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军队
蒙古军
蒙古国时期的军队,主要分成蒙古军和汉军两大类。
蒙古军以草原各部的蒙古人为主体,“其法,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料为军”,按十进制编组成十户、百户、千户,“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②。千户是基本军事单位。十五岁以下的儿童,被编组成“渐丁军”,蒙古语称为“怯困都”军,作为蒙古军的后备力量。在战争中陆续被蒙古统治者招降和掳掠来的哈剌鲁、钦察、唐兀、阿速、康里、畏兀儿、回回、阿儿浑等族人中的丁壮,亦有不少“隶蒙古军籍”(《元史·也蒲甘卜传》),被编入蒙古军之中。
蒙古军平时分布在草原上驻牧,战时临时招集。随着战争的发展,统治者需要一支蒙古军队长期留守被征服地区,于是从蒙古各部中“签发”了部分士兵,组成专门用于镇戍的探马赤军。探马赤军官兵被派出去镇戍后,仍与蒙古本部保持密切联系,所以从体制上来说依然属于蒙古军系统。
为有效地控制刚刚统一起来的蒙古各部和确保蒙古汗廷的安全,成吉思汗从蒙古各部中征调了一万名精锐士兵,作为大汗的常备护卫军,称为“怯薛”。怯薛由宿卫千户、箭筒士千户和散班八千户组成,负责护卫大汗,并操持汗廷的日常事务。怯薛分为四班,每班由功臣博尔忽、博尔术、木华黎、赤老温或其后人充任怯薛长,率领“怯薛歹”(护卫士)宿卫汗廷,三日一换,称为“四怯薛番直宿卫”。在战争中,怯薛则是全军的中坚力量,被称之为“也客豁勒”(大中军)。
汉军
汉军是依附于蒙古政权的中原诸军的总称,包括金朝降蒙的各种军队、中原各地的地方武装和早期降蒙的南宋军队。窝阔台即位后,在中原民户中大规模签发士兵,补充汉军兵员,于是有了“旧军”与“新军”的区别。旧军主要指降蒙的金军和地方武装,新军当指从中原签发的士兵。
汉军的编制最初比较混乱。太宗元年(1229)“置三万户、三十六千户以总天下兵”①,将蒙古军的编制和官称用于汉军系统。各汉军万户统军人数不等,“大者五、六万,小者不下二、三万”②。在蒙古统治者进行的战争中,汉军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忽必烈即位后,蒙古政权的统治重心由漠北草原移到了中原汉地。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忽必烈对军队组织体制进行改革,逐步建成中央宿卫军队和地方镇戍军队两大系统,确定了元军的编制和隶属关系。
侍卫亲军
朝廷宿卫军队由原有的怯薛和新建的侍卫亲军组成。
忽必烈承袭了蒙古前四汗时期的怯薛宿卫制度,四怯薛长仍主要由几位功臣的后裔担任。由于怯薛歹享有优厚的政治和生活待遇,不少人想方设法“投充”怯薛歹,使得怯薛歹的数量很快超过了原来额定的一万人界限,朝廷不得不经常下诏“沙汰”宿卫士,首先是把汉人、南人清除出怯薛,但收效不大。文宗至顺三年(1332),将一万五千人宿卫士减至一万三千六百人,实际上是对怯薛歹超额的确认。
侍卫亲军组织始建于中统元年(1260),是忽必烈仿照中原王朝禁军制度组建的中央军队。第一个卫军组织沿承金制,称为武卫军,兵员三万人左右,士兵来源于中原各汉军万户属下的军队。至元元年(1264),武卫军改名为侍卫亲军,分成左、右两翼。至元八年,左、右翼侍卫亲军改建为左、右、中三卫。至元十六年以后,在侍卫亲军中按照不同的民族分类。原有的三卫军扩充成前、后、左、右、中五卫,以汉军为主体,称之为汉人卫军;后又陆续增设了武卫(1289)、虎贲卫(1297)、大同侍卫(1308,后改为忠翊卫)、海口侍卫(1309)等汉人卫军。同时,将原来隶于蒙古军籍的色目“诸国人之勇悍者聚为亲军宿卫”(《经世大典序录·军制》),先后设立了唐兀卫(1281)、钦察卫(1286,1322年分为左、右两卫)、贵赤卫(1287)、西域卫(1295)、康里卫(1308年设,1311年撤罢)、左右阿速卫(1309)、隆镇卫(1312)、龙翊卫(1328)、斡罗思卫(1331)、威武阿速卫(1333)等机构,重编色目卫军。部分蒙古探马赤军也被编入侍卫亲军,先后设立了蒙古侍卫(1280年,1303年分为左、右两翊)、宗仁卫(1322)等蒙古卫军机构。此外,还设立了直接隶属于东宫或后宫的左都威卫(1279年始设东宫侍卫军,1294年改为隆福宫左都威卫)、右都威卫(1285年设东宫蒙古侍卫,1294年改为隆福宫右都威卫)、左卫率府(1309年设卫率府1319年改左卫率府)、右卫率府(1319)等卫军。到元朝后期,侍卫亲军的总人数在二十万至三十万之间,其中汉人士兵约占三分之二。
元朝统治者组建的侍卫亲军,使用了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根据军事或者政治的需要,由朝廷下令在指定军队内选调精锐士兵,集中到京城,编组成侍卫亲军;这里面也包括从原有的卫军组织中分编出新卫的建置。汉人卫军和蒙古卫军的编组多采用此种方式。另一种是皇帝授权给某个有功之臣,由他来征集同族人或同类人,编组成新的卫军;色目卫军的组建多采用这种方式。前一种方式显然是受到中原传统军事制度的影响,在中原立国的王朝大多从地方选军入卫京师。后一种方式则是受到早期蒙古军事制度的影响,用编组蒙古千户的形式编组侍卫亲军,有功之臣可以自己征集下属并实施管理。
怯薛和侍卫亲军虽然都是中央宿卫军队,但在职能上有明确分工。怯薛负责皇帝的安全,掌管宫城和斡耳朵(宫帐)的防卫,一般不外出作战。侍工亲军则既要负责元朝两个都城大都和上都的安全以及“腹里”地区的屯守,又是朝廷用以“居重驭轻”的常备精锐部队,随时可以派出去作战。隶属关系上二者亦不相同。怯薛由怯薛长掌管,直接听命于皇帝。侍卫亲军由各卫都指挥使司掌管,除东宫、后宫卫军外,均隶属于专掌军政的枢密院之下。兵员征集上的差异也很明显。怯薛成员主要来自蒙古各部,侍卫亲军士兵则不仅来自中原、江南的汉军、探马赤军和新附军(南宋降军),原来附籍在蒙古军中的色目人和流亡的蒙古子女等,亦是重要来源。按照元廷的规定,充当侍卫亲军的必须是精锐士兵,因此侍卫亲军成为元军的中坚力量,取代了蒙古国时期怯薛作为全军“大中军”的军事地位。
元朝的地方镇戍军队,由驻牧在草原上的蒙古军和分驻各地镇守的探马赤军、汉军、新附军等构成。
蒙古军一般不出戍草原以外的地区,仍然保持着有战事传檄集合、平时散归牧养的状态。千户组织还是蒙古军的基本组织形式。在元廷与东北、西北蒙古叛王的斗争中,北疆的蒙古军队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探马赤军
在中原等地区戍守的探马赤军,在结束对南宋的战争之后,被收聚到山东、河南、陕西、四川等要地屯驻,并先后建立了山东河北蒙古军都万户府(1284)、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1287)、四川蒙古军都万户府(1289)和陕西蒙古军都万户府(1298)等机构,分别置司于濮州(今山东郓城北)、洛阳、成都和凤翔,专门管理探马赤军。
探马赤军人有了固定驻地后,家属陆续从草原牧区迁到中原农区,逐渐与蒙古本部脱离关系。如哈剌鲁人伯颜,“宋平,天下始偃兵弗服,乃土著隶山东河北蒙古军籍,分赐刍牧在为编民,遂家濮阳县南之月城村”。因为是举家南迁定居,时间长久后游猎生活习俗逐渐改变,“时北方之初至,犹以射猎为俗,后渐知耕垦播殖如华人”。这样的情况,在当时应很普遍①。探马赤军人的后代都隶于军籍,儿童被编为“渐丁军”,有时称“小厮蒙古军”(《元史·兵志二》)。除了在朝廷指定的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地区屯驻外,探马赤军还经常被签发出征和分番镇戍江南、云南乃至西北地区。
新附军
南宋灭亡之际,大批宋军降元,被元人称之为新附军或新附汉军、南军等。新附军内名号繁杂,但都不是宋军原来的番号,而是元人因军队士兵所具不同特点而起的名称,如原来在南宋领取口券的军人,被称为“券军”(又有生券军和熟券军的区分);在手臂或手背上刺字的宋军,被称为“手号军”或手记军、涅手军等;在江南地区召集贩卖私盐的盐徒为军,称为“盐军”,等等。当时有人说元廷得宋降军“兵卒百万”①,显然有所夸大,因为南宋末年隶于兵籍的只有七十余万人,大部分被元军消灭或击溃。估计当时新附军的数量在二十万人上下,其中手号军人有八万三千六百人,盐军六千余人,选入侍卫亲军的精锐南军士兵二万人。
自招到大批新附军人后,元朝统治者即着手将其原有的组织系统打散,分编到元军的中央侍卫亲军(主要是汉人卫军)和地方镇戍军队之中;或以蒙古、汉人、南人军官相参,建立新的军府,管领新附军人。每当有战事发生,总是首先调发各军中的新附军人出征,不参战的新军人则要从事屯田和工役造作。经过多年的战争消耗和自然减员,新附军数量日益减少。到了元朝后期,新附军的名称亦很少有人提起,数量可观的新附军被元廷的各种军事组织和纷繁战事“消化”掉了。
原来在江北立足的汉军,宋亡之后大多南下分驻江南各地屯驻,并陆续建立万户府、元帅府等统军机构,管领驻军。杭州、扬州、建康、镇江等地,是过去南宋统治的中心地带,自然成为驻戍元军的重点防守地区,往往建置数个万户府于一地,如杭州设四万户府,扬州、建康、镇江设七万户府等。其他重要城市及边远地区,亦多有万户府等设置。万户府的名称,往往不是该府的屯驻地点,而是属下军人的户籍所在地。如保定万户府,先后驻军于南康、建康、武昌,颍州万户府守杭州,等等。江浙、湖广、江西、四川、陕西、甘肃等行省之下,均设有十几个乃至几十个万户府、元帅府,属下军队以汉军为主体,参入新附军人和部分色目军人。有的军府民族成分比较单纯,如庐州万户府,“一军皆夏人”,即唐兀人①。
其他军事组织
在地方镇戍军队中,还包括“乡兵”一类的军事组织,主要由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人组成。辽东有高丽军和女直军,由依附元廷的高丽人和金朝灭亡后留在辽东的女直遗民编成。云南有寸白军,又称爨僰军,由云南土著民族爨人和白人组成。湖广有土军、黎兵、洞兵、徭兵等,由今黎族、壮族、瑶族等民族的先民组成。福建有畲军,由畲民组成。吐蕃地区的藏人,编成吐蕃军。这些军队,或由所在地区的万户府、元帅府兼管,或设立专门的万户府、千户所等,隶于宣慰司都元帅府之下。
元代军队的部署,凸显出忽必烈等人的谋虑,表现了内外相维、层层控扼的特征。大都、上都和“腹里”地区,驻扎中央宿卫军队,作为军事控制的核心。北面草原上的蒙古军和驻守在黄河南北、陕川要地的探马赤军,合成一圈藩护中央的防线。在江南地区及沿边地区戍守的汉军及“乡兵”等,则形成一道更大的防线。一旦发生战争,不但当地军队参战,邻省军队和探马赤军等都可迅速调来;如需要的话,侍卫亲军亦可出征。探马赤军监视各行省的汉军等,又有侍卫亲军作为后盾,形成一套较严密的镇戍体系。
蒙古建国初期,没有兵种的区别,军队全为骑兵。招降到汉军之后,有了步兵,不久又将制造和使用攻城炮具的工匠、军人集中起来,称为炮军或炮手军;各军中擅长水战的人也被编组在一起,组成水军或水手军。入元之后,炮军和水军受到高度重视,尤其是水军的训练和扩编被纳入军队发展计划之内,并在灭宋战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除了在一些万户府中配备炮军和水军外,元廷还设立了炮水手元帅府、炮手军匠万户府、水军万户府、水军元帅府等专门机构。这些机构和军队,大多属于地方镇戍军队系统。调入都城的炮手工匠等,则大多隶属于军器监(后改武备寺)。
上述各种军队,都是元代的正式军队。此外,还有一种“应募而集”,“不给粮饷,不入帐籍,俾为游兵,助声势,掳掠以为利”的军队,蒙古人称为“答剌罕军”,汉人称之为“乾讨虏军”,实际上是一种“无籍军”①。其成员多为“无赖侥幸之徒”,拢民尤甚②,朝廷曾多次下令收编与禁罢这种军队,但到元朝末年还可见到它的踪迹。
元代军队的总数,在文献资料中没有留下明确的记载,这与蒙古统治者“以兵籍系军机重务,汉人不阅其数,虽枢密近臣职专军旅者,惟长官一、二人知之”的制度有关,“故有国百年,而内外兵数之多寡,人莫有知之者”(《元史·兵志一》)。
②《经世大典序录·军制》,《元文类》卷四一。
①《元史》卷一六六《石扶狗狗传》。关于汉军万户的设置情况,详见唐长孺、李涵:《金元之际汉地七万户》,《文史》第11辑;黄时鉴:《关于汉军万户设置的若干问题》,《元史论丛》第2辑;王颋:《蒙古国汉军万户问题管见》,《元史论丛》第4辑。
②郝经:《与宋论本朝兵乱书》,《陵川文集》卷三八。
①详见陈高华:《读伯颜宗道传》,《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10辑。
①胡祗遹:《效忠堂记》,《紫山大全集》卷十一。
①余阙:《送归彦温赴河西廉使序》,《青阳集》卷四。
①魏初:《奏议》,“至元九年二月十九日”,《青崖集》卷四;《元史》卷七《世祖纪》四;《经世大典序录·军制》。
②姚燧:《平章政事忙兀公神道碑》,《元文类》卷五九。
蒙古军
蒙古国时期的军队,主要分成蒙古军和汉军两大类。
蒙古军以草原各部的蒙古人为主体,“其法,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尽料为军”,按十进制编组成十户、百户、千户,“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②。千户是基本军事单位。十五岁以下的儿童,被编组成“渐丁军”,蒙古语称为“怯困都”军,作为蒙古军的后备力量。在战争中陆续被蒙古统治者招降和掳掠来的哈剌鲁、钦察、唐兀、阿速、康里、畏兀儿、回回、阿儿浑等族人中的丁壮,亦有不少“隶蒙古军籍”(《元史·也蒲甘卜传》),被编入蒙古军之中。
蒙古军平时分布在草原上驻牧,战时临时招集。随着战争的发展,统治者需要一支蒙古军队长期留守被征服地区,于是从蒙古各部中“签发”了部分士兵,组成专门用于镇戍的探马赤军。探马赤军官兵被派出去镇戍后,仍与蒙古本部保持密切联系,所以从体制上来说依然属于蒙古军系统。
为有效地控制刚刚统一起来的蒙古各部和确保蒙古汗廷的安全,成吉思汗从蒙古各部中征调了一万名精锐士兵,作为大汗的常备护卫军,称为“怯薛”。怯薛由宿卫千户、箭筒士千户和散班八千户组成,负责护卫大汗,并操持汗廷的日常事务。怯薛分为四班,每班由功臣博尔忽、博尔术、木华黎、赤老温或其后人充任怯薛长,率领“怯薛歹”(护卫士)宿卫汗廷,三日一换,称为“四怯薛番直宿卫”。在战争中,怯薛则是全军的中坚力量,被称之为“也客豁勒”(大中军)。
汉军
汉军是依附于蒙古政权的中原诸军的总称,包括金朝降蒙的各种军队、中原各地的地方武装和早期降蒙的南宋军队。窝阔台即位后,在中原民户中大规模签发士兵,补充汉军兵员,于是有了“旧军”与“新军”的区别。旧军主要指降蒙的金军和地方武装,新军当指从中原签发的士兵。
汉军的编制最初比较混乱。太宗元年(1229)“置三万户、三十六千户以总天下兵”①,将蒙古军的编制和官称用于汉军系统。各汉军万户统军人数不等,“大者五、六万,小者不下二、三万”②。在蒙古统治者进行的战争中,汉军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忽必烈即位后,蒙古政权的统治重心由漠北草原移到了中原汉地。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忽必烈对军队组织体制进行改革,逐步建成中央宿卫军队和地方镇戍军队两大系统,确定了元军的编制和隶属关系。
侍卫亲军
朝廷宿卫军队由原有的怯薛和新建的侍卫亲军组成。
忽必烈承袭了蒙古前四汗时期的怯薛宿卫制度,四怯薛长仍主要由几位功臣的后裔担任。由于怯薛歹享有优厚的政治和生活待遇,不少人想方设法“投充”怯薛歹,使得怯薛歹的数量很快超过了原来额定的一万人界限,朝廷不得不经常下诏“沙汰”宿卫士,首先是把汉人、南人清除出怯薛,但收效不大。文宗至顺三年(1332),将一万五千人宿卫士减至一万三千六百人,实际上是对怯薛歹超额的确认。
侍卫亲军组织始建于中统元年(1260),是忽必烈仿照中原王朝禁军制度组建的中央军队。第一个卫军组织沿承金制,称为武卫军,兵员三万人左右,士兵来源于中原各汉军万户属下的军队。至元元年(1264),武卫军改名为侍卫亲军,分成左、右两翼。至元八年,左、右翼侍卫亲军改建为左、右、中三卫。至元十六年以后,在侍卫亲军中按照不同的民族分类。原有的三卫军扩充成前、后、左、右、中五卫,以汉军为主体,称之为汉人卫军;后又陆续增设了武卫(1289)、虎贲卫(1297)、大同侍卫(1308,后改为忠翊卫)、海口侍卫(1309)等汉人卫军。同时,将原来隶于蒙古军籍的色目“诸国人之勇悍者聚为亲军宿卫”(《经世大典序录·军制》),先后设立了唐兀卫(1281)、钦察卫(1286,1322年分为左、右两卫)、贵赤卫(1287)、西域卫(1295)、康里卫(1308年设,1311年撤罢)、左右阿速卫(1309)、隆镇卫(1312)、龙翊卫(1328)、斡罗思卫(1331)、威武阿速卫(1333)等机构,重编色目卫军。部分蒙古探马赤军也被编入侍卫亲军,先后设立了蒙古侍卫(1280年,1303年分为左、右两翊)、宗仁卫(1322)等蒙古卫军机构。此外,还设立了直接隶属于东宫或后宫的左都威卫(1279年始设东宫侍卫军,1294年改为隆福宫左都威卫)、右都威卫(1285年设东宫蒙古侍卫,1294年改为隆福宫右都威卫)、左卫率府(1309年设卫率府1319年改左卫率府)、右卫率府(1319)等卫军。到元朝后期,侍卫亲军的总人数在二十万至三十万之间,其中汉人士兵约占三分之二。
元朝统治者组建的侍卫亲军,使用了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根据军事或者政治的需要,由朝廷下令在指定军队内选调精锐士兵,集中到京城,编组成侍卫亲军;这里面也包括从原有的卫军组织中分编出新卫的建置。汉人卫军和蒙古卫军的编组多采用此种方式。另一种是皇帝授权给某个有功之臣,由他来征集同族人或同类人,编组成新的卫军;色目卫军的组建多采用这种方式。前一种方式显然是受到中原传统军事制度的影响,在中原立国的王朝大多从地方选军入卫京师。后一种方式则是受到早期蒙古军事制度的影响,用编组蒙古千户的形式编组侍卫亲军,有功之臣可以自己征集下属并实施管理。
怯薛和侍卫亲军虽然都是中央宿卫军队,但在职能上有明确分工。怯薛负责皇帝的安全,掌管宫城和斡耳朵(宫帐)的防卫,一般不外出作战。侍工亲军则既要负责元朝两个都城大都和上都的安全以及“腹里”地区的屯守,又是朝廷用以“居重驭轻”的常备精锐部队,随时可以派出去作战。隶属关系上二者亦不相同。怯薛由怯薛长掌管,直接听命于皇帝。侍卫亲军由各卫都指挥使司掌管,除东宫、后宫卫军外,均隶属于专掌军政的枢密院之下。兵员征集上的差异也很明显。怯薛成员主要来自蒙古各部,侍卫亲军士兵则不仅来自中原、江南的汉军、探马赤军和新附军(南宋降军),原来附籍在蒙古军中的色目人和流亡的蒙古子女等,亦是重要来源。按照元廷的规定,充当侍卫亲军的必须是精锐士兵,因此侍卫亲军成为元军的中坚力量,取代了蒙古国时期怯薛作为全军“大中军”的军事地位。
元朝的地方镇戍军队,由驻牧在草原上的蒙古军和分驻各地镇守的探马赤军、汉军、新附军等构成。
蒙古军一般不出戍草原以外的地区,仍然保持着有战事传檄集合、平时散归牧养的状态。千户组织还是蒙古军的基本组织形式。在元廷与东北、西北蒙古叛王的斗争中,北疆的蒙古军队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探马赤军
在中原等地区戍守的探马赤军,在结束对南宋的战争之后,被收聚到山东、河南、陕西、四川等要地屯驻,并先后建立了山东河北蒙古军都万户府(1284)、河南淮北蒙古军都万户府(1287)、四川蒙古军都万户府(1289)和陕西蒙古军都万户府(1298)等机构,分别置司于濮州(今山东郓城北)、洛阳、成都和凤翔,专门管理探马赤军。
探马赤军人有了固定驻地后,家属陆续从草原牧区迁到中原农区,逐渐与蒙古本部脱离关系。如哈剌鲁人伯颜,“宋平,天下始偃兵弗服,乃土著隶山东河北蒙古军籍,分赐刍牧在为编民,遂家濮阳县南之月城村”。因为是举家南迁定居,时间长久后游猎生活习俗逐渐改变,“时北方之初至,犹以射猎为俗,后渐知耕垦播殖如华人”。这样的情况,在当时应很普遍①。探马赤军人的后代都隶于军籍,儿童被编为“渐丁军”,有时称“小厮蒙古军”(《元史·兵志二》)。除了在朝廷指定的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地区屯驻外,探马赤军还经常被签发出征和分番镇戍江南、云南乃至西北地区。
新附军
南宋灭亡之际,大批宋军降元,被元人称之为新附军或新附汉军、南军等。新附军内名号繁杂,但都不是宋军原来的番号,而是元人因军队士兵所具不同特点而起的名称,如原来在南宋领取口券的军人,被称为“券军”(又有生券军和熟券军的区分);在手臂或手背上刺字的宋军,被称为“手号军”或手记军、涅手军等;在江南地区召集贩卖私盐的盐徒为军,称为“盐军”,等等。当时有人说元廷得宋降军“兵卒百万”①,显然有所夸大,因为南宋末年隶于兵籍的只有七十余万人,大部分被元军消灭或击溃。估计当时新附军的数量在二十万人上下,其中手号军人有八万三千六百人,盐军六千余人,选入侍卫亲军的精锐南军士兵二万人。
自招到大批新附军人后,元朝统治者即着手将其原有的组织系统打散,分编到元军的中央侍卫亲军(主要是汉人卫军)和地方镇戍军队之中;或以蒙古、汉人、南人军官相参,建立新的军府,管领新附军人。每当有战事发生,总是首先调发各军中的新附军人出征,不参战的新军人则要从事屯田和工役造作。经过多年的战争消耗和自然减员,新附军数量日益减少。到了元朝后期,新附军的名称亦很少有人提起,数量可观的新附军被元廷的各种军事组织和纷繁战事“消化”掉了。
原来在江北立足的汉军,宋亡之后大多南下分驻江南各地屯驻,并陆续建立万户府、元帅府等统军机构,管领驻军。杭州、扬州、建康、镇江等地,是过去南宋统治的中心地带,自然成为驻戍元军的重点防守地区,往往建置数个万户府于一地,如杭州设四万户府,扬州、建康、镇江设七万户府等。其他重要城市及边远地区,亦多有万户府等设置。万户府的名称,往往不是该府的屯驻地点,而是属下军人的户籍所在地。如保定万户府,先后驻军于南康、建康、武昌,颍州万户府守杭州,等等。江浙、湖广、江西、四川、陕西、甘肃等行省之下,均设有十几个乃至几十个万户府、元帅府,属下军队以汉军为主体,参入新附军人和部分色目军人。有的军府民族成分比较单纯,如庐州万户府,“一军皆夏人”,即唐兀人①。
其他军事组织
在地方镇戍军队中,还包括“乡兵”一类的军事组织,主要由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人组成。辽东有高丽军和女直军,由依附元廷的高丽人和金朝灭亡后留在辽东的女直遗民编成。云南有寸白军,又称爨僰军,由云南土著民族爨人和白人组成。湖广有土军、黎兵、洞兵、徭兵等,由今黎族、壮族、瑶族等民族的先民组成。福建有畲军,由畲民组成。吐蕃地区的藏人,编成吐蕃军。这些军队,或由所在地区的万户府、元帅府兼管,或设立专门的万户府、千户所等,隶于宣慰司都元帅府之下。
元代军队的部署,凸显出忽必烈等人的谋虑,表现了内外相维、层层控扼的特征。大都、上都和“腹里”地区,驻扎中央宿卫军队,作为军事控制的核心。北面草原上的蒙古军和驻守在黄河南北、陕川要地的探马赤军,合成一圈藩护中央的防线。在江南地区及沿边地区戍守的汉军及“乡兵”等,则形成一道更大的防线。一旦发生战争,不但当地军队参战,邻省军队和探马赤军等都可迅速调来;如需要的话,侍卫亲军亦可出征。探马赤军监视各行省的汉军等,又有侍卫亲军作为后盾,形成一套较严密的镇戍体系。
蒙古建国初期,没有兵种的区别,军队全为骑兵。招降到汉军之后,有了步兵,不久又将制造和使用攻城炮具的工匠、军人集中起来,称为炮军或炮手军;各军中擅长水战的人也被编组在一起,组成水军或水手军。入元之后,炮军和水军受到高度重视,尤其是水军的训练和扩编被纳入军队发展计划之内,并在灭宋战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除了在一些万户府中配备炮军和水军外,元廷还设立了炮水手元帅府、炮手军匠万户府、水军万户府、水军元帅府等专门机构。这些机构和军队,大多属于地方镇戍军队系统。调入都城的炮手工匠等,则大多隶属于军器监(后改武备寺)。
上述各种军队,都是元代的正式军队。此外,还有一种“应募而集”,“不给粮饷,不入帐籍,俾为游兵,助声势,掳掠以为利”的军队,蒙古人称为“答剌罕军”,汉人称之为“乾讨虏军”,实际上是一种“无籍军”①。其成员多为“无赖侥幸之徒”,拢民尤甚②,朝廷曾多次下令收编与禁罢这种军队,但到元朝末年还可见到它的踪迹。
元代军队的总数,在文献资料中没有留下明确的记载,这与蒙古统治者“以兵籍系军机重务,汉人不阅其数,虽枢密近臣职专军旅者,惟长官一、二人知之”的制度有关,“故有国百年,而内外兵数之多寡,人莫有知之者”(《元史·兵志一》)。
②《经世大典序录·军制》,《元文类》卷四一。
①《元史》卷一六六《石扶狗狗传》。关于汉军万户的设置情况,详见唐长孺、李涵:《金元之际汉地七万户》,《文史》第11辑;黄时鉴:《关于汉军万户设置的若干问题》,《元史论丛》第2辑;王颋:《蒙古国汉军万户问题管见》,《元史论丛》第4辑。
②郝经:《与宋论本朝兵乱书》,《陵川文集》卷三八。
①详见陈高华:《读伯颜宗道传》,《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10辑。
①胡祗遹:《效忠堂记》,《紫山大全集》卷十一。
①余阙:《送归彦温赴河西廉使序》,《青阳集》卷四。
①魏初:《奏议》,“至元九年二月十九日”,《青崖集》卷四;《元史》卷七《世祖纪》四;《经世大典序录·军制》。
②姚燧:《平章政事忙兀公神道碑》,《元文类》卷五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