班固《汉书》在年表十篇及《地理》、《艺文》二志中,创为自注之法,魏晋以下,史注渐行。但自注者少,他注者多。杜佑在《通典》中特别注意到自注的运用。他的注文,大致可分五类:(一)释音义,(二)举故典,(三)补史事,(四)明互见,(五)考史料。这些自注,不但可以补正文的不足,而且指出材料的出处,便于稽考。特别是对于史料的考辨,表现了杜佑严谨的治学精神。他对于前史所载,从不轻于置信。或参稽载籍,或博访通人,认真地加以考订。例如,他在《州郡典》中援引了《汉书·地理志》的记载,但对于分野之说,根据史实指出了它的舛谬无凭。为了订正《华阳国志》中“猩猩能言,取其血可以染朱泚”的记载,不但博考诸书,而且“遍问胡商”,证明“元无此事”①。杜佑这种治学的精神和方法,对后世的影响也很大。
第三,表现了进步的史学思想。《通典》是一部属于文化史性质的专书,在处理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时,杜佑着重阐述了物质生活条件对于文化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他在《通典自序》中说: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易》称聚人曰财;《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管子曰: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夫子曰:既富而教,斯之谓矣。
基于这一认识,他在《通典》中,特别把关于叙述财政经济的《食货典》,放在首要的地位。历代史书中,不少立有食货志,但从没有把食货放在这样重要地位的,这就不能不说是杜佑卓越的见解了。
杜佑从“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这一观点出发,特别注重农业生产的发展。他一则说,“农者有国之本也”①;再则说,“谷者人之司命也”②。他认为只有使“天下之田尽辟,天下之仓尽盈,然后行其轨数,度其轻重,化以王道,扇之和风,率循礼义之方,皆登仁寿之域,斯不为难矣”③。十分明显,杜佑是以农业生产的发展,作为封建社会政治与文化发展的基础,反映了他的唯物主义的思想因素。
在杜佑的著作中,还表现出历史进化的观点。他与颂古非今论者不同,认为上古朴质少事,固然很好,但多鄙风敝俗,不如后世文明。他指出上古之世,“有祭必立尸焉,有以人殉葬焉,有茹毛饮血焉,有巢居穴处焉,有不封不树焉,有手抟食焉,有同姓婚娶焉”④。这些鄙风敝俗,只有到后世才被革除,如穴居野处,易之以宫室;不封不树,易之以棺椁;同姓婚娶,易之以同姓不婚;以手抟食,祭必立尸等习俗,也都不复存在了。这就说明,在杜佑看来,不是世风日下,而是今胜于昔。
杜佑在评述历史上关于封建制与郡县制的争论时,认为“法古者多封国之制,是今者贤郡县之理,虽备征利病,而终莫究详”,因而提出“在昔制置,事皆相因”的论点。说明封建制是在承认远古氏族首领以来既有权力的基础上产生的,并非什么古先圣王按照个人意图而创设的一种制度。后来由于诸侯兼并,造成秦朝的一统,于是废封建,行郡县,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之势。所以他说:“欲行古道,势莫能遵”。他还说:“汉、隋、大唐,海内一统,人户滋殖,三代莫俦”,肯定郡县制的汉、唐远胜于封建制的三代。杜佑处于藩镇割据、皇权衰落的中唐时代,他要求的自然是一种有利于“君尊臣卑,干强枝弱”的郡县制度①。他从历史进化的观点来论证封建制与郡县制的相因相继,而不可以古易今。这种见解,不但胜过曹冏、陆机以来主张封建制的政论家②,也比李百药、马周等主张郡县制的政论家前进了一步③。杜佑说:“李(百药)、马(周)陈谏,乃称冥数素定,不在法度得失,不关政理否臧”④,批评他们用所谓“冥数素定”的神秘主义观点来解释制度演变的历史现象。
杜佑在《通典》中还不止一次地批判了颂古非今的思想,这是和他历史进化的观点相一致的。他在《礼典》中说:人之常情,非今是古,不详古今之异制,礼数之从宜……详观三代制度,或沿或革不同,皆贵适时,并无虚事。岂今百王之末,毕循往古之仪?⑤杜佑这番话虽是就礼仪方面说的,但它的精神却不限于这一方面。他主张一切事情,应该“酌古之要,通今之宜,既弊而思变”⑥;反对拘守成规,因循不改,甚至斥是古非今论者为“滞儒”①。这就可见杜佑从历史的发展变化中,认识到政治的必须随时更新,在一定程度上冲破了“天不变,道亦不变”的传统思想的桎梏。
杜佑对待历史的这种唯物思想,洋溢在他的著作中,这并非偶然。随着中国封建经济在唐初的重大发展,科学技术也有所发展,特别是天文历数达到了比较精密的程度;对外交通的发达,也使人们扩大了眼界,增加了知识,进一步认识了自然和社会。另一方面,由于唐初史学的发展,不少史家竞以著述相高,特别是刘知幾卓越的史学评论,给予后人以重要的影响。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形成了杜佑的名著和他的出色的史学思想。
《通典》成书以后,杜佑感到卷帙太多,不便阅览,又在贞元十八年,摘取其要义,写成《理道要诀》十卷,献给朝廷。朱熹说,“这是一个非古是今之书”,又说:“杜佑可谓有意于世务者”②。这都可以看出杜佑著书的宗旨所在,可惜这部书已经亡佚。
①《通典》卷七《食货论》。
①详见《通典》卷四二《郊天》注。
②《四库全书总目》卷八一《通典》条。
③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二章。
①《通典》卷一八七《边防典·哀牢》条。
①③《通典》卷十二《食货典评论》。
②《通典》卷一《食货典·田制上》。
④《通典》卷四八《礼典·立义》条。
①以上引文均见《通典》卷三一《职官典·王侯总叙》。
②见《全三国文》卷二○曹冏《六代论》,《全晋文》卷九九陆机《五等论》。
③《唐会要》卷四六《封建杂录上》。
④《通典》卷三一《职官典·王侯总叙》。
⑤《通典》卷五八《礼典评论》。
⑥《通典》卷十二《食货典评议》。
①《通典》卷七四《宾礼叙》。
②《朱子语类》卷一三六。
《通典》是顺应时代潮流而产生的一部历史名著。
杜佑少时亲眼看到过开元、天宝的盛世,但他一生的主要活动是在安史之乱以后,唐朝迅速走向衰落的时期。这一时期,整个社会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集权统一的政治局面转变为藩镇割据的政治局面;维系集权统治的均田制度和府兵制度瓦解了;从前震慑于唐朝声威的边疆各族也转而多事了。这些变化促使当时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曾经赫赫一时的唐帝国,已是岌岌不可终日了。这就使得当时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不能不为此而惊心动魄,焦虑苦思,极力想把唐朝的统治从风雨飘摇中挽救出来。首先是刘晏、杨炎等人在财政上成功地进行了改革,接着王叔文、柳宗元等也想在政治上着手革新,但是他们遭到腐朽势力的反对而失败。生活在这种形势下的杜佑,也就极意讲求经世致用之学和“富国安人之术”。他曾为杨炎所引,赞襄两税法的推行。认为两税法使“赋有常规,人知定制”,“诚适时之令典,拯弊之良图”①。这就不难看出杜佑在政治上的抱负和主张,具有一定程度的进步性。
杜佑虽位极将相,而好学不倦。他为学不重术数,不尚章句,以为诸经率多记言,罕存法制,故究心于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得失,意图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以为施政的张本,这就是他编纂《通典》一书的动机。他自己在《通典·序》中说:“所纂《通典》,实采群言,征诸人事,将施有政。”在《进通典表》中,他也提到“将施有政,用乂邦家”的话。十分明显,他著书的目的,在于“经世”,在于“政治”。所以他论田制则深慨兼并之弊,论军事则力主强干弱枝,论边防则极诫穷兵黩武,凡此之类,无一不反映出他对现实政治的究心和主张。
杜佑编撰《通典》是在刘秩《政典》的启示之下进行的。刘秩是著名史家刘知幾的儿子。他在开元末年,仿《周礼》六官之法,采经史百家之言,分类诠次,著《政典》三十五卷。杜佑十分重视这部书,但又觉得它的内容还不够详备,因此就以它为蓝本,博采诸书,扩充整理,而成《通典》。他从大历元年(766)开始编纂,到贞元十七年(801)成书,前后经历了三十六年的时间。《通典》进献以后,德宗下诏嘉奖,命藏书府,在社会上流传也很广。
《通典》凡二百卷,分为九门,以食货居首,次为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每门又各分子目。专叙历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变迁,从远古时代的黄帝起,到唐玄宗天宝末年止,肃宗、代宗以后的变革,有时也附载于注文中。书中不但载入前人的有关议论,而且每篇之首,皆有序引,并用说、议、评、论的方式①,提出撰者的见解和主张,以示劝诫。《四库全书总目》评论此书“详而不烦,简而有要,元元本本,皆为有用之实学,非徒资记问者可比”②。指出了《通典》不同于一般资料性的类书,这是很对的,但它的价值还有比这更为重要的地方,值得注意。
第一,创立了史书编纂的新体制。自从《史记》创为八书以记典章制度,历代相沿,许多纪传体的史书,都列有书志一门。但历代典章制度的演变,都有着前因后续的关系,而各史断代为书,不相照应,这样就如梁启超所说,发生了两种困难:不追叙前代,则原委不明,追叙太多,则繁复取厌。况各史非皆有志,有志之史,其篇目亦互相出入,遇所阙遗,见斯滞矣,于是乎有统括史志之必要,其卓然成一创作以应此要求者,则唐杜佑之《通典》也”③。《通典》综合历代史志中有关典章制度的资料,分门别类,竟委穷源,可以收会通之效,为史书编纂开辟了新的途径,确是一部具有创造性的著作。继之而起的有郑樵的《通志略》、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以及清朝一再续修的“三通”,都是沿袭《通典》的体例而编纂的巨著,在中国历史编纂学上曾经起过重要的作用。
第二,发展了史书自注的方法。自班固《汉书》在年表十篇及《地理》、《艺文》二志中,创为自注之法,魏晋以下,史注渐行。但自注者少,他注者多。杜佑在《通典》中特别注意到自注的运用。他的注文,大致可分五类:(一)释音义,(二)举故典,(三)补史事,(四)明互见,(五)考史料。这些自注,不但可以补正文的不足,而且指出材料的出处,便于稽考。特别是对于史料的考辨,表现了杜佑严谨的治学精神。他对于前史所载,从不轻于置信。或参稽载籍,或博访通人,认真地加以考订。例如,他在《州郡典》中援引了《汉书·地理志》的记载,但对于分野之说,根据史实指出了它的舛谬无凭。为了订正《华阳国志》中“猩猩能言,取其血可以染朱泚”的记载,不但博考诸书,而且“遍问胡商”,证明“元无此事”①。杜佑这种治学的精神和方法,对后世的影响也很大。
第三,表现了进步的史学思想。《通典》是一部属于文化史性质的专书,在处理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时,杜佑着重阐述了物质生活条件对于文化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他在《通典自序》中说: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易》称聚人曰财;《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管子曰: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夫子曰:既富而教,斯之谓矣。
基于这一认识,他在《通典》中,特别把关于叙述财政经济的《食货典》,放在首要的地位。历代史书中,不少立有食货志,但从没有把食货放在这样重要地位的,这就不能不说是杜佑卓越的见解了。
杜佑从“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这一观点出发,特别注重农业生产的发展。他一则说,“农者有国之本也”①;再则说,“谷者人之司命也”②。他认为只有使“天下之田尽辟,天下之仓尽盈,然后行其轨数,度其轻重,化以王道,扇之和风,率循礼义之方,皆登仁寿之域,斯不为难矣”③。十分明显,杜佑是以农业生产的发展,作为封建社会政治与文化发展的基础,反映了他的唯物主义的思想因素。
在杜佑的著作中,还表现出历史进化的观点。他与颂古非今论者不同,认为上古朴质少事,固然很好,但多鄙风敝俗,不如后世文明。他指出上古之世,“有祭必立尸焉,有以人殉葬焉,有茹毛饮血焉,有巢居穴处焉,有不封不树焉,有手抟食焉,有同姓婚娶焉”④。这些鄙风敝俗,只有到后世才被革除,如穴居野处,易之以宫室;不封不树,易之以棺椁;同姓婚娶,易之以同姓不婚;以手抟食,祭必立尸等习俗,也都不复存在了。这就说明,在杜佑看来,不是世风日下,而是今胜于昔。
杜佑在评述历史上关于封建制与郡县制的争论时,认为“法古者多封国之制,是今者贤郡县之理,虽备征利病,而终莫究详”,因而提出“在昔制置,事皆相因”的论点。说明封建制是在承认远古氏族首领以来既有权力的基础上产生的,并非什么古先圣王按照个人意图而创设的一种制度。后来由于诸侯兼并,造成秦朝的一统,于是废封建,行郡县,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之势。所以他说:“欲行古道,势莫能遵”。他还说:“汉、隋、大唐,海内一统,人户滋殖,三代莫俦”,肯定郡县制的汉、唐远胜于封建制的三代。杜佑处于藩镇割据、皇权衰落的中唐时代,他要求的自然是一种有利于“君尊臣卑,干强枝弱”的郡县制度①。他从历史进化的观点来论证封建制与郡县制的相因相继,而不可以古易今。这种见解,不但胜过曹冏、陆机以来主张封建制的政论家②,也比李百药、马周等主张郡县制的政论家前进了一步③。杜佑说:“李(百药)、马(周)陈谏,乃称冥数素定,不在法度得失,不关政理否臧”④,批评他们用所谓“冥数素定”的神秘主义观点来解释制度演变的历史现象。
杜佑在《通典》中还不止一次地批判了颂古非今的思想,这是和他历史进化的观点相一致的。他在《礼典》中说:人之常情,非今是古,不详古今之异制,礼数之从宜……详观三代制度,或沿或革不同,皆贵适时,并无虚事。岂今百王之末,毕循往古之仪?⑤杜佑这番话虽是就礼仪方面说的,但它的精神却不限于这一方面。他主张一切事情,应该“酌古之要,通今之宜,既弊而思变”⑥;反对拘守成规,因循不改,甚至斥是古非今论者为“滞儒”①。这就可见杜佑从历史的发展变化中,认识到政治的必须随时更新,在一定程度上冲破了“天不变,道亦不变”的传统思想的桎梏。
杜佑对待历史的这种唯物思想,洋溢在他的著作中,这并非偶然。随着中国封建经济在唐初的重大发展,科学技术也有所发展,特别是天文历数达到了比较精密的程度;对外交通的发达,也使人们扩大了眼界,增加了知识,进一步认识了自然和社会。另一方面,由于唐初史学的发展,不少史家竞以著述相高,特别是刘知幾卓越的史学评论,给予后人以重要的影响。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形成了杜佑的名著和他的出色的史学思想。
《通典》成书以后,杜佑感到卷帙太多,不便阅览,又在贞元十八年,摘取其要义,写成《理道要诀》十卷,献给朝廷。朱熹说,“这是一个非古是今之书”,又说:“杜佑可谓有意于世务者”②。这都可以看出杜佑著书的宗旨所在,可惜这部书已经亡佚。
①《通典》卷七《食货论》。
①详见《通典》卷四二《郊天》注。
②《四库全书总目》卷八一《通典》条。
③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二章。
①《通典》卷一八七《边防典·哀牢》条。
①③《通典》卷十二《食货典评论》。
②《通典》卷一《食货典·田制上》。
④《通典》卷四八《礼典·立义》条。
①以上引文均见《通典》卷三一《职官典·王侯总叙》。
②见《全三国文》卷二○曹冏《六代论》,《全晋文》卷九九陆机《五等论》。
③《唐会要》卷四六《封建杂录上》。
④《通典》卷三一《职官典·王侯总叙》。
⑤《通典》卷五八《礼典评论》。
⑥《通典》卷十二《食货典评议》。
①《通典》卷七四《宾礼叙》。
②《朱子语类》卷一三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