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下册)

第二十章萧韩家奴耶律仁先王鼎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二十章 萧韩家奴耶律仁先王鼎 第一节 萧 韩 家 奴

  萧韩家奴(975—1046),字休坚,契丹涅刺部人。通契丹、汉文字,是受汉文化濡染颇深的契丹上层知识分子。统和十四年(996)始仕,先后为右通进、典南京栗园、同知三司使事。重熙四年(1035)迁天成军节度使、彰愍宫使,后擢翰林都林牙兼修国史、归德军节度使等。

  萧韩家奴立身清俭,不妄取于人。《辽史》载,他“家有一牛,不任驱策,其奴得善价鬻之。韩家奴曰:‘利己误人,非吾所欲。’乃归值取牛”①。他善诗文,明治道,重史事,以文才出众,被兴宗命为诗友。常常借与兴宗接触的机会反映治国方面的问题,并常于闲谈中论及国计民生。一次,兴宗问及异闻,他则以炒栗比喻治国,说“臣惟知炒栗:小者熟,则大者必生;大者熟,则小者必焦。使小大均熟,始为尽美。不知其他。”兴宗很欣赏这一讽谏方式。兴宗曾问他“我国家开创以来,孰为贤主?”,萧韩家奴竟以穆宗对。穆宗是辽朝诸帝中最无建树且残暴嗜杀者,兴宗颇感奇怪,说:“穆宗嗜酒,喜怒不常,视人犹草芥,卿何谓贤?”答称:“穆宗虽暴虐,省徭薄赋,人乐其生。终穆宗之世,无罪被诛,未有过今日秋山伤死者。臣故以穆宗为贤。”显然,萧韩家奴并不真正认为穆宗最贤,只是为使兴宗节制游畋,才以嗜杀成性的穆宗为参照,以期引起兴宗的重视。这与他后来建议“节盘游”的思想是一致的。

  兴宗下诏令群臣言治国之要,萧韩家奴上书洋洋数千言,多为当时要务。如赋繁役重,民以贫困;宜倡节俭,戒奢侈,节盘游,简驿传,轻徭薄赋,使民务农;防御重点应为南方之宋,对西北诸属部,则应各置酋长,令其“岁修职贡”,徙可敦城于近地等。并从历史经验教训中得出“寇盗多寡,皆由衣食丰俭,徭役重轻”的认识。

  萧韩家奴以大儒为兴宗所器重,命为翰林都林牙,兼修国史和起居注官。“每入侍,赐坐。遇胜日,与帝饮酒赋诗,以相酬酢,君臣相得无比。韩家奴知无不言,虽谐谑不忘规谏”①。

  萧韩家奴也继承了中原历朝的史学传统,是契丹人中兼具史德、史识和史才的杰出史学家。重熙十三年(1044)上疏请按照“唐高祖创立先庙,尊四世为帝”的先例,追尊祖先名号,为兴宗采纳,于是辽朝“始行追册玄、德二祖之礼”②。在任起居注官时,秉承奉笔直书的优良传统,善恶无所隐。兴宗每畋猎,萧韩家奴“未尝不谏”。一次兴宗于秋山射猎,侍从中被熊虎伤死者数十人,萧韩家奴书于简册。兴宗见到后命他删去,他却坚持如实记录。兴宗不得不承认:“史笔当如是。”

  有此史德和史才,堪当修史重任,故兴宗下诏让他与耶律古欲、耶律庶成等编辑上世以来事迹及诸帝实录。这是自圣宗朝室昉和邢抱朴编纂《统和实录》以来,辽朝第二次组织力量编修国史、实录,这次编纂的实录仍为20卷,称《遥辇至重熙以来事迹》,又称《辽国上世事迹及诸帝实录》或《先朝事迹》。此后,道宗朝耶律孟简又编录了耶律曷鲁、耶律屋质和耶律休哥《三人行事》,天祚朝耶律俨编纂《皇朝实录》70卷,加上时人所作的《七贤传》等,都是辽朝重要的国史资料,直接或间接为后来《辽史》的编纂保留了部分宝贵的资料。

  此外,萧韩家奴又奉诏纂修《礼典》。他博考经籍,自天子达于庶人,以情文制度可行于世,不谬于古者,撰成3卷①。

  萧韩家奴是一个蕃汉、经史兼通的大儒。兴宗还命他翻译汉文诸书。他希望契丹统治者能了解古今成败得失,遂翻译了《通历》、《贞观政要》和《五代史》等,为他们提供借鉴。

  萧韩家奴有诗文集称《六义集》12卷行世,惜今已不传。

   第二节 耶律仁先

  耶律仁先(1013—1072),契丹名乣邻(一作查刺),字一得,耶律释鲁之后,籍隶孟父房。兴宗重熙三年(1034)补宿卫,与兴宗论政,受到赏识。仁先以知遇之恩,“言无所隐”①。历官宿直将军、崇德宫使、殿前副点检、鹤刺唐古部节度使、北面林牙;重熙十一年(1042)升北枢密院副使,迁燕京(南京)留守同知兼权析津府尹事;十三年为契丹行宫都部署;十六年,迁北院大王;十八年,知北院枢密使事,迁东京留守,封吴王。道宗清宁初,为南院枢密使;为人所谮,出为南京兵马副元帅,守太尉,改封隋王;复为北院大王,拜南院枢密使,封许王。以平耶律重元滦河之变有功,为北院枢密使,进封宋王。咸雍元年(1065),加于越,改封辽王。咸雍八年(1072)四月,以疾薨,享年60岁。

  耶律仁先“魁伟爽秀,有智略”②,在辽朝政治生活和外交活动中都曾起过重要的关键性作用。辽兴宗统治地位巩固后,自认为“天下太平,户口繁息”③,欲继其父之后,再创伟业,以军事讹诈和政治交涉手段向宋朝索要关南十县。重熙十一年(1042),耶律仁先以北院枢密副使身份与汉人行宫副部署刘六符使宋。同意宋使富弼的意见,双方罢兵约和,宋朝在澶渊之盟所定岁币的基础上,增加岁币银10万两、绢10万匹。并因争得岁币名目为“贡”、“纳”④,授功臣名号,加官中书门下平章事⑤。

  在治民任上,耶律仁先能体察下情,减轻人民负担,安抚百姓;当然为加强辽朝的统治也曾镇压人民的反抗。任南京留守同知时,“下车之后,都邑肃清”①。武清发生了李宜儿领导的反抗活动,他侦捕宜儿送至阙下,致使李宜儿被杀。他却因此受到褒奖,封吴王。兴宗亲自宣读制书,称他为“唐室之玄龄、如晦,我朝之信你、室宁”②。为北院大王期间,奏“两院户口殷庶,乞免他部助役”;③在东京留守任上,奏开山通道以控制女真恃险扰掠,“边民安业”。因此,当清宁年间再为北院大王时,“民欢迎数百里,如见父兄”。在南京留守任上,“恤孤茕,禁奸慝,宋闻风震服。议者以为自于越休哥之后,惟仁先一人而已”④。

  耶律仁先的最大功绩是平定耶律重元和涅鲁古发动的滦河之变。清宁九年,道宗猎于太子山。敦睦宫使耶律良奏重元父子谋逆,道宗尚不甚相信,他召仁先了解情况。仁先素与参知政事姚景行关系密切,景行曾多次提醒仁先注意重元父子的动向,及时向道宗上奏。至此,仁先“具言其事”⑤,并说:“此曹凶狠,臣固疑之久矣。”加之道宗按耶律良的建议派去考察涅鲁古的使者报告了重元父子的实情,道宗才开始有所警觉,并派仁先去搜捕重元父子,而宫帐仍未作任何防范。重元、涅鲁古父子阴谋败露,遂立即起事。仁先未及备马,涅鲁古胁迫弩手军400人已至行宫,情况异常危急。道宗欲到北、南院避敌,仁先以情况不明,又担心重元追击,苦留不放①。仓卒间,他“环车为营,拆行马作兵仗,率官属近侍三十余骑阵柢枑外”②。叛军因早有准备,来势甚猛,道宗被射伤臂,乘马亦为所伤。而由于仁先率近侍拼死抵挡,道宗终得脱险。经过双方激战,涅鲁古受伤被擒,重元也不得不退兵。仁先乘休战时机,亟召居地最近的五院部萧塔剌,又遣人分头召集诸军。次日黎明,重元又胁迫奚人猎夫2000人再犯行宫。时萧塔刺兵已至,“仁先料贼势不能久,俟其气沮攻之。乃背营而阵,乘便奋击”。加之北院宣徽使奚人萧韩家奴晓谕奚人去逆效顺,奚人猎夫多投械首服。叛军奔溃,追杀20余里,重元自缢而死。

  事平,道宗“嘉叹久之”,授仁先“安邦卫社尽忠平乱同德功臣”,亲制文褒奖,并命人画《滦河战图》以旌其功。

  后遭乙辛排挤出朝为西北路招讨使,“仁先严斥堠,扼敌冲,怀柔服从,庶事整饬。……北边遂安”③。仁先终死于任所。

  仁先有弟义先、礼先、智先、信先等七人。义先历任祗侯郎君班详稳、南院宣徽使、殿前都点检、南京统军使,封武昌、富春郡王,追封许王。义先“举止严重”,“天性忠直”,待人以礼,疾恶如仇。在南京统军使任上,“奏请统军司钱营息,以赡贫民。未期,军器完整,民得休息”;平时则常戒族人以孝、义为立身之本,“其接下无贵贱贤否,皆与均礼”④。

  信先幼养于宫中,善骑射。历官左护卫太保、同知殿前点检司事、右祗侯郎君班详稳、南面林牙等。

  仁先子挞不也(1036—1093),字胡独堇,清宁二年(1056),迁为永兴宫使。以平重元之乱,遥授忠正军节度使,赐定乱功臣,同知殿前点检司事。历官高阳、临海二军节度使,左皮室详稳,西北、西南路招讨使。大安九年(1093),复为西北路招讨使,领兵击阻卜诸部长磨古斯。磨古斯伪降,他迎于镇州(今蒙古人民共和国鄂尔浑河上游哈剌巴剌哈孙)西南沙碛间,被害。

   第三节 王鼎

  王鼎(?—1106),字虚中,涿州(今属河北)人。道宗清宁进士①。通经史,善诗文,道宗朝典章多出其手。通达政体,刚正不阿,道宗遇事多所咨访。先后担任易州观察判官、涞水县令、翰林学士、知制诰、史馆修撰、观书殿学士等职①。大康年间(1075—1084),因事得罪,流放镇州。大安年间召还,复官。乾统六年(1106)卒。

  王鼎曾上书“言治道十事”,多关乎国家兴衰②。而为了给后人留下当时的教训,他又根据知情者的叙述,写下了记录辽道宗朝最大的惨祸——发生于咸雍、大康年间的皇后萧观音和太子耶律浚被诬致死事的《焚椒录》一书。如果说以往宗室间的争权斗争所涉及的多为辽朝宗室诸王或个别国舅,对辽朝的政局影响还不算太大的话,那么道宗朝的这次惨祸不但使道宗失去了贤后,还失去了唯一的嫡子。更有甚者,由于耶律乙辛阴谋得逞,朝中的正直官僚也多因保护皇后、太子而被排挤、陷害,朝中难得可用之人,造成了天祚朝治国乏才的局面,加速了辽朝的灭亡。

  《焚椒录》一书,详细记载了宣懿皇后被诬事件的始末,并按自己的认识分析了事件发生的原因,它是出自当时人之手的记录辽朝重大事件的著作。

  王鼎妻子乳母的女儿,是耶律乙辛宠婢,对乙辛陷害宣懿皇后之事知之甚详;北院枢密副使萧惟信是力保太子的契丹朝官之一,他也曾向王鼎详谈事件的来龙去脉,故《焚椒录》可以说是以第一手材料写成的,其目的就是备史官采摘,以警戒后人。王鼎《焚椒录序》称:“乃直书其事,用竣后之良史。”《序》中所说的司徒公即萧惟信。惟信,楮特部人,历官左中丞、燕赵国王傅(道宗为皇子时,于重熙十二年封为燕赵国王)、北院枢密副使、北面林牙、南京留守、左右夷离毕,加守司徒。“枢密使耶律乙辛谮废太子,中外知其冤,无敢言者,惟信数廷争”。可见他是道宗朝两起惨祸的知情者。

  

  ①《辽史》卷103《萧韩家奴传》。

  ①《辽史》卷103《萧韩家奴传》。

  ②奏疏内容参见《辽史》卷103《萧韩家奴传》。辽兴宗于重熙二十一年(1052)“追尊太祖之祖为简献皇帝,庙号玄祖,祖妣为简献皇后;太祖之考为宣简皇帝,庙号德祖,妣为宣简皇后”。此后,天祚帝于乾统三年(1103)又“追尊太祖之高祖曰昭烈皇帝,庙号肃祖,妣曰昭烈皇后;曾祖曰庄敬皇帝,庙号懿祖,妣曰庄敬皇后”。于是,辽太祖以上四世皆得以追尊帝号。此议始由萧韩家奴发之。

  ①《辽史》卷103《萧韩家奴传》载:“十五年,复诏曰:‘古之治天下者,明礼义,正法度。我朝之兴,世有明德,虽中外向化,然礼书未作,无以示后世。卿可与庶成酌古准今,制为礼典。事或有疑,与北、南院同议。’”

  ①《辽史》卷96《耶律仁先传》。

  ②《辽史》卷96《耶律仁先传》。

  ③《辽史》卷87《萧孝穆传》。

  ④参见《辽史·兴宗纪》、《辽史·耶律仁先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37。但《长编》载最终所定岁币名目为“纳”,《耶律仁先传》则记为“贡”。

  ⑤《耶律仁先墓志铭》,见《全辽文》卷8。

  ①《耶律仁先墓志铭》,见《全辽文》卷8。

  ②见《耶律仁先墓志铭》,但墓志称“封尚王”;《耶律仁先传》但载在兴宗朝“封吴王”,却不载封王时间。两相对照,则封王时间当在镇压李宜儿之后,所封王号当为“吴”。“信你”、“室宁”不知何人,或即“洪隐”(耶律曷鲁字)、“逊宁”(耶律休哥字)?

  ③《耶律仁先墓志铭》。

  ④《辽史》卷96《耶律仁先传》。

  ⑤《辽史》卷96《耶律仁先传》。

  ①《辽史》卷96《耶律仁先传》载:“帝欲幸北、南院,仁先曰:‘陛下若舍扈从而行,贼必蹑其后;且南、北大王心未可知。’仁先子挞不也曰:‘圣意岂可违也?’仁先怒,击其首。帝悟,悉委仁先以讨贼事。”

  ②《辽史》卷96《耶律仁先传》。

  ③《辽史》卷96《耶律仁先传》。

  ④参见《辽史》卷90《耶律义先传》。

  ①《辽史》卷104《王鼎传》载,王鼎“清宁五年,擢进士第”;《辽史》卷22《道宗纪》二载,清宁八年,道宗“御清凉殿放进士王鼎等九十三人”。《辽史·王鼎传校勘记》认为,“五年”与“八年”登第者为同一王鼎,问题是《辽史·道宗纪》与《王鼎传》所记时间不一致;陈述先生则称清宁五年之王鼎为“进士王鼎”,八年之王鼎为“状元王鼎”,另有于咸雍八年撰写《蓟州神山云泉寺记》的“受戒居士王鼎”,加上当时使辽的宋人王鼎,“四人同时同姓名”。见《全辽文·作者索引及事迹考》。然而,同时同地而又“均能文”、“同信佛”之王鼎何其多耶?“状元”即进士第一名,故亦可视为“进士”,二王鼎又同为“史馆修撰”;所谓“受戒居士之王鼎”,在《蓟州神山云泉寺记》中署名“范阳王鼎”,范阳属涿州,又与“进士王鼎”同乡里,我意所谓“状元王鼎”、“进士王鼎”和“受戒居士王鼎”三者中必有二甚或三人为同一人。

  ①《王鼎传》称鼎“寿隆(寿昌之误,1095—1100)初,升观书殿学士”,而作于大安五年(1089)的《焚椒录序》则自称“前观书殿学士”,时间相差几20年。或许王鼎在流放镇州前已为观书殿学士,道宗末年召回后复原官观书殿学士,《王鼎传》误以复官为升官?

  ②王鼎上书所言“十事”,本传与《道宗纪》均不载。郑麟趾《高丽史》卷10载大安八年有辽官王鼎出使高丽,每夜独坐为谏疏,极言辽承平日久,不修武备事。陈述先生疑此为状元王鼎所为。如清宁五年与八年登第的二王鼎为一人,则此谏书或即王虚中所言的“治道十事”,而且上书时间是在流放回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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