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中古时代·明时期(下册)

第二节 创建十二平均律

中国通史 作者: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


  第二节 创建十二平均律 朱载堉最大的贡献是在中国律学史上创建了十二平均律,他称之为“新法密率”。由于千余年来在音乐中所使用的三分损益律无法实现“旋宫”,即用十二律中的任何一律“相旋为宫”——轮流充当宫音(今称转调),朱载堉“潜思有年,用力既久,豁然不用三分损益之法”①,“创立新法,置一尺为实,以密律除之,凡十二遍”①。“盖十三黄钟为始,应钟为终,终而复始,循还无端”。“各律皆以黄钟正数十寸乘之为实,皆以应钟倍数十寸零五分九厘四毫六丝三忽零九纤为法除之,即得次律也。”②而朱载堉称:“《律吕精义》乃臣父遗志,而臣愚所述也”,十二平均律的思想最早由朱厚烷提出,而由朱载堉完成了十二平均律的数理方法和全部理论。朱载堉十二平均律全部理论的创建在1567—1581年之间完成并刊印传布,但有关十二平均律的思想在此前即已传播。在欧洲,荷兰数学家斯特芬于1585年(一说为1600年;一说为1695—1696年)创立了十二平均律的数学表示,但其手稿迟在1884年才得以发表。法国数学家默森对十二平均律于1636年也作出了和朱载堉完全相同的数学表示。一般认为,由于明末清初大批西方传教士来华,使东学西传,曾经在巴黎地方修道院担任副主祭、神父的默森,有可能受到朱载堉著作的影响。十二平均律是现代音乐赖以存在的基础理论,三百多年来,深刻地影响了音乐的发展。

  

  ①朱载堉:《进乐律奏疏》。

  ①朱载堉:《律学新说》卷一《密率律度相求第三》。

  ②朱载堉:《律吕精义·内篇》卷一《不用三分损益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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