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宋学”学派的产生与发展
宋代文化学术史上最重大的事情,莫过于新儒学“宋学”的产生,宋学的新学、理学、蜀学三大学派的形成与发展,以及其对宋代及后世文化思想的巨大影响。
新儒学“宋学”的产生
宋代新儒学的产生,渊源于唐代的韩愈,他在创导古文运动的同时,力排佛、道,提倡儒学,提出“儒学道统说”,以孟子上承孔子,而自承孟子,引导对儒学经典义理的探求。并和弟子李翱先后推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
韩愈创导的新儒学,经过唐末、五代、宋初的沉寂以后,到北宋中叶的仁宗初年,新儒学又重新开始在宋代文化学术舞台上兴起。活跃在宋真宗和仁宗初年的晁迥,“通释、老书,以经传傅致,为一家之说”③。吸收佛、道二家学说,成为后来新儒学“宋学”的学术取向。
晁迥之后的胡瑗、孙复、石介,即被后来的理学家称为理学派先驱的“宋初三先生”,还有范仲淹、欧阳修、李觏、刘敞等,都是宋代新儒学“宋学”的先驱。
文坛领袖欧阳修是宋学先驱中的主要代表人物,苏轼称:“士无贤不肖,不谋而同曰:欧阳子今之韩愈也。”“自欧阳子出,天下争自濯磨,以通经学古为高,以救时行道为贤,以犯颜纳说为忠,长育成就,至嘉祐末,号称多士,欧阳子之功为多”④。“通经学古”,即不事章句训诂而探求儒家经典的新意,是宋学的又一特征,他所著《易或问》和《毛诗本义》,是“宋学”在这方面早期的代表作。而“救时行道”,则是宋学建立初期学者的共同追求,范仲淹的“庆历新政”,欧阳修、胡瑗、石介等都积极参加。后来的王安石的变法改革,也属于“救时行道”。而“嘉祐末,号称多士”,正是宋学的新学、理学、蜀学三个学派的创始时期。
“宋学”学派:新学、理学、蜀学的形成及在北宋时的发展
“新学”为王安石于庆历二年(1042)中举,任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后,著《淮南杂说》时创始;嘉祐末至治平四年(1067),居丧在江宁(今南京)聚徒讲学时形成。熙宁变法时开始成为宋学中最大学派,当时称为“新学”,史称“荆公新学”,元祐时虽遭打击,但直至南宋理宗后期以前,一直是宋学的主要学派。
“蜀学”是苏洵在眉山“闭户读书”时,开始研究《六经》百家之说,晚年研究《易经》著《易传》未完成,治平三年(1066)死时,遗嘱苏轼继述其志。元丰年间,苏轼贬居黄州时完成《易传》,及著《论语说》、《书传》等,蜀学派的理论大体形成。蜀学派另一主将苏辙,元符三年(1100)末,开始居许州“居许六年(至崇宁五年,1106),杜门复理旧学(蜀学),于是《诗传》、《春秋》、《老子解》、《古史》四书皆成”①。至政和二年(1112)去世的13年间,不仅撰著蜀学著作,还传布蜀学。两宋之际的蜀人韩“驹,尝在许下从苏辙学”,是北宋末年的重要蜀学派,入仕不久,即“坐为苏氏学”,宣和六年(1124),“复坐乡党曲学(蜀学)”②。
理学则是由河南(今河南洛阳)程颢、程颐兄弟所创,创始的时间约在至和末至嘉祐初,形成于元丰年间居洛阳聚徒讲学之时。张载创立“关学”大致也在至和末,而形成于熙宁年间聚徒讲学于家乡郿县(今陕西眉县)横渠镇时。周敦颐,曾著《太极图》、《易通》,早年曾任二程少年时的启蒙老师,因而被朱熹推为理学开山,但他未形成自己的学派。同时的邵雍著《皇极经世书》等,创象数学体系。二程、周、张、邵五人,同被朱熹列为理学派的创始人,称为“北宋五子”。但是,理学派在北宋末仍只是个较小的学派。与理学家杨时关系密切的张觷,向蔡京推荐“其所知,遂以杨时荐”①,杨时遂被起用。靖康元年(1126),当金兵南下,北宋危亡之际,杨时又借攻击蔡京之机,攻击王安石及新学派,为宋钦宗采纳,但北宋随即为金所灭,理学派未能有所发展。“时人有十不管之语云:不管太原(时为金兵围攻),却管太学;不管‘防秋’(防备秋季金军南侵),却管《春秋》;不管炮石,却管(王)安石;不管肃王(钦宗弟赵枢,时在金营作人质),却管舒王(王安石)……。咸谓深中时病。”② 秦桧对理学派的扶持与打击
北宋末,昏君宋徽宗与奸臣蔡京打着崇奉王安石和新学派的旗号,进行着腐朽黑暗的统治,断送了北宋,成为南宋君臣及理学家们攻击王安石及新学派的口实。右相范宗尹曾正确地指出:“王安石学术本不至是,由蔡京兄弟以绍述之说敷衍被蔓,浸失其意”所致①。
绍兴元年(1131)八月,秦桧升任右相(独相),随即追赠程颐直龙图阁职名,称其学说为“高明自得之学”。起用与理学有关的人士,即所谓“绍兴初,秦桧为亚相,引(胡)安国侍经席,一时善类多聚于朝”②。次年,秦桧罢相,秦桧党羽在此前后被罢斥的达20余人。
绍兴四年,赵鼎任相后,原先被称为秦桧党羽的张觷、江跻、刘一止、楼炤、胡安国等,再次被起用。在新学是显学的情况下,次年“召省试举人程文,许用古今诸儒之说,并自出己意,文理优长,并为合格”。实际上凡不符合理学观点的应试者,一概不录取。理学派在秦桧、赵鼎先后扶植下,得到了初步发展①,但还未成为显学。
绍兴八年(1138)秦桧再任右相,独相擅权,成为臭名昭著的奸臣,秦桧后来被说成是打击理学推行新学的人物,即所谓秦“桧再得政,复尚王金陵,而洛学废矣”②。其实,秦桧再相的前期,礼遇年迈的尹淳;任用杨时之子杨适、杨迥,婿陈渊;与胡安国父子更是关系密切。胡“宁本因其父(胡安国)兄(胡寅)与(秦)桧厚,故召用之”,绍兴十九年(1149),“(秦)桧知(胡)宁兄徽猷阁直学士致仕(胡)寅之贫,因其往剑州(今四川省剑阁)省世母,遗以白金”。由于胡寅的回书,秦“桧以为几己,始怒之”③,秦桧与胡寅兄弟的关系,也是与理学派的关系,从此恶化。此前,曾有一徐“存顶冒杨时高第徐存(江山人)之名,于秦桧当轴时,乞送入试院,试官观望,遂窃一第”④。绍兴十八年朱熹等理学人士中举,都说明秦桧当时还是扶持理学派的。
绍兴二十年九月,采纳曹筠建请科举中淘汰采用二程学说者,开始打击理学派。绍兴二十三年,杨时之子杨迥因与胡寅的特殊关系罢官,秦桧党羽又“揭出”胡安国的门生胡“襄比当秋闱监试,题目众已议定,襄乃中夜自易之,意私其党”,而被罢官①。次年,又发生“甚至萧振以附程氏之学而得祸,洪兴祖以序程瑀《论语注》而得祸”②。正如其后叶谦亨所说:“学术粹驳,系于主司去取之间,向者朝论专尚程颐之学,有立说稍异者皆不在选。
前日大臣则阴佑王安石,而取其说稍涉程学者,一切摈弃。”宋高宗随即说:“赵鼎主程颐,秦桧尚安石。”③秦桧“阴佑”新学派与打击理学派,是在其当政最后的五、六年。
宋孝宗时期的新学、理学和蜀学
“宋学”三大学派中,宋孝宗对理学派的攻击新学派,采取不支持的政策,形成各学派自由发展的学术环境,除新学派仍是显学外,蜀学派在沉寂了数十年之后重新兴起;理学派自宋高宗在位末年扶持以来,又有了很大的发展。朱熹建立了完整的理学体系,形成理学的主流学派,史称“程朱学派”,陆九渊则创建理学心学派,反理学的主要学派是陈亮、叶适的浙东事功学派等。
乾道六年(1170)前,员兴宗提出:“今苏、程、王之学,未必尽善,未必尽非,执一而废一,是以坏易坏,宜合三家之长以出一道,使归于大公至正。”④宋孝宗又追赐苏轼“文忠”、苏辙“文定”,为苏轼文集作序等,对蜀学派采取扶持的政策。而对当时的主流学派新学派、理学派,则采取相对遏制的政策,如淳熙五年(1178),“谢廓然言:‘近来掌文衡者,主王氏之说则尚穿凿,主程氏之说则务为虚诞。……乞诏有司公心考校,毋得徇私,专尚程、王之末习。’从之。”⑤宋学的新学、理学、蜀学三大学派在宋孝宗后期并为显学,其明证莫过于淳熙十四年(1187)时年58岁的朱熹所说:“若诸子之学,同出于圣人,各有所长而不能无所短。”朱熹在这里所说的诸子,不仅是指理学派的许多学者,也包括新学派王安石、王■和蜀学派的苏轼,他所举的“五经”“四书”的注疏著作,就包括了他们的著作,并说学者学习三派著作,才使“先王之道得以复明于世”①。朱熹实际上是认为理学派与新学派、蜀学派同是宋学的学派之一。
宁宗后期理学地位的提高
宁宗初年,“庆元党禁”打击了理学派,三大学派并存的局面被打破。嘉定元年(1208)的宋金“嘉定和议”后,理学人士刘爚向奸相史弥远建议,实行“收召诸贤”、“以爵禄縻天下士”,扶持理学派。次年,谥“赐朱熹谥曰文”,提高理学派的地位。
嘉定三年,刘爚“遣国子司业,言于丞相史弥远,请以(朱)熹所著《论语》、《中庸》、《大学》、《孟子》之说以备劝讲,正君定国,慰天下学士大夫之心。……又请以熹《白鹿洞规》颁示太学,取熹《四书集注》刊行之”②。
嘉定十三年,谥周敦颐、程颢、程颐为“元”、“纯”、“正”,后又谥张载为“明”,为后来理学思想统治地位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同年九月,胡卫的奏议称:“皇朝承五季陵夷之后,士气卑弱,二三圣人作而新之。……熙宁以来,凡典章号令,若王安石之造意平雅,苏轼之发语纯明,……;程颢、程颐又以洙泗之源流兴于伊洛间,士之所趋一归于正。”①胡卫的奏议意在推崇理学,但只将宋学三大学派的代表人物王安石、苏轼、程颢、程颐,同列于“二三圣人作而新之”的行列,说明理学派当时的地位虽已提高,但新学、蜀学派也还是主流学派。
理宗后期理学思想统治地位的确立
嘉定十七年,宁宗死,奸相史弥远废宁宗自定的皇位继承人赵竑,改立宗室赵贵诚(改名赵昀)为帝(理宗),随即“诏褒表老儒”,年迈的朱熹弟子傅伯成、陆九渊弟子杨简,以及自幼读程颐书的柴中行等,被授予殿阁职名,赐金带。宝庆三年(1227),宋理宗又表彰朱熹的《四书集注》,并“特赠(朱)熹太师,追封信国公”②,再次提高理学派的地位。
端平元年(1234),重用理学家真德秀、魏了翁等十多位“名士”。次年,诏议胡瑗、孙明复、邵雍、欧阳修、周敦颐、司马光、苏轼、张载、程颢、程颐十人从祀孔子。李■称这十人“卓然为学者所宗,宜在从祀之列”③,意在取得与早已从祀孔子的王安石同等的地位,但是此次“诏议”未能使其中的任何一人列入从祀。嘉熙元年(1237)三月,刘汉弼“为校书郎,转对,举苏轼所言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①。结合理学派肆意攻击王安石,以及后来新学派被称为“邪党”,可见此时宋学的三大学派仍然并存。
淳祐元年(1241)正月,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和朱熹从祀孔庙,而将王安石排挤出从祀的行列,以及推崇理学的其他措施,正式确定了理学为南宋官方的统治思想。有识之士对于理宗在面对蒙古军南侵的南宋存亡之际,不是发愤图强,而是热中于扶持宋学的理学派并打击其他学派,深为不满。理学人士刘克庄在淳祐六年的《召对札子》中说:“薄物细故,纷挐不已;急政要务,谦逊未遑,未免有‘不言防秋而言《春秋》,不言炮石而言(王)安石’之讥。夫废《春秋》,用安石,致祸之本也,于时(指北宋末)尚以为不急,况今之不急有甚于此者乎。今庙谟睽异,邪党(指新学派等)揶揄,臣实未知其所终。”②南宋皇朝在宋理宗致力于“不急之甚”的扶持理学派打击其他学派,而不思救亡图存的“急政要务”下,走上灭亡之途。
③《宣和书谱》卷6《蔡襄》。
④《苏东坡全集·正集》卷5《柳氏二外生求笔迹》,卷2《石苍舒醉墨堂》。
①《宋史》卷305《晁迥传》。
②苏轼:《居士集序》,《欧阳文忠公文集·卷首》。
①苏辙:《栾城集·后集》卷13《颍滨遗老传》下。
②《宋史》卷445《韩驹传》;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卷115,载有韩驹“高宗时”奏议八篇,从内容看,应是徽宗时。
①《宋史》卷379《张觷传》。
②《三朝北盟会编》卷51,靖康元年八月三日引《靖康遗录》。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4,建炎四年六月己亥。
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6,绍兴元年八月戊子;《两朝纲目备要》卷4,庆元年正月甲辰。
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90,绍兴五年六月甲子;卷173,绍兴二十六年六月乙酉。“绍兴初程氏之学始盛”,陆游:《老学庵笔记》卷9。
④《两朝纲目备要》卷4,庆元二年正月甲辰。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2,绍兴十九年十二月丁丑。
②《宋会要辑稿》职官72之5。《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载朱熹同榜的第三甲第十三人徐存(兰溪人),可能为“顶冒”者。顶原作项,误。
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1,绍兴二十年九月乙酉(参见《宋史·选举志》2);卷165,绍兴二十三年十一月甲午。
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绍兴二十五年十月辛卯;卷167,绍兴二十四年七月甲子、十二月丙戌。
⑤《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3,绍兴二十六年六月乙酉。
①员兴宗:《苏氏、王氏、程氏三家之学是非策》,《九华集》卷9。员兴宗死年不详,《九华集》附录祭员兴宗文数篇,最早的撰于乾道六年八月。
②《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6,淳熙五年三月。
①《朱文公文集》卷69《学校贡举私议》。
②《宋史》卷401《刘爚传》,卷437《真德秀传》、《魏了翁传》。
③《宋会要辑稿》选举6之40。
①《宋史》卷41《理宗纪》一。
②《宋史》卷42《理宗纪》二;《宋史全文》卷32。
宋代文化学术史上最重大的事情,莫过于新儒学“宋学”的产生,宋学的新学、理学、蜀学三大学派的形成与发展,以及其对宋代及后世文化思想的巨大影响。
新儒学“宋学”的产生
宋代新儒学的产生,渊源于唐代的韩愈,他在创导古文运动的同时,力排佛、道,提倡儒学,提出“儒学道统说”,以孟子上承孔子,而自承孟子,引导对儒学经典义理的探求。并和弟子李翱先后推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
韩愈创导的新儒学,经过唐末、五代、宋初的沉寂以后,到北宋中叶的仁宗初年,新儒学又重新开始在宋代文化学术舞台上兴起。活跃在宋真宗和仁宗初年的晁迥,“通释、老书,以经传傅致,为一家之说”③。吸收佛、道二家学说,成为后来新儒学“宋学”的学术取向。
晁迥之后的胡瑗、孙复、石介,即被后来的理学家称为理学派先驱的“宋初三先生”,还有范仲淹、欧阳修、李觏、刘敞等,都是宋代新儒学“宋学”的先驱。
文坛领袖欧阳修是宋学先驱中的主要代表人物,苏轼称:“士无贤不肖,不谋而同曰:欧阳子今之韩愈也。”“自欧阳子出,天下争自濯磨,以通经学古为高,以救时行道为贤,以犯颜纳说为忠,长育成就,至嘉祐末,号称多士,欧阳子之功为多”④。“通经学古”,即不事章句训诂而探求儒家经典的新意,是宋学的又一特征,他所著《易或问》和《毛诗本义》,是“宋学”在这方面早期的代表作。而“救时行道”,则是宋学建立初期学者的共同追求,范仲淹的“庆历新政”,欧阳修、胡瑗、石介等都积极参加。后来的王安石的变法改革,也属于“救时行道”。而“嘉祐末,号称多士”,正是宋学的新学、理学、蜀学三个学派的创始时期。
“宋学”学派:新学、理学、蜀学的形成及在北宋时的发展
“新学”为王安石于庆历二年(1042)中举,任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后,著《淮南杂说》时创始;嘉祐末至治平四年(1067),居丧在江宁(今南京)聚徒讲学时形成。熙宁变法时开始成为宋学中最大学派,当时称为“新学”,史称“荆公新学”,元祐时虽遭打击,但直至南宋理宗后期以前,一直是宋学的主要学派。
“蜀学”是苏洵在眉山“闭户读书”时,开始研究《六经》百家之说,晚年研究《易经》著《易传》未完成,治平三年(1066)死时,遗嘱苏轼继述其志。元丰年间,苏轼贬居黄州时完成《易传》,及著《论语说》、《书传》等,蜀学派的理论大体形成。蜀学派另一主将苏辙,元符三年(1100)末,开始居许州“居许六年(至崇宁五年,1106),杜门复理旧学(蜀学),于是《诗传》、《春秋》、《老子解》、《古史》四书皆成”①。至政和二年(1112)去世的13年间,不仅撰著蜀学著作,还传布蜀学。两宋之际的蜀人韩“驹,尝在许下从苏辙学”,是北宋末年的重要蜀学派,入仕不久,即“坐为苏氏学”,宣和六年(1124),“复坐乡党曲学(蜀学)”②。
理学则是由河南(今河南洛阳)程颢、程颐兄弟所创,创始的时间约在至和末至嘉祐初,形成于元丰年间居洛阳聚徒讲学之时。张载创立“关学”大致也在至和末,而形成于熙宁年间聚徒讲学于家乡郿县(今陕西眉县)横渠镇时。周敦颐,曾著《太极图》、《易通》,早年曾任二程少年时的启蒙老师,因而被朱熹推为理学开山,但他未形成自己的学派。同时的邵雍著《皇极经世书》等,创象数学体系。二程、周、张、邵五人,同被朱熹列为理学派的创始人,称为“北宋五子”。但是,理学派在北宋末仍只是个较小的学派。与理学家杨时关系密切的张觷,向蔡京推荐“其所知,遂以杨时荐”①,杨时遂被起用。靖康元年(1126),当金兵南下,北宋危亡之际,杨时又借攻击蔡京之机,攻击王安石及新学派,为宋钦宗采纳,但北宋随即为金所灭,理学派未能有所发展。“时人有十不管之语云:不管太原(时为金兵围攻),却管太学;不管‘防秋’(防备秋季金军南侵),却管《春秋》;不管炮石,却管(王)安石;不管肃王(钦宗弟赵枢,时在金营作人质),却管舒王(王安石)……。咸谓深中时病。”② 秦桧对理学派的扶持与打击
北宋末,昏君宋徽宗与奸臣蔡京打着崇奉王安石和新学派的旗号,进行着腐朽黑暗的统治,断送了北宋,成为南宋君臣及理学家们攻击王安石及新学派的口实。右相范宗尹曾正确地指出:“王安石学术本不至是,由蔡京兄弟以绍述之说敷衍被蔓,浸失其意”所致①。
绍兴元年(1131)八月,秦桧升任右相(独相),随即追赠程颐直龙图阁职名,称其学说为“高明自得之学”。起用与理学有关的人士,即所谓“绍兴初,秦桧为亚相,引(胡)安国侍经席,一时善类多聚于朝”②。次年,秦桧罢相,秦桧党羽在此前后被罢斥的达20余人。
绍兴四年,赵鼎任相后,原先被称为秦桧党羽的张觷、江跻、刘一止、楼炤、胡安国等,再次被起用。在新学是显学的情况下,次年“召省试举人程文,许用古今诸儒之说,并自出己意,文理优长,并为合格”。实际上凡不符合理学观点的应试者,一概不录取。理学派在秦桧、赵鼎先后扶植下,得到了初步发展①,但还未成为显学。
绍兴八年(1138)秦桧再任右相,独相擅权,成为臭名昭著的奸臣,秦桧后来被说成是打击理学推行新学的人物,即所谓秦“桧再得政,复尚王金陵,而洛学废矣”②。其实,秦桧再相的前期,礼遇年迈的尹淳;任用杨时之子杨适、杨迥,婿陈渊;与胡安国父子更是关系密切。胡“宁本因其父(胡安国)兄(胡寅)与(秦)桧厚,故召用之”,绍兴十九年(1149),“(秦)桧知(胡)宁兄徽猷阁直学士致仕(胡)寅之贫,因其往剑州(今四川省剑阁)省世母,遗以白金”。由于胡寅的回书,秦“桧以为几己,始怒之”③,秦桧与胡寅兄弟的关系,也是与理学派的关系,从此恶化。此前,曾有一徐“存顶冒杨时高第徐存(江山人)之名,于秦桧当轴时,乞送入试院,试官观望,遂窃一第”④。绍兴十八年朱熹等理学人士中举,都说明秦桧当时还是扶持理学派的。
绍兴二十年九月,采纳曹筠建请科举中淘汰采用二程学说者,开始打击理学派。绍兴二十三年,杨时之子杨迥因与胡寅的特殊关系罢官,秦桧党羽又“揭出”胡安国的门生胡“襄比当秋闱监试,题目众已议定,襄乃中夜自易之,意私其党”,而被罢官①。次年,又发生“甚至萧振以附程氏之学而得祸,洪兴祖以序程瑀《论语注》而得祸”②。正如其后叶谦亨所说:“学术粹驳,系于主司去取之间,向者朝论专尚程颐之学,有立说稍异者皆不在选。
前日大臣则阴佑王安石,而取其说稍涉程学者,一切摈弃。”宋高宗随即说:“赵鼎主程颐,秦桧尚安石。”③秦桧“阴佑”新学派与打击理学派,是在其当政最后的五、六年。
宋孝宗时期的新学、理学和蜀学
“宋学”三大学派中,宋孝宗对理学派的攻击新学派,采取不支持的政策,形成各学派自由发展的学术环境,除新学派仍是显学外,蜀学派在沉寂了数十年之后重新兴起;理学派自宋高宗在位末年扶持以来,又有了很大的发展。朱熹建立了完整的理学体系,形成理学的主流学派,史称“程朱学派”,陆九渊则创建理学心学派,反理学的主要学派是陈亮、叶适的浙东事功学派等。
乾道六年(1170)前,员兴宗提出:“今苏、程、王之学,未必尽善,未必尽非,执一而废一,是以坏易坏,宜合三家之长以出一道,使归于大公至正。”④宋孝宗又追赐苏轼“文忠”、苏辙“文定”,为苏轼文集作序等,对蜀学派采取扶持的政策。而对当时的主流学派新学派、理学派,则采取相对遏制的政策,如淳熙五年(1178),“谢廓然言:‘近来掌文衡者,主王氏之说则尚穿凿,主程氏之说则务为虚诞。……乞诏有司公心考校,毋得徇私,专尚程、王之末习。’从之。”⑤宋学的新学、理学、蜀学三大学派在宋孝宗后期并为显学,其明证莫过于淳熙十四年(1187)时年58岁的朱熹所说:“若诸子之学,同出于圣人,各有所长而不能无所短。”朱熹在这里所说的诸子,不仅是指理学派的许多学者,也包括新学派王安石、王■和蜀学派的苏轼,他所举的“五经”“四书”的注疏著作,就包括了他们的著作,并说学者学习三派著作,才使“先王之道得以复明于世”①。朱熹实际上是认为理学派与新学派、蜀学派同是宋学的学派之一。
宁宗后期理学地位的提高
宁宗初年,“庆元党禁”打击了理学派,三大学派并存的局面被打破。嘉定元年(1208)的宋金“嘉定和议”后,理学人士刘爚向奸相史弥远建议,实行“收召诸贤”、“以爵禄縻天下士”,扶持理学派。次年,谥“赐朱熹谥曰文”,提高理学派的地位。
嘉定三年,刘爚“遣国子司业,言于丞相史弥远,请以(朱)熹所著《论语》、《中庸》、《大学》、《孟子》之说以备劝讲,正君定国,慰天下学士大夫之心。……又请以熹《白鹿洞规》颁示太学,取熹《四书集注》刊行之”②。
嘉定十三年,谥周敦颐、程颢、程颐为“元”、“纯”、“正”,后又谥张载为“明”,为后来理学思想统治地位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同年九月,胡卫的奏议称:“皇朝承五季陵夷之后,士气卑弱,二三圣人作而新之。……熙宁以来,凡典章号令,若王安石之造意平雅,苏轼之发语纯明,……;程颢、程颐又以洙泗之源流兴于伊洛间,士之所趋一归于正。”①胡卫的奏议意在推崇理学,但只将宋学三大学派的代表人物王安石、苏轼、程颢、程颐,同列于“二三圣人作而新之”的行列,说明理学派当时的地位虽已提高,但新学、蜀学派也还是主流学派。
理宗后期理学思想统治地位的确立
嘉定十七年,宁宗死,奸相史弥远废宁宗自定的皇位继承人赵竑,改立宗室赵贵诚(改名赵昀)为帝(理宗),随即“诏褒表老儒”,年迈的朱熹弟子傅伯成、陆九渊弟子杨简,以及自幼读程颐书的柴中行等,被授予殿阁职名,赐金带。宝庆三年(1227),宋理宗又表彰朱熹的《四书集注》,并“特赠(朱)熹太师,追封信国公”②,再次提高理学派的地位。
端平元年(1234),重用理学家真德秀、魏了翁等十多位“名士”。次年,诏议胡瑗、孙明复、邵雍、欧阳修、周敦颐、司马光、苏轼、张载、程颢、程颐十人从祀孔子。李■称这十人“卓然为学者所宗,宜在从祀之列”③,意在取得与早已从祀孔子的王安石同等的地位,但是此次“诏议”未能使其中的任何一人列入从祀。嘉熙元年(1237)三月,刘汉弼“为校书郎,转对,举苏轼所言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①。结合理学派肆意攻击王安石,以及后来新学派被称为“邪党”,可见此时宋学的三大学派仍然并存。
淳祐元年(1241)正月,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和朱熹从祀孔庙,而将王安石排挤出从祀的行列,以及推崇理学的其他措施,正式确定了理学为南宋官方的统治思想。有识之士对于理宗在面对蒙古军南侵的南宋存亡之际,不是发愤图强,而是热中于扶持宋学的理学派并打击其他学派,深为不满。理学人士刘克庄在淳祐六年的《召对札子》中说:“薄物细故,纷挐不已;急政要务,谦逊未遑,未免有‘不言防秋而言《春秋》,不言炮石而言(王)安石’之讥。夫废《春秋》,用安石,致祸之本也,于时(指北宋末)尚以为不急,况今之不急有甚于此者乎。今庙谟睽异,邪党(指新学派等)揶揄,臣实未知其所终。”②南宋皇朝在宋理宗致力于“不急之甚”的扶持理学派打击其他学派,而不思救亡图存的“急政要务”下,走上灭亡之途。
③《宣和书谱》卷6《蔡襄》。
④《苏东坡全集·正集》卷5《柳氏二外生求笔迹》,卷2《石苍舒醉墨堂》。
①《宋史》卷305《晁迥传》。
②苏轼:《居士集序》,《欧阳文忠公文集·卷首》。
①苏辙:《栾城集·后集》卷13《颍滨遗老传》下。
②《宋史》卷445《韩驹传》;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卷115,载有韩驹“高宗时”奏议八篇,从内容看,应是徽宗时。
①《宋史》卷379《张觷传》。
②《三朝北盟会编》卷51,靖康元年八月三日引《靖康遗录》。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4,建炎四年六月己亥。
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6,绍兴元年八月戊子;《两朝纲目备要》卷4,庆元年正月甲辰。
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90,绍兴五年六月甲子;卷173,绍兴二十六年六月乙酉。“绍兴初程氏之学始盛”,陆游:《老学庵笔记》卷9。
④《两朝纲目备要》卷4,庆元二年正月甲辰。
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2,绍兴十九年十二月丁丑。
②《宋会要辑稿》职官72之5。《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载朱熹同榜的第三甲第十三人徐存(兰溪人),可能为“顶冒”者。顶原作项,误。
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1,绍兴二十年九月乙酉(参见《宋史·选举志》2);卷165,绍兴二十三年十一月甲午。
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绍兴二十五年十月辛卯;卷167,绍兴二十四年七月甲子、十二月丙戌。
⑤《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3,绍兴二十六年六月乙酉。
①员兴宗:《苏氏、王氏、程氏三家之学是非策》,《九华集》卷9。员兴宗死年不详,《九华集》附录祭员兴宗文数篇,最早的撰于乾道六年八月。
②《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56,淳熙五年三月。
①《朱文公文集》卷69《学校贡举私议》。
②《宋史》卷401《刘爚传》,卷437《真德秀传》、《魏了翁传》。
③《宋会要辑稿》选举6之40。
①《宋史》卷41《理宗纪》一。
②《宋史》卷42《理宗纪》二;《宋史全文》卷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