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南宫复辟,重登帝位 景泰八年(1457)正月十六日夜晚,武清侯石亨、副都御史徐有贞、太监曹吉祥等潜入南宫,夺门拥明英宗出宫,复辟帝位。史称“南宫复辟”,或称“夺门之变”。五天后,正月二十一日,明英宗第二次即皇帝位,建元天顺,改景泰八年为天顺元年。
第二天,亦即天顺元年(1457)正月二十二日,明英宗在石亨、徐有贞、曹吉祥等人操纵下,听信谗言,颠倒是非,杀害功臣于谦。这是他的又一个过失。之后,明英宗又在石、徐、曹等人的指使下,将一批大臣或杀或罢;同时以夺门之功对另一批人加官晋爵,委以要职,进为公、侯、伯之类,连官舍旂军晋级者也有三千余人。
天顺元年(1457)二月初一日,明英宗下诏废除景泰皇帝,仍称■王,迁居西内。十九日,■王朱祁钰病死(一说为明英宗派人杀死)。同月,命吏部侍郎李贤兼翰林学士,入内阁参与机务。三月,复立皇长子朱见深为皇太子。
十月,诏复王振官职,刻木为像,招魂祭葬,立祠祀于智化寺,赐额曰“旌忠”①。王振擅权乱政,又导帝亲征酿成土木之祸。明英宗以王振为“功臣”,对他一直念念不忘,迷信至深,可以说达到“顽固不化”的地步。
明英宗复辟之初,对徐有贞、石亨和曹吉祥恩宠无比,视为心腹,言听计从。徐、石、曹等人,分据要害,操生杀之大权,处处以“功臣”自居,骄纵恣甚,不可一世。他们之间也争斗不休,互相整来整去。这时明英宗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俘虏生活、南城苦度,渐渐成熟起来,看到石、徐、曹等人的所作所为,终于慢慢地意识到:这帮“功臣”原是奸诈险恶之徒,不可久留。于是便采取措施,一步一步地收拾他们,徐有贞首先失宠,多次被捕下狱。
天顺三年(1459)八月,明英宗经调查取证,证实石亨的侄子定远伯石彪谋镇大同,居心叵测,将其逮下诏狱,抄没家产,又捕其党七十六人。十月,石亨因招权纳贿,肆行无忌,被罢官闲住,不准入朝。同时下诏:自今章奏勿用“夺门”二字,凡以此冒功得官者,许自首更正。一时因“夺门”功被罢者四千余人。
天顺四年(1460)正月,逮石亨入诏狱,抄家没产。三月,石亨死于狱中,石彪斩首示众。同月,经吏部考察,晋布政使萧晅为礼部尚书。又以阁臣李贤力荐,起“执法不挠”之致仕副都御史年富为户部尚书。三月,明英宗以耿九畴和轩輗二人“廉正不易得”,分别召为南京刑部尚书、左都御史总理南京粮储。
朝局治乱在用人,皇权基础是经济。明英宗在处置用人行政的时候,也没有忘记关注赋役问题。
同年四月,派遣内臣卢永等人,分别往浙江、云南、福建、四川督责银课,闽、浙两省课额,大略如旧;云南征银十万余两,四川一万三千余两。新旧总计十八万三千余两。五月,免去浙江等处被灾秋粮,罢中官督苏、杭织造。六月,免除湖广被灾税粮。七月,令征全国逃亡工匠三万八千四百余名,由吏部遣官二十余人分往各地督捕。
为了巩固皇权,这时明英宗又进一步加紧整顿内部,消除隐患。
司礼监太监兼总督京营三大营的曹吉祥,原与石亨狼狈为奸,及石亨失败,他预感到自己亦将遭到灭顶之灾,于是铤而走险,大肆搜罗亲信,结为死党,阴谋发动叛变。经过多次策划之后,定于天顺五年(1461)七月初二日清晨正式起事,由曹吉祥的养子曹钦自外拥兵入宫,废除明英宗,曹吉祥以禁兵为内应。结果谋定而事泄。七月初一日夜,明英宗得到奏报,急令将曹吉祥关闭于内廷;皇城及京城九门俱不准开启。曹钦知事败露,狗急跳墙,于夜半时分驰往各处,杀害大臣多人。然后率兵攻东、西长安门,纵火毁门,因火势凶猛而不得入,遂退守他处负隅顽抗。经一番恶战之后,曹钦走投无路,投井死,其家大小均被诛。
七月初五日,磔曹吉祥于市,灭其族。初八日,再磔曹党汤序等人,皆籍其家。
七月十二日,列曹、石诸人罪状,诏示天下。“曹石之变”至此结束。
十一月二十日,明英宗在文华殿召见阁臣李贤,曰:“曹吉祥非无功,一旦犯法,诛殛无遗。且朕在南城时,若辈如何,一旦得志,却又忘之。朕今复位五年矣,未尝一日忘在南城时。是以每日视朝,朝母后毕即亲政务,览章奏。至于饮食未尝拣择去取,衣服亦俱从便。”李贤曰:“如此节俭,益见盛德。若朝廷节俭,天下百姓,自然富庶可期。”明英宗曰:“愿卿勉辅朕躬,君臣一德。”①天顺六年(1462)四月,诏免河南、开封诸府去年被灾税粮二十八万四千余石。七月,免两淮盐课三十万引。天顺七年七月,免陕西被灾税粮九十一万石。
天顺八年正月初二日,明英宗患病,初六日,命皇太子在文华殿视事。十六日,病情加剧,交代后事,命草遗诏。
翌日,复辟帝位整整七年的明英宗病死,终年三十八岁。五月,葬于裕陵。
①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九《王振用事》。
①夏燮:《明通鉴》卷二八。
第二天,亦即天顺元年(1457)正月二十二日,明英宗在石亨、徐有贞、曹吉祥等人操纵下,听信谗言,颠倒是非,杀害功臣于谦。这是他的又一个过失。之后,明英宗又在石、徐、曹等人的指使下,将一批大臣或杀或罢;同时以夺门之功对另一批人加官晋爵,委以要职,进为公、侯、伯之类,连官舍旂军晋级者也有三千余人。
天顺元年(1457)二月初一日,明英宗下诏废除景泰皇帝,仍称■王,迁居西内。十九日,■王朱祁钰病死(一说为明英宗派人杀死)。同月,命吏部侍郎李贤兼翰林学士,入内阁参与机务。三月,复立皇长子朱见深为皇太子。
十月,诏复王振官职,刻木为像,招魂祭葬,立祠祀于智化寺,赐额曰“旌忠”①。王振擅权乱政,又导帝亲征酿成土木之祸。明英宗以王振为“功臣”,对他一直念念不忘,迷信至深,可以说达到“顽固不化”的地步。
明英宗复辟之初,对徐有贞、石亨和曹吉祥恩宠无比,视为心腹,言听计从。徐、石、曹等人,分据要害,操生杀之大权,处处以“功臣”自居,骄纵恣甚,不可一世。他们之间也争斗不休,互相整来整去。这时明英宗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俘虏生活、南城苦度,渐渐成熟起来,看到石、徐、曹等人的所作所为,终于慢慢地意识到:这帮“功臣”原是奸诈险恶之徒,不可久留。于是便采取措施,一步一步地收拾他们,徐有贞首先失宠,多次被捕下狱。
天顺三年(1459)八月,明英宗经调查取证,证实石亨的侄子定远伯石彪谋镇大同,居心叵测,将其逮下诏狱,抄没家产,又捕其党七十六人。十月,石亨因招权纳贿,肆行无忌,被罢官闲住,不准入朝。同时下诏:自今章奏勿用“夺门”二字,凡以此冒功得官者,许自首更正。一时因“夺门”功被罢者四千余人。
天顺四年(1460)正月,逮石亨入诏狱,抄家没产。三月,石亨死于狱中,石彪斩首示众。同月,经吏部考察,晋布政使萧晅为礼部尚书。又以阁臣李贤力荐,起“执法不挠”之致仕副都御史年富为户部尚书。三月,明英宗以耿九畴和轩輗二人“廉正不易得”,分别召为南京刑部尚书、左都御史总理南京粮储。
朝局治乱在用人,皇权基础是经济。明英宗在处置用人行政的时候,也没有忘记关注赋役问题。
同年四月,派遣内臣卢永等人,分别往浙江、云南、福建、四川督责银课,闽、浙两省课额,大略如旧;云南征银十万余两,四川一万三千余两。新旧总计十八万三千余两。五月,免去浙江等处被灾秋粮,罢中官督苏、杭织造。六月,免除湖广被灾税粮。七月,令征全国逃亡工匠三万八千四百余名,由吏部遣官二十余人分往各地督捕。
为了巩固皇权,这时明英宗又进一步加紧整顿内部,消除隐患。
司礼监太监兼总督京营三大营的曹吉祥,原与石亨狼狈为奸,及石亨失败,他预感到自己亦将遭到灭顶之灾,于是铤而走险,大肆搜罗亲信,结为死党,阴谋发动叛变。经过多次策划之后,定于天顺五年(1461)七月初二日清晨正式起事,由曹吉祥的养子曹钦自外拥兵入宫,废除明英宗,曹吉祥以禁兵为内应。结果谋定而事泄。七月初一日夜,明英宗得到奏报,急令将曹吉祥关闭于内廷;皇城及京城九门俱不准开启。曹钦知事败露,狗急跳墙,于夜半时分驰往各处,杀害大臣多人。然后率兵攻东、西长安门,纵火毁门,因火势凶猛而不得入,遂退守他处负隅顽抗。经一番恶战之后,曹钦走投无路,投井死,其家大小均被诛。
七月初五日,磔曹吉祥于市,灭其族。初八日,再磔曹党汤序等人,皆籍其家。
七月十二日,列曹、石诸人罪状,诏示天下。“曹石之变”至此结束。
十一月二十日,明英宗在文华殿召见阁臣李贤,曰:“曹吉祥非无功,一旦犯法,诛殛无遗。且朕在南城时,若辈如何,一旦得志,却又忘之。朕今复位五年矣,未尝一日忘在南城时。是以每日视朝,朝母后毕即亲政务,览章奏。至于饮食未尝拣择去取,衣服亦俱从便。”李贤曰:“如此节俭,益见盛德。若朝廷节俭,天下百姓,自然富庶可期。”明英宗曰:“愿卿勉辅朕躬,君臣一德。”①天顺六年(1462)四月,诏免河南、开封诸府去年被灾税粮二十八万四千余石。七月,免两淮盐课三十万引。天顺七年七月,免陕西被灾税粮九十一万石。
天顺八年正月初二日,明英宗患病,初六日,命皇太子在文华殿视事。十六日,病情加剧,交代后事,命草遗诏。
翌日,复辟帝位整整七年的明英宗病死,终年三十八岁。五月,葬于裕陵。
①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九《王振用事》。
①夏燮:《明通鉴》卷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